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销毁管理规程
物料产品报废销毁管理制度

物料产品报废销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公司为了规范物料和产品的报废与销毁,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物料和产品。
三、定义:1.物料报废:指由于质量原因、过期、变质等因素,使物料不能再使用或销售的行为。
2.产品报废:指由于质量问题、过期、退市等原因,使产品不能再进行销售或使用的处理。
3.物料销毁:指将物料通过合法的方式销毁,并证明物料已完全无法使用的行为。
4.产品销毁:指将产品通过合法的方式销毁,并证明产品已完全无法销售或使用的处理。
四、管理原则:1.安全原则:物料和产品的报废与销毁必须保证安全,避免对员工和环境造成伤害。
2.规范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制度规定进行报废与销毁操作。
3.环境保护原则:在报废与销毁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采取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处理。
五、报废与销毁程序:1.报废与销毁申请:(1)部门经理或相关责任人发现需要报废或销毁的物料或产品时,应及时提出报废与销毁申请,并填写《物料、产品报废、销毁申请表》。
(2)申请表中应包含物料或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因等详细信息,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质量检测报告、过期证明等)。
2.审批:(1)报废与销毁申请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并注明审批意见。
(2)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进行财务核实,并制定报废与销毁预算。
(3)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报废与销毁工作得以实施。
3.实施:(1)物料报废与销毁:由物流部门负责出具《物料报废、销毁清单》,并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2)产品报废与销毁:由质量部门负责出具《产品报废、销毁清单》,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和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4.记录与监督:(1)物流部门和质量部门对物料和产品的报废与销毁进行记录,并保留相关的文件与证据。
(2)监督部门定期对报废与销毁情况进行审核和检查,确保报废与销毁工作规范有效。
六、违规处理:对于未经批准私自报废或销毁物料和产品的人员,将依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追责。
物料管理中的返工和报废物料处理

物料管理中的返工和报废物料处理1. 引言物料管理在制造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包括物料的采购、入库、出库和库存管理等环节。
在物料管理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合格的物料,需要进行返工或报废处理。
本文将重点讨论物料管理中返工和报废物料的处理方法和注意事项。
2. 返工物料处理返工是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进行修补或调整,使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返工物料处理需要以下几个步骤:2.1. 鉴别不合格物料在物料管理过程中,及时发现和鉴别不合格物料是非常重要的。
不合格物料可能是由于工艺问题、设备故障或外部因素等引起的。
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测,能够及时发现不合格物料,减少不良影响。
2.2. 分类处理鉴别出不合格物料后,需要对其进行分类处理。
一种常见的分类方法是将不合格物料分为可修复和不可修复两种类型。
可修复的物料可以通过返工工艺、设备调整或工艺优化等方式修复,并重新投入到生产流程中。
不可修复的物料则需要进行报废处理。
2.3. 返工工艺和流程返工物料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返工工艺和流程,以确保修复后的物料符合规定的品质标准。
返工工艺应根据具体不合格物料的情况进行设计,并确保在修复过程中不引入新的问题。
返工流程包括材料准备、修复操作、检验验证和重新入库等步骤。
2.4. 记录和跟踪在返工物料处理过程中,记录和跟踪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记录返工物料的类型、数量、原因和处理方法等信息,可以为后续分析和改进提供有价值的数据依据。
同时,跟踪返工物料的使用情况和效果,可以评估返工工艺的有效性和物料质量的改进情况。
3. 报废物料处理报废是指无法修复或回收利用的物料进行的处理。
报废物料处理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3.1. 鉴别报废物料及时鉴别出不可修复的物料,是进行报废处理的首要步骤。
通过严格的检测和评估,可以确定哪些物料无法再使用。
不同类型的物料可能有不同的报废标准和方法。
3.2. 确认报废原因对于报废物料,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确认其报废的原因。
超期物料管理规定(4篇)

超期物料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加强企业对超期物料的管理,提高物资利用效率,落实物资安全管理责任,规范超期物料处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所有物资仓库和使用部门,包括生产材料、备件、辅助工具等。
三、超期物料的定义超期物料是指已过保质期、失效期、有效期或者检验、检疫期的物料。
四、超期物料管理责任1. 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对物资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并报告超期物料。
2. 使用部门负责及时上报已发现的超期物料情况,并协助仓库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五、超期物料处理流程1. 仓库管理人员每日对物料进行巡检,发现超期物料后应立即记录并报告上级主管。
2. 上级主管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并将超期物料情况通知使用部门。
3. 使用部门收到通知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超期物料的处理方式,如报废、重新检验、返厂维修等。
4. 使用部门应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至仓库管理人员,并将相关决策文件归档备查。
5. 仓库管理人员根据使用部门的处理结果,及时进行相应的物料调整,如调拨、销毁等。
6. 仓库管理人员需定期对物料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超期物料得到有效处理。
六、超期物料处理方式1. 报废:对于无法返修、重新检验或其它再利用的超期物料,应进行报废处理,并填写相应的报废记录。
2. 返修:对于有修复价值的超期物料,可委托专业维修单位进行修复,在修复后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 重新检验:对于超期物料保质期内,但已过有效期的物料,可按照质量检验规程重新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4. 返厂维修:对于超期物料由于生产工艺无法修复或无法重新检验的情况,可委托供应商返厂维修,待修复并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七、超期物料的管理记录1. 仓库管理人员应对每一批物料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入库时间、保质期、有效期等信息。
2. 使用部门在接收物料时应核对信息,如发现物料已超期,应立即上报。
3. 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盘点,并对有问题的物料进行调查和处理。
物料报废销毁处理管理规定物料报废申请与审批手续

物料报废销毁处理管理规定物料报废申请与审批手续物料报废、销毁、处理是企业日常运营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为保证公司的经济效益和资源利用的合理化,有必要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物料报废、销毁、处理管理规定的内容和流程,并介绍了物料报废申请和审批的手续。
【一、管理内容】1.确定物料报废的范围:根据物料类型和使用情况,明确规定哪些材料和产品需要报废和销毁。
2.建立物料报废的流程:制定明确的报废流程,明确报废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物料报废程序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3.定期检查和清点:定期对库存物料进行检查和清点,确定哪些物料需要报废,并记录在案。
4.制定报废标准:根据物料的使用寿命、损坏程度等因素,制定相应的报废标准,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5.制定物料报废的方式:根据不同物料的性质和特点,制定相应的报废方式,如销毁、回收、处理等。
6.相关记录和报告:每一次报废都要有相应的记录和报告,包括物料报废的原因、数量、处理方式等。
【二、物料报废申请和审批手续】物料报废申请和审批手续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提交报废申请:责任部门向上级部门(如物资部门或财务部门)提交报废申请,申请中需包括报废物料的名称、数量、损坏程度等相关信息。
3.报废审批: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审批,并签发相应的报废通知。
4.物料处理:根据上级部门的报废通知,责任部门进行相应的物料处理工作,包括销毁、回收或其他处理方式。
5.相关记录和报告:责任部门需记录处理过程中的关键信息,例如物料处理的方式、时间、地点等,同时向上级部门提交报废处理的相关报告。
【三、注意事项】1.严格执行管理规定:确保物料报废、销毁、处理的流程和标准化,杜绝违规操作。
2.做好记录和报告:每一次报废都要有相应的记录和报告,方便日后查询和审计。
3.合理利用资源:在物料报废的同时,要进行资源的合理利用,如回收再利用。
4.遵守法律法规:报废物料的处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特别是对于有环境污染风险的物料。
物料报废管理流程

物料报废管理流程一、报废申请与审批1.任何物料报废的申请,须由使用部门或仓储部门发起,填写《物料报废申请表》。
2.申请表需详细列明报废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存放地点及报废原因。
3.申请表须经申请人所属部门主管审批后,提交至物料管理部门审核。
4.物料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交至公司管理层审批。
二、物料鉴定与评估1.经管理层审批通过后,物料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如技术、质量、生产等)对报废物料进行鉴定与评估。
2.鉴定与评估的目的是确定物料的实际报废价值、是否可回收再利用以及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
3.鉴定与评估结果应详细记录在《物料报废鉴定与评估报告》中。
三、报废原因分析1.在鉴定与评估过程中,应深入分析物料报废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问题、存储不当、过期等。
2.报废原因分析应全面、细致,为后续预防措施的制定提供依据。
四、报废处理方案1.根据物料鉴定与评估结果及报废原因分析,制定具体的报废处理方案。
2.处理方案应包括如何处理报废物料(如出售、回收、销毁等)、如何处理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等。
3.处理方案应经物料管理部门审核,并提交至公司管理层审批。
五、处理过程监控1.经管理层审批通过后,物料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处理方案执行报废过程,并确保处理过程的安全、环保和合规性。
2.处理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监控,确保处理步骤的正确性和处理效果。
六、处理结果反馈1.处理完成后,物料管理部门应填写《物料报废处理结果反馈表》,详细记录处理结果。
2.反馈表应包括处理的实际效果、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3.反馈表应提交至公司管理层审阅,并作为后续改进的依据。
七、报废记录归档1.所有与物料报废相关的文件,包括报废申请表、鉴定与评估报告、报废原因分析、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反馈等,均应按归档要求整理归档。
2.归档记录应妥善保存,以便后续查阅和审计。
八、预防措施与改进1.基于报废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销毁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不合格品的销毁管理规程,防止不合格品外流,保证销毁过程安全、合理、环保。
范围:不合格且不能退货的物料;到达有效期的成品,因质量问题退货且不能返工的成品,召回的成品;不能返工的不合格中间品、半成品;包装工序剩余的打有批号的包装材料;超出留样期限的样品;变质或过期的化学试剂、剧毒试剂。
责任人:物料库管员、成品库管员、QA员、QC主管、车间主管、质量管理部部长、总经理。
内容:1销毁申请:1.1不能退货、换货的不合格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销毁申请由物料库管员提出。
1.2不合格标签、说明书的销毁申请由物料库管员提出。
1.3不合格且不能返工的成品的销毁申请由成品库管员提出。
1.4由车间主管提出销毁申请的范围:1.4.1不合格中间产品。
1.4.2已打印了批号和不能退库的整批包装材料。
1.5由QC主管提出销毁申请的范围:1.5.1过期的化学试剂、试液。
1.5.2超出留样期限的法定留样。
1.5.3过期的毒性试剂。
2销毁方法制定的原则:2.1销毁地点的选择必须远离水源,不得破坏环境。
2.2选择的销毁方法不得造成新的污染,不得产生有毒气体,方法必须安全合理。
2.3国家规定不能自行销毁的物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销毁处理的程序销毁管理规程编号WL-G-022 版次:01第 2 页共 2 页3.1各部门需要销毁不合格品时,应由本文件第1项下的责任人填写《不合格品处理申请单》,填写内容:名称、批号/编号、规格、数量、所在部门、不合格项目、判定依据、检验单号、处理意见、提出人,交本部门部长确认签名,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后,送总经理批准。
3.2收到批准的《不合格品处理申请单》后,销毁提出人必须在两周内执行销毁操作。
3.3执行销毁时,QA员必须在现场监控。
3.4销毁前必须再次核对被销毁物品的品名、批号、规格和数量是否与《不合格品处理申请单》中一致。
3.5依据《不合格品处理申请单》中批准的销毁方法执行后,销毁人应填写《不合格品销毁单》,内容包括:名称、批号/编号、规格、数量、所在部门、销毁地点、销毁方法、销毁记录、销毁人、监督人、销毁日期。
仓库报废具体流程仓库物料报废管理规定

仓库报废具体流程仓库物料报废管理规定仓库报废具体流程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鉴定物料是否需要报废:仓库管理员对存放的物料进行检查和评估,确定哪些物料需要报废。
通常情况下,物料可能需要报废的原因包括:过期、损坏、不合格、过时等。
2. 编制报废申请单:根据鉴定结果,仓库管理员填写报废申请单,详细列出需要报废的物料品名、规格、数量等信息,并注明报废原因。
3. 提交报废申请单:仓库管理员将报废申请单提交给仓库主管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审核人员将会核实物料是否需要报废,并确认报废原因。
4. 报废审批:经过审核后,相关部门负责人会对报废申请单进行审批。
如果报废申请符合规定,审批人员将签字批准。
5. 入库报废区:一旦报废申请获得批准,被报废物料需要被移至专门的报废区。
仓库管理员会将物料转移至报废区,确保物料不会被误用或流入正常使用的物料库存中。
6. 标记和记录:仓库管理员会对报废物料进行标记,以明确标识其已经被报废,不能再次使用。
同时,还需要在仓库库存记录中更新相关信息,包括报废物料的标识和数量等。
7. 报废处理:由于不同类型的物料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例如有些物料可以进行回收、销毁、交付给专门的处理机构等。
仓库管理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进行操作。
8. 报废报告:仓库管理员需要编制并提交报废报告,详细记录报废的物料名称、数量、报废原因、处理方式等信息。
报废报告需要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和归档。
以上是仓库物料报废的一般管理规定,具体的执行细节和流程可能会因不同的组织和行业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操作时,应根据公司内部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和管理。
物料销毁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销毁管理规程,控制销毁的全过程,确保销毁工作规范进行。
2.范围:适用于不合格或超过有效期的 1 物料、中间产品、 2废弃物、包装材料、4 成品、 7 文件资料、标本、清洁剂、留样品、菌种等销毁管理活动。
3.责任:公司所有部门对此规程负责。
4.内容:4.1销毁原则4.1.1在公司销毁范围内的物品销毁,按本规程执行销毁程序。
4.1.2销毁方法的选择应冠以法治、环保的理念,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1.3能以废物利用的物品可优先选择利用的方式进行处理,但应符合相关规定。
4.1.4可为本公司再利用物品不得销毁,也不得作为废弃物处理。
4.2销毁物品的范围4.2.1物料类4.2.1.1不合格的原辅料及中间产品;过期的原辅料及中间产品。
4.2.1.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的尾料、废料。
4.2.1.3不合格的包装材料及不可利用的包装材料;外包装生产中包装废料(说明书、标签、 PE复合袋、编织袋、废物);改版后作废的包装材料。
4.2.1.4中药材提取药渣、精制中的沉淀物或不可利用物。
4.2.2成品类:不合格成品、过期药品、退回不可再利用的药品、召回药品、超过有效期的留样品。
4.2.3样品及标本类:不合格的、过期的样品及标本4.2.4特殊物品类4.2.4.1检定菌:不合格的及过期的检定菌。
4.2.4.2培养基:已用过的培养基。
4.2.5 文件资料类:不能使用的文件、撤销或收回的文件、填写错误的记录等。
4.3 销毁方法4.3.1撕毁法:利用手动或撕碎、搅碎、剪碎工具对销毁物品进行碎解处理的方法。
4.3.1.1多适用于文件资料的销毁。
撕碎的标准为小于原面积的 50%。
4.3.1.2对少量的报废的、退回的包装材料特别是标签、说明书、合格证、印有文字的内包装材料进行销毁时也可采用此方法。
4.3.2填埋法:挖坑将销毁的物料进行掩埋处理的方法。
深埋不得少于 1.5 米。
4.3.2.1对报废的原辅料、成品、中间体、退回产品、生产尾料等脱去外包装后可采用此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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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围:适用于不合格或超过有效期的1物料、中间产品、2废弃物、包装材料、4成品、7文件资料、标本、清洁剂、留样品、菌种等销毁管理活动。
3.责任:公司所有部门对此规程负责。
4.内容:4.1 销毁原则4.1.1 在公司销毁范围内的物品销毁,按本规程执行销毁程序。
4.1.2 销毁方法的选择应冠以法治、环保的理念,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1.3能以废物利用的物品可优先选择利用的方式进行处理,但应符合相关规定。
4.1.4可为本公司再利用物品不得销毁,也不得作为废弃物处理。
4.2 销毁物品的范围4.2.1 物料类4.2.1.1 不合格的原辅料及中间产品;过期的原辅料及中间产品。
4.2.1.2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的尾料、废料。
4.2.1.3 不合格的包装材料及不可利用的包装材料;外包装生产中包装废料(说明书、标签、PE复合袋、编织袋、废物);改版后作废的包装材料。
4.2.1.4 中药材提取药渣、精制中的沉淀物或不可利用物。
4.2.2 成品类:不合格成品、过期药品、退回不可再利用的药品、召回药品、超过有效期的留样品。
4.2.3样品及标本类:不合格的、过期的样品及标本4.2.4特殊物品类4.2.4.1检定菌:不合格的及过期的检定菌。
4.2.4.2培养基:已用过的培养基。
4.2.5 文件资料类:不能使用的文件、撤销或收回的文件、填写错误的记录等。
4.3 销毁方法4.3.1 撕毁法:利用手动或撕碎、搅碎、剪碎工具对销毁物品进行碎解处理的方法。
4.3.1.1 多适用于文件资料的销毁。
撕碎的标准为小于原面积的50%。
4.3.1.2 对少量的报废的、退回的包装材料特别是标签、说明书、合格证、印有文字的内包装材料进行销毁时也可采用此方法。
4.3.2 填埋法:挖坑将销毁的物料进行掩埋处理的方法。
深埋不得少于1.5米。
4.3.2.1 对报废的原辅料、成品、中间体、退回产品、生产尾料等脱去外包装后可采用此方法处理。
3.2.2 对上述物品也可用水浸泡后再处理或深埋。
4.3.3 焚烧法:利用火焰将销毁物品进行焚烧处理的方法。
4.3.3.1 对报废的原辅料、成品、中间产品、退回产品、生产尾料等脱去外包装后可采用此方法处理。
4.3.3.2 对大量的报废的包装材料特别是标签、说明书、合格证、印有文字的包装材料可采用此方法处理。
4.3.3.3 针对不同的焚烧对象,应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销毁方式或地点有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必须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
销毁方式或地点由环保部门指定,预防环境污染。
4.3.3.4 在露天焚烧过程中必须始终有人看管,不得任其自行燃烧,以免发生意外。
焚烧完毕应用土覆盖残灰或用水浇灭余烬,防止死灰复燃。
4.3.4 高温法:采用高温加热的方法,破坏物品原有的作用以达到销毁目的的方法。
本法多用于检定菌的高温灭菌处理。
对于部分一次性物品也可采用本法处理。
4.3.5 涂抹法:利用颜色较深的色素料将要销毁的物品涂抹至不显示原有的印刷内容的方法。
4.3.5.1 对复合袋、编织袋等需要销毁的物料,可用颜色将其涂抹至掩盖原印字内容后,以废品收购的形式处理。
4.3.5.2 采用此法时,涂抹的色素以黑色为主,多用墨汁。
4.3.7 生态法:将需要销毁的物品回归自然中或选择规定的地点分散丢弃,任其自然风化、腐败或作为土壤肥料进行处理的方法。
本法多适用于未使用的中药材、中药材标本的销毁。
4.4 销毁程序4.4.1 将不能退回原供应商,不能降级使用,不能重新处理的物料整理好,不允许有遗漏。
4.4.2 将需销毁的物料分类清点,置于适宜的容器中,分别记录各自的数量,并填写记录,由物料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核对、签名。
4.4.3 需销毁的物料由物料所在部门的人员填写“销毁申请单”(**-SOP200102001-00),注明品名、规格、批号、销毁原因、销毁数量、销毁方法,部门负责人签名。
4.4.4 部门负责人根据销毁原因做必要的调查和鉴定试验,做出拒绝或批准决定并签名。
销毁申请单应报品保部审核批准,或报厂长、总经理批准。
4.4.4.1 对批生产过程中产生零星物料的销毁,待该批生产结束后,由车间工艺员填写“零星物料销毁记录”(**-200102002-00),由QA监控员批准后执行。
车间应在二日内销毁,销毁人应填写销毁执行情况,并经车间工艺员签字;QA负责监督销毁。
销毁记录附于批记录中。
4.4.4.2 对标本及样品的销毁,由质检科(QC)主管审核,品保部经理批准。
4.4.4.3 对化学试剂的销毁,由质检科(QC)主管审核,品保部经理批准。
4.4.4.4 对质量控制有关的物品销毁,由质保科(QA)主管审核,品保部经理批准。
4.4.5 对仓储物料有关的物品销毁,由物流部经理审核,品保部经理批准。
4.4.4.6 会造成企业较大经济损失的销毁项目必须经品保部经理审核,报厂长和总经理批准。
4.4.4.7 对召回药品的销毁,必须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经同意后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员的监控下,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销毁。
4.4.4.8 对毒麻物品的销毁,必须经品保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经理共同审核,报厂长和总经理批准。
4.4.5 经批准后,由品保部填写“销毁处理单”(**-SOP200102003-00),交给销毁申请部门,销毁申请部门按照销毁的处理意见或方法进行销毁。
4.4.6 销毁申请部门在销毁前应通知QA、行政人事部(造成经济损失及毒麻品的销毁)有关人员执行销毁的具体时间、地点,请他们按时到场。
正常物料平衡范围内的销毁由生产车间在QA的监督下完成。
4.4.7 销毁的物料由销毁申请部门运送到销毁地点,并在人员到齐时执行销毁。
4.4.8 销毁现场的所有人员应在销毁记录上签名,销毁记录归档,保存至销毁日期后5年。
正常物料平衡范围内的销毁记录应附于批生产记录中保存。
4.4.9 因仓库和财务记账的需要,其销毁记录可由品保部复印发至所需部门。
4.5 物品的销毁4.5.1 原辅料的销毁4.5.1.1 供应商提供的不合格原辅料:对于不能退回供应商的不合格原辅料,可根据原辅料的性质,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销毁。
4.5.1.2 仓储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原辅料:对于在仓储过程中变质的、复检不合格或污染的原辅料,在不可退回供应商时,可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销毁。
4.5.1.3 超过有效期或储存期的原辅料:对于超过有效期或储存期的原辅料,可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销毁。
4.5.1.4 销毁方法:可采用填埋法、焚烧法、稀释法,或三者组合的方法。
4.5.1.5 中药材的销毁4.5.1.5.1 对在库储存中产生变质、虫蛀、发霉、酸败、走油、气味散失、风化等现象不能使用的中药材,可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销毁。
4.5.1.5.2 对超过有效期或储存期的中药材,可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销毁。
4.5.1.5.3 在储存过程中产生污染的中药材,可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销毁。
4.5.1.5.4 销毁方法:填埋法、焚烧法、生态法,或三者组合的方法。
4.5.2 包装材料的销毁4.5.2.1 供应商提供的不合格包装材料4.5.2.1.1 对于有印字内容或标示内容的不合格包装材料,不可退货。
4.5.2.1.2 对不可退货的不合格包装材料,可采用撕毁法、焚烧法、涂抹法进行销毁。
4.5.2.2 仓储及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包装材料4.5.2.2.1 在包装材料的储存过程中,发现一些不合格的包装材料,或被污染的包装材料, 可采用撕毁法、焚烧法、涂抹法进行销毁。
4.5.2.2.2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印字不合格或不能使用的包装材料,或被污染的包装材料, 可采用撕毁法、焚烧法、涂抹法进行销毁。
4.5.2.3 标签、说明书的销毁4.5.2.3.1 需要销毁的标签是指不符合生产要求的标签。
如印刷内容不清晰、色泽差异、残损、加印文字内容错误、已加印文字内容但批生产结束后剩余的标签。
4.5.2.3.2 车间或贴签工序剩余的印有批号的标签,不得退回仓库。
报废标签不得改作它用,更不得流出公司外。
将需销毁的标签在该工序批生产结束后立即收集并清点数量,生产管理员进行复核。
4.5.2.3.3 废止使用的标签、说明书的销毁,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4.5.2.3.4 印有品名、商标等标示内容的包装材料,应视同标签、说明书管理。
所有的印有文字内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公司地址、公司电话)的包装材料。
含有上述任何一样或以上的文字内容的包装材料亦作为标签对待。
标签包括铝箔、瓶贴、铝箔袋、单盒、中盒、礼盒、外箱、装箱单、防伪贴等内容的包装材料。
4.5.2.3.5 销毁方法:可采用撕毁法、焚烧法、涂抹法。
4.5.2.3.6 对于采用撕毁法销毁的铝箔,其原面积按一个完整文字内容的面积计算。
4.5.2.4 改版后作废的包装材料销毁4.5.2.4.1 因说明书、标签内容的变更而影响包装的改版时,旧的包装材料可采用撕毁法、焚烧法、涂抹法进行销毁。
4.5.2.4.2 因包装规格的变更而影响包装的改版时,旧的包装材料可采用撕毁法、焚烧法、涂抹法进行销毁。
4.5.2.4.3 因市场需要改变包装外观或图案时,旧的包装材料可采用撕毁法、焚烧法、涂抹法进行销毁。
4.5.2.5 内包装材料销毁4.5.2.5.1 供应商提供的内包装材料检验不合格时,可采用撕毁法、焚烧法进行销毁。
4.5.2.5.2 在储存过程中内包装材料受到污染不可用时,可采用撕毁法、焚烧法进行销毁。
4.5.2.5.3 在生产过程中内包装材料产生的边角料或废板,可采用撕毁法、焚烧法进行销毁。
4.5.2.6 对于用撕毁法、涂抹法处理后的包装材料,可按废品变买处理。
4.5.3 中间产物的销毁4.5.3.1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利用的不合格中间产品,可采用填埋法、焚烧法进行销毁。
4.5.3.2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超过储存期限的中间产品,可采用填埋法、焚烧法进行销毁。
4.5.3.3 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尾料、废料,可采用填埋法、焚烧法进行销毁。
对环境无污染的可作为废弃物送至垃圾站处理。
4.5.3.4 对中药材提取后的药渣,可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销毁。
4.5.3.4.1 以水为溶媒提取单味药材后的药渣,可采用生态法处理。
4.5.3.4.2 以水为溶媒提取复方药材后的药渣,可作为废弃物送至环保部门指定的位置进行处理,或采用填埋法、焚烧法。
4.5.3.4.3 以有机溶剂为溶媒提取后的药渣,应先用水煮沸回收有机溶剂后,方可作为废弃物送至环保部门指定的位置进行处理,或采用填埋法、焚烧法。
4.5.3.5 中药提取精制中的沉淀物或不可利用物的销毁4.5.3.5.1 对于在中药提取液精制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利用且溶于水的沉淀物,可用稀释法使成溶液后,输送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的可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