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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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模式探讨剖析

上海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模式探讨剖析

上海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模式探讨剖析上海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模式是指在建设轨道交通的过程中选择适当的投融资模式,以满足资金需求、降低财务风险、增加投资回报率等目标的一种商业行为。

针对上海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实际情况,本文将就政府融资、PPP融资、银行贷款等几种投融资模式进行探讨剖析。

政府融资政府融资是指政府通过发债、财政拨款等途径向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提供资金的一种融资模式。

这种融资模式的优点在于资金来源相对稳定,不涉及复杂的商业运作,具有一定的政策性和拓展性。

但同时,政府融资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债务率高、融资成本大等问题。

上海轨道交通建设采用政府融资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地方政府发债。

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市政债等方式为轨道交通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这种融资方式,虽然稳定,但是随着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也增加了风险。

PPP融资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是指政府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各方合作,以共同投资、建设和运营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一种投融资模式。

PPP模式通过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项目经营风险、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同时还能推动轨道交通行业技术的进步。

近年来,在上海轨道交通建设中,PPP模式已经成为新的选择。

通过将政府和非政府投资者的优势互补,PPP模式可以有效地提高项目资金的筹集速度和数量。

同时,PPP模式还可以将建设、经营、运营等环节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实现利益最大化。

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投融资方式。

类似于政府融资和PPP融资,银行贷款也有其独特的优点和风险。

银行贷款的优点在于额度灵活、流程简便、资金使用自由。

同时,它的缺点在于利率相对较高,还有一定风险。

在上海轨道交通建设中,银行贷款主要用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银行贷款可以适当降低项目资金成本,增强项目的可持续性。

然而,银行贷款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银行信用评级等。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融资模式比较研究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融资模式比较研究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融资模式比较研究城市轨道交通是一座城市的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对于城市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由于轨道交通建设投资巨大,需要长期运营和维护,投融资模式的选择对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运营和管理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从不同的投融资模式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各种模式的优劣势,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融资提供参考。

一、政府全额投资模式政府全额投资是指全额由政府出资建设和运营轨道交通项目。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政府有充裕的资金,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营。

政府全额投资模式可以保证轨道交通项目的公共性和服务性,对于城市的交通需求具有较高的满足度。

政府全额投资也存在一些问题。

政府资源有限,如果全部用于轨道交通项目,可能会影响其他领域的发展。

政府管理效率低下,可能会导致项目建设和运营中的浪费和低效率。

政府全额投资模式缺乏市场竞争机制,可能导致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创新不足,对于项目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利。

二、政府PPP模式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是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的一种投融资模式。

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政府可以通过与私营部门合作,共同承担项目建设和运营的风险,降低政府财政负担,同时提高项目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政府PPP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有效整合政府和市场资源,提高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效率。

私营部门的参与也可以促进项目的创新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对于项目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政府PPP模式可以有效分散风险,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营。

政府PPP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政府与私营部门的利益分配可能存在矛盾,影响项目的实施和运营。

政府PPP模式需要完善的监管和法律制度,以保障项目的公共利益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政府PPP模式需要政府在项目实施和运营中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三、市场化运作模式市场化运作模式是指轨道交通项目由市场主导,政府仅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监管。

在市场化运作模式下,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完全由市场主体来承担,政府不直接干预项目的具体运作。

城市轨道交通企业投融资

城市轨道交通企业投融资

2.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
这种方式是由传统的政府直接对项目全额投资转为部分 由政府投入,部分向项目提供信用担保,由企业向银行进行 债务融资作为项目的建设投入。在我国大多数城市的地铁融 资建设中,特别是在地铁建设初期和高速成长时期,这种投 融资模式发挥着主要作用。
3.投融资主体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
(1)BOT融资模式应用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通常直译
为“建设—经营—移交”。BOT一般指在涉及公众利益 的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移交过程中,由当地政 府特许的、由私营的或非政府财团投资的、以一定期限 的经营盈利作为回报的投资模式。
这种投融资模式明显具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项目的 投资主体系非政府的市场主体;二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及 期限须获得政府的特许经营权;三是投资成本收回及赢利 依赖当地政府的特许经营权;四是投资的风险由投资主体 自行承担。
(3)地铁融资与房地产合作开发,实行相关产业联动开发的一体化 发展战略。采取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地铁公司某些土地、物业和税 收方面的特许权,以保证地铁建设的间接收益部分能够充分返还给地 铁进行再建设。 (4)香港政府为地铁开发制定了相应配套政策。除了房地产开发优 惠政策以外,香港政府给予地铁公司确定票价的自主权,由地铁公司 在香港政府规划的路网中自行决定修建的地段;在地铁沿线,划拨一 定的土地,由地铁公司经营,并且承诺当地铁公司财政情况恶化时, 政府注入股本改善资金条件。
3.运营管理机制不合理
(1)成本难以控制 经营者和决策者往往重视设备的技术水平,忽视财务准则,经 营成本缺乏有效约束机制,轨道交通很难盈利。目前开通的轨 道交通线除香港地铁外,所有线路沿线的经营单位一直无偿受 益,导致轨道交通企业运营效率低下。

重庆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分析

重庆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分析

重庆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分析摘要:地铁能够有效地缓解城市交通问题,但建设周期漫长、复杂性高、开发强度大,如何解决建设期融资难、运营期维护成本高等问题,是当前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面临的关键课题。

本文基于此,将对重庆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分析与建议进行探究。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建议城市轨道交通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收期长、正外部性效应等经济特性。

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能够提高城市竞争力,有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投融资模式是投融资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

1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方式1.1用于轨道交通项目资本金筹集首先,可以运用直接投资的方式来对各种公共设施进行合理的投资,在政府主导的情况下,轨道交通公司代表出资人具有国有股权的权利,或组建单独的城市公共设施来建设项目,运用市场化的方式实施合理的运作。

其次,对于变现存量资产而言,运用售出回资的方法来筹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各种资金,使不动产变卖给融资公司,从而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具有较多的资金。

最后,运用委托的方法进行工程项目资金的筹集,逐步发行各种项目的信托计划,并由政府进行主导,使信托公司进行项目资金的筹集。

同时,可以运用现金流的方法进行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筹集,并运用文件的方法进行确立,从而使政府换届带来的风险不再发生。

1.2轨道交通项目债务资金的筹措在进行筹资的过程中,通常运用商业银行贷款的方法,并以企业债券、国外政府贷款的方法进行辅助,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运用政府信托的方法,风险程度较低,能够较为容易的获得贷款。

同时,运用企业债券的方式,在发行成功的情况下,能够使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财务结构处于有利的状态,受到各种投资公司的认真看待。

此外,在运用委托贷款的基础上,运用集中授信的方法与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在运用金融资源的时候,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具有较多的资金。

并运用国外政府与国际金融组织的方法进行贷款,从而使资金具有崭新的管理渠道,同时,贷款的期限较长,利率较低,但项目审核具有严格的流程,手续处于复杂的状态中,此种方法具有较多的局限性。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融资策略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融资策略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融资策略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成为改善城市交通状况的重要举措。

然而,由于巨大的建设投资需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面临融资难题。

本文将探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融资策略,以期为相关决策者提供参考。

一、政府融资政府融资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主要融资方式之一。

政府可以通过发行债券、引入社会资本、调动财政资金等方式进行融资。

其中,发行债券是常见且有效的融资途径。

政府可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或专项债券,筹集资金用于轨道交通项目建设。

同时,政府还可以引入社会资本,通过与企业合作、推出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轨道交通建设。

二、市场融资市场融资是指通过金融市场筹集资金,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这包括银行信贷、股票发行、企业债券等。

银行信贷是常见的市场融资方式,轨道交通建设方可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满足其资金需求。

此外,针对规模较大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可以考虑通过发行股票或企业债券进行融资,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

三、国际合作融资国际合作融资是指借助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或企业,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经常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为其提供贷款和技术支持。

同时,一些发达国家的政府和企业也对海外的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感兴趣,可通过与其进行合作,实现融资与技术共享。

四、土地融资土地融资是指通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周边土地的开发与利用,筹集资金进行建设。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通常会带动周边土地价值的上升,政府可以将合适的土地用于商业开发、房地产开发等,通过出售土地或收取租金等方式,获得资金支持。

综上所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融资策略具有多样性。

政府融资、市场融资、国际合作融资、土地融资等多种方式相互结合,可以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

当然,在选择融资策略时,需要综合考虑项目规模、市场需求、财政状况等因素,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融资方案,以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模式及融资风险分析解析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模式及融资风险分析解析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模式及融资风险分析解析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市轨道交通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然而,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就需要选择一种适合的融资模式。

本文将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融资模式及融资风险进行分析和解析。

常见的城市轨道交通融资模式财政预算和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财政预算和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最常见的融资方式。

政府部门会在财政预算中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轨道交通建设,同时政策性金融机构也会提供贷款支持。

这种融资方式的最大优势是政府的承诺可以有效降低借款的成本,但是在资金使用上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BOT模式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是另一种常见的城市轨道交通融资方式。

这种方式中,民间资本公司肩负建设任务,并在完成工程后运营一段时间,直到收回投资(通常为几年),然后再将轨道交通项目转移到政府手中。

BOT模式对政府资金的压力较小,同时对民间资本的盈利能力也会有一定的提升。

PPP模式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是指政府与民间资本公司合作,共同投资和运营轨道交通项目。

政府通常负责提供基础设施和土地使用权等,而民间资本则承担工程建设和运营风险。

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政府和民间资本可以互相协作,共同分担风险和受益。

城市轨道交通融资风险分析解析尽管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运营拥有可观的收益,但是其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风险。

以下是常见的城市轨道交通融资风险。

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政府可能会在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发生政策调整,从而对项目的发展产生影响。

例如政府可能会调整对民间资本的投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间资本对轨道交通项目的预期收益。

土地流转风险原则上说,建设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需要大量的土地流转,而这也可能会带来相应的风险。

例如,土地拍卖的价格可能会超出预期,从而导致资金上的短缺。

天气风险天气风险是指在运营过程中遭遇的自然灾害或其他天气异常,从而导致项目的运行和盈利能力受到挑战。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PPP投融资模式研究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PPP投融资模式研究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PPP投融资模式研究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至今已经形成了各类地铁、城市轻轨和铁路城际联络线等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建设需求不断增长,因此,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PPP投融资模式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PPP投融资模式进行研究和分析,旨在为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的未来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PPP模式简介PPP是一种公共私营合作项目,即政府与企业共同合作,共同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合作模式。

PPP模式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当时发达国家尝试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引入市场机制,以吸引更多的私人资本投资,增加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促进市场竞争,提高经济效益。

对于PPP模式,其主要特点为:1. 政府和企业共同投资2. 风险共担,比如在工期延误情况下,政府和企业都需要承受相应的损失3. 政府出资的部分会得到相应的回报,而私人企业也会获得一定的基础设施管理权4. 依托市场机制,通过竞争方式以合理的价格提供服务5. 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其服务水平。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是属于典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建设和营运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政府单靠自身的财力投资难以满足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建设需求,而PPP模式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PPP投融资模式主要包括BOT、BOO和TOD三种方式。

1. BOT模式BOT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

在这种方式下,政府部门通过竞争方式找到一家有实力的私营企业,由其在政府监督下投资兴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并由企业负责运营管理,实现自主经营。

在一定时期之后,该企业将所持有的城市轨道交通资产转让给政府,届时政府将获得该资产的绝对所有权和管理权。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政府可以通过合理的方式吸引社会投资,分担建设和运营的风险,同时借助市场力量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化,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的项目效益。

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研究——以北京地铁4号线为例的开题报告

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研究——以北京地铁4号线为例的开题报告

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研究——以北京地铁4号线为例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出行起着关键作用。

然而,轨道交通的投融资面临着较大的挑战。

一方面,建设轨道交通需要巨额投资,资金来源不易;另一方面,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后,长期维护和运营成本也相当高。

因此,研究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融资模式,对于良性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北京地铁4号线为研究对象,探究其投融资模式,希望通过研究,提出科学、可行的投融资模式,并为后续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供借鉴。

二、研究内容1. 研究北京地铁4号线的建设背景和建设过程,分析其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融资需求。

2. 探究北京地铁4号线的投资来源及投资方式,包括政府投资、社会资本投资、国外资本投资等方式,并分析各种投资方式的优缺点。

3. 研究北京地铁4号线的收益模式,包括票价收入、土地收益、商业开发等各方面的收益,探究如何最大化收益,缓解运营成本的压力。

4. 对比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融资模式,分析优劣,并为后续轨道交通建设提供更为可行的融资模式。

三、研究方法1. 文献研究法: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了解各种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的历史、现状和趋势。

2. 实证分析法:对北京地铁4号线进行实地调研,并通过数据分析和模型模拟,对投融资模式进行定量研究。

3. 专家访谈法:通过专家访谈,获取专业、前沿的知识和信息。

四、研究意义1. 研究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融资模式,有助于优化投资结构,提高建设效率,降低建设成本。

2. 通过研究北京地铁4号线的投融资模式,总结经验和教训,为后续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3. 为政府、银行、企业等投资者提供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健康发展。

五、研究计划1. 研究时间:2021年3月-2022年3月。

2. 研究步骤:①文献研究和实地调研,收集数据和信息,分析北京地铁4号线的建设和投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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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研究项目背景城市轨道交通具有容量大、速度快、舒适安全、节能环保等优势,能合理利用城市空间,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交通工具和基础设施之一。

然而轨道交通的建设投入需要巨额建设资金,我国传统、单一的政府财政投资方式在面对如此巨大的轨道交通建设资金需求时,已开始无力承担,同时也限制了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

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融资模式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由以往国家单一投资变为多渠道多元化的建设投资方式。

目前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融资模式采用以下四种常见模式:(一)政府财政全部出资模式由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正外部效应的存在,轨道交通的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运营商无法产生赢利,无法吸引社会投资。

因此传统体制下的轨道交通投资基本上是由政府无偿投入。

如北京地铁1、2号线和天津地铁是计划经济时期修建的,建设资金全部由中央政府承担。

(二)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这种方式是由传统的政府直接对项目全额投资转为部分由政府投入,部分向项目提供信用担保,由企业向银行进行债务融资作为项目的建设投入。

在我国大多数城市的地铁融资建设中,特别是在地铁建设初期和高速成长时期,这种投融资模式发挥着主要作用。

(三)政府主导的BOT市场化投融资模式BOT是英文 Build - Operate - Transfer的缩写,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

所谓 BOT,一般指在涉及公众利益的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移交过程中,由当地政府特许的、由私营的或非政府的财团投资的、以一定期限的经营盈利作为回报的投资模式。

(四)政府主导的 PPP市场化投融资模式PPP是英文“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的简称,即公共部门与私人民营机构合作模式,是公共工程项目融资的一种模式。

中文直译为“政府民营合作制”,主要指政府部门与民营机构签署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伙伴关系,共同完成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任务。

二、多种投融资模式的比较三、多种投融资模式的详细介绍(一)政府财政全部出资模式1、模式介绍政府财政投融资模式是指由政府作为投资主体,主要利用政府财政资金,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在此过程中,由政府作为信贷担保人,进行一系列重大的融资引贷活动。

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是法国巴黎和新加坡。

巴黎地铁的投资由政府当局全额投入,地铁公司本身负债为0;新加坡政府将地铁看成是全国基础设施的一部分,投资全部由财政负担,不要求收回建设成本。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正外部效应的存在,轨道交通项目的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运营商无法盈利,无法吸收社会投资,因此传统体制下的轨道交通投资基本上是由政府无偿投入。

2、融资步骤:由政府负责土建工程(主要包括车站、轨道和洞体)的投资,负责车辆、信号等的投资。

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相关部门经营管理。

3、典型案例:北京地铁1号线、2号线项目背景:我国地铁30多年来的建设,经历了计划经济的政府直接投资建设、不计经济回报,政府出资为主、贷款为辅、政府还贷,政府担保、企业还贷和多方融资、市场化管理、股份制操作的等多种渐进发展的投融资模式。

早期的建设投资应理解为资金划拨,投资回报和融资还贷都无从谈起。

以北京市为例,其地铁建设的投资经历了政府计划投资为主的北京地铁1号线(北京站—苹果园)和2号线。

投资情况:一期工期为4年零3个月建设,北京地铁的1、2号线,其建设资金是由中央财政出资的。

按照当时的物价指数,平均每公里的造价是1亿元人民币,总投资额大约为40亿元人民币。

这种模式优点不需要支付利息,降低了财务成本;其缺点是财政资金有限,不能广泛的运用,且运营企业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较低。

(二)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1、模式介绍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是指以政府背景的国有公司为主体,多渠道筹集项目资本金,负债资金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债务融资手段予以解决。

在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下,财政投入资本金后,可利用政府的信用优势吸引银行贷款,充分发挥财务杠杆作用,放大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完成项目投资建设,有利于缓解政府即期现金支出压力。

2009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最低资本金出资比例由40%降至25%。

资本金出资比例的降低使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银行信贷资金到位快,操作成本相对较低,能够在短期内完成地铁项目的融资任务。

可以迅速满足国内当前地方经济发展对轨道交通的迫切需要,从缓解财政短期建设资金不足的方面来看,具有一定积极作用。

采用这种投融资模式需要政府承担建设、运营等项目风险。

缺点一是,银行融资成本相对较高,巨额债务进一步加大了企业和政府的财务负担,尽管可以缓解政府的当期财政压力,但是政府必须提供持续的补贴,以保证债务的顺利偿还和运营的顺利进行。

二是投资主体单一,不利于运营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三是不利于企业引入多元化的投资体制,无法从根本上减轻政府负担。

从实践角度来看,政府主导的负债型融资模式在国内外得到普遍应用,是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的主要模式。

国内城市应用该模式的主要形式是当地政府通过财政、土地出让金等投入项目资本金,债务资金一般通过银行贷款的形式筹集。

北京地铁、上海地铁、广州地铁、深圳地铁、成都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均以政府主导的负债型融资模式为主。

2、融资方法:由政府财政投入部分资金,其余资金则依托政府信用担保。

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让直属企业为项目提供资金或者为贷款提供担保,政府批给项目沿线的土地开发权,以综合开发收益作为贷款的还款来源,政府承担项目的还本付息责任。

3、典型案例:郑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项目项目背景:郑州市是河南省省会,中部地区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城镇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发展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公共交通系统,积极引入具有大、中运量的轨道交通方式是实现郑州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根据《郑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郑州市轨道交通线网由6条线路组成,全长,共设车站135个。

根据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初步估算,投资成本约为亿元/km,鉴于郑州市轨道交通建设所需庞大的建设资金和郑州市现有的经济实力,不适宜采用以政府财政资金无偿投入为主的投融资管理模式,同时,由于郑州市的轨道交通建设刚刚起步,缺乏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模式必须的操作经验、人才和成熟的投资环境,因此采用以政府为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管理模式。

投资情况:由郑州市市政府授权郑州市建设投资总公司负责对郑州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和融资,作为投融资载体,组建轨道投融资项目公司,郑州市市政府将以政府财政投入向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注入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债务资金由轨道投融资项目公司通过国内银行贷款为主,企业债券为辅等多元化的债务融资手段来解决。

政府财政投入: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具有一次性投入大,运行费用高,社会效益好而自身经济效益差等特点,政府在城市轨道交通资金筹集中始终占有举足轻重的决定作用,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郑州市市政府投入亿元作为建设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

国内银行贷款:国内银行贷款是一种比较传统的融资手段,广泛用于各种项目,国内轨道交通项目也大都采用国内商业银行贷款。

中国银行河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金水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支行等数十家银行已对郑州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进行了债项评审,与郑州市市政府初步达成了总额超过100亿元的授信意向。

企业债券:企业债券是企业为筹集建设资金而发行的债券,通过发行轨道交通债券,可以集中民间大量闲散及短期资金用于轨道交通建设。

企业债券不改变投资主体,实际上是向社会公众借款的一种方式,而且是一种筹集长期稳定、低成本资金的有效手段,也是郑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筹集资金的一条重要渠道。

(三)政府主导的BOT市场化投融资模式1、模式介绍BOT融资模式(即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移交)是项目融资的诸多方式中的一种,在我国又被称作”特许权投融资方式。

一般有东道国政府或地方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将项目授予项目发起人为此专设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基础设施(或基础产业)项目的投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在规定的特许期内,项目公司拥有投资建造设施的所有权(但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所有权),允许向设施的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并以此回收项目投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的成本费用,偿还贷款;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设施无偿移交给东道国政府。

2、融资步骤(1)项目发起方成立项目专设公司,专设公司同东道国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达成项目特许协议。

(2)项目公司与建设承包商签署建设合同,并得到建筑商和设备供应商的保险公司的担保。

专设公司与项目运营承包商签署项目经营协议。

(3)项目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贷款协议或与出口信贷银行签订买方信贷协议。

(4)进入经营阶段后,项目公司把项目收入转移给一个担保信托。

担保信托再把这部分收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3、典型案例:深圳地铁4号线项目背景:在深圳地铁4号线建设中,工程一期的4公里已经由政府投资建设完成,二期工程的16公里,政府采用BOT的方式引入投资。

2004年1月深圳市政府与香港地铁公司签订原则性协议-深圳地铁4号线的BOT协议,确定由香港地铁公司完成4号线二期BOT项目。

深圳四号线采用的BOT方式,项目的建设基金全部由香港通过土地融通地铁建设资金的经验,政府把地铁沿线土地以协议出让的方式转让给香港地铁公司成立的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对土地进行综合开发获得利润以弥补建设期贷款偿还以及初期运营亏损。

这种模式下政府的责任只限于对地铁建设、运营的监管以及吧一期工程租赁给项目公司。

除了土地之外,政府不对二期工程进行投资,政府对地铁项目的参与程度进一步降低了。

投资情况:香港地铁公司依照中国法律在深圳市注册设立一家外商独资/ 合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负责建设4号线续建工程、运营4号线整体(包括一期和二期)以及直接或间接经营沿线政府注入地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在经营期内地铁公司持有不少项目公司股权的51%。

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投资总额的40%。

市政府将4号线一期设施以租赁的方式交给项目公司经营,首个租赁期限为20年,期限届满,双方续订租赁到经营届满。

香港地铁公司负责筹措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之间的差额,项目工资通过向中国境内外的金融机构融资,解决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之间的差额,融资资金必须用于4号线二期的建设和运营。

项目公司不能用二期建设用地进行抵押。

市政府采用协议出让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提供地铁沿线土地面积80公顷,用于房地产开发。

项目公司按评估低价的60%向市政府缴纳地价款,作为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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