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机关出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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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差管理制度

国家出差管理制度

国家出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机关出差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务出差人员的安全和权益,加强出差经费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出差”,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经批准,离开工作地点,前往外地、外省、外国进行工作交流、调研、会议等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的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出差管理。

第四条国家机关出差活动应当遵循勤俭节约、规范管理、服务大局、廉洁自律的原则。

第二章出差审批第五条国家机关出差活动应当经过合理的审批程序。

(一)国家机关领导出差,应当经机关主要领导批准;(二)工作人员出差,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三)国家机关出国(境)出差,应当经过外事部门审批。

第六条出差审批材料应当包括出差申请书、出差说明、出差行程、出差经费测算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出差审批应当根据出差目的、必要性、经费预算等综合因素进行审批。

第八条出差审批应当及时办理,审批决定应当在出差前得到。

第九条审批决定应当明确出差人员的身份、出差时间、出差目的、经费预算等相关内容。

第三章出差组织与安排第十条国家机关出差活动应当通过组织安排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应当按照出差目的和行程准备好相关资料和物品,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十二条出差活动组织应当确保出差人员的安全和协调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出差活动组织应当制定详细的出差计划,明确出发时间、行程安排、活动安排等内容。

第十四条出差活动组织应当确保出差人员的食宿安排、交通安排和活动安排等。

第十五条国家机关出国(境)出差活动应当按照外事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组织和安排。

第四章出差经费管理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出差经费应当符合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

第十七条出差经费应当进行细化管理,包括交通费、食宿费、活动费用等。

第十八条出差经费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进行审批和报销等程序。

第十九条出差经费预算应当根据出差目的和行程进行合理测算,不得随意增加。

第二十条出差经费的审批和报销应当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决定应当明确出差经费的用途、数额等内容。

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xx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xxx级党政机。

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并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及限额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已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见下表:单位:元/人·天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乡镇到村级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20元;(二)乡镇到本县县城或者县城到乡镇及以下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40元。

100第二十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到县城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10元。

(二)到本市府所在地及所辖县(市)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30元。

(三)到实外其他地区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80元。

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具备条件的应以公务卡结算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支出。

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

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

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1. 引言为规范机关差旅费管理,加强财务掌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实在包括:1.全国性和全省性会议、座谈会、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的差旅费用;2.公务出差的差旅费用;3.机关组织或指派的代表团、教练组、裁判组出国或流动巡回活动的差旅费用等。

3. 差旅费用的标准机关差旅费的标准应当依据不同等级和差旅活动的任务、特点、区域差异,分别订立适当的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确保差旅费用的合理性、适当性和公正性。

4. 差旅费用的报销1.差旅费用的报销应当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实行审核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精准性;2.差旅费用包括人员交通费、留宿费、餐费、通讯费、保险费等,报销时需供给原始凭证以及认真的费用清单和差旅任务的相关证明材料;3.差旅费用的报销应保证报销时限和合理性,超时未报销的费用将不予以承认;4.差旅费用的报销人应当对报销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当相应责任。

5. 差旅费用的审批1.差旅费用应当依据不怜悯况进行严格的审批程序;2.公务出差分级审批制度,中层及以下领导由主管领导批准,局级及以上领导由党委或政府领导批准;3.差旅费用的报销应当在经过预算审核、责任单位审核、会计核算、主管领导审批之后方可进行。

6. 差旅费用的监督为了加强机关差旅费用的管理,避开财务风险和经费挥霍,应当建立健全差旅费用的监督机制,实现全流程监控,实在应当包括:1.差旅费用的收支管理制度,建立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追责问责等机制;2.差旅费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应当由纪检监察机构、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等部门共同开展;3.差旅费用的违规行为应当适时查处并作出相应惩罚和矫正。

7.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以本制度为准。

如本制度有补充或修改,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8. 结语机关差旅费管理是机关财务管理的紧要环节,明确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执行阅历能够有效地规范机关差旅费的使用,为机关财务的健康进展供给有力支撑。

县级机关出差管理制度

县级机关出差管理制度

县级机关出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县级机关出差行为,提高出差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出差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出差管理制度适用于县级机关工作人员出差行为的组织和管理。

三、出差申请1.出差人员应提前向所在单位领导递交出差申请,包括出差时间、地点、目的、工作内容等,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出差申请应在正式出差前3个工作日内提出,同时需提前办理好行车手续、各项证件的办理等手续。

四、出差审批1.出差申请应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同时需要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出差费用以及职工工资、差旅费、伙食补助等部分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批。

3.出差期限超过一个月的,还需报请所在县级机关批准。

五、出差安排1.出差期间,出差人员应按照出差目的合理安排行程和工作内容,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出差时间完成任务。

2.出差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出差人员自行负责,需提供相关票据和报销申请。

3.出差期间,必要的休息和娱乐时间可适当安排,但不影响出差任务的完成。

六、出差考核1.出差结束后,出差人员应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包括任务完成情况、目标达成情况等。

2.所在单位可对出差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七、出差记录和统计1.出差人员应在出差期间认真做好出差记录,包括工作内容、工作进度、问题和建议等。

2.所在单位应定期对出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提升出差管理质量和效率。

八、出差违规行为处理1.对于出差过程中的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出差中的违规行为,所在单位可以根据情节和后果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九、附则本出差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所在县级机关领导同意后生效。

以上为县级机关出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出差人员在出差前要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并获得审批。

出差期间需按照出差目的合理安排行程和工作内容,并自行负责相关费用。

出差结束后,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并接受考核评价。

机关出差管理制度

机关出差管理制度

机关出差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机关出差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机关出差管理制度一、目的:明确出差流程,确定出差各项补贴标准,有效控制出差费用,规范出差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温州市力德实业有限公司所有员工三、出差审批流程1、公司人员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及工作内容,经部门经理确认,部门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分管副总审批即可;部门负责人出差,需由分管副总确认,总经理审批;副总出差由总经理签批。

2、若出差人员需要预支差旅费,必须持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经审批后方可借支。

借款在1000元以下者,由分管副总签字,借款在1000元由以上者,须由总经理签字,总经理不在,可由分管副总代签。

3、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将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在出差途中,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出差地点和时间,应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及分管副总同意,并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新的出差地部分差旅费不予报销,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4、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出差行程及出差时间,并进行有效监控。

四、差旅费报销标准(见附表)1、交通费(1)依票据报销。

出差人员以乘坐普通车、船、火车座票、硬卧为主,坐车时间超过8个小时者,可以乘坐上一级标准。

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需报总经理批准(外地需电话联系征得同意,返回后补办手续),否则超额费用自负。

(2)市内公车费:按出差补贴标准进行报销。

2、住宿费(1)住宿费报销限于在该地停留两天或以上(指需要安排住宿),原则上要求当日返回;住宿费以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超出部分自负。

(2)长期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在同一地方(或相邻)出差天数超过7天以上者,住宿标准下浮20%;(3)多人出差,同性员工住宿标准下浮15%(异性员工住宿标准不变)。

3、通讯费:为便于公务联系,享有通讯费的员工手机一律不得擅自关机,否则不享有当日通讯费。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

机关单位差旅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单位差旅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差旅活动,加强差旅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保障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全体因公出差的员工。

第三条机关单位差旅活动应遵循勤俭节约、合理使用、方便快捷、高效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差旅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员工因公出差,应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事由、时间、地点、交通方式、住宿需求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单位领导批准。

第五条出差事由紧急,需临时出差的,员工应先口头报告部门负责人,并在事后及时补办《出差申请单》。

第六条出差审批权限:总经理审批出差申请单,各部门负责人审批本部门员工出差申请单。

第三章差旅费用报销第七条差旅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

第八条交通费报销标准:1. 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汽车、长途客车等交通工具,凭票据报销实际费用。

2.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按单位规定的标准报销。

第九条住宿费报销标准:1. 出差人员住宿,按单位规定的标准报销。

2. 住宿费报销需提供住宿发票。

第十条伙食补助费报销标准:1. 出差人员每日伙食补助费按单位规定的标准报销。

2. 伙食补助费报销需提供餐费发票。

第十一条市内交通费报销标准:1. 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按单位规定的标准报销。

2. 市内交通费报销需提供交通票据。

第四章差旅费用结算与监督第十二条差旅费用报销实行先垫后报制度,员工出差前需向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返回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销材料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核。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五条差旅费用报销实行实名制,报销人需对报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六条机关单位应定期对差旅费用进行审计,确保差旅费使用的合规性。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机关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机关单位领导批准后进行。

武功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武功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武功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县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的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制度和措施,规范支出行为,降低行政成本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出差人员的工作考核机制,提高出差人员办事效率。

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我省实际情况,按照节俭必需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县级单位),包括驻西安市城区以外的县级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县级单位要切实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不得向下级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第七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住宿。

未按规定等级住宿的,超支部分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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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区、区、区、区、区、区、区、区以及区、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主城区)的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市外的机构,执行所在地的差旅费规定和标准。

远郊区县的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派驻单位,执行当地的差旅费规定和标准。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职务\交通工具火车(含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市长、副市长以及相当职级的人员软席(软卧、软座及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软座和软卧) 一等舱公务舱凭据报销市级机关正副(厅)局长以上以及相当职级人员、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在四级以上(含四级)以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软席(软座、软卧及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软座和软卧) 二等舱普通舱(经济舱) 凭据报销其余人员硬席(硬座、硬卧及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软座和软卧) 三等舱普通舱(经济舱) 凭据报销(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七条乘坐火车(含全列软席列车)或长途公共汽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乘坐一般火车和长途公共汽车按照实际乘坐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按照软座车票的40%给予补助。

可以乘坐火车软卧而改乘火车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第九条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报销标准:省(部)级副职及以上人员(即市级副市职以上)住套间,厅(局)级人员住标准间或同等价格的单间,处级及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出差人员(含异性人员)出现单数的,可以单人住宿一个标准间。

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

在重庆市辖区外各省(市)出差的人员,按中央国家机关定点饭店目录规定的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中央国家机关规定的定点饭店收费标准凭据报销。

在重庆市辖区内出差的人员,到市级机关定点饭店目录规定的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市级机关定点饭店规定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

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按所在地、市、州住宿费标准上限内凭据报销。

定点饭店通过招标、协商方式确定,名单另行公布。

第十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费报销标准按出差地定点饭店目录规定的同职级人员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在主城区出差,不得报销早餐补助,中晚餐按误一餐报一餐的补助方式,其标准为:中、晚餐各16元。

工作人员到市辖区主城区以外的远郊区县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标准为40元。

工作人员到市外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标准为50元。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由接待单位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定额包干报销办法。

出差人员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后,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规定标准内凭接待单位开出的凭据报销。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结合工作性质,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在主城区出差的误餐报销问题,拟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管理办法。

凡变相包干向职工普遍发放出差补助的,属违纪发放津补贴行为。

第五章公杂费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到市外出差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出差地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支出。

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每人每天15元)。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在市内出差,不实行定额包干报销公杂费,只凭据报销公共交通工具的交通费。

第六章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八条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市内或市外工作挂职、交流、下派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派出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执行;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经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人员,学习一年以上的,由派出单位每人每天补助12元;学习一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含一年),以及各类短训班、干训班,由派出单位每人每天补助15元。

第二十条没有固定收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城镇居民,参加市级各部门召开的会议,除由召开会议的单位负担参加会议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外,同时发给每人每天误工补贴40元。

第七章调动、搬迁的差旅费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二条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非就业人员〉、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迁移,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

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迁移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

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

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移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

第二十三条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

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移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二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二十四条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个人自理。

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各接待单位应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进行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

接待单位收取的食宿费用于抵顶招待费。

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市级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系统)的实际情况,在以上各项标准和范围内,制定出合理、可行的实施办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各区县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应本地区的管理办法和标准,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 年1月1日起实行。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 财行[ ]63号)同时废止。

其他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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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区、区、区、区、区、区、区、区以及区、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主城区)的...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制度参照本公司人力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

服装店管理规定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店铺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必须遵守劳动纪律,自觉遵守轮班制度。

依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洁身自爱、防盗防窃。

服装店员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1、员工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收银台处),严禁未签到或找人代签者。

2、上班时间:根据店铺地理位置进行制定。

3、上班期间严禁迟到或早退,一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三次,以旷工一天标准计算;若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服装店员岗位职责1、遵守规定,服从管理,保守秘密,不利于店的事不做,不利于店的话不说,努力提升专卖店形象和知名度。

2、准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和擅自离岗。

服装店员工工作制度员工守则一、热爱祖国,热爱公司,热爱翱嘟品牌服饰运营有限公司事业,以公司为家,公司兴我荣的思想,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法乱纪,不搞歪门邪道,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范本一、学校门卫是学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责任到人。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和学校安保人员岗位职责互相联系,各有侧重,要规范操作,有利于学校监督,使学校门卫管理逐步实现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1.门卫人员必须热爱学校,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体力;必须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保卫处(科)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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