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信息报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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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二篇)

2024年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二篇)

2024年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与规范我公司各部室在安全生产信息方面的报送、统计及分析工作,旨在提升对不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力,系统总结事故经验教训,深入探究事故规律,科学制定预防措施,从而全面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信息,涵盖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定期汇报,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已造成实际后果的不安全事件信息。

第三条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应遵循分类、分级、逐级报送的原则。

所有部门及个人均需确保所报送的信息准确、真实、及时且完整,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不得阻挠安全生产信息的正常报送流程。

第四条为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顺畅与高效,各部室应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信息报告联络体系。

各部门负责人需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直接责任人,并将其24小时联系电话、邮箱等关键信息报至生产部及主管领导处备案。

一旦责任人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将更新后的信息上报至生产部及主管领导。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广泛,涵盖电厂内部所有部门。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第六条组织体系构建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组织体系由员工、班组、各部室负责人及领导共同构成,实行逐级汇报或越级汇报的双重机制。

第七条生产部职责明确(一)生产部作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核心部门,承担归口管理职责。

(二)负责重大、特大、较大及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并存档人身轻伤、机组非计划停运、机组设备异常以及未造成后果的各类安全生产信息。

(三)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工作,并对半年度和年度等关键时间节点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对有关部门、班组及员工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实施有效监督。

2024年风电场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信息报送制度(二篇)

2024年风电场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信息报送制度(二篇)

2024年风电场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信息报送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电监会《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各风场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的重大风险管控,依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安全事件是指未构成电力安全事故,但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第三条风电场场长是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报送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风电场安全事件调查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五条风电场安全事件统计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山西福光风电有限公司下属的所有风电场。

二电力安全事件分级认定第七条风场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分为一级安全事件和二级安全事件,第八条发生下列安全事件为一级安全事件:(一)____千伏、____千伏母线主保护拒动或误动、断路器拒动或误动。

(二)风场____千伏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场对外停止供电。

(三)因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造成____千伏变电设施损毁或基础塌陷,并导致停运。

第九条发生下列安全事件为二级安全事件:(一) 任一条集电线路因安全故障跳闸。

(二) 任一风机机组变出线保护拒动或误动,开关拒动或误动。

三电力安全事件调查处理第八条风电场发生一级安全事件应及时汇报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接到汇报后及时汇报总经理,总工程师按《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工作结束后____个工作日内,安全生产部应当将调查报告报上级公司安监部。

第九条风电场发生二级安全事件,应及时汇报总工程师,由安全生产部按《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组织调查处理,查明原因,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整改措施,调查结束____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报告报总经理。

信息报送及事故调查处理制度范本

信息报送及事故调查处理制度范本

信息报送及事故调查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事故信息报送和调查处理程序,依法查明事故责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级各类事故的报送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依法报送事故信息,并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条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二章事故信息报送第五条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联系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向其提供以下信息: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2.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3. 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情况;4. 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和救援工作。

第七条事故信息报送分为两个阶段:1. 初步报送: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事故现场人员应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初步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

2. 完整报送: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事故现场人员应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完整报送事故的详细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影响等。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收到事故信息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将事故信息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三章事故调查处理第九条发生重大事故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调查。

第十条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调查处理通知后,应积极配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 设置调查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组织专家组成调查组,负责具体调查工作。

2. 调查准备:调查组应制定调查计划,明确调查范围、目标和方法,并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和资料。

3. 现场调查:调查组应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取证工作,了解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影响。

4. 责任认定: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5. 结果报告:调查组应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层进行汇报,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建议。

风电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风电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风电场网络安全管理,保障风电场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风电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所有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以及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网络安全组织与管理1. 风电场设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风电场网络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 风电场设立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防护、安全事件处理、安全培训等。

3. 各部门、班组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网络安全状况。

四、网络安全防护措施1. 信息系统安全防护(1)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设备的配置,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漏洞及时修复。

(3)严格执行信息系统访问控制策略,防止未授权访问。

2. 网络安全防护(1)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入侵防御系统等。

(2)对内外网进行隔离,防止内外网数据交叉感染。

(3)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3. 网络安全事件处理(1)发现网络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2)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3)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网络安全事件,确保网络安全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五、网络安全培训与宣传1. 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网络安全意识。

3. 鼓励员工发现网络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共同维护风电场网络安全。

六、奖惩1. 对在网络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网络安全规定、造成网络安全事件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风电场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风电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风电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风电场生产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风电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风电场所有生产、施工、维护等环节。

第三条风电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组织编制、修订、实施风电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负责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四)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六)指导、监督各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风电场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一)风电场场长对本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二)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三)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四)职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一)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二)定期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三)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一)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二)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安全;(三)对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四)对用电安全进行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第九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五定”(定责任人、定措施、定资金、定完成时间、定整改效果)原则进行整改。

2024年风电场反事故措施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风电场反事故措施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风电场反事故措施管理制度1变电站应根据上级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性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具体要求,定期对本所设备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2配合主管部门按照反事故措施的要求和安全性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分析设备现状,制定落实计划。

3做好反措执行单位施工过程中的配合和验收工作,对现场反措执行不利的情况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4风电场进行大型作业时,应提前制定本所相应的反事故措施,以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

5定期对本所反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6风电场预防事故措施(见附录E)。

2024年风电场反事故措施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风电场的反事故措施管理,保障风电场的安全运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对环境的影响,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风电场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的反事故措施管理。

第三条风电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反事故措施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和要求。

第四条风电场应当根据其规模和风险特性,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管理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五条风电场应当加强与政府监管部门的合作,定期接受监督检查,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第二章反事故措施管理责任第六条风电场应当设立反事故措施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反事故措施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和职责。

第七条反事故措施管理部门或专人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负责制定风电场的反事故措施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风电场应当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反事故措施管理责任,强化事故预防和纠正措施的落实。

第九条风电场应当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制定相应的反事故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风电场应当与相关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共享反事故措施管理经验,提高整体防范能力。

第三章反事故措施管理措施第十一条风电场应当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全面评估其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风电场信息上报制度

风电场信息上报制度

风电场信息上报制度为了规范风电场信息上报流程,使上报信息能够准确、及时的向上级领导、上级部门汇报,特制定风电场信息上报制度。

一、每日负荷手机短信上报1、风电场每日早8点信息上报信息格式“各位领导,您好!12月01日20时至12月02日08时,风电场平均风速 5.23m/s,发电量18.1143万千瓦时,上网电量17.6440万千瓦时,因电网限电损失电量1.2121万千瓦时;当前平均风速5.71m/s,负荷1.8550万千瓦,本月累计发电量2506.7429万千瓦时,累计上网电量2445.9630万千瓦时,累计损失电量238.5893万千瓦时.”要求:运行人员在08:10之前将短信发送给当值值班长,值班长审核无误后08:15发送给A副场长、B助理场长、C助理场长。

2、风电场每日晚20点信息上报信息格式“各位领导,您好!12月01日20时至12月02日20时,风电场平均风速 5.23m/s,发电量18.1143万千瓦时,上网电量17.6440万千瓦时,因电网限电损失电量1.2121万千瓦时;当前平均风速5.71m/s,负荷1.8550万千瓦,本月累计发电量506.7429万千瓦时,累计上网电量445.9630万千瓦时,累计损失电量238.5893万千瓦时.”要求:运行人员在20:10之前将短信发送给当值值班长,值班长审核无误后20:15发送给发送给A副场长、B助理场长、C助理场长。

3、每月月初1日08:00负荷情况信息上报信息格式“各位领导,您好!11月30日20时至12月01日00时,风电场平均风速 5.23m/s,发电量18.1143万千瓦时,上网电量17.6440万千瓦时,因电网限电损失电量1.2121万千瓦时;11月累计发电量506.7429万千瓦时,累计上网电量445.9630万千瓦时,累计损失电量238.5893万千瓦时,完成月度任务112.23%;12月01日00时至12月01日08时,风电场平均风速5.23m/s,发电量18.1143万千瓦时,上网电量17.6440万千瓦时,因电网限电损失电量1.2121万千瓦时.”要求:运行人员在08:10之前将短信发送给当值值班长,值班长审核无误后08:15发送给A副场长、B助理场长、C助理场长。

风电场人身事故应急预案

风电场人身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保障风电场生产安全,预防、减少人身事故的发生,提高风电场应对人身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风电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风电场安全生产规定》等。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风电场范围内发生的人身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电场人身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组长:风电场场长副组长:风电场副场长、安全总监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应急小组组长等。

2.2 应急救援小组应急救援小组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护、事故调查、信息报送等工作。

组长:安全总监副组长:安全员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医护人员等。

2.3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采购、储存、分发、维护等工作。

组长:设备管理部经理成员:物资管理部、仓储部门等。

2.4 应急信息报送组应急信息报送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发布等工作。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成员:安全员、宣传部门等。

三、事故预防与预警3.1 预防措施(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4)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2 预警机制(1)建立预警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制度;(2)加强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3)制定预警响应措施,确保预警信息及时传递。

四、事故应急处置4.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2)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

4.2 应急响应(1)现场救援:应急救援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救援工作,包括伤员救护、事故调查、隔离事故现场等;(2)伤员救护:医护人员应立即对伤员进行救治,并按照急救程序进行处理;(3)事故调查:应急小组应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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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Y-AQ-0900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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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信
息报送制度
Wind farm safety incident investigation and information reporting system
风电场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信息报
送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电监会《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各风场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的重大风险管控,依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安全事件是指未构成电力安全事故,但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第三条风电场场长是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报送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风电场安全事件调查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五条风电场安全事件统计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山西福光风电有限公司下属的所有风电场。

二电力安全事件分级认定
第七条风场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分为一级安全事件和二级安全事件,
第八条发生下列安全事件为一级安全事件:
(一)35千伏、110千伏母线主保护拒动或误动、断路器拒动或误动。

(二)风场110千伏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场对外停止供电。

(三)因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造成110千伏变电设施损毁或基础塌陷,并导致停运。

第九条发生下列安全事件为二级安全事件:
(一)任一条集电线路因安全故障跳闸。

(二)任一风机机组变出线保护拒动或误动,开关拒动或误动。

三电力安全事件调查处理
第八条风电场发生一级安全事件应及时汇报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接到汇报后及时汇报总经理,总工程师按《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安全生产部应当将调查报告报上级公司安监部。

第九条风电场发生二级安全事件,应及时汇报总工程师,由安全生产部按《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组织调查处理,查明原因,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整改措施,调查结束3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报告报总经理。

第十条涉及电网企业、风场等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电力安全事件,组织联合调查时发生争议可申请电力监管机组调查,由电力监管机组组织调查。

四附则
第十条对违反制度要求的,由安全生产部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安全生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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