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指导性文件中文
6.《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中国RoHS的要求

影响电子信息产品的设计,生产和供应链管理 在中国销售电子信息产品, 应符合中国RoHS法规的要求!
2007 Emerson Environmental Seminar Shanghai, China
5
关于中国 RoHS 的指导性文件
与欧盟RoHS的指导性文件格式相同。 英文版指导性文件已发布.
中国 2007年3月1日
美国加州 2007年1月1日
日本
韩国
异同
2006年7月1日 2008年1月1日 7种电子电气产 10种电子电气 品(家电类) 产品
10 类电子信息产 1类产品 品
铅,汞,镉,六 铅,汞,镉,六价 铅,汞,镉,六价 铅,汞,镉,六 铅,汞,镉,六 价铬,多溴联苯, 铬,多溴联苯, 多 铬,(多溴联苯), 价铬,多溴联苯, 价铬,多溴联苯, (多溴二笨醚) 多溴二笨醚 溴二笨醚 多溴二笨醚 多溴二笨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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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影响的艾默生产品
通信设备产品
- 通信终端设备 - 通信配套产品 - 一次电源设备 - 二次电源设备
电子工业专用设备产品
-电子工业专用设备 - 电子通用设备
- 超声波设备
- 精密焊接设备 - 空调设备 - 塑料加工设备
- 清洗设备
2007 Emerson Environmental Seminar Shanghai, China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 “中国 RoHS”的要求
孙明
2007年9月18日
2007 Emerson Environmental Seminar Shanghai,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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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背景介绍
RoHs(中文版)

过电讯传输声音、图象传输或其他信息的产品或设备.
收音机;电视机;摄影机;录象机;高保真录音机;扩音器;音乐设备;其他通过电
4
用户设备
讯以外的发送声音和图像技术录制或复制声音或者图象的产品或设备
荧光灯管,家用荧光灯除外;直线式荧光灯管;紧凑型荧光灯管;高强度放电管,包
5
照明设备
括压钠管和金属
二、RoHS 认证简介
序号
1. 什么是 RoHS? RoHS 是《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的英文缩写。 2. 有害物质是指哪些? RoHS 一共列出六种有害物质,包括:铅 Pb,镉 Cd,汞 Hg,六价铬 Cr6+,多溴联苯醚 PBDE,多溴联苯 PBB。 3. 为什么要推出 RoHS? 首次注意到电气、电子设备中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是 2000 年荷兰在一批市场销售的游戏机的 电缆中发现镉。事实上,电气电子产品在生产中目前大量使用的焊锡、包装箱印刷的油墨都含有铅等 有害重金属。 4. 何时实施 RoHS? 欧盟将在 2006 年 7 月 1 日实施 RoHS,届时使用或含有重金属以及多溴联苯醚 PBDE,多溴联苯 PBB 等 阻燃剂的电气电子产品将不允许进入欧盟市场。 5. RoHS 具体涉及那些产品? RoHS 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种有害物质的电气电子产品,主要包括: 白家电,如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吸尘器,热水器等, 黑家电,如音频、视频产品,DVD,CD,电视接收机,IT 产品,数码产品,通信产品等; 电动工具, 电动电子玩具 医疗电气设备 6. 目前 RoHS 进展情况? 一些大公司已经注意到 RoHS 并开始采取应对措施,如 SONY 公司的数码照相机已经在包装盒上声明: 本产品采用无铅焊接;采用无铅油墨印刷。 信息产业部 2004 年也出台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内容与 RoHS 类似,并于十月份成立 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研究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体 系;开展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有关的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工作,特别是加快制定产业急需的材料、 工艺、名词术语、测试方法和试验方法等基础标准。 7.受理 RoHS 认证的范围和分类:
最新RoHS 2.0中文版

R o H S 2.0中文版ROHS 2.0相关内容2011年7月1日,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 2011/65/EU (ROHS 2.0)以取代2002/95/EC 新指令将于20天后(即2011年7月21日)生效。
申请日期:2013年1月3日起指令2002/95/EC将会被废除,盟国必须于2013年1月2日前将指令2011/65/EU更新到当地法律。
在2002/95/EC规范外的且不受更新指令约束的产品,将可继续再市场上出售直至2019年7月22日,这将意味着经营组织可继续在欧盟市场上分销或使用产品做商业用途付费或免费。
2011/65/EU 主要内容概括如下:1.产品范围阐明了指令管控范围和相关定义,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被2002/95/EC 豁免的第8类产品医疗设备、第9类产品监控设备;—第11类产品:不被1~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线缆及其它零部件。
2.限制物质虽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质,但选定4种有毒有害物质(HBCDD、DEHP、DBP和BBP)作为限制物质的候选。
3.CE标志要求将电子电气设备ROHS符合性纳入CE标志要求。
生产者在张贴CE标识时应确保产品符合ROHS并准备相应的声明和技术文档。
4.过渡期规定为使新纳入ROHS 2.0管控产品的生产商有充分时间来符合指令要求,ROHS 2.0为相关产品设定了管控过渡期。
—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4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6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工业监控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7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其它新纳入ROHS2.0管控的产品自2019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5.豁免机制采纳现有豁免条款并针对医疗和监控设备提出了20项新豁免,同时针对产品类别规定了不同的豁免最长有效期:— 2002/95/EC原先管控的8大类产品和第11类产品的豁免有效期最长为5年;—而第8类和第9类产品豁免有效期最长为7年。
RoHS具体内容中文版

rohs中文版】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3年1月23日第2002/95/EC号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根据原文翻译,仅供参考)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注意到成立欧洲共同体的条约,特别是其中第95条,注意到欧盟委员会的建议,注意到欧盟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的意见,注意到欧盟地区委员会的意见,按照欧洲共同体条约第251条所规制的程序行事并根据协调委员会于2002年11月8日通过的联合文本,鉴于:(1)各成员国为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有害物质而制订的法规或行政措施之间存在的差异能产生贸易壁垒和扭曲共同体内的竞争,甚至对单一市场的建立及其功能产生直接影响。
因此有必要协调成员国在此领域的法规,以利于保护人类健康和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合乎环境要求的回收和处理。
(2)欧盟理事会于2000年12月7~9日在尼斯召开的会议上批准了部长理事会于2000年12月4日就预防原则通过的决定。
(3)欧盟委员会1996年7月30日回顾共同体废弃物管理战略的通讯强调了减少废物中有害物质含量的必要并指出制定在产品和加工过程中限制使用这些有害物质的欧共体法规的潜在益处。
(4)理事会1988年1月25日为消除镉环境污染的欧共体行动计划的决定要求欧盟委员会刻不容缓地发展该计划中的特殊措施。
人类健康也必须得到保护,因此应实施一个特别限制镉的使用及加快研究其替代品的整体战略。
决定强调在不存在适当的和更安全的选择的情况下应限制镉的使用。
(5)证据表明,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2003年1月27日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第2002/96/EC号指令规定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收集、处理、回收和处置措施对于减少与涉及的重金属和阻燃剂相关的废物管理问题很必要。
然而,尽管有那些措施,但在目前的废物处理中仍将继续发现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实质部分。
即使报废电子电气设备被分类收集并遵守回收程序,但汞、镉、铅、六价铬、聚溴联苯(PBB)、聚溴二苯醚(PBDE)的成分仍有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形成危险。
中国RoHS标准介绍

• 均质材料
homogeneous materials
由一种或多种物质组成的各部分均匀一致的材料。
4
术语和定义 • 零部件 components
电子电气产品中具有一定功能或用途的结构单元。 注:如元器件、机箱、支架、螺丝钉、开关、导线等。
• 检测单元
test units
可以直接提交检测而不需要进一步拆分的样品。
GB/T 26572-2011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 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主讲人:范岑亮 2011-08-20
1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12 日 实施日期:2011年08月01 日 替代SJ/T 11363-2006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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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适用范围 • 适用于电子电气产品中铅(Pb)、汞(Hg)、 镉(Cd)、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s) 和多溴二苯醚(PBDEs)等限用物质的控制
• 规定了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最大允许含量 及其符合性判定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 限用物质 restricted substances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法律法规或顾客要求在电子电气产品中限制使用的物质
• 电子电气产品
EEP(缩略语)依靠电流或磁场工作,发生、传输和测量这 种电流和磁场,额定工作电压在直流电不超过1500 V、 交流电不超过1000V配套的设备及产品。
• EDXRF有
台式机型 • 选择合适的测试条件,可以获得较高的测试精度 便携式机型 • 便携式XRF仪器光管功率的限制,其检测灵敏度低于台式机型 • 警告——由于便携式机型的X射线管窗口是裸露的(开放式射线场),应该 特别注意并采取足够的防护措施,避免X射线辐射对现场人员造成的伤害。 微区分析机型
新版欧盟RoHS指令中文版(陈庆今译 July 18 2011)

欧洲议会及理事会2011年6月8日关于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某些有害物质的2011/65/EU指令(改写)(全文适用于欧洲经济区)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注意到关于欧洲联盟运行的条约,特别是其中的第114条款,注意到欧盟委员会的提案,注意到经济和社会委员会的意见,注意到区域委员会的观点,按照一般立法程序行事,鉴于:(1) 将对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3年1月27日关于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某些有害物质的2002/95/EC指令做出许多重大变更。
为使之更加清晰,应该改写指令。
(2) 欧盟各成员国有关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有害物质使用的法律和行政措施之间的差异可能导致贸易壁垒并扭曲欧盟内的竞争,也可能因此对内部市场的建立和运作有直接的影响。
因此有必要在此领域制订规则以保护人类健康、进行环境友好回收和处置废弃电子电气设备。
(3) 2002/95/EC规定欧盟委员会应考虑到欧盟理事会2000年12月4日决议中规定的预防原则,评审指令条款,特别是为了将某些类别的设备纳入指令范围,以及基于科学进步基础上研究修订限制物质清单的需求。
(4)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8年11月9日有关废物的2008/98/EC指令在废物立法中将预防放在首位。
预防被特别定义为降低材料和产品中有害物质的措施。
(5) 在1988年1月25日关于与镉环境污染做斗争的欧洲共同体行动方案的理事会条例中,邀请欧盟委员会无延迟地制订这个方案的具体措施。
人类的健康必须得到保护,因此要实施一个总体战略,特别是限制镉的使用和激励研究替代物质。
条例强调镉的使用应该限于不存在适宜的替代物的情况。
(6)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4年4月29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的第850/2004号法规重申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免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害无法由成员国充分实现,因为污染物会超越国界,因此在联盟层级更容易实现。
按照这个法规,应该识别并降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如二恶英和呋喃的排放,他们都是工业过程的副产品,可能时,最终目的是消除它们。
RoHS环境有害物质管控手册(中英文)

RoHS环境有害物质管控手册(中英文)RoHS环境有害物质管控手册1、目的PURPOSE明确客户绿色产品要求、有计划地废除和削减相关有害化学物质,建立有害物质管理系统文件,确保xxx包装有限公司提供给客户的产品,可以满足客户的环保质量要求,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保护地球环境。
2、范围SCOPE本环境质量管理手册依照RoHS最新标准,制定公司的环境有害物质管理体系,描述体系的运作和相互关联。
同时适用于内部和外部(第三方)的审核或我司的供应商以展示:a) 有能力确保公司可以提供稳定的符合宣告的环境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
b) 向他人展现公司环境管理物质的符合性。
c) 寻求由外部组织对本身的环境管理物质给予验证。
d) 由本身进行符合本标准的自行评定与宣告。
3、定义DEFINITIONS环境管理物质:在部件?设备等所含有的物质中,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着影响的物质。
化学物质(Substance):为元素及化合物,天然存在或通过生产工程得到。
包括为保持其稳定性的必要添加剂及使用工程中产生的杂质。
但是,能够在不影响化学物质的稳定性或成分变化的情况下分离出来的溶剂除外。
例:氧化铅、氯化镍、苯等。
有害物质(Hazardous substances): 指对人体及环境成危害的物质,包含禁止物质和削减物质的概念。
不合格品(Non-conformity) :指含有禁止使用物质的零部件、材料和产品。
MSDS成分表(MSDS compound list):环境管理物质的含量的文书。
4 、POLICY AND TARGET 方针和目标4.1、化学物质管理方针公司制定有效的环境管理方针,并且每年评审,参阅附件一。
为达成xxx包装有限公司的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方针,我们推进和合作伙伴下列事项:(1)积极采用低环境负荷的产品、零部件、材料(绿色采购)。
(2)采取积极的环境交流(通过积极公开产品环境信息,促进环保产品的普及)。
(3)废弃物最少化、促进持续利用和回收再生。
中国版ROHS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第次修改文件编号:生产厂污染控制(RoHS)管理能力要求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编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生产厂污染控制(RoHS)管理能力要求为保证生产厂在设计、采购、生产、产品变更过程中保持对限用物质的管理能力,生产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污染控制(RoHS)管理能力要求。
1 通用要求1.1职责1.1.1组织结构及岗位职责,例如某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下:某公司组织结构图1.1.2职责和权限结合公司产品实现过程的监视、测量、改进活动控制需要,确定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形成文件予以沟通,确保对限用物质的管理活动的有效控制。
本公司(厂)领导层和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如下:a)总经理----向全体员工传达对污染控制(RoHS)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以确保污染控制(RoHS)管理体系进行有效管理。
——负责建立与污染控制(RoHS)管理体系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其职责权限;——为保持对污染控制(RoHS)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充分的资源;——任命管理者代表,并为其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b)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污染控制(RoHS)管理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生产厂污染控制(RoHS)管理的绩效和任何需要的需求,并确保污染控制(RoHS)的相关要求和职责在组织内得到沟通和理解;——确保加贴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保证供方了解与之有关的污染控制(RoHS)要求和责任。
c)行政部----负责污染控制(RoHS)管理体系文件、记录管理的控制;----负责污染控制(RoHS)管理体系中有关人力资源的管理,确保关键过程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具备的能力;d)业务部----负责顾客有关污染控制(RoHS)的要求确定;----负责对合同污染控制(RoHS)的评审;----负责与顾客污染控制(RoHS)的沟通;----负责及时将污染控制(RoHS)信息传递给技术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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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执行指南文件第一版-2006年5月发布本指南文件已经通过“欧盟RoHS执行机构信息网络”的讨论。
请注意本文件仅提供信息和建议,不带有法律效力。
个别成员国RoHS执行机构有本国的法律架构,可以仅在本国架构范围内使用该指南。
概要本指南文件包括3个部分:1.介绍:目的、原则和执行过程2.RoHS符合性文件3.抽样和测试本指南的重点:●可用来指导RoHS执行的基本原则●建议‘生产者’(指令第3条的定义)保存的文件类型●成员国执行机构可以使用上述文件来检查RoHS符合性的几种途径●几种可采用的抽样准备和分析测试的方法,以避免成员国之间不一致的执行决策第一部分:简介本指南的目的RoHS指令(2002/95/EC)中没有对需要保持或执行程序所要求的符合性文件进行描述。
本文件为上述事项提供非强制性的指南。
本文件有2个主要目的:●帮助成员国执行RoHS指令,和●向业界澄清,如何证明其符合性本文件希望能成为成员国RoHS执行机构间更为广泛、自愿的执法合作的一部分。
原则一个有效的RoHS符合性和执行制度应该基于以下基本原则:●成员国之间关于RoHS指令适用产品范围的一致应用和通用解释。
●前提假设指令范围内的产品符合要求,和●生产者的自我声明这些原则将给成员国和‘生产者’(指令第3条定义:2006年7月1日以后在欧盟市场投放电子电气设备的人)提供一个有效的和经济的方法。
执行过程面对如此广泛的RoHS指令覆盖产品,成员国首先必须决定哪些电子电气设备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这将由市场调查决定,可以考虑以下一个或多个准则:●市场情报●随机抽查●已知含有高风险物质的产品●大宗产品●短使用寿命的产品●不可能被回收的消耗品●从外部机构获得的关注通知●从其它成员国获得的关注通知一旦(不论任何理由的)关注度提升,成员国执行机构,在现阶段,可以向生产者提交正式的要求。
执行过程的第2个步骤将在第2部分中描述。
虽然后续的步骤已经被设想,成员国可以采取国家法律允许的任何合理的措施,包括需要时,要求从市场上撤出该商品。
非破坏性的测试(如XRF分析)可以在检查过程的每一步中被使用,特别是在文件检查之前。
该检测的结果不能被用做不符合的证明,但执行机构,在没有实施文件检查前,可以由此结果,直接抽样(见下一部分——抽样和测试)。
在有高度怀疑时,可以在不经过文件检查的情况下直接抽样。
第二部分RoHS符合性文件表1和表2给出了一种普遍的市场抽查方法,用来帮助各成员国的官方执行机构实施RoHS指令。
整个RoHS符合性的进展是建立在符合性的假设上,各国官方机构会要求提供自我符合性声明作为执行该指令过程的关键原则。
图一展示了一个RoHS符合性检查的步骤图以自我声明开始,随后,如果生产者提供的证据无法充分保证符合性,则进行更详细的调查评估。
在有所怀疑的情况下,需要进行详细的抽样和测试。
提议的执行过程包括了两种初始的自我声明方法,考虑到有些企业组织(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为了使这个程序简单化,可以使用产品/部件的均质材料符合性文件来证明。
(图1方法B)然而,对那些具有质量管理系统的企业和组织,要求他们提供更多的结构化的内部系统的文件材料(基于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是对生产者的RoHS符合性管理能力的第一步的审核。
见方法A。
图二是必要的执行步骤图。
图1-RoHS文件符合性评价流程图注:本图不能和本文分离使用图2 -RoHS执行措施流程图注:本图不能和本文分离使用注:执行结构可以采取任何它们认为必要的适用措施。
第三章:关于制样和测试样品制备和分析检测的协调方法通常来说,为了检查对RoHS指令的符合性而进行的测试(可能是非破坏性或破坏性的)是一种最终的手段。
为了得到产品符合RoHS的结论性的依据,生产者也不得不选择产品和/或部件的均质物质进行分析测试。
执行机构也可以选择对欧盟市场上的相关设备进行这样的测试,来检查生产者的符合性声明。
国际标准化组织已经建立了一批推荐的测试方法和标准,而且(在有关RoHS指令符合性欧盟协调标准尚未出台之前)生产者希望采用这些标准。
在本文件的后续版本中可考虑增加一个测试标准程序和指南的附录清单。
例如IEC62321第一版,111/54/CD就是一个分析测试程序的确定标准(由信息、通讯和消费类电器分委会大力推动)。
目前IEC标准还是一个草案,并且在附录中包括了一个拆分、选样和测试方法的选用的指南。
其它组织(ASTM,IPC…)也正在讨论和制订相关标准,因此生产者和执行机构需要及时了解最新动态。
RoHS测试用认证的标准物质(注:“标样”)为了保证测试结果的质量和减小不同测试方法带来的差异,可以利用标准物质进行对比。
这种标准物质是一种已知某元素精确浓度的材料。
虽然标准程序已经是有用的,但是认证的标准物质常常是最好的工具来验证采用的标准是正确的,所以应在执行策略中包含它。
欧盟委员会标准物质和测量学院WWW.IRMM.JRC.BE和其它标准物质生产者正在开发这些符合的标样。
制样电子产品的挑战(注:难题)一个典型的电子产品包含上百个独立的元器件,例如IC集成电路芯片,分立元器件(电阻,电容,二极管,等等),电线,电缆,印刷线路板,连接器,紧固件,感应器,外壳等等。
每个零部件都有唯一的材料组成方式。
例如一个集成电路芯片的组成由硅基模,模固定材料,环氧树脂填充物质,模压成分,导线,导线镀层材料。
这些材料常常是不同种类的物质组成。
如何从这些器件上取得有代表性的样品是一个难题。
筛选第一步,生产者和执行机构可以采用筛选工具,例如能量色散型x荧光法ED-XRF。
该方法因为简单、成本低被广泛推广应用,但是该方法的检测结果只能给出(元器件和材料是否含有有害物质)一个定性的结论。
此方法具有局限性,举例来说,对于豁免和非豁免在一起的部位中的有害物质,此方法无法足以证明其不符合RoHS要求的可能性。
该方法也无法区分不同的溴化物,或确定铬的价态。
对于XRF技术的局限性必须掌握并且加以考虑。
台式检测仪器比手持式仪器可以提供更好的精确度和更小检测面积的能力(<0.5 mm2)。
另一方面,关键点就是由良好培训的操作人员采用标准化的适用的测试程序(包括使用认证的参考物质验证方法的正确性)。
更进一步的指南在本文中尚无法提供,因为标准和仪器都在快速进展。
必须清楚了解即使是正确操作了ED-XRF仪器也可能会得到错误的结果,了解该技术的限制非常重要。
生产者和执行机构应跟踪并采用工业标准。
以上描述的筛选分析技术可以用来初步检测并得出“通过”、“失败”和“临界”的结果。
如果得到一个清楚的“通过”结果,生产者可以不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检测,但是执行机构可以进行更进一步的精确检测,如果执行机构考虑有必要的话。
如果得到的是一个临界值,应该进行更进一步的检测分析。
制样策略因为一个典型的电子产品可以包含上百种均一物质,对产品进行完整的测试常常是不现实的-因为成本、时间和样品的制备的限制。
为了处理该难题,推荐三个实践性的制样策略:1.关注已知的“高度关注”的材料和部位。
通常来说不需要浪费时间和资源来检测哪些不太可能存在的物质。
2.关注那些可以用常用工具从设备上拆下的样品,这些常用工具应该是分析和测试实验室能得到的。
3.当某个零部件因为尺寸太小或者其它原因,无法再被机械拆分,而且不可能对其中的单独的均一物质进行分析检测,那么这样的零部件可以被当作是一个均一材料。
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研究这种用两种或更多的均一材料进行均质化的工艺。
当溴在高风险的塑料中检出,或铬在金属镀层中检出,而且它们的EDX检测浓度都在临界值附近,那么就应该采取进一步的检测分析。
当EDX检测结果显示超标,但是怀疑该有害物质是在豁免的部位,那么就应该采取进一步的检测分析。
当筛选分析的检测结果显示超标,执行机构应采用更精确的分析检测来获取起诉证据。
1.对样品中“高度关注”的材料和部位的重视现有大多数有害物质的使用情况是已知的,所以“高度关注”的材料和使用情况可以在制样的过程中标明。
第一个制样的策略是关注从样品中得到现有已知的有害物质的部位。
一些已知的高度关注的材料和使用情况的例子包括:•PVC塑料(镉,铅;作为稳定剂和染色剂)•PS和ABS(PBDE作为阻燃剂)•红色橙色黄色塑料(镉,铅,铬酸铅中的六价铬;作为染色剂)•外壳金属镀层,紧固件,卡扣,螺丝(六价铬,铬酸盐最终处理)•装饰性的铭牌,按钮(汞,作为添加剂,染色剂,食品加工添加剂)•开关,继电器(汞,作为开关和继电器中的组成部分)•在元器件中使用的铅焊点•在厚的电路镀膜中采用的镉请注意这不是一个完全的列表。
2.关注那些能采用普通工具能从设备上拆下的样品当初筛分析不能给出一个清楚的结果时,采用本条策略。
在某些情况下当不合格的结果出现的时候,我们不能就此确认其不符合RoHS,在有疑问的时候就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测分析。
目前可接受的均质材料的定义包括机械拆分的概念。
但是该定义提到的并不是唯一需要考虑的拆分的方法。
提议的第二个拆分的策略是提交检测的样品是那些用普通工具从产品上分离下来的样品部件。
普通工具指的是那些在检测实验室中常见和常用的工具。
注意在“in-situ”RoHS研究中当然可能存在更加先进的检测技术,可是目前来说没有关于这些技术的引用标准。
注意有关均质物质的定义是对RoHS指令的解释性指导,而不是对检测方法的指导。
对于均质物质的定义并不表示提交检测的样品必须要进行机械拆分-任何适用的检测方法都是可以采用的。
为了进行检测也可以对采用化学方法对某些涂层进行分离,(例如:对镀层中六价铬的水浴萃取法,和用BS 6534 2003方法对锡铝合金镀层的成分进行选择性分解)代表委员会对均质材料的指导代表委员会对均质材料的指导如下-均质材料,意为用机械拆分方法无法再分的材质。
均质意为同样的成分组成均匀分布在整个材料中。
均质材料例子有塑料、陶瓷、玻璃、金属、合金、纸张、面板、树脂及镀层。
机械拆分意为原则上适用于原材料的机械分离方法,如削、钻、磨、割等。
研磨方法就是一种机械拆分的例子,研磨方法可以帮助说明最大浓度限量的理解,但是该方法也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得到用于分析检测的“干净”样品。
用于分析目的的电子设备原料拆分将采用新的标准程序。
IEC电工委员会TC111正致力于样本拆分的文本,主要考虑机械拆分和制样。
对于拆分的研磨步骤,应考虑部件的尺寸。
对大尺寸(如有涂镀层外壳),应先除去涂镀层。
但对包含几层或数个均质材料的小元件,常规方法并不奏效,日常检测及要素筛选法结合适用于某些金属涂镀层。
第三种制样方案,主要是考虑那些无法得到均质材料的样本如何进行化学分析。
应用实例塑料外壳如不含涂镀层及不混杂其他材质,就视为均质材料。
这种情形下,指令的限量值适用。
由金属导线、非金属绝缘材料组成的电缆是非均质材料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