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合集下载

不可被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行政类法律知识】

不可被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行政类法律知识】

不可被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哪些?【行政类法律知识】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不可被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哪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一)国家行为(二)抽象行政行为(三)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六)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七)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行政机关以服务人民为宗旨,但是有时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却会导致人们的利益遭受损失,这个时候,遭受损失的人们就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行为以减轻自己的损失。

但是,针对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也是有范围限制的?那么不可被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哪些呢?一、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家行为(二)抽象行政行为(三)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六)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七)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具体包括:(一)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二)国务院各部委制定部门规章的行为;(三)省级人民政府、省会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市的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地方规章的行为。

(四)行政机关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十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介绍

第十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介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5


二、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由三个 部分组成: (一) 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 《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 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 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概括性受案标准: 1. 职权标准 指引起行政争议的行为,必须是基于行政职权的行使而引发的。 2. 行为标准 包括作为、不作为和事实行为。 3. 结果标准 要求当事人认为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
二、制约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因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宽窄不是立法者的一种偶然选 择,它是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及法治状况 的综合反映。从各国的情况来看,决定行政诉讼受 案范围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状况及自我约束状况
2、司法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 3、公民权利意识和自主意识发展的程度 4、行政法治背景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13
二、 刑事司法行为
指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 施的行为。 其实施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 管理部门、海关的缉私部门等。 其情形主要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现 行拘留、勘验、检查、搜查、扣押、鉴定、通缉等。 理由:(1)根据我国现行司法体制,刑事侦查行为被 视为司法行为,在习惯上不作为一般行政行为对待。 (2)我国刑诉法已经授权检察机关对刑事侦查行为等 刑事司法行为进行监督。 (3)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因刑事侦查行为等 刑事司法行为违法而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可以根据《国 家赔偿法》的规定获得救济。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15

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受案范围
从法律规定的精神来看,上述行为也适用于 义务教育和其他阶段的教育,其中授予学业 证书和学位证书也适用于国家认可的私立学 校。
(二)公共设施的管理和服务
公共设施的管理者具有合理使用义务、普遍 服务义务和保障公平竞争义务。这一点显示 出公共设施与私人物品的区别。目前,哪些 公共设施管理和利用行为可以归入行政诉讼 仍不确定。但特定领域的司法个案和法律规 定已经初步显示了公共设施管理和服务的特 殊性质。
二、其它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
这是受案范围的概括性规定,把涉及行政人 身权、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兜底纳入受案 范围,弥补列举不足,扩充受案范围。
三、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受理
第11条第2款:“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 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这是一条准用性规范,指引其 它法律渊源为受案范围的依据。
《刑法》“收容教养”,即因不满16周岁不 予刑事处罚而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收容教养 的,不属于《刑事诉讼法》授权的刑事侦查 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安机关依照 《人民警察法》第9条,对有违法犯罪嫌疑 人员当场盘问、检查,以及带至公安机关留 置盘问,应当认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可 以提起行政诉讼
有公安机关在法律规定之外,将公民送往所 谓的“法制教育学校”接受强制教育,显然 与刑事侦查无关,当事人更是可以提起诉讼。
3. 学籍管理和纪律处分。有的法院认为, 勒令退学处分决定具有内部行政管理行为性 质,法院受理缺乏法律依据。有法院认为, 学校对学生的开除学籍处分,剥夺了学生受 教育权,系学校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行 为,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此受理了相关 的诉讼。重庆女大学生怀孕被开除案。
发放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等行为。这类 行为也涉及公立高等学校的公共职能和学生 的平等权益,一些法院也予以受理。

对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有哪些?

对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有哪些?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项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供的诉讼。

国家行为又称统治行为、政治行为,是指涉及国与国之间关系、国家安全、以及其他涉及国家重大问题的策略性行为。

在我国主要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

一般认为,国家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由裁量权就国家重大政治问题所采取的行为,属于政治性行为而非纯法律行为,若采取这类行为失当,国家机关及其首脑也只承担政治责任,而不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属司法机关,只有权审查法律行为,追究因国家行为产生争议的法律责任,不能由司法机关而只能由人民或者政治性机关追究政治责任。

各国因政治体制及国家结构形式的不同,对国家行为的范围认识不一,且随形势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但各国一般都将国防和外交这两种行为视为国家行为。

国防方面的国家行为主要有征兵、军需、军基、军事设施建设的决定、命令等;外交方面的国家行为主要有依据国家对外政策而进行缔结条约和协定,对外国政府的承认、对国际间重大事件的看法等各种外事活动的决定、命令。

我国不实行弹劾制,政治领导人承担政治责任不由人民法院审理。

根据《宪法》第73条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委的质询案。

质询案当然可以针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如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委采取的国防或者外交等国家行为失当,需要追究政治责任,可以依照法定程序罢免它们的领导人员。

因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有意见时,既可以向作出该国家行为的机关提出,也可以向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提出。

二、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2项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提起的诉讼。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十二章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填空题1、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即法律规定的、法院受理审判一定范围行政案件的权限。

2、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方式主要有、和。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的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决定着法院与、在处理和监督行政行为时的合理分工。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的明确近授权实施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二)单项选择题1、下列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抽象行政行为B、外交部作出的公报行为C、具体行政行为D、国防部作出的军队调集决定2、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是确定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A、行政机关B、权力机关C、军事机关D、法院3、某公务员对下列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A、交警对其作出的交通违规处罚B、其所在的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处分C、其申请建房的申请被城建局驳回的行政行为D、城建局对其违法建房作出的处罚决定4、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新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

()A、国防、外交行为B、抽象行政行为C、行政指导D、机关对其公务员作出的奖惩、任免等决定5、并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A、重复处理行为B、行政处罚行为C、行政强制执行D、拒绝发放执照行为(三)多项选择题1、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规定方式的有。

()A、概括式B、肯定式的列举方式C、否定式的列举方式D、混合式2、确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义是。

()A、确定法院与行政机关和权力机关在监督方面的界限B、确定相对人在受到行政行为侵害后受司法保护的范围C、确定法院司法审查的权限D、确定当事人资格的初步条件3、下列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行政机关拒绝发放社会保障金B、工商局开除某一公务员C、卫生局对一个体食品商贩罚款D、县政府作出的鼓励养鸡的决定4、下列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2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2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A.对镇政府的行为,段某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 B.县政府为本案第三人 C.如当事人未能提供协议书原件,法院不能以协议书 复印件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D.如段某与王某在诉讼中达成新的协议,可视为本案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改变
【例】东方红农场主要面积位于秦皇岛行政区域内, 部分与辽宁葫芦岛市绥中县接壤,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重新堪定和调整辽宁与河北 两省行政区划的决定》作出了东方红农场土地使用面 积的确认决定,东方红农场认为秦皇岛市政府的决定 侵犯了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向河北省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河北省人民政府根据上述国务院 的决定作出了维持秦皇岛市政府的复议决定。以下关 于本案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原告的起诉。 问题:第14号文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14号文件是否为行政指导行为?)
(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 行为 指利害关系人对业已确定(通常为已过申请复议或 起诉期限)的行政行为提起申诉,有关行政机关维持 原行政行为的行为。 重复处理行为没有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新的影 响。

【例】段某拥有两块山场的山林权证。林改期间,王 某认为该山场是自家的土改山,要求段某返还。经村 委会协调,段某同意把部分山场给与王某,并签订了 协议。事后,段某反悔,对协议提出异议。王某请镇 政府调处,镇政府依王某提交的协议书复印件,向王 某发放了山林权证。段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 在县政府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 是正确的? (2009-2-84-多)
【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公 司向乙公司支付工程保证金30万元。后由于情况发生 变化,原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被取消,乙公司也无资 金退还甲公司,甲公司向县公安局报案称被乙公司法 定代表人王某诈骗30万元。公安机关立案后,将王某 传唤到公安局,要求王某与甲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 书,并将扣押的乙公司和王的财产移交给甲公司后将 王某释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06/2/90,多选)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

第十二章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1.一、下列( C )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抽象行政行为B、外交部作出的公报行为C、具体行政行为D、国防部作出的军队集结决定2.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如果肯定( D )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A、行政机关B、权利机关C、军事机关D、法院3.3、某公事员对下列( B )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A、交警对其作出的交通违规惩罚B、其所在的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处分C、其申请建房的申请被城建局驳回的行政行为D、城建局对其违法建房作出的惩罚决定4.4、( C )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新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

A、国防、外交行为B、抽象行政行为C、行政指导D、机关对其公事员作出的奖惩、任免等决定5.五、( A )并非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A、重复处置行为B、行政惩罚行为C、行政强制执行D、拒绝发放执照行为6.六、对省公安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 A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基层 B.中级C.高级 D.最高7.7、对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办法不服提起的诉讼由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种管辖称为( D )。

A.指定管辖 B.裁定管辖C.归并管辖 D.一路管辖8.八、下列人员中,( D )不能提起管辖权异议。

A.原告 B.被告C.第三人 D.证人9.九、通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决定的,即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行政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种管辖称为( C )。

A.指定管辖 B.级别管辖C.一路管辖 D.管辖权转移10.10、下列( C )可以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A.铁路法院 B.海事法院C.基层人民法院 D.军事法院多选11.一、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规定方式的有( ABCD )。

A、归纳式B、肯定式的列举方式C、否定式的列举方式D、混合式12.二、确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义是( ABCD )。

(完整版)法学概论论述题

(完整版)法学概论论述题

●试述法律的特征答:法律的阶级性和社会统一性是法律最本质的属性和最重要的特征,但它并不是法律全部和唯一的属性和特征(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所调整的亦即法律所调整的是人们的行为。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是法律规范成立的两种不同方式,也是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主要特征之一。

(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论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1)道德与法律都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都是一种社会行为规范,都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

在国家社会生活中,法律与占统治地位的道德起着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作用。

(2)法律与道德毕竟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1.存在的时间不同。

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而道德则与人类社会共始终。

2.调整的范围不同。

法律调整的只限必须以国家强制力予以保护的那部分社会关系,而且通常只起到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而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广泛的多。

3.实施所凭借的力量不同。

法律的实施凭借的是国家强制力;而道德的实现则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信念的力量。

4.表现形式不同。

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而道德一般没有固定形式。

5.体系不同。

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是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的。

●论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主体(1)法律关系的主体(亦称权利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即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2)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要具备权利能力。

权利能力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3)法律关系的主体要以自己的行为参加到某一具体法律关系中去,还必须具备行为能力。

所谓行为能力,是指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资格。

(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关系主体大体上有:1.公民;2.作为整体的国家;3.各种国家机关、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各种社会组织;4.一些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法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哪些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赢了网提示:哪些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不能对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等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下面就由赢了网的编辑为您介绍。

一、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家行为(二)抽象行政行为(三)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六)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七)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具体包括:(一)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二)国务院各部委制定部门规章的行为;(三)省级人民政府、省会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市的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地方规章的行为。

(四)行政机关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诉讼法没有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的原因是:(一)抽象行政行为可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行政机关监督的方式确保其合法性。

(二)抽象行政行为的对象范围大、不确定,其合法性问题不适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各类决定的统称。

行政诉讼法没有将这类内部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主要原因是:这类行为往往涉及高度经验性的判断,例如机关领导对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态度和水平的印象,需要靠日积月累形成,人民法院没有这方面的条件。

另外,这类行政行为不涉及公民的基本权益。

行政调解。

这是指行政机关劝导发生民事争议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一种行政活动。

行政调解针对的是发生了民事权益争议的当事人,没有强制性。

仲裁是法定机构以中立身份按照法定程序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有法律拘束力的裁决的行为。

公安、国家安全等国家机关具有行政机关和侦查机关的双重身份,可以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强制措施,也可以对公民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指导行为是行政机关以倡导、示范、建议、咨询等方式,引导公民自愿配合而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行为,属于非权力行政方式。

其特点是自愿性、灵活性、简便性和经济性。

重复处理行为是指以行政机关根据公民的申请或者申诉,对原有的生效行政行为作出的没有任何改变的二次决定。

重复处理行为实质上是对原已生效的行政行为的简单重复,并没有新形成事实或者权利义务状态。

∙民事诉讼没有对方住址能起诉吗/y/bs/1051394.html∙抗诉庭审被告人如何辩解/y/bs/1051393.html∙民事起诉状要写律师名字吗/y/bs/1051392.html∙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方式有几种/y/bs/1051391.html∙法院败诉后如何抗诉/y/bs/1051390.html∙借贷纠纷民事诉讼撤诉需要符合哪些条件/y/bs/1051389.html∙律师费出一次庭多少钱/y/bs/1051388.html∙民事诉讼案件案由的规定(2018) /y/bs/1051387.html∙追讨房租费民事起诉状/y/bs/1051386.html∙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要件/y/bs/1051385.html∙律师催款函书写格式2018 /y/bs/1051384.html∙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更换审判长/y/bs/1051383.html∙要账9万律师费多少/y/bs/1051382.html∙申请审判长回避的程序/y/bs/1051381.html∙工伤赔偿私了之后可以重新起诉吗/y/bs/1051380.html∙起诉欠款人需要哪些法律程序/y/bs/1051379.html∙民事诉讼庭审质证的顺序是什么,民事法庭调查的程序是什么/y/bs/1051378.html∙打官司是法院判下来再打还是没判下来再打/y/bs/1051377.html∙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人数有限制吗/y/bs/1051376.html∙民事诉讼中合议庭是如何组成的/y/bs/1051375.html∙民事诉讼赔偿请求地如何确定/y/bs/1051374.html∙车祸赔偿律师费为多少钱/y/bs/1051373.html∙民事诉讼开庭不请律师可以吗/y/bs/1051372.html∙民事诉讼请求如何计算胜诉/y/bs/1051371.html∙不立案能做指纹见证吗/y/bs/1051370.html∙追债100万要多少律师费/y/bs/1051369.html∙抗诉了如何通知被告/y/bs/1051368.html∙民事诉讼授权追认可以吗,追认的成立要件是什么/y/bs/1051367.html∙法院强制执行要付多少律师费/y/bs/1051366.html∙民事纠纷能几个人同时起诉一件事吗/y/bs/1051365.html∙刑满释放人员有案底吗/y/bs/1051364.html∙食品的法定追诉时限为多久/y/bs/1051363.html∙朋友借钱不还法院起诉的程序是什么样的/y/bs/1051362.html∙律师事务所出庭函格式/y/bs/1051361.html∙房屋财产律师费收费多少/y/bs/1051360.html∙伤害案民事诉讼起诉书书写格式2018 /y/bs/1051359.html∙立案侦查强制措施是指什么/y/bs/1051358.html∙行政证据与行政诉讼证据二者的不同点/y/bs/1051357.html∙受害人家属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应该如何申请抗诉/y/bs/1051356.html∙发生交通事故在哪里起诉/y/bs/1051355.html∙民事诉讼法是公法还是私法/y/bs/1051354.html∙一万元欠款找律师多少/y/bs/1051353.html∙事故认定书后如何走法院程序/y/bs/1051352.html∙当面咨询律师的费用是多少/y/bs/1051351.html∙民事诉讼二审开庭多长时间,程序是怎么样的/y/bs/1051350.html∙无证驾驶留有案底吗/y/bs/1051349.html∙民事诉讼申诉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y/bs/1051348.html∙经济纠纷请律师收费标准(2018年) /y/bs/1051347.html∙我国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担的原则是什么/y/bs/1051346.html∙民事诉讼是否可以口头上诉/y/bs/1051345.html∙欠私人高利贷被起诉利息如何计算/y/bs/1051344.html∙找不到犯罪嫌疑人能立案吗/y/bs/1051343.html∙供货拖欠货款诉讼所需要的证据有哪些/y/bs/1051342.html∙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溯及力/y/bs/1051341.html∙民事诉讼败诉怎么处理才好/y/bs/1051340.html∙指定管辖有上诉权吗/y/bs/1051339.html∙民事诉讼中自认的法律效果/y/bs/1051338.html∙立案管辖又称什么管辖/y/bs/1051337.html∙发生车祸后去哪里起诉/y/bs/1051336.html∙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明与刑诉证明有什么不同/y/bs/1051335.html∙审判长主要做些什么工作/y/bs/1051334.html∙民事诉讼再审的法律关系是什么样的/y/bs/1051333.html∙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2018年)是怎么样的/y/bs/1051332.html∙行政起诉的定义及其条件/y/bs/1051331.html∙机动车被盗如何报案/y/bs/1051330.html∙国际民事诉讼起诉地如何确定/y/bs/1051329.html∙网络案件的立案管辖权怎么认定/y/bs/1051328.html∙行政调解后不能提出行政诉讼吗/y/bs/1051327.html∙非法占有他人遗失财物立案标准(2018年) /y/bs/1051326.html∙民事诉讼几千元请律师贵吗/y/bs/1051325.html∙民事诉讼债务纠纷会被强制执行吗/y/bs/1051324.html∙对具体行政行为才可提起诉讼吗/y/bs/1051323.html∙律师怎么收取房产卖买纠纷费用/y/bs/1051322.html∙开车撞死人会有案底吗/y/bs/1051321.html∙民事诉讼法开庭提前通知时间的规定(2018)有哪些/y/bs/1051320.html∙胁迫婚姻起诉法院是否支持/y/bs/1051319.html∙集体诉讼案件律师费多少钱/y/bs/1051318.html∙十四万标的律师费多少/y/bs/1051317.html∙35万的官司律师费多少钱/y/bs/1051316.html∙律师提供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有哪些方面/y/bs/1051315.html∙民事诉讼起诉企业要符合什么条件/y/bs/1051314.html∙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所需文书有哪些以及书写格式2018好刑事裁判书 /y/bs/1051313.html∙立案后发现无权管辖怎么处理/y/bs/1051312.html∙尽职调查报告收多少律师费/y/bs/1051311.html∙房产价值50万律师费多少/y/bs/1051310.html∙如何去派出所撤案 /y/bs/1051309.html ∙销案有案底吗 /y/bs/1051308.html∙民事诉讼保全申请模板书写格式2018 /y/bs/1051307.html∙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立案标准(2018年) /y/bs/1051306.html∙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再审结果多久下来/y/bs/1051305.html∙威胁恐吓罪立案条件有哪些/y/bs/1051304.html∙被拖欠工程款工程索赔技巧有哪些,诉讼时效是多久/y/bs/1051303.html∙花钱打官司最少需要多少钱/y/bs/1051302.html∙民事诉讼立案带什么材料/y/bs/1051301.html∙商业索贿如何报案 /y/bs/1051300.html ∙民事诉讼申诉撤诉的条件有哪些/y/bs/1051299.html∙报案以后如何撤销 /y/bs/1051298.html ∙海外并购的律师费多少/y/bs/1051297.html∙民事诉讼法执行拘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存在什么样的问题/y/bs/1051296.html∙婚姻诉讼费用具体收费/y/bs/1051295.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