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土资源系统2016年依法行政暨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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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安排意见

中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安排意见

中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安排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0.09.29•【字号】陕国土资党发[2010]29号•【施行日期】2010.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安排意见(陕国土资党发〔2010〕29号)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厅各直属事业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为贯彻落实深入治理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对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腐败问题的治理力度,进一步推进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根据国土资源部党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厅党组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年底,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一、主要目标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主要目标是:着力整治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干部队伍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切实纠正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健全制度,有效遏制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态势。

通过“两整治一改革”,使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受到一次全面系统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党性党纪教育;通过“两整治一改革”,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教育,促进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认识大提高、作风大转变、工作大变化;通过“两整治一改革”,对廉政风险点、工作漏洞、薄弱环节、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机制体制和规章制度,在规范化、精细化和严格管理方面迈上一个新台阶;通过“两整治一改革”,严肃纪律,整顿作风,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形成规范有序、依法行政、风清气正的国土资源系统行风形象。

二、重点任务和内容(一)开展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整治的主要任务是,着力解决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措施,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切实解决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中的腐败问题,促进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8.28•【字号】陕政办发[2000]101号•【施行日期】2000.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00]10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00年8月28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委[2000]74号),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是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原省地质矿产厅承担的地下水资源行政管理职能交省水利厅。

(二)划入的职能1、原省土地管理局的行政管理职能。

2、原省地质矿产厅的行政管理职能。

3、原省矿产资源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行政管理职能。

4、省计委承担的组织制订全省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和全省土地利用规划职能。

5、省冶金局、省煤炭局、省石化局等部门行使的矿产资源行政管理职能;省地震局承担的地质灾害中滑坡的行政管理职能。

6、省煤炭局行使的土地矿产资源执法监察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1、将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修订及评估工作,国家和全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勘查、地籍测绘等工作,交事业单位承担。

2、将土地、矿产资源基础信息和资源利用情况,变化趋势的动态数据收集、技术处理及预测分析等职能,交直属事业单位承担。

3、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土地整理与复垦的设计实施,土地市场交易等事务性、技术性职能交直属事业单位承担。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6.08.12•【字号】陕国土资发〔2016〕46号•【施行日期】2016.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关于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6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家下达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以下简称“规划调整完善”)新增建设用地、核减耕地保有量、核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一增两减”主要指标,按照《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契机,有效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各市(区)要依据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划,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用地。

规划调整完善要严格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强化土地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集约节约、优化结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协调、充分衔接”的原则,坚持系统谋划、统筹安排,深刻理解“一增两减”指标意义和内涵,精准把握“一增两减”指向和投向,敢划善调、用好用活,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有效实施,保障“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落地,通过加强和规范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切实做好建设用地规模布局调整,有效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各市(区)要树立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调整、提升效率的理念,切实提高城镇化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对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进行适当调整,促进形成合理的区域、城乡用地格局。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土资源系统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土资源系统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土资源系统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9.03.30•【字号】陕国土资党发[2009]10号•【施行日期】2009.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土资源系统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国土资党发〔2009〕10号)各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党支部,厅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党总支):现将《陕西省国土资源系统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陕西省国土资源系统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省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部署和要求,切实把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思想解放、作风优良、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和省委的部署,结合我省国土资源系统管理工作的实际,现就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员修养,增强党性意识,不断提高政治上的坚定性1、加大理论武装,坚持不懈地抓好理想信念教育。

理想信念是人们的政治立场和世界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反映。

只有理论上清醒,才能保持政治上坚定。

只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的头脑,才能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坚定理想信念。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加大理论学习力度,提高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质量。

把理想信念教育贯穿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始终,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主题实践、领导带学、辅导帮学、进修强学、异地挂学、一线跟学、检查促学、制度保学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高举旗帜,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着力增强党性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国土资源部出台《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等9则

国土资源部出台《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等9则

Information network信息视点信息视点Information Network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29国土资源部:出台《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日前,国土资源部印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系统梳理了目前现行各项支持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用地政策,详细解释了各种政策工具及其法律依据、概念内涵、适用情形、注意事项等,为新产业用地提供了“政策工具包”和使用说明书。

《指引》分3章、共20条,其主要内容,一是较为全面地涵盖了各项产业用地政策工具,包括按原地类管理、优先安排计划指标、优先安排供应计划、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差别化选择使用方式和供应方式、开展配套建设、设立地役权、落实过渡期政策、调整出让底价设定方式、引导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等十余种。

二是结合各地反映情况,明确了部分政策的适用情形,如明确了优先安排计划指标的原则和层级,对当前政策环境下如何合法规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也提出了指导。

三是提示了部分政策适用的关键环节,如宗地用途确定、项目性质认定、供地前置条件与履约监管有机联动等,打通了产业用地政策落实中需重点突破的“梗阻点”。

《指引》还提出了改进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的具体要求,如要求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在项目谋划阶段即要积极提出用地落实的意见建议并依照法定程序予以落实,主动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宣传配套建设用地政策,在编制供应计划时主动征求产业主管部门意见,将限制改变用途和分割转让等特殊规定写入供地文件并记载到不动产登记薄和不动产权证书,将产业用地政策文件、项目性质认定文件一并归档和建立项目台账等,促进产业用地政策有效落实。

产业用地政策是指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针对特定行业,如养老服务产业、物流产业、光伏发电产业以及其他“双创”涉及的产业而制定的专项用地政策(不包括房地产业),目前初步统计近60项(相关产业用地政策清单可在中国政府网和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查询)。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中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中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中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8.01.25•【字号】陕国土资党发[2008]6号•【施行日期】2008.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中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党发〔2008〕6号)各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厅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现将《中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2008年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责任监督落实。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中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整改工作方案省委第二巡视组去年9月至11月在我厅开展了巡视工作,12月28日向厅党组和厅级领导及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视意见,传达了省委领导的指示。

省委巡视组充分肯定了厅党组带领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大政方针,围绕西部强省目标,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服务社会、维护权益,深化改革创新,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服从服务全省发展大局所取得的成绩,中肯指出了当前在干部队伍建设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厅党组对落实省委领导的指示和省委巡视组的意见十分重视,经过多次酝酿,充分讨论,研究措施,形成了整改工作的具体方案。

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领导的指示和省委巡视组的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进行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厅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好全省国土资源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辱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不负省委的重托,真正做到让省委放心、让群众满意。

整改意见和措施如下: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我省国土资源工作新局面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6.11.22•【字号】陕国土资环发〔2016〕52号•【施行日期】2016.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关于加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6〕52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

为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落实矿山企业治理主体责任,指导矿山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自觉开展治理与监测工作,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缴存与提取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44号令”、“国土资发〔2016〕63号”、“陕西省政府170号令”、“陕国土资发〔2013〕37号”及“陕国土资发〔2014〕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治理方案》编制及修编。

一是坚持全覆盖。

督促未编制《治理方案》的矿山企业尽快完成编制工作,确保到2017年6月底全省矿山《治理方案》编制达到全覆盖。

督促已到适用期或临期的矿山企业及时启动《治理方案》的修编工作(附件1),确保《治理方案》不断档。

对未按要求编制的矿山企业将进行通报并按照“国土资源部44号令”第三十条进行处罚。

二是严把质量关。

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本辖区内所有矿山《治理方案》质量把关工作,确保《治理方案》的科学性、操作性和针对性,从专家现场检查到评审备案全程督导参与并提出本部门意见,送审稿中未提交编制单位和矿山企业的内审意见与修改说明的,不予通过。

三是强化科学性。

督促矿山企业根据《治理方案》编制治理工程设计,对于存在威胁对象的地面塌陷、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应进行工程勘查。

二、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土资源政务信息计分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土资源政务信息计分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土资源政务信息计分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7.05.24•【字号】陕国土资办发[2007]50号•【施行日期】2007.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土资源政务信息计分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陕国土资办发〔2007〕50号)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陕西省国土资源政务信息计分考评办法(试行)》已经5月18日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陕西省国土资源政务信息计分考评办法(试行)一、总则为建立合理的国土资源政务信息评价标准,鼓励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报送高质量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和水平,调动各单位上报信息的积极性,推动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不断完善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评对象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三、考评内容1、各单位领导是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是否有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是否有信息文本载体。

2、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数量和采用情况。

四、考核评分标准1、单位有专门领导负责抓信息工作,且有固定的信息员具体负责报送信息,单位可得10分基本分。

2、单位有信息文本载体(如简报、信息专报等),单位可得10分基本分。

3、各单位每报厅一条信息(包括上报省厅的本单位的简报、信息专报等),得1分。

4、单位报厅信息如被省厅《国土资源简报》、《信息专报》、《送阅件》采用或得到厅领导批示,每条加得5分。

5、单位所报厅信息经省厅采编上报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部若被采用,每条加得20分。

五、操作办法1、厅办公室将按照上述计分标准进行统计,其结果每季度通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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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土资源系统2016年依法行政暨普法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6.04.08
【实施日期】2016.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土资源系统2016年依法行政暨普法宣传工作要点的
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管各单位:现将《陕西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依法行政暨普法宣传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4月8日陕西省国土资源系统2016年依法行政暨普法宣传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深育工作,全面贯彻《中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国土资党发[2016]1号),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16号)要求,结合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提出2016年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在法治下推进国土资源改革,加快建设权责法定、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国土,为建设“三个陕西”、实现“追赶超越”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1.全面推进系统简政放权。

要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逐项列明法律依据,形成部门职权目录。

2016年年底前,市县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权责清单”。

推行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制度,全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禁止实施目录以外的行政许可项目。

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增强透明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过程的监督,推动行政许可的程序化、法治化、信息化、公开化。

2.全面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全面建立、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在重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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