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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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增强企业员工之间的凝聚力和互助意识,提高员工福利保障水平,特制定本《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基金设立1.企业员工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企业自愿设立,为员工提供相互帮助的资金来源。

2.基金的设立应经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制定相应的基金章程。

3.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企业自愿捐赠、员工自愿捐款等。

三、基金管理1.基金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日常运作和管理。

2.基金管理机构应由企业聘请专业的资金管理团队或机构来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和稳定增值。

3.基金管理机构应定期向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基金的运作情况,并接受监督。

四、员工参与1.所有企业员工均可以自愿加入基金,但必须符合基金的入会条件。

2.员工入会时,应填写入会申请表并交纳一定的入会费用。

3.员工入会后,应按照基金章程的规定缴纳相应的会费。

五、基金运作1.基金的运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会员享有同等的权益。

2.基金的资金应投资于安全、稳定的金融产品,以保证基金的资金安全和稳定增值。

3.基金的收益应根据会员的参与情况进行分配,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缴纳相应的税费。

六、基金使用1.基金的使用应符合基金章程的规定,主要用于员工在意外事故、大病医疗等突发情况下的救助。

2.基金的使用应经过基金管理机构审核,并由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最终决定。

七、基金退出1.员工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随时申请退出基金。

2.员工退出基金后,有权领取自己的本金和相应的收益。

3.员工退出基金后,不再享有基金提供的互助资金。

八、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以上为《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供参考。

互助金管理办法

互助金管理办法

xx区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和帮扶机制,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和“落实三真、关爱基层”的工作理念,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现根据《舟山市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舟委办…2009‟87号)要求,特设立xx区互助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互助金主要用于补助党组织关系在本区的生活困难党员。

第二章基金筹集和管理第三条基金来源。

1、党组织和党员捐款;2、区管党费每年按上年度净收入的30%划拨;3、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赠;4、基金本金储蓄等合法稳健投资所产生的收益结转。

第四条帐户管理。

基金在银行设立专户,实行专帐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相应的财务制度,明确相应的财会人员。

第五条管理机构。

建立xx区互助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共xx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具体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监督管理。

基金的运行情况应接受各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在一定范围内每年公开一次收支情况。

第七条基金使用。

基金使用应保持总额动态平衡,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并经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第三章补助范围和形式第八条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原则。

3、定期补助与临时补助相结合原则。

第九条补助方式。

补助方式分定期补助、临时补助和节日慰问三种形式,其中定期补助每年安排60名市级生活困难的老年党员和老年村干部、200名区级困难党员。

第十条补助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定期补助:1、家庭人均固定收入低或因病、残、灾害等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2、年龄65周岁以上,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村长、大队长)职务,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同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临时补助:1、因病、因灾或突发事件等意外原因导致生活突然困难的党员;2、未享受市、区、乡镇各级补助的生活困难党员;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补助的党员。

企业职工互助金管理办法通用版

企业职工互助金管理办法通用版

准。 (三)每位会员在职期间能享受两次不同种类大病的补助,累计享
受的互助金金额不超过 12 万元整。 (四)若会员罹患的疾病同时满足全资子公司实施的互助金管理办
法救助范围,也可以享受救助待遇,但是同一类病种及由此病种而引起的 病灶转移或其他并发症,救助标准相同,会员只能在公司享受一次补助, 如果救助标准不同,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会员在救助标准高的单位享 受救助,且只能享受一次救助。
(三)复审和公示: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本办法进行复审, 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救助条件的,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互助金管理委员 会。
(四)审批: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公司职工互助金管理 委员会主任签署《xxx 公司职工互助金申请审批表》,由公司工会财务按 照审批金额进行转帐支付。
(五)互助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召开会议,对会员救助申 请进行审定。
xxx 公司 职工互助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缓解职工因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等导致的家庭经济困 难,完善职工帮困救助体系,促进公司和谐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职工互助金坚持“职工自愿参与,退会自由;互助互济, 量入为出;公平、公正、公开和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成立职工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公司工会主席任主任, 成员由 xxx、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的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下属单位负责 人组成。 管理委员会职责:负责研究和落实职工互助金工作的相关政策和重 大问题,审批职工互助金,督促、检查和指导互助金管理工作。 第四条 职工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 xxx 工作部,xxx 工作部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职工互助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章 适用对象 第十条 公司职工互助金实行会员制。公司本部、全资分、子公司 在职工会会员,自愿加入并按时缴纳会费的会员为本办法适用对象。

互助资金管理办法

互助资金管理办法

互助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经济互助,提高员工福利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册员工。

1.3 互助资金遵循自愿参与、公平公正、互帮互助、风险共担的原则。

二、互助资金来源及管理2.1 互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员工自愿缴纳、公司补贴、社会捐赠等。

2.2 员工参加互助基金需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3 互助资金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

2.4 公司定期公布互助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三、互助范围及标准3.1 互助范围包括: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生育等。

3.2 互助金发放标准根据员工缴纳金额、互助范围及实际需求制定。

3.3 互助金发放额度上限为公司规定金额。

四、互助申请及审批流程4.1 员工申请互助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病历、费用清单等。

4.2 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门。

4.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4 审核通过后,互助金发放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

五、互助金发放及还款5.1 互助金发放采取一次性发放或分期发放两种方式。

5.2 申请人需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金额、期限及方式。

5.3 申请人按协议约定按时还款,如逾期未还,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六、互助资金的监督与审计6.1 公司设立互助资金监督小组,对互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6.2 公司定期对互助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6.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私分互助资金。

七、违规处理7.1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7.2 对侵占、挪用、私分互助资金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8.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2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8.3 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办法将及时进行修订。

九、互助金缴纳及退出机制9.1 员工加入互助资金需填写申请表,并按月缴纳互助金,缴纳金额由公司根据员工收入水平及互助金需求合理设定。

互助金管理办法

互助金管理办法

互助金管理办法互助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互助金的管理,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互助金是指用于保障参保人员因疾病、意外等原因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丧葬费用等的补偿金。

第三条互助金由本单位集体自愿设立,参保人员按照一定的规定月度缴纳,发生互助事件时,可获得一定金额的补偿金。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负责组织实施互助金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将收取的互助金原则上及时存入指定账户,确保互助资金安全。

第五条互助金的缴纳、管理、使用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诚实、守信、公平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参与条件和缴纳标准第六条参与互助金的对象为本单位在册的所有员工。

第七条缴纳标准和缴纳方式应当制定明确的规定,并在员工入职时进行全面的宣传和说明,让员工充分了解互助金规定和缴纳义务。

第八条互助金的缴纳应当按月进行,每月月末为一个缴纳周期。

第九条互助金缴纳标准为参保人员当月工资总额的1%,缴纳金额应当向元整数递增。

缴纳金额的最高和最低限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定,避免因默认或担保方式导致的风险。

第三章互助事件及补偿范围第十条发生互助事件时,参保人员应当及时向单位申报,经单位核实后,向参保人员提供补偿金。

第十一条互助事件包括因疾病、意外等原因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丧葬费用等。

第十二条互助事件发生时,单位应当及时组织相关的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并在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提供相应的补偿金,对于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偿的,应当注明原因,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第十三条互助事件补偿范围应当根据参保人员月度缴纳金额、事件性质、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丧葬费用等进行区分。

第四章互助金管理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设立互助金账户,专款专用,确保互助金安全。

第十五条互助金的缴纳应当自愿,不得强制性缴纳。

第十六条互助金的余额应当加密存放,不得私自流转或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当制定明确的互助金管理办法,专门负责互助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定期进行公示和报告。

在职工会会员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在职工会会员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在职工会会员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一、宗旨互助基金是用于帮助工会会员减轻因特殊原因和患严重疾病所造成的临时困难而设立的群众性互助、互济专项基金。

二、权利与义务我校在职工会会员,凡自愿按年度交纳互助金,均可成为互助基金会成员,根据本《办法》规定享受补助。

已缴纳互助金到龄退休的教职工,以退休当年为享受本办法补助的最后期限。

会员所缴纳互助金一律不予退还。

三、基金来源1、社会各界捐款;2、个人自愿捐款;3、基金会成员每人每年缴纳20元;4、基金利息.5、校工会按基金会成员缴纳数1:1配套。

四、补助项目及标准1、基金会成员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亡故的,补助400元。

2、基金会成员亡故的,补助2000元.3、基金会成员遭遇天灾、人祸等情况造成个人、家庭重大损失的,视具体情况,补助1000-3000元。

4、基金会成员经市级医院临床诊断为尿毒症、肝硬化、脑卒中后遗症等慢性重症疾病(需附病历或疾病诊断书复印件),视病情程度,补助1000—3000元.5、基金会成员经市级医院临床诊断为急性重症需手术治疗的如:心脏介入手术(安装心脏起搏器、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冠状动脉搭桥等)、急性胰腺炎手术、关节置换手术、脑卒中手术等(需附病历或疾病诊断书复印件),补助3000元。

6、基金会成员经市级医院临床诊断为各类恶性肿瘤疾病(需附病历或疾病诊断书复印件),视病情程度,补助3000—6000元.7、基金会成员如发生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中的多种情况,则按最高标准补助,且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助。

五、申请、审批程序1、基金会成员根据补助项目和标准,个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并附上所需证明材料。

、各院级工会核定情况,提出补助建议并加盖公章后报校工会。

23、校工会根据院级工会意见,调查、核实后,由互助金管理工作小组讨论确定补助金额.、互助金管理工作小组原则上每月底集中讨论一次。

45、互助金管理工作小组的组成为:分管互助金工作的校工会副主席、校工会生活福利部成员、校医疗卫生中心负责人。

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互基会),是通过个人缴费,自我服务,互助互济的组织。

用于慰问员工家属,减轻因特殊原因和患严重疾病所造成的临时困难,提高员工保障水平的客观需要而设立的群众性互助、互济专项基金。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凡自愿交纳互助金,均可成为互助基金会成员,根据本《管理办法》规定享受补助。

不交纳互助金的,不得享受补助。

第三条员工所交纳的互助金一律不予退还。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公司设立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其中,会长一名,由关爱总监担任;副会长四名,由销售总监、售后总监、财务经理、行政经理担任;财务监督一名,由财务经理兼任;互基会工作人员一名,由总经理助理担任。

第五条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的互助会工作;制定和修改《员工互助会基金管理办法》;审定公司互助会资金使用统筹方案和互助会的有关政策;讨论和决定互助会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向员工宣传好互助会的意义及其管理办法。

第三章会费第六条互基会资金由员工个人出资组成。

每月交纳一次,在每月工资里扣除。

第七条出资金额最低标准:第八条员工可向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每月多交纳会费,但员工每月交费额度不得低于最低标准第四章管理第九条救助的主要对象为公司所有办理了正式入司手续并自愿交纳互基会会费的员工及其家属。

第十条救助对象的基本条件1、员工家属发生重大疾病,需花费较大医药费、治疗费的。

2、员工家属意外事故,造成身体和财产重大损失的。

3、员工家属因其它重大工作、生活困难需救助的。

第十一条救助金额:根据实际情况,每人每次救助的具体金额由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定。

第十二条救助申办:首先由被救助者家属(本司员工)提出申请,由互助基金会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确定后报总公司基金管理委员会,由会长审批,并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第十三条互助基金的管理建立基金会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挪动他用。

财务监督负责人有义务每月将互基会的收支及管理情况予以张贴公告。

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企业员工互助基金是为了员工福利和企业长远发展而设立的一种互助机构。

它通过员工自愿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来形成基金池,用于员工共同发生的意外事故、疾病、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的互助帮助。

为了保证互助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平分配,企业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一套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的管理办法。

一、基金会的设立和管理(一)设立:基金会可由企业决策机构发起设立,由企业员工共同参与。

设立基金会的机构应当明确基金会的宗旨、范围和工作内容,并依法办理注册手续。

(二)管理:基金会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运营和管理,并报告给企业决策机构。

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基金管理办法、定期召开会议、审核互助申请、制定互助金发放标准、监督基金使用情况等。

二、基金会的资金筹集和管理(一)资金筹集:员工入职时,公司应向员工介绍员工互助基金的宗旨和工作原则,并告知员工互助金的缴纳比例。

员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决定是否加入,并将互助金通过工资代扣方式上缴至基金会。

基金会应及时计算和管理互助金的资金池,确保互助金的充足。

(二)资金管理:基金会应将互助金定期投资和管理,以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

基金会应考虑风险和收益的平衡,选择低风险、稳定的投资品种,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三、互助金的使用和发放(一)申请条件:员工在遭遇意外事故、疾病、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可以申请互助金的使用。

申请人应提交相关的医疗证明、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等材料,由基金会审核后决定是否批准。

(二)互助金的发放标准:基金会应根据员工的贡献和需要情况,制定互助金的发放标准。

标准应公平合理,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发放程序:基金会应根据员工的申请情况及时审核并发放互助金。

发放程序应规范合理,确保互助金的及时发放和流程透明。

四、基金会的监督和风险控制(一)监督机构:基金会应设立监督机构,由员工代表和企业管理层共同组成。

担保有限公司会员互助协作金管理办法

ⅩⅩ担保有限公司会员互助协作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肥市温商担保有限公司会员互助协作金业务操作与管理,控制互助金风险,提高互助金运作效率,确保互助金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担保互助金的管理机构为合肥市温商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经合肥市工商局批准设立的独立法人,享有独立的经营权与民事权。

第三条设立本互助金的目的在于帮助具有发展前景的在肥温商会员企业与个人较方便地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从其他非金融机构取得融资,促使其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分担贷款(融资)风险,保证债权的实现。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担保为保证,即担保公司与债权人约定,当受保企业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五条担保公司以安全性、流动性、合规性、社会性为基本运作准则,以保本经营、控制风险、平等自愿、公平守信为原则开展担保业务。

第六条担保公司宗旨: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较好解决政企之间、银企之间的矛盾,规范社会担保行为,以担保公司的信誉和资产为借贷双方提供可靠的保证,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展温商会员企业经济服务。

第二章互助金设立与组织管理第七条互助金由ⅩⅩ担保有限公司、在肥温商企业、投资商、会员存入互助金共同组成。

互助金总额设定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担保公司是会员制度的主体,负责会员制度建立与终止;负责会员章程、发展战略、规划方案等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批准吸收会员和会员退会;负责组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全面负责会员制度的组织、指导、管理、监督。

第九条会员制度的最高组织形式是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选举产生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秘书长一人。

原则上,秘书长从温商担保会员中选举产生,担保公司中设日常办事机构。

第十条担保公司职责:(一)制订年度经营、投资、财务计划和财务预决算、盈亏处置方案;(二)拟定担保公司内部职能机构的设置与调整;(三)拟定担保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担保公司内部具体规章;(四)制订和修改担保公司章程及内部运作管理制度;(五)负责对申保企业的资信评估;(六)依法开展担保业务和反担保业务;(七)组织实施追偿、清算与重组业务;(八)负责向专家评审小组提交重大担保事项。

员工互助金管理办法

员工互助金管理办法第一篇:员工互助金管理办法**集团员工互助金管理办法一、目的和意义为弘扬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企业精神,进一步增强**集团的凝聚力,营造××人互助关爱的良好氛围,减轻和解决集团公司员工因突发性事故造成的特殊困难,帮助困难员工保障其基本生活条件,有利于集团公司的和谐、稳定发展,集团公司决定设立集团员工互助金(以下简称互助金)。

二、性质互助金旨在通过集团公司和员工的力量,用互助的方法救助生活有困难的员工,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互助金的来源1、集团公司定期拨款,每年视财务状况以不低于3万元的资金拨付给互助金账户。

2、正式员工每月交纳最低5元的互助金;3、员工乐捐(按公司制度所收罚款、扣款);4、集团公司处理废旧物资所得;5、互助金接受员工和外部集体的自愿捐款、赞助。

四、互助金的管理与监督1、成立员工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互助金管委会),全面负责互助金的管理、协调、核查、实施等工作。

2、集团公司设立互助金独立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3、互助金的使用坚持“救难、救急、救险”的原则。

互助金的发放采取职工个人申请、互助金管委会核实、集团领导审批、互助金管委会执行的流程。

五、互助金的分类1、互助救济金批准后由互助金管委会一次性拨付,无需申请人偿还。

2、申请条件:本人或直系亲属遭突发性重大意外伤害(工伤或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除外)、本人或直系亲属长期患病所发生的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超过5000元的可以申请。

自身及家庭遇到重大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及生活方面有特殊困难者可以申请。

3、互助救济金的标准分四级: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

遭遇特大困难的员工,经调查确认后还可申请特级济困,特困级补助不超出20000元。

六、互助金的申请及审批程序1、申请人须填写《互助金补助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有关凭证(医院开出的由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有效单据、出院小结、病理报告或疾病诊断书或购房协议等),向互助金管委会提出互助金补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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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会职工互助储金会
管理办法
第一条互助储金会是在工会会员自愿参加的基础上,为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依靠职工群众自己的力量进行同志间互相帮助,解决职工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而成立的经济互助组织。

第二条互助储金会应结合日常工作对职工进行集体主义思想教育,加强生活指导,养成节约习惯,关心会员的生活状况,在会员遇到困难或临时需要帮助时,在经济上给予可能的帮助,以提高职工的生活健康积极性和克服困难的经济能力,推动企业和谐发展。

第三条凡工会会员均可申请加入其所在基层单位分会组织的互助储金管理小组。

第四条愿意加入互助储金会的工会会员,可向互助储金管理小组提出申请,并填写登记表,一次性交纳现金100元(队、科级干部300元,副总以上领导干部500元)为入会会费,互助储金管理分会应在接到登记表十天以内发给其互助储金会会员证。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
1、按规定办法获得借款的权利;
2、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
3、随时向互助储金小组或分会提出建议意见与批评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
1、交纳储金的义务;
2、按时归还借款的义务;
3、协助开展与改进互助储金小组或分会工作的义务。

第七条会员可根据自愿或工作调动情况申请退会。

会员退会时,应交回互助储金会会员证,互助储金会凭证退还其所交纳的互助储金本金。

退还前,若有借款,必须还清借款;遇有会员死亡时,其所交纳的储金应及时退还其继承人。

第八条互助储金会在公司工会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工会组织依据**公司工会委员会的决定组织互助储金管理分会和小组,在**公司互助储金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第十条互助储金会的最高权力机关为互助储金会会员代表大会。

其任务:
1、审议与批准互助储金会具体工作办法;
2、选举互助储金会管理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
3、审议与批准互助储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互助储金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半年或一年举行一次,在公司互助储金管理委员会指导下组织召开。

第十二条互助储金分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三至五人组成互助储金管理分会,办理会务,其任期为三年。

第十三条互助储金管理小组,在会员中选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人。

成员可根据需要进行分工,并吸收积极分子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工作。

互助储金管理小组按实际需要召开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并定期向全体会员及公司工会互助储金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按季公布互助储金收支情况。

第十四条互助储金管理小组的任务:
1、吸收工会会员参加互助储金分会;
2、决定困难会员借款数额(原则上不能超过该互助储
金管理分会会员所筹集总额的15%)及还款的办法、期限及责任人;
3、向互助储金管理分会申请办理困难会员借款有关手续。

4、负责协调与互助储金分会有关工作。

5、督促会员按时清还借款。

第十五条各基层工会均要设立互助储金管理分会,由各工区、部门会员代表大会选出三人至五人组成;要分工负责,在公司互助储金管理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互助储金管理分会的任务:
1、吸收本单位互助储金小组会员参加互助储金分会;
2、管理互助储金分会储金账目,并在公司互助储金管理委员会批准限度内,决定困难会员借款数额和还款期;督促会员按时偿还借款。

3、定期向本单位会员及公司互助储金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与储金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互助储金会基金的来源:
1、会员自愿交纳的入会费;
2、利息收入。

第十八条互助储金管理委员会的储金,均由各基层工会互助储金管理分会保管使用,互助储金管理分会应根据情况以定期或活期存款,存入国家银行。

笫十九条凡互助储金会会员借款时,应填写借款申请表,报互助储金管理分会研究通过后,报公司互助储金管理委员会批淮后方可发给。

第二十条加入互助储金会两个月以上的会员,方可申
请借款。

第二十一条借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个月。

第二十二条会员遇到困难申请借款时,必须同时拿出还款办法和聘请保证按时还款的担保人;对借故不按期还款的互助储金会会员,应对其进行教育,必要时可向会员群众公布。

如确有困难亦可申请延期,但必须经互助储金管理分会批准,方可延期偿还借款。

第二十三条互助储金监察分会经工区、部门互助储金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三人至五人组成,并选组长一人,任期为三年,在公司互助储金管理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互助储金监察委员会委员除经常检查工作外,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互助储金管理分会的工作、储金收支情况及账目是否按时公布。

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互助储金会根据互助储金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解散。

第二十六条互助储金会解散时,由互助储金会代表大会选三人至五人组成清退小组,办理互助储金清退工作,要在三周以内清退完毕。

第二十七条互助储金会成立后,须向上级工会登记备案,并定期报告工作。

第二十八条各基层工会组织按照本办法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工作办法。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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