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务师考试讲义《税法一》: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讲义

第六章资源税【本章考试题型】本章是税法I中的非重点章节,考试题型主要是:单选题5题;多选题2题;计算题、综合题:有时涉及。
近三年平均分数10分左右。
【本章内容结构】第一节资源税概述第二节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第三节征税范围★第四节税目、税率★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六节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新增)★第七节申报与缴纳【本章内容变化】1.新增第六节“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2.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率(6%);3.资源税优惠变化(P299)。
【本章内容讲解】第一节资源税概述一、概念资源税是以部分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对在我国境内(包括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一)只对特定资源征税(二)具有受益税性质(资源有偿分配)(三)具有级差收入税的特点三、立法原则——普遍征收、级差调节【例题·多选题】下列原则属于资源税立法原则的有()。
A.平等互利原则B.效率优先原则C.个别征收原则D.普遍征收原则E.级差调节原则『正确答案』DE『答案解析』资源税立法原则是普遍征收、级差调节。
第二节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例题·单选题】下列企业既是增值税纳税人又是资源税纳税人的是()。
A.销售有色金属矿产品的贸易公司B.进口有色金属矿产品的企业C.在境内开采有色金属矿产品的企业D.在境外开采有色金属矿产品的企业『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贸易公司不是开采、生产单位,所以不是资源税纳税人;选项BD,不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的,所以不是资源税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例题·多选题】在资源税中,下列应税资源产品可以采用代扣代缴方式征收的有()。
A.原油B.铜矿石C.天然气D.石棉矿E.铁矿石『正确答案』BDE『答案解析』目前资源税代扣代缴的适用范围是指收购的除原油、天然气、煤炭以外的资源税未税矿产品。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讲义:第一章第一节

第⼀节 税法概述 共五个问题: 1.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2.税法原则★ 3.税法的效⼒与解释★ 4.税法的作⽤ 5.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税法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有权的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民代表⼤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法机关、获得授权的⾏政机关。
了解税法定义时需注意: 1.这⾥说的税法是⼴义的,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2.税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是经济学概念,侧重解决分配关系;税法是法学概念,侧重解决权利义务关系。
税收是税法确定的具体内容,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
有税必有法,⽆法不成税。
【例题1·单选题】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从狭义税法⾓度看,有权的国家机关是指( )。
A.全国⼈民代表⼤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C.财政部 D.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编号911010101】 【答案】A 【解析】从狭义税法⾓度看,有权的国家机关是全国⼈民代表⼤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其他选项是⼴义的⽴法机关。
【例题2·单选题】在税收分配活动中,税法的调整对象是( )。
A.税收分配关系B.经济利益关系C.税收权利义务关系D.税收征纳关系 【答疑编号911010102】 【答案】C (⼆)税法的特点--了解 1.从⽴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不属于习惯法 即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不是由习惯作法或司法判例⽽认可的。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不属于授权法规 即税法直接规定⼈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
3.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不属于单⼀法 即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结构有:宪法加税收法典;宪法加税收基本法加税收单⾏法律、法规;宪法加税收单⾏法律、法规。
税法考试冲刺讲义-税法考试冲刺讲义-第1讲_实体税种(1)

税法(2019)考试辅导
《税法》冲刺串讲
第一部分实体税种
【知识点一】纳税人和代收代缴、代扣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一)增值税——一般与小规模——划分标准500万元:
1.时间: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
2.范围:
(1)应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2)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3)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年应税销售额。
3.划分意义:计税方法的不同。
4.例外:其他个人、非企业。
5.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1)条件;
(2)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处理。
6.资管产品,以管理人为纳税人。
7.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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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习讲义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习讲义第一节税法概述共五个问题:1.税法的概念与特点2.税法原那么★3.税法的效力与说明★4.税法的作用5.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法概念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了解税法定义时需注意:1.有权的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那个地点说的税法是广义的,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例题·多项选择题】〔2020年〕从广义的立法层次上划分,税法包括〔〕。
A.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B.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C.省级政府制定的地点性税收法规D.中央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规章E.市级政府制定的税收规章『正确案』ABD『案解析』从广义的立法层次上划分,税法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或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点性税收法规,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规章。
〔二〕税法的特点--了解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适应法即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由适应作法或司法判例而认可的。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属于授权法规即税法直截了当规定人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
3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即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我国结构:宪法加税收单行法律、法规。
【例题·单项选择题】以下关于税法特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选项是〔〕。
A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定法B从法律性质来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C从内容上看,税法具有综合性D从法律性质来看,税法属于授权性法规『正确案』D二、税法原那么--把握〔分为两个层次,即:差不多原那么和适用原那么〕两类原那么具体原那么税法的差不多原那么〔四个〕1税收法律主义2税收公平主义3税收合作信任主义4实质课税原那么税法的适用原那么〔六个〕1法律优位原那么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那么3新法优于旧法原那么4专门法优于一般法原那么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那么6程序优于实体原那么【例题·单项选择题】以下各项中,属于税法差不多原那么的是〔〕。
2019年新税务师考试税法1原创高分学习笔记根据新版教材轻一等整理 Word版

税务师考试税法1原创高分学习笔记这是根据新版教材与轻一,结合历年真题做的笔记。
说实话,到考前我也没能完全掌握这份笔记,好在顺利通过考试。
分享给大家,祝各位好运!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1.税法从立法过程看,属于制定法而非习惯法;税法从法律性质看,属于义务法而非授权法;税法从内容看,属于综合法而非单一法2.税收保全冻结相当于税款的银行存款,税收强制执行直接扣款而不冻结,相同点是都扣押查封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3.与纳税期限的选择密切相关的是课税对象4.确定纳税期限考虑的因素有:税种性质、应纳税额大小、交通条件5.直接抵免法仅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即总分机构间的税收抵免,不是分子公司。
6.允许抵免额不等同于抵免限额,允许抵免额是指抵免限额与实缴非居住国税款两者之中数额较小者7.税收立法权的划分是税收立法的核心问题,划分税收立法权的直接法律是《宪法》和《立法法》,制定税法是税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立法必须经过法定程序8.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性,只能存在于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税权虽是国家法律授予的,不可放弃或转让,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9.税法调整手段具有综合性,民法单一性,税法从总体上讲是根据宪法制定的。
10.2006年3月为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规范省级以下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等,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12.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虽然都属于行政行为。
但二者也存在本质区别,表现在:(1)实施行政行为的主体不同。
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委托的组织;而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地方各级立法机关。
(2)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引起行政诉讼;而抽象行政行为不能引起行政诉讼。
13.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对象的特定事项做出的行政行为。
如: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执行。
(无行为)14.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制定发布普遍性行为规则的行为。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讲义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备考讲义第一章概述部分第一节税法概述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法概念1.税收的概念:税收征税主体是国家,征税依据是国家政治权力,征税的基本目的是满足财政需要;税收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征。
2.税法的概念: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有权的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时,地方立法机关往往拥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另外最高权力机关还可授权行政机关立法。
(2)税法调整对象―――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3)税法范围广义: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
包括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从立法层次上看包括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狭义: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如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3.税收以法的形式存在,是由税收和法的本质与特性决定的。
(1)从税收本质来看,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
(2)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其基本保障。
(3)从税收职能来看,调节经济是其主要方面。
(二)税法的特点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是习惯法。
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认可的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税法直接规定人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所以不属于授权法3.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即税法不是单一的法律,而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二、税法原则(掌握)税法原则分为税法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两个层次(一)税法基本原则――法、公、合、实4个原则,重点掌握前两个。
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一)税法效力-熟悉1、空间效力―――特定地域内有效全国范围内有效在地方范围内有效2、时间效力―――生效、失效、有无溯及力(1)税法生效税法通过一段时间后生效税法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2)税法的失效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直接宣布废止某项税法税法本身规定废止的日期3、对人的效力属人主义原则;属地主义原则;属人、属地相结合的原则,我国采用的是属人属地相结合的原则(二)税法的解释――掌握1、税法的解释的含义:税法解释是指有法定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赋予的权限内,对有关税法或条文进行的解释。
2019年税法税务讲义.doc

第01讲考情分析,注册税务师和事务所,税务代理制度、范围与规则本章考情分析(1)题型:以单选题和多选题为主,2009年考了6分的简答题。
(2)题量:历年分值2分左右,2009年-2013年分值略有上升,预计2014年分值2-3分左右。
题型2013年2012年2011年考点单选题1题1分1题1分1题1分税务代理的范围;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规则、权利与义务;税务代理法律关系的确立、变更、终止;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多选题1题2分1题2分1题2分简答题- - -合计2题3分2题3分2题3分[讲义编号NODE00722200010100000001:针对本讲义提问]内容介绍第一节注册税务师概述第二节税务代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第三节注册税务师与税务师事务所第四节税务代理的范围和规则第五节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第六节注册税务师的职业道德2014年本章教材主要变化无实质变化[讲义编号NODE00722200010100000002:针对本讲义提问]第一节注册税务师概述一、注册税务师的概念二、注册税务师的服务范围(相对重要)三、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特点四、注册税务师的执业原则五、税务代理的含义六、税务代理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了解)[讲义编号NODE00722200010100000101:针对本讲义提问]一、注册税务师的概念(了解)1.概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的专业人员。
2.注册税务师执业,应当依托于税务师事务所。
(1)个人不可以独立执业;(2)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应当对其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其他执业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讲义编号NODE00722200010100000102:针对本讲义提问]二、注册税务师的服务范围1.相对重要,容易出题,与第四节中“税务代理的范围”、第三章“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结合起来学习2.注册税务师的服务范围也是税务代理的范围,主要包括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
税务师税法Ⅰ讲义第07讲_增值税法概述

第十三节 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什么叫增值额?
【举例】某品牌裙子销售额与增值额的关系如下:
(假定每一环节没有物料消耗,都是该环节新创造的价值,税率为10%)
【提示】:销售裙子适用的税率为16%,这里是为了简化计算和便于学员理解,假设裙子适用的税率为10%。
二、增值税的类型(三种)
区分标志——扣除范围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类型
外购固定资产处理
生产型增值税(我国1994-1-1至2008-12-31)
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
收入型增值税
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
消费型增值税(我国从2009-1-1日起执行)
允许将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价款一次性全部扣除
第二章 增值税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I中最重要的一章,从历年考试情况看,所有题型均会出现,考核广泛,包括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都会考查。考试要注意增值税和关税、消费税、资源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结合,预计本章2019年将会考查50分左右。
本章内容框架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第二节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五、增值税的特点及优点
特点
1.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
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
3.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优点
1.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
2.既便于对出口商品退税,又可避免对进口商品征税不足
3.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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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考试讲义《税法一》:
文化体育业营业
税
一、税目与税率——3%
(一)文化业:包括表演、其他文化业、经营游览场所、培训(二)体育业:包括举办体育比赛、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
提示:出租文化场所、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属于“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范围。
二、纳税人
三、计税依据
文化体育业的营业额就是指纳税人经营文化业、体育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演出收入、其他文化收入,经营游览场所收入和体育收入。
四、税收优惠
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售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售票收入。
(第一道门票)
2.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
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服务免征营业税。
4.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5.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提供下列服务免征营业税:①文物、遗址等修复保护服务;②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统医药诊疗保健服务。
【考题.单选题】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月经营游览场所取得旅游景点门票收入450万元,在景区内经营旅
游观光电车取得收入68万元,支付维修费6万元。
该公司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万元。
A.15.36
B.15.54
C.16.90
D.25.90
『准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纳营业税=450×3%+68×5%=1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