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测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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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检测规章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检测规章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检测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工程检测活动,加强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督,保障行车安全,提高公路工程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公路工程检测活动,包括工程建设前、在建及竣工后的检测工作。

第三条公路工程检测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严格”的原则,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第四条公路工程检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公路工程检测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检测过程和结果谋取私利,不得泄露检测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公路工程检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过程得到科学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公路工程检测单位应当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校准,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公路工程检测单位应当对其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检测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符合要求。

第九条公路工程检测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检测数据的保存、传输和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公路工程检测单位应当保障检测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为其提供必要的劳保设施和培训。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检测单位应当积极参与相关专业组织的活动,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检测管理第十二条公路工程检测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检测管理制度,包括检测计划、检测方案、检测过程、检测结果的管理。

第十三条公路工程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编制检测方案,提交给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检测活动。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检测单位应当建立样品管理制度,确保检测样品的来源、保存、处理、分析和报告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公路工程检测单位应当建立检测记录的管理制度,完整记录检测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包括检测设备的使用情况、检测人员的操作记录、检测样品的存放情况等。

第十六条公路工程检测单位应当加强对检测结果的质量控制,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公路工程检测试验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检测试验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检测试验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旨在规范检测试验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2. 检测试验工作应遵循公正、科学、准确的原则,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负责实施。

3.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所有检测试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检测、施工过程监控、成品检验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检测试验管理部门,负责检测试验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2. 检测试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检测试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 监督检测机构的检测活动,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定期组织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保证检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 汇总检测数据,编制检测报告,并向项目管理层汇报。

三、检测试验计划1. 检测试验计划应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特点制定,明确检测项目、检测频次、检测方法和标准等。

2. 检测试验计划应在工程施工前制定完成,并报项目管理层审批。

3. 检测试验计划应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纳入项目管理体系中。

四、检测试验执行1. 检测试验应按照计划和相关标准规范执行,确保每一批次材料和每一项工序都得到适当的检测。

2. 检测机构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3. 对于关键性能指标,应采用双重检测机制,即由两个独立的检测机构分别进行检测,以增强结果的可信度。

五、数据处理与报告1. 检测数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

2. 检测报告应包括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检测结论等内容,格式应规范统一。

3. 检测报告应及时提交给项目部和相关管理部门,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

六、质量控制与改进1. 项目部应定期对检测试验工作进行质量评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于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追溯原因,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检测试验的准确性和效率。

高速公路测量监理细则

高速公路测量监理细则

高速公路测量监理细则标题:高速公路测量监理细则一、引言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测量工作作为基础性、关键性环节,其精度与质量直接影响着工程的顺利推进和最终质量。

为确保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测量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高速公路测量监理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在建或待建的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涉及到的所有测量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阶段的地形测绘、施工阶段的控制测量、施工放样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复核测量等。

三、监理内容及要求1. 测量仪器设备: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所使用的各类测量仪器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必须经过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 控制网布设:对施工单位进行控制网布设的全过程监督,确保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准确无误地完成,并对控制点进行妥善保护,防止破坏。

3. 施工测量放样:监理人员需现场监督施工测量放样的全过程,确认其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对于关键部位如桥梁、隧道、互通立交等重要构造物,要实行“先测后挖、先测后建”的原则。

4. 测量数据记录与处理:检查施工单位的原始观测数据记录及其处理结果,保证数据真实可靠,满足精度要求。

5. 竣工测量与验收:在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应对竣工测量进行全面审核,对照设计文件进行实地核查,确保工程实体位置、尺寸等与设计一致。

四、监理程序与方法1. 制定详细的测量监理计划和方案,明确各阶段测量监理的重点和要求。

2. 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测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测量成果报告进行细致审阅,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

4. 对重大测量事件或争议事项,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或鉴定,以确保测量结果公正、准确。

五、结语本高速公路测量监理细则旨在通过严格的监理流程和标准化的操作规范,实现高速公路建设测量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和高质量实施,保障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优质高效推进。

希望各参建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共同为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事业贡献力量。

浅谈公路施工测量问题及解决办法

浅谈公路施工测量问题及解决办法

浅谈公路施工测量问题及解决办法公路施工测量是公路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准确的测量数据对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公路施工测量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这就需要施工单位和测量人员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常见问题1.测量数据不准确:由于施工现场环境复杂,测量设备的使用不当或者人为因素等原因可能导致测量数据不准确。

使用不合格的测量仪器、测量时没有充分考虑地形起伏等因素等。

2.施工测点不清晰:测点不清晰会给测量工作带来很大的困扰,往往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重新确定测点。

施工现场标识不清晰,测点被遮挡等。

3.施工测量任务繁重:公路施工测量任务通常比较繁重,需要测量人员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

而且,施工测量任务往往需要快速反应,对测量人员的能力和经验要求较高。

二、解决办法1.加强测量仪器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测量仪器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合理使用测量仪器,选择适合的仪器进行测量,以减少测量误差。

2.制定规范的测量操作流程:建立一套规范的测量操作流程,明确测量工作的步骤和要求,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并对测量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测量技术和操作水平。

3.重视测点的清晰标识:在施工现场合理设置测点,并进行清晰标识,以确保测点不会被遮挡或者误删。

可以采用颜色标识、编号标识等方式,方便测量人员进行测量。

4.合理分配测量人员和测量任务:根据测量任务的难易程度和人员的测量能力,合理安排测量人员和测量任务。

要进行合理的工作量分配,避免过度工作导致测量人员出现疲劳和错误。

5.开展验收和复测工作:在公路施工测量完成后,要进行验收工作,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对于重要测量数据和关键测量点,可以进行复测,以提高测量数据的可靠性。

公路施工测量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施工单位和测量人员共同努力,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测量,加强测量仪器的管理和维护,合理分配人力资源,以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公路检测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公路检测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公路检测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检测工作,提高公路运输安全和效率,保障道路畅通,保障交通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公路检测工作,应当依法公开、公平、公正,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检测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公路检测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准确的原则,做到真实、可靠、及时、全面。

第四条公路检测工作依托专业技术机构进行,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检测活动。

第五条公路检测工作中的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保障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六条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检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公路检测机构的监督机制。

第七条公路检测工作应当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

第八条本规章适用于公路检测工作的组织、管理、实施等相关活动。

第二章公路检测机构的设立和管理第九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和执照,方可从事道路检测活动。

第十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保障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检测人员,确保检测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十三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自检和互检,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遵守商业秘密和保密协议,确保相关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五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保持与其他相关机构的联系,共同推进公路检测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第三章公路检测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第十七条公路检测活动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

第十八条公路检测活动应当合理安排检测时间和地点,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公路检测活动应当准确把握检测对象和检测要求,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条公路检测活动应当遵循专业原则和标准规范,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公路试验检测站规章制度

公路试验检测站规章制度

公路试验检测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试验检测站的管理,提高检测质量,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路试验检测站是指专门从事公路交通试验检测工作的单位,主要承担公路交通运输车辆和设备的性能、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检测任务。

第三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遵循“公正、科学、客观、准确”的原则,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

第四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技术标准和检测规程,开展检测工作。

第五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设备、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保证检测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保障检测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和用户的沟通与合作,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有序工作流程。

第十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设立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纪律规范,加强管理监督,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建立员工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十四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安全。

第十五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员工业绩的提升。

第三章检测流程第十六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根据用户需求,确定检测项目和流程。

第十七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严格遵守检测规程,确保检测过程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对检测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对样品进行严格保管,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

第二十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对检测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便于事后查阅。

第二十一条公路试验检测站应当及时将检测结果通知用户,并出具检测报告。

公路测量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测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测量安全管理,确保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路建设行业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公路测量工作,包括项目前期、施工阶段和运营阶段。

第三条公路测量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测量工作安全、高效、准确。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公路测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五条公路测量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条公路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履行安全职责。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单位应定期组织公路测量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公路测量人员应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最新的安全法规、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第十条公路测量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进行,确保测量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一条在进行公路测量工作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测量人员应佩戴安全帽、手套等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三条在山区、悬崖、峭壁等危险区域进行测量工作时,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测量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单位应定期开展公路测量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第十七条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加强公路测量安全管理,提高测量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公路测量设计施工管理

公路测量设计施工管理

浅谈公路测量设计与施工管理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为进一步推动区域发展,国家大力建设基础性设施,公路建设作为主要的投入方向,使我国公路建设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公路建设发展日新月异,特别是我国对外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不仅给公路建设带来公路测量的新理论新技术和设备,还为公路施工的管理提升新的平台,不断推动我国公路建设快速、有序的发展。

本文主要阐述巩固测量设计的相关内容和施工管理现状,并提出一些可行性的措施,努力实现我国公路建设的高效、迅猛发展。

关键词:公路测量设计;施工管理;现状;措施中图分类号:u412.361 公路测量设计1.1 公路测量设计的重要性公路测量的目的是为了公路建设的勘测设计、公路的施工建设、公路养护和公路的运转管理等需要而开展的测量工作。

公路工程测量数据的准确度和精度直接影响整个公路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公路测量贯穿于整个公路施工当中,作为公路施工的基础性核心部分,对公路工程的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公路施工测量设计贯穿于整个公路施工中,应科学规划公路测量设计的路线、组织设计,并科学遵循“先整体、后局部”的测量思路,从道路基线测量、放样和轴线定位,到公路基础施工、路桥整个工程施工、安装工程,都必须进行科学的公路测量设计,从而确保公路施工的进度和质量。

1.2 公路测量设计现状公路施工测量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在不同地域、不同地质和自然环境下,对工程测量的要求不同,而传统的测量方法和仪器存在明显的缺陷,特别是测量设备明显落后,无法科学应对面临的种种复杂而又困难的问题,给工程测量设计工作带来诸多不便,费时、费力、费财,且收效很不理想。

我国传统测量记录数据方式简单,一般只是手工记录,不仅数据量大,且容易混淆;后期处理数据量大,易产生误差,且不易校核,工作效率偏低,对后续工程施工影响较大。

具体表现在:①专业测量人员奇缺,业务素质不高。

在实际公路测量设计施工中,由于测量人员专业技能不强,对仪器的操作规程不熟练,甚至出现不会操作的问题,严重影响测量数据的精度和准确性;②测量仪器和设备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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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工程测量
第一条测量的原则
在测量布局上,应遵循“由整体到局部”的原则;在测量精度上,应遵循“由高级到低级”的原则;在测量次序上应遵循“先控制后碎部”的原则;在测量过程中应遵循“随时检查,杜绝错误”,“前一步工作未作检核不进行下一步工作”的原则。

第二条施工测量的依据
施工测量要以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程所属行业测量技术规范(规则)等为依据。

第三条职责分工
1、总包部职责
(1)全面负责管理本项目的施工测量工作。

(2)负责联系设计单位,组织项目部进行管段的交接桩工作。

(3)监督、检查本项目的控制桩的复测,并对测量成果进行收集整理。

(4)监督、检查、指导本项目的施工测量和测量仪器管理工作。

(5)负责本项目测量管理的督导、检查,协调项目部结合部位之间的测量工作。

2、项目部职责
负责日常施工放样测量、复核测量、竣工测量以及保护测量桩点,做好测量仪器管理工作,并及时与总包部进行联系,上报必要的资料。

第四条测量工作的主要内容
1、交接桩
(1)总包部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副部长(技术)参加进行设计交接桩工作,根据设计院提供的资料,组织项目部逐一接收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等桩橛,办理交接桩签认手续。

(2)接桩后,项目部应组织有关测量人员对所有控制点进行现场确认,清理桩址周围杂物,建立醒目的测量桩位标志。

2.项目部贯通复测、控制测量
(1)根据工程的精度等级要求,编制平面、高程控制点施工复测方案。

(2)在熟悉本项目路线和结构工程平面、纵横断面图的基础上,根据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和施工的需要,确定利用原设计控制网点加密或重新布设测量控制网点,并编制控制点加密测量方案。

(3)复测方案、控制点加密测量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4)复测时,应对管段内丢失或破坏的平面、高程控制点进行补设。

(5)贯通复测、控制测量成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复核认可。

3、项目部施工过程中的复测
施工过程中,一般应每半年对控制网进行一次复核,平时每1-2个月也要进行检查,如发现平面及高程控制点有丢失、移动,应及时检测、补设。

4、项目部施工放样测量
(1)在工点开工前,项目部测量组要充分熟悉设计资料,利用控制网点设置施工用桩。

其主要有:
①路基中心桩、边桩;
②涵洞中心桩、出入口桩及十字线护桩;
③桥梁的墩台中心桩及其护桩;
④各工点的水准基点桩设置:大桥附近不得少于3个,一般路基地段每1km 左右1个。

(2)对设置的施工用桩,要注意保护,经常复核。

如遇丢失、移动,及时补设。

在技术交底时,要向工区施工负责人现场交桩。

第五条测量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的核心是测量复核制,各级测量机构及人员都必须遵循复核制的基本要求,在测量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2、控制测量重点工程(服务区、收费站、停车区、特大桥、互通立交等)应建立独立控制网,以提高精度便于放样。

项目部应每季度对高程、每半年对平面控制网复核一次,编制复核测量成果书报上级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报总包部备案。

3、工序放样须引用经审批的复测和控制网测量成果。

测量的外业工作必须构成闭合检核条件,控制测量、定位测量和重要的放样测量必须坚持采用两种不同方法(或不同仪器)或换人进行复核测量。

内业工作应坚持两组独立平行计算
并相互校核。

4、监控量测方案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实施监控量测时,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必须每天审阅监测日报并签署下步施工意见。

5、为确保工程质量,各集团公司各级测量机构必须按测量复核制的基本要求,对各项测量工作实行自检;重要的定位、放样和施工阶段性复核实行外检(测量监理复核检查或上级测量机构复核检查)。

6、为检查控制测量项目的各项作业是否规范,测量成果的质量与精度是否合格、可靠,实行项目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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