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服务语言1、工作时,提倡讲普通话。
2、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打招呼“您好,您要办理什么业务”等,办理完毕要说“再见”。
电话铃响三声以内要接听,首先讲“您好,хх便民服务中心,请讲”。
服务中注意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十字文明用语。
3、遇到本人无法回答的问题时要讲:“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或把服务对象引导到应去的窗口。
4、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讲: “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谢谢您的监督和帮助”。
5、当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要讲:“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6、办理有关手续、证件时,要使用“请稍候”、“请填写”、“请交费”、“我马上给您办手续”、“对不起,您还缺少хх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хх规定,您的хх不能办理,请原谅”、“请到хх窗口办理下一步的手续”等文明话语。
7、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
如:“我不管,问别人去”、“少罗嗦,快点讲”、“我还没上班,等会再说”、“我要下班了,你快点”、“我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你这人真笨”、“你的记性真差”、“我就是这样的,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投诉好了”、“不知道”等。
二、服务态度1、接待服务对象要主动热情,先请其就座,再为其办理手续。
2、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要耐心倾听,全面细致地解答,包括具体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问题也要一并解释清楚。
做到耐心细致、百问不厌、百查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训斥或歧视服务对象。
3、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五个一样”,即:干部与群众一样尊重;生人与熟人一样热情;忙时与闲时一样耐心;大事与小事一样周到;来早与来晚一样接待。
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4、要实行“热心、诚心、耐心”服务,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对服务对象闹情绪、耍态度。
XXX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守则和服务规范

XXX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守则和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人员行为,树立良好形象,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依据党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工作人员归XXX行政服务中心管辖,具体负责组织执行本规定。
监察审计局依照职能监督实施本规定。
第三条“中心”工作人员遵循办事原则为:依法办理、服务便民、公开透明、廉洁奉公。
第四条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所需经费应纳入年度预安排,保证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负责本窗口或本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依照授权审批申请办理事项,需联办事项,由联办事项牵头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协调联办事项涉及其他窗口的相关工作,并具体落实办结。
第七条负责协调与各个单位的工作关系。
第八条参加“中心”召集的有关会议,并接受“中心”的统一领导。
第九条负责保管窗口审批公章及相关材料和物品。
第十条自觉遵守“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三章工作守则第十二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下列工作守则:(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二)刻苦钻研、精通业务、办事规范、答疑准确;(三)勤奋工作、恪尽职守、不徇私情、拒请拒收;(四)着装整洁、用语文明、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五)精神饱满、态度和蔼,举止得体、热情接待。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十二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下列服务规范:(一)服务规范用语1、与服务对象交谈应当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讲普通话;6、临时顶岗人员顶岗期间须着正装。
(四)窗口摆放规范1、办公桌面摆放电脑显示屏、打印机、电话、水杯、备查文件和工具书等办公用品,物品摆放要整齐,保持桌面整洁,不得摆放皮包等私人物品;2、窗口柜台摆放工作人员座牌、办事指南、示范文本、书写笔等,应当与服务台成水平线整齐摆放,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3、电脑显示屏应正对自己摆放,基本与服务台成直角或近似直角(屏幕反光的除外),不得擅自改变电脑摆放位置;4、因事外出或暂离工作岗位时,应当摆放告知服务对象稍候等指示牌;5、离开窗口或下班时,应当将座椅推进办公桌下,将桌面、台面物品摆放整齐,更换的服装放入更衣柜内;6、不准在政务大厅窗口区域晾挂衣物和放置杂物;7、“中心”设立投诉电话,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规范以及廉政行为等方面的举报投诉。
便民惠民服务中心服务行为规范要点

便民惠民服务中心服务行为规范要点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行为,树立“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促进机关效能建设,根据行政服务礼仪的有关要求,结合“便民惠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际,制定本规范要点。
一、服务仪表第一条仪表举止端庄、大方、文明、自然,站、坐姿势端正,精神饱满,富有朝气和活力。
第二条工作时间必须按“中心”规定着装,佩戴胸牌。
穿着整洁,无破损,无污迹,扣子完好、齐全。
第三条仪容整洁、合适、精神。
女士宜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当众化妆或补妆、佩戴夸张饰物;男士不蓄胡须、不留长发怪发。
发型、发色应适宜。
勤剪指甲,注意个人卫生。
二、服务语言第四条语言文雅、和气、谦逊、得体,做到用语美和形式美的统一。
第五条推广和使用普通话。
接待服务对象原则上使用普通话,与外地服务对象交谈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第六条接待服务对象时要谈吐文雅,彬彬有礼。
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十字文明礼貌用语,热情大方,微笑服务,做到“服务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1、服务对象前来窗口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应起身主动招呼“您好,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办理?”2、服务对象较多时,工作人员要说“请您稍等”、“谢谢您的合作”。
3、服务对象等待时间较长时,工作人员要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请问你要办什么业务”。
4、服务对象口头询问办事程序时,工作人员未听清楚,应说“对不起,请您再重复一遍”。
5、服务对象办理的业务需一定时间查阅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文件时,工作人员应请服务对象到休息区等候,并告知服务对象所需等待的时间。
6、工作人员遇有急事不得不停下来处理时,要说“对不起,请您稍等一下”。
7、服务对象所办业务违背法律法规、政策时,工作人员应说“请谅解”,并做相关解释,出示依据说明无法办理的原因。
8、当服务对象在窗口前徘徊犹豫时,工作人员应主动询问:“您好,请问要办理什么业务?”“您好,要帮忙吗?”9、服务对象填错表格等材料时,工作人员要说“对不起,您的×项内容填错了,应该如何填写,请重新填写一份好吗”。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仪容仪表窗口工作人员应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办事公正,有良好的修养与素养。
1、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仪表端庄。
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应规范着装。
2、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3、禁止留怪发型,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二、举止行为1、言行举止要与善、谦恭、庄重、得体。
2、微笑热情服务。
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起立迎接,站立送行。
3、有声服务。
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4、做到五个一样。
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与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5、在服务对象前禁止整理服饰、整理头发、掏耳垢、挖鼻孔、剔牙齿、剪指甲等不文明行为举动。
6、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嬉闹。
7、工作时间禁止一切娱乐活动。
8、禁止在工作大厅内吸烟。
三、文明用语1、与服务对象交谈时须口齿清晰、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提倡讲普通话。
2、接听服务对象电话时,应使用“您好,便民中心(站)××窗口,请讲”,“您有什么事。
”,“我能转达吗。
”,“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等文明用语,禁止强行中断或者挂止电话。
3、接待服务对象时,应使用“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或者者“请您到×号××窗口办理(指明准确位置)”等文明用语。
4、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应使用“请稍等”,“请填写xx”,“请您听我全面解释一下好吗”,“请到××窗口缴费”,“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核对”,“请保管好您的资料”,“请您×月×日来领取证照”等文明用语。
5、服务对象办完业务离开时,工作人员应使用“请慢走”,“再见”,“谢谢您的合作”等文明用语。
四、禁止用语接待服务对象或者接听电话时,禁止使用“我不明白,你去问××”,“有牌子,自己看”,“下班了,明天再来”,“快点,我要下班了”,“已经告诉你一遍了,还不懂”,“没看我正忙着吗。
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规范

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规范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的发展,便民服务中心越来越普及,成为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场所。
作为便民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他们的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的满意度。
为了提高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规范他们的服务行为,本文将从服务宗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探讨相关规范。
服务宗旨•服务宗旨是以人为本,为民服务。
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服务宗旨是以规范服务为出发点,增强服务意识。
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要在服务过程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及时处理好窗口业务,注重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
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在为群众提供服务时,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应以微笑把每一位群众都接纳,为他们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让群众感受到温暖和关怀。
•公正平等。
在为群众提供服务时,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公正,不分大小,在服务过程中坚持平等对待每一位群众,让每一位群众都感受到公平公正。
•诚实守信。
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为群众提供服务时,应保持口径一致,言行一致,言出必行,言行如一,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服务质量•熟悉流程。
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应该熟练掌握窗口服务流程,熟悉各类业务的规定和办理要求,确保业务办理规范。
•提高服务品质。
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应有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快、更优、更实的服务。
•科技服务创新。
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应学习科技手段及业务处理的新方法,掌握科技服务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技能,不断提高窗口工作的科技含量。
总结总之,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要秉承服务宗旨,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希望本文能为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准则指导和规范提供一点思路。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服务语言、仪容、行为规范
一、语言规范
1、与服务对象对话时应语言适宜、语调平和,陈述要条理清晰、
用语恰当,避免繁琐、绕口语言。
解释要有理有据,用语准确,避免“大概”、“可能”等不确定语言。
2、语言文雅、不讲粗话、脏话。
不讲易误会的玩笑话。
二、着装仪容规范
1、着装整洁、形象端正。
男性不得穿背心、休闲短裤,女性不得
穿吊带裙。
不得穿拖鞋上班。
2、头发应保持整洁,发型须得体大方。
男性不得蓄长发长须,不
得理光头、染异色;女性不得有怪异发型、发色。
3、装饰得体。
不得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涂深色指甲油,不
佩戴过多及过于耀眼的饰物。
三、行为举止规范
1、站姿端正,不摇头晃脑,不搂肩搭背。
2、坐姿文雅,不倾斜、不趴桌、不仰躺,不得将脚搁在桌、椅上。
3、行为文明,在工作时间不得修剪指甲、化妆、拖鞋。
不随地吐
痰、不乱丢纸屑、瓜皮果壳;咳嗽不得脸朝服务对象。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5篇范例)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5篇范例)第一篇: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第一条为加强乡便民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服务大厅)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运行,提高服务大厅综合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以“公开办事、优质高效、便民为民、清正廉洁”为服务宗旨,为办事人员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第三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服务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时到岗,做好业务受理准备。
作息时间按区的统一规定执行。
第五条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各级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等。
第六条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不得缺岗。
确实需要离岗的,应按规定请假。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当正确摆放工作牌。
因工作需要暂停受理业务的,应当在受理窗口摆放“暂停服务”工作牌。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当坐姿端正,举止得体,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第九条工作人员接待办事人员时应积极主动,热情周到,文明用语,微笑服务。
第十条工作人员接受咨询时,应耐心细致、解答全面。
办事人员咨询事项不属于本窗口职责范围的,工作人员应当为其指引办事窗口所在位置或者协助其咨询。
办事人员索取办事指南、申请表格等资料时,工作人员应当提供或者告知办事指南、申请表格等资料的摆放位置。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在受理业务时应当认真、仔细、耐心,对于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办事人员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二条办事人员对政策理解有分歧的,工作人员应当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必要时应当及时报告服务大厅负责人。
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等应当虚心听取。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在受理窗口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吃东西、吸烟;(二)会客、闲聊;(三)看报纸、看杂志等;(四)接打私人电话;(五)上网、玩游戏、炒股;(六)其他影响工作、有损工作人员形象的活动。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当按操作规程使用服务大厅信息管理系统。
江口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守则及服务规范
江口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守则及服务规范第一篇:江口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守则及服务规范江口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守则及服务规范一、遵章守纪,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接受监督。
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办事规范,高效服务。
三、精诚团结,尽职尽责,服从安排,相互配合。
四、按时上班,准时下班,不得串岗,不得离岗。
五、着装规范,佩证上岗,用语文明,周到热情。
六、精神饱满,态度和蔼,举止得体,仪态端庄。
七、资料齐备,桌面整洁,讲究卫生,注意安全。
八、拒请拒贿,清正廉洁,开拓进取,争创一流。
一、规范化服务内容(一)服务语言1、工作时,提倡讲普通话,接待外地服务对象必须讲普通话。
2、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使用“您好”、“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
3、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证件时,要使用“请稍候、对不起、请原谅”、“您慢走,再见”等用语。
(二)服务态度1、接待服务对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服务接待要做到:群众与领导一样,生人与熟人一样,外地人与本地人一样。
2、接待咨询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
3、对待意见、建议和批评,要耐心听取,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与之争吵。
同时,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汇报,予以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
(三)服务仪表1、工作时必须着装整洁。
2、工作时,仪表举止要端庄、大方、文明、自然。
女工作人员可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
男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蓄胡须。
工作时间不准在办事大厅吸烟。
(四)服务设施1、窗口备有与审批事项相对应的《办事须知》,且不能断档。
2、窗口受理项目或人员更换应及时调整公示牌和工作牌。
3、服务台面、办公桌面、地面、电脑等保持清洁,办公用品资料摆放整齐。
(五)服务质量1、应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其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材料,并主动介绍下一步应在哪个窗口办理。
2、主动向服务对象提供申报资料的范本或格式文本,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底洞镇政务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守则解读
底洞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守则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照章办事。
二、刻苦学习,熟悉业务,办事规范,答疑准确。
三、勤奋敬业,有求必应,恪尽职守,善解矛盾。
四、准时上班,准时下班,不得串岗,不得离岗。
五、精神饱满,态度和蔼,举止得体,热情相待。
六、资料齐备,桌面整洁,讲究卫生,注重安全。
底洞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管理,根据党委、政府《关于成立底洞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的通知》,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入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服务项目,是指现行的各项镇级行政审批、审批上报、核发证照等行政行为。
第四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及协调与管理。
第五条:进入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原则确定。
(一)进行政务便民中心项目,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要求。
(二)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办理过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据。
(三)办事程序的设定应包括项目办理的全部过程。
(四)承诺时限应在法定的期限内根据项目办理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缩减。
(五)收费的项目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
第六条: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一)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应依法设立、取消或调整,变更服务项目,应及时向分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领导申报。
(二)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可根据服务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三)调整的服务项目,需经分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七条:服务项目确定、调整、变更后,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要及时制定相应的内部运用程序和制度,并根据情况授予服务中心及工作人员相应的办理权限。
第八条:服务项目实行“服务内容、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公开。
(一)服务项目的受理、初审、缴费、核发证(照)、批准文件、转报等环节,应在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二)已进入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服务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再受理。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标准1.doc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1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制定行为规范的原则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服务部门,起行为规范应该体现:文明、有序、高效、和谐。
二、仪表形象基本要求:着装得体、仪表端庄、举止优雅、精神饱满1、上班时,衣着必须得体、有制服的需着制服。
2、坐姿端正,自然大方;服务时,热情相迎,礼貌待人。
三、环境卫生基本要求:办公用品摆放有序,工作环境干净整洁1、不擅自乱贴乱放。
2、不在工作场所吸烟。
3、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保持窗口卫生。
4、坚持每天一小扫,周末大扫除。
四、工作状态基本要求:主动热情、态度和蔼、举止文明、服务快捷。
1、言行举止要和蔼、谦恭、庄重、得体。
2、坚持微笑服务。
主动为服务对象介绍服务内容,并提供优质服务。
3、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4、对服务对象要百问不厌,不得无理推诿、怠慢。
5、坚持文明办公,提倡普通话服务。
6、努力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善于化解矛盾。
7、认真倾听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五、工作纪律基本要求: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公开透明、节俭安全1、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时做到“八不”,即:不玩游戏、不吃零食、不吸烟、不串岗、不说笑打闹、不大声喧哗、不搬弄是非、不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2、严格遵守中心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按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
3、禁止午餐饮酒,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和馈赠。
4、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办事程序;加强与中心办的沟通,杜绝各行其是。
5、加强安全防范,不得擅自使用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不得随意下载非法软件;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工作岗位时,关闭各种设备;锁好门窗及抽屉。
6、倡导文明新风,遇事互让互谅。
在使用空调以及其它涉及公共利益的时候,要顾全大局,换位思考。
7、增强窗口意识,讲正气,顾大局,努力维护中心的对外声誉和形象。
下面是古文鉴赏,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九歌·湘君屈原朗诵:路英君不行兮夷犹,蹇谁留兮中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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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XX镇便民服务中心形象,规范服务人员行为,创建文明和谐
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接待办事群众总的要求是:微笑多给一点、语气柔和一点、脑筋灵活一点、动作更快一点、环节再少一点、告知详细一点、度量再大一点、律己严格一点、效率更高一点。
第三条服务用语规范
(一)接待办事群众应主动招呼,使用“大伯、大妈、同志、先生、女士”等礼貌称呼和“您好、请坐、请问您办什么事情、我能帮您做什么、请您稍等、让您久等了”等礼貌用语;接待外地办事群众时应当使用普通话。
(二)受理行政审批业务时,应使用“请稍候”、“对不起,您还缺少хх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хх规定,您的хх不能办理,请原谅”、“我这里办好后,下一个是хх窗口”、“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您慢走,再见”等文明语言。
(三)遇到办事群众咨询非本窗口业务时,应回答:“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或者把办事群众带领到相应的窗口。
(四)当办事群众提出意见或建议时,应回答:“谢谢,欢迎您的监督和帮助”;受到办事群众表扬时,应回答:“谢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五)接听电话应首先讲:“您好,这是××镇服务中心xx窗口”。
(六)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有损形象的语言,如:“我不管,问别人去”、“别啰唆,快点讲”、“我还没上班,等会再说”、“我要下班了,你快点”、“我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你这人真笨”、“你的记性真差”、“我就是这样的,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投诉好了”、“不知道”、“有意见找领导反映”、“没看见我在忙吗”、“怕麻烦你就不要办”、“机器坏了我有啥子办法”、“这是规定,你懂不懂”等。
第四条仪表形象规范
(一)着装规范要求整洁大方:
1、有法定职业制服的窗口工作人员,按行业规定着装。
2、没有职业制服的窗口工作人员着装要整洁大方。
3、禁止在工作场所穿背心、吊带裙、超短裙和穿拖鞋。
(二)仪表规范要求应当端庄自然:
1、男同志不得留胡须、留长发;
2、女同志不得浓妆艳抹、涂指甲油;
3、佩带饰品要庄重得体;
4、禁止留怪发型。
(三)日常行为规范要求举止文明:
1、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保持办事大厅清洁卫生;
2、不讲粗话,不吃零食,体现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修养和素质;
3、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服务台面干净整洁,展示文明机关风貌;
4、工作时间不吸烟、吃午餐时不饮酒。
第五条服务态度规范
(一)接待办事群众要做到领导与群众一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一个样;同时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二)办事群众咨询有关问题时,要做到主动热情、不得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办事群众,并做到一次性告知。
(三)书写的批文、单据等,应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尽可能做到早办件、快办件。
(四)接待办事群众要热心、诚心、耐心、细心、静心,不得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当中,闹情绪、耍态度;对办事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要认真倾听,耐心解释。
(五)当办事群众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顾全大局,不得与办事群众争吵,要耐心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政务服务中心领导组。
第六条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不得在受理或审查行政审批事项中故意简事繁
办,不得在工作时间开展与工作无关的炒股、玩电脑游戏、看电影、上网闲聊等活动,不得
擅自脱岗。
第七条本规定自2010年1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