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肉搜索”的法律界定及其规制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1. 引言1.1 人肉搜索的定义人肉搜索是指通过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利用大量网络用户的力量,齐心协力搜索、调查、公开他人个人隐私信息并对其进行追踪或者恶意攻击的行为。
人肉搜索可以迅速曝光目标的个人信息,包括真实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隐私信息,从而导致目标遭受到侵犯、骚扰甚至诋毁。
这种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揭露真相和维护公共利益,但也往往伴随着泄露隐私、造成伤害等负面影响。
人肉搜索的定义与传统的网络调查行为有本质区别,其侧重点在于群体性和扩散性,具有强大的社会动员力和影响力。
人肉搜索的发展已经成为当前网络社会中的一种特殊现象,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
在人肉搜索中,参与者通常是匿名的,难以被追究责任,这也给打击人肉搜索带来一定困难。
人肉搜索已经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以法律规制、技术治理和社会监督等手段加以规范和管理。
1.2 人肉搜索的危害性人肉搜索可能导致隐私泄露和个人信息被滥用。
当个人的隐私信息被不特定的大众获取和传播时,个人的安全和隐私权利就可能受到侵犯。
这种情况下,个人可能面临着身心双重的威胁,甚至可能导致个人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人肉搜索可能引发误导性和恶意扩散。
在人肉搜索的过程中,由于信息来源的不确定性和真实性的难以核实,可能导致信息的失实和不实传播。
这种情况下,会给被搜索者和相关人员带来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导致社会舆论的误导和混乱。
人肉搜索还可能导致网络暴力和群体施压。
一旦人肉搜索结果被利用于暴力行为或者群体施压,就可能给被搜索者和相关人员带来极大的精神压力和身体威胁。
这种情况下,可能引发更严重的社会冲突和群体事件,造成不可控的社会影响和后果。
人肉搜索的危害性在于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泄露、信息误导和恶意传播、网络暴力和群体施压等负面后果。
为了有效防范人肉搜索的危害,需要加强法律监管和技术治理,提倡网络文明行为和道德建设。
1.3 人肉搜索现状目前,人肉搜索的现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人肉搜索行为呈现出越来越频繁的态势,特别是在一些网络热点事件中,人肉搜索行为更是屡见不鲜。
论人肉搜索的法律规制

政策与商法研究论人肉搜索的法律规制王智慧(黄河科技学院,河南郑州450063)摘要:伴随信息技术的普及,人肉搜索作为新事物就出现了。
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利弊并存,人肉搜索的 ,直接出 意义上的权利冲突,这利冲突规制的直接。
我行规制明显不足,关于人索的规定有待。
人保的出台有利于从明确个人范围、个人信保护原则、侵害个人的责,这才能对人索的规完整化、体系化。
关键词:人索r法律规制;个人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 19311/ki. 1672-3198. 2017. 35. 059伴随信息技术的普及# 为新事物就出现了。
从2001年的陈自瑶事件起,已有多起典型的人 事件在我国发生,这类事件反映 的巨大影响力。
利弊兼有,是一把 剑,迫切需要法律的规制,可我国立法供 对滞后# 从整体上规制 的法律滞后。
近几年,学界一直研究这一现实 ,论述 ,但从整体上对 搜索的法律研究则较少,本文的思路恰在于此。
1索的价值考量考 的价 研究其法 制的前提,一无是处,直接法 止 ,无 制,如纯 事,应当鼓励,那全是一个道德 。
而实际上# 一把 剑,利弊并存# 法律规制的缘由。
11人肉搜索的正价值的引擎不同# 更多地利 .工 的机制# 往从 那 找答案,转变为从 那里获知答案。
为两种,即窥探隐私型和公共事件型# 客事件作为表,后者则 须门事件作为代表。
对于窥探隐形事件#有可能发挥 ,的个 ,而对于公共事件型的则更多地发挥舆论监督的正面功能。
在天价头事件中,正是由于 自发的监督和追踪 出国际的非法营业 %漏税行为,维 国家的 利益。
总 ,人肉搜的正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 。
其一,民意表功能。
在互 诞生之前,民意表达的方式已经比较丰富,在互 ,则是一种新的表 ‘式,它扩 公民知情权的范围,更 地实现公民的论自由。
,道德评价功能。
道德评价是对一个的言行进行伦理评判。
而互 的事件中,虐待动物、殴打老人、介入的 事件占 ,事件当事人一 发,就会受到 般的攻击。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人肉搜索指的是通过网络集合众人的力量来寻找特定人的信息或行踪,并进行公开曝光的行为。
虽然人肉搜索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社会公正和犯罪打击,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利因素,如侵犯他人隐私、误导舆论、个人权益等。
因此,在法律上,人肉搜索应该受到严格的规制。
首先,人肉搜索中的信息获取涉及到个人隐私和数据保护问题。
由于相关信息可能来源于地震局、银行、警方等相关机构,调取、分享这些信息可能需要个人或机构授权。
如果人肉搜索者或调查人员不具备合法权限,则违反了相关法律和规定。
在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网络安全法等文件规定了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必须经过本人同意和授权,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人肉搜索的过程中极易导致误导舆论、扰乱社会秩序。
人肉搜索往往是由群众行动带动的,没有严密的法律途径进行调查,可能导致过度猜测、误判事实。
例如,2014年广东王某强奸案,当时被指认的是一名叫做“王喵”的男子,但事实上该男子无任何奸罪行为。
这种现象在2013年天津女大学生陈某事件、2016年武汉女孩举报毒贩事件和2018年河北张家口迷途男孩事件等案件中均有表现。
最后,人肉搜索容易给被搜索者造成难以承受的社会压力、恶意攻击和人身危险。
在人肉搜索过程中,一旦遇到错误引导,可能会导致被搜索者的名誉受损、隐私泄露,甚至引发更大的安全风险。
例如,2016年湖南超市女子洪女士因被网友冤枉偷东西而被攻击致死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2019年苏州小学生被谣言污名化,甚至面临生命威胁等。
因此,在刑法上,人肉搜索应受到相应的规制,以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和社会安全。
具体来说,应该加强对人肉搜索者的监管,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保护法律体系,提高公众遵守合法途径进行调查的意识和法律素养。
案例一:湖南超市女子洪女士被人肉搜索冤枉偷东西而被攻击致死2016年5月14日,湖南益阳超市女子洪女士被指窃取超市内一名男子的手提包,引发了热议。
在人肉搜索的过程中,洪女士罪名越来越重,被指窃取包内3000元用于购物,但事实上洪女士没有偷盗嫌疑。
人肉搜索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现象,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人肉搜索是指在网络上通过公开或半公开的渠道,对特定人物或事件进行搜索和调查,以达到揭露真相、监督社会、娱乐大众等目的。
然而,人肉搜索在追求真相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法律问题。
本文将从人肉搜索的法律案例入手,分析其法律性质、法律责任以及法律规制,以期为人肉搜索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二、人肉搜索的法律性质1. 人肉搜索的法律性质之争关于人肉搜索的法律性质,学术界存在以下几种观点:(1)侵犯隐私权说:认为人肉搜索涉及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2)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说:认为人肉搜索行为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言论自由说:认为人肉搜索是公民言论自由的体现,具有监督社会、揭露真相的作用。
2. 本文观点本文认为,人肉搜索的法律性质较为复杂,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一种法律关系。
一方面,人肉搜索涉及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具有侵权行为的特征;另一方面,人肉搜索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言论自由,具有监督社会的功能。
因此,在处理人肉搜索的法律问题时,应综合考虑其法律性质,进行合理规制。
三、人肉搜索的法律责任1. 侵权责任(1)隐私权侵权:人肉搜索过程中,未经他人同意,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权。
对此,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名誉权侵权:人肉搜索过程中,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损害他人名誉。
对此,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 刑事责任(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人肉搜索过程中,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他人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诽谤罪:人肉搜索过程中,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
3. 行政责任(1)网络安全法:人肉搜索过程中,违反网络安全法规定,如未采取技术措施保护他人个人信息等,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人肉搜索,俗称“肉搜”,指的是通过网络、信息检索和社交媒体等渠道,利用大量个人信息追踪、侵入他人隐私,甚至实施人身攻击的行为。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肉搜索行为逐渐成为网络空间中的问题之一,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和人身攻击的行为需严格遵守法律界限,保护个人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人肉搜索行为应当尊重他人隐私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篇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个人的姓名、肖像、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特别是通过人肉搜索的方式获取、传播他人的隐私信息。
在进行人肉搜索时,应当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不得搜集、传播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违反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人肉搜索行为应当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在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人肉搜索行为中,可能涉及到转载、传播他人原创作品的情况,如果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就擅自传播他人作品,将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进行人肉搜索时,应当尊重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得未经许可传播他人的作品。
人肉搜索行为应当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防范信息泄露、滥用和非法获取等行为。
而人肉搜索行为往往需要借助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进行信息搜集和传播,如果未经授权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将违反网络安全法规,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在进行人肉搜索时,需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规,不得非法获取、传播他人的个人信息。
人肉搜索行为中的人身攻击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侮辱他人、诽谤他人等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而在人肉搜索中,如果借助搜集他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人身攻击、诽谤他人等行为,将受到刑法的限制,可能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人肉搜索是指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平台,通过大量网友协作搜集并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甚至对其进行一系列骚扰、谩骂等行为。
人肉搜索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他人的隐私权,可能导致被搜索对象面临严重的侵害和伤害。
对于人肉搜索的行为,需要有相应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对于人肉搜索的行为,可以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角度进行法律规制。
根据我国《刑法》第253条规定,以侵犯个人信息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将被处以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一条款可以适用于人肉搜索的情形,因为人肉搜索行为实际上也是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一种表现。
可以对人肉搜索行为提起刑事诉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可以立法明确规定对于参与人肉搜索的个人或组织,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可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组织或个人发起人肉搜索的行为设定明确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这样可以有效地遏制人肉搜索现象,提高人们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
对于人肉搜索的行为,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治理。
被人肉搜索的个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因人肉搜索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这可以有效地保护被搜索对象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人肉搜索现象的发生。
针对人肉搜索的行为,还需要在社会上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
加强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宣传,提高大众对于个人隐私权的重视程度,是治理人肉搜索现象的长久之计。
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发布相关资讯等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人肉搜索的危害,自觉维护他人的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人肉搜索行为违反了他人的隐私权,需要有刑法规制与治理。
通过加强法律规定、明确相关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可以有效地遏制人肉搜索现象的发生,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也需要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从根本上预防人肉搜索的发生。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人们通过网络可以获取大量的信息和资料,也可以通过网络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
然而,网络也存在一些负面影响,例如人肉搜索现象。
人肉搜索是指网民通过互联网信息搜集和传播,获取并公开个人信息及事件的过程。
人肉搜索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个人信息、持续骚扰、辱骂等,对被搜索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困扰。
为此,我国需要对人肉搜索问题进行规制。
首先,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规定,禁止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搜索一定的个人信息。
在网络时代,人肉搜索可以视为一种非法侵入他人信息的行为。
如果搜集和传播的信息是非法和虚假的,我们应该依靠法律规定,依法惩处犯罪行为。
如果搜集和传播的信息是合法的,我们也应该采取措施来保护受害者的权益,避免过度搜索和传播。
其次,我国的《网络安全法》第四章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窃取、泄露、非法收集或使用个人信息。
对于涉及个人信息的人肉搜索行为,也应该属于非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之一。
我们应该对此类行为进行处罚,保护受害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最后,通过案例来证明准确判断人肉搜索行为的重要性,以给予依法治理该问题提供案例支持。
案例一:2017年,一则看似情侣吵架的视频引爆网络,视频中一男子殴打女子,视频中被打女子的身份被广泛搜索到,但现实中,女子并非自愿接受曝光,并呼吁大家停止搜索。
此事件的背后有很多深层次的社会、道德问题,但不管什么样的角度看待,都不能否认这种人肉搜索行为的负面影响。
案例二:2018年4月,山东籍公民王思聪因海外买壳公司被炒作,在网上成为了大热搜索,并被众多网民人肉搜索。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背景下,任何人,不论身份高低,都应该遵守道德和法律。
向王思聪人肉搜索的人群不仅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为王思聪提供了炒作机会。
案例三:2020年,一名青年学生在一个为空旷场地上假扮病患,后被当地警方拘捕,其在网上被“人肉搜索”,曝光真实姓名和过往记录,对该学生造成了极大的侵害。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摘要】人肉搜索是一种通过网络等方式搜集、曝光他人个人信息、隐私并进行追踪等行为,具有严重的侵犯他人权利和损害社会秩序的危害性。
我国刑法对人肉搜索的规制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对侵犯他人权益行为的惩治。
加强网络监管和打击人肉搜索的措施是应对该问题的重要举措。
建立健全的社会治理机制、加强公民网络素质教育以及探讨人肉搜索的合法性和道德性也是解决该问题的长久之计。
依法规制和有效治理人肉搜索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人肉搜索对社会的影响需要引起重视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通过多方合作,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人肉搜索的蔓延,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
【关键词】人肉搜索, 刑法规制, 网络监管, 社会治理, 公民素质教育, 合法性, 道德性, 依法规制, 社会影响, 应对策略1. 引言1.1 人肉搜索的危害性人肉搜索是指通过网络等信息渠道,以获取特定人物的个人信息和生活轨迹,并通过公开曝光和追踪等手段对其实施调查、审查或者施加压力。
人肉搜索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揭露一些不法行为或者维护公共秩序,但是也存在着严重的危害性。
人肉搜索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一旦信息失控,可能导致广泛的社会恐慌和混乱。
在人肉搜索的过程中,参与者通常情绪高涨,难以自控,容易鼓动他人参与,形成群体行动,甚至演变成暴力事件。
这给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人肉搜索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人身权。
在人肉搜索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个人的隐私信息,例如家庭住址、电话号码、银行账号等,这些信息一旦被泄露,将给被搜索对象带来严重的伤害和困扰。
一些参与者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可能采取言语暴力、人身攻击等手段,进一步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安全感。
人肉搜索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侵犯他人隐私权和人身权等方面。
加强对人肉搜索的规制和治理,建立健全的社会管理和监督机制,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1.2 人肉搜索的定义和特点人肉搜索是指通过网络工具和社会网络力量,搜集和传播某个特定目标的个人信息,进行调查、曝光或追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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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肉搜索”的法律界定及其规制
作者:张凯燕张婷曲桐
来源:《中国·东盟博览》2013年第08期
【摘要】随着社会信息科学技术飞速的发展,互联网越来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的一部分,而近年来“人肉搜索”的事件在网络上普遍出现,有人说,它是游离于道德与法律的边缘的,那么该如何界定其是否侵害权利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制,我国的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这一事实导致了该类案件在不同地区出现了不同的裁决方式,使之这种两难境地。
本文主要就上述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人肉搜索;网络;侵权
文章编号:1673-0380(2013)08 -0159-01
一、“人肉搜索”的定义
“人肉搜索”是近几年来一个新兴词汇,而法律是滞后的,往往是当问题出现的时候,才会制定出有效的规制方法。
而所谓的人肉搜索,指的是通过大量人工参与来寻找问题答案的网络机制,即根据网络上的一张照片、一个视频场景、一个网名甚至一个QQ号码,网民们互通信息进行寻找,往往可以挖掘出目标人物在现实中的真名实姓、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甚至此人的家庭背景、生活经历、亲朋好友等私人信息也一概会“暴露于阳光之下”。
[1] 是利用人工参与来提供纯粹搜索引擎信息的一种网络查询机制。
简单地说,就是搜索他人隐私信息的一种网络途径。
从定义上看,隐私权是自然人(公民)享有的具体人格权之一,以个人自然信息与行为信息为权利客体。
人肉搜索不可避免地要涉及个人隐私,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侵犯,隐私权一旦被侵害,即构成侵权行为。
那么该如何界定?
二、“人肉搜索”的法律界定
关于人肉搜索是否达到民法上所涉及的侵权的问题,归根一句话,这是关于一个度的问题。
有人说人肉搜索是私力救济的一种手段,但是这种手段不好掌握,容易侵犯别人的隐私利益,甚至于侵犯别人的名誉权,这样就违背现代社会主张公力救济的原则。
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种工具,任何人都可以用,也有人用来揭露不道德的行为。
有人说人肉搜索已经超越了法律与道德的底线,侵犯当事人隐私权,而“人肉搜索”的衍生产品往往是威胁、中伤、暴露隐私等对当事人造成严重精神伤害的违法行为。
相对于被害者而言的私力救济已转变为对加害者的“执行一种私刑”。
林林总总,人们对它的界定还是比较模糊,没有统一的标准。
在我看来,搜索本身没有错,只是一个度的问题,如搜索以后如何曝光。
[2]并且还要看公布者公布的信息属不属于个人隐私范畴。
三、“人肉搜索”对社会的褒贬影响
对待每一个问题都需要用辩证的思维来考虑问题。
而在人肉搜索的问题上也是一样的。
“人肉搜索”的社会正功能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社会不公等现象进行揭露,引起社会舆论的监督与制约作用,达到私力救济的效果,以辅助于社会上的公立救济。
二是对广大普通网民起到教育和启示的作用,以将正义之风吹向全社会,以便更好地规范或矫正自己的言行。
三是有利于提高国民的素质,以提高社会的正义之风。
但是,我们在看到“人肉搜索”正功能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其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
其社会负功能主要表现在:其一,如果在不知事实真相的前提下,任意挖掘他人的个人信息并进行捏造,使他人的名誉权受到侵犯,这就很可能成为不道德的行为,甚至是违犯法律的行为。
其二,“人肉搜索”如果被滥用,就会转化为网络暴力。
其三,由于网络规则的不健全,“人肉搜索”很有可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为攻击他人的工具,很可能导致他人身心受到伤害。
四、“人肉搜索”的法律规制及救济方式
首先,进一步完善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在其中具体规定隐私权的范围,以方便司法实践中审判依据。
当然,从对人肉搜索的法律规范来看,立法显然不应只局限于侵权责任,还应对人肉搜索的适用范围、搜索内容、相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对人肉搜索的监督管理等事项作出相应的合理规范。
[3] 相比于其它的发达国家,我国在这一方面比较滞后。
美国的法律中,这一问题的解决不仅在民法中有所体现,更有其它的单行法来进行规制,相对比较完善。
其次,完善公力救济,相对于国家的司法审判更有公正性,当公力救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不会使一些人打着维护正义和私力救济的旗号在互联网上兴风作浪。
再次,提高网民的素质,合理的利用互联网中的“人肉搜索”,强化网络活动的自我净化功能。
并且大力宣传和普及网络法律知识,增强公民的隐私权保护意识。
一旦权利遭到侵害,应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最后,建立相关的“人肉搜索”的规范化商业模式。
“塔基草根专家网”正在进行人肉搜索新商业模式的研究。
根据塔基专家擅长的领域,利用网络聊天的互动咨询方式,由咨询者向服务提供者支付费用,以保证咨询者提出的问题肯定得到回复。
塔基专家排名的意义是,付费的咨询者直接评判咨询提供者在回复某些问题上的权威程度,从而给后续咨询者提供选择依据。
[4]这种模式是否合理还需要经受时间的考验,但是对于无序的人肉搜索和由此导致的网络暴力的确是一种商业规范化治理的新尝试。
[5]
结语:尽管说人肉搜索尚游离于法律边缘,但是只要及时加以有效的法律规制,相信“人肉搜索”的有利一面一定会迸发出正能量,将会对社会不公是一种全新的绿色救济方式。
注释:
[1]百度知道 http:///question/79242119
[2] 周春来大旗网CEO谈人肉搜索:急需法律界定http:// 2009年03月09日?17:06??新浪科技
[3] 百度知道回答者LeOn3002637715 http:///question/92777351.html
[4] 相关报道:人肉搜索商业模式“试水”,中国经营报http:
///art/1032/20080630/1492083_1.html]z
[5] 学子论文:“网络通缉”-网络暴力的多重解读王晨岑2008年11月17日14:34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