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流程与审批及其权限的资料(详细汇总)

合集下载

探矿证—采矿证办理流程

探矿证—采矿证办理流程

探矿证—采矿证办理流程第一篇:探矿证—采矿证办理流程探矿证—采矿证办理流程一、探矿证办理1、实地踏勘,确定勘查区范围。

2、到当地国土资源局查询是否为空白区、是否与其他矿业权重叠等相关情况。

3、确认可新立探矿权后,编写实施方案,送审。

4、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后,按国土局要求准备新立材料(清单见附件1),送国土局初审。

5、国土局初审通过,拿到初审意见,按省厅要求准备材料(与附件1差不多),送省厅审查。

6、省厅审查通过后,颁发勘查许可证(探矿证)。

二、勘查工作7、在矿区进行勘查工作,编写《储量报告》。

8、送审,取得评审意见。

9、备案,取得备案证明。

10、汇交,取得汇交证明。

三、划定矿区范围11、划定矿区范围,按国土局要求准备新立材料(清单见附件2),送国土局初审。

送省厅审查。

12、国土局初审通过,拿到初审意见,按省厅准备新立材料(与附件2差不多),送省厅审查。

13、省厅通过审查后,取得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14、编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土地复垦》《环境影响评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分别取得评审意见。

三、采矿证新立11、按国土局要求准备新立材料(清单见附件3),送国土局初审。

送省厅审查。

12、国土局初审通过,拿到初审意见,按省厅准备新立材料(与附件3差不多),送省厅审查。

13、省厅通过审查后,颁发采矿证。

附件1 探矿权新立申请材料:1、探矿权申请登记书4份2、申请的区块范围图4份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4、勘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5、勘查计划、合同1份6、资金证明文件1份7、勘查工作实施方案及附件4份8、交通位置图4份9、探矿权申请登记书(“探矿权报盘系统”生成的TXT格式的文件)10、合作勘查项目申请的,还应提交合作勘查合同1份11、涉外项目应提交军事部门出具是否同意勘查的证明文件附件2 划定矿区范围许可申请材料:1、区(市)政府批准文件、局初审意见 1份;2、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5份;3、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报告5份;4、地质报告 1套;5、储量审批文件及查明、占用储量登记证书 5份;6、矿区范围图(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西安80直角坐标系标定矿区范围)5份;7、1:5万矿山地理位置图(红色线条标注申请矿区范围、黑色线条标注勘察登记范围、蓝色线条标注矿体(床)水平投影范围)5份;8、有效期内的勘查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5份;9、转让取得的附转让批文5份;10、划定矿区电子表格软盘 1张;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探矿权各个环节办理指南

探矿权各个环节办理指南

⑤、勘查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⑥、交通位置图(1份); ⑦、经省地质学会评审通过的勘查实施方案(设计)及工 程布置图(3份),专家评审意见; ⑧、市场项目应提交委托勘查协议或合同(1份); ⑨、合作勘查项目应提交合作勘查合同(1份); ⑩、招标、拍卖或挂牌受让探矿权的应提交成交确认书 复印件和缴纳价款发票复印件(1份); ⑾、受让矿产地探矿权的应提交《探矿权评估报告备案 核收证明》复印件和价款已处置的有关证明(1份); 以上申报资料应附申请登记资料数据光盘。新设项目申 请面积原则上应大于一个基本区块。申请登记范围如果 跨其他市、县的,则按增加的市、县个数增加探矿权申 请登记书和勘查实施方案(设计)及工程布置图的份数 。
门组织进行探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有偿出让—→申请人竟争取 得—→缴纳探矿权价款—→提交申请资料—→省厅颁发勘查 许可证; 属国土资源部发证权限的,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批准申请方 式或竞争方式取得探矿权。 6、新设探矿权登记 (1)依据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0号令)。 (2)应提交的申请资料 ①、探矿权申请登记书(4份); ②、申请区块范围图(1份); ③、申请人资质证明。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营业 执照复印件(1份); ④、申请人资金证明。计划项目需出具计划文件,非 计划项目需出具银行资金证明(1份);
②勘查范围及面积小于1个基本区块的; ③未按登记机关要求参加探矿权年检的; ④有违法勘查或采矿行为的; ⑤不按勘查实施方案进行勘查施工的。 (豫国土资文[2002]2号)
(2)变更登记。是指探矿权存续期间,由于发生一定的法 定事由,引起勘查许可证有关内容的变化的,由探矿权人提出 申请,报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登记,并变更勘查许可证相应内 容的过程。变更登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进行申请。 变更登记的法定事由包括: ①扩大或者缩小勘查区块范围的; ②改变勘查工作对象的; ③经依法批准转让探矿权的; ④探矿权人改变名称或者地址的。 值得注意的是,省厅在变更勘查主矿种、勘查单位、勘查阶 段时,有以下规定:

贵州省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流程、权限(简易版)

贵州省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流程、权限(简易版)

申请新立探矿权一、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1、《探矿权申请登记书》;2、申请勘查的区块范围图(单位申请的盖公章,个人申请的签名);3、探矿权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勘查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5、勘查工作计划,或探矿权申请人与勘查单位签订的勘查合同及资金证明文件(提交申请之日近一个月内出具的);6、地质勘查设计及附图等附件;7、申请范围经纬度拐点坐标电子文档(EXCEL格式);8、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申请范围矿业权设置情况的说明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1、以上资料提交份数,申请书为一式二份,其他材料为一式一份。

提交材料除注明复印件的外,均为原件;交复印件的,须检验原件,并由电子政务中心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章。

2、所有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格填写内容均要求打印件,手工填写件不予受理。

3、勘查工作计划:系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勘查项目计划,省政府、省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财政出资的勘查项目计划,省政府有关矿产资源勘查主管部门下达的勘查项目计划。

对不具有以上三种勘查工作计划之一的项目,需提交勘查合同和勘查资金证明文件。

4、勘查合同:是指出资人与被委托勘查的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施工单位,依据合同法签订的有效合同。

5、资金证明文件可任选以下一种形式:(1)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2)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3)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4)地、县政府投资项目,由政府财政部门出具的资金拨款文件。

二、办理程序第一步:确定申请勘查范围。

勘查范围用勘查区块拐点处的经纬度表示,经纬度坐标须是15秒的整数倍,且不能超过40分乘40分。

第二步:确定探矿权是否可以申请。

做法是到当地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查询申请勘查范围内是否已有其它矿业权(探矿权或采矿权),或申请在先、并且已被矿管部门受理的情况;如果勘查范围发生重叠,则重叠部分不能参与申请探矿权。

探矿全证办理流程

探矿全证办理流程

探矿全证办理流程前期准备工作:1.资源调查和选址:进行地质勘探和资源调查工作,确定探矿的地点和资源潜力。

2.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经济效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等,以确定项目是否有利于国家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3.项目报告编制: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结果,编制项目报告,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

4.地勘工作:根据项目报告的要求,进行具体的地勘工作,包括地质调查、物探、地球化学分析等。

5.资金筹集:根据项目报告的估算结果,筹集项目所需的资金。

6.部门审批:将项目报告提交给国家矿产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如国土资源局(矿业局)等。

证书申请和审批:1.准备申请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要求,准备探矿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项目报告、地质勘探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资金证明等。

2.申请提交: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国家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并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3.专家评审:国家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对地质勘探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进行审查。

4.审批决策:根据专家评审的结果,国家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审批决策,决定是否发放探矿证书。

证书发放和使用:1.签订合同:获得探矿证书后,在指定期限内与国家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签订探矿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

2.开展探矿工作:按照探矿证书和探矿合同的规定,组织开展探矿工作,包括勘探、开采矿石、矿石处理等。

3.出勤报告和备案:在探矿工作过程中,及时向国家矿产资源管理部门递交出勤报告,并备案相关数据和材料。

4.监督检查:国家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对探矿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探矿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

5.延续和续期:根据探矿证书和合同的约定,及时申请延续和续期,以确保探矿活动的持续进行。

6.探矿报告和评估:探矿工作结束后,根据要求编制探矿报告,并进行资源评估。

7.上报数据和缴纳费用:将探矿报告和资源评估数据及时上报国家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并缴纳相关费用。

探矿权申请需要材料

探矿权申请需要材料

探矿权申请资料及电子文档格式要求一览表(表1-9)
表1. 探矿权新立申请资料一览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已经过年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均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3、复印件一律必须由提供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4、除特别说明外,表中所列资料均指加盖相应单位公章的原件。

5、探矿权申请实行电子申报,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资料的同时,需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文档。

6、申请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视同不齐全处理。

7、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勘查登记有关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申请资料不齐全的退回申请,不予受理。

表2. 探矿权延续申请资料一览表
注:(同表1)。

表3. 探矿权变更勘查区范围申请资料一览表
注:(同表1)。

表4. 探矿权变更勘查主矿种申请资料一览表
注:(同表1)。

表5. 探矿权变更探矿权人名称、地址申请资料一览表
注:(同表1)。

表6. 探矿权转让变更申请资料一览表
注:(同表1)。

表7. 探矿权保留申请资料一览表
注:(同表1)。

表8. 探矿权注销申请资料一览表
注:(同表1)。

表9. 地质调查申请资料一览表
注:(同表1)。

附件下载:
1、《探矿权人须知》。

2、报盘安装4.1.1(广东专用)。

3、探矿权申请登记电子报件制作要求及标准样式。

探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及要求

探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及要求

探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及要求—1 ——2 —注:1.表中标“▲”为必须提交的资料(“要求”栏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标“—”为无须提交的资料。

2.探矿权申请登记书或申请书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扫描件各一份,且内容相互一致,其他申请资料提交纸质文档扫描件。

3.凡涉及申请人盖章,必须与矿业权人名称一致。

—3 —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及要求—4 ——5 —注:1.表中标“▲”为必须提交的资料(“要求”栏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标“—”为无须提交的资料。

2.采矿权申请登记书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扫描件各一份,且内容相互一致,其他申请资料提交纸质文档扫描件。

3.凡涉及申请人盖章,必须与矿业权人名称一致。

4.因压覆重要矿产资源需办理采矿权变更(缩小矿区范围)的,采矿权人可凭现有的相关技术报告材料申请签订矿业权合同和办理缩小矿业权范围变更登记,无需重新编制、评审相关材料。

—6 —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核查意见(范本)XX自然资源局关于XX探矿权新立登记申请核查意见的报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我局于年月日通过自然资源一体化审批平台(专网)收到公司(单位)提出的“”探矿权新立登记申请的查询要求,经核查,该申请属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证权限,现将核实情况报告如下:一、申请人申请勘查主矿种为,申请区块面积,坐标(可另附页)。

二、申请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I 级和II级保护林地、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基本草原、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世界自然(自然与文化)遗产地、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若涉及与上述区域重叠,需商相关主管部门明确处置意见〕三、申请范围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四、探矿权申请人无不得申请该区块的情况/〔若有不得申请该区块的情况〕申请人因(具体原因),按照(具体规定),不得申请该区块。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采矿权办理流程

采矿权办理流程

采矿权办理流程一、申请资格审查。

申请采矿权的单位或个人首先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有良好的信誉等。

申请人需要向当地矿业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申请表、资质证明等。

矿业主管部门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进入下一步流程。

二、选择矿业权类型。

根据不同的矿产资源类型,申请人需要选择相应的矿业权类型,包括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采矿权转让等。

在选择矿业权类型时,申请人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选择的类型符合实际情况。

三、提交勘查开发方案。

申请人在获得矿业权之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勘查开发方案。

该方案应包括勘查范围、勘查方法、勘查期限等内容,申请人需要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进行详细规划,并提交给矿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四、开展勘查工作。

获得勘查许可证的申请人可以组织开展矿产资源的勘查工作,包括地质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化探勘查等。

在勘查工作中,申请人需要严格按照勘查开发方案的要求进行,确保勘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申请采矿权许可证。

在完成勘查工作并确定矿产资源储量后,申请人可以向矿业主管部门申请采矿权许可证。

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的采矿权许可证申请文件,包括采矿权许可证申请表、勘查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矿业主管部门将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颁发采矿权许可证。

六、履行相关手续。

获得采矿权许可证后,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相关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手续、环保手续、安全生产许可等。

同时,申请人还需要履行相关的税务申报、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等手续,确保合法合规开展采矿活动。

七、开展采矿活动。

获得采矿权许可证并完成相关手续后,申请人可以组织开展矿产资源的采矿活动。

在采矿活动中,申请人需要严格按照采矿权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确保安全生产,保护环境,合法合规开展采矿活动。

八、监督检查和评估。

矿业主管部门将对申请人的采矿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采矿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及流程

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及流程

1、划定矿区范围提交的材料(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报告(包括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2)经批准的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3)矿产资源开发初步利用方案(包括矿区位置、开采矿种、储量情况、矿山规模及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4)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并以国家直角坐标或经纬度坐标标定其拐点,矿区面积,比例尺不得小于1:1万);(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7)其它相关资料。

2、采矿权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2)矿产储量登记书;(3)依法划定的矿区范围图;(4)采矿权申请人营业执照以及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5)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经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7)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8)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9)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10)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11)没有产权争议的提出保证书,有产权争议的提供结论证明;(12)国有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经评审备案的供矿山建设使用的矿产勘查报告和矿山设计文件;(13)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或者私营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①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勘查资料;②矿长具有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证明文件。

(1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3、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1)采矿权延续申请;(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4)原采矿许可证的正、副本;(5)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7)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关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流程与审批及其权限的资料
目录
一、探矿权申请资料 (1)
二、探矿权申请流程(参考) (4)
附件一:关于取得在线申请探矿证的说明 (6)
附件二:符合在国土资源部取得探矿证的情况 (7)
附件三:国土资源部探矿权审批流程 (8)
附件四:矿产资源勘查登记有关规定 (12)
附件五:探矿权申请书(样本) (18)
附件六:探矿权(证)审批程序 (23)
三、采矿权办理条件 (27)
附件七:矿产勘察开采分类目录 (32)
四、采矿权申请资料 (33)
五、采矿权申请流程 (36)
附件八:三十四种重要矿产品目录 (39)
六、探矿权审查权限(参考) (42)
附件九:矿产资源勘察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43)
七、采矿权发证权限 (49)
一、探矿权申请资料
(一)新立探矿权申请应提交以下资料:
1、《探矿权申请登记书》;
2、申请勘查的区块范围图(单位申请的盖公章,个人申请的签名);
3、探矿权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勘查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
5、勘查工作计划,或探矿权申请人与勘查单位签订的勘查合同及资金证明文件(提交申请之日近一个月内出具的);
6、地质勘查设计及附图等附件;
7、申请范围经纬度拐点坐标电子文档(EXCEL格式);
8、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申请范围矿业权设置情况的说明或证明材料。

(二)探矿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资料:
1、《探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2、申请勘查的区块范围图(单位申请的盖公章,个人申请的签名);
3、《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4、勘查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
5、《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有效期间历年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收据复印件。

6、申请范围经纬度拐点坐标电子文档(EXCEL格式);以下属选择性提交材料:
7、地质勘查设计及附图等附件(变更勘查范围或变更勘查对象的提交);
8、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矿权设置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扩大勘查范围的提交);
9、矿产资源勘查报告评审意见或矿产资源勘查阶段性报告(变更勘查对象的提交);
10、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探矿权人改变名称或改变地址的提交);
11、探矿权审批机关关于探矿权转让批准文件(批准转让后申请变更的提
交);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批准转让后申请变更的提交)。

说明:需要同时办理变更、延续登记的,也可以一并申请办理;一并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应各项要求的材料,但重复的材料只提交一项。

(三)探矿权转让申请应提交以下资料:
1、《探矿权转让申请登记书》;
2、探矿权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转让合同;
3、探矿权转让人和受让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5、探矿权取得满2年的,提交《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有效期间勘查工作年度报告和勘查项目资金投入情况的会计报表;探矿权取得不满2年的,提交《矿产资源勘查报告》评审意见和资料汇交凭证复印件;
6、探矿权受让人勘查资金证明文件;
7、涉及矿产地的,提交缴纳探矿权价款收据复印件;说明:转让申请可与变更登记分开办理,也可以一并申请办理;一并申请时,需要提交转让与变更的各项材料,重复的只提交一份。

(四)探矿权延续申请应提交以下资料:
1、《探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2、申请延续勘查的区块范围图(单位申请的盖公章,个人申请的签名);
3、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5、勘查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
6、勘查工作计划,或探矿权申请人与勘查单位签订的勘查合同及资金证明文件(提交申请之日近一个月内出具的)
7、地质勘查设计及附图等附件
8、《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有效期间历年勘查工作年度报告和历年资金投入
情况的会计报表;
9、《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有效期间勘查项目历年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收据复印件。

10、申请范围经纬度拐点坐标电子文档(EXCEL格式);说明:需要同时办理延续、变更登记的,也可以一并申请办理;一并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应各项要求的材料,但重复的材料只提交一项。

(五)探矿权保留申请应提交以下资料:
1、《探矿权保留申请登记书》;
2、申请保留的区块范围图(单位申请的盖公章,个人申请的签名);
3、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5、《矿产资源勘查报告》评审意见和资料汇交凭证复印件;
6、《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有效期间勘查项目历年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收据复印件;
7、申请范围经纬度拐点坐标电子文档(EXCEL格式)。

(六)探矿权注销申请应提交以下资料:
1、《探矿权注销申请书》;
2、矿产资源勘查报告和项目成果资料汇交凭证复印件,或勘查项目终止报告;
3、《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有效期间资金投入情况报表和有关证明文件;
4、《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5、《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有效期间勘查项目历年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收据复印件。

(七)提交的申请资料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适应于所有申请项目):
1、以上资料提交份数,申请书为一式二份,其他材料为一式一份。

提交材料除注明复印件的外,均为原件;交复印件的,须检验原件,并由电子政务中心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章。

2、所有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格填写内容均要求打印件,手工填写件不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