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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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第一条为推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确保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区政府和市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岚山分局各执法单位及其执法人员。

第三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由法制科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室、特监科、食品科、标准计量科协助;日常评议考核工作由各执法单位负责。

第四条各执法单位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本机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把相关职权、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制定评议考核、执法责任追究、执法公示、法制学习和培训、文明执法等规定。

设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第五条评议考核办法:(一)采用分项考核负责制:根据各执法单位职责范围和工作特点明确各自考核目标。

做到责任清楚、目标明确、互相监督、共同提高。

(二)采用分级考核方法:分局只考核各执法单位,但涉及个人责任可依据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各执法单位应制定相应依法行政保障措施,保证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人。

(三)实行百分制考核方法:评议考核设考核分100分,并在百分制的基础上酌情实行加分制。

年终根据各执法单位得分情况进行评议,列出五等:优(95分以上);较好(90-95分);一般(85-90分);较差(80-85);劣(80分以下)。

(四)采用日积累、季评议、年总评的方法:即,日常由负责考核的各执法机构积累情况,季度终了后送交组织人事机构进行评议并作出结论。

年度终了后将根据各季评议情况做出总评。

(五)实行评议工作群众化方法:每年对内、对外采取一至两次问卷摸底方法,具体掌握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分局内部对有关执法单位、人员执法情况的评价,并将评议情况纳入执法考核之中。

第六条考核指标(各执法单位按本机构职责范围和工作特点明确有关考核指标)一)各执法机构考核分100分:1、行政执法(30分)。

行政执法不遵守法定程序或有关规定的,酌情扣分。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行政执法工作已经成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

为了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评议考核制度的建立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行为和工作表现,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公正、规范、高效地开展。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四、评议考核内容及标准1. 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包括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等方面。

2. 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包括依法办案能力、调查取证能力等方面。

3. 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态度:包括服务意识、沟通能力等方面。

4. 行政执法人员对于案件处理结果质量和效率:包括案件处理速度、处理结果等方面。

五、评议考核程序1. 考核周期:每年一次。

2. 考核方式:(1)自我评估:行政执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自我评估表,对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能力、服务态度和案件处理结果进行自我评价。

(2)领导评议:行政执法人员的直接上级领导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对下属进行评议,并填写评议表,对下属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能力、服务态度和案件处理结果进行评价。

(3)同事互评:行政执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同事进行互评,并填写互评表,对同事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能力、服务态度和案件处理结果进行评价。

3. 考核结果:(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

(2)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升晋级和奖励惩罚的重要依据。

六、监督管理1. 行政执法机关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的监督管理。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政执法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制度改进1. 行政执法机关应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予以公布实施。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执法机关所有。

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规定

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规定

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规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是综合运用法律规定和制度机制,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明确责任、规范行为、激励奖励优秀、约束制约不端、强化监督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

为此,在实践中特别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1.评议考核的目的和意义执法者的执法行为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公正和稳定,因此建立和完善评议考核制度,是对执法行为的一种制度性监督和约束,有利于提高执法者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执法者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有效。

2.评议考核的对象和主体(1)评议考核对象: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是评议考核的主要对象。

执法机关作为执法的主体,其整体执行、管理及法律适用等情况均应纳入评议考核的范围;而执法人员作为执法过程中的直接当事人,其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规范性等也应当接受评议考核。

(2)评议考核主体:评议考核主体应包括执法机关内部的督导机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社会各界代表等多方参与的复合主体,以确保评议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3.评议考核的内容和指标(1)合法性和公正性:评议考核重点关注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是否公正客观,具体指标可包括执法行为的依法性、程序合法性、证据充分性等。

(2)规范性和效果性:评议考核也需要关注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效果性,即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指标。

(3)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评议考核还应重点考察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包括对待当事人的态度、处理纠纷的能力、法律知识水平等。

4.评议考核的方法和流程评议考核应当以客观、量化的指标为基础,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如案例分析、实地考察、随机抽查等,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评议考核的流程应当明确、透明,确保参与主体之间的公平公正,包括督导、调研、评估、总结等程序。

5.评议考核的结果运用评议考核的结果应当及时告知相关的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并根据评议结论的好坏,及时采取相应的奖励或惩戒措施,以促进执法者的执法行为改进和提高。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总结评价
该案例表明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能够帮助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执法水平和效 果。
案例四:评议考核在行政执法中的具体运用
背景介绍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在各类行政执法工作中都有广泛的应用,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提供了重要保障。
案例细节
某市交通管理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交通执法工作进行了评议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交通违法处理、路政管理、公路养护等各 个方面。通过考核,该部门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
总结评价
该案例表明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能够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执法部门提 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案例二:环保部门执法评议考核实践
01
背景介绍
环境保护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在环保
部门执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02 03
案例细节
某省市环保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执法评议考核,重点针对大气、 水、土壤等环境方面的执法工作。通过考核,该部门发现了一些问题 和不足,并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
04
考核结果运用
奖励优秀执法单位和个人
优秀执法单位
对于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可以给予荣誉 称号、表彰奖励或者财政奖励等。
优秀执法个人
对于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可以给予表彰 奖励、职务晋升或者岗位等级提升等。
对不合格单位进行约谈和整改
不合格单位约谈
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应当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出存在的问 题并督促其整改。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制度概述 • 考核内容与方法 • 考核实施与监督 • 考核结果运用 • 案例分析与应用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是一种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旨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本文将对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进行深入探讨,探讨其意义、原则、方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的意义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对于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着重要意义。

首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可以促使行政执法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效率,规范执法行为,减少违规行为。

其次,通过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绩效评估,可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再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可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总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对于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

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的原则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激励等原则。

首先,评议考核制度应当公平,即评议考核的标准和程序应当公正合理,对于不同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一视同仁,不得偏袒或歧视。

其次,评议考核制度应当公正,即评议考核的结果应当客观公正,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

再次,评议考核制度应当透明,即评议考核的标准和程序应当公开透明,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清楚自己被评议考核的标准和要求。

最后,评议考核制度应当激励,即评议考核应当对于工作出色的行政执法人员给予奖励和荣誉,激励其更加努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的方法评议考核的方法主要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

定性评价主要是通过考察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通过综合考察的结果来评定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绩效。

定量评价主要是通过数据统计和分析,对行政执法人员在一定时期内的执法案件数量、执法成果、执法效率等指标进行分析,通过数据来反映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绩效。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虽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3.6、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3.6、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3.6、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第一篇:3.6、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某某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评议,提高执法水平,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局对辖市(区)局行政执法工作的评议、考核,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所属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包括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其他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强化行政层级评议考核。

第四条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评议考核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加强评议考核工作。

第五条执法考核应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期考1核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第六条执法评议应坚持内部评议与社会评议相结合,注重汲取群众意见。

内部评议主要是指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考核评议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所属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考核评议。

内部评议可通过执法检查、抽查、考核、述职等方式进行。

社会评议主要是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相对人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评议和监督。

社会评议可通过征求意见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暗访、网上评议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应坚持奖惩分明。

第八条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建立执法人员考核台帐,考核评议结果应作为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考核评议,主要考核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情况,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否依法办理了执法委托手续;(二)是否按规定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考核;(三)是否按规定对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人追究了责任;(四)是否发生超越职权、以权谋私行为;(五)是否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六)是否严格做到了依法行政;(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所认定的基本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执法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合理;(八)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

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

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

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学、规范、公正和高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或参与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的目的是:督促、规范和激励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提高行政执法的效果和质量。

第四条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

第二章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第五条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行政机关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能力评定、行政机关履行行政执法工作的实绩评定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诚信行为评定。

第六条行政机关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能力评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一)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情况的考核:检查行政机关是否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并能正确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行情况的考核:督查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规定的执法程序,是否存在违反程序的情况。

(三)行政执法技能应用情况的考核:评估行政机关在实际执法操作中的技术操作能力,并查看是否有提高技能的计划和培训措施。

(四)行政执法公正性评定:对行政机关的执法作风和执法过程是否公正进行评定,并重点评估是否存在职务违法行为。

(五)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评定:评估行政机关是否能够合理组织执法人员,统筹协调执法工作,并保证执法力量的合理利用。

第七条行政机关履行行政执法工作的实绩评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一)执法成果评定:根据执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实际完成情况评定行政机关的执法成果,并综合评估执法能力和效果。

(二)行政执法效率评定:评估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效率,包括案件办理周期、处罚效果等方面。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奖惩制度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奖惩制度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奖惩制度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是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高效化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就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奖惩制度进行深入探讨。

一、行政执法评议制度行政执法评议制度是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定期、全面、客观地评价与梳理,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升业务水平的一种制度安排。

评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评议对象、评议主体、评议标准、评议程序等。

1. 评议对象:评议对象是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

对于行政执法单位,评议主要考察其执法规范性、执法效果、执法服务等方面;对于执法人员,评议主要考察其执法态度、执法水平、执法纪律等方面。

2. 评议主体:评议主体可以是上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单位内部、社会公众等。

评议主体应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客观性,能够全面、公正地评价评议对象的执法工作。

3. 评议标准:评议标准应当明确具体、能够客观量化和比较,反映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效果性和服务性。

评议标准可以包括执法文件合法性、执法程序合规性、执法决定合理性、执法效果成效性等方面。

4. 评议程序:评议程序应当规范、透明、有序,包括确定评议对象、收集评议材料、组织评议会议、制定评议报告、实施评议反馈等环节。

评议程序应当充分发挥评议主体的作用,倾听各方意见,形成综合评价。

二、行政执法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考核制度是对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进行绩效评定和责任追究的一种制度安排,旨在激励和约束行政执法工作。

考核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考核主体、考核标准、考核程序等。

1. 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是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

对于行政执法单位,考核主要考察其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工作态度表现、内部管理情况等方面;对于执法人员,考核主要考察其工作业绩、工作态度、专业水平等方面。

2. 考核主体:考核主体可以是上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单位内部、社会公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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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第一条根据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年终科室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局各行政执法科室、事业单位依法行政情况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第三条考核内容及要求:
1、行政执法个体合法。

(一)执法人员经过上岗培训,申领《行政执法证》。

(二)具备执法资格并持证上岗。

(三)执法时凭证亮证执法。

2、行政行为内容合法、适当。

(一)本部门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明确。

(二)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程序和内容合法。

(三)对本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积极主动履行,无放弃、推诿和拒绝履行等情况。

(四)严格落实行政审批改革的各项规定。

(五)作出处罚、许可、收费、检查或采取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

(六)具体行政行为属职权范围。

(七)具体行政行为公平、公正、适当。

3、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

(一)公开本部门的办事制度和执法程序。

(二)具体行政行为具备了法定形式。

(三)具体行政行为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的。

(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依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

(五)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依法告知当事人给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六)拟作出的处罚属于听证范围的,告之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七)行政处罚文书完整,符合规范要求。

(八)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

4、依法行政各项监督制度落实、完善。

(一)带头学习依法行政的有关法律知识,定期参加专业法律和业务培训的。

(二)及时接受群众投诉,及时答复。

(三)有复议工作人员,依法办理复议案件。

(四)本部门作出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及时报告。

第四条评议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各执法科室和事业单位在每年12月底,将本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的书面总结,报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条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可结合公务员年终考核工作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评定晋升级别和奖励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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