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曾说
2023年韩非经典语录

2023年韩非经典语录2023年韩非经典语录11、无论我们怎样辛苦图谋,我们的结果却早已有一种冥冥中的'力量把它布置好了。
ue004莎士比亚事以密成,语以泄败。
ue004韩非子2、小信诚则大信立。
--韩非子3、接下来,韩非从各个方面分别举例论述道如果你自认为自己的计谋很高明,"4、侍人不如自侍,人之为己者不如之为人者也。
韩非子5、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
《韩非子.喻老》6、恃人不如自恃也。
(恃,依靠。
)先秦《韩非子.外储说右下》7、侈而惰者贫,而力而俭者富。
韩非子8、千里之提,溃于蚁穴。
韩非子9、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家法,虽危不亡。
韩非《韩非子》10、侈而惰者贫,而力而俭者富。
韩非子要创新需要一定的灵感,这灵感不是天生的,而是来自长期的积累与全身心的投入。
没有积累就不会有创新。
王业宁11、侈而惰者贫,而力而俭者富。
——韩非子12、恃人不如自恃也。
《韩非子》13、一个人如同时具有孔子提倡的爱心孟子的正义墨子的实践韩非子的直面老子的智庄子的慧荀子的自强,就一定能成为领袖。
易中天14、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
《韩非子》15、恃人不如自恃也。
(恃,依靠。
)--先秦《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自信与骄傲有异自信者常沉着,而骄傲者常浮扬。
--梁启超16、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于赏罚。
韩非子17、三年不翅,将以长羽翼不飞不鸣,将以观民则。
虽无飞,飞必冲天虽无鸣,鸣必惊人。
韩非子《喻老》不爱自己国家的人,什么也不会爱。
拜伦18、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
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
韩非子19、小信诚则大信立——韩非子20、一个人如同时具有孔子提倡的爱心孟子的正义墨子的实践韩非子的直面老子的智庄子的慧荀子的自强,就一定能成为领袖。
——易中天21、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韩非子有度》22、千里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
《韩非子集注.喻志》23、爱多则法不立,威寡则下侵上韩非子24、立志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韩非子25、小信诚则大信立韩非子26、恃人不如自恃也。
《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全文、注释和鉴赏

《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全文、注释和鉴赏主之所用也七术①,所察也六微②。
七术: 一曰众端参观,二曰必罚明威,三曰信赏尽能,四曰一听责下,五曰疑诏诡使,六曰挟知而问,七曰倒言反事。
此七者,主之所用也。
〔注释〕① 七术: 指君主控制臣下的七种权术。
《内储说》上篇即以此为题。
② 六微: 指危害君主权位的六种隐蔽的情况。
《内储说》下篇以此为题。
经一参观①观听不参则诚不闻,听有门户则臣雍塞②。
其说在侏儒之梦见灶③,哀公之称“莫众而迷”。
故齐人见河伯,与惠子之言“亡其半”也。
其患在竖牛之饿叔孙,而江乙之说荆俗也。
嗣公欲治不知,故使有敌,是以明主推积铁之类,而察一市之患。
〔注释〕① 参观:“众端参观”的省略语,意即从多方面验证臣下的言行。
② 听有门户: 指只听信某一个人的话,如同出入只经一个门户一样。
③ 其说在侏儒之梦见灶: 这句“经文”或这个论点的说明或解说在……(下面是某个故事的标题或提要)。
侏儒: 身材矮小的人,古代统治者常视这种人为取乐的玩物。
说一①卫灵公之时②,弥子瑕有宠③,专于卫国。
侏儒有见公者曰:“臣之梦践矣。
”公曰:“何梦?”对曰:“梦见灶,为见公也。
”公怒曰:“吾闻见人主者梦见日,奚为见寡人而梦见灶④?”对曰:“夫日兼烛天下,一物不能当也⑤;人君兼烛一国人,一人不能拥也⑥。
故将见人主者梦见日。
夫灶,一人炀焉⑦,则后人无从见矣。
今或者一人有炀君者乎?则臣虽梦见灶,不亦可乎!”鲁哀公问于孔子曰⑧:“鄙谚曰:'莫众而迷。
’今寡人举事,与群臣虑之,而国愈乱,其故何也?”孔子对曰:“明主之问臣,一人知之,一人不知也;如是者,明主在上,群臣直议于下。
今群臣无不一辞同轨乎季孙者⑨,举鲁国尽化为一⑩,君虽问境内之人,犹不免于乱也。
”一曰: 晏子聘鲁⑪,哀公问曰⑫:“语曰:'莫三人而迷。
’今寡人与一国虑之,鲁不免于乱,何也?”晏子曰:“古之所谓'莫三人而迷’者,一人失之,二人得之,三人足以为众矣,故曰'莫三人而迷’。
韩非子名言名句二年级

韩非子名言名句以下是韩非子的名言名句:1.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韩非子·解老》)2. 所谓良医者,知病多其愈,则增强人。
(《韩非子·喻老》)3. 夫言行者,以功用为之的彀者也。
(《韩非子·问辩》)4. 巧诈不如拙诚。
(《韩非子·说林上》)5. 侈而惰者贫,而力而俭者富。
(《韩非子·显学》)6. 夫不待法令绳墨而无不正者,不待教训查戒而无不闻者也。
(《韩非子·八说》)7. 所谓智者,微妙之言也。
(《韩非子·难一篇》)8. 国无常强,无常弱。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韩非子·有度》)9. 以一群治,以群贵;塞私门之请,而路于佰人者一人;禁王公之私,而赡于小人者十家。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10. 巧诈不如拙诚。
(《韩非子·说林上》)11.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
(《韩非子·昌寿》)12. 国危则无乐君,国安则无忧民。
(《韩非子·饰邪》)13. 镜执清而无事,美恶从而比也?或时清之不得意而事每非,恶从而比而不为也?(《韩非子·难苦》)14. 所谓得二士者,愁侵也。
(《韩非子·杨权》)15. 以仁义说人,以辞辩说人,以善于说人((而)闻于誉(听)。
(残题《韩非子》)。
16. 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
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之)有罪也(。
(《韩非子·赏誉》)17. 和氏之璧,不饰以五采。
(《韩非子·解老》)18. 所谓废私立公者,必诚得宰(无私)。
(题辞《韩非子》)19. 知臣主之异,察先王之所以得天下的根本。
(《韩非子·主道》)20. 巧诈不如拙诚。
(《韩非子解老》)21. 以王斗曰构于大害者也何为构而能往与构而能?说在之必怒也。
(残题《韩非子》)22. 国危则无乐君,国安则无忧民。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23. 知臣主之异,察先王之所以得天下的根本。
调查研究的古代典故

调查研究的古代典故
本文将介绍几个古代调查研究的典故,分别是孟子访仕、韩非子说林和史记陈涉世家。
一、孟子访仕
孟子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和政治家,他曾经为了了解当时的政治情况,拜访了齐国的宰相管仲和楚国的宰相孙叔敖。
孟子通过与这两位高官的交谈,了解到了各国政治、经济和军事等方面的情况,为他日后提出“仁政”思想奠定了基础。
二、韩非子说林
韩非子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法家思想家和政治家,他曾经写了一篇名为《说林》的文章,通过列举历史事件和现实案例,阐述了调查研究的重要性。
其中,他提到了一个故事:有一个人丢失了他的斧头,怀疑是邻居偷的,于是他观察邻居的行为和言语,发现邻居的行为变得鬼鬼祟祟,言语也不自然,最终他断定邻居确实偷了他的斧头。
这个故事表明,通过观察和调查,可以了解到真相,从而做出正确的判断。
三、史记陈涉世家
《史记》是中国古代一部重要的史书,其中《陈涉世家》一篇记载了秦朝末年陈胜、吴广领导的起义。
陈胜、吴广在起义前,曾经进行了一次调查研究,他们了解到了秦朝的政治腐败和百姓的疾苦,认
为人民对秦朝已经失去了信任,于是他们决定发动起义。
最终,陈胜、吴广领导的起义成为了秦朝灭亡的导火索,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以上三个典故都反映了调查研究在古代的重要性。
通过调查研究,可以了解事实真相,为决策提供依据。
韩非子的古代寓言故事及翻译

韩非子的古代寓言故事及翻译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本文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韩非子的古代寓言故事及翻译,仅供参考,如果觉得不错,欢迎评论。
韩非子的古代寓言故事及翻译篇11.宋人疑邻原文:宋有富人,天雨墙坏。
其子曰:"不筑,必将有盗。
"其邻人之父亦云。
暮而果大亡其财。
其家皆智其子,而疑邻人之父。
翻译:宋国有个有钱的人。
有一天下大雨,把他家的墙壁冲塌了一块。
他的儿子说道:"不赶快修补起来,一定会有小偷爬进来的。
"邻家的老大爷也这样警告他。
当天夜里,他家果真被盗贼偷走了大量的财物。
这个有钱人的一家人都夸他的儿子有先见之明,却怀疑邻家的老大爷可能是个盗贼。
寓意:以亲疏来判断是非是非常有害的。
生活中的一些误解和恩怨,就是由此而来。
2.螳螂捕蝉原文:园中有榆,其上有蝉。
蝉方奋翼悲鸣,欲饮清露,不知螳螂之在后,曲其颈,欲攫而食之也。
螳螂方欲食蝉,而不知黄雀在后,举其颈,欲啄而食之也。
黄雀方欲食螳螂,不知童子挟弹丸在榆下,迎而欲弹之。
童子方欲弹黄雀,不知前有深坑,后有掘株也。
此皆贪前之利,而不顾后害者也。
翻译:园中有一棵榆树,树上有一只知了。
知了鼓动翅膀悲切地鸣叫着,准备吮吸些清凉的露水,却不知道有只螳螂正在它的背后。
螳螂伸出两只像砍刀一样的前臂,打算把知了逮住吃掉。
它正要捉知了的时候,却不知道黄雀就在它的后面。
黄雀伸长脖子,想啄死螳螂吃掉它。
它正想啄食螳螂时,却不知道榆树下面有个拿着弹弓的小孩,把皮筋拉得长长的,正在瞄准它。
孩子一心想射杀黄雀时,却不知道前面有个深坑,后面还有个树桩子。
这都是贪图眼前利益,而不顾身后隐藏着祸害的表现呀!寓意:目光短浅的人在追求眼前利益的时候,往往忽视了后面隐藏着的危险。
3.守株待兔原文:宋人有耕田者。
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
因释其耒而守株,冀复得兔。
兔不可得,而身为宋国笑。
翻译:宋国有个种田的人,他的田里有棵树。
有一次,一只兔子跑过来,由于跑得太急,一头撞到树上,把脖子撞断死掉了。
韩非子名言名句

韩非子名言名句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韩非子摘抄韩非子经典语句共收录韩非子的好词好段好句56条巧诈不如拙诚。
韩非子名言语录见《韩非子·说林上》。
本句大意是:巧妙的欺骗不如笨拙的诚实。
在一般情况下,人们都喜欢“巧”而不喜欢“拙”,但是,欺骗愈巧妙,恶果愈严重。
因此,人们憎恶花言巧语的欺诈,倒喜欢虽然笨嘴拙舌,却心地诚笃的人。
这种认识符合常情常理,至今仍可引用。
小知不可使谋事,小忠不可使主法。
见《韩非子·饰邪》。
小知:小聪明。
谋:谋划。
小忠:指对私人的忠爱。
主法:掌管法制。
这两句大意是:有小聪明的人不可让他谋划政事,只知忠于私利的人不可让他掌管法制。
只有小聪明的人缺乏远大的目光和探超的智谋,所以不能让小智者谋划政治大事。
小忠属于私爱,而主法则须公心,若让只有私忠的人主法,则难免拘私枉法,不能秉公办事,所以不可使其主其主法。
这两句用于说明任人谋事、执法时,要分清被任用者属于小智还是大智,出于私爱还是出以公心。
一家二贵,事乃无功。
见《韩非子·扬权》。
贵:地位尊贵的人,此指当家的。
这两句大意是:一个家庭中有两个地位尊贵的当家人,则什么事都不会干成功。
韩非主张实行中央集权,加强国君的绝对权力,不允许一国二君,政出多门,就像一个家庭如有两个当家的,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家里人就无所适从,不知该听谁的好;要不就像“一栖两雄,其斗顏颜(yán 言)”,一个鸡窝栖居两只老公鸡,非争斗得你死我活不可。
韩非这种加强中央集权的思想是很有见地的。
以肉去蚁,蚁愈多;以鱼驱蝇,蝇愈至。
见《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这几句大意是:以肉除去蚂蚁,不但没有把蚂蚁除掉,反而会引来更多的蚂蚁;用鱼驱逐苍蝇,不但没有把苍蝇赶跑,反而能招致更多的苍蝇。
蚂蚁和苍蝇嗅觉都极灵敏,而且蚂蚁爱吃肉食,苍蝇喜逐腥臭,想要驱除它们,不用它们最怕闻到的气味去熏逐它,而用它们最嗜爱的鱼与肉去引诱它,其结果只能适得其反。
韩非子名言名句

韩⾮⼦名⾔名句韩⾮⼦名⾔名句、千⾥之堤,毁于蚁⽳。
《韩⾮⼦喻⽼》 1 2、华⽽不实,虚⽽⽆⽤。
《韩⾮⼦难⾔》 3、欲速则不达。
《韩⾮⼦外储说左上》 4、不吹⽑⽽求⼩疵。
《韩⾮⼦⼤体》 5、胜⽽不骄,败⽽不怨。
《商君书战法》 6、民之性,饥⽽求⾷,劳⽽求快,苦则求乐,辱则求荣,⽣则计利,死则虑名。
7、以⼦之⽭,攻⼦之盾。
《韩⾮⼦难⼀》 8、欲成其事,先败其事。
9、道私者乱,道法者治。
10、巧诈不如拙诚,惟诚可得⼈⼼。
《韩⾮⼦说林上》 11、塞翁失马,焉知⾮福。
《韩⾮⼦说难》 12、长袖善舞,多钱善贾。
《韩⾮⼦五蠹》 13、明主之所导制其⾂者,⼆柄⽽已矣。
⼆柄者,刑德也。
何谓刑德?⽈: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
14、凡奸⾂皆欲顺⼈主之⼼,以取亲幸之势也。
是以主有所善,⾂从⽽誉之;主有所憎,⾂因⽽毁之。
凡⼈之⼤体,取舍同者则相是也,取舍异者则相⾮也。
15、⼈主之患在于信⼈。
信⼈,则制于⼈。
16、故为⼈⾂者,窥觇其君⼼也⽆须臾之休,⽽⼈主怠傲处其上,此世所以有劫君弑主也。
17、夫妻者,⾮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
18、智术之⼠,必远见⽽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能法之⼠,必强毅⽽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
19、与死⼈同病者,不可⽣也,与亡国同事者,不可存也。
20、主失其神,虎随其后;主上不知,虎将为狗。
21、偏借其权势,则上下易位矣。
此⾔⼈⾂之不可借权势也。
22、故⼈⾏事施予,以利之为⼼,则越⼈易和;以害之为⼼,则⽗⼦离且怨。
23、故明主之治国也,明赏,则民劝功;严刑,则民亲法。
24、夫民之性,恶劳⽽乐佚。
佚则荒,荒则不治,不治则乱,⽽赏刑不⾏于天下者必塞。
25、故治民⽆常,唯法为治。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26、明君⽆为于上,群⾂竦惧乎下。
27、探其怀,夺之威。
主上⽤之,若电若雷。
28、⼩信成则⼤信⽴,故明主积于信。
赏罚不信,则禁令不⾏。
29、以⾁去蚁蚁愈多,以鱼驱蝇蝇愈⾄。
韩非子关于有法可依的名言

韩非子关于有法可依的名言以人言善我,必以人言罪我。
——《韩非子·说林上》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也。
——《韩非子·喻老》君子不蔽人之美,不言人之恶。
——《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火形严,故人鲜灼;水形懦,人多溺。
——《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巧诈不如拙诚。
——《韩非子·说林上》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韩非子·五蠹》祸难生于邪心,邪心诱于可欲。
——《韩非子·解老》三年不翅,将以长羽翼;不飞不鸣,将以观民则。
虽无飞,飞必冲天;虽无鸣,鸣必惊人。
——《韩非子·喻老》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
——《韩非子·备内》非知之难也,处知则难也。
——《韩非子·说难》江海不择小助,故能成其富。
——《韩非子·大体》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
——《韩非子·主道》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
——《韩非子·显学》事以密成,语以泄败。
——《韩非子·说难》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
——《韩非子·喻老》故视强,则目不明;听甚,则耳不聪;思虑过度,则智识乱。
——《韩非子·解老》狡兔尽则良犬烹,敌国灭则谋臣亡。
——《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长袖善舞,多钱善贾。
——《韩非子·五蠹》势有不可得,事有不可成。
——《韩非子·观行》以肉去蚁蚁愈多,以鱼驱蝇蝇愈至。
——《韩非子·外储说左下》矜伪不长,盖虚不久。
——《韩非子·难一》右手画圆,左手画方,不能两成。
——《韩非子·功名》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
——《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见而不见,闻而不闻,知而不知。
——《韩非子·主道》一手独拍,虽疾无声。
——《韩非子·功名》自胜之谓强。
——《韩非子·喻老》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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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曾说“法之律人,在乎律己而正气。
”讲的就是司法对法律和社会两个层面的作用。
美国著名法官本杰明·卡多佐说过,今天的判决将决定明天的对错。
所以一个裁判的社会效果是不言而喻的。
虽然国家的司法制度不一样,但是对于司法对社会效果追求的本质内涵是一样的,保护人们所公认的社会伦理道德。
如果一个法律违反了人们社会所公认的社会伦理道德,这便是“恶法”,是不被人们所接受的,也不应该被法律体系所采纳。
“许霆案”就是衡量司法社会效果的一个标杆。
2006年4月21日,被告人许霆利用银行自动提款机的系统漏洞,在一天之内,先后取款17.5万元,随后离开广州。
在外潜逃1年之后,许霆于被警方抓获。
2007年11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许霆犯盗窃金融机构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许霆违法所得175000元返还给银行。
一审判决下来,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人们对许霆被判无期徒刑感到诧异,这样一个涉案金额只有17.5万元的案件,即使许霆有潜逃的情节,但这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加重情节,最后怎么会获得如此严厉的刑罚。
人们之所以会刑罚明显过重是在比较下的结果。
最大“金融贪官”王雪冰(前中国银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因受贿115.14万元,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12年有期徒刑)、朱晓华(前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小华,在担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期间,因受贿赂数百万港元,被判15年)、梁小庭(前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第一副行长、中国建设财务(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因先后四次收受许超凡、余振东等264.99万港元,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此案是中国金融高官量刑最重的判决。
)等等一面金额为17.5万且犯案后潜逃,结果为无期徒刑(虽然许霆最终被改判为5年有期徒刑,但是本文仅就一审判决的结果进行谈论),另一面金额都为上百万元,结果最重的也为无期徒刑。
“许霆案”在法律适用上是正确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并结合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许霆构成盗窃罪并且有加重情节最高可判死刑或无期徒刑,如果许霆理应被判处死刑,那么比许霆社会危害性更大的上述种种贪官们毫无争议的都应该被判处死刑。
但是事实却是相反的,许霆所获之刑罚比贪官们要高得多。
我们只片面地注重司法的法律效果,没有认识到司法的社会效果的重要性。
司法的社会效果一般表述为:“社会效果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裁判具体案件,使法的本质、目的得以体现,使法律、法规规范社会行为的功能和法的秩序、自由、正义、效益等法的基本价值得以实现的过程。
审判的社会效果强调的是法律对社会的一种规范作用,审判结果能否得到社会的公认”。
司法的社会效果侧重于考量司法过程与结果获得社会大众认同的程度,强调司法活动对社会现实状况和社会现实效应的作用和影响。
应该如何理解司法的社会效果,笔者认为应该从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是法律根本目的必然要求。
法律的根本目的历来有惩罚说与预防说的分歧,在我国现存法律制度的法律目的为是惩罚说和预防说相结合。
司法对一个行为的裁判即使对这种行为的否认与惩罚,也是以此否认和惩罚的司法裁判,预防犯罪人的再犯并且向社会昭告不法行为的不利后果,从而达到法律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效果。
法律目的中的预防目的便是对司法的社会效果的要求,司法的作用就是引导和规范全社会的行为,法律和司法活动本身既要反映民意,又需要人民的认可和服从,特别是在民主政治或者政治民主的社会更应该如此才能达到法律的根本目的。
第二:确立选择适用法律的价值标准,是实现社会效果的途径。
我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着一整套特有的社会伦理道德体系和价值观。
我国司法的活动应该契合中国传统的价值标准,什么为善,什么为恶,什么为大恶,什么为小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照中国传统的价值标准对案件进行评析。
将适用法律的价值标准外化为法律规则或者法律原则,这样才有助于体现司法裁判的本质要求,产生预期的社会效果。
第三:化解矛盾为现今法律的重要功能。
法律诉讼虽然是以社会秩序的修复以及受损害
方得到赔偿或补偿为直接目的,但它对矛盾的化解功能应当更重要。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期,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看似孤立的矛盾,实际上却是社会各种利益尖锐对立的缩影。
所以,处理每一个案件,法官必须要考虑到社会转型期矛盾的普遍性和尖锐性。
一个合格的法官应当头脑清醒,洞察形势,对自己裁判的案件具有把握和掌控的能力,要超然物外,不使自己陷于重重矛盾的包围之中。
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或者使矛盾趋缓,是司法裁判社会效果的内容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应是基于这种考虑亦或是对多年司法改革得失进行总结的结果。
我们只有在注重司法的法律效果的同时注重司法的社会效果,注重法的社会效果不是司法要向民意低头,向舆论低头,坚持司法的独立是司法的法律效果的要求,我们所论及的司法的社会效果是指而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注重司法所带来的社会效果是否为正面的、积极的,如果不然便失去的司法应有的属性,也是司法发展的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