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汇总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汇总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汇总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规范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证券公司短期债”,是指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约定在一年以内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所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年以内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参照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试点期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实行余额管理。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定的额度内,自主确定每期债券的发行时间、期限和规模。

第四条证券公司短期债应当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期证券公司短期债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第五条证券公司短期债在本所进行转让的,在发行前应当向本所备案。

本所接受备案并不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证券公司短期债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证券公司短期债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判断和承担。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就上述事项作出重要提示。

第六条本所为证券公司短期债的信息披露和转让提供服务,并实施自律管理。

第七条证券公司短期债由具备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已经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发行人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可以自办发行。

第八条证券公司短期债的登记、结算按照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备案及发行

第九条在本所备案的证券公司短期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在证监会核定的额度内发行;

(二发行利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证券公司短期债在本所进行转让的,发行人应当在发行前将发行材料报送本所备案。

备案材料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证券公司短期债备案登记表;

(二发行人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发行人内设有权机构关于债券发行事项的决议;

(四证监会有关额度核定文件及发行人额度使用情况说明;

(五募集说明书;

(六承销协议(若有;

(七信用评级报告(若有;

(八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若有及持有人会议规则;

(九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证券公司短期债发行的法律意见书;

(十本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证券公司短期债可以一次备案,分期发行;分期发行的,应当在首次备案材料中提供发行计划。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短期债是否进行信用评级由发行人确定,并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短期债是否聘请受托管理人及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未聘请受托管理人的,对一般由受托管理人承担的证券公司短期债持有人权益保护事项,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做出约定。

第十三条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发行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和约定履行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发行人应指定专门的资金账户,用于募集资金及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第十四条证券公司短期债募集说明书应当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本期证券公司短期债风险因素及免责提示;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四本期证券公司短期债发行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包括证券公司短期债名称、本期发行总额、期限、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

(五承销机构及承销安排(若有;

(六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监管机制以及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程序;

(七证券公司短期债转让范围及约束条件;

(八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和方式;

(九偿债保障机制、债券受托管理(若有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投资者保护机制安排;

(十证券公司短期债担保情况(若有;

(十一证券公司短期债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的具体安排(若有;

(十二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十三发行人对本期证券公司短期债发行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募集资金用途合法合规、发行程序合规性的承诺;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本所对备案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备案材料完备的,本所自接受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

发行人在取得《接受备案通知书》后应当1年内完成发行。逾期未发行的,应当重新备案。

第十六条证券公司短期债备案程序,参照适用本所关于债券发行备案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第十七条参与证券公司短期债认购和转让的合格投资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

(二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保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等;

(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在行业自律组织备案或登记的私募基金及符合本条第(五、(六项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五注册资本实缴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

(六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合伙企业;

(七经本所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第十八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备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确认参与证券公司短期债认购和转让的投资者为具备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

证券公司应当了解和评估投资者对证券公司短期债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充分揭示风险。

第四章转让服务

第十九条证券公司短期债采取现货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转让。

第二十条证券公司短期债在本所转让前,发行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并与本所签订转让服务协议:

(一证券公司短期债登记证明文件;

(二证券公司短期债基本信息材料;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证券公司短期债的现货转让适用本所债券交易相关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进行转让申报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虚假申报、不得误导投资者。

第二十三条本所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对证券公司短期债转让进行确认,对导致投资者超过 200人的转让不予确认。

第五章信息披露

第二十四条发行人、承销商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应当在本

所网站专区或者以本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向合格投资者披露。

第二十五条发行人应当在完成证券公司短期债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披露当期债券的实际发行规模、利率、期限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发生的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重大违约情况;

(二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三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四发行人做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及其他涉及债务发行人主体变更的决定。

第二十七条在证券公司短期债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按照规定披露本金兑付、兑息事项。

第六章自律监管和纪律处分措施

第二十八条发行人、承销商、增信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所其他相关规定或者

其做出的承诺的,本所可以责令其改正,视情节轻重实施相应的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并可终止为证券公司短期债提供转让服务。

第二十九条证券公司未按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遴选确定具有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的,本所可以责令其改正,视情节轻重实施相应的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第三十条证券公司短期债转让双方转让行为违反本办法、本所其他相关规定的,本所可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所称“以内”、“不低于”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相关解读 课后测验100分

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相关解读课后测验100 单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是指中国证券业协会根据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对证券公 司公司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业务的执业能力进行评价。 ? A.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业务收入、合规展业情况、风险控制实效以及服务国家战略情况 ? B.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业务能力、合规展业情况、风险控制实效以及服务国家战略情况 ? C.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业务能力、内部控制情况、风险控制实效以及服务国家战略情况 ? D.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业务能力、合规展业情况、风险控制实效以及扶贫情况 我的答案:B 2 . ()应当接受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 ? A.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但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未满三年的除外 ? B.所有证券公司 ? C.开展公司债券业务的证券公司 ? D.已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与正在申请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我的答案:A 多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指标包括()与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指标。 ? A.公司债券基础保障能力指标 ? B.公司债券业务能力指标 ? C.公司债券合规展业能力指标 ? D.公司债券项目风险控制实效指标 我的答案:ABCD 2 . 公司债券基础保障能力指标包括()。 ? A.公司债券制度建设指标 ? B.从业三年以上公司债券业务人员占比指标 ? C.公司债券内部控制人员占比指标 ? D.公司债券合规展业能力指标 我的答案:ABC

判断题(共1题,每题20分) 1 . 公司债券业务收入指标以证券公司上一年度公司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业务收入总和为依据。对错 我的答案:对

证券公司融资渠道

证券公司融资渠道研究 一、我国证券公司当前的融资渠道的现状 (一) 增资扩股; 进行增资扩股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原有股东组成及持股比例不变的基础上增加原有股东的出资额;二是吸收新的股东进来,在增加资本金的同时股东持股比例格局也发生改变。 1999年5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湘财证券公司注册资本将从1亿元人民币增加到10亿元人民币,这是第一家通过增资审批的证券公司。之后,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公司、长城证券公司也相继通过增资扩股审批。 (二)银行间同业拆借 同业拆措市场融资。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信用拆借融资, 其拆借期限为1—7天,到期后不能展期。未成为拆借中心成员得证券公司只能于银行办理隔夜拆借,拆借资金余额上限为证券公司实收资本的100%。是目前较具有可行性的融资渠道。 (三)国债回购; 国债回购是当前证券公司融资的主要手段之一,未成为银行间拆借成员的证券公司只能在深圳、上海两家证券交易所内进行, 期限也被限制在3天、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等较短的期限内。经批准进入银行间拆借市场的证券公司还可选择在银行间同业拆结中心办理国债回购。但在拆借中心刻办理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1999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先后批准中信、国通、国信、湘财、大鹏、广发、光大等7家证券公司和国泰等10家基金管理公司首批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回购市场。2000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又批准华泰、长城、兴业、中金、北京证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从事拆借、购买债券、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业务。 (四)股票质押贷款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允许满足条件的综合类券商用手中所持绩优股票作质押,向商业银行进行为期6个月的贷款,规定的质押比率最高为60%。 (五)发行金融债券 根据《公司法》规定,证券公司可通过审批后发行金融债券来筹资。 以上几种融资渠道的比较如下表:

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相关解读 课后测验答案

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相关解读课后测验 返回上一级 单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应当接受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 ? A.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但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未满三年的除外? B.所有证券公司 ? C.开展公司债券业务的证券公司 ? D.已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与正在申请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我的答案: A 2 . 公司债券项目风险控制实效指标满分为()分。 ? A.5 ? B.10 ? C.20 ? D.30 ? A.公司债券基础保障能力指标 ? B.公司债券业务能力指标 ? C.公司债券合规展业能力指标 ? D.公司债券项目风险控制实效指标 我的答案: ABCD 2 . 存在()情形之一的证券公司为C类。 ? A.未按要求报送能力评价材料的 ? B.公司债券合规展业能力指标项得分为0或者得分为负数的 ? C.公司债券项目风险控制实效指标得分为0的 ? D.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等其他协会认为应当纳入的

判断题(共1题,每题20分) 1 . 证券公司因公司债券承销或受托管理业务受到刑事处罚的,每项扣5分。 对错 我的答案:错 1 . ()应当接受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 ? A.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但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未满三年的除外? B.所有证券公司 ? C.开展公司债券业务的证券公司 ? D.已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与正在申请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我的答案: A 2 . 公司债券项目风险控制实效指标满分为()分。 ? A.5 ? B.10 ? C.20 ? D.30 ? A.公司债券制度建设指标 ? B.从业三年以上公司债券业务人员占比指标 ? C.公司债券内部控制人员占比指标 ? D.公司债券合规展业能力指标 我的答案: ABC 2 . 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指标包括()与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指 标。 ? A.公司债券基础保障能力指标

证券公司主要业务有这八大类!

证券公司主要业务有这八大类! 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的主要中介机构,在证券市场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投融资服务的提供者,为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的中介服务,如证券经纪、投资咨询、保荐与承销等;另一方面,证券公司本身也是证券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中间介绍(IB)业务及直接投资业务等。 下面一起了解证券公司八大主要业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咨询、建议、策划业务。具体包括: (1)为企业申请证券发行和上市提供改制改组、资产重组、前期辅导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为上市公司重大投资、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业务提供咨询服务;

(3)为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及相关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提供咨询服务; (4)为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计经理层股票期权、职工持股计划、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提供咨询服务; (5)为上市公司再融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资本营运提供融资策划、方案设计、推介路演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6)为上市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对上市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资产重组、相关的股权重组等提供咨询服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业务形式。 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证券的业务。由融资融券业务产生的证券交易称为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类,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资金买证券叫融资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证券卖出为融券交易。 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 目前,我国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公司债券及权证等证券,在交易所以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证券公司从事经纪业务以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客户买卖证券

证券公司年最新度排名

2010年证券公司排名 标签: 证券经纪 杂谈 分类:资料收集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1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7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8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1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 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35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8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7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2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3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6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7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8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9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0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1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公司的负债总额的构成有什么

证券公司的负债总额的构成有什么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法律对证券公司作出规定,即对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额的规定倍数。而根据多年来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经验,特别是经济危机来临时,众多公司破产的教训作出的。那么,证券公司的负债总额是怎么构成的呢?对此,催天下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解答有关问题。 一、证券公司的负债总额的构成有什么 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对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额的规定倍数,其流动负债总额不得超过其流动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其具体倍数、比例和管理方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具体如下所述: 负债,是指公司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公司资产偿还的债务。 证券公司的负债总额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流动负债,即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等; 另一部分为长期负债,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项等。公司的净资产额是指公司的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 这个余额就是股东的全部权益。法律规定,证券公司的对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额的规定倍数。这意味着净资产额越大,允许证券公司的负债总额越大,以净资产数作为管制公司负债的基础,以此来为证券公司设立负债警戒线,保障公司的经营安全。 法律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根据多年来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经验,特别是经济危机来临时,众多公司破产的教训作出的。由于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在市场需求旺盛时,许多证券公司很容易受高利润的诱惑,不顾风险,高负债投资,而在经济形势急剧变化时,投资无法收回,就发生偿还危机,甚至破产。

二、证券公司负债总额的限度 法律规定证券公司流动负债总额,不得超过其流动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 这里,流动资产是指一般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流动资产的多少,反映了公司在资金方面的活力,以及及时将资金变现偿债的能力。保持相当一部分资金可支配,使其具有迅速变现的能力,对于证券公司应付难以预测的风险是十分必要的。 因此,法律也将流动资产总额作为一个标尺,流动资产总额越多,可以允许公司的流动负债相应越多,反之,就不允许公司在流动资产方面过多负债,以此保障证券公司的经营安全,防止证券公司在证券市场出现热潮时,盲目、无休止地借贷,扩大业务规模,为今后留下极大的隐患。

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办法

附件: 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接受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委托,承销该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私募债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证券公司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 担任私募债券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及其业务人员应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第四条担任私募债券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按照本办法和相关约定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助发行人制定偿债保障措施和投资者保护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证券公司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应当建立完备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参与私募债券认购和转让的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证券公司应当了解和评估投资者对私募债券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充分揭示风险。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要求投资者在首次认购私募债券前签署风险认知书,承诺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知悉债券风险,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第七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依据本办法对证券公司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第二章试点方案备案 第八条证券公司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并已开展债券承销业务; (二)最近一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B类(含)以上; (三)净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四)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五)最近一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六)已制定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实施方案和健全的业务规则,具备开展试点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设施; (七)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证券公司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应当将下列材料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一)公司关于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的说明; (二)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业务规则;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的决议;

了解证券公司业务部门.

了解证券公司业务部门 【摘要】证券公司因为接受证监会监管,因此和银行、信托、基金、期货、保险公司一样,都分比较明显的前中后台。这区分,是按接触客户的远近(或者说业务角度)来区分的。 一、序 本人自研究生毕业起,就一直在证券行业转,券商呆过,基金公司呆过,也在市场其他机构呆过,一共10年多了。所以不敢说十分了解,但是可以给这哥们的文章提供一些补充。 二、前台业务部门 任何公司,都有前中后台之分。证券公司因为接受证监会监管,因此和银行、信托、基金、期货、保险公司一样,都分比较明显的前中后台。这区分,是按接触客户的远近(或者说业务角度)来区分的。 先从前台说起,前台一般就是纯业务部门,给公司创造价值。 从传统意义来说,证券公司业务包括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咨询业务。大家可以从《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看到对这些业务资格的定义。所以早期,证券公司一般都按照业务设了单独的部门,比如经纪业务总部、投资银行部、资产管理部、证券自营部、研究所等。 1)经纪业务 经纪业务最为广大投资者熟悉,为投资者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在公司总部一般有经纪业务总部,管着全国几十个或者几百个证券营业部,而这些证券营业部通过现场或者非现场的方式给投资者提供了股票、基金买卖的平台。证券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从中收取佣金。这块业务是证券公司较为稳定的业务来源。

为什么说较为稳定呢,在早期大约5-10年前的时候,这几乎是证券公司几乎的业务来源,有些全牌照的公司达到收入60%以上,一些小公司甚至达到收入的90%以上。但是这从交易中收取佣金,又不太稳定。因为佣金是交易量乘以佣金费率。交易量么,你打开行情软件看看就知道了,每年都不稳定,行情好的时候交易量上千亿一天也有的,交易量不好的时候甚至只有一百亿。(记住是交易量,不是指数)。此外,佣金费率和竞争关系密切。在一些竞争密集的地方,如北上广深,长三角珠三角等地方,一个城市有上百家证券营业部,所以现在佣金都降低到万3万5很正常(国家规定上限是千分之3)。但是在一些二线或者三线城市,一家城市只有几家甚至一家营业部,既然没有竞争,因此营业部佣金直接按千分之三来收也很正常。所谓各位同学,如果你或你父母炒股还收千三的佣金,没办法,谁让你在二线三线城市呢。早年证监会不批营业部新设,所以营业部牌照价值很高。后来逐渐允许A 级券商全国或者区域设,以国信为首的券商杀入二线城市,几乎将原有的本地券商营业部杀的七零八落。现在证监会几乎全面放开,允许设立轻型营业部和非现场开户。未来的竞争会更加激烈。 当然我这个竞争是只二、三线城市的营业部,以及地方类券商。因为刚才说了,北上广深的营业部竞争已经够激烈了,几乎接近成本线了。所以证监会放开政策后,影响最大的就是地方类券商。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研究一下地方类券商的上市公司报表。地方类券商代表如:东北证券、国海证券。全国类券商代表如:海通、国泰君安、光大、国信、招商、中信等。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经纪业务的收入第一靠天吃饭,第二如果光靠佣金前景不好。当然,现在证监会逐渐会放开营业部的业务资格,目前只允许经纪业务(包括代销基金),将来会允许代销各类金融产品。营业部如果能转型为为总部提供资源和客户的场所(给投行、资管部门介绍业务),未来前景会更好。 这里再说说经纪业务管理架构,一般是公司经纪业务总部,下面可能直接管几十家营业部。也可能设立经纪业务分公司,分公司下面管当地营业部。经纪业务总部一般就负责营业

AAAA2015年所有券商策略报告(太全了)

AAAA2015 年所有券商策略报告(太全了) 推荐券商推荐板块推荐详评国泰君安非银金融、生态环 保、车联网、智慧旅游、传感器、“迪士尼”、在线教育、新材料、核能核电、通用航空、高铁、卫星导航两市单日成交 创天量,非银业绩弹性望释放;制度开启环保投资新机遇,行业估值回到合理的水平,积蓄能量,静待2015 年爆发;移动互联重塑商业模式——休闲文化、智能技术;技术创新 与消费革命下的新机遇——大健康、高端制造;增量资金入 市系统性利好低估值高分红行业:银行、非银金融、公用事业、交通运输等。制造业是驱动强国的核心,同时具备高质 量和强输出能力的高端制造业将成为我国未来强国成长的基石,双重驱动:国内大力政策扶持,海外强力需求。海通证券高铁、机器人、军工、油气设备、券商、国企改革、高股息股如健康服务类;主题类:并购、迪士尼、碳排放、节能环保创新剑-先进制造。实现中国梦,制造业必须升级、走出去,借鉴日、德经验,制造升级需走国产化、自动化之路;改革刀-国企改革。6 家央企启动“四项改革”试点、25 省市公布国资改革方案,国企改革进入实质阶段,从集团资产注入、股权激励、壳价值三条路线掘金;弹性高。此外,以高股息率股、健康服务做护体盾。转型倒 逼+ 政策支持+技术革命,天时地利共助并购主题爆发,15

级联动尤其是国企与PE 联手的投资机会将层出不穷。 迪士尼15 年将开园,享有申迪股权的相关公司受益,参考 东京迪士尼开园前股市表现,热度望先基建类后消费类。中 美在APEC 峰会共同发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后, 15 年《环保法修订案》(新环保法)将正式实施,碳减排政策 不断,碳捕获、节能、清洁能源类公司将受益。申银万国券 商、家电、机场、互联网信息消费、体育、医药健康、节能 环保、高铁、核电、建筑、国企改革、迪士尼、新的美股隐 射股行业:从“大蓝筹”角度推荐券商、家电、机场、银行, 煤炭行业预期差极大,供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备选。从 “后市场”角度推荐互联网信息消费、体育、医药健康、节 能环保;从“走出去”角度推荐高铁、核电、建筑等行业; 同时关注军 工中的民参军和地产中的转型公司。主题:建议特别关注 三五”相对“五”有变化的细分领域,推荐大型国企改革(特 别是分拆上市)、迪斯尼、新的美股映射领域等。兴业证券在线教育、在线医疗、智能家居、工业4.0 (传感器、软件、通讯、自动化设备)、高铁、核电、军工贸易、建材、工程 机械、电网设备、券商、保险、体育、移动支付、车联网、 国企改革、海西、京津冀、三五规划(向工业强国转型)、 海外并购等首先,先进制造业的新逻辑互联网与产业的 融合(物联网),在线教育、在线医疗、智能家居等,互联网对这些行业的改造才刚刚开始;工业4.0 是未来的大趋势,

证券公司业务流程的优化

相应的监管部门应尽快制定并公布一个具体指南,给公允价值的定性和定量制定一个明确标准,使公允价值计量标准不会出现太大的差异。我们可以总体上规定公允价值计量的范围,在具体的会计业务上,可以有针对性地使用,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同时要注意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的一致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已经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 —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审计》指南,所以也应该考虑制定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方面的会计准则。 3.加强对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与披露的监管。作 为新兴的金融市场,随着金融创新步伐的加快,我国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目前逐步兴起。2006年10月24日召开的中国金融衍生产品大会,标志着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深入发展的大幕已经拉开。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需要各有关金融监管机构的协同作战。为推动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要做好各方面的基础性工作,比如要完善金融衍生产品的有关法规,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要制定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规 则和标准,要加强市场投资者的教育,普及金融衍生产品的有关专业知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高风险性已经造成了很多问题,其中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报告和披露不足是关键原因之一。鉴于此,在制定金融衍生产品会计准则时,我们应该以规范金融衍生产品的列报和风险披露作为重点,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全面性、准确性,向着反映经济实质的方向进行会计制度改革。例如,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企业不但要考虑现金流等经济因素,还要考虑衍生金融工具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避免给财务报表带来较大的波动。 主要参考文献 1.于永生.美国公允价值会计的应用研究.财经论从,2005;5 2.谢诗芬,戴子礼.现值和公允价值会计:21世纪财务变 革的重要前提.财经理论与实践,2005;5 3.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 证券公司的健康发展对于证券市场的完善与发展至关重要,但“问题券商”的层出不穷,使走过十多年风雨历程的我国证券业现状堪忧。同时,证券公司也进入到一个前所未有的过度竞争时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何保持持续的竞争力是证券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一道难题。在此背景下很多证券公司寻求变革,但现实中的大量实例表明,公司的“文化壁垒”、既得利益阶层的阻力与旧的体制都制约了证券公司的变革。而美国的管理大师迈克尔?哈默教授所提出的业务流程再造理念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途径。 业务流程再造的含义为:有组织的活动,相互联系,为客户创造价值。业务流程再造与优化的核心思想是减少非增值活动,从而提高增值活动效率。基于这一核心思想,证券公司业务流程优化要遵循将经营组织的功能性(成本中心)观念转变为业务流程观念,通过特定的步骤使业务流程中每一个环节上的活动尽可能实现最大化客户增值,尽可能减少无效的或不增值的活动,并从整体流程全局最优(而不是局部最优)的目标出发,设计和优化业务流程中的各项活动。 一、证券公司业务流程优化目标与内容 营销视角下的证券公司业务流程优化的目的在于通过提高客户服务的质量,更快地提高经营效益,改善经营途径。事实上,业务流程的优化更侧重于为公司的长期利益做出贡献。具体来讲,就是为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整体改善,将证券公司业务流程在各营业部门、技术支持部门及客户服务部门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一套整合的业务流程,将短期、中期及长远改善的机会结合起来,使证券公司实现即期利益,也为根本的长远的改善打下基础,保持公司持续的竞争力。如果将上述长远目标进行分解,进一步具体化,则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①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包括增强销售的有效性、增加新的业务机会、增加新的收费机会。②公司运营成本的削减,包括提高流程效率、提高组织机构的有效性、不做无附加价值的努力。③客户服务效率的提高,包括减少客户服务差错、改善客户沟通、发现服务机会。 证券公司营业部门、技术支持部门以及客户服务部门的最优化需要通过业务流程的整合来完成。因为三大部门中每证券公司业务流程的优化 彭明生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成都610074) 【摘要】本文基于营销视角,探讨了证券公司业务流程优化目标、内容及具体实施步骤,以使证券公司在激烈竞争中保持持续的竞争力。 【关键词】营销视角 业务流程 优化 □?86?财会月刊(理论)2007.10

证券业发展的三种模式及我国券商的选择

证券业发展的三种模式及我国券商的选择(2|2007-3-25) 证券公司与商业银行是金融市场上的中坚力量,前者主导着直接融资,而后者则在间接融资市场上扮演着重要角色。虽然二者是不同融资方式的主要中介入,从表面来看似乎差别较大,但是就其本质而言,它们的实质功能是一致的,都是在充满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金融市场上,生产信息并从中获利。 先从证券公司角度来看,在一级市场上,投资银行家首先会对所承销企业各方面财务信息进行专业性的收集处理,再以标准格式对广大外部投资者发布,为那些对该上市企业感兴趣的投资者“免费”提供信息咨询。当投资者认可该企业的投资价值后,他们就会积极认购该股票,证券公司最后才从上市公司所募集资金的总额中按规定比例提取费用。至此,投资银行家前期生产信息的劳动就取得了相应回报。而在二级市场上,证券公司通过对已上市企业项目的风险、收益等信息的综合分析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后者往往以佣金的形式为他们获得的信息服务付费。由于证券公司发布信息时是面对广大潜在的投资者,并不仅仅是那些最终付费的投资者,因此它们的信息生产公布活动具有较强的外部性,为“搭便车”提供了可能,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弱投资者为信息付费的积极性,最终将使证券公司生产信息的活动受到抑制。 再来看银行,一方面由于银行与企业具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因此对企业的资信、财务状况及其所投资项目的风险和收益等信息都可以非常方便地了解,他们生产信息的成本较低;而另一方面,由于银行贷款是不可交易的,或者更准确地说,银行对客户的贷款外部人是看不到的,这在相当程度上减弱了银行生产信息的外部性,从而使其生产信息的积极性得到有效保护。正因为银行生产信息的成本较低和贷款的不可交易性等特点的存在,使银行成为金融市场上最为重要的力量。 实质功能的趋同使证券公司与银行存在一定的替代性,但由于前者主要是为企业筹集长期资金,而后者主要是为客户提供短期贷款,这又使得二者的作用存在一定的互补性。证券业与银行业既替代又互补的关系使二者在实践中同时存在着合、分两种可能性。根据银行业和证券业关系紧密的不同,我们可将证券业的发展模式分为三类:(1)附属发展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证券业与银行的关系最为紧密,前者是作为后者的一个业务部门而存在,不是一个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其最终决策权属于银行。德国“全能银行”模式下的证券业就是这种模式。(2)独立发展模式。此模式下证券业同银行保持着相当距离,前者是一个真正的市场主体,不受后者支配。大危机之后的美国等就是采取这种模式。(3)关系型发展模式,在此模式下。证券公司和银行同属于某一金融控股公司,二者是一种兄弟式的合作伙伴关系,虽然保持着一定距离,但业务上的相互支持较第二种模式紧密了许多。因此,该模式本质上是一种介于前面两种模式之间的模式。现在的德意志银行、花旗银行集团公司就是这种模式。 三种模式的综合比较 从历史上看,证券业从一开始是作为银行的一个附属部门而存在的,但是20年代“大危机”后,美国国会认为银行资金不受限制地进入证券市场是导致这场灾难的主要原因,随后通过了将银行业与证券业严格分离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此后,银行业与证券业分业经营才作为一种独立的模式发展起来。在间接融资主导金融市场的时代,证券公司和银行分业经营对双方似乎都没有形成多大不利影响,但自上个世纪60年代以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直接融资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局面,而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发展又使美国金融界要直接面对来自欧洲全能银行的竞争。在这种背景下,美国的证券业和银行业出现了相互融合的内在与外在需要,《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通过和实施为这种合并扫清了法律障碍。此后,双方便以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开始了紧密的合作,证券业也同银行业结成了一种兄弟式的合作关系。

XX证券公司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管理办法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质押式回购 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操作,稳定推进业务的发展,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根据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控制指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指引〉的通知》、XX证券《关于启用<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书〉的通知》、《关于加强客户债券融资回购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除非本办法另有解释或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一)债券: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进行回购交易的券种; (二)回购交易:是指将债券质押的同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而进行的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中,质押债券取得资金的投资者为“融资方”;“融资方”的对手方称为“融券方”。 (三)回购交易期间:是指自回购交易成交当日(T日)起,至回购到期日(L日)止的期间;

(四)正回购:是指融资方以持有的债券作足额质押,获得一定期限的资金使用权的回购交易行为; (五)逆回购:是指融券方暂时放弃资金的使用权,并于回购到期时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相应利息的回购交易行为; (六)标准券:是指由不同债券品种按相应折算率折算形成的,用以确定可利用回购交易进行融资的额度; (七)质押券:是指融资方结算参与人根据融资方的委托和授权,按照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有关规定,以融资方结算参与人的名义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交的作为质押物的债券; (八)欠库:是指质押券不足的情形; 第三条公司建立由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经纪业务运营中心、销售交易总部、信息技术部管理部等部门及分支机构组成的多层次的回购业务监控体系,确保该业务管理机制的有效落实。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负责回购业务相关制度和流程的合法合规性审核;负责审核该业务受理时的法律文书合规性并负责审批债券质押式融资回购协议;负责提供该业务的法律咨询;负责证券风险监控管理平台中该业务相关账户的监控、跟踪及信息沟通;负责督促营业部资金透支、欠库等异常情况的整改。 (二)经纪业务运营中心负责柜台系统中回购业务维护;负责营业部质押券出入库权限管理;负责在该业务在清算中出现资金透支及欠库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向各部门与分支机构通报情况;负责督促营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汇总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规范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证券公司短期债”,是指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约定在一年以内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所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年以内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参照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试点期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实行余额管理。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定的额度内,自主确定每期债券的发行时间、期限和规模。 第四条证券公司短期债应当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期证券公司短期债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第五条证券公司短期债在本所进行转让的,在发行前应当向本所备案。 本所接受备案并不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证券公司短期债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证券公司短期债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判断和承担。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就上述事项作出重要提示。 第六条本所为证券公司短期债的信息披露和转让提供服务,并实施自律管理。 第七条证券公司短期债由具备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已经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发行人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可以自办发行。 第八条证券公司短期债的登记、结算按照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备案及发行

第九条在本所备案的证券公司短期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在证监会核定的额度内发行; (二发行利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证券公司短期债在本所进行转让的,发行人应当在发行前将发行材料报送本所备案。 备案材料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证券公司短期债备案登记表; (二发行人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发行人内设有权机构关于债券发行事项的决议; (四证监会有关额度核定文件及发行人额度使用情况说明; (五募集说明书; (六承销协议(若有; (七信用评级报告(若有; (八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若有及持有人会议规则; (九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证券公司短期债发行的法律意见书; (十本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证券公司短期债可以一次备案,分期发行;分期发行的,应当在首次备案材料中提供发行计划。

了解证券公司业务部门,这一篇就够了!

长文扫盲:了解证券公司业务部门,这一篇就够了! 一、序 自研究生毕业起,就一直在证券行业转,券商呆过,基金公司呆过,也在市场其他机构呆过,一共10年多了。所以不敢说十分了解,但是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实际情况的补充。 二、前台业务部门 任何公司,都有前中后台之分。证券公司因为接受证监会监管,因此和银行、信托、基金、期货、保险公司一样,都分比较明显的前中后台。这区分,是按接触客户的远近(或者说业务角度)来区分的。 先从前台说起,前台一般就是纯业务部门,给公司创造价值。 从传统意义来说,证券公司业务包括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咨询业务。大家可以从《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看到对这些业务资格的定义。所以早期,证券公司一般都按照业务设了单独的部门,比如经纪业务总部、投资银行部、资产管理部、证券自营部、研究所等。 (1)经纪业务 经纪业务最为广大投资者熟悉,为投资者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在公司总部一般有经纪业务总部,管着全国几十个或者几百个证券营业部,而这些证券营业部通过现场或者非现场的方式给投资者提供了股票、基金买卖的平台。证券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从中收取佣金。这块业务是证券公司较为稳定的业务来源。 为什么说较为稳定呢,在早期大约5-10年前的时候,这几乎是证券公司几乎的业务来源,有些全牌照的公司达到收入60%以上,一些小公司甚至达到收入的90%以上。但是这从交易中收取佣金,又不太稳定。因为佣金是交易量乘以佣金费率。交易量么,你打开行情软件看看就知道了,每年都不稳定,行情好的时候交易量上千亿一天也有的,交易量不好的时候甚至只有一百亿。(记住是交易量,不是指数)。此外,佣金费率和竞争关系密切。在一些竞争密集的地方,如北上广深,长三角珠三角等地方,一个城市有上百家证券营业部,所以现在佣金都降低到万3万5很正常(国家规定上限是千分之3)。但是在一些二线或者三线城市,一家城市只有几家甚至一家营业部,既然没有竞争,因此营业部佣金直接按千分之三来收也很正常。所谓各位同学,如果你或你父母炒股还收千三的佣金,没办法,谁让你在二线三线城市呢。早年证监会不批营业部新设,所以营业部牌照价值很高。后来逐渐允许A级券商全国或者区域设,以国信为首的券商杀入二线城市,几乎将原有的本地券商营业部杀的七零八落。现在证监会几乎全面放开,允许设立轻型营业部和非现场开户。未来的竞争会更加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讲解 80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不需要进行行政许可的事项有(C)。 A.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收购 B.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撤销 C.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 D.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设立 2. 根据《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有关证券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公示的说法错误的有(A)。 A. 证券公司仅需要在证券公司网站上进行披露 B. 证券公司应当相应更新分支机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负责人、投诉电话等信息 C. 证券公司应当在取得、换发或者缴回分支机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 公示 D. 分支机构应当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其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和营 业执照 二、多项选择题 3. 根据《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需要备案的事项包括(ABCD)。 A.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设立 B.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 C.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变更名称 D.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 4.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证券公司新设分支机构命名原则包括(ABCD)。

A. 冠以所从属证券公司的名称 B. 不得重复、不得有歧义 C. 后缀标明是分公司或证券营业部 D. 便于投资者识别 5. 根据《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券公司设立、收购分支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ABCDE )。 A. 最近1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增加分支机构后,风险控制指标仍然符合定 B.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有效,能有效控制现有和拟设分支机构的风险 C. 现有分支机构管理状况良好 D. 最近2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最近1 年未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无 因与分支机构相关的活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E. 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最近1年未发生重大信息技术事故 6. 根据《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有关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ABCD )。 A. 证券公司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对分支机构具体、明确、合理的授权、 检查、问责制度 B. 证券公司应当防范因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而引发的利益冲突和内幕交易 C. 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对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和稽核审计,保障分支机构规范、安 全运营 D. 证券公司应当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在分支机构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建立有效的 信息隔离墙制度 三、判断题 7. 根据《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券公司设立证券营业部需要满足上一年度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低

中国十大证券公司排名

中国十大证券公司分别是: 1、中信证券(上市公司,国内规模最大的证券公司之一,十大证券公司品牌,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第一批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海通证券(于1988年,中国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之一,十大证券公司品牌,国内行业资本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证券公司之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广发证券(中国市场最具影响力的证券公司之一,上市公司,国内资本实力最雄厚的证券公司之一,十大证券公司品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招商证券(百年招商局旗下的金融证券领域龙头企业,上市公司,十大证券公司品牌,拥有国内首个多媒体客户服务中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国泰君安(国内规模最大、经营范围最宽、网点分布最广的证券公司之一,十大证券公司品牌,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国信证券(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十大证券公司品牌,源起于中国证券市场最早的三家营业部之一的深圳国投证券业务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华泰证券(全国最早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券商之一,十大证券公司品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银河证券(联合4家国内投资者发起设立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十大证券公司品牌,国内金融政权行业领先地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中信建投(证监会批准的全国性大型综合证券公司,第一批取得创新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之一,十大证券公司品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光大证券(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公司,十大证券公司品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债券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目录清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业务工作底稿指引 一、为了实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公司债券业务工作底稿(以下简称“工作底稿”)编制、收集及归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并适时修订。 二、项目组应按法规及制度要求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并整理形成工作底稿。项目组应对工作底稿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作出承诺,并将有关声明存放于尽职调查工作底稿首页。 三、无论本指引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履行职责有重大影响的文件资料及信息,均应作为工作底稿予以留存。对于本指引中确实不适用的部分,应当在工作底稿目录中注明“不适用”。 四、本指引相关规定仅为对本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从事公司债券主承销业务底稿编制工作的一般要求,本指引未尽之处,请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 本指引相关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冲突的,以上述规定内容为准。 附件一:关于工作底稿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 附件二:工作底稿目录 投资银行总部质量控制部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年**市**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企业债券工作底稿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 **年**市**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项目组已按法规及制度要求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并整理形成工作底稿。项目组承诺本工作底稿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声明!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成员: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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