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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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登记结算业务运作指引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登记结算业务运作指引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登记结算业务运作指引各基金业务参与人:为了规范我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统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的日常业务运作及基金业务数据传输,进一步明确基金登记结算业务相关办理规定,明确基金业务参与人的业务职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制定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登记结算业务运作指引》,请在办理我公司相关基金业务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8月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统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运作,明确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等参与主体的业务职责,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登记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及相关业务规定制定本业务运作指引。

第二条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通过本公司电子化基金登记结算系统(以下简称“基金系统”)办理相关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时须遵照本业务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本业务运作指引中的业务用语含义除特别说明外,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登记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中的含义一致。

第四条本公司将根据基金系统最新发展不时更新本业务运作指引,并及时通过本公司网站()对基金业务参与人进行发布。

第二章基金系统工作时间安排第五条本公司基金系统工作日为境内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第六条在基金系统工作日,本公司接收基金销售机构申报的基金账户类及交易类业务申请,及向基金销售机构发送基金交易回报、基金份额对账等数据。

基金销售机构在非基金系统工作日期间(如周六、日或节假日)受理的基金账户类及交易类业务申请,应将其归入下一个基金系统工作日的基金账户类及交易类业务申请数据中一并发送给本公司。

第七条在基金系统工作日,本公司接收管理人发送的基金动态信息文件、基金交易确认数据,及向管理人发送基金交易待确认、交易回报、基金份额对账等数据。

场内基金的交易规则

场内基金的交易规则

场内基金的交易规则一、什么是场内基金场内基金,也称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ETF),是一种与股票类似的投资工具,它通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方式,使投资者能够便捷地进行买卖。

与传统的开放式基金不同,场内基金的交易并不依赖于基金公司的申购和赎回,而是通过股票交易的方式进行。

二、场内基金交易规则1.交易时间场内基金的交易时间与股票交易相同,一般为每个交易日的开市到收市时间,具体时间以交易所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随时进行买卖操作。

2.交易方式场内基金的交易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市价交易,即按照市场上的实时成交价格进行交易;二是限价交易,即投资者根据自己的价格预期设定买卖价格,到达指定价格时自动成交。

3.场内基金代码每只场内基金都有唯一的交易代码,投资者在进行买卖操作时需要输入正确的基金代码,以确保交易的准确性。

4.交易费用场内基金的交易费用主要包括买卖佣金和交易印花税。

买卖佣金是指投资者在进行买卖操作时需要支付给券商的费用,费用大小根据券商的规定而定。

交易印花税是指在买入场内基金时需要缴纳的一定比例的印花税费用,费用大小也根据地区政府的规定而定。

5.基金份额单位场内基金的交易是以基金份额为单位进行的,每只基金的份额单位可以是一股、一份或者一篮子股票等形式,具体以基金合同和交易所规定为准。

6.基金清算时间基金的清算时间是指每个交易日收盘后基金公司根据基金资产净值计算、确认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和权益比例的时间。

投资者在清算时间之后进行买入或者卖出操作,将在下一个清算时间生效。

三、场内基金交易的特点1.快速便捷的交易场内基金的交易过程与股票交易类似,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账户进行买卖操作,相比传统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流程,更加便捷和高效。

2.实时市场交易场内基金的价格实时公开,投资者可以随时查询和交易。

同时,由于场内基金在交易所上市,使得基金价格更具市场化和透明化。

etf基金交易规则

etf基金交易规则

etf基金交易规则ETF基金交易规则ETF(Exchange Traded Fund)基金是一种开放式基金,它以一篮子股票、债券或其他资产为基础,其交易方式类似于股票。

ETF基金的交易规则对于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影响着投资者的买卖行为、交易方式和费用等方面。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ETF基金的交易规则,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ETF交易并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一、ETF基金的交易时间ETF基金的交易时间与股票市场的交易时间相一致,即一般在工作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

具体交易时间可能因国家、地区及基金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关注基金拟购买的市场及基金公司发布的公告,确保在正确的时间进行交易。

二、ETF基金的交易方式ETF基金的交易方式主要分为两种,即一级市场交易和二级市场交易。

1.一级市场交易一级市场交易指的是投资者直接向基金公司购买或赎回ETF基金份额。

投资者可以通过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或赎回份额来进行交易,申购和赎回的价格根据基金的净值计算。

一级市场交易通常需要满足一些最低投资额的要求,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公司的网站或经纪公司进行一级市场交易。

2.二级市场交易二级市场交易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交易场所买卖ETF基金份额。

投资者可以通过经纪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买卖ETF基金份额,交易价格通常由投资者根据市场供需关系确定。

相比一级市场交易,二级市场交易更加灵活便捷,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市场行情进行买卖。

三、ETF基金的交易费用在进行ETF基金交易时,投资者需要了解和承担一些交易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申购费、赎回费、交易佣金和行政费用等。

1.申购费申购费是指投资者在购买ETF基金份额时需要支付的费用,它通常以一定比例的形式收取。

申购费的具体比例由基金管理公司确定,投资者在进行交易时需要考虑这一费用。

2.赎回费赎回费是指投资者在卖出ETF基金份额时需要支付的费用,与申购费类似,赎回费也是以一定比例的形式收取。

开放式基金交易规则

开放式基金交易规则

开放式基金交易规则
开放式基金交易规则
开放式基金是一种投资工具,它允许投资者在任何时候购买或赎回份额。

以下是开放式基金交易的一些规则:
1. 购买份额
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或基金公司直接购买开放式基金份额。

购买时需要填写申购表格并支付相应的费用,通常为基金净值的一定比例。

2. 赎回份额
持有开放式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在任何时候向基金公司赎回份额。

赎回时需要填写赎回表格并支付相应的费用,通常为基金净值的一定比例。

3. 交易时间
开放式基金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交易时间通常与证券市场相
同,即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半至下午3点半。

4. 基金净值
开放式基金净值是指每个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

每日计算并公布该日
净值,以便投资者了解其持有份额价值。

5. 申购与赎回费用
申购和赎回时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该费用通常包括销售服务费、管理费和托管费等。

这些费用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收益率,因此需要
在购买前进行评估。

6. 最低投资额
开放式基金通常设定了最低投资额。

如果投资者的投资金额低于该金额,则可能会被拒绝申购。

7. 交易费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开放式基金需要支付一定的交易费用,包括证券
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和经纪人收取的佣金等。

总之,开放式基金是一种灵活多样、便捷高效的投资工具。

但是,在进行开放式基金交易时需要了解相关规则和费用,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评估和选择。

基金进出规则

基金进出规则

基金的交易规则是什么?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在我们做基金投资的时候如果能对基金有更多的了解,不说一定能够获得盈利,至少可以少走很多弯路,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下面就从基金买卖的时间、费用以及交易场所等三个方面来阐述一下基金的交易规则。

01买卖时间不少新手投资者在第一次买基金的时候会觉得很疑惑,明明基金随时都可以交易,但是却要隔一天甚至好几天后才能看到买入了基金的通知。

实际上这是因为基金买卖是可以随时进行,但是基金份额的确认却不是随时进行的。

基金的买卖时间是以交易日当天15:00为限的,在交易日当天15点之前买入或者卖出的指令会在以当天收盘后的基金净值来确认份额;如果是在当天15点之后买入或者卖出的,则会以下一个交易日收盘后的基金净值来确认份额。

关于买卖的时间除开上面的内容外,还有两点需要补充的,其一是在交易日当天15点之间下达的买入或者赎回的指令在15点前还可以撤销,超过15点后则不允许撤销;其二是因为节假日没有开盘的原因,所以在节假日或者节假日前一个交易日15点之后买入的份额会在下一个交易日才确认,中间会存在2天或者以上的时间差。

02收取费用基金从买入到卖出一共有3类费用,分别如下:①买入费用;②运作费用,运作费又可以分为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③赎回费用。

根据基金类型的不同收取的费用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A类基金收取买入和赎回费用,而不收取运作费用中的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则不收取买入费用,收取销售服务费和赎回费用。

其中赎回费用更加持有基金时长的不同费率会有一定的差异,不管是A类基金还是C 类基金,持有到规定的时长都可能会免去赎回费。

此外,管理费和托管费不管是哪种类型的基金都会收取的,不过不需要我们额外缴纳,基金公司会在每个交易日在基金资产中进行计提。

03交易场所基金的交易场所主要分为4类,分别是:①银行;②证券公司;③基金公司;④第三方金融服务机构。

银行和证券公司可以买卖基金相信大多数投资者都知道,这里简单说一下基金公司和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

场内基金交易规则及费用

场内基金交易规则及费用

场内基金交易规则及费用1. 前言场内基金是指在交易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基金产品。

与场外基金不同,场内基金具备了交易的便利性和灵活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其中。

为了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场内基金的交易规则和费用,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介绍。

2. 市场交易时间场内基金的交易时间一般分为两个阶段:开市前期和交易时间。

2.1 开市前期开市前期是指交易所在正式开市之前的一段时间,通常从早晨9:15开始,到9:30为止。

在开市前期,投资者可以提交交易指令,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或撤销。

开市前期的交易指令将于正式交易时间执行。

2.2 交易时间交易时间一般从上午9:30开始,到下午3:00为止。

在交易时间内,投资者可以进行买入或卖出基金份额的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所可能会有特殊情况下的交易暂停或延迟,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市场公告。

3. 交易规则场内基金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交易品种场内基金可以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两种。

开放式基金可以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或赎回需求随时增加或减少基金份额,而封闭式基金的份额数量是固定的。

3.2 交易方式场内基金的交易一般分为现金交易和申购赎回交易两种。

现金交易是指通过现金买入或卖出基金份额,而申购赎回交易是指通过向基金管理人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3.3 交易费用场内基金的交易费用包括交易佣金和基金管理费。

交易佣金是指投资者在买入或卖出基金时需要支付给券商的费用,通常以一定比例计算。

基金管理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为管理基金所需的费用,通常以基金资产的一定比例计算。

3.4 交易清算场内基金的交易清算由交易所进行。

交易所会根据交易指令的成交情况,将买入或卖出的基金份额划入或划出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4. 交易注意事项投资者在进行场内基金交易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4.1 风险提示投资者在购买基金份额前,应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提示和投资特点,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选择。

4.2 交易时间投资者应确保在交易时间内提交交易指令,以免错过交易机会。

lof场外交易规则

lof场外交易规则

lof场外交易规则摘要:1.了解LOF基金2.LOF场外交易规则概述3.LOF场外交易流程4.LOF场外交易费用5.我国LOF市场的发展与展望正文:一、了解LOF基金LOF(Listed Open-ended Fund)即上市型开放式基金,是一种可以在场内外进行交易的基金产品。

它既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也可以在场外市场进行交易。

LOF基金的投资范围广泛,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

二、LOF场外交易规则概述1.交易时间: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相同,分为上午交易和下午交易两个时段。

2.交易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如银行、证券公司等)进行买卖。

3.交易原则: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

4.申报数量: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5.价格波动限制:LOF基金在场外交易的价格涨跌幅限制与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相同。

三、LOF场外交易流程1.投资者选择基金销售机构,并开立基金交易账户。

2.投资者向基金销售机构提交买入或卖出申报。

3.基金销售机构将投资者的申报传递给证券交易所。

4.证券交易所进行撮合,并将成交结果返回给基金销售机构。

5.基金销售机构将成交结果通知投资者,并完成资金和证券的交割。

四、LOF场外交易费用1.申购费:在购买LOF基金时支付的费用,一般按照基金份额净值的1%至3%收取。

2.赎回费:在卖出LOF基金时支付的费用,一般按照基金份额净值的0.5%至2%收取。

3.管理费:基金管理人从基金资产中提取的费用,用于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支出。

4.托管费: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提取的费用,用于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支出。

五、我国LOF市场的发展与展望自2004年我国推出LOF基金以来,市场规模逐年扩大,产品种类日益丰富。

LOF基金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也为市场提供了更多的流动性。

fof基金的交易规则

fof基金的交易规则

fof基金的交易规则
FOF(Fund of Funds)是指投资于其他基金的基金,其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投资标的:FOF基金主要投资于其他基金,包括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指数型基金等。

投资标的通常由FOF基金经理根据自身的投资策略和风险偏好来决定。

2. 投资策略:FOF基金可以采取多种投资策略,例如配置多个资产类别的基金,进行资产配置和分散投资,以降低整体风险。

FOF基金经理还可以根据市场行情进行主动调整和调仓。

3. 交易方式:FOF基金的交易方式通常采用场内交易方式,即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账户在交易时间内买入或卖出FOF基金份额。

投资者还可以选择定投方式,定期定额地购买或卖出。

4. 交易成本:FOF基金的交易成本包括交易佣金、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等。

投资者在买入或卖出FOF基金时需要支付一定的交易费用,这些费用会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实际收益。

5. 交易频率:FOF基金的交易频率较高,通常每天都有开放式基金份额可供买卖。

投资者可以根据个人需求,随时买入或卖出FOF基金份额。

6. 风险控制:FOF基金的风险控制主要依靠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

FOF基金经理需要根据市场行情和风险偏好进行合理的资产配置,以达到风险分散和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FOF基金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交易规则和限制,投资者在投资FOF基金之前,需要了解并适应相应的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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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基金账户的开立 (3)第三章登记基金账号 (4)第四章修改基金账户资料 (5)第五章注销基金账户 (5)第六章基金份额类别 (6)第七章基金认购 (7)第八章基金申购 (7)第九章定期定额申购 (8)第十章基金赎回 (8)第十一章基金转换 (10)第十二章基金转托管 (11)第十三章非交易过户 (12)第十四章冻结与解冻 (15)第十五章基金分红 (16)第十六章申请的受理、撤销与确认 (17)第十七章结算 (17)第十八章查询 (18)第十九章责任 (18)第二十章附则 (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易方达”)为规范开放式基金的账户管理和基金交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特制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除特别说明外,本规则适用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所有开放式基金(以下称“易方达开放式基金”),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的基金不适用本规则。

凡参与易方达开放式基金的各销售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有关方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下称“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指易方达的直销机构和易方达指定的代销机构。

第四条本规则所称的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易方达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和基金份额变更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是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账户类业务指基金账户开立、登记基金账号、修改基金账户资料、取消登记基金账号、基金账户销户、基金账户冻结、解冻等;基金交易类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非交易过户、设置基金分红方式和基金份额冻结、解冻等。

T日指基金交易类或账户类业务的申请日,T日、T+1日等都指工作日。

基金可用余额是指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实际赎回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注册日期指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时间。

第五条注册登记机构履行投资者注册、基金份额权益的登记、过户和存管职能,对投资者基金份额进行中央托管。

销售机构履行“二级托管”职责,即销售机构接受投资者交易申请后,基金份额经注册登记机构最终确认后托管在该销售机构。

第六条本公司登记过户系统(以下称“TA系统”)处理各项业务的顺序为:开户—账户冻结/解冻—账户登记—投资者资料修改—定投协议—认购—申购—份额冻结/解冻—修改分红方式—非交易过户—转托管—赎回—基金转换—取消登记—销户。

投资者当天同时办理上述业务中的多项业务,登记过户系统按照上述顺序进行处理。

第七条销售机构对投资者业务申请的受理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业务申请,并不代表交易成功,交易成功与否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最终确认为准。

第八条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文件中所指业务规则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外,均指本规则。

如本规则与《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描述与有冲突,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为准,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适时修改本规则。

第二章基金账户的开立第九条凡从事易方达开放式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必须拥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其开立的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个投资者只能申请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其中个人投资者指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第十条法律法规、各《基金合同》及本公司规章禁止购买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不能开立基金账户和购买开放式基金。

第十一条投资者可以通过易方达的直销机构或易方达指定的代销机构进行基金账户的开立,但基金账户开立是否成功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第十二条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立时必须提供销售机构所需的相关资料。

如投资者资料存在虚假或错误信息,注册登记机构据此信息处理业务引起的相关责任不由注册登记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缺位、多位均不得开立基金账户。

对于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开设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15 位身份证和18 位身份证号码视为同一号码。

第十四条基金账户开立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向投资者分配基金账号。

第十五条除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同时可在同一销售机构提交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但认购、申购申请(含定期定额申请)被确认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第三章登记基金账号第十六条投资者在一销售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后,如需在其它销售机构办理易方达开放式基金业务,应先开设该销售机构交易账户并向我司提交登记基金账号业务申请,从而实现一个基金账户对应多个交易账户,即一个基金账号可以同时在多个销售机构进行交易委托。

第十七条投资者如已通过一销售机构开立了基金账户,而又以同一证件在其他销售机构重复进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如果投资者名称、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和TA系统保留的信息一致,则本公司按照账户登记处理返回已开立的基金账号;如果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TA系统保留的信息一致,但客户名称和TA系统保留的信息不一致则按新开基金账户处理。

第十八条投资者办理登记基金账号时必须提供基金账号和登记基金账号销售机构所需的相关资料。

投资者办理登记基金账户时,应确保在基金账户登记申请中申报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信息必须与原开立基金账户时申报的信息一致,否则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对基金账户登记申请确认失败。

第十九条为确保登记基金账号业务办理成功,投资者在办理该业务时向销售机构提交的身份证件应与原开户销售机构开户时的身份证件一致,如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现变更的,应先在原开户销售机构处办理修改基金账户资料业务,修改成功后再办理登记基金账号业务。

第二十条登记基金账号的结果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投资者可以在提交申请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T+2日)查询登记基金账号的确认结果。

第二十一条投资者可在销售机构办理取消登记基金账号业务,取消登记基金账户只是取消了该基金账户在该销售机构对应的交易账户,不影响该基金账户在其他销售机构的使用。

办理取消登记基金账号时须提供销售机构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满足该账户未被冻结及在该销售机构无任何基金份额和未达权益等条件。

第二十二条投资者登记基金账号的同时可在同一销售机构提交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但认购、申购申请(包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被确认有效要以基金账号的登记成功为前提。

第四章修改基金账户资料第二十三条为避免投资者的权益受到损失,投资者应在基金账户相关的资料变更后,及时办理修改账户资料业务。

第二十四条投资者对基金账户基本账户资料(账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其他账户资料(电话、地址、邮编等)的修改必须在销售机构申请办理。

基金账户资料的修改需经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五条原则上投资者每天对账户资料可进行一次修改,进行多次修改造成账户资料不准确的,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不由注册登记机构承担。

第二十六条投资者办理账户资料修改必须提供销售机构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五章注销基金账户第二十七条投资者可办理基金账户的销户,即将基金账户注销掉,但必须满足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机构未被冻结、账户内无任何基金份额和未达权益、基金账户未在多个销售机构登记等条件。

第二十八条投资者注销基金账户必须到销售机构办理并提供办理机构所需的相关资料。

注销基金账户的申请必须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九条如果投资者在多个销售机构处登记有基金账户,投资者在其中一个销售机构申请注销基金账户时而在其他销售机构登记的基金账户仍然有效时,则对该销售机构的销户申请按照取消登记基金账户处理,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账户仍处于正常状态。

第三十条如投资者在多个销售机构处登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注销基金账户必须可以通过任一登记销售商办理销户业务,其前提是必须取消其它销售商的基金账户登记。

第三十一条基金账户销户后,销售机构不再受理投资者对该基金账户的账户类或交易申请,投资者如欲办理基金业务,应重新申请开户。

第六章基金份额类别第三十二条基金的认购费、申购费的收取模式包括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通过两种不同的收费模式产生的基金份额分别为“前收费份额”类别和“后收费份额”类别。

前端收费模式: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基金时,支付基金的认购费或申购费,通过这种收费模式产生的基金份额为“前收费份额”类别,该类别份额在赎回时仅需支付赎回费用。

后端收费模式: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基金时暂不支付认购费或申购费,通过这种收费模式产生的基金份额为“后收费份额”类别,该类别份额的认购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与赎回费用一并支付。

第三十三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需要,对所管理的每只开放式基金开办一种或两种收费模式。

第三十四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类业务时(包括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设置基金分红方式、非交易过户等)必须选择基金的份额类别,并准确填写该份额类别对应的类别代码。

第三十五条由于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处理方法不同,同一只基金的不同类别代码在各销售机构可能有不同的表现方式,具体以各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三十六条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所属的份额类别进行管理,有关基金交易类业务(认购、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涉及的交易金额、交易份额、持有份额下限等的规定,将按基金的份额类别单独进行限制;有关基金赎回、基金转托管、基金转换所采用的处理原则,也分别在每一份额类别中实行;同一只基金的不同份额类别可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

第七章基金认购第三十七条基金认购是指投资者在开放式基金募集期间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认购采用“金额认购、面额发行”的原则,即认购以金额申请,认购的有效份额按实际确认的认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基金份额面值为基准计算。

第三十九条投资者办理认购必须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规定的募集期限和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认购申请一经注册登记机构成功受理,不得撤销。

第四十条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对投资者的认购金额进行确认;在募集结束及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计算认购份额并登记权益。

第八章基金申购第四十一条基金申购是指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开放日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投资者可以选择采用普通申购、定期定额申购等方式进行基金申购,投资者在进行基金申购时可根据基金所开办的收费模式以及销售机构的系统设置,选择申购前收费份额类别或后收费份额类别。

第四十二条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约定时间内对投资者T日的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并通知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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