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处罚标准
公司卫生处罚制度

公司卫生处罚制度范本
公司卫生处罚制度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维护公司卫生环境,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卫生处罚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卫生责任
1. 全体员工有义务保持个人工作区域的清洁,并对自己的工作环境进行定期整理和清理。
2. 部门负责人有责任监督和检查本部门的卫生状况,确保工作区域的整洁。
第四条卫生处罚
1. 对于违反公司卫生规定的行为,公司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a. 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
b. 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并要求整改;
c. 第三次违规:扣发绩效奖金;
d. 第四次违规:停止晋升资格;
e. 第五次违规:停薪留职;
f. 第六次违规:终止劳动合同。
2. 对于因个人不慎导致的工作区域污染,个人应负责清理,并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第五条处罚执行
1. 处罚决定由公司卫生管理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执行。
2. 被处罚人有权对处罚决定提出申诉,申诉应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交。
第六条公告通知
公司将定期发布卫生管理公告,对违规情况进行通报,以提醒员工保持卫生意识。
第七条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卫生管理部门所有,如有需要修改,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生效。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卫生管理部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领导: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卫生处罚全对照

违反检测评价结果管理案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第七十一条第(一)项
依据:《职防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的;
违反: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
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2
违反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案
第十八条第一款
第七十条第(二)项
依据:《职防法》第七十条第(二)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违反:第十八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2
未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案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第七十三条第(八)项
依据:《职防法》第七十三条第(八)项★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
生产车间卫生的操作方法处罚与奖惩制度

生产车间卫生的操作方法处罚与奖惩制度生产车间的卫生是保障员工健康和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下面是一份生产车间卫生的操作方法、处罚与奖惩制度:一、卫生操作方法:1.定期清洁:每天清洁工作台、机器设备、地面及空气等,确保无尘、无异味,保持生产环境的干净与整洁。
2.垃圾分类:要求员工对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确保垃圾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3.卫生消毒:对于易滋生细菌或病毒的区域,如厕所、洗手间、换衣间等,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4.公共设施维护:保持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转,及时检修或更换设备,确保员工的正常使用。
5.环境监测:定期进行车间环境监测,检测空气质量和卫生状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处罚与奖惩制度:1.处罚制度:针对不遵守卫生操作方法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口头警告、罚款、降低绩效评分、停工整改等。
具体处罚方式应根据卫生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适当的决定。
2.奖励制度:针对积极遵守卫生操作方法、维护生产车间卫生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奖励措施:表彰、发放奖金、加分等。
奖励制度应公正、公平,并及时公布获奖名单,激励员工的积极性。
三、培训与宣传:1.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卫生操作方法的培训,并定期对现有员工进行卫生操作方法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
2.宣传:通过内部公告、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定期向员工宣传卫生操作方法的重要性,强调卫生意识对员工健康和生产安全的关联性。
3.强调个人责任:鼓励员工认识到每个人在维护生产车间卫生方面的重要责任,要求每个员工遵守操作方法,主动参与卫生整治。
通过以上的操作方法、处罚与奖惩制度,可以有效地确保生产车间的卫生状况,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工作质量,减少事故的发生。
同时,对于不遵守卫生操作方法的员工,适当的处罚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加强员工的遵守性。
生产车间卫生的持续改进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厂区卫生罚款制度范本

厂区卫生罚款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维护厂区环境卫生,保障员工健康,提高生产质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罚款制度,对厂区卫生工作进行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公共区域、车间、办公楼等场所的卫生管理。
三、罚款标准1. 个人卫生方面:(1)进入车间不按照要求着装,未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的,每次罚款50元;(2)在车间内化妆、戴首饰、留长指甲的,每次罚款100元;(3)未按照标准洗手程序进行洗手的,每次罚款50元;(4)未按照规定佩戴口罩、发网的,每次罚款50元。
2. 生产环境卫生方面:(1)车间内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的,每次罚款100元;(2)工作台、机器设备未保持清洁的,每次罚款50元;(3)生产废弃物未及时清除的,每次罚款100元;(4)在车间内吸烟、喝水、吃东西的,每次罚款100元。
3. 违规操作方面:(1)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进入加工车间的,每次罚款200元;(2)未经批准在生产区域内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的,每次罚款100元;(3)违反规定,导致卫生事故发生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罚款。
四、处罚程序1. 发现卫生违规行为,由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制止并记录;2. 违规行为责任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并缴纳相应罚款;3. 罚款金额由卫生管理人员报请相关负责人批准;4. 罚款收入纳入公司卫生管理基金,用于奖励卫生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和改善卫生设施。
五、申诉途径1. 如有异议,责任人可在罚款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管理层提出书面申诉;2. 管理层应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给予答复;3. 如申诉成功,将对罚款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通过以上厂区卫生罚款制度范本,我们可以看出,公司对卫生管理高度重视,旨在营造一个干净、整洁、安全的工作环境。
卫生不达标被处罚标准

卫生不达标被处罚标准
卫生不达标被处罚的标准可以因地区和具体法规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处罚标准的例子,但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不适用于所有地区:
1. 警告:卫生不达标的场所可能会收到一份书面警告,要求立即改善卫生状况。
2. 罚款:经常是最常见的处罚方式之一。
罚款数额可能因违规的严重程度和重复违规次数而有所不同。
罚款数额可能由当地的卫生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确定。
3. 暂停营业或吊销执照:对于严重的卫生问题,相关机构可能会暂停营业许可证,要求场所立即停止运营,直到卫生问题得到解决。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违规情况持续存在,场所的经营执照可能会被吊销,导致永久关闭。
4. 公开曝光:一些地区会公开曝光违规场所的信息,包括媒体报道或公告板上的公告。
这种曝光可以对场所的声誉和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5. 法律诉讼:在一些严重的情况下,卫生部门或相关机构可能会采取法律行动,起诉违规场所的负责人。
这可能导致刑事指控、罚款或监禁。
请注意,具体的处罚标准可能因地区、国家和相关法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想了解您所在地区的具体处罚标准,请咨询当地的卫生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
生产车间卫生处罚细则

&产品质量处罚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产品质量,规范惩罚管理,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肉制品加工部门生产中质量的管理。
第二章个人卫生第三条个人卫生处罚标准(一)进车间不洗手消毒,处罚10元,第二次处罚30元,第三次做开除处理。
(二)进车间不穿工作服、工作靴、不带工作帽,处罚50元,不佩带口罩或口罩佩带不规范者处罚5元/次。
(三)贴创可贴上班,不戴一次性手套者,处罚5元/次,手上创伤化脓,无防护措施者,处罚10元/次。
(四)穿白色工作服、工作靴在外走动者处罚20元/次,因工作所需特批者除外;穿工作服、工作靴进入厕所的,处罚50元/次。
(五)工作时涂指甲油、留长指甲、戴手表、首饰、皮筋等;不注意工作靴卫生、有明显污迹的;工作时毛衣袖口露出,未作任何防护的,处罚5元/次。
(六)工作时头发外露,先进行整改,若再次发生的处罚5元/次,工作服上有头发的,处罚20元/次。
(七)在车间随地吐痰者,处以50元/次的处罚。
(八)生产过程中未按《卫生标准》要求对人手进行消毒者,对车间卫生员处罚20元/次,对车间主任罚款50元/次。
(九)进出车间不随手关门,处罚5元/次。
第三章器具与环境卫生第四条器具卫生处罚标准(一)工器具.机械设备因长时间不清洗致生霉、腐臭的处罚50元/次。
(二)用脏周转箱装产品或装成品的周转箱直接落地存放的,处以5元/次的罚款。
第五条环境卫生处罚标准(一)在车间内发现老鼠.苍蝇.飞虫等,处罚责任车间负责人50元/次。
(一)消毒水更换不及时的,处罚责任人20元/次。
第四章过程控制与工艺操作第六条过程控制处罚标准(一)经上道工序加工后,在半成品、成品中发现苍蝇、飞虫、玻璃、头发、塑料等恶性杂质,对上道工序责任人给予50元/次的罚款。
(二)加工过程中产品落地不经处理投入正常产品中,对责任人处罚20元/次。
(三)质量记录错误的:标识做错的,处以10元/次的罚款。
第七条工艺操作处理标准(一)操作中不按工艺要求操作者,对责任人处罚20元/次;严重违反工艺者,第一次处罚当事人100元/次,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陶瓷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陶瓷厂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环境卫生责任划分1. 陶瓷厂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环境卫生。
2. 保洁人员负责厂区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负责。
4. 生产车间负责人负责车间内部及设备清洁。
三、环境卫生要求1. 厂区公共区域:保持地面、道路整洁,无垃圾、杂物;绿化带、花坛内无杂草,植物生长良好;建筑物外立面无污渍、脱落。
2. 办公区域:保持办公桌、地面整洁,无垃圾、杂物;墙壁、门窗、空调出风口等保持清洁;文件、资料摆放整齐。
3. 生产车间:保持车间内部及设备整洁,无灰尘、油污;生产线、设备运行正常,无故障;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存放,无混放现象。
4. 卫生设施:洗手间、更衣室、休息室等卫生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垃圾箱、垃圾桶等设施完好,无破损。
四、环境卫生检查与考核1. 定期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每月对各部门环境卫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3. 对违反环境卫生规定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五、环境卫生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2. 加强对保洁人员、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负责人的培训,提高其环境卫生管理能力。
3. 鼓励员工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六、附则1. 本制度由陶瓷厂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陶瓷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为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
希望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共同维护陶瓷厂的环境卫生。
公司卫生管理制度处罚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卫生管理,提高员工环境卫生意识,确保公司办公环境的整洁、舒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适用范围1. 公司办公室、会议室、食堂、宿舍等公共区域;2. 员工个人工作区域;3. 公司内部车辆。
三、处罚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2. 严肃、认真、细致;3.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四、处罚内容1. 未按照规定清理个人工作区域的,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罚款50元;2. 未按照规定清理公共区域的,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罚款100元;3. 食堂、宿舍等公共区域卫生不达标,给予负责人警告并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者,给予罚款200元;4. 公司内部车辆卫生不达标,给予负责人警告并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者,给予罚款200元;5. 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违反公共卫生行为,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罚款50元;6. 在公共区域吸烟、饮酒等违反公共秩序行为,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罚款100元;7. 故意破坏公共设施、损坏环境卫生的,给予罚款2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8.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公共区域布局、设施等,给予警告并责令恢复原状,拒不恢复的,给予罚款500元;9. 员工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五、处罚程序1. 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由相关部门进行核实;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处罚内容进行处罚;3. 受处罚的员工有权提出申诉,申诉程序如下:(1)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诉;(2)人力资源部门在接到申诉后,进行调查核实;(3)调查核实后,根据情况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诉人;(4)申诉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诉。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司卫生环境,共创美好办公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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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问题描述
违反依据
处罚依据
关键性证据
1
用人单位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所
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全,所申报场所及
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检测报告不对应,引进
建设项目未进行变更申报,用人单位工作
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发生变化的未进行变更申报。
《职业病 治法》第十 条第二款
离防 卜六
《职业病防 治法》第七十 一条第(一) 项
申报回执、申报表、工 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 素检测和评价报告
2
作业场所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未分开,有
害作业未单独设置作业间。
《工作场所 职业卫生监 督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第
(一)项
《监督管理 规定》第四十 八条第(一) 项
■作业现场照片
3
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未分开,如作业场所 存在吃住用品等。
监部门报告,或有虚报、漏报、拒报、迟 报、伪造和篡改等仃为。
《职业病防 治法》第五十 条
《职业病防 治法》第七十 四条
查体报告书、安监部门 和卫生部门回执、现场 询问劳动者
《工作场所 职业卫生监 督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第
(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项
《 规' 八 项
监督管理 定》第四十 条第(一)
4
用人单位未设置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 应的设施,提供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不
《职业病防
《职业病防
防护设施日常运转记
序号
问题描述
违反依据
处罚依据
关键性证据
符合国家标准、卫生标准,对职业病危害 防护设备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 测,或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 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 备。
6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 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 备或者材料。
《职业病防 治法》第三十
《职业病防 治法》第七十 五条第(四) 项
条
7
将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 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没有职业病 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 危害作业。
《职业病防 治法》第三十 一条
劳动合冋、现场劳动者
9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职业健康管理人 员未接受职业健康培训,职业健康培训合 格证书已过期,职业健康培训学时不足。
《监督管理 规定》第九条
《监督管理 规定》第四十 八条第(二) 项
职业健康培训合格证 书
10
未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 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未按照国家标准要求 的检查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查体人数
关键性证据
11
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不 全,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 护档案,用人单位未如实、无偿提供职业 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职业病防 治法》第三十 六条第一款
《职业病防 治法》第七十 一条第(四) 项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借 阅登记、复印记录
12
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或疑似病例,未向安
治法》第二十 五条第三款
治法》第七十 五条第(六) 项
录、防护设施定期检查 记录和防护设施使用 维修记录、现场防护设 施照片
5
用人单位因隐瞒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而造成职业病危害 后果。
《职业病防 治法》第三十 二条
《职业病防 治法》第七十 五条第(一) 项
用人单位原材料采购 计划和生产设备改造 或更新计划、学品安全 技术说明书(MSDS、原材料、产品
《职业病防 治法》第七十 五条第(五) 项
用人单位承包和外包
协议书
序号
问题描述
违反依据
处罚依据
关键性证据
8
签订的劳动合冋中无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格式不符合要求,内容
不全面,内容填写错误,劳动者不清楚职 业病危害告知书内容。
《职业病防 治法》第三十 三条
《职业病防 治法》第七十 一条第(三) 项
不足,查体项目漏项,用人单位未对劳动 者进行告知。
《职业病防 治法》第三十 五条第一款
《职业病防 治法》第七十 一条第(四) 项
职业健康监护年度计 戈〔J、劳动者职业健康监 护档案、体检报告、医 疗卫生机构资质证明、 委托书、书面告知书或 劳动者领取查体报告 复印件签名表
序号
问题描述
违反依据
处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