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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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二节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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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1、尚未成熟的行为。主要是尚处于行政系 统内部、未最终形成的行为。比如一个需要经过上级 机关批准却处于申请批准过程中的行为。2、程序性 的准备行为。比如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前的通知行为、 咨询行为、调查行为等。 如:王某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 欲查处王某,遂向其发出通知:接到通知后3日内到 工商局接受调查,否则将吊销营业执照。工商局虽然 以吊销营业执照向要挟,但它只是一句话,对王某的 权利、义务并未产生实际的影响。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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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揭谜底 人格不抵一双鞋
· 轰动一时的陕西泾阳“处女嫖 娼案”,2001年3月20日在 咸阳市秦都区法院开庭审理 后,于当年5月9日作出一审 判决。一审宣判:受害者获 赔74元。
· 法院裁定被告在处罚裁决、强 制传唤、强迫被告作“处女 膜完整”医学鉴定、使用械 具等行为违法,驳回了原告 的其他诉讼请求,判令被告 在10日内支付原告赔偿金 74.66元,医疗费1354.34元, 从元月10日起一直到5月9日 的误工损失费每日25.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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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女嫖娼案”实况进程一览表 (4)

2001年3月20日轰动全国的“处女嫖娼案”一 审案件在咸阳市秦都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2001年5月9日法院一审宣判:受害者获赔74元! 法院一审裁定被告在处罚裁决、强制传唤、强 迫原告做“处女膜完整”医学鉴定、使用械具 等行为违法,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 令被告在10日内支付原告赔偿金74.66元,医 疗费1354.34元,从元月10日起的误工损失费 每日25.67元;

2001年5月9日,二审法院认为,咸阳市、泾阳县两级公安局的行政违法 行为给麻旦旦造成了一定精神损害,泾阳县公安局应在其侵权范围内为 麻旦旦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麻旦旦提出的500万元精神损 害赔偿的请求不符合国家赔偿法规定,请求公安机关在媒体上公开赔礼 道歉也没有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安徽法院遴选试题及答案

安徽法院遴选试题及答案

安徽法院遴选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 劳动权C. 受教育权D. 财产权答案:ABCD2. 以下哪个选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A. 物证B. 书证C. 证人证言D. 鉴定意见答案:D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列哪项是犯罪构成的要件?A. 犯罪主体B. 犯罪客体C. 犯罪主观方面D. 犯罪客观方面答案:ABCD4. 以下哪项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A. 拘传B. 取保候审C. 监视居住D. 罚款答案:D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下列哪项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B.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C.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决不服的D.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指导不服的答案:AB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些属于民事权利?A. 物权B. 债权C. 知识产权D. 人格权答案:ABCD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列哪些行为可能构成犯罪?A. 故意杀人B. 盗窃C. 贪污D. 诈骗答案:ABCD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提起行政诉讼?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B.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不服的C.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指导不服的D.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决不服的答案:AD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些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A.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B.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C. 因婚姻家庭纠纷提起的诉讼D. 因劳动争议提起的诉讼答案:ABCD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哪些属于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A. 因犯罪行为提起的公诉B. 因犯罪行为提起的自诉C. 因犯罪行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D. 因犯罪行为提起的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从《行诉解释》第42条的理解谈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从《行诉解释》第42条的理解谈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从《行诉解释》第42条的理解谈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行政诉讼法》第42条规定了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该条规定,行政诉讼期间自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计算,逾期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出的司法救济程序。

在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过程中,如果其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这些受侵害的个体或组织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程序向法院申请司法救济,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期限是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行政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使申请人能够及时地行使其诉讼权利,同时也能够确保行政机关及诉讼对手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

在理解行政诉讼期限的规定时,有几个方面需要注意:首先,行政诉讼期限的起算时间是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而非申请人获知行政行为的时间。

这是因为行政行为在作出之日起,已经具有了完整的法律效力,申请人应当在最短时间内行使其诉讼权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如果起算时间是申请人获知行政行为的时间,那么不少申请人可能会在期限届满前才了解到行政行为的存在,导致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诉讼程序。

因此,行政诉讼期限的起算时间是行政行为作出之日是比较合理的。

其次,行政诉讼期限的计算方式是“六个月内”。

这意味着,从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申请人必须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期限届满后申请人仍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将被视为过期失效,法院不予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诉讼期限是法定期限,不受申请人的意愿影响,因此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诉讼期限的规定。

最后,逾期不予受理是一个强制规定,法院无权对其进行变通和解释。

这意味着,不论申请人的理由和情况如何,只要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均无权受理其诉讼请求。

这种强制规定的存在是为了维护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和稳定性,防止任意滥诉和滥用诉讼程序。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期限是保障行政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重要规定。

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诉讼期限的规定,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介绍

第十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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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由三个 部分组成: (一) 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 《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 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 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概括性受案标准: 1. 职权标准 指引起行政争议的行为,必须是基于行政职权的行使而引发的。 2. 行为标准 包括作为、不作为和事实行为。 3. 结果标准 要求当事人认为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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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约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因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宽窄不是立法者的一种偶然选 择,它是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及法治状况 的综合反映。从各国的情况来看,决定行政诉讼受 案范围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状况及自我约束状况
2、司法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 3、公民权利意识和自主意识发展的程度 4、行政法治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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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刑事司法行为
指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 施的行为。 其实施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 管理部门、海关的缉私部门等。 其情形主要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现 行拘留、勘验、检查、搜查、扣押、鉴定、通缉等。 理由:(1)根据我国现行司法体制,刑事侦查行为被 视为司法行为,在习惯上不作为一般行政行为对待。 (2)我国刑诉法已经授权检察机关对刑事侦查行为等 刑事司法行为进行监督。 (3)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因刑事侦查行为等 刑事司法行为违法而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可以根据《国 家赔偿法》的规定获得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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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秋东北大学《行政诉讼法》在线平时作业2【满分答案】

20秋东北大学《行政诉讼法》在线平时作业2【满分答案】

1.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

A.驳回原告诉讼请求B.判决确认无效C.判决撤销该行政行为D.判决有权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答案:B2.甲市政府批复同意本市乙区政府征用乙区某村丙小组非耕地63亩,并将其中48亩使用权出让给某公司用于建设商城。

该村丙小组袁某等村民认为,征地中有袁某等32户村民的责任田32亩,区政府虽以耕地标准进行补偿但以非耕地报批的做法违法,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袁某等32户村民可以以某村丙小组的名义起诉B.袁某等32户村民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C.应当以乙区人民政府为被告D.法院经审理如果发现征地批复违法,应当判决撤销答案:B3.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为被告。

A.复议机关B.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C.复议机关和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D.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答案:A4.关于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规则,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B.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C.原告在起诉被告行政不作为时,应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D.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的损失的事实答案:B5.以下不属于中止诉讼的情形是()。

A.原告死亡,需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B.作为原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后,无权利义务继承人的C.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D.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关机关作出解释或确认的答案:B6.行政诉讼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的,人民法院可以()。

A.要求原告撤诉B.不予审理C.按缺席判决D.通知其上一级机关应诉答案:C7.行政诉讼中,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

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受案范围
从法律规定的精神来看,上述行为也适用于 义务教育和其他阶段的教育,其中授予学业 证书和学位证书也适用于国家认可的私立学 校。
(二)公共设施的管理和服务
公共设施的管理者具有合理使用义务、普遍 服务义务和保障公平竞争义务。这一点显示 出公共设施与私人物品的区别。目前,哪些 公共设施管理和利用行为可以归入行政诉讼 仍不确定。但特定领域的司法个案和法律规 定已经初步显示了公共设施管理和服务的特 殊性质。
二、其它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
这是受案范围的概括性规定,把涉及行政人 身权、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兜底纳入受案 范围,弥补列举不足,扩充受案范围。
三、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受理
第11条第2款:“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 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这是一条准用性规范,指引其 它法律渊源为受案范围的依据。
《刑法》“收容教养”,即因不满16周岁不 予刑事处罚而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收容教养 的,不属于《刑事诉讼法》授权的刑事侦查 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安机关依照 《人民警察法》第9条,对有违法犯罪嫌疑 人员当场盘问、检查,以及带至公安机关留 置盘问,应当认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可 以提起行政诉讼
有公安机关在法律规定之外,将公民送往所 谓的“法制教育学校”接受强制教育,显然 与刑事侦查无关,当事人更是可以提起诉讼。
3. 学籍管理和纪律处分。有的法院认为, 勒令退学处分决定具有内部行政管理行为性 质,法院受理缺乏法律依据。有法院认为, 学校对学生的开除学籍处分,剥夺了学生受 教育权,系学校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行 为,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此受理了相关 的诉讼。重庆女大学生怀孕被开除案。
发放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等行为。这类 行为也涉及公立高等学校的公共职能和学生 的平等权益,一些法院也予以受理。

对于行政指导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对于行政指导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对于行政指导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1、现实困惑某乡人民政府为尽快让农民解放思想,发家致富,经多次到外地考察,认为种植花木比种植粮棉赚钱,便向全乡农民发出《倡议书》,号召农民种植花木,还以某村为试点,做强制性推广。

某村集体企业弃粮种花,不但没有赢利,反而亏损。

该企业可以就政府的此行为提起诉讼吗?政府的该行为是行政指导吗?2、律师说法行政指导只是政府在所辖范围内,进行一些行政方面的引导,不作具体的强行规定。

如果是具体、强制性的规定,则是行政行为,是行政指令。

在本案中,对政府的行政指导行为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但该乡政府在某村试点,作强制性推广,给农民和集体企业造成损失,就是行政行为了,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可以起诉。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包括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由此可见,乡政府强行让农民种植花木,侵犯了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农民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

3、温馨贴士对于行政指导行为,在实践中要特别注意其性质的转变。

看是不是以名义上的行政指导行为而实施了强制性的措施或者举动,如果有强制因素的话,就不是行政指导了。

4、扩展提示行政指导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适应现实社会与经济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原则和政策,在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管理目标为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指导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的社会管理行为;(2)行政指导属于“积极行政”的范畴,即行政指导一般由行政主体依职权作出,不必当事人去申请;(3)行政指导适用的范围极其广泛,方法多种多样;(4)行政指导是一种符合现代法治原则的具有行政活动性质的行为;(5)行政指导不具有法律强制力,是一种柔性的行为,被指导人对其可以参照执行,也可以不参照执行;(6)行政指导并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行政事实行为具有可诉性——以一则行政案件为例

行政事实行为具有可诉性——以一则行政案件为例

行政事实行为具有可诉性——以一则行政案件为例下岗职工赵某以贩卖蔬菜维持生计,经常到蔬菜批发市场进菜。

20XX年2月25日凌晨,赵某在向某村村民宗某批购青菜时,遇到县工商局的工作人员高某和黄某等市场管理人员正在向宗某收取5角钱的摊位费,宗某说自己今天只有30把青菜,要求少交1角钱。

高某不同意,坚持要收5角钱。

此时,站在一旁等待与宗某进行交易的赵某说了一句“交就交4角吧。

”就这么一句话惹怒了高某,于是高某和黄某等人即拉住赵某,先是拳打,其后高某又拿出电警棍对赵某的腰部、肩部击打,赵某被打倒后,高某又在赵某的太阳穴猛戳一下,赵某当即昏迷。

经县级医院诊断,赵某头部、左眼球以及左肩左腰多处挫伤,头痛头昏,视力减退。

4月18日被转市级医院治疗。

诊断为慢性闭合性颅脑挫伤。

经治疗用去医疗费2万多元,其中高某所在单位经某派出所要求给付了5500元,之后就不肯再付钱,赵某因无钱交医疗费而出院。

出院后赵某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判令确认其在执行职务行为中的违法行为和该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

县人民法院于20XX年6月21日作出行政裁定书,认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原告赵某之间不存在具体行政行为,赵某不是行政相对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而只能提起民事赔偿,裁定对赵某的起诉不与受理。

赵某对县人民法院的裁定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20日裁定认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并未对赵某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故赵某并非行政相对人,该案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原审人民法院裁定正确。

因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见《中国律师》20XX年第10期)笔者认为,原审法院和二审法院的裁定是不正确的。

该案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分析如下:在该案中,无论是原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还是二审法院驳回上诉,其理由都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高某等人实施的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而是个人行为。

因此,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与赵某之间不存在行政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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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处罚行为。

2、行政强制措施。

3、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

行政诉讼就是我们俗称的民告官,如果你对政府部门或机关作出的一些行政行为不服或者认为损害自己利益的话,可以向该政府部门或机关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那么究竟哪些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行政行为是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法定授权的社会组织行使国家行政权利而实施的对外产生法律
效果的行为。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不服行政主体的下列行政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行政处罚行为。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惩戒性制裁。

行政处罚法规定
的处罚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


2、行政强制措施。

具体指强制扣留、强制治疗、强制戒毒等人身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强制措施,及行政机关在紧急状态下,如防疫、交通、自然灾害等情况下,为社会安全采取的强制措施。

3、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企业经营自主权具体包括: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投资决策权,留用资金支配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兼并权,劳动用工权,内部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等。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

如申请工商、技术监督、交通、规划、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修理器具许可证、运输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抚恤金主要有两种:一是伤残抚恤金;二是遗属抚恤金。

这里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发给的,对规定由企事业单位发放的,不属行政诉讼范围。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设定义务的。

如各种摊派、多收费等。

8、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即凡属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起诉。

注意: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由政府部门或机构作出的行为都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小编通过列举的方式为大家介绍了八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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