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一_第五章 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_201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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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第5版)PPT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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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 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 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 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二)减税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
表5-5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按年)
注:表5-5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60000元以及专 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
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 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 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 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上述各项所得一般属于个人独立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 得或属于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三)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判定
个人所得税分别按不同个人所得项目,规定了超额累 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一)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 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预扣率(预扣预缴) 1.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预扣率
居民个人工Leabharlann 、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预扣 率表如表5-3所示。
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 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 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 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金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 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教育费附加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教育费附加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
第1页 (一)征收范围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范围为税法规定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
人。

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教育费附加。

(二)计征依据
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之和为计征依
据。

(三)征收比率
按照1994年2月7日《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的规定,现行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

(四)计算与缴纳
1.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征收比率
2.费用缴纳。

教育费附加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款同时缴纳。

(五)减免规定
教育费附加的减免,原则上比照“三税”的减免规定。

如果税法规定“三税”减免,则教育费附加也就相应地减免。

主要的减免规定有:
1.对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环节,实际就是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
七、纳税地点
• 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城 市维护建设税的地点。
纳税地点的特殊规定
• 1.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及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 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 地方教育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 征收。
三、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算
•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算公式如下: •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额+实际缴纳消费税
额)×征收比率(3%或2%)
四、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减免规定
• 1.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 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可以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 3.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教育费附加 • 4.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
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 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 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 2. 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个省内的,其生产的原油, 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其应纳税款由核算单位按照各油井的产量和规定税率, 计算汇拨各油井缴纳。所以,各油井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由核算单位计算, 随同增值税一并汇拨油井所在地,由油井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一并缴纳城市维 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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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税法一 城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税法一 城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本章考情分析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本章节是附加税费集合体,属于非重点章节 难度:计算简单,理解简单 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或主观题的某一问 分值:单独看是全书中占比分值最小的一章,近五年均值3-5分,但是会嵌合在其他税种计算中,比如土地增值税(前置)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后置)时。

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特点 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特点 (一)概念: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城市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2.属于附加税——随“两税”征收而征收 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城市市区7%;县城、建制镇5%;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 4.征收范围较广——因主体税种征收范围广,随之而广 【单选题】(2019年)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税款专款专用,具有受益税性质 B.征收范围较窄 C.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 D.属于一种附加税『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具有受益税性质; (2)属于一种附加税; (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 (4)征收范围较广。

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定 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定 (一)纳税人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比较广。

具体包括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二税”的其他地区。

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进口不征】 (三)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解释】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一般规定按纳税人所在地的适用税率执行情形具体规定一般情形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一、什么是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依据所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其主要用于我国地方教育事业发展,是一项具有特定用途的目的附加费。

1986年4月28日国务院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从1986年7月1日起实施。

二、教育费附加缴费人和扣缴义务人1、纳税人: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是缴纳教育费附加的义务人。

2、扣缴义务人:对随同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应按营业税的征收规定办理。

即营业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在代扣营业税的同时,代扣教育费附加。

三、教育费附加征收范围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要按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四、教育费附加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的计征依据,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

五、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及缴纳期限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附加征收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六、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一)教育费附加随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征免,即在减免“三税”时,同时减免教育费附加。

(二)对由于减免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而产生退税的,同时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但对出口产品退还消费税、增值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三)已按《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不再征收教育费附加。

(四)海关对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再征收教育费附加。

应交教育费附加概述

应交教育费附加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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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人 会语 教育
【例题】某企业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2011年8月份该企业应缴纳增值税 200000元、土地增值税30000元、印花税100000元、消费税150000元、资源税20000元, 8月份该企业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的金额为多少元?应记入“应 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的金额为多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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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人 会语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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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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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教育费附加
教育
教育费附加是指为了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资金来源而向企业征收的附加 费用。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实际交纳的增值税+实际交纳的消费税)×适用征收率 基本账务处理: ①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②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税法(第四版)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税法(第四版)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两税” 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 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 还
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
不退还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
出口企业经国税局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 应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
值税
育费附加
( 6)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 费税额)×适用税率
(7)征收管理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等事项,比照 增值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办理。根据税法规定的原则, 针对一些比较复杂并有特殊性的纳税地点,财政部和国家 税务总局做了如下规定:
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征收的 ,因此一般情况下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单独加收滞纳金或罚 款。但是,如果纳税人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之后,却不 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则可以对其单独加收滞纳金 ,也可以单独罚款。
【特别提示】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 税依据一致。
三、教育费附加的计征比率和计算
现行教育费附加比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 率为2%。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实际缴纳的 消费税额)×征收比率
教育费附加知识点归纳如表18-5所示。
要素 征收比率 开征范围 计算依据 缴纳期限
(3)纳税人出口货物经批准免抵的增值 金和罚款等)
税税额(出口不退,免抵要交)
(3)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 5)减税、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并与“ 两税”同时征收。这样税法规定对纳税人减免“两税”时, 相应也减免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因此城市维护建设税原则 上不单独规定减免税。
此外,对 “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 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对随“两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 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财税〔2005〕72号)。

城市维护建设税--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一》第五章讲义

城市维护建设税--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一》第五章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一》第五章讲义城市维护建设税一、概述、特点、立法原则(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1.税款专款专用2.属于一种附加税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4.征收范围较广二、城建税基本规定(一)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三税”的其他地区。

(二)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并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共分三档:【三个具体规定】:1.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三税”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税率计算代收、代扣城建税;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按纳税人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3.铁道部:税率统一为5%。

(四)计税依据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

特殊规定:1.“三税”补、罚,城建税也要补、罚;“三税”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城建税的计税依据;2.“三税”减免,城建税也减免。

【考题·单选题】(2012年)某生产企业坐落在市区,2011年10月已缴纳增值税15万元,当月转让一块位于市区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2800万元,该土地系抵债所得,抵债时作价1000 万元(已纳营业税)。

该企业当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万元。

A.1.50B.7.35C.8.40D.10.50[答疑编号6480050101]『正确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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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并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下列单位201 2年12月1日前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有( )。

A:私营企业
B:中外合资企业
C:集体企业
D:中外合作企业
E:外国企业
答案:A,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问题。

按照规定,20 1 0年12月1日前,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征收城建税,因此选项B、D、E不正确。

2、下列关于教育费附加减免驹说法,正确的是( )。

A:对进口的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征收教育费附加
B: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的同时退还教育费附加.
C:下岗职工从事个体餐饮,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
D:企业减免营业税1年后才能减免教育费附加
答案:C
解析: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不减免教育费附加的行业是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

3、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某企业出口服装已退增值税后,应退还城市维护建设税
B:某人下岗失业后从事个体餐饮服务,当年可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C:某企业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税收优惠政策,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时先征后返
D:某企业进口小汽车,海关征收了增值税和消费税,应同时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E:某市外商投资企业生产销售货物并缴纳了增值税,无须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B,E
解析: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A、C、D选项错误。

4、下列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某外商投资企业已缴纳增值税,但不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B:某企业总机构在甲地,在乙地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在乙地缴纳
C:某企业已缴纳了营业税,没有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可以单独进行处罚
D:某企业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时返还
E: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一律按纳税人所在地的适用税率执行
答案:B,C
解析:解析:自20 1 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A选项错误。

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D选项错误。

有两个例外可按纳税人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

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一是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二是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E选项错误。

纳税人直接缴纳“三税”的,在缴纳“三税”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5、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铁道部应纳城建税的税率按铁道部所在地确定
B:外商投资企业不缴纳城建税
C: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D:下岗失业人员从事饮食业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
E:
答案:D
6、下列项目中,不作为城建税计税依据的是( )。

A:纳税人被认定为偷税少缴的增值税款
B:纳税人被认定为抗税少缴的消费税款
C:纳税人欠缴的营业税
D:对欠缴增值税加收的滞纳金
答案:D
7、某建筑公司总公司在市区,分公司在县城。

20 1 2年1 0月,总公司自营业务应纳营业税1 20万元;分公司取得建筑业收入200万元。

2012年1 0月该公司应纳城建税共计( )万元。

A:5. 85
B:8.39
C:8.4
D:8.7
答案:D
8、关于城建税的适用税率,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B: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三税”的,可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C: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纳税人可按纳税人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
D:城建税的税率是指纳税人应缴纳的城建税税额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之间的比例
E:对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办法的,一般情况下附征的城建税不予退还
答案:A,C,D,E
解析: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三税”的,可按纳税人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

9、下列项目中,应作为城建税计税依据的有( ).
A:纳税人出口货物经批准免抵的增值税税款
B:纳税人被税务机关查补的消费税税款
C:纳税人欠税补缴的营业税税款
D:纳税人因欠缴增值税被加收的滞纳金
E:纳税人进口货物被海关代征的增值税
答案:A,B,C
解析: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纳税人进口货物被海关代征的增值税不征收城建税
10、下列关于城建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无固定纳税地点的个人,为户籍所在地
B: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为税款代收地
C:代扣代缴“三税”的个人,为税款代扣地
D:取得管道输油收入的单位,为管道机构所在地
E:销售不动产的单位,为机构所在地
答案:B,C,D
解析:城建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选项A,无固定纳税地点的个人,按纳税人缴纳“三税”所在地;选项E,销售不动产的单位,为不动产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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