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2024年村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2024年村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____年村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自2023年起,我村开始了一届为期一年的村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过一年的努力,我们顺利完成了选举工作,选出了新一届村民委会。
在这里,我将对本次村民委会换届选举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一些建议和改进措施。
一、选举工作总结1. 组织建设本次选举前,我们深入了解选举程序、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相关知识,明确各种工作制度和程序,并成立了专门的换届选举工作小组,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通过组织工作资料、制定选举计划、宣传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等方式,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2. 宣传教育为了确保村民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有充分的了解和参与,我们采取了多种宣传教育措施。
通过村级广播、悬挂横幅、快递信函等方式宣传选举制度和程序;开展选民培训,向村民普及选举知识,提高选民的选举素质。
3. 候选人遴选我们在选举前组织了一次村干部选拔会议,明确了候选人的要求和条件。
通过公开选拔和充分征求意见,最终确定了合适的候选人名单。
在候选人确定后,我们及时公布了候选人的相关信息和竞选纲领,确保选民对候选人有充分的了解。
4. 投票和计票为了保证选举的公正和透明,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
借助科技手段,我们使用了电子投票系统,提高了投票的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我们成立了选举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投票和计票过程,防止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最终,我们在监督小组的见证下完成了投票和计票工作。
5. 结果公布和交接选举结束后,我们及时公布了选举结果,并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交接工作。
通过组织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确保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了解前任工作情况,并明确了工作重点和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1. 宣传力度不够尽管我们采取了多种宣传教育措施,但在宣传力度上还存在一定不足。
在下一届选举前,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地进行宣传,提高选民的参与度和了解度。
2. 候选人选拔不够公开透明本次选举中,候选人的选拔虽然参考了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但过程仍然有一定的不透明性。
最新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亟待修改和完善

《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亟待修改和完善" 《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经1999年10月22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9年10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公告第18号公布并施行以来,已有二个多年头了。
在这两年多来,随着村民民主法制意识的日益增强,本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笔者根据本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来信来访反映的内容及通过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后,深感现行的《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亟待修改和完善。
理由之一:用词不当。
现行的《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有14处出现"应当"两字。
笔者查询新华字典后了解到所谓"应当"是指"该和当"的意思,有一定的约束力。
但其字面语义不如"必须"来得严厉,据新华字典解释,所谓"必须"就是指"一定要"的意思,就字面的强制性和约束力来讲,比"应当"有更大的束缚力。
笔者以为,作为一部法来讲,只可以存在"是"或"不是"两种情况,不应出现模棱两可的字眼,以避免执法者和操作者出现难以把握实质的现象。
譬如在现行的《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条中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quot;它提出在村民委员会的成员中应当有妇女和少数民族的成员,但也可以没有。
建议对现行的《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的所有"应当"两字加以斟酌,改成"必须",或者干脆不提出有关要求。
理由之二:现行的《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四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在村委会选举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对于村支部委员会在村委员会选举工作中如何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没有作出具体规定,造成操作困难,没有明确依据。
我国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问题分析及制度完善

但 目前 中 国 的 自然 村 相 当一 部 分 出 现 了 空 壳 村 现 象, 导致村 民的选 举 积 极性 不 高 。虽 然 作 为一 种 补 救性 措施 , 《 村 委会 组 织法 》 第 十 五条 第 四款 同 时规
定“ 登 记参 加选 举 的村 民 , 选举 期 间外 出不 能参 加投
收 稿 日期 : 2 0 1 3 — 0 5 — 1 8
作者简介 : 刘艳 , 青 岛广 播 电视 大学 讲 师 、 工会主席兼教学督导 , 法学硕士 ; 林洁华 , 华南 师 范 大 学 法学 院硕 士研 究 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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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 岛市委 党校 青 岛行政 学 院 学报
J 0 U R N A L 0 F T H E P A R T Y S O H O O L O F 0 P . C Q I N G D A O M U N I C I P A L C O M M I T T E E
中共青 岛市委 党校 青 岛行 政 学 院 学报
J O U R N A L O F T H E P A R T Y S O H O 0 L O F C P . C Q I N G D A O M U N I C I P A L C OM M I T T E E
2 0 1 3年 第 5期
N0. 5, 20 1 3
我 国村 民委 员会选 举 中 的 问题 分析 及制 度完善 *
刘 艳 林 洁 华
(1 . 青 岛广 播 电视 大 学 , 山东 青 岛 2 6 6 0 7 1 ; 2 . 华南师范大学 , 广 东 广州 5 1 0 0 0 6 )
2 0 1 3年 第 5期
No.5, 2 O1 3
村委会选举工作总结:成功的原因与改进之处

村委会选举工作总结:成功的原因与改进之处2023年的村委会选举工作结束了,作为本届选举的主管部门,我要总结一下这次选举工作的成功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
本次选举我们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正做到了依法选举、充分民主和广泛参与。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成功的原因1.制度健全:我们制定了严谨的选举管理制度,注重程序和规范。
做好了通知、宣传、征集、推荐、公示等环节,确保了选举程序的公开透明,确保了选举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2.广泛参与:我们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利用村委会的微信公众号、QQ群等网络平台,以及海报、广告牌、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让选民及时了解选举相关的信息,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选举中来。
3.候选人素质高: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面试筛选,我们最终选拔出了一批优秀的候选人,他们有着良好的道德素质、高超的技能和缜密的思维能力,可以为村民们服务,发挥良好的领导作用。
4.群众监督:我们积极鼓励选民参与监督,通过数字化的选举投票机制,确保了选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用实际行动证明了选举结果的公正性,赢得了选民的信任和支持。
5.良好的传统文化:我们注重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为选民提供一个思想理性、和谐融洽、和睦宜居的社区环境,让选民在愉快的氛围中参与到选举中来,推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二、改进之处1.宣传力度不足:全员宣传、全方位宣传、全周期宣传是做好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关键,我们在宣传方面还需加强力度,保证宣传材料的全面性和质量性,提高宣传效果。
有意的山民宝提供的线报ICP17070852。
2.选民参与度有待提高:尽管我们已经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是选民参与度仍然存在不足,部分选民对选举的知晓率不高,需要进一步推进户访和调研工作,加强与选民之间的沟通和互动。
3.选举程序中的漏洞:选举程序中存在的一些漏洞和问题,也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工作,保障选举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同时,还需要持续推进数字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选举的技术水平。
浅谈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第一篇:浅谈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浅谈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内容摘要】村民委员会选举是广大农民当家作主的具体表现。
从现实情况来看.虽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早已生效,但在具体实施过程当中仍然问题多多,不容乐观,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农村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农民对自己权利的运用首先体现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使上。
但就目前农村的实际来看,农民要真正地通过民主选举。
选出自己的“当家人。
却并非一件易事。
【关键词】村民委员会选举问题对策一、农民无法左右选举有人埋怨甚至指责农民不珍惜手中的选举权利。
可能这些人从没有农村生活的经历,不了解农村的现状。
其实.农民比谁都渴望能有一个贴心人。
替自己说话,为自己办事。
但是,他们更清楚田问行使劳动的权利是有回报的。
而选举的权利是虚的,农民本身根本无法左右选举,没有人尊重那神圣的一票,在选举中是不能选出称心如意的。
带头人的,选举过程的不规范甚至舞弊行为极大地伤害了农民参选的热情。
从选民登记开始的整个选举始末,农民只是在现场投票中才显示了自己的存在。
由乡政府一手操办的选举中,其实选票的多少是没有说服力的。
很大程度上,选举只是个必不可少的程序。
只具象征意义。
毫不夸张地说,权力在农村是支配一切资源的绝对力量。
虽然.在我国家村还算不上行政单位,但村干部确实拥有实质性的权力。
他们本身的行为就代表着政府。
村干部也是“官!自古以来的官本位思想深深扎根于国人的灵魂,自然,农民也不例外。
对于权力的渴望和热衷,在农村也表现的尤为突出。
因而在以小农经济为支撑的农村社会里,也就逐渐形成了一支“离土不离乡的村官阶层。
目前,这一阶层逐渐固定化,形成了一个特权群体,自然这些人就可以在“有油水可捞的职位上一千就是多年,也不用担心垮台。
由于村干部手中的权力足以影响村子里的一切,可以动用村子里所有资源,村委会换届则意味着某些人要丧失赖以生存的权力,恋权的村官是不会将手中的权力拱手相送的。
健全和完善推进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

健全和完善推进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选举进程中还存在哪些不足?应如何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是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来实现的,其中,民主选举又是第一位的。
(一)农村基层民主选举面临的现实困境1、村两委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不能真正发挥。
有的村领导班子没能履行好“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的职能,有的村领导班子在选举过程中成为帮忙的服务机构,有的放松对选举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对一些歪风邪气不敢管,不会管,也管不了,削弱了村支两委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2、候选人提名不规范。
一般情况下,村委会的候选人主要从三个渠道产生:上届村干部为当然人选、上级领导直接提名和各村民小组推荐。
这些不同渠道产生的候选人的竞争能力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上级指定候选人和原村干部人选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组织或手中的权力控制选举过程。
村民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则明显不具有竞争力。
3、村民代表参与意识不强烈,村民代表队伍素质较低。
一是科技知识、文化水平却往往相对较低,不符合主流要求。
二是政治思想觉悟低。
村民代表的产生没有年龄、文化等方面的条件限制,加之农村较落后的经济条件和长期封建思想的影响,村民代表的思想觉悟和法制观念与依法治国的要求存在着落差。
三是参政议政能力差。
一些代表由于政治意识淡薄,在决定村里重大事项、制定经济发展规划等问题时,往往是盲目地举举手、表表态、投投票,人云亦云,没有自己的思想和主见。
4、家族势力影响较大。
农民自身的民主意识十分有限,往往都在区分“自家人”和“局外人”这两个概念,因而在选举中,一般的村民都会把选票投向同族候选人。
在选举过程中,各个家族之间的竞争取代了个人的竞争。
有些人利用地痞、职业游民势力贿选、拉选票,操纵选举,败坏了社会的道德秩序。
有些先富起来或掌握更多经济资源的人通过贿赂、送礼、请客等方式“买”选票,这种“钱权交易”现象的出现,严重损害了民主选举的神圣和庄严。
(二)措施与对策1、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引。
村委会选举制度

村委会选举制度村委会选举制度是指在村级组织中通过选举方式产生村委会成员,并通过村民的直接参与实现自治的一种组织形式。
村委会选举制度的实施,对于推动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设和促进基层民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选举组织、候选资格、选举程序等方面对村委会选举制度进行全面探讨。
一、选举组织村委会选举组织是保障选举公正、顺利进行的基础。
通常,由村委会或镇政府进行选举组织工作。
选举组织应当确保选举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要依法打击选举中的各种非法行为,维护选举秩序。
1.选举委员会的设立选举委员会是选举工作的核心机构。
它由村委会或镇政府指派一定人数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选举的组织、筹备和监督。
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具备独立、中立、公正的品质,并接受必要的培训,确保选举工作的高效运行。
2.选举办公室的设立选举办公室是选举委员会的实施机构,负责选举日程的安排、选民注册、候选人资格审核等工作。
选举办公室也是选民和候选人咨询和投诉的窗口,应当提供便利的服务,保障选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候选资格候选人的选拔是村委会选举的重要环节。
候选人的选拔要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既要注重选拔优秀人才,也要兼顾广泛代表性。
1.基本条件候选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此外,候选人还应当有较高的道德品质,无不良行为记录,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公共事务经验。
2.村民代表性为了保证村委会代表村民利益,候选人应当广泛代表村民,尤其是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村民。
候选人的产生应当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通过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作出决策。
三、选举程序选举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是促进选举制度良好运行的关键。
在村民直接参与、民主选择的基础上,完善选举程序至关重要。
1.选民注册村民可以通过向选举办公室登记注册的方式,成为合法选民。
选民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确保选民的身份符合选举资格要求。
选民的注册地应当与村民的实际居住地相符,以确保选民能够充分反映当地村情民意。
2024对当前中国农村村委会选举情况的分析

2024对当前中国农村村委会选举情况的分析中国农村村委会选举是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农村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也是实现农民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村委会选举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选举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也制约了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
本文将从选举制度、选举参与情况、选举程序、选举监督机制和选举结果等方面对当前中国农村村委会选举情况进行分析。
一、选举制度分析中国的村委会选举制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该法规定了村委会的选举程序和组织方式。
根据该法,村委会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即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村委会成员。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候选人的产生方式、竞选方式、投票方式等具体事项。
从制度上看,中国农村村委会选举制度是比较完善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历史、地理和文化等方面的原因,一些地区的村委会选举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在一些地方,选举程序和组织方式存在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这导致了一些候选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当选。
其次,村委会选举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虽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了村委会选举的监督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监督力度不够,导致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
二、选举参与情况分析村委会选举的参与情况是衡量一个地区民主政治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从总体上看,中国农村村委会选举的参与程度是比较高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在一些地区,由于村民对选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参与程度不高。
此外,一些村民对候选人的了解程度有限,往往受到家族、亲友等关系的影响而做出选择。
其次,在一些地方,存在竞选不正当的情况。
一些候选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竞选活动,如行贿、威胁、许诺等,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选举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三、选举程序分析村委会选举程序是保障选举公正性和公平性的重要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程序包括候选人产生、竞选宣传、投票选举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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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专业法学学习中心XX电大学习中心姓名学号指导教师2012 年10 月19 日论文摘要中国农村基层选举——村委会选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实现当家做主的主要途径,也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和基层原动力。
村委会选举是当前中国农村规模最大的政治参与形式,是在村民自治活动关键的一个环节。
只有在选举过程中做到规范、合法、最大限度地体现民意,通过这种方式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成员才有群众基础,也才能代表广大村民的利益,管理好村务。
随着村委会选举的的深入,一些新问题、新情况也随之出现:如选民资格认定不明确;选举宣传不到位等等,本文结合2011年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现象,尝试着一些解决方案。
关键词:村民委员会选举完善目录一、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重要性 (1)(一)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内涵 (1)(二)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重要性 (1)二、目前我国村民委员会选举存在的问题 (2)(一)选民的资格认定问题 (2)(二)贿选问题 (2)(三)候选人家族姻亲问题 (3)(四)选举监督制度不完善 (3)(五)罢免制度不健全 (4)(六)选举宣传上的不足 (4)(七)选民民主意识不强 (4)三、完善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对策和意见 (4)(一)明确选民资格 (5)(二)完善罢免制度 (6)(三)扩大对选举的宣传 (6)(四)降低贿选因素的阻碍 (6)(五)减少家族姻亲因素的影响 (7)(六)健全完善选举监督制度 (8)参考文献 (8)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一、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重要性(一)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内涵农村村民自治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领导下,按农村居住区组织起来的,由广大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管理自身事务的新型基层社会政治制度。
我国现行宪法第111 条规定:农村按居住地区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选举产生。
这一宪法学规定成为了村民民主选举制度的宪法基础。
我国基层村民的选举一般是指由村民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管理本村事务,为本村村民服务。
其程序一般包括选举机构、选民登记、投票制度和当选机票制度等。
选举制度要遵循普遍性原则、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差额竞选原则、秘密投票原则。
(二)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重要性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属于基层民主的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村民委员会是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来广泛实现民主权利。
近几年,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成为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
如果要在我国真正落实民主政治,农村的民主建设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扩大基层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基础性工作,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石。
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的非政权行载体,它以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为主要任务,是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组织形式。
如何完善我国农村的民主选举制度,对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农村民主化,对于构建我国基层民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而基层民主,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或基层组织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人民民主权利的直接体现。
人民群众通过选举村委会成员依法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具有重大作用和意义。
首先,它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
人民通过选举村委会成员来实行自我管理,充分体现其国家主人翁地位。
其次,它有利于农民、农村、农业的发展。
人民通过选举村委会成员组成村委会来管理自己,一方面,有利于调动村民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能更加积极的投入到生产活动中去,提高生产的自觉性。
另一方面,农民选举自己信任的人当干部,这些干部能更多的代表他们的利益,在制定本村发展政策时能比较实际的从农民和农村出发,制定适行的发展策略,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再次,有利于干群关系的缓解,有利于国家和上级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的推行和落实。
农民通过选举选出自己信任的代表来代表他们的利益,使得农民和这些干部关系相对和谐。
二、目前我国村民委员会选举存在的问题(一)选民的资格认定问题选民资格认定是民主选举的主要程序,也是选举成功与否的关键。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明确规定,“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和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都可参加选举。
”其中,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的村民往往疏于申请,失去了选举的权利,这样造成了大量的人员流动及城乡人户分离等问题,使在登记选民时存在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在选民登记时容易遗漏或重复登记选民。
另一方面,这种长期以来由选举的操办者包办选民登记的做法,已经使选民选举意识淡漠,习惯于被动的接受选民登记。
(二)贿选问题村委会贿选问题的表现形式呈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由于贿选问题的影响,基层选举无法公正地选出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严重影响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败坏农村社会风气,由于贿选的对象是广大乡村党员干部群众,他们对此看得清清楚楚,体会得真真切切,“拿钱买官,做官捞钱”,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和农村的社会风气,引起农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对贿选行为十分厌恶,那些通过贿选当选的参选者如果处事不公,必然导致群体上访事件不断发生,从而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四是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
通过贿选手段当选的村干部,上台后考虑的往往不是全体村民的利益,而是个人利益,想的是如何以权谋私、中饱私囊、“收回投资”,而不是怎样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从而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阻碍农村民主进程,贿选行为往往导致选民根据送钱送物的多少来决定投票,从而削弱了选民的民主意识,禁锢了选民的民主思想,严重破坏了选举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从而损害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在2011年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出现村委会选举贿选现象主要发生在经济富裕、宗族矛盾突出的村。
近几年, 许多村因土地征用等机会, 村级集体资金大幅增加, 并且随着村民自治的推行,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村委会主任拥有越来越多的实权,村委会拥有集体资产的支配权和建房、生育指标等各种审批权, 通过权力寻租, 可获取的“隐形”收益较多。
许多村民看到了实权和实惠, 加上少数人贿选成功产生的“扩散”效应,导致相互效仿, 愈演愈烈, 呈现蔓延趋势。
(三)候选人家族姻亲问题由于受传统家族观念的影响,在村委会选举中,利用家族观念、宗派势力上门游说、拉选票,甚至利用家族势力操纵选举。
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2011年村委会选举中就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在选举中就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家族、亲戚朋友串联拉选票的现象,候选人利用姻亲关系是自己的支持面成倍扩大,使选举结果朝着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
姻亲关系在社会关系网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不可避免的问题是村民在这种干预下做出的选择有些可能并不符合他们内心的意愿。
(四)选举监督制度不完善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监督小组在对村委会选举流程、民主投票、候选人产生等方面的监督取得了新的成效。
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有些村委会选举监督小组成员工作主动性不强,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怎么做;二是部分村委会监督小组成员惧怕社会黑势力、贪图利益;三是部分村委会选举监督小组成员年龄偏大,监督制度的创新性跟不上;四是部分村民对村委会监督小组的工作不支持,认为可有可无。
在这个过程中,最易于发生的问题有贿选,外部势力介入例如社会黑势力、不规范流动票箱、党政干预等等。
(五)罢免制度不健全在我国村委会的选举制度中,选举权和罢免权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罢免权是选举权的后续,是对选举权的保护,也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关键。
如果村民的罢免权得不到保障,村民自治体系就很难建立起完善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一方面容易引发矛盾,导致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影响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譬如在2011年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的东上洋村,村委会主任在高票当选后,发现村委会主任已违反了计划生育,只不过他将计划外的小孩户口落在香港,村民不服,要求将其罢免,但是罢免程序相当麻烦,所以当选民执行罢免权事遇到了很多困难。
另一方面村民在今后的选举中就不会有良好的预期,便会缺少对选举的投入和兴趣,从而影响到选举质量。
(六)选举宣传上的不足选举之前的宣传与动员是民主选举程序的起点,决定着整个选举过程的发展方向,宣传力度与动员程度直接影响着村民对参选人的和整个选举程序的了解程度,例如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董家洋村2011年村委会选举的宣传不到位,有的选民在还没有充分弄懂选举程序的情况下无法真正参与选举,甚至出现了大量因为写错名字的废票,让参选人失去了大量的选票,甚至落选,事实上这次选举没有真正完全符合民意。
(七)选民民主意识不强在2011年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换届选举中,发现有部分村民民主意识不强,对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尊重。
有的随大流;有的人从个人狭隘利益出发,以自己的好恶来衡量村干部的好坏;有的村民认为,不管谁当村干部,老百姓还是要“种田纳粮”,对选举工作态度不积极;还有的认为,选举是个形式,是做做样子的,不必太认真,发现一些问题也不反映;还有的直接开价卖选票。
一部分在外务工经商的人,重钞票轻选票,借口“忙”,脱不开身而不参加选举;还有一部分老年人和妇女,因文化水平低,往往找人划选票,选谁由划票人看着办,很容易被一些人利用。
三、完善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对策和意见村民自治的根本大法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选举的法律条款却不多,致使在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中存有法律依据不足、操作性不强等缺陷。
因此,一方面的修订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建议国家在适当时机,加强三方面的修订:首先,村民委员会的任期上可以适当延长;其次,村委会连任不超过三届,以防家长作风;最后要规范问责制度,规范村委会成员辞职的规定和加强村委会罢免程序的启动。
另一方面要制定一部专门针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法律,对其换届选举的时间、选民资格、候选人条件、组织程序、纠纷处理等重大事项做出统一的、具体明确的规定,以确保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明确选民资格认定在选民资格认定方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选民资格可表述为:“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作为登记依据,户籍和居住不在同一个村的由本人选择一地登记,已在本村登记的,通知对方不予登记;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