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医疗保险制度
台湾的退休金制度

台湾的退休金制度台湾的退休金制度是一个关乎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要议题。
退休金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
台湾作为一个现代化地区,其退休金制度也随之发展,并逐渐完善。
本文将对台湾的退休金制度进行详细探讨,以期加深对该制度的了解。
首先,台湾的退休金制度包括企业年金、社会保险和个人储蓄三大支柱。
企业年金主要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为企业员工提供额外的退休金待遇。
社会保险则由政府主导,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多项福利。
个人储蓄则是指个人通过定期存款、投资理财等方式积累的养老金。
在企业年金方面,台湾鼓励企业设立年金计划,以提高员工的福利水平。
企业年金的缴纳比例通常由企业和员工各自承担一定比例,以保障员工在退休后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报酬。
此外,台湾的企业年金还鼓励员工提前规划退休生活,设立灵活的退休金领取方式,以满足不同员工的需求。
在社会保险方面,台湾实行的是全民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
全民健康保险覆盖面广,为台湾居民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
养老保险则是针对老年人制定的一项特殊保障措施,旨在帮助老年人解决养老难题。
台湾政府还不断加大对养老保险的投入和管理力度,以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个人储蓄是台湾退休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许多台湾民众会通过定期存款、购买保险、投资股票等方式积累养老金。
个人储蓄的形式多样,有的人选择投资高风险高回报的理财产品,有的人偏好稳健的储蓄方式。
总体来说,个人储蓄为老年人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后盾,可以在退休后继续享受生活。
综上所述,台湾的退休金制度是一个综合性的体系,涵盖了企业年金、社会保险和个人储蓄等多个方面。
这一体系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
因此,政府、企业和个人都应共同努力,不断改进和完善台湾的退休金制度,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养老保障,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
愿台湾的退休金制度在不断发展中更加完善,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享有应有的权利和尊严。
台湾医疗体制的缩影

台湾医疗体制的缩影作者:韩朝华来源:《中国经济信息》2014年第15期没有理由认为,除了政府创办的医疗机构,就不可能有能胜任、可信赖的医疗服务机构了。
中国台湾的医疗保障程度非常高,全民百分之一百医保,超过了发达国家(如美国和日本)的保障水平。
制度解决财政难题很现实的问题便随之而出,这个全民健保的财务怎么维持?中华经济研究院第一研究所所长张荣丰援引了一个观点,即健保的财务当然是靠财政负担,但这其实相当于向国民征收的一种税,不可视为健保有赤字或难以为继。
这使我想起一个问题,即医保、养老等社会福利事业的体制结构可能应分层面来思考。
第一,是否提供保障,或者保障到什么程度。
在这个问题上,台湾全民健保的理念是绝不允许任何台湾居民因病致贫,或者因贫而得不到必要的医疗服务。
为此,台湾当局向岛内全体居民提供百分之一百的医疗保险。
甚至还为久居海外的台湾籍人士提供医保(只要他回来补缴一定年限的钱)。
第二,服务的供给,谁来提供医疗服务?是否当局承诺提供高水平的医保,就意味着一定要由当局来直接提供相关的服务呢?应该不是。
为国民提供高水平的福利保障,不等于不需要讲究资源耗费的效率。
在这方面,当局供给肯定做不到高效率,应该考虑当局经由市场购买服务的途径提供服务,即当局出钱,民间机构以市场化的方式实施供给。
为此,需要设计和提供一系列的制度和政策来支持这样的民间服务供给体系。
发展民间供给商长庚医院由台湾最大的民间财团——台塑集团——创建。
这是一家非营利性的民间医疗机构。
所谓“非营利”主要是指该医院所获得的营业收入盈余不得用于投资者分配,只能用于医院自身的发展。
为此,长庚医院的所有财务收支情况都高度透明,必须接受外部审查。
但是,这并不等于医院在运营上不追求盈余。
长庚医院在运营上对盈余的追求还是很积极的。
这主要表现在医院运营的主要目标是医疗服务收入的最大化。
由于台湾的医疗服务价格都要受制于全民健保体系的费率规定,因而医院追求收益最大化的途径主要是做大医疗服务量,获取规模经济。
中国台湾农民健康保险与中国大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较及经验启示

展 上的时间差异。台湾 农民健康保险制度 的建立与发展将为 中国 大 陆提 供 宝 贵 的经 验 借鉴 。
A 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应该是建立在 以强制 性为原则基础上的社会 .
医疗保险 制度
健保 的开办扫除了最大 的障碍 。可以说 台湾全民健保 实施 的先决 条件在于解决台湾农民健康保险问题 。台湾全 民健康保 险事业于 19 年正式起航 , 95 运行至今 已安全航行 1 年 ,而台湾二代健保 7 将于 明年 1月正式上路。它的实施将使更多的人纳入保险的范围 之内,保险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中国台湾农 民健康保 险的开办和 全民健康保 险的实现历 经 曲折 , 来之不 易。目前 台湾总人 口约 2 0 3 0万。 投保率接 近 9 % , 9 而没有投保 的第一部 分是 旅居 国外 的人 ,第二 个是受刑人 。 台 湾从 事农林牧副渔等农业生产 的人 口约 占台湾 总人 口的 9 截 %, 止至 2 1 0 0年 ,所有农 民已强制参保 。台湾健康 保险以居 民收入 为基 础 ,保 险费率稳定在 5 %左右 ,零收入者零保费 ,具 有很强 的福利性 。因此 ,台湾全 民健保从 开始实施到 现在一直 处于亏 损状 态 ,到 2 1 年底 台湾全 民健 保 已累计 亏损 2 0多亿 台币。 01 0 当前 ,台湾 正在实施积极 的节源疏 流的措施 ,以保证 台湾健 保
台湾全民健康保险制度之借鉴

台湾全民健康保险制度之借鉴
宋玉秀
【期刊名称】《卫生经济研究》
【年(卷),期】2011(000)011
【摘要】本文基于对台湾全民健康保险制度概念、原则、特点及基本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的分析研究,提出台湾全民健保制度对推进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整体进程的借鉴意义,认为应从建立医疗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扩大医保覆盖面、推进多元支付制度、提高民众参保意识等方面着手.
【总页数】3页(P20-22)
【作者】宋玉秀
【作者单位】江苏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镇江212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40.684
【相关文献】
1.台湾地区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及其启示
2.台湾地区全民健康保险制度考察
3.台湾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借鉴
4.中国台湾地区全民健康保险制度运行16年的经验及启示
5.台湾地区全民健康保险制度改革的成效及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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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医保制度

医疗保障已经严重影响了中国人的安全感,高昂的治疗费用使得许多家庭都不堪重负,一个生病的家人可以使整个家庭陷入危机中。
事实上,不仅是中国,在很多国家,人们也面临着同样的医保体系困境。
例如一向认为自己拥有世界最先进的医疗技术、医护素质及服务水平的美国,在世界领先的医疗支出下,其在世界卫生组织调查的191个国家中,国民总体健康水平却排在第72位,医疗公平性则排在55位,并且美国有近15%的人口没有医保。
其它国家的医保到底什么样?对此总是充满着神话。
现在就让我们环游世界自己看一看。
Anne Sherwood/Stringer/Getty Images医改问题在美国存在巨大分歧法国医保制度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一份关于医保体系的报告中把法国列在了第一位。
法国公民享有政府提供的全民医疗保险,资金来自公民按照个人收入缴纳的款项。
相应的,国家会报销大部分医疗费用的70%【资料来源:夏皮罗(Shapiro)】。
法国人可以选择任何一家医疗机构看病,42%的人可以在当天预约看诊【资料来源:Cohn】。
除此以外,大多数法国公民还拥有一份额外保单,参与公共或私人保险计划,而且通常是由雇主支付。
那些能够负担额外医保的人通常都会上保险,所以额外医保形成了由阶层划分的层级结构【来源:哈雷尔(Harrell)】法国医保体系也免不了遭到批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高额的费用支出,导致医保项目总是超出预算。
法国政府医保体系要为每名法国共鸣平均支出为3300美元【来源:Shapiro】。
但就如世卫组织的排名显示的那样,这笔费用带来了巨大的医疗保证。
一项关于19个工业化国家的调查显示,法国人的死亡率是最低的,原因就在于其拥有必要的基础医疗保健【来源:Harrell】。
法国对待病弱者的方式也是享有盛誉的。
如果您得了像癌症之样的重病,您所有的医药费政府都会报销,这其中甚至包括手术费或者尚处于实验阶段的昂贵药物。
但是法国人也明白,健康保健应从头做起。
台胞在大陆医疗保险连接机制

医保覆盖不足
由于两岸医保制度不互通 ,很多台胞在大陆无法享 受到医保待遇,医疗费用 负担较重。
跨境医疗困难
台胞在需要跨境医疗时, 由于医保信息不共享,往 往面临诸多困难和不便。
医疗保险连接机制的必要性
保障台胞权益
建立医保连接机制,有助 于保障台胞在大陆的医疗 权益,减轻其医疗费用负 担。
促进两岸交流
台胞权益保障与宣传普及
01
权益保障不足:在大陆就医的台胞, 由于医保政策差异和衔接问题,可能 导致其权益受到损害,如无法获得合 理报销、遭受歧视等。
02
宣传普及不足:针对台胞的医疗保险 政策宣传普及工作相对滞后,很多台 胞对大陆医保政策缺乏了解,从而影 响了其正常就医和享受医保待遇。
03
综上所述,台胞在大陆医疗保险连接 机制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亟待政府 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通过改革和完 善政策、加强信息沟通与服务流程优 化、保障台胞权益和加大宣传普及力 度等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台胞在大陆 的医疗保险制度,为台胞提供更好的 医疗保障服务。
政策和法规的支持下,相信未来这一机制能够得以实现,更好地满足台胞在大陆的医疗需求。
02 医疗保险连接机 制的运作模式
台胞参保流程
申请资格
台胞需满足一定条件,如持有有 效台胞证、在大陆合法居留等,
方可申请参加大陆医疗保险。
参保途径
台胞可通过所在单位、居住地社保 经办机构等渠道办理参保手续。
所需材料
申请参保时,台胞需提供有效身份 证件、台胞证、居留证明等相关材 料。
医保费用缴纳与结算
缴费方式
台胞参加大陆医疗保险后,需按 规定缴纳医保费用,可通过银行 代扣、网上支付等方式完成缴费
。
缴费期限
台湾劳保退休制度

台湾劳保退休制度随着台湾社会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劳保退休制度成为了备受关注的话题。
劳保退休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退休后能够获得足够的经济来源,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
本文将介绍台湾的劳保退休制度,包括参保条件、计算方式、福利待遇等内容,以帮助读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台湾的劳保退休制度。
一、参保条件台湾的劳保退休制度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符合劳工身份的人群:1. 年满 15 岁以上的台湾公民或外籍人士;2. 从事台湾境内的有偿劳动;3. 在雇主的工作场所内工作。
二、计算方式根据台湾的劳保退休制度规定,退休金计算方式如下:1. 计算基数:根据参加劳保的时间和工资指数,确定计算基数。
2. 缴费月数:参保人员在劳保制度下累计缴费的月数。
3. 固定退休金:参保人员通过累计缴费获得的固定退休金额度。
4. 个人账户退休金:根据个人劳保账户内的资金积累计算的退休金额度。
三、福利待遇根据台湾的劳保退休制度,退休人员可享受以下福利待遇:1. 退休金:以固定退休金和个人账户退休金两部分组成。
其中,固定退休金由劳保保险基金提供,而个人账户退休金则是根据个人存款累积计算得出。
2. 医疗保健:根据劳保制度,退休人员仍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覆盖,以确保他们在退休后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照顾。
3. 其他津贴:退休人员还可能享受其他津贴,如过渡津贴、封锁津贴等,以帮助他们调整退休生活。
四、待改进的问题尽管台湾的劳保退休制度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待改进的问题:1. 退休金水平不高:当前台湾的退休金水平仍然较为有限,难以满足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政府应该积极探索提高退休金水平的途径。
2. 缴费年限不足:部分劳动者可能因各种原因导致缴费年限不足,从而影响他们的退休金水平。
政府可以考虑增加弹性的缴费条件,以更好地照顾这部分人群的权益。
3. 公平性问题:当前退休金的计算方式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例如高收入人群可能获得更高的退休金额度。
台湾地区全民健保制度公平性及其评价

台湾地区全民健保制度公平性及其评价李银才【期刊名称】《《医学与哲学》》【年(卷),期】2019(040)016【总页数】4页(P55-58)【关键词】公平性; 台湾健保制度; 健康中国【作者】李银才【作者单位】江西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江西南昌 330096【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051 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健保制度对比社会政策核心问题是在协调社会利益关系时如何体现社会公平。
它反映社会政策制定过程中基本价值取向,社会政策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主要手段[1]。
医疗保障制度是改进居民健康的重要工具和社会政策,公平性是其核心理念。
大陆地区医保扩面解决了反身公平问题,但横向公平随之凸显。
健康不平等主要包括健康不平等的人群分化、健康不平等中健康概念外扩和健康相关因素不平等[2]。
大陆地区现行三元分立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居民健康不公平的主要原因。
研究发现,实施城乡医保统筹地区相比于未实施地区而言,显著缓解了居民医疗服务利用和健康水平上的机会不平等;对于同样实施城乡医保统筹地区,“实质公平式”相比于“无政策壁垒式”统筹模式,能更好地促进机会平等;统筹相比于未统筹带来的公平效应,要远大于不同统筹模式差异带来的公平效应[3]。
健康公平迫切要求三元医保制度一元化。
医疗保险体系既要注重人们对医疗保险需求公平性,也要注重满足人们对个性化医疗的保险需求,彰显其公平正义[4]。
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有针对性地改善低收入群体健康水平,是提升国民健康总产出成本效果的可行策略[5],也是健康领域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健康中国2030”战略目标具有靶向意义。
此外,构建向重点人群倾斜的医保政策组合,将政府投入有效地转化为居民看病负担明显减轻,才能增强居民对新医改的获得感和公平性。
台湾地区全民健保制度贯彻量能负担原则,其机制设计聚焦于低收入群体健康水平改进。
2013年台湾地区人均期望寿命79.9岁,婴儿死亡率0.39%,医疗保健支出占GDP 6%左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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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医疗保险制度赵喜顺
台湾医疗保险制度的沿
革
医疗保险在台湾叫健康保险国民党统治台湾后台湾的医疗保险制度大体上经
历
了两个阶段的变化在1995年之前实行的是多种健康保险制度计有10种之多主要的如劳工健康保险(1950年实行)公务员健康保险(1958年实行)私立学校教职员健康保险(1980年实行)农民健康保险(1985年实行)低收入户健康保险(19叩年实行)等
这个阶段虽然存在多种健康保险制度但并没有解决所有居民的健康保险问题这个阶段的健康保险制度主要存在以下的一些问题:①虽然有多种健康保险制度但保险的搜盖
面仍然有限有占台湾四成的人口还没有被纳人健康保险之内;②由于存在多种健康保险
制度导致不同的保险制度在保险费率和保险给付水平上有所差异造成了不同社会成员
在享有健康保险上的差距;③财务上不能独立由于没有按照精算费率收费造成财务收
支上不平衡往往人不敷出出现亏损要靠“政府”财政补贴;④支付制度没有能够提供促进基层医疗照护发展的诱因人们往往都往大医院就医基层医疗资源难以得到利用和发
展;⑤由于实行免费医疗一方面刺激了人们对医药需求的过度增长另一方面医院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给病人开大药方小病大治导致医疗费支出膨胀;⑥由于病人看病自己
不掏钱往往要求开大量药品导致药费在整个医疗费中所占比例偏高造成药品的浪费
为了克服上述的弊端台湾当局从198年开始就组织人员着手规划实施“全民健康保险”简称“全民健保按照“全民健保的规划设计其基本目标有
三
点:
①提高健康保
险的覆盖率使绝大多数居民都能获得适当的医疗保健服务所以称之为“全民健保”;②
节制浪费把医疗费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③发挥各种医疗保健资源的作用使医疗保健资源能得到有效的利用为了达到上述的基本目的提出了以下的一些实施措施
:①
全体居民除军人外一律纳人“全民健保”以社会保险方式强制投保使全体居民都能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②居民健康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分开单独办理以便增进行政效率;③
保险费以被保险人为单位收缴以分担伤病风险;④在不浪费与不亏损的原则下个人应
承担一部分医疗费以便增强被保险人的成本意识控制医疗费的膨胀
;
⑤通过立法建立
独立且自给自足的财务贵任制当保险财务出现不平衡时调整保险费率以维持保险财务的稳固;⑥医疗费采取总额预算及单一支付的方式;⑦推动分级医疗和转诊制度改
善
偏远地区的医疗条件在预防治疗和复健服务三方面合理分配医疗资源;⑧加强健康
保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险知识的宜传提高居民对“全民健保”的认识从1988年到194年可以说是“全民健保”的酝酿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完
成了“全
民健保”的设计规划1望抖年8月9日台湾当局公布了“全民健康保险法”同年10
月3
日又公布了“全民健康保险法”修正案12月3日公布了“健康保险局组织条例”1995年1
月1日成立了“健康保险局为全民健保”的实施作好了法律和组织上的准备195年
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全民健康保险
”
二、“全民健保”的墓本内容及实施情况
(一)“全民健保”的基本架构
“全民健保”涉及密切相关的三个方面:保险人即保险机构,在“全民
健保”中就是“健
康保险局”;保险对象即被保险人在“全民健保”中指的就是台湾地区的全体居民;保险医疗服务机构就是由保险机构确认并为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在“全民健
保”中指的就是特约医疗服务机构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医疗机构以及它们三者之间
的密切联系构成了“全民健保”的基本架构它们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图示如下
:
部分负lJl,)J全费川破保阶人保险刊象)
络,lJ约医书犷服务
机构提了)L
},
Ji服务
核发保}介
保险费十划
」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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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费川I!!
报
}勺:]
J费川
“健块保
.二令j)(}场:I二匕
夕)\)
“全民健保”所要实现的经营目标对于保险人来说就是财务平衡对于医疗服务机构
来说就是提高医疗服务品质,对于保险对象来说就是全民纳保。只有实现了这三大目
标“全民健保”才能正常运转并取得成效(二)“全民健保”的组织机构台湾“全民健康保险”的主管机关是“行政院卫生署”下设“全民健康保险监理委员
会”“医疗费用协定委员会”“全民健康保险争议委员会”和“精算小组”。“全民健康保险”的具体承办单位是“中央健康保险局”下设台北高屏北区东区南区等六个分局及四个联合门诊中心。
96“全民健康保险监理委员会”负责监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政策法规的研究和
咨询
事宜其组成成员包括有关机关被保险人保险医疗服务机构及有关专家
“医疗费用
协定委员会”由医疗机构代表保险专家和主管机关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为:①在医疗给
付费用的总额范围内协定“全民健保
”
医疗费用的分配方式;②协定各地区门诊及住院费
用的分配比例;③协定医师中医师牙医师开设门诊的诊疗服务药事人员的药事服务及
药品费用等分配比例及医药分账制度;④协定门诊药费超过预先设定的药品费用总额时
其超过部分应从当季门诊医疗总额中扣除一定比例“全民健康保险争议要委会
”
由14
人组成其中保险专家二人法学专家四人医药专家六人“卫生署”代表二人该委员会负责审议以下的争议:①因保险对象资格及投保手续所引发的争议;②由被保险人投
保
金
额所引发的争议;③由保险费滞纳金及罚款而引发的争议
;④由保险给付所引发的争议;
⑤由保险医疗服务机构特约管理事项所引发的争议;⑥因保险医疗服务机构医
疗费用所
引发的争议;⑦其他有关保险权益事项所引发的争议“精算小组”由精算师保险财务专
家经济学者及社会公正人士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确定和审查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每两年
精算一次以便决定是否需要调整根据“全民健康保险法规定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
一
者主管机关需对保险费率重新进行调整:①精算之保险费率其前五年之平均值与当年保险费率相差幅度超过正负5%者;②健康保险之安全准备金降至最低限额者
;
③健
康保
险因增减给付项目给付内容或给付标准以致影响保险财务者(三)“全民健保”的保险对象根据“全民健康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对象包括被保险人及其眷属被保险人因职业
和其他属性被分为六大类:第一类为公民营事业机构公务或公职人员私立学校教职员
自营作业主和雇主;第二类为职业工人外雇船员自营作业和雇主;第三类为农民
和
渔
民;第四类为军人眷属;第五类为低收人户;第六类为“荣民”“荣眷”被保险人眷属包括被保险人之配偶且无职业者;被保险人之直系血亲尊亲属且无职业者;被保险人二亲等内
直系血亲卑亲属未满二十岁且无职业者或年满二十岁无谋生能力者或仍在学就读且无
职业者至1998年10月保险对象总人数达2068万
人
(四)保险医疗服务机构根据“全民健康保险法”规定参与健康保险服务的医疗服务机构必须经过审查
以
确定其资格经审查合格的医疗服务机构成为健康保险的特约医疗服务机构只有在特约医疗服务机构就诊购药才属健康保险的支付范围特约医疗服务机构包括
:①特约
医院及诊所;②特约药局;③保险指定医疗检验机构;
④其他经主管机关指定之
特约
医疗
服务机构
。
(五)“全民健保”的资金来源
根据“全民健康保险法”的规定保险资金来自三大部分:一是被保险人缴纳的保
险
费;二是被保险人所在单位为被保险人所缴的保险费;三是“政府”为被保险人所提供的补
贴由于被保险人所属类别不同这三部分在保险费中所占的比例也不一样下面是保险费分担比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