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班线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方案计划章程制度汇总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一、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及维护制度为了加强车辆运行的安全管理,保障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实时监控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及维护制度。
1、安装范围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均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车辆动态监控系统。
2、设备选型(1)选择具有资质认证、技术成熟、性能稳定的监控设备供应商。
(2)设备应具备实时定位、行驶轨迹记录、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提醒等功能。
3、安装流程(1)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确保设备安装牢固、线路连接正确。
(2)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调试和测试,确保各项功能正常运行。
4、维护责任(1)指定专人负责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包括硬件设备的完好性、软件系统的更新等。
5、故障处理(1)当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记录并上报。
(2)尽快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设备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
6、数据备份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二、车辆动态监控值班制度为确保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处理车辆运行中的异常情况,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1、值班安排(1)设立专门的监控值班岗位,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时间。
(2)实行 24 小时轮流值班制度,确保监控工作不间断。
2、值班职责(1)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包括车辆位置、行驶速度、行驶路线等。
(2)及时发现并处理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异常情况。
(3)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时间、车辆、问题类型等。
3、应急处理(1)在遇到紧急情况,如车辆事故、重大故障等,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4、交接班制度(1)值班人员应按时进行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
(2)交接班时应详细交接监控情况、未处理事项等。
三、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统计分析制度为了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控数据,提高车辆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数据统计分析制度。
1、数据采集(1)确保监控系统能够准确、完整地采集车辆运行数据。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一、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制度1、监控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熟悉监控系统的操作和使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负责实时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包括车辆的位置、行驶速度、行驶路线等,确保车辆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3、对监控中发现的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驾驶员发出警告,并做好记录。
4、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为公司的车辆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5、协助处理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6、保守公司和车辆的相关机密,不得泄露监控数据和信息。
二、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制度1、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动态监控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新购置的车辆在投入运营前,必须安装监控设备并经过调试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3、监控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规定,不得影响驾驶员的正常操作和视线。
4、驾驶员应正确使用监控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损坏或干扰设备的正常运行。
5、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性能良好、数据准确。
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维修期间应采取相应的临时监控措施。
6、对监控设备的维护和维修情况应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车辆动态监控数据采集、分析和处理制度1、监控系统应实时采集车辆的运行数据,包括位置、速度、行驶时间、里程等。
2、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重点关注超速、疲劳驾驶、违规停车等异常情况。
3、对分析出的违规行为,应及时通知相关驾驶员和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形成报表,为公司的安全管理和运营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5、监控数据应保存一定期限,以备查询和追溯。
6、对涉及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事件的监控数据,应妥善保存,并作为调查和处理的重要依据。
四、车辆动态监控违规行为处理制度1、对监控中发现的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对营运车辆进行动态监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动态监控是指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营运车辆进行实时的位置、行驶路线等监控,及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的一种管理方式。
第三条动态监控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管理效率,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提供乘客安全的出行环境。
第二章监控设备安装与维护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选择具有资质的监控设备供应商,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设备的采购和安装。
第五条监控设备应安装在车辆前部、后部和侧面显眼位置,以便于监控人员对车辆进行实时查看。
第六条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应定期检查,如发现故障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七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配备专业的维护人员,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第八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监控中心,配备足够数量的监控人员,确保24小时全天候对车辆进行监控。
第九条监控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条监控人员应保密车辆的行驶路线和位置信息,严禁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监控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监控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章监控数据处理与分析第十三条监控数据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存,并严格保密。
第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定期检查监控数据的制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监控数据应及时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提高运输效率。
第五章监控工作纪律与奖惩第十六条监控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纪律要求进行工作,不得私自操作监控设备或泄漏车辆信息。
第十七条监控人员有违反规程的行为,应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监控人员在工作中发现车辆的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停止车辆的运行,以确保乘客的安全。
第十九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对监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人员进行奖励。
客运企业监控管理制度

客运企业监控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客运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安全管理,规范车辆监控系统的使用,确保争取和利用监控信息,并有效管理和维护监控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客车运输管理规定》•有关行政部门的管理规定和标准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客运业务的岗位,所有客运车辆的安装和使用车载监控设备。
三、管理标准1. 车载监控设备的安装与维护标准1.1 车辆监控设备必须由正规厂家生产,并符合国家监控设备技术标准。
1.2 车辆监控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合理,确保清晰记录驾驶员驾驶过程并能准确显示车辆状态。
1.3 车辆监控设备必须能实时记录车辆行驶轨迹、速度、时间、距离、方向等基本信息,并能自动保存至少30天。
1.4 车辆监控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且必要时能进行故障排除。
2. 监控系统使用标准2.1 监控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员工隐私和个人权益,禁止滥用和泄露监控信息。
2.2 监控系统的操作必须授权,并设置不同权限级别,以确保合理使用和管理监控信息。
2.3 监控系统的操作记录必须保存至少180天,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
2.4 监控系统的监控信息只能由授权人员查看和使用,未经授权不得私自更改、删除或转移监控信息。
2.5 监控系统生成的监控报表必须进行保存,以备日后查阅和备案。
3. 违规行为处理标准3.1 对于监控设备的故障或操作不当导致的监控失效,一经发现必须及时修复,并由责任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3.2 对于故意破坏和篡改监控设备或监控信息的行为,将按照企业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职、辞退,并追究刑事责任。
3.3 对于滥用监控设备和监控信息的行为,将按照企业规定进行相应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
四、考核标准1. 监控设备的安装与维护考核标准1.1 监控设备的安装位置是否合理、稳固,能有效记录车辆行驶过程和状态。
客运企业监控管理制度汇总

亳州客运集团北斗管理及监控制度二○一五年四月一日目录北斗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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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斗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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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控室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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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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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北斗监控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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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北斗监控人员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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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监控人员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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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监控人员值班、平台巡查和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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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交通违规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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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违规驾驶行为监控台账记录与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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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公司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客运公司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营,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客运公司成立安全监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安全监控工作。
2.安全监控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对客运公司的安全监控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3.各相关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安全监控部门开展工作,确保安全监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安全监控内容1.车辆安全监控(1)对客运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2)监控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的驾驶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3)对车辆安全设备(如安全带、灭火器等)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2.人员安全监控(1)对驾驶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监控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确保驾驶员具备合法从业资格。
(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乘客安全监控(1)加强乘客安全宣传,提高乘客安全意识。
(2)监控乘客行为,防止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
(3)加强乘客服务,确保乘客在旅途中的安全。
4.设施安全监控(1)监控客运站、车辆等设施的安全状况,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2)对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防止设施故障导致安全事故。
四、安全监控措施1.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网络,实现实时监控。
2.对客运车辆、驾驶员、乘客、设施等进行全面监控,确保安全无死角。
3.加强安全监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建立安全监控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各部门、单位之间的信息互通。
5.对安全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五、奖惩制度1.对在安全监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安全监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客运公司安全监控部门负责解释。
3.客运公司各部门、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客运公司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营。
客运企业监控管理制度汇总

客运企业监控管理制度汇总客运企业监控管理制度汇总一、引言为了保障客运企业高效、安全、稳定地运营,加强客运企业的监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客运产业的发展。
本制度将重点阐述客运企业监控管理相关制度及规定。
二、基本原则1. 客运企业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合法合规、诚信守法”的原则。
2. 监控管理应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注重实践经验以及人性化因素的综合考虑。
3. 建立科学、民主、规范、严格的监控管理体系,及时发现、排除隐患,提高运营质量。
三、客运企业监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监控管理1.1 安全生产监察员要依法依规依纪进行随机检查,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督促落实整改。
1.2 客运企业要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经营特点,制定与安全生产措施有关的各类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规范。
1.3 客运企业应做好特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管理,加强设备的安全保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检查检修。
2. 经营管理监控2.1 客运企业要规范经营行为,依法公正合规地经营,保障市场交易秩序。
并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2 客运企业要开展会员制度和档案管理,和并进行会员资格、档案的审核工作,确保会员的信息资料真实可信。
2.3 客运企业要遵照市场准入规定,公开市场准入规则、流程和标准,重视市场准入工作的纵深发展,拓展顾客群体。
3. 人员管理监控3.1 客运企业要制定科学的人员管理制度,坚持先人后事的原则,强化企业文化建设。
3.2 客运企业要通过合法渠道引进优秀人才,注重人才发展,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
3.3 客运企业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晋升、薪资等方面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4. 财务管理监控4.1 客运企业要制定严格的财务制度和管理规定,建立完善的财务审计监控制度。
4.2 客运企业要通过严格的内部监控、审核等制度,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和合法。
4.3 客运企业要依据相关规定,做好税务管理工作,合理避税、稳增长。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范文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范文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机动车辆,包括公务用车、运输车辆等。
第三条本单位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管理。
第二章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第五条本单位车辆应安装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
对于未安装或者故障无法正常运行的车辆,应及时整改处理。
第六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设备应具备以下功能:1. 定位功能:能准确显示车辆的位置信息。
2. 路况监测功能:能实时监测车辆所处路况,包括道路拥堵、交通事故等情况。
3. 行车记录功能:能记录车辆的行车轨迹和行驶速度等信息。
4. 报警功能:能自动报警并发送报警信息,包括超速、偏离路线等情况。
5. 指挥调度功能:能实现对车辆的调度指挥管理,并提供相关数据统计和报表生成功能。
第七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及维护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第三章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第八条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车辆的动态监控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九条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委员会应制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并及时下发实施。
第十条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委员会应制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报告,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超速、偏离路线、长时间停留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行为的处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应按照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应负责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不得私自关闭或拆除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设备,如有需要应及时向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委员会申请。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人应按照指令进行行车,不得擅自更改路线或者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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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辆卫星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文件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动态监控工作。
因此,公司特制订客运车辆卫星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一、监控平台的建设、使用,车载终端的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1、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确定由宏地监控平台为平台运营商,由该营运商负责公司平台的建设、车载终端的安装和维护管理。
2、公司客运班线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监控终端,车载终端必须满足下列要求:(1)能实时上传车辆位置、状态、违章报警灯等休息。
(2)车辆超速或连续行驶时间超过规定时间,车载终端能以语音报读方式自动提醒驾驶员。
(3)公司监控平台依据车载终端上传的信息或者监管需要向终端下指令时,终端能以语音报读方式提醒驾驶员。
(4)三类以上客运班线车辆必须安装使用企业能实时视频监控的车载终端。
(5)安装车载终端时,接线必须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和《汽车行驶记录仪》(GB/T19056)标准操作,确保车载终端的行驶记录功能和卫星定位功能正常运行。
3、公司在车队建设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安排3人负责监控工作。
4、车辆驾驶员负责监控终端的日常保护,不得随意移动,不得遮挡摄像头等,车载终端出现故障,由公司及时通知由监控平台,由宏地监控平台处理。
二、监控平台的运行维护管理和考核办法:1、、监控及监控终端运行维护管理:(1)管理人员对本公司车载设备实行台账登记,对其使用操作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并对故意损坏和违规操作者按规定落实处罚;(2)驾乘人员负责车载终端的管护和正确操作,不得私自拆卸车载终端,不得改变车载终端的初装位置。
凡故意拆卸车载终端或故意遮挡、堵粘、断电造成设备无法正常运行,除承担设备新购、维护、一安装费用外,按规定接受处罚;(3)车辆在行驶中,驾驶员或乘务员要实时接收公司发布的指令信息,并准确执行和操作;(4)驾驶员或乘务员应注意观察行驶路段的路面、气候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实时监管理人员,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2、监控及维护工作流程(1)监控中心应每日查看车辆在线情况,做好在线车辆监控数据的登记分析工作;通过车辆运行轨迹分析判断在线数据异常的原因;汇总不在线车辆的信息;(2)监控中心应每日将查实的车辆超速等违规情况报安全科汇总;(3)监控中心对抽查中发现的超速车辆,应在监控平台上实时监控其运行情况,对其进行安全警示;(4)监控中心要每天对所属运行车辆进行两次监控动态监管信息抽查,填写《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台账》,每日对重点关注车辆查询数量不少于总车数的30%;(5)安全科在每次路检路查工作中,对本公司车辆的车载终端和视频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间题要立即与宏地平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分析问题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6)监控中心要每月对车辆监控监管情况进行小结,内容包括车辆在线情况、故障情况、设备检查情况、轨迹查询与违规车辆处理情况等。
3、违规处罚(1)故意损坏车载设备或断电造成设备无法正常监控,属驾驶员责任的,处罚驾驶员1000元;(2)故意遮挡、扭转摄像头或天线,无法实现车内监控,属驾驶员责任的,处罚驾驶员500元;(3)车载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未按规定时间报告的,对驾驶员处罚500元。
(4)车载终端发出超速警报或监控平台发出警告信息拒不执行者,属驾驶员责任的,处罚驾驶员500元;(5)车辆每趟次运行中监控平台累计超速提示3次以上者,处罚违规者500元;(6)严禁超员,超员超过核定人数10%以下的,处罚车辆经营者500元,超员超过核定人数10%以上者处罚经营者2000元;(7)私自承揽包租车业务或无正当理由串线经营者,车辆停班整顿,处罚经营者1000元;(8)私自聘用未经公司审核的驾驶员驾驶车辆,车辆停班整顿,并处罚经营者1000元;(9)监控中心管理人员每日都必须采集每辆车的监控、视频动态监管信息两次,并填写报表,否则处罚责任人100元;(10)公司主管领导要对违规违章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认真记录教育(谈话)内容,建立健全整改处罚台帐,完善各种档案资料。
若资料不完整,处罚公司安全生产科100元;(11)监控、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上报有关采集数据、报表,若未按时上报监控数据和违章统计报表,有意包庇或不按规定进行处罚的,分别处罚相关管理人员各100元;三、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科工作职责:(1)制定车辆监控、视频监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负责车辆监控,视频监控系统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2)监督、检查、指导监控中心的日常监控工作,对监控工作的违规行及时给予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3)监督、检查、指导实时监控中心对监控到的驾驶员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情况;(4)重点监控本公司营运线路上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车辆的运行情况;(5)未经公司允许严禁对外发布系统监控信息;(6)协助做好车辆报废、转让、更新时车载监控、视频监控终端的回收、安装和维护工作;(7)负责每月通报本公司违规车辆处罚情况,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提供各类监控、视频监控安全监控信息、数据与报表等相关资料;(8)负责每月按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各类监控、视频安全监控信息与数据报表;2、监控中心工作职责:(1)检查日常车辆管理工作,通过监控系统了解掌握车辆实际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2)做好新增、更新车辆的系统数据更新及车辆报废、转让数据信息登记工作。
变更信息及时报送系统运行维护部门,确保车辆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3)及时了解客运车辆的信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监督包车、加班车运行线路、运行时间及监控、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记录,并做好这些处理的信息收集和汇总工作;3、实时监管员工作职责:(1)按规定操作程序使用、管理监控、视频监控系统平台,确保系统设备完好,运转正常;负责车辆动态实时监控,及时处理系统中各种信息指令,监控登记异常信息及终端故障报修,保证车辆的实施监控和信息反馈时效性;(2)检查或监控中发现监控、视频监控车载终端工作不正常的车辆严禁排班运行;(3)按照上级或公司的要求及时调整监控系统中不同公路等级路段分段限速和终端提示工作,确保车辆运行车速符合国家规定标准;(4)负责驾乘人员的违法违规记录,每月底对驾乘人员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统计、核查,并上报安全生产科,及时进行处理和处罚;(5)负责标记各运营线路上的事故多发路段及危险路段,并书面报告安全科备案;(6)做好车辆在运营线路事故多发路段、事故黑点及危险路段上的监控登记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安全事故黑点特性和重点驾驶员的监控情况;(7)加强对驾乘人员的培训教育,确保按要求正确使用和维护车载终端;(8)按实每天填写《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台账》,抽查车辆每天不少于30台。
(9)做好车辆监控数据和图片的备份工作,图片保存期为三个月,监控数据保存期为一年,不得随意删除;4、监控人员值班安排:1、监控平台大屏应答点击,工作日由彭溢春负责,休息日由各班值班人员负责。
2、每天抽查车辆和《动态监控台账》的记录,工作日每月1-10日由唐健芯负责、11-20日由彭溢春负责、21-31日由谢业春负责,休息日由安全生产科各班值班人员负责。
《动态监控台账》由上班监控人员主动交给下班监控人员。
四、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4.1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规范和流程4.1.1动态监控人员应当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超员、超时驾驶、违反凌晨2至5时停运规定、不按规定中途休息、不按规定线路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和卫星定位终端掉线,并做好记录。
对经提醒仍然继续违法违规驾驶的驾驶员,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安全科负责人报告,安全科负责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执行制止措施仍然继续违法驾驶的,安全科负责人应当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集团公司安全科技部,必要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在事后解聘驾驶员。
4.1.2当班动态监控员应及时汇总上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卫星定位终端掉线等情况,并进行相应的截图或录像。
4.1.3 当班监控员发现卫星定位终端不上线的,应报告或通知车属单位安全科负责人或分管违章处理的安全员对卫星定位终端不上线信息进行排查,必要时对车辆驾驶人进行调查或对卫星定位终端进行检查,确认是属违法违规或是卫星定位终端故障。
4.1.4 车属单位安全技术科经排查,确认违法违规行为或卫星定位终端故障属实的,向车辆驾驶员下发违规处理决定书或设备维修通知书。
4.1.5 驾驶员按照处理决定书或维修通知书要求接受处理或者回站后协助技术人员对卫星定位终端进行检查、维护。
4.1.6负责违章处理的安全员或安全科负责人跟踪、督促违章驾驶员按规定时限接受处理,检查车辆卫星定位终端故障经检修后是否恢复正常。
4.1.7驾驶员、产值责任人不按照规定时限接受处理的,车属单位安全技术科负责人或安全员,在营运车辆安全管理系统中对违规驾驶员或车辆,设置未处理违规、不签发派车单、限制报班营运,直至处理完毕;卫星定位终端经维护仍不能恢复正常的要及时更换备用终端,卫星定位终端不上线的车辆,不准报班运行,恢复正常上线后再准予车辆参加营运。
4.1.8车属单位安全技术科负责人或安全员每天对监控员上报的监控信息及相应的截图或录像进行排查,将审核后的监控信息记录予以确认,并负责按照规定对违规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监控信息记录保存要求: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6个月,一般事故车辆的监控信息至少保存1年,重大以上事故车辆的监控信息、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
4.1.9安全员每天对驾驶人实施出车前安全告诫时应公布和通报上日的各类违规违章信息。
4.2交通违法动态信息统计分析4.2.1基层单位分管安全领导每周至少召开一次本单位营运车辆的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分析会议,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车辆、驾驶员,消除监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分析和处理情况应记录在案,并按要求报送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4.2.2交通违法动态信息统计分析的主要内容:超速、超员、超时驾驶、不按规定中途停车休息、违反凌晨2至5时停运规定、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卫星定位终端不上线等违法违规行为。
4.2.3统计分析的方法:4.2.3.1统计分析应尽可能全面,要推广应用科学的数据统计分析方法,可采用对比、排列图等数据分析工具进行分析。
排列图是为了对发生频次从最高到最低的项目进行排列而采用的简单图示技术,利用排列图统计分析不仅可以找到一个问题的主要原因,而且可以找出复杂问题的最终原因。
通过区分最重要的与较次要的项目,用最少的努力获取最佳的改进效果。
4.2.3.2 统计分析排列图可在《每周交通违法动态信息统计分析会议记录》表中“情况分析”栏中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