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 (2)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研究

项目背景

城市轨道交通具有容量大、速度快、舒适安全、节能环保等优势,能合理利用城市空间,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交通工具和基础设施之一。然而轨道交通的建设投入需要巨额建设资金,我国传统、单一的政府财政投资方式在面对如此巨大的轨道交通建设资金需求时,已开始无力承担,同时也限制了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

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融资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由以往国家单一投资变为多渠道多元化的建

设投资方式。目前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融资模式采用以下四种常见模式:

(一)政府财政全部出资模式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正外部效应的存在,轨道交通的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运营商无法产生赢利,无法吸引社会投资。因此传统体制下的轨道交通投资基本上是由政府无偿投入。如北京地铁1、2号线和天津地铁是计划经济时期修建的,建设资金全部由中央政府承担。

(二)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

这种方式是由传统的政府直接对项目全额投资转为部分由政府

投入,部分向项目提供信用担保,由企业向银行进行债务融资作为项目的建设投入。在我国大多数城市的地铁融资建设中,特别是在地铁建设初期和高速成长时期,这种投融资模式发挥着主要作用。

(三)政府主导的BOT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BOT是英文 Build - Operate - Transfer的缩写,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所谓 BOT,一般指在涉及公众利益的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移交过程中,由当地政府特许的、由私营的或非政府的财团投资的、以一定期限的经营盈利作为回报的投资模式。(四)政府主导的 PPP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PPP是英文“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的简称,即公共部门与私人民营机构合作模式,是公共工程项目融资的一种模式。中文直译为“政府民营合作制”,主要指政府部门与民营机构签署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伙伴关系,共同完成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任务。

全部出资2、操作成本低2、缺乏有效监督,政府财力投

入容易懈怠,使得工程工期延长

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模式1、财政仅需少量现金投入,利用

杠杆作用,带动大部分债务资金,

完成项目建设,放大财政资金效

用,缓解政府即期现金支出压力

2、资金操作简便,操作成本低,

资金充足,到位快

1、不能有效利用资金开发当地

资本市场

2、不利于轻轨交通建设引入多

元化的投资体制

3、成本管理水平高,融资成本

4、政府承担了建设、运营等各

个环节的全部项目风险

政府主导的BOT模式1、投资主体的延伸拓宽了融资渠

道,激活了存量资产,加深了投

融资的市场化程度,并控制了建

设和经营成本

2、政府可以避免大量的项目风

险,减轻责任

3、开发当地资本市场和吸引外

资,减轻了财政负担

4、组织机构简单,政府和私人企

业协调容易,成本容易控制,效

率高

1、特许期内政府对项目失去控

制权

2、引入私人企业参与,采用招

投标体制时,常会使得投标价格

过高

3、投资方和贷款人风险过大,

没有退路

4、目前尚存在较多的法律、财

务、人才、技术等问题

政府主导的PPP模式1、合作开始于项目的确认和可行

性研究阶段,并贯穿于项目的全

过程,双方共同对项目的整个周

期负责,使得共享投资收益,分

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2、引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3、投资渠道增加,把民间资本引

向基础设施领域,降低资产负债

率,促进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4、可以消除费用的超支,工程的

如期完工得到保证

5、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实行“政

企分开”

1、项目合作伙伴选择的难度增

大,融资风险加大,政府承担的

风险增大

2、投融资主体以及项目参与主

体的多元化也增加了城市轨道

交通项目更多的不确定性

3、组织形式比较复杂,增加了

管理上协调的难度,融资成本增

4、设计项目回报率分歧增加

三、多种投融资模式的详细介绍(一)政府财政全部出资模式1、模式介绍

政府财政投融资模式是指由政府作为投资主体,主要利用政府财政资金,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此过程中,由政府作为信贷担保人,进行一系列重大的融资引贷活动。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是法国巴黎和新加坡。巴黎地铁的投资由政府当局全额投入,地铁公司本身负债为0;新加坡政府将地铁看成是全国基础设施的一部分,投资全部由财政负担,不要求收回建设成本。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正外部效应的存在,轨道交通项目的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运营商无法盈利,无法吸收社会投资,因此传统体制下的轨道交通投资基本上是由政府无偿投入。

2、融资步骤:

由政府负责土建工程(主要包括车站、轨道和洞体)的投资,负责车辆、信号等的投资。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相关部门经营管理。

3、典型案例:北京地铁1号线、2号线

项目背景:

我国地铁30多年来的建设,经历了计划经济的政府直接投资建设、不计经济回报,政府出资为主、贷款为辅、政府还贷,政府担保、企业还贷和多方融资、市场化管理、股份制操作的等多种渐进发展的投融资模式。早期的建设投资应理解为资金划拨,投资回报和融资还贷都无从谈起。以北京市为例,其地铁建设的投资经历了政府计划投资为主的北京地铁1号线(北京站—苹果园)和2号线。

投资情况:

一期工期为4年零3个月建设,北京地铁的1、2号线,其建设资金是由中央财政出资的。按照当时的物价指数,平均每公里的造价是1亿元人民币,总投资额大约为40亿元人民币。这种模式优点不需要支付利息,降低了财务成本;其缺点是财政资金有限,不能广泛的运用,且运营企业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较低。

(二)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

1、模式介绍

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是指以政府背景的国有公司为主体,多渠道筹集项目资本金,负债资金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债务融资手段予以解决。

在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下,财政投入资本金后,可利用政府的信用优势吸引银行贷款,充分发挥财务杠杆作用,放大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完成项目投资建设,有利于缓解政府即期现金支出压力。2009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