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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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建筑工程安全,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促进工程质量提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的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工作。

第三条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

第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的义务,确保工程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本制度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监督检测工作,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检测情况。

第六条隐蔽工程的检测验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质量检测机构共同参与,各方应各自负责,合作配合,确保检测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隐蔽工程检测验收流程第七条隐蔽工程检测验收流程包括前期准备、实际检测、结果评定、验收报告等环节。

第八条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准备完善的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材料清单等,以便进行隐蔽工程检测验收。

第九条实际检测阶段,由质量检测机构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条结果评定阶段,监理单位应当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定,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验收报告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机构的意见,出具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确认工程质量合格。

第三章隐蔽工程检测验收要求第十二条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质量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检测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准确、可靠。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对隐蔽工程检测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方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工作。

第四章隐蔽工程检测验收记录和归档第十六条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监理意见等。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一、背景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被覆盖或者封闭起来,无法直接检验的工程。

这些工程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往往会对整个建筑的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成为了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在建筑施工中,隐蔽工程的验收是指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检查,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和安装工作。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业主来说,建立完善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落实好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有助于提高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减少建筑质量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制度内容1. 隐蔽工程验收标准在建立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之前,需要先制定相应的施工标准和验收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规范的制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符合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2.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程序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程序应当包括以下要素:•隐蔽工程施工完成之后,施工单位需要提交隐蔽工程项目报告,并在隐蔽工程验收开始前,向验收部门或者监理单位提前报备。

•由专业的验收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关的验收记录。

•验收部门或者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复核核对,对验收结果进行最终确认,并在随后给予评定。

•评定结果为合格的隐蔽工程项目,可以进入下一个施工阶段;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隐蔽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在检修后进行重新验收。

3. 隐蔽工程验收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是对隐蔽工程验收情况的详细记录。

施工单位在完成隐蔽工程施工的情况下,应当制定详细的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并将报告提交验收部门或者监理单位。

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验收项目:涉及到该隐蔽工程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所使用的材料、所安装的设备和所施工的工序。

•验收结果:记录该隐蔽工程项目验收的结果,包括通过的验收情况和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检测方法:记录隐蔽工程的检测方法和标准,以便在下次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时进行参考。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隐蔽前,承建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自检合格,再将自检资料送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在收到承建单位自检资料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并报告项目总监,由项目总监组织,经复查无误后,方可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对重要结构还应由设计单位会同验收,当工程不具备正式开工条件时,不办理正式签证手续。

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商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附上相应的有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复试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部。

2、监理工程师收到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查,承包商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

3、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准予承包商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如经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商整改,整改后自检合格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4、检验批的质量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5、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承包商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6、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负责人)组织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承包商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报验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报验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报验验收制度一、总则隐蔽工程是指在结构建设中不直接暴露在外,而是隐藏在构件或者材料内部的工程。

隐蔽工程的施工品质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此,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规范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提高验收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隐蔽工程报验验收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隐蔽工程的报验和验收工作。

三、定义1. 隐蔽工程:在结构建设中不被直接暴露在外,而是隐藏在构件或者材料内部的工程。

2. 报验:验收单位依据施工单位提交的隐蔽工程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

3. 验收:验收单位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对隐蔽工程进行实地检查和检测。

四、报验程序1. 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完工后,应当向验收单位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1)隐蔽工程施工图纸;(2)隐蔽工程材料进场合格证明;(3)隐蔽工程施工过程记录;(4)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2. 验收单位在收到上述文件和资料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审查,并填写相关报验表格。

3. 报验合格后,验收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的下一步工作。

五、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在报验合格后,应当邀请验收单位前往现场进行隐蔽工程的实地验收。

2. 验收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验收工作:(1)对隐蔽工程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其施工质量和材料的使用情况;(2)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检测,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3)填写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确认验收结果。

3. 验收单位应当在验收结束后即时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发放隐蔽工程验收证书,确认隐蔽工程的合格性。

六、验收标准1. 隐蔽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隐蔽工程中所用材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当使用合格证明的材料。

3. 隐蔽工程施工应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不得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

七、验收结果1.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才能进行下一步工程的施工工作。

2. 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在整改完成后重新进行验收。

隐蔽工程三检制度

隐蔽工程三检制度

隐蔽工程三检制度一、隐蔽工程三检制度的定义隐蔽工程三检制度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项管理制度,通过对施工现场进行三轮检查,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从而保障整个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隐蔽工程三检制度主要包括前检、中检、后检三个环节,分别对隐蔽工程的各个阶段进行检查和验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隐蔽工程质量合格。

二、隐蔽工程三检制度的作用1. 提高隐蔽工程质量:通过三轮检查,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隐蔽工程施工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提高工程质量。

2. 保障建筑安全:隐蔽工程质量关乎整个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三检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保障建筑物的安全。

3. 降低工程风险:及时纠正隐蔽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减少施工风险,避免后期出现质量问题。

三、隐蔽工程三检制度的内容1. 前检:前检主要是在隐蔽工程施工前开展,包括对工程设计文件和标准要求的核查,对施工方案和工艺流程的评审,对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验收等内容。

2. 中检:中检主要是在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开展,包括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对材料和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施工质量的全面评估等内容。

3. 后检:后检主要是在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开展,包括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验收,对施工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完善隐蔽工程的档案资料等内容。

四、隐蔽工程三检制度的实施过程1. 制定隐蔽工程三检制度实施方案:在工程施工前,项目管理部门应制定隐蔽工程三检制度实施方案,确定检查内容、检查岗位、检查频次等细节规定。

2. 配备专业检查人员: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业检查人员,确保检查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3. 制定检查记录表:制定隐蔽工程前检、中检、后检的检查记录表,对每次检查过程进行全面记录和备份。

4. 定期检查隐蔽工程施工现场:按照制定的检查方案和记录表,定期对隐蔽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实施改进措施:根据检查结果,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对施工队伍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3篇)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3篇)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隐蔽工程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保障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关键环节。

为了确保隐蔽工程的有效验收,我们建立了以下工作制度。

一、隐蔽工程验收的目的和重要性隐蔽工程是指在建筑物装饰、设备安装等施工活动完成之前,暂时不能直接观测和检测的工程部分。

隐蔽工程的验收是为了确认隐蔽工程的合格性,识别和解决潜在问题,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隐蔽工程验收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确保隐蔽工程的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2. 确保隐蔽工程的材料、工艺、质量等符合设计要求,有保证可靠;3. 确保隐蔽工程在后续工程施工和使用中能够满足安全和质量要求;4. 为后期的工程验收和交付提供可靠的数据和依据。

二、隐蔽工程验收范围和要求1. 隐蔽工程验收的范围涵盖建筑结构、屋面防水、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设备安装等各个专业工程。

2. 隐蔽工程验收要求有三个层次,即质量目标、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

质量目标包括预算目标、施工工艺质量目标、质量保证目标等;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等;验收标准是根据前两者制定的具体验收细则。

3. 隐蔽工程验收的要求包括施工质量合格、关键节点达到设计要求、验收文件完善等。

三、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具体工作1. 准备工作(1)成立隐蔽工程验收小组,包括项目负责人、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2)制定隐蔽工程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的时间、范围、标准等;(3)对各个隐蔽工程节点进行现场巡视,确保施工质量达到验收要求。

2. 验收准备(1)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整理、备案隐蔽工程相关资料,如材料验收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2)隐蔽工程验收小组准备验收记录表、验收记录表、验收材料表等相关表格和文档;(3)集中审查和整理隐蔽工程的相关验收资料,确保完整和准确性。

3. 验收过程(1)召开隐蔽工程验收会议,明确验收的范围、标准和要求;(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对隐蔽工程进行逐项验收;(3)根据验收记录表和检查结果,对隐蔽工程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合格;(4)如发现不合格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5)在验收完成后,形成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并对整个过程进行总结。

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制度(3篇)

第1篇一、制度背景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道工序完成后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再次进行其自身的质量检查的工程部位。

隐蔽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为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我国制定了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以下是对该制度的详细说明。

二、制度目的1. 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或工程缺陷。

2. 规范隐蔽工程验收流程,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3. 明确各参建单位在隐蔽工程验收中的职责,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制度内容1. 隐蔽工程验收范围隐蔽工程验收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各个阶段的隐蔽工程。

2.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1)自检: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填写自检记录,确保隐蔽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2)复检: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将自检记录报送监理单位进行复检。

(3)验收: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邀请设计、施工、勘察等相关单位参加。

验收内容包括:①隐蔽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②隐蔽工程相关资料是否齐全;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否完整。

(4)整改: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单位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

3.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包括:(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2)隐蔽工程相关设计图纸;(3)隐蔽工程相关质量检验报告;(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责任(1)施工单位:负责隐蔽工程的施工和自检,确保隐蔽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2)监理单位:负责隐蔽工程的复检和验收,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

(3)设计单位:负责提供隐蔽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

(4)勘察单位:负责提供隐蔽工程的勘察报告。

四、制度实施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施工,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设计、勘察等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三检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三检制度隐蔽工程验收三检制度是指在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经过自检、互检和专检三个阶段的检查确认,才能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

这一制度旨在通过层层把关,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质量风险,保证工程的整体安全。

自检是施工班组在完成一定工序后,对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的自我检查。

自检要求施工人员对已完工部分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所有项目均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

自检的结果需要记录在专门的自检记录表上,以供后续的检查参考。

互检是在自检的基础上,由不同的施工班组之间相互进行检查。

互检的目的是通过他人的眼睛发现可能遗漏的问题,增加检查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互检完成后,同样需要做好记录,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专检是由专业的质量检查员进行的最终检查。

专检员需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从专业的角度对隐蔽工程进行全面的审查。

专检不仅要复查自检和互检中已经发现的问题,还要对整体工程质量进行评估,确保无遗漏项。

以下是一份简化的隐蔽工程验收三检制度范本:【隐蔽工程验收三检制度范本】一、自检阶段1. 施工班组根据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完成指定工序后,进行自我检查。

2. 自检内容包括材料使用、施工工艺、结构尺寸等是否符合要求。

3. 自检结果需详细记录在自检记录表中,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内容及结果。

4. 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在记录表中注明整改情况。

二、互检阶段1. 不同施工班组之间相互进行工程检查。

2. 互检内容同自检,注重发现自检可能遗漏的问题。

3. 互检结果同样记录在互检记录表中,明确问题和整改措施。

4. 互检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或转交专检。

三、专检阶段1. 由专业质量检查员对隐蔽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2. 专检内容包括对自检、互检结果的复核,以及对工程整体质量的评估。

3. 专检结果需编制成专检报告,报告中应包含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及建议。

4. 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的封闭或继续后续工序。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3篇)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一)在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自检,并提前____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验,合格者予以验收签证,不合格者由施工单位返工后重新检验。

(二)认真填写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经有关人员签署意见。

(三)隐蔽工程验收后,根据检查情况施工单位要向监理方填报申请隐蔽施工令,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审核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四)监理方在签发隐蔽施工令前,应考虑各个专业的隐蔽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如预留孔洞、预埋管线等是否经过有关专业检查签证。

(五)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如基础基底、基础钢筋、转换层钢筋等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查,还须经设计院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和签字认可。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2)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针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进行检查和验收的一套制度。

隐蔽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中,由于工序需要或施工需要,将部分结构、设备或管道等设施隐藏在建筑物或构筑物内部,不直接暴露在外部的工程。

这些隐藏的工程在施工完毕后,往往很难被发现和修复,对建筑物的安全和质量会产生重要影响。

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检查计划制定: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图纸要求,制定隐蔽工程的检查计划,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2. 检查标准制定:制定相应的检查标准和要求,明确隐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要求,以及检查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3. 检查方法与工具:确定隐蔽工程的检查方法和使用的检查工具,例如使用探测仪器、红外线摄像等技术手段进行检查。

4. 验收程序:规定隐蔽工程的验收程序,包括检查人员的资质要求、检查时间和地点、验收结果的记录和报告等。

5. 纠正措施和整改要求:对于发现的隐蔽工程问题,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和整改要求,并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

6. 验收结果记录:对于通过验收的隐蔽工程,将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建立档案并留存。

通过建立和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隐蔽工程问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性,提高建筑物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1、隐蔽工程验收制度(1)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

分部(分项)隐蔽工程由现场工程师组织验收,项目部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部、质量部参加,邀请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单位代表参加。

(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三方共同验收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由现场工程师或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回签。

(3)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一式四份,报监理单位一份,自存三份归档。

(4)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1)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2)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冷拉、控制应力,混凝土、砂浆的强度等级等要求,以及材料代用等情况。

3)砖砌体:抗震、拉结、砖过梁配筋部位品种、规格及数量4)木结构工程:屋架、檩条、墙体、顶棚、地下等隐蔽部位的防腐、防蛀、防菌等处理。

5)屏蔽工程:构造及做法。

6)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马蹄脂的软化点、延伸度、使用温度,屋面保温层做法,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7)水暖卫暗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8)锅炉工程:保温前胀管情况,焊接、接口位置,螺栓固定及打泵试验等。

9)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10)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内容1)单位工程名称,隐蔽工程名称、部位,标高、尺寸和工程量。

2)材料产地、品种、规格、质量、含水率、容重、比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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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1.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被下一道工序掩盖,正常情况下其施工质量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项目,例如:地基基槽、钢筋工程、地下砼结构工程、地下防水防腐工程,以及被封闭的设备安装工程等等。

1.2 在实施隐蔽作业之前,对隐蔽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及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明确其检查方法和验收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各专业的隐蔽工程施工项目。

2 职责
2.1 施工单位应按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或评价制度的要求认真作好隐蔽工
程在实施隐蔽作业之前的质量自检工作,形成质量保证资料,并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完成报审程序。

2.2 监理工程师应特别关注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时组织实施隐蔽作业之前的检查验收工作,监督隐蔽作业过程,做到既确保工程质量,又不影响施工进度。

3 管理要求
3.1 隐蔽工程项目在隐蔽作业之前的检查验收,应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或评价制度进行。

3.2 凡属于隐蔽工程的施工项目,无论属于施工质量验收项目划分表中的那个层次,施工单位在实施隐蔽作业之前,都应汇齐该项目的自检记录,使用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不使工程质量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3.2.1 建筑工程施工的地基基槽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钢筋工程,直埋管道、附着保护层管道或导管埋设工程,地下防水工程等,都应在检验批的层面上执行隐蔽工程报验,每个批次都应报验。

3.2.2 建筑工程施工的分项或分部工程(如地下混凝土结构工程),如果其接续工序是对其实施隐蔽作业的,都应当执行隐蔽工程报验,即使它所包含的下一层次施工项目(分项或检验批)已经执行了隐蔽工程报验并且得到了确认。

3.2.3 在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需要划分多批次检验施工质量的检验批很
少,所以隐蔽工程报验一般在分项工程层面上执行,但是对于需要划分多批次检验施工质量的检验批(例如管道专业施工),其隐蔽工程报验应在检验批层面上执行。

3.3 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除在现场检验工程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之外,还应检验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提供以下质量保证资料接受检验:
3.3.1 相关的作业指导书或技术措施;
3.3.2 隐蔽工程的施工程序;
3.3.3 与隐蔽工程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及标准变更的签证记录;
3.3.4 经过复核的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
3.3.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3.3.6 实施隐蔽作业之前的自检原始记录;
3.3.7 对于存在遗留问题的隐蔽工程项目,必须提供详细说明的隐蔽工程工作报告。

3.4质量合格的隐蔽工程,其所有检验项目的质量验评记录和其它质量保证资料都应真实完整,所有的检验项目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评规程》中合格质量的规定。

3.5 对地基基槽工程的检验,设计和勘察单位的专业人员必须参加。

3.6 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的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隐蔽工程项目一经签证,不得在自行变动其部件尺寸和位置。

3.7 未通知检查验收,或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不按要求进行消缺处理,擅自进行下道工序作业的,项目监理部有权令其停工整顿,由此引起的损失和工期延误由当事的承包商负全部责任。

3.8 如果项目监理部收到《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之后未及时派员到现场验收且未说明情况,而在隐蔽作业实施之后又认为有必要重新进行隐蔽检查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执行,但如果检查没有发现问题,则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施工单位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4 相关文件
4.1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一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05)
4.2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5210.2~8—2009)
4.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5161.1~17—2002)
4.4 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或评价制度
5 记录
5.1 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
6 文件的解释
本制度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
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
文件编号:
注:报审时应列出附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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