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农村工作的基层民主建设

农村工作的基层民主建设一、背景介绍农村作为我国社会结构的基础,农村工作的发展与稳定对于国家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而基层民主建设则是实现优质农村工作的重要保障。
二、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党组织是农村工作的领导核心,加强党组织建设是实现基层民主建设的前提。
完善党组织选举制度,推行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激发党员的参政议政积极性。
三、建立健全农村居民自治组织农村居民自治组织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建立村民代表大会制度,让农村居民参与到村庄事务的决策中。
四、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农村社会组织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力量。
鼓励农民参与农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的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
五、完善公共参与机制公众参与是实现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途径。
建立有效的公共参与机制,引导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包括村民讨论会、听证会等形式,扩大民众参与范围和深度。
六、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优秀的农村基层干部是实现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保障。
加强农村干部培训,提升其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重视选拔具有亲民心、服务意识的干部担任村官。
七、创新农村居民利益表达渠道农村居民利益表达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
建立农村居民利益代表机制,通过居民代表对村庄事务进行代言,保障农民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八、强化农村权益保护农民权益保护是基层民主建设的核心任务。
建立健全农民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农民合法权益的维护力度,确保农村居民在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九、推动传统文化传承传统文化的传承对于基层民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培训和传播活动,推动农村居民对传统文化的关注和参与,弘扬优秀的家风、社风,培养民主意识。
十、加强对农村居民的法治教育法治教育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对农村居民的法治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促进农村法治水平的提升。
总结:农村工作的基层民主建设是实现农村发展的必由之路。
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完善公共参与机制等多方面的努力,可以使基层民主建设更加健全,为农村工作的发展提供可靠支撑。
农村基层民 主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哪些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哪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民权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当前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村民民主意识淡薄在一些农村地区,村民对民主的认识不足,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不高。
部分村民认为民主与自己的生活关系不大,对村里的事务漠不关心,缺乏主动参与的意识。
还有一些村民对民主的理解存在偏差,认为民主就是“少数服从多数”,而忽略了民主的平等、公正和法治原则。
这种淡薄的民主意识,严重制约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发展。
造成村民民主意识淡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农村地区的教育水平相对较低,村民的文化素质不高,对民主的内涵和意义缺乏深入的了解。
另一方面,农村的信息传播渠道相对狭窄,村民获取民主知识和信息的途径有限,导致他们对民主的认识不够全面和准确。
为了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需要加强民主教育和宣传。
可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举办民主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广播和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等,让村民了解民主的重要性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方法。
同时,要加强农村教育,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为他们参与民主管理奠定基础。
二、民主选举存在不规范现象民主选举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环节,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
例如,选举过程中存在拉票、贿选等违法行为,破坏了选举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一些地方的选举程序不够严格,存在操作不透明、计票不准确等问题,影响了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造成民主选举不规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法律法规不完善,对选举中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一些人敢于铤而走险。
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对选举过程的监督不到位,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行为。
三是一些基层干部对选举工作不够重视,组织不力,导致选举工作出现混乱。
为了规范民主选举,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选举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
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现状与对策

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现状与对策黄建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农民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可靠保障。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要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扩大村民自治范围,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这对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和完善基层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笔者根据近日对某县部分行政村调查的情况,就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现状及其对策作一初步探讨。
一、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现状和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建立村级规范化管理制度为主的民主制度以来,该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收到了显著成效,民主选举逐步规范,民主管理基本成为村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自觉行动。
但是,在该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侵权事件时有发生。
如有的村换届选举后,原班子不交帐,新班子履行不了职责。
有的乡镇干部随便以“停职”、“晾在一边”等形式,不是通过村民会议决定,而是用行政手段变相撤换村委会干部,这些做法明显地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村民民主选举和民主决策的权利;二是不按规定召开村民会议。
20%的村以难以召开村民会议为由,长期不开村民会议。
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决定的事项,未经村民会议授权就由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
更有个别村干脆由村干部和驻村公务员商量拍板。
这些村自觉不自觉地以间接民主代替了直接民主或者丢弃了民主,严重违背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立法宗旨,村民意见极大;三是村务公开欠真实。
25%的村村务管理混乱,既不让村民参与管理财务,也不向村民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公开的是无关紧要的内容,村民想知道的和村干部不想公开的部分仍然不公开,随意性大,没有达到村务公开的目的。
这些做法使村民对村委会和村干部失去了信心,挫伤了村民民主管理村级事务的热情;四是村委会和村内事务得不到有效监督。
28%的村委会及村委会干部长时间内既不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也不接受村民评议。
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既是关系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既是关系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也是建设有中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关键所在。
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关键所在。
而基层选举作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基石,而基层选举作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基石,而基层选举作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基石,更更是具有不容轻视的意义。
是具有不容轻视的意义。
村民自治构成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标志着我国基层政治制度由传统向现代的革命性变迁和整体性发展。
作为一种农村基层自治形式,村民自治理应依赖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的不断完善来实现其发展。
但事实上由于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因两委关系的恶化、选举的虚化以及自治权的虚无等而面临着巨大的现实生成困境乃至流于形式, 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与功能; 作为一种现实的政治民主化及现代化过程,村民自治的历史情境内在地要求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必须社会化、村民自治的历史情境内在地要求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必须社会化、民主化、民主化、制度化。
下面我就农村基层选举的村级选举这一个方面的有关内容作以论述。
一、当前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的背景一、当前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的背景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明确规定:法》(以下简称《组织法》)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农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重大创新。
主民主权利的重大创新。
因此,因此,因此,进一步完善“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搞好村民搞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委员会选举工作,努力提高选举质量,努力提高选举质量,努力提高选举质量,对于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对于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对于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加强村民委员加强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会的组织建设,保证村民委员会的自治性质,保证村民委员会的自治性质,保证村民委员会的自治性质,发挥村民委员会自治功能,发挥村民委员会自治功能,发挥村民委员会自治功能,都具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哪些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哪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民权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当前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农民的民主意识相对薄弱是一个突出问题。
受传统观念和文化水平的限制,部分农民对民主的理解较为肤浅,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不高。
他们可能认为民主只是选举投票,而对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环节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参与热情。
一些农民在面对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懂得运用民主渠道来维护,而是选择默默忍受或者采取非正规的方式解决。
其次,基层民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
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如村民自治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着形式主义的现象。
例如,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不规范,决策过程缺乏充分的讨论和协商,导致一些决策不能真正反映村民的意愿。
此外,村务公开制度也存在着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不真实的问题,使得村民无法有效地进行监督。
再者,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民主建设的质量。
部分基层干部缺乏民主观念和法治意识,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不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
有的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着私利驱动,滥用职权,甚至贪污腐败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基层民主的形象和公信力。
同时,一些干部缺乏带领村民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能力,无法赢得村民的信任和支持。
另外,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也制约了基层民主建设。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贫困的农村地区往往难以投入足够的资源来推进民主建设。
例如,缺乏必要的办公设施、宣传渠道和培训经费,使得民主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受到限制。
而且,经济发展缓慢导致村民更多地关注生计问题,而对民主参与的热情不高。
农村社会的分化和利益多元化也给基层民主建设带来了挑战。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诉求差异越来越大,协调各方利益的难度增加。
在民主决策过程中,如何平衡不同群体的利益,确保决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基层民主建设如何实现群众自我管理

基层民主建设如何实现群众自我管理基层民主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实现群众自我管理则是基层民主建设的核心目标之一。
群众自我管理意味着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积极参与基层事务,自主决策、自主执行、自主监督,从而更好地解决自身的问题,促进基层社会的和谐发展。
那么,如何实现群众自我管理呢?首先,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民主意识和自我管理意识是关键。
许多群众对于民主的理解可能还停留在表面,对于自身在基层民主中的权利和义务认识不足。
因此,我们要通过多种渠道,如社区宣传栏、村民会议、网络平台等,向群众宣传基层民主的重要性和自我管理的意义。
可以用通俗易懂的案例和故事,让群众明白民主不是遥不可及的概念,而是与他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比如,讲述某个社区通过居民自我管理,改善了环境卫生,解决了停车难题,让大家切实感受到自我管理带来的好处。
同时,也要开展相关的培训和讲座,提高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包括如何表达自己的意见、如何协商解决问题等。
其次,建立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和机制,为群众自我管理提供保障。
制度是实现民主的重要保障,只有建立完善的制度,才能让群众自我管理有章可循。
一是完善基层选举制度,确保选举的公正、公平、公开,让群众能够选出真正代表自己利益的基层干部。
二是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让群众参与决策过程。
比如,在农村进行土地流转、村庄规划等重大决策时,要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确保决策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
三是建立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让群众能够对基层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可以设立举报信箱、开通监督热线,鼓励群众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再者,搭建多样化的群众自我管理平台和组织,让群众有参与的途径。
例如,在城市社区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让居民参与小区的管理和服务;在农村可以成立村民理事会,协助处理村里的公共事务。
这些组织由群众自愿组成,能够更好地反映群众的诉求和意愿。
乡村振兴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乡村振兴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近些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实施,乡村经济得到了显著发展,水电路邮等基础设施也迅速建设完善。
然而,人们普遍认识到,光有经济建设还不够,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也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
本文将探讨乡村振兴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之间的关系,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乡村振兴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关系乡村振兴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相辅相成的。
乡村振兴需要民主政治建设为保障,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也需要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经济基础。
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乡村发展需要各村民的参与和监督,而民主政治则可以提供村民发表意见和监督政府的渠道。
只有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地位,才能促进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
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义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对于乡村振兴意义重大。
首先,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可以增强农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意识。
农民可以通过选举产生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参与村庄事务的决策,进而增强农民的主体地位。
其次,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可以提高村容村貌和农村环境的改善。
通过民主监督和媒体的参与,可以有效地推动农村环境的整治和改善,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最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可以推动农村产业发展。
村民代表的选举和议事形式可以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和政策倡导,从而促进乡村产业的兴盛。
三、乡村振兴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现状目前,乡村振兴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地方在选举过程中存在着不公平和不透明的问题。
有些村庄的选举结果是通过干部推举而产生的,民主意志不够充分体现。
其次,一些农村地区的居民对政策了解不够深入,参与度不高。
由于信息不畅通,很多居民对于乡村振兴战略和政策的具体内容了解甚少,影响了民主参与的积极性。
最后,一些地方在村庄建设中存在浪费和腐败的问题。
一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审批和使用过程不够透明,容易导致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乡村振兴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互动机制为了促进乡村振兴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良性互动,需要建立相应的机制。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如何加强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如何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乡村振兴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然而,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如民主意识淡薄、民主制度不完善、民主参与渠道不畅通等。
为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民主意识农民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主体,提高农民的民主意识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基础。
当前,一些农民对民主的认识还比较模糊,缺乏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因此,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农民的民主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
可以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民主的理念、价值和意义,让农民了解民主的内涵和形式。
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座谈会等形式,向农民普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知识和方法,提高他们的民主素养。
此外,还可以通过树立民主典型,宣传民主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先进事迹,激发农民参与民主建设的热情。
二、完善民主制度,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完善的民主制度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保障。
要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明确村民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村民自治的程序和方式。
在民主选举方面,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选举程序公正、公平、公开,防止选举中的不正当行为。
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保障农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民主决策方面,要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决策机制,让农民能够充分参与村庄事务的决策。
对于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在民主管理方面,要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村民的行为,加强对村庄事务的管理。
同时,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村务信息,接受农民的监督。
在民主监督方面,要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机构,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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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我国民主政治实践的关键所在。
目前,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面临着大量的制约因素,发展基层民主的唯一途径就是要找到克服这些制约因素的办法,这是一个渐进的历史发展过程。
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既是关系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关键所在。
但从现实基层民主建设实践来看,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及村民自治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大量制约民主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分析研究现实存在的制约因素、探讨农村基层民主发展途径是现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 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分析1.1 来自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的制约因素民主的发展水平是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主化的程度、方式,往往要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美国学者科恩曾说:“使公民体力情况恶化并迫使他们主要或完全关心自己或家庭生存问题的经济条件是不可能产生有生气的民主的”。
经过改革开放20年来的发展,我国城乡总体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不断得到改善。
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大多数地方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有的农民尚未脱贫,解决温饱仍是他们的头等大事。
迫于无奈,大多数人选择外出打工挣钱,成为流动的劳动力。
这些农民所关心的首先是生计问题,他们既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参与政治活动。
我国农村经济相对落后,且发展极不平衡的现状是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1.2 来自农村文化水平低的制约因素我们这里讲的知识文化是指受过学校教育或其他专门教育才具备的文化修养。
我国农村人口中文盲、半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者占相当大的比重。
列宁指出:“文盲是处在政治之外的”,弱智者是没有民主能力的,无知者的民主能力要大打折扣。
我国农村现阶段较低的知识文化水平是基层民主建设的一个极其不利的因素。
以村民自治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基层民主要求农民具有相应的科学知识文化水平。
在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利时,村民要独立思考、独力判断、独立发表意见;要参与讨论,提出建性的批评与建议;要审查账目、审核问题、阅读讨论材料。
文盲是无法做到这些的。
文化程度低的人往往目光短浅,思维狭隘,思考方法简单,遇事蛮干,不讲科学。
由于缺乏科学文化知识,农民的民主意识淡薄,不能理解民主的意义和作用,也无法正确履行自己的民主权利。
1.3 来自守旧的思想观念的制约因素这里讲的守旧思想观念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指基层党政机关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没有更新思想。
部分领导在基层民主实践中怎么省事就怎么搞,选举时,代填、代投选票、草草了事就属“正常”之事了;二是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思想守旧。
“权大于法”、“人治大于法治”的观念根深蒂固。
在当选之后,他们认为自己已经是“官”了,官本位思想日益突出。
民主意识不强,未形成民主作风;三是广大群众仍受传统思想制约。
封建的皇权主义、忠君思想还影响着人们。
面对“我的话就是法”、“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基层群众虽然强烈不满,但多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息事宁人的态度或者干脆忍气吞声。
1.4 来自政治体系运作的制约因素政治体系运作的弊端主要是其公开性、透明度不够。
列宁曾指出完全的公开性是广泛民主的必要条件之一,“没有公开性而谈民主是可笑的”。
现阶段我国农村大多数地方基层民主实践中政治体系运作的公开性是不够的。
就选举来说,按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人大代表在提名和选举过程中都应充分让选民知情,应公开投票,公开唱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有些地方甚至不公开唱票,只由所谓的主要负责人宣布一下确定的结果。
这就使选举列于形式,到关键时候采取“暗箱操作”。
正因为这种违犯选举法的“暗箱操作”才使背地里跑官要官、行贿受贿有了可乘之机。
再者,地方政府及其村委会的活动情况不够公开,导致群众对政府、村委会的不信任,抵触情绪严重,干群关系紧张。
因此,发扬基层民主,必须使政治体系运作的公开性、透明度增强。
1.5 来自基层民主制度自身的制约因素发展民主,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作用。
邓小平曾非常明确地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
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农村基层民主是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参与的社会政治活动,必须有明确的制度来规范。
虽然《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农村基层民主制订了法律法规,但有些民主程序和民主制度还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
民主监督不能落到实处,群众有冤无处申,有意见无处提。
由此可见,没有制度保障的民主是不可靠的。
1.6 来自农民政治素质普遍较低的制约因素政治素质是公民在社会中所获得的关于政治活动的知识、能力、意识、心理、觉悟等方面的综合品质。
其主要内容包括公民对政治现象及其规律的认识水平、参与政治活动的能力、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强弱等。
目前,我国农村公民的政治素质普遍较低,主要表现为:一是公民民主意识淡漠。
基层干部自以为是“地方官”,喜欢为民做主,不按民主程序办事,不重视群众意见。
一般群众则受传统“良民”思想影响,不主动维护、行使,或干脆放弃自己的民主权利。
部分群众对政治不感兴趣,认为那是领导的事,与平民百姓无关。
二是公民整体法律意识不强。
一些基层干部权力本位和人治思想严重,往往以权代法,使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
大多数群众不懂法、轻视法律,对法不感兴趣,认为法治就是人治,以致于违了法自己还不知道。
三是公民对政治抱有偏见。
有人认为官场复杂,为官则俗,以不问、不谈、不参与政治为高洁。
诸如此类成为基层民主发展的严重障碍。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内容提要】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亟待解决以下六个问题: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解决村委会服务功能弱化问题;理顺乡村关系,解决“过度自治化”和“附属行政化”问题;理顺村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解决基层党组织不适当地干预村民自治和村民自治组织动摇党的领导权威问题;深入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解决村民自治缺少经验和各地工作不平衡问题;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教育,解决农民文化水平低、民主素养差问题;加强农村法治建设,解决村民自治的社会法治环境差问题。
【关键词】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民主政治/问题/对策江泽民同志1998年7月在安徽考察工作时指出:“包产到户、乡镇企业和村民自治都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
”尤其村民自治更是农村政治体制的伟大创新。
村民自治作为国家法律确认的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制度安排,已成为现阶段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最基本的形式。
本文从以下六个方面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坚持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解决村委会服务功能弱化问题,增强村民自治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的一大特点就是村民与集体的联系十分紧密。
因此,集体经济与村民自治的运作有密切的相关性。
集体经济力量为村民自治的正常运作提供重要的物质支撑;同时集体经济愈发达,愈需要通过村民自治,扩大村民群众的政治参与,保证集体经济规范运作,利益得到合理分配,为群众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
从实践中看,在缺乏集体经济实力的地方,由于村民自治组织难以为村民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缺乏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村委会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只能完全依靠村民出资出力。
因此,村民自治运作效果不理想,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不高。
农村基层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的“失控村”,大多是集体经济的“空壳村”。
相反,在一些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村干部的报酬、村集体和乡政府要求农户提供的奖金和劳务,主要由集体组织承担,农民因集体经济和自治组织为自己带来的利益而减轻负担。
因此,村民自治组织享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可见,村集体经济成为制约村民自治运作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所以,搞好村民自治,必须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强村委会服务功能和村民自治的吸引力、凝聚力。
二、引导农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转变基层政府对农村的管理方式,解决村民自治中的“过度自治化”和“附属行政化”问题,促进“乡政村治”格局的长期稳定和规范化运行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中有两种相对独立的权力: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和村民自治权,它们构成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村社会“乡政村治”的总格局。
应当说,乡镇的行政管理权与村民自治权在最终归属和运作目的上是一致的,法律的规定也是清楚、明确的。
村民委员会离不开乡镇政府的支持与帮助;村民自治也有利于乡镇的行政管理。
但在实际工作中,二者又经常发生矛盾,主要表现为“过度自治化”和“附属行政化”两种倾向。
所谓“过度自治化”的倾向,是指村民自治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村自治组织擅自作出不属于村自治范围的决定,或随意增加村民的非法定义务,违法限制村民的自由权利;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乡镇政府布置的国家各项任务。
所谓“附属行政化”的倾向,是指村民自治在一定程度上名存实亡,乡镇政府仍把村委会当作自己直接的下属行政组织,沿用传统的领导方法进行指挥管理,或继续控制村委会的人事权,对经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干部随意调动、任免;或对属于村委会自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等村务活动横加干涉,随意发号施令。
从目前的情况看,“过度自治化”的倾向在全国尚不普遍,但已出现了一些苗头和若干典型事例;“附属行政化”的倾向在一些地方则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为了克服在村民自治问题上的这两种错误倾向,对乡村关系进行适当、有效的整合,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努力。
第一,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依法履行“乡政”职责。
政府主动推进是我国村民自治由自发兴起到规范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
因此,在乡村关系中,乡镇政府是主导方面。
解决“乡政”与“村治”的矛盾,从乡镇政府方面说,主要是提高认识和改进方法问题。
提高认识,就是充分认识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这是村委会的性质决定的。
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依法享有自治权利,因此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关系不应也不有定为领导关系。
改进方法,就是乡镇政府除采用必要的行政管理方式外,应更多地运用法律、经济和教育等管理手段,在尊重村民自主权和村委会相对独立性的基础上实现有效管理。
当前,乡(镇)政府在指导村委会工作时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1)指导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尊重群众的民主意愿,不要委派村干部,也不要事先划框子、定调子,要真正实行村民直接民主选举,保证把那些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威信高、群众信得过的人选到村委会领导岗位上来。
当然,也要引导群众反对宗族主义、家族观念,坚决打击“黑社会”势力的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