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一)建立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陪餐制度,并确保陪餐人员身体健康。
(二)每餐应安排两名以上(含两名)校级领导干部(校长每周陪餐不少于一次)及教师陪餐(至少一名教师代表);结合单位实际每周安排家长代表陪餐,不少于2次。
(三)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在校园网、公示栏、食堂(或餐厅)等明显位置公布,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四)陪餐人员和学生同区域、同标准就餐;加强对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陪餐情况。
(五)陪餐人员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卫生、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对就餐当天食品安全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对就餐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
(六)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当场指出并要求及时整改:食堂卫生较差、物品摆放杂乱;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饭菜加工距用餐时间过长;饭菜口味过甜或过咸等。
(七)学校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及时向校领导报告,由校领导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确保每日陪餐人员及时到岗。
(八)食堂管理人员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做好整改记录。
学校陪餐管理制度

学校陪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的陪餐管理,规范陪餐行为,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陪餐活动,包括家长陪餐、学生请客等。
第三条学校陪餐管理的宗旨是为了促进家校关系的发展,提高学生的幸福感和归属感,确保学校食堂的安全卫生。
第四条学校陪餐管理应严格执行,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陪餐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
第六条陪餐人员须保证食用自己的食物,不得与学生共用餐具。
第七条陪餐人员不得擅自向学生提供食品,不得向学生推销商品。
第八条对于陪餐人员擅自进入食堂工作区域或干涉食堂正常运作的行为,学校有权要求其离开,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九条学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学校应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保证食堂的食品安全。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一条陪餐人员应尊重学生和食堂工作人员,遵守食堂秩序,不得扰乱食堂秩序。
第十二条陪餐人员应保持食堂环境整洁,不得乱扔食物包装袋、饮料瓶等。
第十三条陪餐人员应遵守餐桌礼仪,不得在食用过程中大声喧哗、喷嚏、咳嗽等。
第十四条陪餐人员对于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时,应尊重对方,不得侮辱、辱骂或恶意攻击。
第十五条学校应加强对陪餐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遵守规章制度,做到文明用餐。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学校应设立陪餐管理小组,定期对陪餐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整改问题。
第十七条学校应设立陪餐管理意见箱,接受学生和家长对陪餐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对食堂工作人员和陪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九条对于违反陪餐管理规定的陪餐人员,学校有权采取警告、罚款、停止陪餐等措施,情节严重者将报警处理。
第二十条学生对陪餐活动产生不良影响或发生安全事件的,学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实施,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学校管理人员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学校管理人员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学校管理人员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是指学校管理人员在学校食堂与学生一起用餐,以了解学生的饮食状况,确保食品安全,增进与学生的沟通和了解。
本制度旨在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促进校园和谐。
一、目的1. 加强学校管理人员与学生的沟通,了解学生的饮食需求和意见,提高服务质量。
2. 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3. 培养学校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4. 促进校园和谐,营造良好的用餐氛围。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管理人员。
三、陪餐时间1. 管理人员应尽量安排在学生用餐高峰时段陪餐。
2. 管理人员应确保每周至少陪餐一次。
四、陪餐人员1. 学校领导:校长、副校长、党支部书记等。
2. 行政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等。
3. 教师代表: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
五、陪餐内容1. 管理人员应与学生一起排队取餐,体验学生的用餐过程。
2. 管理人员应主动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的饮食需求和意见。
3. 管理人员应关注食品的色、香、味、形,确保食品安全。
4. 管理人员应关注食堂的卫生状况,确保用餐环境整洁。
六、陪餐反馈1. 管理人员应在陪餐结束后,及时将用餐情况反馈给后勤处。
2. 后勤处应根据管理人员的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食堂工作。
3. 管理人员应将用餐情况记录在《管理人员陪餐记录表》中,以备查阅。
七、陪餐监督1. 学校成立陪餐监督小组,负责对管理人员陪餐情况进行监督。
2. 陪餐监督小组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
3. 陪餐监督小组应定期对管理人员陪餐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八、陪餐纪律1. 管理人员应遵守食堂纪律,排队取餐,不插队、不浪费。
2. 管理人员应尊重食堂工作人员,不干扰其工作。
3. 管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用餐秩序,不影响其他学生用餐。
九、陪餐记录1. 管理人员应将每次陪餐的时间、地点、用餐情况等记录在《管理人员陪餐记录表》中。
2. 管理人员应在陪餐结束后,将《管理人员陪餐记录表》交后勤处备案。
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包括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适用于学校食堂、校内小卖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集中用餐场所。
第三条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是指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对食堂食品安全、营养健康、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项制度。
第二章陪餐人员及职责第四条陪餐人员应包括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指定。
第五条陪餐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关心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具有社会责任感;(二)熟悉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相关知识;(三)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第六条陪餐人员的主要职责:(一)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营养健康、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反馈;(二)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帮助,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三)收集学生、家长、教职工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食堂管理提供参考。
第三章陪餐实施第七条学校应制定陪餐计划,明确陪餐人员、陪餐时间、陪餐地点等内容。
第八条陪餐人员应按时参加陪餐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九条陪餐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营养健康、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条陪餐人员应做好陪餐记录,包括陪餐时间、陪餐人员、陪餐地点、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第十一条学校应定期对陪餐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对食堂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对食堂的卫生、食材、操作流程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认真履行职责、发现并解决问题、为学校食品安全作出贡献的陪餐人员,学校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学校学生集中用餐校领导陪餐制度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
四、陪餐流程(续)
3.陪餐记录:校领导需在陪餐结束后24小时内,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提交陪餐记录表,详细记录陪餐中发现的问题、学生反馈及改进建议。
4.跟进整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在接到陪餐记录后的3个工作日内,针对校领导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整改,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整改情况。
五、陪餐纪律与要求(续)
4.校领导在陪餐期间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确保陪餐活动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5.校领导应保护学生隐私,不得公开或泄露学生在陪餐中提出的个人信息或意见。
六、考核与评价(续)
3.学校应设立陪餐工作反馈渠道,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建议。
4.学校每学期对陪餐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校领导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七、附则(续)
3.如遇特殊情况,校领导无法参加陪餐,需提前向学校办公室请假,并由学校办公室安排其他校级领导替代。
4.本制度的修订和废止,由学校办公室提出,经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并予以公告。
八、安全保障措施
1.学校应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2.学校应定期对食堂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障设施安全。
2.学校应定期公布陪餐工作情况,包括陪餐时间、陪餐人员、整改措施等,提高工作透明度。
十二、激励机制
1.学校对在陪餐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校领导,给予表彰和奖励。
2.学校鼓励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和陪餐制度的改进,对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十三、责任追究
1.对违反陪餐制度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学校对陪餐工作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严肃处理,确保陪餐制度落到实处。
学校食堂陪餐管理制度(17篇)

学校食堂陪餐管理制度(17篇)学校食堂陪餐管理制度(精选17篇)学校食堂陪餐管理制度篇11、在总务主任领导下,配合盒饭公司按时保质地供应全校师生早、午餐。
2、对本校炊事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既要有分工,又要有协助合作。
3、做好饮食卫生工作,每天厨具和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
确保饮食卫生、安全、不出饮食事故。
4、下班前检查水、电、煤,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保管好食堂财产,做好食堂用具登记,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食堂用具。
6、要树立为教学服务,一切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发现问题及报告。
7、督促所有工作人员做好健康体检、个人卫生工作。
做到人人持健康证上岗。
学校食堂陪餐管理制度篇2一、目的要求为加强学校食堂和小卖部承包经营工作的管理,监督从业人员遵守法令法规,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食堂和小卖部监督管理小组组长:副组长:_成员:三、工作职责1、指导食堂和小卖部承包者建立经营管理机构及制定食品经营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2、监督执行制度的落实、各项证件办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培训。
3、严禁采购“三无”产品及腐烂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4、监督检查食堂饮食卫生,饭、菜质量和销售价格,监督检查小卖部食品质量和销售价格。
5、每天定时检查食堂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餐饮用具的消毒、加工成品的规范流程和索证等,并进行记录。
6、做好学生用膳纪律的管理,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和安全教育。
7、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8、不定期抽查和每月一次定期检查。
9、定期召开师生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听取其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对照并督促食堂及时整改。
学校食堂陪餐管理制度篇31、根据食堂生产程序标准,实行烹饪原料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原料搁置不用现象。
2、高档原料派专人保管,按量使用,其它原料同样做到按量使用,物尽其用,杜绝任何原料浪费。
3、不许乱拿、乱吃、乱加工厨房的一切食品,一经发现给予劝退处理。
中小学(幼儿园)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

X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为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XX市教育局印发的《XX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陪餐制度,切实提升学校食堂供餐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学生就餐安全与生命健康,现结合我县实际,明确制度如下:一、各学校要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中小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制订陪餐人员值班表,校长要带头陪餐,实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轮流陪餐制,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二、规范陪餐流程。
陪餐人员应提前进入食堂后厨,对食堂当天食品安全有关情况等进行监督。
检查食堂环境设施及操作人员卫生和饭菜质量,查看烹调后的食品是否与公示菜谱一致,试尝每个菜是否煮熟煮透,有无变质、发霉异味等。
陪餐人员在就餐后,要认真填写《X县学校负责人陪餐记录表》,对当餐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对就餐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
三、各学校可在食堂内设置固定“陪餐席”,用席卡或标牌注明。
要将陪餐制度上墙并对外公示,将每日陪餐人员在公示栏公示,陪餐记录装订成册。
四、陪餐人员当餐用餐后无不良反应,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在陪餐记录上如实登记;若出现头晕、呕吐、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迅速上报学校校长,立即阻止其他人员食用,并及时跟踪观察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情况,按照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处理有关预案进行处置。
五、陪餐人员费用自理。
陪餐人员餐费自理,与学生同餐同价,不得挤占学生膳食经费,严禁同餐不同价或同价不同质。
陪餐费按月上缴至学校食堂专户。
六、加强陪餐工作监督管理。
各学校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校长要加强对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及时跟踪督办。
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领导陪餐制度。
1、学校实行陪餐制,领导和管理人员按值班表由值班人员轮流。
每天按时到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2、陪餐领导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
进。
3、领导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领导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陪餐记录。
5、领导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告知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6、领导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学生方可食用,同时做好记录。
8、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
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9、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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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学生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1、学校必须建立领导或教师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
2、学校每餐必须指定一名以上学校领导或教师进行陪餐,
陪餐人数原则上确定2名,一名值班领导,一名值班教师。
(餐费自理),以确保当餐所提供的食品都有领导或教师陪餐,并能听取一定比例就餐学生的意见。
3、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学生一起就餐。
负责对食品
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食
品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
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5、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
员及时整改纠正: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的;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的,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④食品口味过淡或
过咸的;⑤食品加工距食用时间过长的;⑥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敦促食灶务理人员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①食品未采取防蝇措施,食用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②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③食品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④食品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⑤食品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⑥其他危害学生食
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
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8、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
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9、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
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10、陪餐实行成本核算制,由学校根据食品成本,每月或每
季度核算一次,交由学校从个人经费中进行抵扣。
杜绝免费陪餐,不得以陪餐等理由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
11、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
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2、校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
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学校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