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规定全文
差旅费管理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修订版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各部门员工出差报销事宜的处理。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所发生的城市(含市辖区县)间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出差地交通费。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员工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部门有关领导批准,员工出差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
要定任务、定人数、定时间、定地点、定费用,不得假公济私绕道旅行。
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游览和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到市外和市辖区县,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往返费用。
第六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火车/高铁作为推荐的交通工具,相对于长途汽车更安全,中心级以下员工出差可选择乘坐火车或高铁二等座,凭票据实报销。
乘坐飞机应从严把控,若飞机票价格低于其他交通工具价格、公务紧急或特殊情况超过规定标准乘机,应事先申报,由中心部门领导批准,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以飞机作为交通工具的,出差必须乘坐经济舱,出差人应尽可能提前预定机票,以节约购买成本。
第七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和往返机场的专线交通费用可以凭据报销。
第八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九条住宿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酒店、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条公司员工出差住宿费实行最高额度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有效发票实报,超支自负,节余不补。
两人以上同性别同行,必须两人共住一个房间,标准可按两人中高级别的住宿标准执行。
差旅费管理规定

差旅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差旅费管理行为,提高企业差旅费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差旅费管理标准第一节差旅费使用范围1.差旅费仅限于公务出差期间发生的必要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食宿费、办公费用、通信费用等。
2.差旅费不包括私人或私人家庭成员陪同期间的费用,以及与公务无关的娱乐、购物、赌博等支出。
3.具体差旅费使用范围及标准由企业财务部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并向全体员工公告。
第二节差旅费报销流程1.出差人员在出差行程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须将差旅费报销申请单以纸质形式提交给企业财务部门。
2.差旅费报销申请单应包括差旅费用明细、发票、行程单等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填写完整准确的报销事由和金额。
3.差旅费报销申请单需经申请人本人签字,并由所在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4.财务部门收到差旅费报销申请单后,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及时向申请人发放相应款项。
第三节差旅费预算与核准1.差旅费预算由各部门主管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并提交给企业财务部门进行核准。
2.差旅费预算应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出差工作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安排,并及时调整。
3.差旅费预算超支问题应提前向财务部门报备,并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
第四节常规差旅费标准1.交通费–出差期间必要的交通费用,包括飞机票、火车票、公交车费、出租车费,按实际票据金额报销。
–出差行驶私人车辆,按实际行驶里程计算,并按公司规定的车辆费用补贴标准报销。
2.食宿费–发生差旅期间的住宿费用,应在公司指定酒店或公寓住宿,按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报销。
不得超出规定标准。
–差旅期间的伙食费用,按公司规定的每餐补贴标准报销。
3.办公费用–发生差旅期间的办公费用,如会议室租赁费、杂费、礼品等,按公司规定的标准报销,并附上相关票据。
4.通信费用–发生差旅期间的通信费用,包括电话费、上网费等,按实际金额报销。
第五节特殊差旅费标准1.高铁/飞机硬座费用–出差期间需乘坐高铁或飞机硬座的,按实际票据金额报销。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一、前言差旅费是指在公务出差或其他工作相关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费用的支出。
为了规范和管理差旅费的使用,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本文制定了《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事业团体等在公务出差中产生差旅费的管理和使用。
三、差旅费报销标准1. 交通费:(1)飞机:按照公务舱价格核算。
(2)火车:按照二等座价格核算。
(3)汽车:按照实际路程计算,每公里0.5元。
(4)出租车: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需提供发票。
2. 住宿费:(1)酒店:按照标准间价格报销,需提供发票。
(2)宾馆:按照标准间价格报销,需提供发票。
3. 餐费:(1)国内出差每人每天200元。
(2)国外出差每人每天400元。
四、差旅费报销流程1. 出差前:(1)申请出差:向上级提出出差申请,说明出差目的、时间、地点等,并附上预估的差旅费用。
(2)审批出差:上级审批人核准出差申请,并确认预估的费用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3)预付款申请:如有需要,申请预付差旅费用,并在预付款申请表上详细列明预付款的金额和用途,并附上出差审批表。
2. 出差期间:(1)费用发生:按照预算安排,在出差期间按照标准使用差旅费。
(2)费用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的交通、住宿、餐费等消费,并保存相关发票和票据。
3. 出差后:(1)差旅费报销:出差结束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上费用明细表、发票等相关材料。
(2)审批报销:上级审批人核准差旅费报销申请,并确认费用是否合规。
(3)支付报销:财务部门进行差旅费报销的支付工作,及时将费用划入员工的工资账户。
五、差旅费管理制度1. 监督机构:建立差旅费监督机构,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内部控制:建立差旅费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差旅费使用的程序和要求。
3. 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扣除补贴、降低评优级别等。
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

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差旅费发放、管理与核算,落实勾选机制,提高公务活动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单位的差旅费发放、管理与核算。
第三条差旅费按照等级管理的原则,分为一、二、三等。
第四条差旅费的标准,应按照像应的规定执行并根据岗位等级和层级适当调整,并应计入个人工资薪酬体系中。
第五条差旅费应在出差前确认,并详细列明各项费用,避免因费用未明而引起的纠纷。
第六条差旅费的支付、管理与核算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确保差旅费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差旅费的计算标准第七条差旅费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出差等级和目的地适当调整,且不得高于规定的最高标准。
第八条差旅费的标准分为三等:(一)一等:指国内每日人民币1000元及以上、境外每日1000美元及以上;(二)二等:指国内每日人民币700元以上、境外每日700美元以上;(三)三等:指国内每日人民币500元以上、境外每日500美元以上。
第九条差旅费标准的调整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财政部门拨付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出差人员应采取节约措施,在保证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差旅费用。
第三章差旅费的报销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应按照出差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必须提供各项费用的详细清单和相关凭证。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报销申请,报销申请应得到上级领导的审批,并应当通过内部审核程序,最终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批和支付。
第十三条差旅费报销应当严格按照审批手续进行,未经上级领导审批,不得进行报销。
第四章差旅费的管理第十四条所有出差行程应当提前安排,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确保合理使用出差资源。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出差制度的规定,未经审批不得进行私人旅游。
第十六条差旅费的管理应当建立科学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便及时掌握出差情况,保证差旅费的合理发放、使用与核算。
第十七条差旅费使用效益评估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全面评估并予以公开。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使差旅费报销有据可依,同时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出差、审批、费用报销等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第三条、人事行政部是公司员工出差考核的管理和费用控制部门,财务部是差旅费的最终审查部门,其它各部门是费用控制实施的直接责任部门。
第四条、差旅费管理1、所有职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经上级领导审批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根据出差内容,出差天数确定差旅费预支金额。
3、出差回来报销时,必须同时结清余额,不得拖欠预支款。
出差人员如有上笔预支费用未结清者,本次预支财务部不得给予办理。
4、各部门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批准给予借款,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经办批准人的责任。
5、人事行政部及财务部均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的预支款申请。
第五条、差旅费报销标准差旅费是指公司人员办理公务出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额外补助费等各种费用。
住宿费按出差实际天数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正式发票报销;交通费在规定的等级标准内凭正式发票报销;伙食补助费和额外补助费一般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
1、交通费①职员工出差其交通工具需在《出差申请表》上注明,原则上以火车、汽车为主,乘坐火车全程超过6小时的可订硬卧。
其他特殊情况或因工作紧急需要改乘高铁或飞机的,须请示总经理同意。
搭乘高铁应购买二等座票,搭乘飞机应购买经济舱。
②省内出差应尽量按公司规定申请外派公车,如有特殊情况需自行搭乘省内客车或市内乘坐出租车的,需提前告知分管领导批准,再凭票据实报销;市内出差,在公司没有派车或不乘坐出租车的情况下,凭票据实报销公交费用。
③申请自驾公车出差,通过加油卡加油,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原则上不允许个人私自加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预先告知行政部负责人,报销时需加具行政部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销。
④多人一起出差,差旅费一律自用自报,不得混合报销或代替他人报销,如出现多人共用费用,应在原始票据上注明人数及事由。
差旅费管理管理制度

差旅费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差旅费管理,维护单位经济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差旅费的范围和标准1. 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通讯费、会议费等相关费用。
2. 差旅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考最新的当地差旅费标准履行相关手续。
3. 差旅费报销标准暂定为: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住宿费按照最高标准不超过xxx元每天,餐饮费按照xxx元每天,通讯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会议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
第三章差旅费的管理流程1. 出差申请员工需要提前填写《出差申请表》,由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批。
2. 差旅费用结算员工出差结束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出差费用报销表》,附带相关费用票据和发票。
3. 财务审核财务部门对《出差费用报销表》进行审核,确认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4. 差旅费用报销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将差旅费用及时报销给员工。
第四章差旅费的管理责任1. 主管领导负责出差审批工作,对出差申请进行审核并报批。
2. 员工负责出差过程中各项费用的合理花费和费用票据的保存。
3. 财务部门负责对员工提交的《出差费用报销表》进行审核和报销工作,并保证费用的及时发放。
第五章差旅费用的监督及违规处理1. 差旅费用的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差旅费用进行抽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 违规处理对于超标准、虚报等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1. 差旅费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单位。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为差旅费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单位的经济利益。
差旅费管理办法(2023最新版)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差旅费的管理,提高差旅费使用的效率和透明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包括出差交通费、住宿费、餐费、通讯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应符合公司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第五条差旅费管理责任制定:财务部门负责差旅费发放、审核及报销,各部门主管负责差旅费的预算及监督管理。
第二章差旅费申请
第六条出差人员需提前申请出差,并填写差旅费申请表,包括出差目的、时间、地点、预计费用等信息。
第七条差旅费申请应得到所在部门主管的批准,并报送财务部门备案。
第八条差旅费申请审批流程:一级主管审批后,报送二级主管审批,财务部门在二级主管审批通过后进行审核。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差旅费申请的审核,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
第十条出差人员应根据差旅费申请表中填写的费用进行实际支出。
第十一条差旅费报销需要提交差旅费报销表和相关发票,包括交通费票据、住宿费发票、餐费发票等。
第十二条差旅费报销应在出差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交财务部门。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差旅费报销的审核和支付。
附件:差旅费申请表、差旅费报销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差旅费:指因出差需要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
⒉报销:指出差人员根据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用,向公司申请费用的支付。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1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第一条根据«企业财务制度»第七章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差旅费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无论是出差、外出开会、学习和调动都必须贯彻勤俭节约,节俭办事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
各级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公司对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贴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已,超支不补的报销办法。
第四条公司职工出差费用按职务级别划分实行不同的等级标准:1、一档标准范围:公司总经理2、二档标准范围: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3、三档标准范围:公司正式任命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等中层管理人员;4、四档标准范围:除一、二、三档以外的其余人员。
第五条下列人员不实行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总额包干使用办法,差旅费据实按规定报销:1、参加各种会议、培训、学习人员;2、公司派驻各地的办事处工作人员,参与外地施工的工程管理人员;3、市内短途出差人员;第六条公司各单位在派员出差时,首先必须填报出差任务登记卡(定任务、人数、地点、线路、时间、乘坐交通工具、职务级别),申报差旅费预算。
其中:1、市内出差人员须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2、省内出差人员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3.省外出差人员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总经理批准。
对于无“登记卡”的出差人员,财务部不予借款,不予报销。
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派员出差不得任意超人数、时间、不得随意改变地点和提高包干费用。
如因特殊情况超过计划天数的,须经原审批人批准,否则超出天数的费用有自己承担。
凡外出学习、培训的必须纳入公司教育计划,经人事部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报差旅费。
凡参加会议必须有参加会议的通知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参加才能支、报差旅费。
第七条实行总额包干后,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均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不分途中和住宿,但下列情况必须从总额包干费用中扣除:1、出差当天往返的不计算住宿费;2、出差往返途中不需要住宿的,不计算住宿费;3、到达目的地后,由对方包干食宿的,不计伙食、住宿费;4、出差地为出差人员的家庭所在地,其住宿不再报销;5、发生招待费或陪餐者不计算当日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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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规定全文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财政部制定了相关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差旅费管理规定全文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差旅费管理规定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发布。
第十三条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
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
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财政部报告。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八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
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三十一条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06年11月13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