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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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知识产权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和生产新型电子产品的企业。

2018年,科技公司研发出一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电子设备,并申请了发明专利。

该专利于2019年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L201810XXXXXX。

此后,科技公司开始生产和销售该新型电子设备。

与此同时,另一家名为“创新电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电子”)也生产和销售类似的新型电子设备。

经过市场调查,科技公司发现创新电子的设备与其专利产品存在高度相似之处,涉嫌侵犯其专利权。

于是,科技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创新电子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判断创新电子的产品是否侵犯了科技公司的专利权。

2. 确定创新电子的侵权行为给科技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3. 判定赔偿金额。

三、法院审理1. 专利权侵权认定法院首先对科技公司的专利权进行了审查。

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独占实施权。

在本案中,科技公司的专利权利要求书明确了其专利产品的技术特征,包括结构、功能、技术效果等。

法院经审查认为,创新电子的产品与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在技术特征上存在高度相似性,包括关键部件的设计、功能实现等方面。

因此,法院认定创新电子的产品侵犯了科技公司的专利权。

2. 经济损失认定法院认为,由于创新电子的侵权行为,科技公司的产品销售受到了影响,市场份额下降,因此科技公司遭受了经济损失。

法院要求创新电子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产品的销售情况,以及科技公司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科技公司的经济损失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1)因市场份额下降导致的销售收入减少;(2)因侵权行为而增加的研发成本;(3)因侵权行为而增加的市场推广成本;(4)因侵权行为而增加的维权成本。

3. 赔偿金额确定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侵权人应当赔偿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的损失。

在本案中,法院综合考虑了以下因素:(1)科技公司的专利权价值;(2)创新电子的侵权行为对科技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3)创新电子的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4)创新电子的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

法律的经济分析案例(3篇)

法律的经济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为例,运用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探讨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二、案例分析1. 知识产权保护的经济效应(1)激励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为创新者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创新者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

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下,创新者可以自由地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从而推动经济发展。

(2)促进资源配置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

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下,创新者可以自由地转让、许可其知识产权,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3)提高产业竞争力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提高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下,我国企业可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同时也可以将自身的技术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提高产业竞争力。

2.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1)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

(2)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大我国政府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侵权案件,维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3)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我国政府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申请、维权、交易等服务。

3. 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影响(1)促进经济增长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提高我国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据统计,我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对GDP的贡献率逐年上升。

(2)优化产业结构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推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下,我国企业可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提高产业技术水平,从而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

(3)提高国际竞争力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下,我国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市场份额。

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

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

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价值的一项财产权利,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然而,知识产权的保护并非易事,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时有发生。

本文将从案例的角度,分析几个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及其影响。

案例一:《导火索》侵权案在2016年上映的电影《导火索》中,存在一幕与日本动漫《火影忍者》中某个场景过于相似的情节,引发知识产权侵权争议。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其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等。

在该案例中,电影《导火索》的导演和编剧未经授权使用了《火影忍者》的剧情桥段,构成了著作权侵权。

这一案例表明,对于著作权的保护需要加强,电影行业应更加注重对于其他作品的尊重和创新,以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案例二:苹果公司与三星公司专利权纠纷案苹果公司和三星公司之间的专利权纠纷引起了全球关注。

双方在智能手机技术的专利上存在争议,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设计和技术方面。

这个案例中,双方都在提起专利权利诉讼,并寻求法庭的支持和判决。

该案例暴露出知识产权领域中专利权保护的重要性。

对于技术创新者和企业来说,保护自己的专利权是确保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创新生态的关键。

案例三:魏则西事件魏则西是中国一位因罹患白血病而引起的广泛关注的患者。

在他的治疗过程中,他选择了一种叫做“靶向药物”的新型药物,但因高昂的价格无力支付,最终丧失了宝贵的治疗时机。

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对药物专利权与利益平衡的重视,也突显了知识产权在医药领域的重要性。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应当在专利权的保护与公众利益之间寻求平衡,确保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使其真正造福于社会。

结论:以上所列案例仅为知识产权侵权案例的冰山一角。

这些案例提醒我们,保护知识产权是维护创新与发展的基础,对于保护创作者权益、加强企业竞争力非常重要。

在实践中,不仅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更需要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意识,培养创新文化,促进知识产权的健康发展。

只有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推动创新和发展。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案例(3篇)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被告:某手机品牌(以下简称“手机品牌”)原告科技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手机操作系统研发的企业,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

被告手机品牌是一家知名手机生产企业,其生产的智能手机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知名度。

2018年,原告科技公司发现被告手机品牌生产的智能手机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二、争议焦点1. 被告手机品牌的智能手机是否侵犯了原告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2. 如果侵权成立,被告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三、法院判决1. 被告手机品牌的智能手机侵犯了原告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

2. 被告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

四、案件分析1. 知识产权侵权认定本案中,原告科技公司主张其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包括手机操作系统、手机应用程序等。

被告手机品牌的智能手机涉嫌侵犯原告的知识产权,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手机操作系统:原告科技公司的手机操作系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而被告手机品牌的智能手机使用了与原告系统相似的界面和功能,涉嫌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2)手机应用程序:原告科技公司研发了多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手机应用程序,而被告手机品牌的智能手机涉嫌使用了原告的部分应用程序,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2. 侵权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不得侵犯其著作权。

本案中,被告手机品牌未经原告科技公司许可,在其智能手机上使用了原告的知识产权,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被告手机品牌的侵权行为给原告科技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案例启示1. 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申请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

2. 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实践案例分析与启示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实践案例分析与启示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实践案例分析与启示导言: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知识产权对于促进创新、保护创作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通过分析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实践案例,探讨实践中的问题与启示。

案例一:商标侵权案件某公司在市场上销售了一款被注册商标保护的产品,却发现同行公司未经授权使用了该商标进行类似产品的销售。

该公司提起了商标侵权诉讼,法院最终判决对被告进行赔偿,并禁止其继续使用该商标。

启示一:严格保护商标权益该案例强调了商标的重要性和保护意义。

企业应及时注册商标,并积极维护自身的商标权益。

同时,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禁止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商标权。

案例二:版权侵权案件一家媒体公司制作了一档综艺节目,但在播出后,发现有其他媒体公司未经授权将其节目内容部分或全部复制并播放。

该公司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他媒体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相关经济损失。

启示二:加强版权保护力度该案例表明,媒体公司应加强版权保护意识,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身创作成果。

同时,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版权监测与维权机制,及时发现、打击版权侵权行为。

案例三:专利侵权案件某公司研发了一种先进的技术产品并申请了相关专利,然而在市场投放不久后,发现有竞争对手未经授权销售了与其专利产品相似的产品。

该公司通过起诉侵权行为,最终获得赔偿并保护了自己的技术创新成果。

启示三:加强专利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该案例揭示了专利保护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性。

企业应加强专利保护意识,保护自己的技术创新成果。

同时,相关政府部门应完善专利保护制度,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专利保护服务。

结语: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实践案例的分析与启示对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与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企业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积极主动地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加强相关保护制度建设,提供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只有在良好的保护体系下,知识产权创造和创新能够持续发展,为社会经济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

1.剧作家F创作完成了表现工人运动主题的多幕话剧剧本《浦江潮起》,发表于l998年8月的《剧作》月刊。

东海市总工会未与F联系,直接依据上述《剧作》月刊上的剧本,组织若干工人演员组建临时剧组,以东海市总工会名义在1999年内演出了十六场《浦江潮起》话剧。

2000年10月,F起诉到法院,指控东海市总工会未经其授权组织上演《浦江潮起》话剧侵犯了其著作权。

请求判令东海市总工会停止侵权,登报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l0万元。

东海市总工会辩称:第一,《浦江潮起》剧本先由《剧作》月刊公开发表,此后使用已经公开发表的《浦江潮起》剧本演出不必再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第二,具体进行演出的表演者是拿了演出报酬的工人演员,所以,F应当向工人演员索取经济赔偿,东海市总工会不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请问:(1)本案系争的是著作权中的哪一部分权利?本案系争的是著作权中的表演权(2)东海市总工会是否侵犯F的这一部分著作权?为什么?东海市总工会侵犯了F享有的<浦江潮起>话剧剧本的表演权.依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案中东海市总工会未取得F授权,未支付报酬,构成侵权。

(3)F应当向东海市总工会,还是向工人演员主张本案中的经济赔偿责任?F应当向东海市总工会主张经济赔偿。

依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案中东海市总工会是演出组织者,所以依法由其承担侵权及其经济赔偿责任。

2、郭某于2002年4月10日获得了名称为“一种组合拼板”的实用新型专利权,随后开始建厂实施该专利,专利产品的名称为‘‘欢乐插板”. 一年后,郭某发现儿童文化用品商店在销售一种由A公司生产的“欢乐童年”插板,除包装和产品名称略有区别外,与郭某的“欢乐插板”完全一致,郭某遂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将儿童文化用品商店和A公司告上法庭。

儿童文化用品商店辩称不知道其销售的“欢乐童年”插板是侵权产品,并且是经合法渠道从A公司进货的,该产品的包装上也标有A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故不构成侵权。

【经典】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

【经典】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

【经典】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在当今的商业世界中,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它们是企业和个人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形式。

然而,知识产权侵权的现象时有发生,给权利人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经典的案例来深入分析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问题。

案例一:苹果与三星的专利大战苹果和三星这两大科技巨头之间的专利纠纷曾经引起了全球的关注。

苹果指控三星侵犯了其多项专利,包括智能手机的外观设计、用户界面等方面。

这场官司旷日持久,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院。

在这个案例中,苹果公司强调其产品的独特设计和创新功能是其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而三星的某些产品被认为与苹果的专利存在相似之处。

这一纠纷不仅涉及到技术层面的问题,还涉及到市场竞争和商业策略。

最终,法院做出了一系列的判决,有的对苹果有利,有的对三星有利。

但无论如何,这场大战对于整个科技行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让企业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投入更多的资源进行研发和专利申请。

同时,也促使行业内对于专利的界定和保护范围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案例二: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争王老吉和加多宝之间的商标纠纷也是一个备受瞩目的案例。

原本,加多宝公司租用了王老吉的商标进行凉茶的生产和销售,并将其打造成为一个知名品牌。

然而,当双方的合作终止后,围绕着王老吉商标的归属和使用问题,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纠纷。

加多宝公司在失去王老吉商标后,推出了自己的品牌加多宝,但在宣传和市场推广中,使用了一些容易让人联想到王老吉的元素,这被王老吉方面认为是侵权行为。

这个案例反映了商标在品牌价值中的重要性。

一个知名的商标往往能够带来巨大的商业利益,因此商标的归属和使用必须得到明确和规范。

同时,在品牌推广过程中,如何避免侵权也是企业需要谨慎对待的问题。

案例三:“琼瑶诉于正”著作权侵权案琼瑶作为知名作家,其作品深受广大读者喜爱。

于正编剧的电视剧被指抄袭了琼瑶的作品,引发了一场著作权侵权诉讼。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知识产权法是保护创新和知识产权的重要法律体系,其在保护创新成果、鼓励创新活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实践中,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是一种常见的方法,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知识产权法律的适用和实施情况。

本文将通过对几个知识产权法案例的分析,来探讨知识产权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和意义。

案例一:专利侵权案在某国家,一家公司申请了一项关于某种新型技术的专利,并取得了专利权。

不久之后,另一家公司推出了一款类似的产品,并声称其并未侵犯原公司的专利权。

原公司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法院最终判决对方公司存在专利侵权行为,并责令其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公司损失。

这个案例反映了知识产权法在保护专利权方面的作用。

专利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形式,它可以保护创新成果并鼓励创新活动。

在这个案例中,法院依据知识产权法对侵权行为进行了判决,维护了原公司的专利权,使其创新成果得到了保护。

这也表明知识产权法在实践中的有效性和重要性。

案例二:商标侵权案某品牌在市场上取得了一定的知名度,并注册了相应的商标。

不久之后,一些其他企业开始在其产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似的标识,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

原品牌公司对这些侵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最终判决对方公司存在商标侵权行为,并责令其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公司损失。

这个案例反映了知识产权法在保护商标权方面的作用。

商标是企业在市场上的重要标识,它可以帮助企业树立品牌形象并获取商业利益。

在这个案例中,法院依据知识产权法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了判决,维护了原公司的商标权,保护了其在市场上的利益。

这也再次表明知识产权法在实践中的重要性和有效性。

案例三:著作权侵权案一位作家在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畅销书籍,并取得了相应的著作权。

不久之后,一些其他出版社开始未经授权地出版该书,并获取了不菲的经济收益。

原作者对这些侵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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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
画家张某和图画爱好者杨是挚友,张某前后送杨自己的画作50余幅,后张因病去世,杨从张送的画作中精选30幅以张的名义发行,张子女得知后认为其擅自出版张的画作,侵犯了他们及张的著作权遂与杨进行交涉,杨认为画既然已赠送给自己,自己便取得了包括著作权在内的所有权,绘画是以张的名义发表的不存在侵犯著作权。

问:杨行为是否侵犯张及其子女著作权,为什么?
最佳答案 1.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2.第十八条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3.第十九条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4.第四十六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他已经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多项权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知识产权法案例2则
悬赏分:40 | 解决时间:2010-12-15 21:21 | 提问者:allship 某饲料厂的工程师承担工厂的科研项目而发明了一种高营养动物饲料。

该饲料产品获得了专利权。

某生物研究所为了繁育和销售某种转基因实验小鼠而自行生产该种饲料,并喂养实验小鼠。

某制药公司为研制一种新药而大量向研究所购买实验小鼠,进行药物的动物实验,并希望对该新药进行专利注册。

问:
(1)该种饲料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谁?为什么?
(2)研究所生产饲料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该转基因小鼠能否申请专利?为什么?
(4)该新药能否申请专利?为什么?
某电器开关A厂开发设计了一种高压隔离开关,于1996年7月3日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97年4月专利局予以公告,并于1997年8月12日正式获得专利。

后A厂发现某高压电器B厂在销售该产品,经交涉无效,遂向法院起诉。

被告B厂辩称,其在1996年5月以后就已经作好了生产该产品的必要准备,属于在先使用,要求法院确认其有权在已有范围内继续生产该产品。

现法院查明:B 厂虽于1996年5月提出了该种产品的开发课题,但未涉及具体技术方案;B厂在1996年8月仅完成了一小部分模具的制造,而且1997年5月B厂试产后的产
品,其型号、名称、产品结构、说明书等均与A厂的专利产品相同。

问:
(1)B厂是否构成使用在先?为什么?
(2)A厂是否享有专利权?如果有,其主要内容有哪些?
(3)B厂是否侵权?如果有,侵犯了A厂哪些权利?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最佳答案一、(1)该种饲料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饲料厂,因为该工程师是在执行本单位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而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发明人所在的单位。

(2)研究所生产饲料的行为合法,因为此行为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法律规定,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

(3)该转基因小鼠不能申请专利,法律规定动植物品种不能申请专利权。

(4)能,符合发明专利权的授予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二、(1)不构成,因为构成使用在先,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显然B厂不是。

(2)是,A厂享有独占使用权、实施许可权、转让权和标示权,并承担公开和缴纳年费的义务。

(3)是,侵犯了A厂的独占实施权,包括,制造权,使用权,销售权。

承担赔偿责任。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题
悬赏分:20 | 解决时间:2010-5-14 15:26 | 提问者:mandy8368 自"蝴蝶"缝纫机被评定为驰名商标后,某生产缝纫机用品的A公司为扩大知名度,推销自己的产品,将自己公司的名称改为“市蝴蝶缝纫机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同时以“蝴蝶”商标为其缝纫机用品进行了注册。

由此,许多消费者都认为该公司是蝴蝶缝纫机厂的连锁公司,是为工厂配套的。

由于这种误导,给蝴蝶缝纫机厂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请分析:
1、商标法对“驰名商标”有哪些特别保护
2、A公司将“蝴蝶”商标用于非类似商品上,是否侵权?为什么?
3、A公司更名是否成为“蝴蝶”商标的侵权,为什么?
4、如何处置A公司的更名、及他注册的“蝴蝶”商标?
最佳答案 1,答:
(1)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第一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第二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根据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2条的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
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驰名商标注册人的禁止权范围可以扩大到非类似商品上.因此,本案中A公司将"蝴蝶"商标使用于非类似商品上,已构成对"蝴蝶"这一驰名商标的侵权.
(3)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以核准注册;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所以,A公司更名的名称已经构成对"蝴蝶"这一驰名商标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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