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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制度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制度人员管理规定一、财务制度人员的从业要求1.1 财务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关证书或资格。

应当接受培训,不定期进行岗前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1.2 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企业的利益。

1.3 财务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自律性,严谨细致,做事认真负责,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1.4 财务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部门的员工有效沟通和合作,共同完成财务管理工作。

1.5 财务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分析能力,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和应对突发情况。

二、财务制度人员的岗位职责2.1 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负责制定公司的财务策略和计划,指导和管理公司的财务部门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决策。

2.2 会计专员/财务会计:负责公司的日常会计工作,包括凭证录入、账务结算、税收申报等工作,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3 财务分析员: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为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提供数据支持。

2.4 财务风险管理:负责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工作,监测公司的资金流动和资金风险,提出预警和控制措施。

2.5 内部审计: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检查公司的财务遵从性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提出改进建议。

2.6 其他财务工作人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其他财务岗位,制定相应的职责和权限。

三、财务制度人员的权利与义务3.1 财务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保障其正常工作和生活。

3.2 财务工作人员有权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和奖励制度,按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和其他福利。

3.3 财务工作人员有义务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安排,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他人。

3.4 财务工作人员有义务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保障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作。

3.5 财务工作人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财务人员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的要求配备财务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责任。

第二节会计机构与岗位设置第三条公司的会计机构为公司财务部,财务部经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

第四条根据会计工作和公司实际需要设置以下会计岗位:财务经理、总账会计、成本费用会计、税务会计、往来会计、出纳等。

第五条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

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第六条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做到定岗、定员不定死,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以使会计人员能够全面熟悉财会工作、扩大知识面、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加强会计工作内部监督。

轮换时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会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

第八条会计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每年有一定时间的后续教育。

第三节岗位职责第九条财务经理岗位职责。

主持公司财务预决算、财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对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年度预算、资金运作等进行总体控制。

(2)主持财务报表及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分析;保证财务信息对外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效地监督检查财务制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适当及时的调整。

(3)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4)监控和预测现金流量;确定和监控公司负债和资本的合理结构;统筹管理和运作公司资金并对其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5)对公司重大的投资、融资和并购等经营活动提供建议和决策支持,参与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控制。

(6)参与确定公司的股利政策,促进与投资者的沟通顺畅,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XX公司企业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XX公司企业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企业财务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下的财务管理体制,加强财会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和人员的集中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结合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企业按投资隶属关系分层次设置财务机构,下级对上级负责。

第三条公司对所属全资企业财务负责人实行“双聘制”,对控股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

第二章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第四条财务人员从事财务工作的基本准则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财务人员必须具备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爱岗敬业、文明服务的职业道德,树立严谨作风,熟悉法规和信息技术,严格履行监督职能,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的行为规范。

第三章财务人员聘任第六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财务总监或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还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担任主管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第七条财务人员的配备实行回避制度,即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本企业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本企业的出纳。

出纳岗位原则上使用事业编制职工,采用聘用合同制职工需提供担保。

第八条财务人员聘任程序(一)公司本部财务机构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聘任;全资企业财务总监或财务机构负责人由所在企业总经理提名,报公司审批后,由该企业聘任上岗。

(二)控股企业财务总监及财务机构负责人由公司提名,提交所在企业董事会讨论通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三)其他财务人员由各级财务审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考核后由所在企业聘任。

(四)财务人员因故需要免职的,按其聘任程序经批准后免职。

第九条财务人员内部流动(一)公司全资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公司所属企业(全资)内安排流动。

(二)财务人员调离财务岗位或调出企业,需经各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同意后报本企业总经理审批,并报公司备案。

财务工作人员红线管理制度

财务工作人员红线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意识,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维护公司财务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工作人员,包括财务部门全体员工及涉及财务工作的其他部门人员。

二、红线范围第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在以下行为上应严格遵守红线:1. 虚报、冒领、挪用、侵占公司资金;2. 滥用职权,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3. 伪造、篡改、销毁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资料;4. 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进行非法财务活动;5. 向外部泄露公司财务信息,损害公司利益;6. 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公司财务损失;7.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责任与处罚第四条财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红线的,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对违反第一条至第三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2. 对违反第四条至第六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刑事责任;3. 对违反第七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教育与培训第五条公司定期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财务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财务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五、监督与检查第七条公司设立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对财务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财务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履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红线的,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具体实施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本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公司财务秩序。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中,如遇到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问题,应向财务部门请示,确保财务工作合规、合法。

财务人员工作时间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工作时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务人员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财务工作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人员,包括财务主管、会计、出纳、审计等。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休息第三条财务人员实行标准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第四条工作时间具体安排如下:(一)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二)午休时间:12:00至13:00。

(三)加班时间: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和财务工作实际情况,经领导批准后,可安排加班。

第五条财务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等休假待遇。

第六条财务人员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具体休息日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财务人员在上班时间应严格遵守以下纪律:(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闲聊。

(三)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爱护公司财物。

(四)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八条财务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客观公正,公平处理财务事务。

(三)廉洁自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九条公司实行考勤打卡制度,财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

第十条财务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请假期间,应确保工作交接顺畅,不影响部门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公司领导批准后重新发布。

财务核算人员管理制度

财务核算人员管理制度

财务核算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务核算人员的行为,维护企业经济利益,提高财务核算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核算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制度和规章,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保守秘密,勤勉敬业,公正廉洁,维护企业利益。

第三条财务核算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为企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财务核算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从事财务核算工作的员工,并作为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五条财务核算人员的具体职责和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一)做好企业日常财务核算工作,按照企业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帐务处理和报表编制;(二)做好企业财务结算工作,确保各项款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三)保管好企业财务资料,定期备份和归档,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四)按照企业需求完成其他财务工作。

第六条财务核算人员应当按照企业财务制度和规定履行职责,不得违反规定进行操作,严禁弄虚作假,造成企业经济损失。

第七条财务核算人员在工作中应当正确行使权限,不能擅自调整账目,不得私自挪用企业资金,不得以任何方式谋取私利。

第八条财务核算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按照要求配合审计人员进行工作。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九条财务核算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企业财务制度和规定进行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财务核算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处理工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维护企业形象。

第十一条财务核算人员应当做好日常工作记录,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二条财务核算人员应当及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三条财务核算人员的绩效考核主要考核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日常工作质量和效率;(二)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三)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财务核算人员薪酬和晋升的依据。

财务人员人事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人员的管理,规范财务人事工作,确保财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财务人员,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财务总监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财务战略,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2. 监督指导各部门的财务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 负责财务团队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4. 协调公司与外部审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与关系。

第五条财务经理职责:1. 负责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2. 组织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财务状况;3. 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4. 负责财务核算、成本分析和税务筹划等工作。

第六条会计职责:1. 负责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2. 编制财务报表,参与财务分析;3. 参与成本核算、预算编制和税务筹划等工作;4. 负责发票开具、报销审核等工作。

第七条出纳职责:1. 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和保管;2. 负责财务票据的收发和保管;3. 协助会计进行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4. 负责财务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八条财务人员招聘:1. 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公司招聘规定进行;2. 招聘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3. 招聘过程中,注重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第九条财务人员培训:1. 公司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2. 鼓励财务人员参加专业职称考试,提高自身素质;3. 对新入职的财务人员,公司提供岗前培训和指导。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十条财务人员考核:1. 公司每年对财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2.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和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财务人员职级管理规定

财务人员职级管理规定

财务人员职级管理规定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职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有关法规,并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财务人员,是由集团公司聘任的财务部长、主管、会计、出纳和集团委派到投资企业的财务总监、财务部长等企业财务负责人,以及在投资企业工作的会计、出纳等岗位的财务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职级是财务人员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体现,不同层次的财务人员对应不同的级别,财务领导岗位和非领导岗位的财务人员均对应有相应的职级。

第二章职级设置及资格要求第四条会计及财务管理人员职级分为八级,分别为会计助理、会计、主管会计、财务主管、财务高级主管、财务高级经理、财务部门总监、、财务高级总监;出纳人员职级分为出纳、高级出纳两级。

第五条会计及财务管理人员各职级的资格要求(一)会计助理1、熟悉财会专业知识和核算技能;2、了解本岗位的基本情况;3、能在主办或主管会计等指导下完成一般岗位会计工作;4、中专以上学历。

(二)会计1、掌握一般的财会专业知识和核算技能;2、一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一般岗位会计工作;3、了解企业全盘账务;4、熟悉电脑操作和财务软件;5、大专以上学历。

(三)主管会计1、较系统地掌握财会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2、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财经方针、政策及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财务制度;3、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4、三年以上的财会工作经验,能独立处理中小企业的全盘账务;5、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6、大专以上学历。

(四)财务主管1、较系统地掌握经济、会计等专业知识;2、熟悉财务核算业务流程,具备预算编制、资金管理、风险管控等财务管理知识和能力;3、五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能担负大、中型企业全盘账务处理工作或中、小企业全面财会工作;4、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5、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CPA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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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人员管理规定1
浙江森禾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财务人员管理,保证财务工作的统一性,更好地做好财务工作,根据《浙江省会计工作管理办法》、《公司财务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系统内财务人员在业务上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

二、财务人员的聘用应坚持凭证上岗原则,上岗前必须按省规定取得会计证。

三、公司财务部经理由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部其余人员分工由财务部经理提名,总裁决定,公司聘任。

四、公司所属各控股公司、分支机构和根据需要配备财务人员的直属部门的财务部门负责人(主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聘任派驻,其余会计和出纳人员由各控股公司、直属部门和分支机构协同财务部择选,报公司财务部审查备案。

未经公司财务部同意,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五、财务人员的任用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或供销部门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的会计机构担任出纳工作。

六、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有关财务政策,贯彻有关规章制度。

无特殊情况在每月12日抽取半天时间
集中各财务部门负责人交流工作一次。

七、各级财务人员应遵循公平、公正、积极、细致的工作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本单位(部门)利益。

八、财务人员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部门)的会计信息,法律规定或单位负责人同意除外。

九、财务人员应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上级部门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完成所在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布置的财务工作,不得擅自越权处理事务,遵守员工守则,对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得无理抗拒。

违反规定者,由公司财务部提议作出处理,直至提请主管财政机关吊销会计证和追究法律责任。

十、各控股公司、直属部门及分支机构对派驻的财务人员工作不得刁难,不得隐瞒经济事项,如致使财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经整顿无效,由公司财务部接管财务工作。

十一、财务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因受到开除、辞退或调离财务工作岗位等错误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经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查证属实,作出处理的单位必须自查实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纠正。

十二、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从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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