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在合同法中,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解除或取消的合同。
根据不同的情形和法律规定,可撤销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误导或欺诈,当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方故意或误导地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对方误解合同内容或意图时,被误导方有权撤销合同。
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同,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因其法定代理人未同意或者未经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成立的合同,被法定代理人有权撤销。
损害公共利益的合同,当一方利用合同损害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害方有权要求撤销合同。
违法或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当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违反公序良俗,受害方有权撤销合同。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每种类型的可撤销合同都有其特定的法律依据和条件。
在起草可撤销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果您需要针对特定情况起草可撤销合同的范本,欢迎咨询我,我将根据您的需求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1. 定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已经生效的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
2.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的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一方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并且变更或者撤销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 变更和撤销的条件1.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一方应当是合同当事人;2.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一方应当是在合同订立后,合同生效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合同存在可变更或者撤销的事由;3.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一方应当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即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合同存在可变更或者撤销的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 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5. 合同撤销合同撤销是指已经生效的合同,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依法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宣告合同无效。
合同撤销后,合同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履行情况,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6. 争议解决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7. 合同的适用范围本文档所述的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法规、条件及程序等,适用于我国各类合同纠纷的解决。
8. 结语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为合同当事人提供了在一定条件下调整合同内容的途径,有利于维护合同公平、保护当事人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
其他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变更和撤销事宜请依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办理。
9. 合同变更和撤销的法定事由合同变更和撤销的法定事由包括: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6.一方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并且变更或者撤销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的具体内容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的具体内容在⼀般情况下,如果双⽅当事⼈主体适格,意思表⽰真实,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就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合同签订有瑕疵的,可能是可撤销的合同。
那么,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合同具备可撤销的原因,是⾏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
根据《民法典》以下规定: 第⼀百四⼗七条 【基于重⼤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为的效⼒】基于重⼤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为,⾏为⼈有权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百四⼗⼋条 【以欺诈⼿段实施的民事法律⾏为的效⼒】⼀⽅以欺诈⼿段,使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为,受欺诈⽅有权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百四⼗九条 【受第三⼈欺诈的民事法律⾏为的效⼒】第三⼈实施欺诈⾏为,使⼀⽅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为,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为的,受欺诈⽅有权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百五⼗条 【以胁迫⼿段实施的民事法律⾏为的效⼒】⼀⽅或者第三⼈以胁迫⼿段,使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为,受胁迫⽅有权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百五⼗⼀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为的效⼒】⼀⽅利⽤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为成⽴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有权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之危五种情形。
并且特别规定,⼀⽅以欺诈、胁迫⼿段订⽴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效的原因。
1、欺诈。
欺诈是指⼀⽅当事⼈故意实施⼀种欺骗他⼈的⾏为,并使他⼈陷⼊错误⽽订⽴的合同。
2、胁迫。
胁迫是指⼀⽅当事⼈直接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与已订⽴合同。
也就是⾏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胁,迫使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的⾏为。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口诀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口诀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口诀协议合同主体: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标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口诀相关内容,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以及乘人之危。
权利义务: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了解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口诀的具体含义和适用条件。
2. 甲方有义务遵守协议约定,按照口诀内容正确理解和运用可撤销合同的相关规定。
乙方的权利义务:1. 乙方有权向甲方详细解释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口诀的内涵和外延。
2. 乙方有义务确保提供的解释和说明准确、清晰。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能正确理解和运用可撤销合同的相关规定,导致自身权益受损,甲方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不得向乙方追究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能准确、清晰地向甲方解释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口诀,导致甲方理解有误或产生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如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
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
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当事人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
乘人之危,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
双方应充分理解和尊重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口诀的重要性,确保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能够正确运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孟献贵口诀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

孟献贵口诀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以下是为您生成的十个关于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的口诀:1. 一欺二迫三乘危,四显失公平五重大误解。
欺诈好比暗箭袭,让你受骗签了约。
胁迫就像强风吹,逼你无奈把手挥。
乘危恰似落难时,趁机压价把利追。
显失公平不合理,双方权益差得奇。
重大误解心不明,合同意思有偏离。
2. 一遭欺诈心迷茫,合同签订非本想。
二被胁迫难抵挡,违心之约泪汪汪。
三遇乘危无保障,利益受损苦难当。
四是公平未显彰,失衡交易心发慌。
五有误解在心房,理解错误合同伤。
小朋友们要记牢,避开这些错方向。
3. 一曰欺诈手段高,骗你签字把套牢。
二讲胁迫气势嚣,吓你就范没法逃。
三说乘危机会找,趁你弱势把利捞。
四论显失公平糟,利益倾斜乱糟糟。
五谈重大误解糟,意思偏差合同糟。
小朋友们细分辨,不受迷惑要记好。
4. 一遇欺诈别慌张,坏人使坏把你诓。
二临胁迫要坚强,勇敢反抗不投降。
三碰乘危莫心伤,冷静应对有良方。
四见显失公平场,公平秤上细思量。
五存重大误解账,仔细查明真相藏。
记住这些情形样,合同问题不迷茫。
5. 一有欺诈像恶狼,巧言令色把你诳。
二受胁迫像囚房,失去自由苦难扛。
三遭乘危像风浪,摇摇欲坠心发慌。
四逢显失公平榜,左右失衡没商量。
五存重大误解网,困在其中错方向。
小朋友们擦亮眼,合同陷阱能避让。
6. 一被欺诈头脑懵,坏人谎话把你哄。
二受胁迫心胆惊,不敢不从把约订。
三逢乘危路难行,无奈低头不公平。
四遇显失失衡秤,利益偏向理难明。
五存误解方向蒙,合同对错分不清。
记住口诀多警醒,保护自己要聪明。
7. 一遭欺诈如中枪,虚假信息把路挡。
二受胁迫像撞墙,强压之下没主张。
三遇乘危陷泥塘,艰难处境被人诓。
四逢显失公平窗,好坏不均愁断肠。
五存重大误解房,走进误区错难当。
小朋友们多留意,合同之事细思量。
8. 一遇欺诈心被蒙,好似雾里看花容。
二临胁迫胆颤惊,犹如泰山压顶重。
三遭乘危船漏风,随时可能往下冲。
四见显失公平秤,高低不等难平衡。
五存重大误解坑,一不小心就踏空。
可撤销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可撤销合同的认定及处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或解除的合同。
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重要体现,是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的一种协议。
但是在实际的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出现一方无法履行合同、合同内容存在瑕疵或者违法等情况,此时可撤销合同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可撤销合同的认定可撤销合同是在特定法律规定下形成的一种合同形式,其认定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瑕疵或违法情形。
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合同,或者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等情况,都可以认定为可撤销合同。
2. 当事人一方无法履行合同。
当事人一方因为不可抗力、自身原因或者其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3. 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有些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因为某种原因达成一致意见要求解除合同,此时也可以认定为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解除申请。
当事人一方认为合同存在瑕疵或违法情形,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合同解除的申请,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者裁决。
2. 当事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当事人双方在协商的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合同。
3. 依法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合同。
在处理可撤销合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在提出解除合同申请时,要充分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合同存在违法或瑕疵情形,解除合同的申请可能被驳回。
2. 在协商解除合要确保双方达成真实有效的协议,不得通过违法手段或者欺诈手段达成协议,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可撤销合同是一种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当事人在处理可撤销合应当依法合规进行,不得违法违约,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撤销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事务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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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可撤销合同: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
那么具体来说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撤销?可撤销合同虽不同于无效合同,但是却也需符合法定情形才会可撤销,那究竟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1)欺诈,是行为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2)胁迫是指以给对方或亲友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
(3)乘人之危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急迫需要,迫使对方订立对其极为不利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
”二、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1、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合同编号:甲方(出卖人):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乙方(购买人):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就下列交易达成合意,并签订本合同:一、基本条款1.1 甲方同意将[货物/服务]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
1.2 货物/服务的品牌、型号、数量、单价以及总价在附件中列明。
1.3 本合同为双方约定的协议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2.1 甲方权利及义务2.1.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提供服务。
2.1.2 如乙方要求发票,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将发票发送给乙方。
2.1.3 如乙方未按时付款或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甲方有权停止交货,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2 乙方权利及义务2.2.1 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取货物/接受服务。
2.2.2 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书面意见,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2.3 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货款。
2.2.4 如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货款,甲方有权利解除本合同。
2.3 履行期限2.3.1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提供服务。
2.3.2 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货款。
2.4 违约责任2.4.1 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提供服务,乙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4.2 如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货款,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3.1 甲乙双方承认,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决争议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4.1 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4.2 如一方违反了本合同的约定,另一方有权利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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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1、合同法第54条规定
以下情形,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b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c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符合以上合同撤销条件的,可委托律师收集证据证明对方欺诈、胁迫等,
3、然后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合同。
4、合同撤销的期限(撤销权)为1年。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特征
1.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即合意,它要求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然而由于某种原因的存在,可以导致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法律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合同确认为可撤销合同,赋予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当事人以撤销权,通过撤销权的行使使合同归于无效。
如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原因均可导致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2.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撤销合同,由撤销权人自由决定。
可撤销合同所针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法律为维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而赋子其撤销权。
此种权利当事人是否行使亦应尊重其意愿,当事人不提出撤销请求,法律不应强制干预。
3.可撤销合同在末被撤销前,应为有效撤销权人在未行使撤销权使合同被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并不因合同存在可撤销的因素就认为其无效,当事人应依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但当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撤销了合同时,该合同自始归于无效,产生与无效合同相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具备可撤销的原因,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
并且特别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
很显然,《合同法》关于合同可以撤销的原因,采取有别于《民法通则》的规定,借鉴了目前世界各国或地区的通行作法,采取了广义的立法。
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其内容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合同才可作为合同撤销的原因,而对于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方式签订的合同一概都归类于《民法通则》第58条所指的无效情形,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
1、欺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的规定,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
构成欺诈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其一,欺诈人有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使被欺诈人陷于错误判断,或加深、保持其错误,而虚构、变更,隐匿事实之行为,此种行为既可以是积极作为,如故意制造虚假或歪典的事实,也可是是消极的不作为,如故意隐匿事实真相,但在不作为的情况下,只有行为人按照法律或习惯,负有告知义务而故意不告知时,才构成欺诈;
其次,欺诈人必须有欺诈的故意,欺诈故意是指欺诈人有使被欺诈人因受其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因此为意思表示的目的;
再次,被欺诈人因欺诈人的欺诈而陷入错误的认识,即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与被欺诈人的错误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被欺诈人因欺诈人的欺诈而陷入错误的意思表示不仅包括被欺诈人原无错误,是因欺诈人的欺诈行为而陷入错误的情况,而且还包括被欺诈人原已有错误,因欺诈人的欺诈行为而使其难于发现错误或更加深其错误的情况,认定欺诈行为还必须注意欺诈的度,只有能引起意思表示的瑕疵、为一般社会观念所不能容许的欺诈,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欺诈,即欺诈行为必须达到有悖于诚实信用的程度,如,欺诈人欺诈的目的明显是为了被欺诈人的利益,即所谓善意欺诈就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欺诈。
2、重大误解。
根据《民法意见》第71条的规定,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且基于错误认识而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多因自己的过错,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合同的内容发生错误的认识,从而导致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
构成重大误解必须具备以下要件:其一,当事人发生认识上的错误,即发生误解;其次,误解一方必须对合同的主要内容等发生误解,对于因特定身份或基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而产生的合同,如果合同当事人发生误解,也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再次,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欺诈或不当影响所致;最后,误解一方因误解而订立合同并遭受较大损失。
3、显失公平。
根据《民法意见》第72条的规定,显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明显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合同。
[7]这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这一基本民法原则,而使另一方的利益严重受损的一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