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增强企业员工之间的凝聚力和互助意识,提高员工福利保障水平,特制定本《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基金设立1.企业员工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企业自愿设立,为员工提供相互帮助的资金来源。
2.基金的设立应经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制定相应的基金章程。
3.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企业自愿捐赠、员工自愿捐款等。
三、基金管理1.基金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日常运作和管理。
2.基金管理机构应由企业聘请专业的资金管理团队或机构来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和稳定增值。
3.基金管理机构应定期向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基金的运作情况,并接受监督。
四、员工参与1.所有企业员工均可以自愿加入基金,但必须符合基金的入会条件。
2.员工入会时,应填写入会申请表并交纳一定的入会费用。
3.员工入会后,应按照基金章程的规定缴纳相应的会费。
五、基金运作1.基金的运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会员享有同等的权益。
2.基金的资金应投资于安全、稳定的金融产品,以保证基金的资金安全和稳定增值。
3.基金的收益应根据会员的参与情况进行分配,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缴纳相应的税费。
六、基金使用1.基金的使用应符合基金章程的规定,主要用于员工在意外事故、大病医疗等突发情况下的救助。
2.基金的使用应经过基金管理机构审核,并由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最终决定。
七、基金退出1.员工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随时申请退出基金。
2.员工退出基金后,有权领取自己的本金和相应的收益。
3.员工退出基金后,不再享有基金提供的互助资金。
八、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以上为《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供参考。
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帮助员工缓解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建立起企业主导、工会运作、员工参与的互助帮扶机制,结合企业实际,特成立员工爱心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设立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金)。
第二条成立互助会设立互助金宗旨是: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扬扶贫济困、互助互惠、奉献爱心的优良传统,为员工提供精细、精准、精心的服务,打造工会帮扶工作品牌。
第二章会员第三条凡公司在编员工均可自愿参加互助会。
由工会统一进行登记造册,员工本人确认后即可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
会员有履行缴纳互助金的义务和享受《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补助的权利。
第四条公司新聘、新进编制在职员工,在申请办理互助会入会手续、缴纳互助金次月后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
第五条因调动、辞职、自动离职等原因离司或停止缴纳互助金者,于次月起自动终止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会员权利。
第六条本办法实施时未加入互助会的在编员工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中途停止缴纳互助金的在编员工重新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非互助会的会员不享受互助待遇。
第三章互助会经费第七条互助金釆用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原则,其主要来源:(一)会员按规定每月缴纳的互助金;(二)公司的专项经费资助;(3—10万元)(三)公司工会每年追加注资1万元人民币;(四)公司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资助和捐赠;(五)互助金的积累和增值。
第八条会员互助金的缴纳。
加入爱心互助会的会员每人每月缴纳互助金10元。
委托财务处每月在会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互助金不建立个人帐户,会员权利终止后互助金不再退还。
第四章互助金的管理第九条成立公司员工爱心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互助金管委会),成员由公司工会、总裁办、人事处、财务处和职工代表组成。
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帮助员工解决临时性困难,增强企业凝聚力,弘扬互助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员工互助基金由公司、员工及社会各界捐赠组成,用于解决员工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和家庭生活困境等临时性特殊困难。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1. 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2. 副主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担任;3. 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员工代表等组成。
第六条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和修订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制度;2. 管理基金收支,确保资金安全;3. 组织开展基金筹集活动;4. 对救助申请进行审核、审批;5. 定期公布基金使用情况。
第三章基金筹集与使用第七条员工互助基金筹集方式:1. 公司根据上年盈利情况对基金会的专项拨款;2. 员工自愿捐款;3. 社会各界捐赠;4. 公司依制度对员工的经济处罚收入。
第八条员工互助基金使用范围:1. 员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2. 员工因意外事故导致的重大经济损失;3. 员工家庭生活困境的临时性资金需求。
第九条员工互助基金申请流程:1. 员工向所在部门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3. 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批;4. 公布救助结果,并发放救助金。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第十一条员工对基金使用情况有疑问的,可以向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查询。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们希望能够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关爱和支持,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共同营造和谐、互助的企业氛围。
互助资金管理办法

互助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经济互助,提高员工福利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册员工。
1.3 互助资金遵循自愿参与、公平公正、互帮互助、风险共担的原则。
二、互助资金来源及管理2.1 互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员工自愿缴纳、公司补贴、社会捐赠等。
2.2 员工参加互助基金需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3 互助资金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
2.4 公司定期公布互助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三、互助范围及标准3.1 互助范围包括: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生育等。
3.2 互助金发放标准根据员工缴纳金额、互助范围及实际需求制定。
3.3 互助金发放额度上限为公司规定金额。
四、互助申请及审批流程4.1 员工申请互助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病历、费用清单等。
4.2 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门。
4.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4 审核通过后,互助金发放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
五、互助金发放及还款5.1 互助金发放采取一次性发放或分期发放两种方式。
5.2 申请人需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金额、期限及方式。
5.3 申请人按协议约定按时还款,如逾期未还,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六、互助资金的监督与审计6.1 公司设立互助资金监督小组,对互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6.2 公司定期对互助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6.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私分互助资金。
七、违规处理7.1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7.2 对侵占、挪用、私分互助资金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8.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2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8.3 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办法将及时进行修订。
九、互助金缴纳及退出机制9.1 员工加入互助资金需填写申请表,并按月缴纳互助金,缴纳金额由公司根据员工收入水平及互助金需求合理设定。
公司员工爱心互助基金方案管理方法

公司员工爱心互助基金方案管理方法一、引言员工爱心互助基金是一种可以帮助员工应对生活和意外风险的公益基金。
通过员工之间的捐款和管理,可以提供给予员工在意外或困难时的帮助和支持。
为了确保该基金的有效运作和管理,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方法是必不可少的。
二、基金设立和捐款管理1.基金设立:公司应与员工代表一起商讨并制定基金设立的细则,并提交公司总经理进行批准。
2.捐款管理:公司应建立统一的捐款管理制度,规定员工捐款的方式、金额以及缴费期限等。
同时,建立财务科目,确保捐款的安全和透明度。
三、申请和资助流程1.申请流程:员工可以通过填写申请表格,并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
申请表格应包括个人信息、困难情况描述、所需资助金额、所需证明材料等。
2.资助流程: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查申请,并以投票方式来决定是否资助。
投票应当是匿名的,并且需要得到过半数委员的赞同才能决定是否资助。
资助金额根据申请者的实际需要和基金额度来决定,同时尽量确保每次资助的公平性。
四、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和职责1.组建:基金管理委员会应由公司领导和员工代表组成,并由一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主席。
2.职责:-制定基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进行日常的监督和管理。
-管理基金的收入和支出,确保其透明和合法性。
-审查和决定员工的申请金额和资助情况。
-定期召开会议,就基金的相关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
五、基金的宣传和监督1.宣传:公司应通过内部刊物、企业网站、企业社交媒体等渠道,定期向员工宣传基金的相关信息和运作情况,提高员工对基金的认知度。
2.监督:建立监督机制,任命监督员,负责对基金捐款、申请和资助等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员应定期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供报告,并及时向员工公布监督结果。
六、财务审计和公示1.财务审计:公司应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对基金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审计,以确保基金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2.公示:公司应定期公示基金的收支情况、申请情况和资助情况等,以提高基金活动的公开透明度。
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互基会),是通过个人缴费,自我服务,互助互济的组织。
用于慰问员工家属,减轻因特殊原因和患严重疾病所造成的临时困难,提高员工保障水平的客观需要而设立的群众性互助、互济专项基金。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凡自愿交纳互助金,均可成为互助基金会成员,根据本《管理办法》规定享受补助。
不交纳互助金的,不得享受补助。
第三条员工所交纳的互助金一律不予退还。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公司设立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其中,会长一名,由关爱总监担任;副会长四名,由销售总监、售后总监、财务经理、行政经理担任;财务监督一名,由财务经理兼任;互基会工作人员一名,由总经理助理担任。
第五条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的互助会工作;制定和修改《员工互助会基金管理办法》;审定公司互助会资金使用统筹方案和互助会的有关政策;讨论和决定互助会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向员工宣传好互助会的意义及其管理办法。
第三章会费第六条互基会资金由员工个人出资组成。
每月交纳一次,在每月工资里扣除。
第七条出资金额最低标准:第八条员工可向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每月多交纳会费,但员工每月交费额度不得低于最低标准第四章管理第九条救助的主要对象为公司所有办理了正式入司手续并自愿交纳互基会会费的员工及其家属。
第十条救助对象的基本条件1、员工家属发生重大疾病,需花费较大医药费、治疗费的。
2、员工家属意外事故,造成身体和财产重大损失的。
3、员工家属因其它重大工作、生活困难需救助的。
第十一条救助金额:根据实际情况,每人每次救助的具体金额由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定。
第十二条救助申办:首先由被救助者家属(本司员工)提出申请,由互助基金会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确定后报总公司基金管理委员会,由会长审批,并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第十三条互助基金的管理建立基金会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挪动他用。
财务监督负责人有义务每月将互基会的收支及管理情况予以张贴公告。
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企业员工互助基金是为了员工福利和企业长远发展而设立的一种互助机构。
它通过员工自愿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来形成基金池,用于员工共同发生的意外事故、疾病、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的互助帮助。
为了保证互助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平分配,企业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一套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的管理办法。
一、基金会的设立和管理(一)设立:基金会可由企业决策机构发起设立,由企业员工共同参与。
设立基金会的机构应当明确基金会的宗旨、范围和工作内容,并依法办理注册手续。
(二)管理:基金会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运营和管理,并报告给企业决策机构。
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基金管理办法、定期召开会议、审核互助申请、制定互助金发放标准、监督基金使用情况等。
二、基金会的资金筹集和管理(一)资金筹集:员工入职时,公司应向员工介绍员工互助基金的宗旨和工作原则,并告知员工互助金的缴纳比例。
员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决定是否加入,并将互助金通过工资代扣方式上缴至基金会。
基金会应及时计算和管理互助金的资金池,确保互助金的充足。
(二)资金管理:基金会应将互助金定期投资和管理,以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
基金会应考虑风险和收益的平衡,选择低风险、稳定的投资品种,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三、互助金的使用和发放(一)申请条件:员工在遭遇意外事故、疾病、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可以申请互助金的使用。
申请人应提交相关的医疗证明、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等材料,由基金会审核后决定是否批准。
(二)互助金的发放标准:基金会应根据员工的贡献和需要情况,制定互助金的发放标准。
标准应公平合理,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发放程序:基金会应根据员工的申请情况及时审核并发放互助金。
发放程序应规范合理,确保互助金的及时发放和流程透明。
四、基金会的监督和风险控制(一)监督机构:基金会应设立监督机构,由员工代表和企业管理层共同组成。
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定义及用途第一条为缓解员工在遇到突发重大困难(遭遇灾害、重大病症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时的经济压力,体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员工的安全感和归属感,本着互帮互助、奉献爱心的精神,特在集团内部设立“员工互助基金”。
第二条员工互助基金是集团(含各分子公司)广大员工(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正式员工)自愿参加的互助组织机构,是企业内部帮扶基金。
第三条基金以“企业倡导、员工参与,关爱员工、服务员工”为基本原则,建立员工与员工间、企业与员工间互帮互助的良好机制。
第四条为体现公平、效率原则,对员工救助时,将与员工在职时对公司的贡献大小挂钩,适当拉开档次,确定救助金额。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本基金的日常管理机构为基金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执行总裁、董办主任、财务副总裁、人力行政副总裁、集团办公室主任等组成。
设主任1人,由人力行政总监兼任。
设执行秘书一人,由集团办公室主任兼任。
第六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权及义务1.组织基金会的业务活动,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2.负责基础财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会计制度;3.负责受理困难员工救助的报告,及时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报告;4.修改基金管理制度;5.决定基金会相关重大事项。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公司在职员工,凡向基金会进行过捐款的员工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会员享受以下权力1.在符合本章程规定条件时,有申请基金会补助的权利;2.对基金会的工作有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第九条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1.申请补助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2.各项捐款为自愿捐赠,不进行额度和等级要求,所捐赠的款项用于自助或互助;3.本基金所有员工退出本基金时,其原有享受本基金之各项权益自动消失,同时已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均不予退回。
第四章员工互助基金筹集及管理要求第十条员工互助基金筹集及来源1.公司依据上年盈利情况对基金会的专项配套资金;2.员工爱心捐款和其它客户、供应商及外部机构或公司以外其他社会人员爱心捐赠;3.基金本金存入金融机构所获得的利息以及公司依制度对员工的经济处罚收入;4.公司组织的捐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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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缓解员工在遇到突发重大困难(限员工本人或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或发生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时的经济压力,体现XX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员工的安全感和归属感,本着互帮互助、奉献爱心的精神,设立XX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基金”)※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重大疾病主要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颅肿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绕道手术;心脏病等主动脉手术;严重烧伤;重症肝炎;消化道大出血等。
本办法所指的意外伤害主要包括:非工作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人身伤害、毒蛇咬伤、烧烫伤、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等。
※第三条互助金使用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合理,救急不救穷,扶危不济贫。
第四条互助基金的适用对象:全体会员(即所有与公司签定正式合同的员工,以及所有由公司管理处兼管的子公司员工(但不包括子公司所属的子公司))。
第五条互助基金的管理机构为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互助基金的保管、核发、生息、运用等事宜。
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经营班子成员、行政部部长、财务部长、兼职工会会计。
设主任1人,由工会主席兼任;设执行秘书一人,由行政部部长兼任。
第六条互助基金的来源:1.会员固定缴纳;2.会员自愿捐款;3.公司工会资助;第七条互助基金费用收取标准1.会员固定缴纳(按岗位类别划分如下):乘务员、地勤、勤、接待员、保管员,维修徒工:5元/月;驾驶员、助理人员、维修工:15元/月;普通管理人员:25元/月;中层管理人员:35元/月;高层管理人员:50元/月。
2.会员自愿捐款:按照自愿的原则,基层委员会每年固定组织一次捐助活动。
捐助结束后,将捐助及捐助结果向全体会员公布。
3.公司工会资助:公司工会每年根据会员固定缴纳的会费及自愿捐款的会费总额,等额资助会费。
第八条互助基金的资助形式为无偿资助。
互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负责,资金的收入与支出每年公布一次(原则上于每年的2月份),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九条互助金审批参考标准1.会员本人因病住院治疗,除去医疗保险理赔及公司《员工福利制度》中的住院补助费用外,个人承担超过2万元的。
1)个人承担费用在2万元—3万元(含3万元)的,依据其入职时间的长短,可申领互助基金标准如下:入职时间3年以的(含3年),互助金补助标准为个人承担费用的20%;入职时间为3-6年(含6年)的,互助金补助标准5000元起,最多不超过个人承担费用的30%;入职时间超过6年的,互助金补助8000元起,最多不超过个人承担费用的40%。
2)个人承担费用在3万元—5万元(含5万元)的,依据其入职时间的长短,可申领互助基金标准如下:其中:入职时间3年以的(含3年),互助金补助8000元起,最多不超过个人承担费用的30%;入职时间为3--6年(含6年)的,互助金补助1万元起,最多不超过个人承担费的40%。
入职时间超过6年的,互助金补助1.2万元起,最多不超过个人承担费的50%。
3)个人承担费用在5万元—8万元(含8万元)的,依据其入职时间的长短,可申领互助基金标准如下:入职时间3年以的(含3年),互助金补助2万元起,最多不超过个人承担费用的40%;入职时间为3--6年(含6年)的,互助金补助2.5万元起,最多不超过个人承担费的50%。
入职时间超过6年的,互助金补助3万元起,最多不超过个人承担费的60%。
4)个人承担费用超过8万元的,依据其入职时间的长短,可申领互助基金标准如下:入职时间3年以的(含3年),互助金补助3万元起,最多不超过个人承担费用的50%;入职时间为3--6年(含6年)的,互助金补助4万元起,最多不超过个人承担费的60%。
入职时间超过6年的,互助金补助5万元起,最多不超过个人承担费的70%。
5)员工本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其互助金补助标准,按照个人承担的费用额,参照上述对应标准审批。
如因第三方伤害,但第三方不予(不能够)赔偿的,则互助金补助按低限予以考虑,上限不超过2万元。
2.会员的父母因病住院治疗,除去医疗保险理赔外,按父母的子女数量平均分摊的自负医疗费用3万元以上,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个人分摊到的自负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限一次性住院费用)的,依据其入职时间的长短,可申领互助基金5000元—1.2万元;其中:入职时间3年以的(含3年),互助金补助标准为5000元;入职时间为3--6年(含6年)的,互助金补助5000元起,最多不超过1万元。
入职时间超过6年的,互助金补助1万元起,最多不超过1.2万元。
2)个人分摊到的自负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含8万元,限一次性住院费用)的,依据其入职时间的长短,可申领互助基金1万元—1.5万元;其中:入职时间3年以的(含3年),互助金补助标准为1万元;入职时间为3--6年(含6年)的,互助金补助1万元起,最多不超过1.2万元。
入职时间超过6年的,互助金补助1.2万元起,最多不超过1.5万元。
3)个人分摊到的自负医疗费用在8万元以上(限一次性住院费用)的,依据其入职时间的长短, 可申领互助金额度为1.5万元—2.5万元,其中: 入职时间3年以的(含3年),互助金补助标准为1.5万元;入职时间为2--6年(含6年)的,互助金补助1.5万元起,最多不超过2万元。
入职6年以上的, 互助金补助2万元起,最多不超过2.5万元。
4)员工父母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其互助金补助标准,按照个人承担的费用额,参照上述对应标准审批。
如因第三方伤害,但第三方不予(不能够)赔偿的,则互助金补助按低限予以考虑,上限不超过1万元。
3.会员的配偶因病住院治疗,除去医疗保险理赔及配偶单位所能提供的补助费用外,自负医疗费用3万元以上,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其互助补助金的补助标准根据其入职时间的长短,参照第七条2.各条款补助标准执行。
4.会员子女(18岁以下及在读大中专学生)因病住院治疗,自负医疗费用巨大(除去医疗保险理赔及公司《员工福利制度》住院补助费用外,限3万元以上)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自负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限一次性住院费用)的,依据其入职时间的长短,可申领互助金1万元—1.5万元;其中:入职时间3年以的(含3年),互助金补助标准为1万元;入职时间为3--6年(含6年)的,互助金补助1万元起,最多不超过1.2万元。
入职时间超过6年的,互助金补助1.2万元起,最多不超过1.5万元。
2)自负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含8万元,限一次性住院费用)的,依据其入职时间的长短,可申领互助金1.5万元—2.5万元;其中:入职时间3年以的(含3年),互助金补助标准为1.5万元;入职时间为3--6年(含6年)的,互助金补助1.5万元起,最多不超过2万元。
入职时间超过6年的,互助金补助2万元起,最多不超过2.5万元。
3)自负医疗费用在8万元以上(限一次性住院费用)的,依据其入职时间的长短, 可申领互助金额度为2.5万元—3.5万元,其中: 入职时间3年以的(含3年),互助金补助标准为2.5万元;入职时间为3--6年(含6年)的,互助金补助2.5万元起,最多不超过3万元。
入职时间6年以上的, 互助金补助3万元起,最多不超过3.5万元4)员工子女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其互助金补助标准,按照个人承担的费用额,参照上述对应标准审批。
如因第三方伤害,但第三方不予(不能够)赔偿的,则互助金补助按低限予以考虑,上限不超过1.5万元。
5.会员其他特殊情况,经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
具体申领互助基金的事宜由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一事一议。
6.工会每年春节前向困难职工发放的困难补助金,计入互助基金。
困难补助标准为500元—5000元(原标准:500元—4000元),具体金额由工会根据申请补助职工上报及审核确认的困难状况决定。
申请困难补助金的参考条件:(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单亲家庭,尚需抚养孩子,现租房或居住自有房屋面积人均不足25平方米,无私车,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1300元,生活条件较差的;(3)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现居住租房或居住自有房屋面积人均不足25平方米,无私车,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1300元,生活条件较差的;(4)员工直系亲属(配偶或子女)身患重病或长期慢性病,日常医疗费用负担较重(月需支出超千元),无私车, 家庭人均收入不足2000元,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5)家庭人均收入不足2000元,供养子女上学,无私车,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6)有临时特殊情况造成困难的;以上6条,符合其中一项条件的,补助参考标准为500--1000元;符合两项条件的,补助标准为1000-2000元;符合3项条件的,补助参考标准为2000-3000元;符合四项条件的,补助参考标准为3000-4000元;符合五项及以上条件的;补助参考标准为4000-5000元。
第十条下列情况不能申请互助金1.未在医保指定医院治疗,导致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2.家属(父母、配偶、子女)住院,个人承担费用超过3万元不足5万元,但并未造成家庭实际困难的(指:家庭可确认资产原值(房产、私车、有价证券等)超过50万元)3.在公司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当年度不得申领互助金;4. 从事活动所致伤残及后遗症,包括械斗、斗殴、盗窃、抢劫等。
5.酗酒、自杀、自伤、自残等所需的治疗费用。
6.整形整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7.员工非工作时间发生交通事故,个人负主要责任的;※第十一条获得了公司互助金补助的员工,需与公司签定承诺书,承诺自接受互助金之日起,在公司的后续服务年限必须达到一定时间,否则,其所接受的互助金将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按未完成服务年限对应的互助金补助额偿还(年互助金补偿额=批准的互助金额÷规定的后续服务年限)。
具体标准按下即使是因为公司原因离职的,也按照上述标准向公司返回互助金补偿额。
第十二条申请及领用互助基金资助的程序1.申请人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执行秘书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互助基金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的原因。
2.基金管理委员会接到申请表后,派成员开展具体情况调查与核实,调查人员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调查意见。
3.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调查意见,开会讨论决定基金的审批额度,并形成会议纪要。
4.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审批额度后,兼职会计负责向申请人发放互助金。
5.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过半数时,方可召开会议。
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的额度,须经与会委员过半数同意。
6.年末困难补助的申请,仍维持原申请程序不变,即由困难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主管单位负责人提出补助建议,工会办公室根据申请人困难状况确定是否给予补助以及补助金额。
7.员工在平时如遇到困难状况,但又不足以申请互助基金时,可以向工会申请临时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的申请及审批程序同第6款,申请补助的额度不得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