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药品)河北省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审核表河北省物价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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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药品管理)政府定价药品价格表

(医疗药品管理)政府定价药品价格表
琼发改价格[2007]135号
2009.11.15
沈阳志鹰制药厂
27
脑得生胶囊
胶囊
280mg*72粒

34.7
陕价价发[2007]58号
2009.11.15
清华德人西安幸福制药有限公司
28
小青龙合剂
合剂
100ml

15.6
琼发改价格[2007]1326号
2009.11.15
清华德人西安幸福制药有限公司
8.2
发改价格[2007]751号
2009.11.15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
葡萄糖
注射剂
100ml(软袋)

7.5
发改价格[2007]751号
2009.11.15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葡萄糖
注射剂
500ml(软袋)

9.5
发改价格[2007]751号
2009.11.15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湘北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
80
头孢曲松钠
注射剂
3g

23.2
琼发改价格[2005]1761号
2009.11.15
湘北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
81
头孢曲松钠
注射剂
1.5g

13.6
琼发改价格[2005]1761号
2009.11.15
湘北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
82
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
注射剂
3.375g(冻干粉)

81.2

20.3
发改价格[2007]312号
2009.11.15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告(2018)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告(2018)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的公告(2018)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119
【发文字号】冀财税[2018]33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8.04.24
【实施日期】2018.04.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告
(冀财税〔2018〕33号)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成果,贯彻国家停征排污费、变更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收费项目名称等政策,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善营商环境,我们对截至2018年4月23日的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了《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省性及省直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北省在收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中注
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凡未列入收费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

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将及时调整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4.河北省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物价局
2018年4月24日
附件1
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26•【字号】冀医保函〔2024〕20号•【施行日期】2024.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冀医保函〔2024〕20 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省直各医疗机构:根据《关于河北省医保局“拟调整检验、抢救等1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重要事项报告的复函》(医保价采函〔2024〕4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医疗服务创新发展,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决定有升有降动态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检验、抢救15项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说明等要素(见附件)。

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务必于2024年4月9日24时前完成费用上传工作。

各市医疗保障局要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部门协调,及时维护信息系统目录,指导各医疗机构政策落实落地。

三、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4年4月10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反馈。

附件: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3月26日。

2024河北省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024河北省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附件2
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序号 1 2
3 4
编码
项目名称
120100015 辅助排痰
220600010 左/右心功能测定
320500019 冠脉血流储备分数测定 330100018 镇痛泵体内置入术
计价单位
指导价格 指导价格 (省) (市)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说明

30
27 不含吸痰。
指普通心脏超声检查或彩色多普勒超声检
仅用于冠脉狭窄。 医学影像限128排 及以上CT设备使用 。
次8Βιβλιοθήκη 0743 包括取出术。5
330900007 经腹腔镜盆腔淋巴结活检术

1606
1411
6
340100002 可见光治疗
7
340100031 电磁刺激治疗
每个照射区 10
次•日
30
9
包括红光照射、蓝光照射、蓝紫光照射、 太阳灯照射。
27 包括产后促进子宫复旧。
查。含左、右心功能测定。含心室舒张容
量(EDV)、射血分数(EF)、短轴缩短率

50
45 (FS)、每搏输出量(SV)、每分输出量(CO)
、心脏指数(CI)等;含三尖瓣环收缩期位
移(TAPSE)、组织多普勒S峰、右室面积
变化率(FAC)。

200
180 不含监护、DSA引导。
每增加1项指标加 10元
多波段光谱治疗30 元/次。
第1页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增补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冀价管[2009]99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增补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冀价管[2009]99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增补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增补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冀价管〔2009〕99号)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98号)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我省增补的青霉素等194种1022个规格的药品零售指导价予以公布,请依照执行,同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这次公布的药品价格是按照《药品差比规则(试行)》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89号)未列剂型和规格的增补,是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也是最高零售价格。

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从12月1日起暂按附表规定的药品零售价格执行,其中:现行实际零售价格低于表列药品零售价格的仍按现行实际零售价格执行,不得提高;现行实际零售价格高于表列药品零售价格的要按表列药品零售价格执行,不得突破。

此前我省公布的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价格,凡与本通知和发改价格〔2009〕2489号公布的价格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和发改价格〔2009〕2489号公布的价格为准。

我省公布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后,改按我省规定价格执行。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89号)和本通知附表未列的同种药品其他剂型或规格(剂型仅指国家基本药物规定的剂型)的原定最高零售价格从2009年12月1日起暂不做为基本药物价格执行,其做为基本药物销售的零售指导价格有关生产和经营企业要向我局申报并由我局根据药品差比价规则重新核定公布后方可执行。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增补抗肿瘤、免疫、血液系统类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增补抗肿瘤、免疫、血液系统类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增补抗肿瘤、免疫、血液系统类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2.11.05•【字号】冀价管[2012]82号•【施行日期】2012.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增补抗肿瘤、免疫、血液系统类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冀价管〔2012〕82号)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免疫、抗肿瘤和血液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938号)精神,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药品销售情况,现将部分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附表所列价格为部分药品补充剂型规格在我省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表中备注栏中标注生产企业名称的为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单独定价药品增补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仅限标明的生产企业执行。

附表所列预充式药品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2452号的有关规定,仅限生物制品执行。

二、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亚叶酸钙25mg、100mg属国家发改委单独定价药品,继续按发改价格〔2006〕890号(冀价管〔2006〕5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规定价格适用于省内所有药品经营单位,包括医疗机构和社会零售药店。

各医疗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这次公布的价格。

我省各级医疗机构销售表列药品,现行中标零售价格高于本通知规定价格的要降下来,低于本通知规定价格的不能提高。

四、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和药品市场购销价格监测工作,执行中有关问题请及时反馈。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附表:抗肿瘤、免疫、血液系统类等药品增补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表注:10ml以下同含量注射液执行同价格。

河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办法

河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办法

河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办法河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运行,根据河北省卫生厅等六部门《全面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卫药政〔2009〕1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在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监督委员会监督下,由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药械采购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管,食药监部门负责对中标入围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省直驻石家庄市医疗机构的采购工作由省卫生厅监管,华北石油管理局、中石油管道局和省直驻石以外医疗机构的采购工作,由省卫生厅委托驻地市卫生行政部门监管。

第三条全省县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全部参加药品集中采购。

鼓励其它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免疫规划用疫苗、免费治疗的抗结核药、抗麻风病药、抗艾滋病药、抗疟药、计划生育药品不实行集中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等可不实行集中采购以外,其他药品(包括基本药物)全部按规定参加全省统一的药品集中采购。

第四条编制全省统一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采用公开招标、网上竞价、集中议价、直接挂网(包括直接执行政府定价)的方式进行集中采购。

未列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药品,由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采购。

第五条公开招标、网上竞价、集中议价的药品目录,由卫生厅统一制定。

直接挂网(包括直接执行政府定价)的药品目录,按省卫生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网上竞价采购药品目录的通知》(冀卫规财字〔2006〕41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河北省物价局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

河北省物价局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

907 910 920 928 931 953 973 974 982 983 省管 省管 省管 省管 省管 省管 省管 省管 省管 省管 省管 省管 省管 省管
清音丸 咽立爽口含滴丸 跌打丸 红药片 沈阳红药片(胶囊) 骨友灵擦(搽)剂 斑秃丸 当归苦参丸(不含水丸、浓缩 丸) 湿毒清胶囊 乌蛇止痒丸 北豆根胶囊 参归养血片 当归丸(浓缩丸) 复方板蓝根颗粒 复方金银花颗粒 复方祖司麻止痛膏 伤湿止痛膏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健胃消食片 洁白丸 龙牡壮骨颗粒 千柏鼻炎片 新健胃片 银黄含片
省管 省管 省管 省管 省管 省管 省管 省管 省管 省管 省管 省管 省管 省管
左甲状腺素 左旋咪唑 复方三维亚油酸 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 人工牛黄甲硝唑 牡蛎碳酸钙 丙戊酰胺 比沙可啶 复方卡托普利 聚肌胞 甲硝唑芬布芬 丁酸氢化可的松 腺苷钴胺 格列美脲
片剂 片剂 软胶囊(复方三维亚油酸Ⅰ)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乳膏 片剂 分散片
复 方 氨 林 巴 比 妥 ( 安 痛 注射剂 定) 苯扎氯铵贴 贴剂 地氯雷他定 多酶片 复方醋酸环丙孕酮 吗啉胍 肾上腺色腙 维D 钙 维生素AD 维生素E 西地碘 小儿氨酚黄那敏 片剂 片剂(多层片) 片剂(炔雌醇环丙孕酮) 片剂 片剂 咀嚼片 滴剂、胶丸、软胶囊 软胶囊 含片 颗粒剂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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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价管字(2007)第5号附表一
河北省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审核表2007年1月30日金额单位:元
我局冀价管字(2006)第88号规定的布洛芬口服液、颗粒剂价格撤销冀价管字(2007)第5号附表二
河北省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审核表
2007年1月30日金额单位:元
冀价管字(2007)第五号附表三
河北省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审核表2007年1月30日金额单位:元
注:99种降价药品附表中没有标注“冻干粉”或“溶媒结晶”的注射剂,为普通粉针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发改办价格[2006]255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调整部分药品价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部分省市对发改价格[2006]890号和发改价格[2006]1542号中部分品种价格反映的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2000年版国家药典规定的青霉素V钾片250mg与2005年版国家药典规定的青霉素V钾片236mg的含量等效,均为40万单位,因此,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在市场上流通的250mg规格的青霉素V钾片,执行与该公司生产的236mg规格同样的价格。

二、鉴于重庆天圣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霉素肠溶胶囊执行的是国家规定的肠溶(微丸)标准,因此,其生产的红霉素肠溶胶囊按照发改价格[2006]1542号中规定的红霉素肠溶胶囊(微丸)价格执行。

其他厂家生产的同品种肠溶胶囊(微丸)也应按照上述文件规定价格执行。

三、鉴于“阿霉素”和“长春新碱”两个品种目前尚不存在普通粉针的实际情况,决定取消发改价格[2006]890号文中上述两个品种的普通粉针价格,同时对冻干粉针价格相应调整,具体见附表。

附表:部分抗微生物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主题词:药品价格通知
附表:
部分抗微生物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1、表中备注栏内有“*”的为代表品。

2、表中备注栏内标注企业名称所对应的价格为临时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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