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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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义】2017年厚大真题解析班刑法-讲义

【讲义】2017年厚大真题解析班刑法-讲义

14.下列哪一犯罪属抽象危险犯?
A.污染环境罪 B.投放危险物质罪 C.破坏电力设备罪 D.生产、销售假药罪
15.下列哪一行为不成立使用假币罪(不考虑数额)?
A.用假币缴纳罚款 B.用假币兑换外币 C.在朋友结婚时,将假币塞进红包送给朋友 D.与网友见面时,显示假币以证明经济实力
16.甲以伤害故意砍乙两刀,随即心生杀意又砍两刀,但四刀中只有一刀砍中乙并 致其死亡,且无法查明由前后四刀中的哪一刀造成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
13.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 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 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 醉酒程度 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 地下一层的停车位
21.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 (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 论处。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将下列哪一选项内容填充到以上相应位置是正确的?
A.(1)地位(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C.(1)职务(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 贿 D.(1)地位(2)国家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7.15周岁的甲非法侵入某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18周岁的乙对此知 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乙成立共犯 B.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从犯 C.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 接正犯 D.由于甲不负刑事责任,对乙应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片面共犯论处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

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答案】D【考点】因果关系【解析】因果关系是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直接、必然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这种关系本身是客观的、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有因果关系的,不一定有刑事责任,但有刑事责任的,肯定有因果关系。

关于A项。

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甲的砸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是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这种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

当然,甲对乙的死亡不一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1)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知道乙在楼下,明知自己的跳楼行为必然或者可能造成乙被砸死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则甲成立故意杀人罪;(2)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应当预见自己的跳楼行为可能会发生砸到乙的后果,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时,以致发生乙被砸死的结果,则甲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3)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对乙的出现完全无法预见,虽然最终造成乙被砸死的结果,但乙无任何刑事责任,只是意外事件。

但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形,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此外,低概率事件与因果关系是否存在,并无直接关系。

在特殊体质的人死亡这种低概率的案例中,因果关系同样是存在的。

因此,A项的表述错误,不当选。

关于B项。

在集资诈骗案件中,犯罪人的非法集资行为与被害人资金被骗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至于出资人(即被害人)的动机,则对因果关系的认定不产生任何影响(当然,出资人的动机可能会影响到对犯罪人的量刑。

知因果明善恶念人恩修己心的意思

知因果明善恶念人恩修己心的意思

知因果明善恶念人恩修己心的意思知因果明善恶念人恩修己心一、认识因果关系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经常会听到“因果关系”这样的词语。

它指的是一种因果循环的法则,即因必有果,果必有因。

我们所做的一切行为,都会产生相应的果报。

这一法则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贯穿着整个宇宙和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因果关系呈现出复杂而细密的网络。

每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由无数个因果因素交织而成。

从微观的角度来看,每一个我们所做的决定和行为,也会激发出连锁反应,影响着我们的命运和周围的人。

明白因果关系的存在与意义,可以让我们更清楚地认识自己的行为和选择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怎样的结果。

在各种挫折和困难面前,也可以让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到,自己所面对的困境并非偶然,而是某种导致的结果。

了解因果关系有助于我们正确看待自己的生活,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考验。

二、善恶念人的意义“念人恩,修己心”是一句富有智慧的谚语,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紧密的联系和内在的道德准则。

念人恩是指感恩之心,明白别人对自己的帮助和关爱,对自己的成长和幸福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而修己心则是在感恩的基础上,自我反省,修正自身的缺点,让自己更加完善,同时也以此回报他人的恩情。

善恶念人的意义在于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促使人们在行为上更加谨慎和善良。

当我们能够感恩他人的帮助和关怀时,就会更加懂得珍惜他人的付出,尊重他人的人格和尊严。

而当我们在行为上多加善良、宽容和友善时,就会带来更多的积极影响,促使周围的人也向我们学习,形成良好的人际互动和社会关系。

三、明善恶修己心的实践要将知因果、明善恶、念人恩和修己心的理念转化为切实的行动和生活方式,需要我们不断地实践和坚守。

要保持一颗感恩的心,感谢身边的亲人和朋友,感谢那些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

要时刻提醒自己,要将善良和宽容融入日常生活中,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和人格品质。

要不断地反思自己的言行举止,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和错误,同时也要尽可能地回报他人的恩情,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关于因果关系

关于因果关系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将被害人衣服点燃,被害人跳河灭火而溺亡。

甲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B.乙在被害人住宅放火,被害人为救婴儿冲入宅内被烧死。

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C.丙在高速路将被害人推下车,被害人被后面车辆轧死。

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D.丁毁坏被害人面容,被害人感觉无法见人而自杀。

丁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因果关系认定的条件说,当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着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时,前者就是后者的原因。

选项A说法正确。

若甲没有将被害人的衣服点燃,被害人就不会为灭火而跳入河中溺水身亡。

因此,甲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选项B说法正确。

倘若没有乙的放火行为,被害人就不会冒死冲入大火中,也就不会被烧死。

因此,乙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选项C说法正确。

丙在高速公路上将被害人推下车,才导致被害人被后面的车辆轧死。

因此,丙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选项D说法错误。

虽然丁的行为给被害人的身体造成了伤害,但被害人的死亡是其自己的行为所致,并不是因为丁的伤害直接造成的。

因此,不能认定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对行为对象的认识错误,有以下几种情况:(1)误把甲对象作为乙对象加以侵害,而二者体现相同的社会关系。

如行为人在行为时,误把甲认为是乙而对其实施杀害行为。

这种对体现相同社会关系的具体目标的错误认识,并没有使行为人罪过的内容发生改变,所以行为人仍应负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2)误把甲对象作为乙对象加以侵害,而二者体现的社会关系不同。

比如,行为人意图盗窃办公室的一般财物,却到值班室将枪支作为一般财物加以盗窃。

对于这种错误,只能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内容认定犯罪性质,即行为人以盗窃一般财物的故意实施盗窃行为,成立盗窃罪。

(3)误将犯罪对象作为非犯罪对象加以侵害。

比如,行为人误以人为兽而实施杀伤行为。

对于这种错误,由于行为人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不是故意犯罪,而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过失犯罪,或是意外事件。

2011年冲刺司法考试三要素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1年冲刺司法考试三要素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驾车经过十字路口右拐时,被行人乙扔出的烟头击中面部,导致车辆失控撞死丙。

只要肯定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甲就应当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B.甲****乙后,威胁不得报警,否则杀害乙。

乙报警后担心被甲杀害,便自杀身亡。

如无甲的威胁乙就不会自杀,故甲的威胁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C.甲夜晚驾车经过无照明路段时,不小心撞倒丙后继续前行,随后的乙未注意,驾车从丙身上轧过。

即使不能证明是甲直接轧死丙,也必须肯定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D.甲、乙等人因琐事与丙发生争执,进而在电梯口相互厮打,电梯门受外力挤压变形开启,致丙掉入电梯通道内摔死。

虽然介入了电梯门非正常开启这一因素,也应肯定甲、乙等人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2、关于补充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审查批捕阶段,只有不批准逮捕的,才能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B.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C.审判阶段检察院应自行侦查,不得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D.审判阶段法院不得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3、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

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4、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A.公道正派B.忠于职守C.恪守职业道德D.参加培训5、孙某系甲省乙市海关科长,与走私集团通谋,利用职权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情节特别严重。

关于本案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经甲省检察院决定,可由检察院立案侦查C.甲省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后可根据案件情况自行侦查D.甲省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后可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甲省丙市检察院侦查6、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7、关于李某脱逃后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B.在通缉李某一年不到案后,甲市检察院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C.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6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D.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抓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8、关于程序法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程序法定要求法律预先规定刑事诉讼程序B.程序法定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C.英美国家实行判例制度而不实行程序法定D.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我国实行程序法定9、15周岁的甲非法侵入某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18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52题)A.甲以杀人故意用铁棒将刘某打昏后,以为刘某已死亡,为隐藏尸体将刘某埋入雪沟,致其被冻死。

甲的前行为与刘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B.乙夜间驾车撞倒李某后逃逸,李某被随后驶过的多辆汽车辗轧,但不能查明是哪辆车造成李某死亡。

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C.丙将海洛因送给13周岁的王某吸食,造成王某吸毒过量身亡。

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D.丁以杀害故意开车撞向周某,周某为避免被撞跳入河中,不幸溺亡。

丁的行为与周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正确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A项:这种情形属于事前故意,不影响因果关系的成立。

故A项正确。

B项:根据条件说,没有乙的交通肇事行为就不会导致李某死亡结果的发生,所以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故B项正确。

C项:将毒品送给未成年人吸食容易导致严重的危害后果,行为人对此负有刑事上的责任,最终导致了未成年人死亡,行为人的行为和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故C项正确。

D项:这种情形属于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不影响因果关系的成立。

故D项正确。

2.关于自首中的“如实供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杀人行为,但拒绝说明凶器藏匿地点的,不成立自首B.乙犯有故意伤害罪、抢夺罪,自动投案后,仅如实供述抢夺行为,对伤害行为一直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的,仍然可以成立自首C.丙虽未自动投案,但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贪污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丙交代贪污罪行的,应当成立自首D.丁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二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正确答案:A,D解析:本题考了三个司法解释,一个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本题中简称《解释》),一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本题中简称《意见》)。

因果关系句子的句式

因果关系句子的句式

因果关系句子的句式
以下是 8 条关于因果关系句子的句式及例子:
1. 你知道吗,因为你努力了,所以才有机会成功啊!就像那次你为了考试拼命复习,最后不就取得了好成绩嘛!
2. 正是因为心中有爱,才会那么无私付出呀!就说小李对他女朋友,那可真是全心全意,这不就是因为爱嘛!
3. 哎呀,因为有了梦想,所以才会有前进的动力呀!你看那些成功的人,哪个不是怀揣着梦想一路打拼过来的!
4. 你想想看,因为你对别人好,别人才会对你好呀!上次小王帮同事解决了大难题,后来同事不也帮他很多嘛!
5. 可不就是因为一时的疏忽,才导致这么大的错误嘛!就像小张那次出门忘记锁门,差点丢了重要东西。

6. 为什么会失败呢,还不是因为没有坚持到底嘛!那次咱们一起参加比赛,半途而废的不都没好结果嘛!
7. 其实就是因为平时的积累,最后才会有质的飞跃呀!学霸不都是靠每天学习积累才那么厉害的嘛!
8. 你说,因为有了希望,是不是就有了盼头呀!比如那些在困境中依然乐观的人,不就是靠着希望支撑着嘛!
我的观点结论:因果关系真的很奇妙,很多事情都是环环相扣的呀!我们要善于发现和利用这种关系,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关于因果的成语及解释100个

关于因果的成语及解释100个

关于因果的成语及解释100个因果关系是指事物或事件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关系。

在汉语中,有许多成语用来描述因果关系。

下面是一些常见成语及其解释:1. 一蹴而就:形容事物或事情发展非常迅速,瞬间就取得了成果。

2. 因果报应:指人们所做的事会得到相应的回报,好事会有好报,恶事会有恶报。

3. 自作自受:指因为自己的行为或做法而受到相应的报应或后果。

4. 祸福相依:祸和福是互相依存的,有时候一种不好的事情可能会带来好的结果,反之亦然。

5. 得过且过:指对事情没有积极的处理态度,只是临时应付,不考虑长远影响。

6.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过去的经验教训对于今后的行动有着重要的启示和作用。

7. 画蛇添足:形容多余的事情或添加的东西反而破坏了原来的完整或好处。

8. 鱼与熊掌不能兼得:指两个或多个事物或利益无法同时得到。

9. 杯水车薪:形容处理问题或解决困难时,力度或方法不够,从而无法产生预期效果。

10. 三思而后行:指在做事之前要仔细思考,权衡利弊,避免后悔的发生。

11. 以牙还牙:指用同样的方式来回应或报复别人的行为。

12. 本末倒置:指将事物或问题的主次关系颠倒了,处理时没能依次处理。

13. 不翼而飞:形容某物或某人突然消失或离开的情况,丧失了踪迹。

14. 食不甘味:指因为某种原因而无法吃饭,或者对食物失去了兴趣。

15. 持之以恒:形容事物持续不断,不间断,坚持不懈。

16. 众口难调:指很难取悦所有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口味和要求。

17. 强词夺理:指在争辩中用强大的言辞来掩盖真相或掩饰自己的错误。

18. 心直口快:形容性格直接坦率,说话直爽,没有保留或隐瞒。

19. 爱屋及乌:指由于喜欢一个人或一件事情而连带喜欢或支持与之相关的一切。

20. 出类拔萃:指在相同的一群中,某个人或事物比其他所有的都更出色。

这只是一小部分因果关系的成语,还有许多其他的成语可以用来描述不同的因果关系。

通过理解和应用这些成语,我们可以更准确地描述和表达因果关系,丰富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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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果关系
(1
系问题。

(2
谈不上因果关系问题。

行为是结果发生的条件之一时便认为存在因果关系,并非唯一条件时才肯定条件关系。

(1
,因此,在认定某种行为是结果的原因时,不能轻易否定其他行为同样也是该结果发生的原因。

(2)一个行为可能造成数个结果
,所以,在认定某种行为造成了某一结果时,
也不要轻易否认该行为同时造成了其他结果。

因果关系是行为人对其行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最终是否负刑事责任以及负何种刑事责
任还需要一定的主观罪过。

的人死亡的案例中,尤其要注意这一点。

在法考中,
因果关系的试题主要围绕着“介入因素出现后,因果关系是否还存在”这一考点来进行考察的。

介入因素包括三类情形:自然事件、他人行为以及被害人自身行为。

此时,行为与最终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被中断,不存在因果关系。

如果介入因素作用力小,则先行行为与最终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然存在。

至于作用力大还是小,则应当以行为时社会一般人的常识和情理来判断。

生同样的结果。

此时,应当认为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络的情况下,竞合在一起导致了结果的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
各个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

一起造成了结果。

在这种情况下,各个独立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均具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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