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
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

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年)规划条文韶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二月第一章 总则第1.1条 编制目的为指导韶关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编制《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1.2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5-2035年。
其中规划近期为2015-2020年,规划远期为2021-2035年。
第1.3条 规划空间层次1、市域:韶关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3个市辖区,乐昌市、南雄市2个县级市,始兴县、仁化县、翁源县、新丰县和乳源瑶族自治县5个县,面积为18412.53平方公里。
2、3、城市集中建设区:包括丹霞机场及桂头镇镇区,以及北至煤矸石发电厂、南至韶关港、西至天子岭、东至G106国道,面积为562.88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包括浈江区车站街道、东河街道、风采街道、田螺冲办事处、乐园镇、十里亭镇、新韶镇、犁市镇,武江区新华街道、惠民街道、西河镇、西联镇、重阳镇、龙归镇,曲江区马坝镇、白土镇、大塘镇和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不包括草田坪村)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为1555.21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即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1.4条地位和作用本规划是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规划,是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基本依据。
编制下层次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以及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
涉及空间布局和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划,不得违背本规划的要求。
第二章市域规划第一节发展目标与战略第2.1.1条城市发展目标全面落实主动融入珠三角总战略,将韶关市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国著名的优秀旅游城市、珠三产业共建和区域合作融合发展区”。
根据城市发展目标确定指标体系:包括人口与城镇化、经济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资源环境五大类指标。
(见附表1)。
第2.1.2条城市发展战略1、城市群融入战略:坚持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南融北联中聚,加强交通互联互通,融入大珠三角城市群。
韶关市总体规划说明书】[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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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总体规划说明书】[修订] 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总规》)从2005年下半年起由韶关市人民政府主持修编,2007年8月16日,广东省建设厅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在韶关市共同组织有关领导和省内城市规划专家召开了《总规》成果技术审查会,原则通过《总规》成果技术审查。
为了集思广益,为了共建美好家园,现将规划成果予以公示,望广大市民积极为共建美好家园献计献策。
《总规》简介一、规划范围、期限根据城市建设发展控制需要,确定浈江、武江、曲江三个区行政范围以及桂头机场相关地域为本次总体规划的规划区范围。
本次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二、城市发展目标把“粤北中心、经济强市、交通枢纽、山水名城、和谐韶关”作为城市发展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区域文化中心、商贸中心、信息中心和交通枢纽等中心城市功能,强化韶关在粤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位,完善城市的区域中心服务功能。
三、城市发展方向与布局结构以西南向为城市重点发展方向;南向和东向为城市次重点发展方向;北向为城市协调和控制发展方向。
中心城区的空间结构规划为“一心五组团”。
由小岛和西联组合构成含芙蓉山绿心的城市未来主城区,曲江、韶大、白土、龙归、茨姑塘五个组团围绕主城区扇形展开。
四、城市性质、规模粤北和粤湘赣边界地区的中心城市;现代化的工业城市;区域交通、物流和旅游服务的中心;有鲜明文脉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
至2020年规划期末,规划韶关市城市人口规模为13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5340公顷。
五、建设用地规划1、居住用地规划: 城市居住用地划分为10个综合居住区(小岛、西河、东河、岛北、十里亭、西联、韶南、曲江、韶大、龙归)和3个产业配套居住区(茨菇塘、白土、沐溪)。
规划远期城市居住用地364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3.7%,人均居住用地28平方米。
2、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城市公共中心的规划结构呈“二主、二副、多级”的结构模式。
广东省韶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00.00
注: ①数据来源于2005年韶关市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并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的要求进行转换,形成按土地规划用途分类的规划基数,下同;
②2005
二、
(一)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较大
1997-2005年,韶关市建设用地快速增长,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2800公顷,是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的48.34%,占用耕地比重是同期广东省平均水平的1.5倍;年均建设占用耕地280公顷,是上轮规划到2010年年均占用耕地面积(222公顷)的1.3倍。
(二)规划面临的主要挑战
1、建设用地供需压力不断增大
随着广东省劳动力和产业“双转移”战略的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和城镇化加快推进,工业园区与开发区、交通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需求将会持续增长,韶关市的土地开发建设力度不断加强,土地需求不断增大,但受土地后备资源的相对不足以及韶关市作为广东省北部生态屏障等因素的制约,土地利用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显现,特别是土地供需矛盾将日益增大。
1、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战略
合理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优化生态用地布局,切实加强对市域内的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等生态用地的保护,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广东省北部生态屏障。
2、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充分发挥城乡区域特色和优势,统筹城乡用地功能布局,优化城乡用地配置,通过边界控制和土地复合利用,加强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结构和布局的控制和引导,促进土地利用功能的综合协调发展。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浈江北路续建工程的拆迁通告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浈江北路续建工程的拆迁通
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3.30
•【字号】韶府[2006]20号
•【施行日期】2006.03.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浈江北路续建工程的拆迁通告
(韶府[2006]20号)
为改善市区道路交通条件,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市政府决定2006年对市区浈江北路续建工程(浈江铁路桥至综合化工厂段)进行建设。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范围:浈江铁路桥至综合化工厂,规划建设全长1400米,宽20米。
二、道路建设工程由韶关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实施。
房屋的拆迁补偿,由市城市管理局按照省、市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有关规定执行;建设用地的征用补偿,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实施。
三、工程建设范围内需要拆迁的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由被拆迁主管单位负责动员拆迁、安置,如属违章建筑,应无条件自行拆除;工程建设范围内需迁移的管线,由管线所有权属单位负责迁移;沿路段两侧征用范围内空地统一为规划绿地。
四、该路段范围内需要拆迁的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须于2006年6月
30日前全部拆迁完毕。
逾期或拒不拆迁者,由有关部门依法拆除,拆迁费用由被拆迁单位或个人承担。
五、建设路段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工程建设。
韶关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第一章总那么 (1)第二章城镇体系规划 (3)第三章城市开展战略与目的 (3)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4)第五章总体规划 (4)第六章树立用地规划 (8)第七章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15)第八章绿地系统规划 (19)第九章空间景观规划 (22)第十章历史文明名城维护规划...................... 24 第十一章旅游规划.. (29)第十二章岸线应用规划 (30)第十三章市政公用设备规划 (31)第十四章环境维护规划 (45)第十五章综合防灾规划 (49)第十六章分期树立和开展时序 (55)第十七章远景开展设想 (57)第十八章规划实施战略与建议 (57)第十九章附那么 (59)附表 (59)第一章总那么*第 1 条修编目的*本«文本*图集»中带有下划线的条款为强迫性规划内容。
为了更好地顺应国际、国际情势开展的需求,满足韶关市未来开展的要求,促进韶关市社会经济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对«韶关郊区总体规划〔1995-2021〕»〔以下简称本规划〕停止修编。
第 2 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城市规划编制方法»〔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树立部令第146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1997年修正〕«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04-2020〕»«韶关市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韶关郊区总体规划〔1995-2021〕»韶关市人民政府«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十一五〞方案»第 3 条指点思想迷信开展原那么——坚持迷信开展观的指点,依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来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是促进城市安康开展,完成区域与城市共同提高的基本前提。
韶关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项目名称:韶关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说明书·初稿)委托单位:韶关市旅游局规划单位:广东省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国家旅游规划甲级资质单位)项目进行时间:2007年11月-2008年04月项目负责人:陈南江总规划师、博士技术负责人:余颖规划师、硕士主要技术人员:相阵迎规划师、硕士黄宜良经济师梁江川规划师、硕士杨智涛规划师、硕士方泽君建筑师刘艳霞规划师、副博士康乐规划师、硕士目录战略篇 (1)规划篇 (4)第一章规划概论 (4)一、规划范围 (4)二、规划期限 (4)三、规划依据与参考资料 (4)四、上层规划对韶关所作定位 (4)第二章旅游发展背景分析 (5)一、韶关市概况 (5)二、韶关市旅游发展现状 (7)第三章旅游资源评价 (9)一、旅游资源类型 (9)二、旅游资源综合评价 (17)第四章地缘关系与区域竞合分析 (20)一、地缘关系 (20)二、韶关在广东省的旅游地位与竞争格局分析 (21)三、区域竞合分析 (21)第五章旅游市场分析 (25)一、韶关市历年旅游接待情况 (25)二、市场分析数据来源 (25)三、游客抽样调查分析结果 (25)第六章SWOT分析 (30)一、优势条件(Strength) (30)二、劣势条件(Weakness) (31)三、机遇(Opportunity) (31)四、挑战(Threat) (32)第七章旅游发展模式及目标 (32)一、旅游发展模式 (32)二、韶关旅游发展战略 (35)三、韶关旅游发展目标 (35)四、韶关旅游产业定位 (35)五、韶关旅游产业发展指标 (35)六、市场定位...................................................................................................................................... 35第八章总体布局与区域组团 (37)一、区域旅游发展总体布局原则 (37)二、“一核三轴”的空间布局结构 (37)三、“一个中心、四大组团”的功能布局 (37)第九章重点旅游产品规划 (39)一、产品开发指导思想 (39)二、观光旅游产品 (39)三、度假旅游产品 (40)四、专项旅游产品 (40)第十章重点旅游项目策划 (41)一、丹霞山 (41)二、大南华 (42)三、珠玑古巷——梅关古道 (42)四、南雄龙华山温泉 (43)五、世界恐龙地质公园 (43)六、始兴深渡水生态旅游区 (44)七、始兴总甫温泉 (44)八、乳源瑶族风情园 (44)九、南岭生态旅游区 (45)十、翁源四季花果生态旅游区 (45)十一、新丰云髻山旅游区 (46)十二、乐昌三龙谷生态旅游区 (46)第十一章韶关度假旅游发展规划 (48)一、开发条件及现状 (48)二、开发指引 (48)第十二章韶关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50)一、韶关乡村旅游发展现状分析 (50)二、韶关乡村旅游发展指引 (51)三、韶关乡村旅游开发模式 (51)四、乡村旅游的运营和管理规划 (51)五、案例借鉴——成都“五朵金花”乡村旅游开发 (52)第十三章韶关文化旅游发展规划 (53)一、民俗民族文化资源 (53)二、宗教文化资源 (54)三、历史文化资源 (54)四、生物地质文化资源 (55)第十四章自驾车旅游发展与旅游线路规划 (56)一、自驾车旅游在广东省的发展 (56)二、自驾车旅游的特点分析 (56)三、自驾车旅游存在的问题及障碍因素 (56)四、韶关自驾车旅游发展策略 (57)五、韶关自驾车旅游发展规划 (57)六、精品旅游线路设计 (59)第十五章旅游服务系统规划 (60)一、旅游住宿业 (60)二、餐饮业 (61)三、娱乐业 (62)四、旅游商品规划 (63)五、旅行社业规划 (63)六、旅游交通规划 (64)七、旅游安全与环卫设施规划 (65)第十六章旅游形象与市场开拓规划 (67)一、韶关旅游形象策划 (67)二、旅游市场开拓规划 (67)第十七章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规划 (71)一、旅游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71)二、旅游资源保护措施 (71)三、旅游资源分级保护措施 (72)四、旅游开发与环境的关系分析 (73)五、生态环境保护应该遵循的原则 (73)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74)第十八章分期开发规划 (76)一、近期规划(2008-2010年):产品升级,形象塑造 (76)二、中期(2011-2015):结构优化,形象升华 (77)三、远期(2016-2020):完善提高,全面发展 (77)第十九章旅游发展保障措施 (78)一、旅游管理体制规划 (78)二、实施旅游政策扶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79)三、大力开拓融资渠道 (79)四、旅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79)战略篇韶关旅游资源高度富集,品位高,被公认为广东之首。
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韶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韶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28•【字号】韶府[2006]50号•【施行日期】2006.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韶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韶府〔2006〕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韶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韶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为指导和促进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称《纲要》),结合我市“建设粤北经济强市,争当全省山区排头兵”的实际需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以《纲要》确定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为指导,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家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把推进依法行政与加快发展结合起来,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把推进依法行政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经过五年时间的不懈努力,初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科学、民主、规范的行政决策机制,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使全市各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基本到位,应对突发事件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依法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水平不断提高,为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坚实的基础。
韶关市浈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韶关市浈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一、规划编制目的 (1)二、规划编制依据 (1)三、规划编制原则 (2)四、规划范围 (3)五、规划期限 (4)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5)一、土地利用现状 (5)二、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7)三、土地利用形势 (8)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任务与目标 (11)一、土地利用规划任务 (11)二、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2)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14)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4)二、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17)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1)一、耕地保护 (21)二、基本农田保护 (22)三、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宣传力度,提高耕地保护意识 (24)四、实施耕地及基本农田动态监测 (25)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26)一、严格控制用地规模 (26)二、提高地均产值 (27)三、控制人均用地指标 (27)四、降低经济增长耗地量 (27)五、加强土地市场及地类变化情况的监测 (28)六、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分类引导 (28)第七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30)一、允许建设区 (30)二、有条件建设区 (31)三、禁止建设区 (31)四、限制建设区 (32)第八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33)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33)二、一般农地区 (34)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34)四、独立工矿区 (35)五、风景旅游用地区 (36)六、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36)七、林业用地区 (37)第九章中心城区及乡镇土地利用 (39)一、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39)二、其他镇土地利用 (44)第十章土地整治安排 (48)一、土地开发 (48)二、园地山坡地改造 (48)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49)四、“三旧”改造 (50)第十一章重点建设项目 (51)一、交通项目 (51)二、水利项目 (51)三、旅游项目 (52)四、物流项目 (52)五、科教文卫项目 (52)六、工业项目 (53)七、新农村建设 (53)第十二章土地生态建设 (54)一、土地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54)二、生态用地格局 (54)第十三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7)一、完善规划实施管理体系 (57)二、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 (59)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59)四、加强规划实施基础信息建设 (60)五、落实全社会参与制度 (61)附表 (62)附图 (71)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编制目的本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落实《广东省韶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上级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方向、土地用途导向及土地利用调控目标,在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以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原则,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调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障重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点产业建设用地,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实现区域土地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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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镇体系规划 (3)第三章城市发展战略与目标 (3)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4)第五章总体布局 (4)第六章建设用地规划 (8)第七章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15)第八章绿地系统规划 (19)第九章空间景观规划 (22)第十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4 第十一章旅游规划.. (29)第十二章岸线利用规划 (30)第十三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31)第十四章环境保护规划 (45)第十五章综合防灾规划 (49)第十六章分期建设和发展时序 (55)第十七章远景发展构想 (57)第十八章规划实施策略与建议 (57)第十九章附则 (59)附表 (59)第一章总则*第 1 条修编目的*本《文本*图集》中带有下划线的条款为强制性规划内容。
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需要,满足韶关市未来发展的要求,促进韶关市社会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对《韶关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5)》(以下简称本规划)进行修编。
1第 2 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6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7年修正)《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04-2020)》《韶关市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韶关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5)》韶关市人民政府《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第 3 条指导思想科学发展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来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是促进城市健康发展,实现区域与城市共同进步的基本前提。
社会和谐原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城市与区域发展的固有宗旨和根本动力。
在面对城市与区域之间及城市内部各部分之间有等级差距拉大、矛盾深化的发展趋势时,这也理所当要作为规划的基本原则加以重申。
可持续发展原则——韶关的丰富资源是前人留下的宝贵财富。
注重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为韶关的后来者留下发展的可能性是今日韶关人必须承担的使命。
保护环境、生态优先的原则——良好的生态环境、秀美的山水风光是韶关发展的天赋支撑平台,保护好青山碧水是增强韶关综合竞争力的根本保证。
第 4 条规划范围为了使城市规划能着眼全局,对韶关市区发展建设进行整体协调,有效调控,特将韶关市区(含浈江、武江、曲江三区)行政区范围以及桂头机场相关地域划定为本次总体规划的城市规划区范围,总面积2856km2。
桂头机场相关地域指桂头机场用地及桂头机场与韶关市区连接道路沿线100m宽度范围内用地。
城市规划区准确范围界线参见相关图纸。
同时,根据韶关城市建设发展实际,参照基础行政界线划定市区范围内约1150km2地域为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
第 5 条规划重点5-1明确城市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发展规模。
5-2确定城市空间发展布局和发展时序。
第 2 页共62 页5-3为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提供空间规划保障。
5-4充分发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的空间效益。
5-5空间建设和保护的法定化。
第 6 条地域名词界定市区:韶关市下辖浈江、武江、曲江三区的行政管辖范围。
中心城区:在规划区范围内,规划期内集中成片发展达较大规模的全部城市建设区,包括主城区和各城市组团。
主城区:与两个新(西联)、老(小岛)城市中心区集中连片发展的城区范围,包括北面的五里亭、十里亭片区,不包括向东越过京广线的韶大组团。
第7 条规划期限本次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第二章城镇体系规划参见《韶关市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已单独编制并报批)第三章城市发展战略与目标第8 条城市发展战略8-1 实施区域中心地位提升战略,强化城市的区域中心功能,带动区域发展。
8-2 实施产业集聚与创新战略,通过优势行业和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产业全面优化升级。
8-3 实施城市魅力营造战略,注重城市特色形象的树立,延续传承多样化发展的文化特色,不断提高韶关城市文化的软实力。
8-4 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促进人与自然的融合,建设山、水、城相宜相生的和谐环境。
第9 条城市发展目标把“粤北中心、经济强市、交通枢纽、山水名城、和谐韶关”作为城市发展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区域文化中心、商贸中心、信息中心和交通枢纽等中心城市功能,强化韶关在粤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位,完善城市的区域中心服务功能。
第 3 页共62 页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第10 条城市性质粤北和粤湘赣边界地区的中心城市;现代化的工业城市;区域交通、物流和旅游服务的中心;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第11 条城市规模至2020年规划期末,规划韶关城市人口规模为13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30.0km2。
城市规模列表人口(万人)建设用地(km2)人均建设用地(m2/人)现状72.5 78.3 108规划130 130.0 100第五章总体布局第12 条城市发展方向以西南向为城市重点发展方向;南向和东向为城市次重点发展方向;北向为城市协调和控制发展方向。
第13 条城市布局结构中心城区的空间结构规划为一心五组团。
由小岛和西联组合构成含芙蓉山绿心的城市未来主城区,曲江、韶大、白土、龙归、茨姑塘五个组团围绕主城区扇形展开。
13-1主城区主城区是包含行政中心、商贸中心、客运枢纽等功能的综合组团,城市人口85万人,建设用地77km2。
构建新、老双核集成的中心主城区,对外是区域客运交通枢纽,对内是行政中心、商贸中心,成为韶关中心城区服务最完善的综合组团。
13-2曲江组团曲江组团是包含旅游服务、货运枢纽、产业基地等功能的综合组团,城市人口22万人,建设用地24 km2。
在坚持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前提下,促进以韶钢为龙头的重型产业集聚,着力发展大南华旅游区。
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为重点,建设副中心级的曲江组团。
13-3韶大组团韶大组团是包含教育基地、物流基地等功能的综合组团,城市人口12万人,建设用地11 km2。
以教育基地和物流基地双重目标为发展重点,建设城市文化副中第 4 页共62 页心。
加快加强该组团重要地段的用地规划控制。
重点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园区配套服务。
13-4龙归组团龙归组团是包含物流基地等功能的产业组团,城市人口6万人、建设用地7 km2。
充分发挥交通区位优势,重点发展产业和物流业,成为韶关发展的新增长点,配合西联新区、白土组团等拉动韶关城市重心的南移。
13-5茨姑塘组团茨菇塘组团是产业组团,城市人口2万人、建设用地6 km2。
充分发挥区域交通优越性,有选择地吸纳珠江三角洲向山区转移的低污染、低水耗、大运量加工产业,注重相关关联产业的集聚,形成相对独立、产业链完善的加工工业园区。
规划开发要重视丹霞山景区的保护要求。
13-6白土组团白土组团是产业组团,城市人口3万人,建设用地5 km2。
以产业组团建设为重点,加强组团与其他各城区的交通联系,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服务管理设施,通过建立规划开发控制体系引导和促进组团发展。
第14 条土地开发利用强度控制14-1 规划将“一心五组团”划分为总共十三个分区单位进行开发强度控制,分别是主城区内的小岛、岛北、西联、西河、东河、十里亭、沐溪、韶南八个分区单位和曲江、韶大、龙归、茨姑塘、白土五个组团分区单位。
14-2 规划主要针对分区综合强度以及居住用地、商业办公用地、工业用地三种类型土地开发提出控制要求。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指标参照居住用地实施,文化娱乐用地指标参照商业办公用地实施,仓储用地指标参照工业用地实施。
规划对绿地、体育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其他公共设施用地、道路交通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不进行分区级开发控制要求,由下位规划实施规划控制。
14-3 同一分区内,公共服务中心、交通重要节点、大型绿地周边土地开发强度适度递增;历史风貌保护区、景观视廊控制区、安全控制区范围内以及生态保护用地周边强度适度递减。
第15 条主城区开发控制要求主城区综合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为:平均容积率为1.2,人口容量为85万人。
15-1小岛分区小岛分区是主要城市商业中心区,规划以人口疏散为主,人口主要迁移方向为岛北、西联分区。
分区综合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为:平均容积率2.5、平均建筑高度第 5 页共62 页30m、人口容量为3万人。
重点控制三江沿岸、帽峰山周边、中山公园周边、历史风貌保护区范围内及周边用地的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控制帽峰山、中心公园相关重要视廊范围内的建筑高度。
小岛分区原则上不新增居住用地,现状居住用地改造结合功能更替进行。
小岛分区商业办公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2.5,建筑基准高度30m。
15-2岛北分区岛北分区是小岛居住功能和旅游服务功能的延伸。
分区综合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为:平均容积率0.9、平均建筑高度10m、建筑密度25%、人口容量为5.5万人。
重点控制黄岗山周边、浈江沿岸用地的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
岛北分区居住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0.8,建筑基准高度10m,基准建筑密度25%。
岛北分区商业办公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0.8,建筑基准高度10m。
15-3西联分区西联分区是城市未来新中心,是展现中心城市特征的主要场所。
分区综合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为:平均容积率 1.4、平均建筑高度20-25m、建筑密度25%、人口容量为23.5万人。
重点控制北江沿岸、芙蓉山周边、武广客运站周边用地的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控制芙蓉山相关重要视廊范围内的建筑高度。
西联分区居住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1.2,建筑基准高度20m,基准建筑密度25%。
西联分区商业办公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2.0,建筑基准高度25m。
15-4西河分区西河分区是现状城区规模最大的居住分区,未来发展以填充和完善为主。
分区综合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为:平均容积率1.1、平均建筑高度15-20m、建筑密度25%、人口容量为23万人。
重点控制两江沿岸、沙湖公园周边、芙蓉山与城区衔接处的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控制芙蓉山相关重要视廊范围内的建筑高度。
西河分区居住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1.0,建筑基准高度15m,基准建筑密度25%。
西河分区商业办公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1.5,建筑基准高度20m。
15-5东河分区东河分区综合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为:平均容积率1.0、平均建筑高度10-30m、平均建筑密度30%、人口容量为15万人。
重点控制韶关火车站周边、京广线沿线、莲花山与城区衔接处等的开发强度,控制莲花山相关重要视廊范围内的建筑高度。
东河分区居住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1.2,建筑基准高度20m,基准建筑密度30%。
东河分区商业办公用地开发基准容积率2.0,建筑基准高度30m。
东河分区工业用地以韶冶为主,兼有临近京广线的部分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