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2017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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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义务教育招入学政策

福建省义务教育招入学政策

福建省义务教育招入学政策福建省2017年义务教育招入学政策导读:2017年福建省义务教育招入学政策已经公布,各地要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大附小、福州一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我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实施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义务教育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简称《条例》),送其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各地对此要给予高度关注。

适龄儿童少年未依法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学校要立即启动登记和书面报告机制,并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规定要求,会同村居组织做好动员入学和失学劝返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督促改正。

二、加强城乡招生政策统筹1.科学导向生源流动。

各地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合理安排“全面改薄”项目,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水平,积极创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

要持续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合理流动,均衡城乡教师资源,着力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教育质量差距,稳定乡村学校生源,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问题。

要按不低于50%的比例,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校,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推动生源自愿合理流动。

2.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各地要按照《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75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闽政〔2015〕6号)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明确入学申请相关信息审核程序、审核结果公示方式和复议办法,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要求。

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一文库()/总结报告/整改措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xx 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x教基〔20XX〕x号)、《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20XX〕x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一)坚持依法招生。

坚持以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为依据;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坚持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均等教育服务体系,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入学”。

根据生源、学校分布、办学规模等情况,确定各校招生学区范围与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学位。

(三)坚持规范入学工作程序。

通过xx教育网和社区、学校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如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日程安排、招生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招生对象(一)一年级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在学校学位有剩余的前提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可以接收部分有入学要求的20XX 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二)七年级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XX年毕业的小学生。

四、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需在7月20日—7月30日内登录“xx网上办事大厅—xx厅—xx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入口”,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

若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

2023年泉州市小学入学条件年满6岁及入学所需材料

2023年泉州市小学入学条件年满6岁及入学所需材料

2023年泉州市小学入学条件年满6岁及入学所需
材料
入学政策年龄
1、申请
2、审查
3、安排就读原则
4、入学手续的办理
5、建档
【泉州市小学入学条件年满6岁及入学所需材料】
入学条件
凡年满六周岁即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泉州幼升小入学注意事项
入学材料
1、年满六周岁;
2、具有本市区户籍;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4、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符合相应规定也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入学流程
市区户籍:
1.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证明);
2.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及住房产权证明);
3.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因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拆迁证明等)。

外来人员:
泉州市外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入学报名材料。

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x教基〔2017〕x号)及《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2017〕x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

结合区域内适龄儿童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合理划分学区,保证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享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由学校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

未经审批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做到招生信息“六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法和公开录取结果。

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监督制度。

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县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和咨询电话,学校设立咨询服务台,明确专人负责,公布联系电话。

(三)坚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班额的原则。

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

今年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46人以内,初中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四)坚持“三个一致”的原则。

对于学区内生源较多,摸底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严格执行“三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二、招生对象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如果招生学校有空余学位,可以逐步放宽年龄直至学位已满,但出生日期必须控制在2011年12月31日前。

小学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精品范文】

小学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精品范文】

小学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小学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基一厅〔2016〕1号)、《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xx 教基〔2007〕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xx教基〔2016〕4号)及市教体局《关于安庆市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宜教发【2016】《迎江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8号)结合我校实际,制订xx小学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继续实行公办学校“零择校”政策,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一)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招生原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严格按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招生。

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包括面试)选拔学生,不招收特长生。

继续实行“零择校”政策。

自2014年起,凡已用于学区(即一所学校覆盖的招生区域)生源资格认定的住房在小学阶段6年、初中阶段3年内,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

对申请学区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权证的发证时间须在当年的6月30日前。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实行“阳光招生”,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和服务。

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三)坚持“两个一致”原则。

小学2017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小学2017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小学2017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依照获教体[2017]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招生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顺利经过国家、省均衡县验收为目标,按照县局招生方案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控班额,依法保障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全部同意义务教育,促进我县义务教育稳步、健康、均衡进展。

二、招生原则1、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进展"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打算:招收8个班。

五、招生范围及区域认定招生区域:振兴路以东,西华巷以西,文圣大道(原建设大道,建设大道与文圣大道未打通部分以排水河为界)以南至金天化工和铁路附近,同盟大道(原南干道)以南区域东至行政路。

区域认定:辖区学生认定按照"房户一致,以房定区"的原则,具体细则如下:1、"房户一致"居民子女。

"房户一致"指儿童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口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100%房产份额;儿童与父母在辖区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集资房、自购房等)是祖辈的(直系亲属),且同户籍同居住。

2、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

因城区改造、社区规划等,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凭政府拆迁安置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以新安置住房确定入学区域。

3、优惠对象子女。

来获投资客商、现役军人、退伍军人、残疾军人、烈士、捐资助学先进个人的子女,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县教体局教育股报名。

我校只接收父母的工作地或居住地(需提供相关证明)在辖区内的子女入学。

4、非"房户一致"居民子女。

学生和父母在本辖区居住,别符合"房户一致"条件;或学生及其父母具有辖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

泉州小学入学条件

泉州小学入学条件

泉州小学入学条件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小学包含在九年义务教育内,小学教育不收取任何费用。

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泉州小学入学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招生对象:本市户籍或居住在本市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针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新要求,制定文件时,把公平公正作为全市小学招生基本价值取向,致力于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的小学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继续实行“三统一”“五公开”(“三统一”,即统一公布公办小学服务区域、招生程序、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五公开”即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于6月30日前发布招生方案,具体招生管理职责由各区教育局分别履行;其他县(市、区)可借鉴中心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和公民办小学招生程序时间,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报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备案。

市直小学的招生工作意见由市教育局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

民办小学招生方式:填报志愿,电脑派位分三批录取。

一是改革民办小学招生范围。

今年改革后,民办小学原则上优先面向县域范围内招生,县域内招生后计划数仍有余额且属于市教育局审批或寄宿制的,要扩大跨区域招生范围的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做好民办小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的核准工作。

二是改革民办小学招生报名方式。

要求各县(市、区)应分别建立民办小学招生报名信息化管理平台,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纳入所在属地教育局的招生报名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招生报名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填报志愿。

学生原则上只能报1所民办小学,同时应向所属服务区公办学校报名。

小学17春年招生方案

小学17春年招生方案

关于小学2017年秋一年级招生方案一、招生任务:2017年秋季学校招收一年级新生人数160人(4个班,每班40人)。

二、招生宣传重点区域:幼儿园、小区、社会培训机构、工业区。

三、招生宣传方式:1.下幼儿园、下社会培训机构(等同幼儿园奖励,以园长、培训机构负责人支持为主);下小区、下工业区宣传(小区、工业区以贴海报宣传为主)。

2.教师个人通过学生家长宣传推介。

3.教师个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推介。

4.教师个人通过熟人、亲戚、朋友。

四、挂钩片区幼儿园招生方案(池店、陈埭、清濛片区以外,片区由学校聘请专职人员负责)。

1.小学部行政带队组合招生小组(允许个人单独一组),也允许教师自由组合报备。

76 泉州丰泽:美榕(车补)、水丽、肖全福92 鲤城、浮桥:斯柄49青阳、45梅岭:立琼、应林(车补)、美娟20 磁灶、西园:丽芳、辉琴、从花、昌盛(车补)45 紫帽、南安:秋萍、荣荣、双艺(车补)13罗山、新塘、英林、龙湖:金华、思宏(车补)、王雅婷(深沪、金井)13永和、安海、灵源、东石:真真、石英、秀蜜(车补)13惠安:聪玲、淑娥备注:学校安排招生人员下区域宣传,学校根据实际进行适当油补。

但每次下区域宣传必须及时填写下区域宣传工作具体情况反馈(时间、人员、路程、宣传过程)并上交招办审核。

2.教师自由组合或个人可报备任何片区幼儿园,若报备挂钩幼儿园如出现重合,学校予以适当调整确认。

报备幼儿园须提供园长、班主任(姓名,联系电话),小学部整合报备幼儿园名单后交招生办备案。

(1)报备(含园长、班主任、招生人员)需提交招生办要求的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学生家长注册交费前一天报备有效)。

(2)跟踪:向小学部招办报备下园情况(时间、幼儿园、反馈情况);协助家长来校注册。

(3)适当限制每组(每人)招生人员报备幼儿园的数量(同镇不超10所,每班不超过5人不含通过家长直接招生)。

五、招生奖励:1.事先报备幼儿园分以下两种情况:(1)园长(或班主任)有帮忙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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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2017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上级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坚持教育公平,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现就做好2017年秋季**区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2017年秋季**区小学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实施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招生对象
户籍关系在**区及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三、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1.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必须“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产权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必须是他们的实际住所;从2016年起购买单身公寓商品房原则三年提供一个学位)。

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项目拆迁房屋造成的,则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学校上学。

片区内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日前。

超过截止日期后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统一登记后报送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非本区户籍但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区内购房并已经入住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应持有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且在该住房实际居住的。

3.非本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非本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父母其中一方2016年9月1日前在**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证);父母其中一方2016年9月1日前且至今在我区合法务工、经商(务工证)。

4.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①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入学,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其父亲(母亲)为本区户籍的,由其父亲(母亲)户籍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入学,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区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应满足父亲(母亲)应在**区居住(暂住)及务工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的条件。

需提供居住证和务工证,均需满1年以上。

②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区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区生活而要求在**区就读小学的,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台办、财政厅、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210号)要求,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

③华侨、外籍学生申请在中心市区就读小学的,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1999年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外国学生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

四、民办小学的招生
民办小学应立足服务本区域,优先招收本区域适龄儿童,自觉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不得进行不实宣传。

要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

五、招生程序和时间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各小学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一)招收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程序和时间:
7月3日--7月5日:各小学接受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9日--7月11日:各小学汇总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各小学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二)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程序和时间:7月5日--7月7日:相关小学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7月10日--7月12日:相关小学汇总申请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相关小学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六、工作要求
(一)各公办小学应于6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小学招生服务片区、招生规模及张贴招生通告;各街道办事处于6月22日前向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届时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孩子及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片区学校报名,经学校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二)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办学校不招“择校生”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

各学校在组织学校招生过程中,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三)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要求进入我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就学的,区教育局和学校在确保户籍关系在本区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根据各学校的实际容量安排申请入学
的对象,若申请登记入学人数需求超出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容量时,将采取随机抽号的办法公平解决入学。

学位不足的学校于7月31日前公开随机摇号,确定入学对象,并完成报名工作。

参加随机抽号而落选者,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调配原则:采用分片区范围内调配,具体分为:城东、华大片区,东海、泉秀、丰泽片区,清源、北峰、东湖片区)不服从调配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就读公办小学机会。

(四)各学校要严格控制学校班生规模,原则上一年级新生每班班生额45人。

不得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

(五)继续落实《福建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以及《中共**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和《**市教育局泉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教综〔2013〕73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市贯彻落实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泉教综〔2015〕29号)的有关照顾优待政策。

(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

普通小学应优先接受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七)各小学招生期间应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咨询电话。

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

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以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强监督检查。

各学校应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附件1:2017年秋季**区小学招生情况一览表
附件2:2017年秋季**区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小学名单
附件1
2017年秋季**区小学计划招生情况一览表
2017年秋季**区小学计划招生情况一览表
附件2
2017年秋季**区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小学名单
**学院附属丰泽小学、**区第一中心小学(含少林校区)、**区第二中心小学、**区第三中心小学、**市沉洲小学、**区第四中心小学、**市云谷小学、**市云山小学、**市临海小学、**市宝山小学、**市渚江小学、**区第五中心小学、**市鹤山小学、**市乌屿小学、**市浔江小学、**市东星小学、**市海滨小学、**区第六中心小学、**市群石小学、**市见龙亭小学、**区第七中心小学、**市环清小学、**市西湖小学、**区第八中心小学。

抄送:市教育局。

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

区属各小学。

区委黄景春书记、区政府杨国昕区长,区委苏延辉常委、区人
大林世川副主任、区政府邱朝阳副区长、区政协李木火副主
席。

**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日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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