台湾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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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香港和台湾劳动法规比较:休假篇

大陆、香港和台湾劳动法规比较:休假篇

大陆、香港和台湾劳动法规比较:休假篇公休假日内地第一贸易的世界一体化使我们不得不对不同的劳动法规要有所了解,对企业如是,对员工也如此。

劳动法规在两岸三地叫法不一样。

在大陆主要法律规范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在香港叫《雇佣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在台湾则是《劳动基准法》及其配套法规。

法规的适用范围《劳动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这里有一个问题没有明确,那就是在华就业的外国人是否适用本法。

如果是,那么很多地方法规规定在华就业的外国人不参加社会保险,这与《劳动法》是有冲突的。

如果不是,那么与《劳动法》所表述的范围的是矛盾的。

《雇佣条例》:所有雇员,但不适用于下列人士:1.雇主家属并与雇主同住的雇员;2.《往香港以外地区就业合约条例》所界定的雇员;3.根据《商船(海员)条例》所指的船员协议而服务的人,或并非在香港注册的船上服务的人;4.按照《学徒制度条例》注册的学徒,但《雇佣条例》内的若干规定仍适用。

《劳动基准法》适用下列各业的劳工与雇主:1.农、林、渔、牧业;2.矿业及土石采取业;3.制造业;4.营造业;5.水电、煤气业;6.运输、仓储及通信业;7.大众传播业;8.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的事业。

这里没有包括金融保险、航空业等,据说台湾主管机关已指定将这两个行业纳入。

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异同内地:(1)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1995年国务院规定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施行每周工作40小时。

(2)《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1995年5月1日起国务院规定周六、周日双休制。

(3)全年法定假日共10天:春节(3天)、“五·一”(3天)、国庆(3天)、元旦(一天)。

另外“三·八”节(女职工半天)。

《劳动合同法》解读(九)

《劳动合同法》解读(九)

劳动合同法解读六⼗⼆:⽤⼯单位的义务 第六⼗⼆条 ⽤⼯单位应当履⾏下列义务: (⼀)执⾏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付加班费、绩效奖⾦,提供与⼯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的,实⾏正常的⼯资调整机制。

⽤⼯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单位。

「解读」本条规定了⽤⼯单位的义务。

本法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是⽤⼈单位,承担⽤⼈单位的责任。

⽤⼯单位在劳务派遣中也是重要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本条明确规定了⽤⼯单位的义务。

为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条规定了⽤⼯单位要履⾏的义务,这些义务包括: (⼀)执⾏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的必要条件,如必要的劳动⼯具、⼯作场所、劳动经费、技术资料等必不可少的物质技术条件和其他⼯作条件。

劳动保护,是指⽤⼯单位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体健康与⽣命安全,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采取的有效措施。

在⽣产劳动过程中,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的因素,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体健康和⽣命安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政法规,规定劳动保护规则,以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在劳动保护⽅⾯,凡是国家有标准规定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执⾏,不得使劳动者的⽣命安全受到威胁、⾝体健康受到侵害。

(⼆)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作要求是指⽤⼯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的岗位对劳动者的能⼒和绩效要求。

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在⽤⼯单位的⼯作岗位付出劳动后所应得的⼯资。

被派遣劳动者的⼯资是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单位之间协议约定的,劳动者在⽤⼯单位劳动,理应知道⾃⼰的劳动报酬所得。

并且本法已作了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单位的告知义务可以有效地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台胞劳动合同范本3篇

台胞劳动合同范本3篇

台胞劳动合同范本3篇篇一台胞劳动合同范本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台胞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期限1.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1.2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签,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二条工作内容2.1 乙方在甲方单位担任______职位,具体工作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工作时间3.1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日__小时,每周__天,具体作息时间按照甲方单位的安排执行。

3.2 甲方应保证乙方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的休息。

第四条工资待遇4.1 乙方的工资待遇为月薪人民币____元,每月__日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

4.2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五条社会保险及福利5.1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5.2 乙方在合同期间享有甲方单位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安全6.1 甲方应保证乙方的劳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确保乙方的人身安全。

6.2 乙方应遵守甲方单位的安全生产规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2)甲方因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职位或工作地点;(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2)乙方严重失职,给甲方单位造成重大损失;(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海峡两岸劳动合同范本法律制度之比较

海峡两岸劳动合同范本法律制度之比较

海峡两岸劳动合同范本法律制度之比较据了解,我国现有台商投资企业有7万多家,仅深圳一地就有数十万人在台企就业。

由于缺乏对大陆劳动管理法律规定的了解,面对变革调整中的劳动法律,许多经营者表现的不知所措,甚至有些茫然。

实际上,大陆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台湾于1984年8月1日起施行劳动基准法(后数次修正,以下简称劳基法)及劳基法实施细则等附属法规及相关解释令,都对劳动合同有着详尽的规定。

本文拟从几个方面比较两岸劳动合同制度的异同,期望可以更好地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促进劳动合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一、劳动合同法律适用范围比较大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就是劳动合同制度的实行范围,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台湾劳基法规定了劳方为受雇主雇用从事工作获致工资者,资方的行业范围,采取列举加兜底式,分别列出农林渔牧业、矿业及土石采取业、制造业、水电煤气业、运输仓储及通信业、大众传播业。

包括银行业等三十一个行业。

相比之下,大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是很狭窄的,仅对企业里的劳动关系产生效力,排除了广大的农业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家庭保姆、勤工俭学学生、非法定劳动年龄者、个人雇工等等。

当前大陆建筑行业普遍采用工程层层转包、分包的形式,从而产生的数千万建筑农民工劳动合同关系混乱,一直是社会的热点和焦点问题。

厦门市劳动保障部门近几年受理的突发事件中,高达80%是建筑农民工引发的。

相信劳动合同法出台后能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

而台湾劳基法则覆盖了大部分行业的大部分受雇者。

二、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形式比较劳动合同也叫劳动契约。

大陆劳动合同分为个人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

大陆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对于事实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即使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依然受劳动法律的保护。

台湾劳基法认可以口头方式订立的劳动契约但“劳动契约以口头方式订立者,劳工之受雇仍应依照有关劳工法令之规定办理”。

台湾人签订劳务合同

台湾人签订劳务合同

合同编号:TWC-2023-001甲方(雇主):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劳动者):张三(台湾居民)签订日期: 2023年4月10日合同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一、合同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作为用人单位,乙方作为劳动者,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务合同。

二、工作内容1. 乙方同意在甲方处担任软件工程师职位,主要负责以下工作内容:- 负责软件开发项目的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编码实现及测试;- 参与项目团队的技术研讨,提出技术解决方案;- 协助项目经理进行项目进度管理;- 负责编写技术文档,确保代码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 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作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三、工作地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

四、工作时间1.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

2. 乙方每周可享有2天休息日,休息日安排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五、劳动报酬1. 乙方的基本工资为人民币20,000元/月,按月支付。

2. 乙方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年假、婚假、产假、病假等福利待遇。

3.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公司效益,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金。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1. 甲方将为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住宿补贴、交通补贴等福利待遇。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续签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合同解除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完成交接工作。

4. 甲方因工作需要或乙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等情况,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台湾外籍学生劳动合同

台湾外籍学生劳动合同

台湾外籍学生劳动合同甲方(雇主):____________乙方(雇员):____________根据台湾地区劳动法规和双方自愿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在台湾地区就读期间从事兼职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工作内容1. 乙方在甲方公司担任____________职位,主要工作职责为:(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工作时间1.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______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如下:(1)周一至周五:____________(2)周六至周日:____________2. 乙方在寒暑假期间可以适当增加工作时间,具体工作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劳动报酬1. 乙方每小时工资为新台币____________元。

2. 乙方依法享受加班费、奖金等福利待遇。

3. 乙方工资支付周期为____________,甲方应在支付周期结束后的____________日内支付乙方工资。

四、工作地点乙方在台湾地区内的____________(地址)工作。

五、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日。

六、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____________元。

七、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台湾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双方在解决争议过程中,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八、其他约定1. 乙方在台湾地区工作期间,应遵守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解雇保护: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之比较研究解

解雇保护: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之比较研究解

解雇保护: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之比较研究关键词:解雇/解雇保护/劳动合同内容提耍:对用人单位或者说雇主解雇权的限制称之为解雇保护,由此产生了对雇主解雇权限制的必要性和相应的法律制度。

我国台湾地区对于因劳动者过错而解雇设立除斥期很有启发意义,根据劳动者的有无过错来划分解雇保护的类别是两岸的共识。

解雇权行使禁止和解雇权行使限制使雇主的法定解雇权受到禁止和限制。

解雇保护的预告期与补偿金制度是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都采用的,却各有自己的特色。

追究雇主非法解雇的法律责任在解雇保护中具有重要意义。

由用人单位或者说雇主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的履行,即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通常称之为解雇。

对用人单位或者说雇主解雇权的限制称之为解雇保护,如德国有专门的《解雇保护法》。

[1]一、对解雇的认识与解雇保护解雇对劳动者的作和生活构成重大影响是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法律界的共识。

我国台湾地区学者列举出的三方面影响具有代表性:“然在解雇时,可能牵涉到劳方经济生活基础的丧失或一一在有失业救济制度下一一降低;在劳工尚能另觅新职的情形下,则会变更劳工向来所熟悉的工作环境、条件(以及住家);若导致失业或提前退休,则对劳工人格利益——藉工作以发展其人格一一有明显影响。

”同时,解雇的影响还将扩至社会:“又就社会整体言,(尤其是在大量裁员所引起的)失业除引起社会生活不安、社会救济支出之负担外,亦可能导致相关企业结构有调整的必耍。

” [2]解雇直接相对的是劳动者的就业权,直接的法律后果是劳动者失业。

与劳动力的供大于求普遍存在相对应的,是劳动者“一职难求一职难保”的普遍现象。

在一个劳动力高度密集型的社会中,巨大的劳动力基数意味着即使是较低比率的失业也产生了庞大的失业后备军。

失业不仅使失业者本人及其家庭生活由于收入下降而质量下降,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因为停止工作而退化或过时,而且还会使失业者及其家庭成员在精神上蒙受伤害,自信心与成就感因挫折而减退,与社会的沟通由丁•离开工作单位而疏远。

最新-祖国大陆与台湾劳动合同法制之比较 精品

最新-祖国大陆与台湾劳动合同法制之比较 精品

祖国大陆与台湾劳动合同法制之比较祖国大陆与台湾劳动合同法制之比较洪碧华【摘要】祖国大陆与台湾的法律同属于中华法系,都有劳动基本法律。

由于两岸的社会制度、立法宗旨和逻辑思维方式不同,在劳动合同法制上出现一定的差异。

大陆的劳动法律体系分别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社会保险法》等组成,台湾地区没有制定专门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制主要体现在《劳动基准法》及其《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等附属法规及相关解释令。

为了增进两岸相互了解,有利于双边交流和借鉴,互相取长补短,本文拟对海峡两岸的劳动合同法制作一粗浅分析与比较。

以期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最大限度的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更好地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包括七万多家台资企业。

【关键词】劳动法;劳动合同;立法比较2019年是中国大陆立法史上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年,6月29日通过《劳动合同法》、8月30日颁布实施《就业促进法》、12月29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2月23日审议《社会保险法》,加上1994年的《劳动法》,大陆有五部劳动法律同时适用,还有一系列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已经形成比较完备的劳动法律体系。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争议与对抗伴随整个立法过程,最为集中和激烈的争议核心是立法宗旨,究竟要平等保护还是倾斜保护?2019年山西洪洞县黑砖窑案件的发生和近年接连不断出现的矿难事件,加速了《劳动合同法》的表决通过。

《劳动法》虽然是有关劳动方面的基本法,但是大部分属于原则性的规定,不够明确具体,缺乏可操作性,需要配套的法律法规支持。

更重要的该法颁布已17年,许多规定早已过时,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适用原则,审判实践中《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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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劳动合同法篇一:台湾劳动合同契约劳动契约立合约书人:(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传真:与护照号码:(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议如下:1. 工作类别及薪资甲方雇用乙方担任之工别,每月薪资人民币元,工资由甲方于次月日以现金给付乙方,惟经乙方同意时,亦得将工资直接拨付至乙方银行账户中。

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甲方不得自工资中扣除任何款项。

2. 聘雇期间及工作地点聘雇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地点为甲方台湾办事处 .有继续聘雇需要者,甲方与乙方同意展延,并应将展延许可及展延契约副本送至贸易经济办事处(劳工处)作为参考。

乙方展延期间之劳动条件,不得低于原标准。

3. 工作时间乙方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两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八十四小时。

乙方继续工作四小时,至少应有三十分钟之休息。

4.假日乙方于每七日中至少应有一日并获得正常工资之例假日。

乙方于纪念日、劳动节日及其它由中央主管机关规定应放假之日,均应休假。

乙方于完成其一年之工作且继续工作时,得于次年工作期间享有七天特别休假。

5.加班甲方在乙方同意下,如需延长乙方工作时间者,则应按下列标准给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延长工作时间在两小时以内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

延长工作时间在两小时以上,但未达四小时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二。

因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必须于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者,甲方得延长第四条规定之工作时间,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倍给付工资。

若乙方必须在本合约第五条所述之休假日()、特别休假日()工作,则应按正常每小时工资加倍给付工资。

7.法定社会保险及丧葬事务甲方依法应为乙方投保劳工保险及全民健康保险,其保险费及保险给付应依劳工保险条例及全民健康保险法之规定。

10.病假乙方一年内之病假未超过三十日部分,工资折半发给。

11.旅费乙方来往大陆工作及工作期满后返台之机票,由甲方负担报销。

12.义务乙方应遵循甲方之公司规定及当地法律,并遵循所在地之传统及风俗习惯。

乙方仅能于甲方公司工作。

乙方不得参与抗议、示威、游行等非法活动。

13.契约之终止于试用期间,乙方未尽职责,甲方得终止本契约,并将乙方遣返回,乙方应无异议,无条件立即返回,甲方应负担乙方回程之机票及其有关费用。

于试用期间,乙方未通过医院之健康检查项目如:X 光肺部检查、HIV抗体检查、梅毒血清检查、B 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疟疾血片检查、肠内寄生虫(含痢疾阿米巴等原虫)粪便检查、安非他命、吗啡尿液检查、妊娠检查、一般体格检查(含精神状态)及癞病检查或其它中央卫生主管机关指定检查项目,甲方得终止本契约并将乙方遣返回,乙方应无异议,无条件立即返回。

甲方应负担乙方回程之机票及其有关费用。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得终止本契约,并将乙方遣返,乙方应无异议,无条件立即返回 .乙方应自行负担或偿还由甲方或第三者先行代付之回程机票及其有关费用。

(A)于受雇期间未通过发现罹患法定传染病、HIV阳性抗体、过滤性病毒或患肺结核、性病等或其它中央卫生主管机关指定检查项目。

(B)失去工作能力者。

(C)受甲方以外之人士所聘雇。

(D)行为违背公共秩序或道德。

(E)违反其它中华民国法令,情节重大者。

(F)不服从甲方或甲方之命令或指示,而经警告三次以上者。

(G)无正当理由连续旷职三天以上,或一个月内达六天以上者。

(H)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雇主所有物等,所有损失归于乙方负责。

15其他若有未尽事宜,皆依中华民国劳动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

如甲方未遵守本契约之全部或部份条文,甲方应负担乙方因此所导致之所有损失。

乙方应严格遵守并配合甲方工作规则与相关规定。

乙方应遵守并配合劳工安全卫生法规相关规定。

本契约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在见证下,双方签署本契约。

甲方(雇主)签署乙方(受雇者)签署时间:XX年4月9日篇二:台湾劳动合同篇一:台湾劳动合同契约劳动契约立合约书人:(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传真:与护照号码:(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议如下:1. 工作类别及薪资甲方雇用乙方担任之工别,每月薪资人民币元,工资由甲方于次月日以现金给付乙方,惟经乙方同意时,亦得将工资直接拨付至乙方银行账户中。

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甲方不得自工资中扣除任何款项。

2. 聘雇期间及工作地点聘雇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地点为甲方台湾办事处 .有继续聘雇需要者,甲方与乙方同意展延,并应将展延许可及展延契约副本送至贸易经济办事处(劳工处)作为参考。

乙方展延期间之劳动条件,不得低于原标准。

3. 工作时间乙方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两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八十四小时。

乙方继续工作四小时,至少应有三十分钟之休息。

4.假日乙方于每七日中至少应有一日并获得正常工资之例假日。

乙方于纪念日、劳动节日及其它由中央主管机关规定应放假之日,均应休假。

乙方于完成其一年之工作且继续工作时,得于次年工作期间享有七天特别休假。

5.加班甲方在乙方同意下,如需延长乙方工作时间者,则应按下列标准给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延长工作时间在两小时以内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

延长工作时间在两小时以上,但未达四小时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二。

因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必须于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者,甲方得延长第四条规定之工作时间,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倍给付工资。

若乙方必须在本合约第五条所述之休假日()、特别休假日()工作,则应按正常每小时工资加倍给付工资。

7.法定社会保险及丧葬事务甲方依法应为乙方投保劳工保险及全民健康保险,其保险费及保险给付应依劳工保险条例及全民健康保险法之规定。

10.病假乙方一年内之病假未超过三十日部分,工资折半发给。

11.旅费乙方来往大陆工作及工作期满后返台之机票,由甲方负担报销。

12.义务乙方应遵循甲方之公司规定及当地法律,并遵循所在地之传统及风俗习惯。

乙方仅能于甲方公司工作。

乙方不得参与抗议、示威、游行等非法活动。

13.契约之终止于试用期间,乙方未尽职责,甲方得终止本契约,并将乙方遣返回,乙方应无异议,无条件立即返回,甲方应负担乙方回程之机票及其有关费用。

于试用期间,乙方未通过医院之健康检查项目如:x 光肺部检查、hiv抗体检查、梅毒血清检查、b 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疟疾血片检查、肠内寄生虫(含痢疾阿米巴等原虫)粪便检查、安非他命、吗啡尿液检查、妊娠检查、一般体格检查(含精神状态)及癞病检查或其它中央卫生主管机关指定检查项目,甲方得终止本契约并将乙方遣返回,乙方应无异议,无条件立即返回。

甲方应负担乙方回程之机票及其有关费用。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得终止本契约,并将乙方遣返,乙方应无异议,无条件立即返回 .乙方应自行负担或偿还由甲方或第三者先行代付之回程机票及其有关费用。

(a)于受雇期间未通过发现罹患法定传染病、hiv阳性抗体、过滤性病毒或患肺结核、性病等或其它中央卫生主管机关指定检查项目。

(b)失去工作能力者。

(c)受甲方以外之人士所聘雇。

(d)行为违背公共秩序或道德。

(e)违反其它中华民国法令,情节重大者。

(f)不服从甲方或甲方之命令或指示,而经警告三次以上者。

(g)无正当理由连续旷职三天以上,或一个月内达六天以上者。

(h)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雇主所有物等,所有损失归于乙方负责。

15其他若有未尽事宜,皆依中华民国劳动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

如甲方未遵守本契约之全部或部份条文,甲方应负担乙方因此所导致之所有损失。

乙方应严格遵守并配合甲方工作规则与相关规定。

乙方应遵守并配合劳工安全卫生法规相关规定。

本契约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在见证下,双方签署本契约。

甲方(雇主)签署乙方(受雇者)签署时间:XX年4月9日篇二:劳动合同-台籍员工适用劳动合同(非陆籍员工适用)甲方(用工单位):上海彰泰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保屯路221号实际经营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栋907室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张鸿图\张英泰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栋907室(邮编:XX33)乙方(劳动者):吴沛瑾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及联系电话: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紧急状态联系人:联系人姓名:与乙方关系:联系人电话:联系人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本合同中,甲方与乙方合作称作“双方”,单独一方称作“一方”):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一)合同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有固定期限:从 XX 年 1月 1 日起至 XX 年12 月 31 日止。

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法定的终止条件见《劳动合同法》第44条。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乙方完成该工作任务以为判断标准。

(二)工作年限双方约定,双方劳动关系自乙方实际入职之日起建立,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也自乙方实际入职之日起计算。

(三)试用期间,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以下所列情形,均视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1、被判定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1 - 13、经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4、未满16周岁者; 5、曾经被本公司或其相关联公司以违纪为由辞退或擅自离职者; 6、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骗、隐瞒或其他不诚实行为者; 7、患有精神病或犯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 8、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9、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 10、无故拖欠公款尚未清偿者; 11、考核不合格者; 12、工作理念和态度与公司文化冲突者; 13、第二条工作地点、内容:(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安排从事部门岗位工作。

乙方具体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标准,按照甲方制定的岗位要求、考核制度和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和要求。

(二)根据甲方的岗位和行业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亦或根据甲方的工作实施地点的变更而变更。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技能、工作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1、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发生产业结构、经营产品结构、业务流程、组织机构设臵等情况变化、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并接受甲方的考核;3、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或者职位业绩要求,不能胜任工作的;4、第三条劳动保护:(一)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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