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管理制度[1] 2
果园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果园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果园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果农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果园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果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果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 果园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无事故、无死亡、无重大财产损失,确保果农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果园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管理2.1 建立健全果园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2 果园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果园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果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三、安全生产制度3.1 果园应当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3.2 果园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3 果园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果园安全生产。
3.4 果园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器材,保障果园安全生产。
3.5 果园应当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果园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作业管理4.1 果园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要求。
4.2 果园从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4.3 果园从业人员在进行农药喷洒、修剪、采摘等作业时,应当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注意个人安全。
4.4 果园应当合理配置劳动力,避免从业人员过度疲劳作业。
4.5 果园应当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确保其符合从业要求,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五、环境保护5.1 果园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果园环境保护工作。
5.2 果园应当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防止污染土壤和水源。
5.3 果园应当加强果园废弃物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果园运行管理制度

果园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果园的运行管理,保障果园的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果园运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果园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果园运营管理。
第四条果园经营者应加强对果园员工的管理和培训,建立健全果园管理制度。
第五条果园经营者应建立健全果园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果园的经营者应建立健全果园生产管理制度,提高果园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果园经营者应建立果园的行政管理制度,规范果园的行政管理活动。
第八条果园经营者应建立果园的卫生管理制度,保障果园的卫生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果园经营者应建立果园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果园经营者应建立果园的工作制度,保障果园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果园经营者应建立果园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果园员工的管理和培训。
第十二条果园经营者应建立果园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三条果园经营者应建立果园的生产管理制度,提高果园的经济效益。
第十四条果园经营者应建立果园的行政管理制度,规范果园的行政管理活动。
第十五条果园经营者应建立果园的卫生管理制度,保障果园的卫生安全。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十六条果园经营者应加强对果园员工的管理和培训,建立健全果园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果园经营者应根据果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果园的生产计划和生产经营计划,提高果园的经济效益。
第十八条果园经营者应加强果园的财务管理,做好果园的经济预算和财务分析工作。
第十九条果园经营者应建立果园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果园的安全生产。
第二十条果园经营者应建立果园的环保管理制度,保障果园的环境卫生。
第二十一条果园经营者应加强果园的产品质量管理,提高果园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第二十二条果园经营者应建立果园的信息化管理制度,提高果园的信息化水平。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果园经营者应建立果园的监督检查制度,做好对果园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果园经营者应加强对果园员工的监督,保障果园的正常运行。
果园管理制度书

果园管理制度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果园的管理,保证果园的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果园的管理和运营工作,包括果园内的种植、施肥、病虫害防治、采摘销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果园管理应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科学合理、安全生产的原则。
第四条对果园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应当在果园经营者和管理者的领导下,由专业人员负责具体操作,保证果园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果园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果园管理制度,落实相关责任,加强管理,保障果园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果园基本管理第六条果园应当有完善的地理环境,包括土壤、气候、水源等,确保果树的正常生长。
第七条果园应当有完善的设施和设备,包括灌溉设备、施肥设备、喷洒设备等,保证果树的生长和生产需要。
第八条果园应当具备专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负责果树的种植、病虫害防治、采摘和销售等工作。
第九条果园应当具备完善的防火、防盗、防灾设施和措施,做好果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果园生产管理第十条对果树的种植,应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和土壤的品种,保证果树的生长和产量。
第十一条对果树的施肥,应根据果树的生长周期和需求,合理施用各种营养元素,保证果树的生长和产量。
第十二条对果树的病虫害防治,应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防治,保障果树的正常生长和产量。
第十三条对果园的灌溉,应根据果树的生长需要,合理安排灌溉时间和水量,保障果树的水分需求。
第四章果园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对果园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档案和台账,包括种植情况、施肥情况、防治情况、产量情况等,方便统计和管理。
第十五条对果园的采摘销售,应当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果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对果园的病虫害防治,应有相应的预防性治理措施,并定期进行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确保果园的安全生产。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对果园管理的执行情况,应当进行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对果园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严重者甚至可以进行停产整顿。
果园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果园生产的果实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果品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果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果园所有果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果园生产基地管理第四条生产基地选择:1. 选择生态环境良好、无污染、土壤肥沃、水源充足的地域作为果园生产基地。
2. 严格遵循国家关于农业投入品使用的规定,确保果园生产基地环境安全。
第五条土壤管理:1. 定期检测土壤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善。
2. 采取科学施肥、合理灌溉、病虫害防治等措施,确保土壤健康。
第六条果树管理:1. 根据果树生长习性,合理修剪、疏花疏果,提高果实品质。
2. 严格执行农药使用规定,确保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果品生产过程管理第七条生产记录:1. 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制度,记录果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包括肥料、农药使用、病虫害防治等。
2. 生产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第八条肥料、农药使用:1.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肥料、农药,合理使用。
2. 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确保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
第九条病虫害防治:1. 采取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
2. 严格按照农药使用规定,确保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果品加工、包装、销售管理第十条加工、包装:1.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加工设备、包装材料,确保加工、包装过程卫生。
2. 加工、包装过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果品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销售管理:1. 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确保销售果品符合国家标准。
2. 建立销售记录,记录销售时间、数量、销售对象等信息。
3. 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果品。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定期开展果园质量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农业果园管理制度

农业果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果园管理行为,提高果园经营效益,保护果园生态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农业果园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果园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护果园资源、提高果园经济效益。
第二章果园生产管理第四条果园管理者应根据果园的种植品种和生长特点,制定种植计划和生产计划。
第五条果园内的作物品种选择应根据当地气候、土壤、水资源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选取,合理搭配果树品种,提高果园生产效益。
第六条果园管理者应定期对果园进行病虫害防治,确保果园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章果园资源管理第七条果园管理者应加强果园土壤的养护和管理,合理施用有机肥、无机肥和微量元素,保持果园土壤的肥力和水分。
第八条果园管理者应加强果园水资源的管理,确保果园的灌溉水源和用水合理有效利用。
第九条果园管理者应加强果园的园内道路和防火设施的管理,确保果园内的交通安全和果园的防火安全。
第四章果园生态环境管理第十条果园管理者应保护果园的生态环境,加强果园的植被覆盖,保持果园生态平衡。
第十一条果园管理者应加强果园的环境保护,对果园内的垃圾、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确保果园的环境卫生整洁。
第十二条果园管理者应加强对果园周边的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参与果园周边的环境保护。
第五章果园经营管理第十三条果园管理者应合法合规进行果园生产经营活动,依法纳税缴费。
第十四条果园管理者应合理制定果园的生产经营方案,确保果园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果园管理者应建立果园的档案资料,包括果园土地使用证、果园作物品种情况、果园生产经营情况等。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在果园内改变种植作物品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对果园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果园生态环境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未依法提供果园相关资料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果园管理部门。
果园综合管理制度

果园综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果园的管理,提高果园的产量和品质,保护果园的生态环境,对果园进行全面的综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种规模的果园,包括水果园、果树园、葡萄园等各类果树园地的管理。
第三条果园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管理、精细管理、生态化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综合利用现代农业技术,提高果园的生产效益。
第二章综合规划第四条果园应根据果树的生长习性、土壤质量、气候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果园的布局,科学布置各类果树。
第五条果园应编制果树的品种和数量规划,统筹协调果树的生长和发展,提高果园的整体产出。
第六条果园应编制科学的种植密度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果树的产量。
第七条果园应具有完善的灌溉和排水系统规划,确保果树的水分需求和排水畅通。
第八条果园应配备科学的施肥和施药方案,保证果树的养分供应和防治病虫害。
第九条果园应具备合理的管理设施规划,包括办公室、储藏室、休息室等,确保管理运作的顺畅。
第十条果园应配备完善的环境保护设施规划,包括垃圾处理、废弃物回收等,保护果园的生态环境。
第三章综合管理第十一条果园应实行科学管理,对果树进行全面的生产管理和技术指导。
第十二条果园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对果树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调查,监测果树的生长情况。
第十三条果园应配备专业的园艺工人,对果树进行精心的修剪和培育,保证果树的生长良好。
第十四条果园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果树的种植、生长、收获等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十五条果园应加强技术交流和培训,提高果园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十六条果园应定期进行产量统计和效益分析,掌握果园的生产运行情况。
第十七条果园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果园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和奖惩。
第十八条果园应注重团队合作,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合作,提高果园的整体竞争力。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九条果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盗、防雷等各项安全工作。
示范果园管理制度

示范果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果园管理,提高果园的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益,保护果园资源,不断提高果园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果园内所有管理和生产活动,对果园内的所有工作人员有约束力。
第三条果园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科学施肥、科学用药、科学管理、科学推广”的原则,注重环保、节约资源、提高果园生产效益。
第四条果园管理应遵循市场需求,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果园生产和管理。
第五条果园管理应遵循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提高果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果园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遵循生态保护的原则,保护果园生态环境。
第七条果园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八条果园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科学技术、科学管理”原则,逐步推进果园的现代化管理。
第九条果园应严格按照果园的管理计划组织生产活动,合理安排生产和管理。
第十条果园应注重科学施肥,科学用药,合理调配水质,保持果园的生产质量。
第十一条果园应加强科技推广,不断提高果园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果园应推行科学管理,建立果园档案,加强资料信息共享和管理,提高果园的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果园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生产,提高果园的生产效益和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果园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果园应关注环保和资源节约,不断提高果园的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效益。
第三章生产制度第十六条果园应按照果园的管理计划组织生产活动,合理安排果园的生产和管理。
第十七条果园应注重果园种植品种的合理选择,适应当地的气候和土壤条件,提高果园的生产效益。
第十八条果园应推行科学的耕作和施肥,提高果园的土质和土壤肥力。
第十九条果园应推行科学的用药和防治,提高果园的防治效果和果品质量。
第二十条果园应按照果园的生产安排和生产计划进行生产活动。
第二十一条果园应注重果品的质量和安全,保证果品的品质和安全。
果园管理制度

果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果园管理行为,保障果园正常运营,维护果园良好秩序,提高果园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果园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果园管理人员是指对果园的经营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单独经营个体户和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等。
第三条果园管理应遵循合法、科学、公平、诚信的原则,保证果园正常经营秩序、环境卫生和市场秩序。
第四条果园管理人员应当依法行使果园管理权利,履行果园管理义务,维护果园利益。
第二章环境管理第五条果园管理人员要保持果园环境的整洁,禁止在果园内乱扔垃圾,保持果园的整洁和卫生。
第六条果园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对果园内的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和整治,确保果园环境质量。
第七条果园管理人员应该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管控和治理,合理安排果园生产活动,减少对果园环境的污染。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果园管理人员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果园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果园生产经营的安全。
第九条果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果园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演练和培训,提高果园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生产管理第十一条果园管理人员要根据果园的发展规划,合理安排果园的生产计划和生产经营,提高果园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十二条果园应加强果树的管理和养护,定期对果树进行修剪、除草和施肥,确保果树的健康生长。
第十三条果园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果园农药和化肥的使用管理,做到科学施用,减少对果园环境的污染。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果园管理人员要建立严格的果品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果品的质量检验和把控,确保果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五条果园应加强对果品的包装和运输管理,做到规范、整齐,确保果品的安全运输和储存。
第十六条果园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果品的质量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和市场的监督,提高果品的市场竞争力。
第六章经营管理第十七条果园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果园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果园的合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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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1.工资管理制度
1.1.所有员工实行年薪制,按年度用工和工作难度每年确定一次年薪标准。
年薪包括基础年薪和效益年薪。
依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对员工年薪进行考核。
从每年的三月份起开始年薪的发放。
1.2.新增员工第一个月为使用期,使用期结束后转为长期固定工,实行年薪制管理。
使用期解聘按责任书约定发放工资。
中途辞退或自动辞职按责任书的约定,进行年薪的发放。
1.3.每个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对员工进行奖罚。
并对奖罚结果进行公布。
奖罚结果进入当月应发年薪。
1.4.原则上每月不迟于5日前将工资发放到员工手中,不能按时发放,须向员工讲清原因。
工资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代领。
1.5.公司核定的用工量每个员工基本上都能完成,因此果园管理过程中没有特殊情况的不允许雇工,属员工自行雇工的雇工费由员工承担。
1.6.生产过程中的用工费用全部由员工自己承担,和果园生产不密切的用工由公司单另增加工资完成。
2.生产管理制度
2.1.员工灌水期间出现渠道倒塌,造成水浪费的按浪费水的实际价值由员工承担,给相邻种植户造成损失的,同样由员工承担。
2.2.灌水必须按队长的安排顺序进行,员工不得私自调整灌水顺
序。
上报公司的水方结算表必须有职工的亲笔签名,没有签名的队长必须说明原因,否则财务人员不予作账。
队长代签的,每户罚队长20元/次。
队长不得给员工增加不合理的水方,否则一经发现,按多增水费的两倍处罚队长。
2.3.生产资料必须按公司的计划进行领用,未经公司同意不得领取生产资料,否则按盗窃处理。
生产资料的领取表必须有领取人的亲笔签名方可作帐。
2.4.生产资料由公司统一购入,价格高于景泰批发价格,由购入人承担价差部分,购进的生产资料数量和质量由购入人负责。
入库后出现数量缺少由保管员承担。
所有物资购入后先办理入库手续后,由队长调用。
2.5.保管员的库房钥匙由保管保管和使用不得交给他人,否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库房出现短缺由保管员照价全额赔偿。
当天未用完的生产资料,必须当天入库,员工不自觉交回处以员工20元/次的罚款;保管不在岗位无法入库的罚保管员30 /次。
2.6.严禁用公司财物馈赠他人,否则按偷盗处罚。
2.7.员工拒不听从队长的安排又无充足的理由,队长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批评、罚款直至解除用工关系。
不能按公司要求按期按技术标准完成管理任务的,队长可依据责任书对员工进行处罚。
2.8.作息时间由公司根据季节变化和工作内容及时进行调整,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无故不按时上下班者处以5元/次的罚款。
2.9.公司在生产季节至少每10天召集一次生产会议,由队长安排近期工作和进行技术培训,没有特殊情况的员工必须参加。
有事必须向队长请假,否则每次罚员工10元。
2.10.员工必须安照公司的技术标准进行果园管理,拒不执行公司技术标准又无正当理由的队长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处员工10——50元/次的罚款,直至解聘用工关系。
2.11.生产季节实行日考勤制度和工作业绩相结合的工作成绩考评制度。
队长必须每天对员工的出勤率亲自进行考勤。
有缺勤或请假,但工作业绩良好或优秀的员工,公司不再进行处罚;工作业绩不佳者,公司必须依据工作业绩进行处罚。
2.12.生产季节队长或其它管理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罚10元/次。
无故缺勤罚30元/次。
有操作难度的生产内容,队长必须进行示范,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因跟踪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失的,处罚员工的同时,必须按处罚员工的50%处罚队长。
2.1
3.田间机械作业,出现伤害果树的情况,员工有理由按责任书的有关规定,要求机械操作人员,赔偿机械作业给其所管理的果树造成的损失。
否则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处罚。
2.14.承包公司机械的员工必须爱护机械,做到勤保养、勤维修,承包期满除正常的磨损外要保持原有性能。
所有机械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作业。
3.果园用工制度
3.1.员工全部实行实名制,所有新增员工必须向公司,提交有效
身份证件,否则公司不予接收。
3.2.员工未经公司同意不得随意调整所管理的果园,果园管理的调整由公司统一负责。
员工不得干预。
3.3.员工实行提前报名制度,在前一年工作结束后,继续留用的员工,必须向公司交报名费,否则公司不再为其预留工作岗位,报名费在本人不再和公司续签责任书时,返还本人;员工在公司为其安排工作岗位后,不来上班应在第二年的元月十五日以前通知公司,否则公司不再为其退还报名费。
3.4.管理面积由公司根据员工本人工作能力进行确定,员工本人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3.5.公司每年至少解聘一至二名工作业绩最差的员工。
3.6.严禁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以老乡名义拉帮结派,或散布、传播谣言,搞不团结活动,否则公司一经发现将予以解聘。
3.7.员工的行为影响到其它人员的人身安全,或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3.8.严禁员工或管理人员聚众赌博、酗酒,否则处以员工10元/次人、管理人员50元/次人的罚款。
3.9.公司原则上只聘用男员工不聘用女员工。
但家属完全可以以家庭成员的身份对果园进行管理。
4.其它制度
4.1.带有家属和子女的员工,必须教育和管理好他们,因管理不善,他们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员工本人承担。
4.2.住户必须自觉的维护住宅区的环境卫生,将垃圾倾倒在公司指定的地点,否则公司将进行批评或予以经济制裁。
4.3.本制度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和生产、生活不相适应的地方,员工可以提出修改意见,公司将制定新的制度,并按新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