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许可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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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机构办理助产技术服务行政许可延续须知

医疗保健机构办理助产技术服务行政许可延续须知

医疗保健机构办理助产技术服务行政许可(延续)须知一、受理范围: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助产技术服务行政许可项目的延续。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凡继续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需要延续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核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逾期不换证的,视为无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

二、需提交材料:1、填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助产技术服务)》(延续)及《母婴保健技术许可申请登记书(助产技术服务)》(一式两份);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3、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4、原《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规章、制度(制成目录递交);6、分娩区平面图7、区卫生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提供的材料中:1、填表要求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文字要简练、清楚,不得有空项,网上下载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

2、各种有效证件都要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其中原件备查;证件为个人所有的,其复印件由证件本人签名并签上“与原件一致”的字后存档。

证件为单位所有的,其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存档;3、凡要求提交的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按顺序整理好后提交。

4、凡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不能前来申请的,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延续)(助产技术服务)被申请机关:申请单位名称:地址:机构类别:所有制形式:法人:联系人:申请技术服务项目(注明级别)提交文件目录:(1)(2)(3)(4)申请单位:(章)年月日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延续)(助产技术服务)申请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章)医疗保健机构代码(登记号)□□□□□□□□□□□□□□□□□□机构性质:申请日期:年月日批准文号:字()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填表说明1、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律及申报指南与受理规定,未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将不予以受理。

母婴保健许可证申请表

母婴保健许可证申请表

表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被申请机关:申请单位:地址:机构类别:所有制形式:联系人: 电话:申请技术服务项目:(请划“√”表示)□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助产技术□婚前医学检查□其他提交文件目录:(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副本(2)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自查报告(4)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合格通知(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单位:(盖章)年月日表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申请单:(章)法定代表人:(章)登记号□□□□□□□□□□□□□□□□□□机构性质:申请日期:年月日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填表说明1、此表为医疗保健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时专用。

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年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3、附表2-2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附表2-2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5、附表2-2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6、附表2-2法定代表人医疗保健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医疗保健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7、附表2-3在科室设置情况表的□内用划“√”方式填报。

8、附表2-3医疗保健机构尺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级)的,只填报到一级服务科目;未开展的服务科目不必填报。

9、附表2-4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

10、附表2-4人员情况除检验、护理、医技科室外,只填写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医疗保健技术人员。

11、附表2-5设备医疗保健机构按照《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规定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

附表2-1 医疗保健机构简况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所有制形式 (1)全民(2)集体 (3)私人(4)中外合资合作 (5)其他( )隶属 (1)中央属(2)省、自治区、直辖市属(3)直辖市区、省辖市、地区(盟)属(4)省关系辖市区、(5)县(旗)属(6)街道办事处属(7)乡(镇)属(8)村属(9)其他( )主管单位名称:服务对象 (1)社会 (2)内部 (3)境外人员 (4)社会+境外人员机构地址:服务方式□社区母婴保健□门诊□住院□家庭病床□巡诊□其他床位数:备注附表2-2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科室设备情况表请在□中划“√”代码诊疗科目备注代码诊疗科目备注□01妇女保健科□06.内科□01.01青春期保健□01.02围产期保健□07.外科□01.03更年期保健□01.04妇女心理行为□08.眼科□01.05妇女营养□01.06女职工职业保健□09.耳鼻咽喉科□01.07其他□10.口腔科□02.儿童保健科□02.01集体儿童保健□皮肤科□02.02儿童生长发育□02.03儿童营养□精神科□02.04儿童心理行为□02.05儿童五官保健□传染科□02.06儿童康复□02.07其他□麻醉科(手术室)□03婚检专科□15.医学检验科□03.01男性婚检□15.01常规检验□03.02妇性婚检□15.02生化检验□15.03内分泌检验□04妇产科□15.04临床免疫□04.01妇科□15.06遗传检验:细胞检验□04.02产科分子检验□04.03计划生育□15.06其他□04.04内分泌□04.05生殖健康□16.病理科□04.06其他□17.医学影像科□05.儿科□17.01X线诊断专业□05.01新生儿急救□17.02超声诊断专业□05.02小儿传染病□17.03心电诊断专业□05.03小儿消化□17.04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05.04 小儿呼级□17.05神经肌肉电图专业□05.05 小儿心脏病□17.06其他□05.06 小儿肾病□05.07 小儿血液病□18.中医科□05.08 小儿神经病学□05.09 小儿内分泌□19. 其他□05.10 小儿遗传病□05.11 小儿免疫□05.12 小儿营养不良性疾病防治□05.13 其他附表2-3 人员情况附表2-4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仪器设备情况注:栏目不够请另附页附表2-5 提交文件、证件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温馨提示:最好仔细阅读后才下载使用,万分感谢!。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1. 简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是指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的一种管理和监督制度。

执业许可旨在确保母婴保健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母婴健康,并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2. 申请条件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应具备以下条件:2.1 机构条件•具备相关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设施和设备;•拥有合格的专业人员,包括医师、护士等;•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范。

2.2 人员条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

3. 执业许可程序3.1 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包括详细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

3.2 审核审批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需补充材料,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审核通过后,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并颁发执业许可证。

3.3 监督管理执业许可证颁发后,执业机构和人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定期接受监督检查。

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行政部门有权撤销执业许可证。

4. 执业许可的意义4.1 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执业许可制度,能够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业,提高从业人员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健康。

4.2 维护消费者权益执业许可制度对从业机构和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和监督,能够减少不合格服务和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4.3 促进行业发展通过执业许可制度,能够推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

5. 执业许可的影响5.1 对机构和人员的影响执业许可要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资质,会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产生限制和影响。

5.2 对消费者的影响执业许可能够提供给消费者一个安全的选择,避免选择不合格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5.3 对行业发展的影响执业许可能够推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整个行业的声誉和形象,促进行业的发展壮大。

6. 总结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是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业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5.08.07•【文号】卫妇发[1995]第7号•【施行日期】1995.08.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1995年8月7日卫妇发〔1995〕第7号)一、婚前医学检查(一)婚前医学检查单位房屋、设备和人员配备基本标准1、婚检门诊房屋要求:<1>分设男、女专用婚前医学检查室,并具备婚前卫生咨询服务的条件;<2>设婚前健康宣教室,室内有性生理、性卫生、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知识挂图、模型、音像等宣教设备。

2、婚检设备:<1>女婚检门诊:妇科检查台、检查床、妇科检查器械、听诊器、血压计、体重计等;<2>男婚检门诊:检查床、听诊器、血压计、体重计等;<3>具有开展血、尿常规、阴道分泌物涂片、乙肝两对半、肝功能、梅毒、淋菌涂片或培养等化验设备和X光机等辅助设备。

3、人员配备:有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男、女专职检查医师和高年资的主验医师。

(二)婚前医学检查人员基本标准1、工作负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应当做到严肃、认真、亲切、守密;2、婚检医师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泌尿外科临床经验,已取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者;3、主检医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并已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4、婚前医学检查医生必须经过由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母婴保健知识和婚前医学检查专业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书。

二、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一)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单位房屋、设备和人员配备基本标准1、终止妊娠手术室房屋要求:<1>手术室应设在门诊或病房一端;<2>手术室的面积与其任务相适应;<3>室内墙面装有1.5-2米高的瓷砖或用油漆粉刷;有水池;有水磨石或水泥地面,并有倾斜度和下水道。

<4>门窗严密,光线充足,装有纱窗、纱门,应有采暖、降温设备。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条件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条件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条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条件】知识专栏文章一、引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是指为母婴提供专业的保健服务的机构或个人,在开展相关业务前需要先进行申请和审批的一种资质。

本文将详细介绍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申请条件,内容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二、基本要求及材料准备1.资质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具备相关母婴保健技术知识的医生、护士或者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多年的专业人士。

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证书以及相关的学历证明。

2.经营场所:申请人应具备合法的经营场所,如诊所或医疗机构,场所应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确保提供安全、卫生的服务环境。

3.人员配置:申请人应拥有专业的母婴保健服务人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制度:申请人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5.业务范围:申请人的业务范围应明确,能够提供多方面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如孕前保健、产前产后护理、婴幼儿健康管理等。

三、申请流程1.准备材料:申请人需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如唯一识别信息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经营场所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等。

2.填写申请表:申请人需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如实陈述申请业务范围、经营场所、人员配置等基本信息。

3.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提交到相关的执业许可部门。

4.审核与审批:执业许可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条件。

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进入审批程序,并最终颁发执业许可证书。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在现代社会,随着人们对母婴保健需求的增加,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变得越来越重要。

通过对执业许可的申请,可以确保服务提供者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从而为母婴提供更安全、质量更高的保健服务。

而针对执业许可的申请条件,我认为其中的资质要求是最为关键的一项。

只有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才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母婴保健服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申请表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申请表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技术职称
现在从事哪项专项技术服务(后面打√)
母婴技术考核合格证编号
本院意见
卫生局意见
备注
婚检
助产
终止妊娠
结扎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年月日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登记号
□□□□□□□□□□□□□□□□□□□□□□□
机构性质
机构地址
许可项目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本机构年度总结报告(服务
期限内提供的服务数量、服
务范围、
服务质
量等)
违规
违纪
情况
审查
人员
意见
签字:年月日
卫生
行政
部门
意见
年月日(章)
当涂县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
服务人员考文化程度
技术职称
现从事哪项专项技术服务(在后面打“√”)
婚检
助产
终止妊娠
结扎
从事专项技术工作年限
既往培训情况
本次培训及
考核情况
考核组意见
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年月日
当涂县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核表
填表单位(盖章):年月日
姓名

依据卫生部发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

依据卫生部发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

为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准入及卫生监督管理,依据卫生部颁发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及《甘肃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制定了《甘肃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准入审核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母婴保健审批许可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特提出以下要求:一、进一步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母婴保健技术的权限医疗机构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科室设置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省政府《甘肃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规定审批程序进行。

(一)省卫生厅负责从事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以及涉外婚前医学检查的母婴保健技术的审批。

由省卫生厅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省级在兰医疗保健机构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的由省卫生厅审批;各市(州) 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同时申请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先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合格后,报省卫生厅,经评审合格后由省卫生厅颁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二)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划分本辖区范围内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技术评审范围。

原则上,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市级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的医疗保健机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县、乡两级从事助产技术、结扎和终止(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许可发放《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并对获证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各医疗保健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规范配置基本硬件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和管理水平。

二、及时提交有关母婴保健审批材料(一)申请助产技术、结扎、终止妊娠手术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按省卫生厅颁发的《甘肃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管理规范》(甘卫法监发[2004]242号)的要求提供审报材料。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随着人们对健康和品质生活的需求不断提升,母婴保健行业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以下简称“执业许可证”)的推行和实施,是对母婴保健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的保证,旨在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执业许可证的概述执业许可证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授权和审核发放的一种资格证书,用于规范和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业。

获得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或个人将具备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资格,执业许可证也将成为其竞争优势的一项重要资产。

获得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或个人必须要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资质要求和管理规定,并且需要通过严格的审核、考核和监管程序。

得到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或个人将具备以下特征:•服务质量高:执业许可证要求从业者具备专业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知识和技能,能够提供高质量且安全的服务;•服务范围广:执业许可证覆盖了母婴保健服务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后护理、母乳喂养等;•服务尺度大:执业许可证的持有者将依法依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保障体系,更好地服务群众。

申请和颁发执业许可证获得执业许可证需要遵守以下程序:•提交申请:申请者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明、服务宣传材料、技术服务方案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审核和考核: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考核,包括技术服务质量、行业经验、管理管理制度、职业道德等方面;•发放许可证:符合标准的机构或个人将会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执业许可证,取得执业许可证后可以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执业许可证的作用和意义执业许可证的推行和实施对母婴保健服务行业的发展和从业者的发展带来了积极的作用和意义:•提高服务质量:执业许可证要求从业者具备专业、规范、安全的服务水平,使得从业者在服务过程中减少不当操作、伤害风险等负面影响;•保障消费者权益:执业许可证要求从业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服务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保密隐私、公示价格信息等措施;•规范行业管理:执业许可证要求从业者逐步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和监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等11方面,规范行业运营,规避行业乱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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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
被申请机关:
申请单位:
地址:
机构类别:
所有制形式:
联系人: :
申请技术服务项目:(请划“√”表示)
□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手术
□结扎手术□助产技术□婚前医学检查□其他提交文件目录: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副本
(2)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自查报告
(4)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合格通知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表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申请单:(章)
法定代表人:(章)
登记号□□□□□□□□□□□□□□□□□□机构性质:
申请日期:年月日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此表为医疗保健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时专用。

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年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
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3、附表2-2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只能填一个。

4、附表2-2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只能填
一个。

5、附表2-2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附表2-2法定代表人医疗保健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填写其法定代表
人;医疗保健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

7、附表2-3在科室设置情况表的□用划“√”方式填报。

8、附表2-3医疗保健机构尺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
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级)的,只填报到一级服务科目;未开展的服务科目不必填报。

9、附表2-4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

10、附表2-4人员情况除检验、护理、医技科室外,只填写取得《母婴保健
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医疗保健技术人员。

11、附表2-5设备医疗保健机构按照《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规定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

附表2-1 医疗保健机构简况
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
所有制形式(1)全民(2)集体(3)私人(4)中外合资合作(5)其他( ) 隶属(1)中央属(2)省、自治区、直辖市属(3)直辖市区、省辖市、地区(盟)属(4)省关系辖市区、(5)县(旗)属(6)街道办事处属(7)乡(镇)属(8)村属(9)其他( ) 主管单位名称:
服务对象(1)社会(2)部(3)境外人员(4)社会+境外人员
机构地址:
服务方式□社区母婴保健□门诊□住院□家庭病床□巡诊□其他
床位数:
备注
附表2-2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科室设备情况表请在□中划“√”
代码诊疗科目备注代码诊疗科目备注□01妇女保健科□06.科
□01.01青春期保健
□01.02围产期保健□07.外科
□01.03更年期保健
□01.04妇女心理行为□08.眼科
□01.05妇女营养
□01.06女职工职业保健□09.耳鼻咽喉科
□01.07其他
□10.口腔科
□02.儿童保健科
□02.01集体儿童保健□皮肤科
□02.02儿童生长发育
□02.03儿童营养□精神科
□02.04儿童心理行为
□02.05儿童五官保健□传染科
□02.06儿童康复
□02.07其他□麻醉科(手术室)
□03婚检专科□15.医学检验科
□03.01男性婚检□15.01常规检验
□03.02妇性婚检□15.02生化检验
□15.03分泌检验
□04妇产科□15.04临床免疫
□04.01妇科□15.06遗传检验:细胞检验
□04.02产科分子检验
□04.03计划生育□15.06其他
□04.04分泌
□04.05生殖健康□16.病理科
□04.06其他
□17.医学影像科
□05.儿科□17.01X线诊断专业
□05.01新生儿急救□17.02超声诊断专业
□05.02小儿传染病□17.03心电诊断专业
□05.03小儿消化□17.04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05.04 小儿呼级□17.05神经肌肉电图专业
□05.05 小儿心脏病□17.06其他
□05.06 小儿肾病
□05.07 小儿血液病□18.中医科
□05.08 小儿神经病学
□05.09 小儿分泌□19. 其他
□05.10 小儿遗传病
□05.11 小儿免疫
□05.12 小儿营养不良性疾病防治
□05.13 其他
附表2-3 人员情况
附表2-4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仪器设备情况
注:栏目不够请另附页
附表2-5 提交文件、证件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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