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教学设计说课稿)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教学设计说课稿)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教学设计说课稿)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教学设计说课稿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此次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开启了个税领域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新税制,拉开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序幕,由于此次改革增加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新举措,将关系到中国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也成为老百姓茶余饭后讨论的焦点,同时也是会计专业的学生在涉税课程学习中应该掌握的重点。

下面请大家随我一起走进《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我将从教学分析、教学策略、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四个方面来介绍课程的教学设计和实施过程。

首先是教学分析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模块来自《税费计算与申报》课程,该课程是高职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也是会计专业学生岗位必备技能;而本模块选自课程项目五个人所得税涉税业务处理的综合所得税务处理部分。

课程选用了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该教材充分体现了信息化

特点,书中二维码即扫即学,配以资源丰富的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满足了老师和学生对课程知识和技能的需求

针对会计专业高职教育和大学生的现状,日常专业教育均是以企业经营业务为主开展教学安排,学生对社会个人各种收入的来源和分类了解相对缺失,但是,现在的大学生对电子产品和信息化等事务非常敏感及众多软件、硬件和技术的普及也为本课程开展信息化教学提供了先决的条件。

由此,在信息化教学手段的介入下,根据企业实际岗位的要求和高职教育的特点,我们制定了课程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职业素养目标。

根据课程的教学目标,也显示了课程的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在教学过程中凸显针对性。

第二部分是教学策略

首先介绍一下本模块的教学设计思路,在翻转课堂的教学理念下,以“我为父母算次税”为教学总任务,运用合作探究和参与体验的教学方法,结合任务驱动和信息化的教学手段,真正实现“查问思做”理实一体的教学模式。综合培养学生的岗位能力和职业文化内涵。

在强大的信息化教学平台上,实现由教师向学生的转变,在课前准备阶段,教师发布课程所需教学资源和教学任务,学生进行课堂翻转,完成课前准备任务,并进行前期的教学互动。在课中教学阶段,教师通过课前任务回顾,导入教学任务,利用多种信息化教学手段,与学生进行教学互动,学生即时上传学习成果;在课后拓展阶段,教师发布教学内容的拓展资源,学生上传学习报告,并进行多元教学评价。师生或校外企业专家在线与学生交流,也巩固学习成果。

在教学实施中,运用多种信息化教学平台,让信息化教学手段贯穿教学始终。

第三部分是教学过程

我将从课前准备、课程实施和课后拓展三个教学阶段详细介绍。

为了增加学习的趣味性和学生的参与感,课程在课前准备阶段,利用泛雅教学平台设置了三个准备任务,首先是“家庭调查”活动,根据老师布置的任务,学生了解各自家庭生活支出的种类,为学习准备现实素材;通过“预习设问”,要求学生通过翻转课堂,了解附加扣除的前因后果,并针对各自家庭实际情况提出疑问,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最后要求学生分组解决情景设计的教学任务---“模拟填

报”,通过填报纸质信息采集表,完成家庭扣除信息的初始填报。

按照能力提升教学要求,本教学模块设置了两个教学任务,分别是任务一“如何判断附加支出能否扣除”和任务二“如何进行系统申报附加扣除”

在任务一的教学实施中,首先通过学习通APP点评学生课前预习的作业,了解学生对课程的知识准备;接下来播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税改革的宣传视频,让学生了解改革的背景和影响;同时开展对学生对家庭支出调查进行数据分析,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老师利用图片、PPT以及流程图通过学习通APP投屏技术进行专业技能讲解,以纠正学生错误的观点和认知,在学生得到正确引导的基础上,接下来结合各自家庭,以小组为单位以“个人改革对人民生活的影响”主题开展学习感悟演讲,以增强学生的诚信纳税的意识。结合前期学习,要求学生通过纸质信息采集表填报各自家庭附加扣除情况,以培养实际操作的岗位技能。

在任务二的教学实施中,要求学生以个人为单位利用学习通APP 的测验功能,针对任务一的知识学习进行“知识竞赛”,以考核学生的基数知识掌握的程度,在此基础上,老师通过投屏功能演示扣除信息申报的过程和操作,并要求同学利用国家税务总局发行的真实版的“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附加扣除信息申报工作(考虑教学所用,课

程结束后要求学生对申报信息进行删除),对于在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老师利用学习通“选人”功能,开展现场学生辩论活动,培养学生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在知识学习和技能实操的技术上,学生利用VA系统,体验申报信息在税务机关的传输和采集,直观认知申报的全过程。最后组织同学结合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和老师评价等多元手段进行课程学习效果的评价。

通过教学实施,多手段多层次推进,在通过教学过程的“边讲边疑,边学边做,边做边思”等手段,贯穿“查问思做”的四位法能力提升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和创新能力,同时建立学生的文化自信和职业素养养成。

在课后拓展阶段,利用老师创建的千聊直播间平台,进行师生交流的“课后30分”,并发布资源,学生上传学习报告和成果,完成课后拓展任务,巩固学习成果和拓展视野;

在教学实施过程中,信息化教学得以充分运用,利用开放课程的教学平台和学习通APP学习终端进行教学任务发布和翻转自主学习;利用多种教学平台的“大数据、讨论交流、抢答、测验、调查、投屏”等功能完成了“数据分析、在线填报、选人竞答、知识竞赛和情景模拟”等教学程序;通过师生信息化的交流完成课后拓展

在教学评价中,按教学活动分项评价和按能力模块权重评价也体现了教学评价的过程性和全面性

结合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和学生互评各自权重,体现了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更体现了以学生为主的教学思想。

最后是教学效果

在信息化的教学思想下,结合多种信息化教学手段在课前准备、课程实施和课后拓展各阶段的运用,配以多元评价体系,是学生学习有了目标感、参与感和互动性。

具体表现在由被动接受转为主动设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了;由“教”为主转向重“学”为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增强了;文化内涵与专业技能相融合,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人格增强了;理论知识与情境实践相融合,学生的税收实操能力增强了;最终就是学生综合能力增强了!

以上就是我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模块教学设计的介绍,谢谢!

最新个人所得税教案

个人所得税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分项计算 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分项计算 第一步:计算每项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步:计算每项收入的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每项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般情况计算两步:

1、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每月应计税收入额-扣除项目 -2000-2800 2、计算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九级) (一)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应注意: 1、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应计税收入额 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受雇或任职有关的所得。 (一)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2、可扣除的项目包括: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按实际误餐次数和标准领取的误餐补助。 (一)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5)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规定标准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超标准的应加上 例1工资 A2009年5月取得工资薪金总额为12000;应扣除个人负担的公积金为2400元,扣除养老保险800元,总额中包括实际误餐次数计算发放的误餐补贴共计900元.该省规定公积金扣除比例最高为10%。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2000-1200-800-900+800-2000=7900 例2工资 2009年5月取得工资薪金总额为12000;企业扣除个人负担的公积金为1200元,扣除养老保险800元,总额中包括按天计算发放的误餐补贴共

个人所得税教学设计

个人所得税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09-11-25 17:55:29 《个人所得税》教学设计 所用教材、版本:《财政与税务基础(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蔡少优主编 一、教学目标设计 1、知识目标:理解个人所得税的含义、纳税人、征税对象及税率,掌握个人所得税中偶然所得的计税方法。 2、技能目标:能判断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对生活中的各种偶然所得情形知道该不该纳税,应纳多少税。 3、情感目标:激发对个人所得税的学习兴趣;通过案例讨论,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 二、教材分析 1、教材的内容和特点分析:个人所得税是税务基础部分第三章第二节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个人所得税概述和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教材从中等财经类职业教育的实际出发,本着“懂原理、会应用”的原则,设计了案例分析、课堂练习、自测题和一些扩展的知识点,将抽象的理论附着生动的载体,实用性较强,密切联系实际,注重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2、教学重点、难点分析:个人所得税全部内容计划用4课时。本节课教学内容包括个人所得税的概念、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和偶然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其中纳税人及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这两部分内容既是本节课的教学重点也是教学难点。因为个人所得税的概念浅显易懂,不需深入讲解,而征税对象和税率这两部分的内容不适合单独学习,把每一种征税对象和与它对应的税率及计算方法放在一起学习,内容会显得生动些。本节课只讲一种征税对象,所以征税对象和税率不是本节课的重点。 三、教学对象分析 1、学生特点 (1)在此之前,学生对个人所得税都有所了解,但主要集中于工资薪酬的所得税,对其他所得税知道一点,却不知道如何纳税。所以偶然所得的计税方法对学生来说是全新的知识。(2)由于税务课程既不属于高考科目,也不属于考证科目,所以学生对该课程的重视程度不高。 (3)该年龄段的学生开始有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有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追求新颖活泼的内容。所以要求教学方法多样化,并且不能拘泥于形式。 2、对策及学法研究:针对学生的特点,首先我在教学方法上进行了研究和改进,引进了生本教育的理念,让学生参与到教学环节中来,把所学的知识视作认识和研究的对象;其次,在教学手段上设计多样化,将教师讲解与FLASH动画播放相结合,吸引学生的注意力,通过学习让学生理清思路;最后,设计了任务拓展环节,让学生在学习新内容后独立思考解决问题,并对新内容进行理解消化。 3、教材分析:本节课的内容不难,密切联系实际,学生对这部分内容也相对感兴趣。但是,如果学生在没有掌握好的学习方法的情况下直接看教材,会感觉无从下手。于是,在课堂上如何对教学内容进行组织、引申,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自主学习与创新的能力便成为本节课的设计难点。 四、教学策略及教法设计 在导入新课的过程中,为了激发学生的兴趣,分别采用提问法、案例分析法和小组讨论法;新知识点的学习主要采用演示讲解法和提问法,既可以提高教学效率,又能实现师生互动,了解学生的接受情况;对于新内容的拓展和引申部分首先采取任务驱动法,让学生独立

2019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标准及提报资料

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览 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一)子女教育 1.政策享受的条件。 您的子女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您和配偶即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此时,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如果有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比如,有2个子女,则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以此类推。具体由谁来扣除,父母双方可选择确定,假如一个家庭中,子女教育每月有1000元的扣除额(即只有1个子女),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只是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如果是学前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则起止时间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提醒大家的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起止时间的计算,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4.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如果您的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如果您的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则需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查验。 (二)继续教育 1.政策享受的条件。 您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1)如果正在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在接受教育期间(最长不超过48个月)按月扣除;(2)如果接受的是资格类的继续教育,且在纳税年度内已经取得了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相关证书的,则可在取得证书的当月及以后月份可通过扣缴单位扣除;当然,也可以年度终了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而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具体范围,要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这些培训之外的兴趣培训支出,不在扣除范围内。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如果您接受的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则每月可以扣除400元;如果您接受的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则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年扣除3600元。由于接受继续教育的纳税人一般都已经就业,因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一般由本人扣除。但有一个例外,如果您已经就业,并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您的父母扣除,也可以由您本人扣除。

个税计算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 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课题: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的计算 教学目标:1、掌握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2 、了解工资薪金的概念与征收范围 重点难点: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教学过程 【复习引入】1、个人所得税概念。 2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3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新课讲授】第三节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概念: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 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包括: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一按月计征 二、应纳个人所得额税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二月工薪收入总额一3500元/4800元一三险一金 应纳所得税=月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适用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表 级数含税级距税率 (%) 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1500元的30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举例例1:某大学教授月应发工资4800元,5 月份交纳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128 元, 失业保险16元,医疗保险120元, 单位代扣水电费200元, 该教授本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4800—3500—128—16—120) *3%=31.08(元) 例2:某公司职员朱先生2011年12月14日取得工资、薪金所得4500元,当月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30000元。计算宋先生12 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4500-2000 )X 15%-125=250 例3:某单位财务总监年薪200000 元,每月发放5000元,年底一次性发放140000 元。 ①年薪每月计算所得税=( 5000—3500) X 3%=45 ②一年共计所得税=45 X 12=540 ③一次性奖金应交个人所得税=140000 X 25%—1005=33995 ④全年共应交个人所得税=33995+540=34535 课堂练习】《法规练习题6》第4、5 题 (学生上黑板写出答案,教师讲评) 课堂小结】1 、工资薪金所得的概念及界定2、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课后作业】《法规练习题6》

1_6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解读答疑

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1、父母一方满60岁,另一方未满,是扣2000元还是1000元?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只对是否为独生子女进行了区分,未规定必须父母两人都满60岁才能合计扣除2000元,只要有一人年满60岁即可;赡养2个及以上的老人,也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如果是独生子女,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若不是独生子女,应当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需注意的是,每人每月分摊的扣除额度不超过1000元。 2、我是独生子,父亲2019年10月28日满60岁,母亲58岁,什么时候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答:可以在2019年10月开始享受,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期限是指被赡养老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3、我的父母已经去世了,所以由我来赡养祖父母,我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4、A和B的父母已满60岁。由于A工资比较高,两人父母商量,A每月按500元扣除赡养老人支出,B每月按1500元扣除,是否可行? 答:不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B每月扣除的额度超过1000元,故不可行。 5、张一、张二和张三口头约定:2019年三人每人每月按666.67元均摊扣除赡养父母支出,请问这样处理是否妥当? 答: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仅仅是口头约定,不够妥当。 6、A和B于 2019年1月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每人每月按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支出,后来因为家庭原因,两人商量6月份以后赡养老人支出全部由A来扣除,可以吗? 答:不可以。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选择的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一个纳税年度指的是1月1日-12月31日。协议变更只能约定下一个年度的分摊情况。 7、我赡养岳父母的支出可以扣除吗?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教学设计说课稿)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教学设计说课稿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此次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开启了个税领域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新税制,拉开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序幕,由于此次改革增加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新举措,将关系到中国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也成为老百姓茶余饭后讨论的焦点,同时也是会计专业的学生在涉税课程学习中应该掌握的重点。 下面请大家随我一起走进《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我将从教学分析、教学策略、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四个方面来介绍课程的教学设计和实施过程。 首先是教学分析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模块来自《税费计算与申报》课程,该课程是高职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也是会计专业学生岗位必备技能;而本模块选自课程项目五个人所得税涉税业务处理的综合所得税务处理部分。 课程选用了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该教材充分体现了信息化

特点,书中二维码即扫即学,配以资源丰富的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满足了老师和学生对课程知识和技能的需求 针对会计专业高职教育和大学生的现状,日常专业教育均是以企业经营业务为主开展教学安排,学生对社会个人各种收入的来源和分类了解相对缺失,但是,现在的大学生对电子产品和信息化等事务非常敏感及众多软件、硬件和技术的普及也为本课程开展信息化教学提供了先决的条件。 由此,在信息化教学手段的介入下,根据企业实际岗位的要求和高职教育的特点,我们制定了课程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职业素养目标。 根据课程的教学目标,也显示了课程的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在教学过程中凸显针对性。 第二部分是教学策略 首先介绍一下本模块的教学设计思路,在翻转课堂的教学理念下,以“我为父母算次税”为教学总任务,运用合作探究和参与体验的教学方法,结合任务驱动和信息化的教学手段,真正实现“查问思做”理实一体的教学模式。综合培养学生的岗位能力和职业文化内涵。

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00.电子教案

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大体上可分为三种基本模式: (一分类所得税制 (二综合所得税制 (三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所得税的利与弊 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最能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因为它既实行差别课税,又采用累进税率全面课征,综合了前两种税制的优点,得以实行从源扣缴、防止漏税,全部所得 符合量能负担的要求。因此,分类又要合并申报,等于对所得的课税加上了“双保险”, 综合所得税制是一种适用性较强的所得税类型。 综合所得税制的优点表现在:税基较宽,能够反映纳税人的综合负担能力;考虑到个人经济情况和家庭负担等,给予纳税人一定的减免照顾;就其总的净所得采取累进税率,这又可以达到调节纳税人所得税负担的目的,实现一定程度上的纵向再分配。 但这种税制的课征手续较繁,征收费用较多,且容易出现偷漏税,要求纳税人有较高的纳税意识、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先进的税收管理制度。 分类所得税制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可以借助差别税率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区别对待,以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其二,可以广泛地采用源泉课税法,课征简便,节省征收费用。然而,这种税收制度不能按纳税人全面的、真正的纳税能力征税,不能真正体现合理负担的原则。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来源的渠道和形式呈多样化的趋势,这对所得的分类分项无疑会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分类所得税制并不是一种理想的税制模式。当今世界纯粹采用这种税收制度的国家并不多。 美国的税制特点 ?1、个人和公司所得税为主体。它们占了政府全部收入(包括来自社会保险税收入的

42%,而在联邦总收入中占55%。 2、社会保险税处于重要地位。这种税目前在美国已经跃居联邦收入的第二 位。 3.税收制度的联邦制属性。国家和州政府拥有独立的征税权,同时地方政府 从州政府中获得它们的征税权。在这三个政府层次上有一部分税源是重复的,特别是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但是其税收结构显著不同,各有其主体税种。 ?4、税务管理及税务审计制度比较严格。 英国税制特点 ?(一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 英国税制由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石油税、资本转移税、印 花税、土地开发税,以及增值税、关税、消费税等组成。所得税在其中占据了主导 地位,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0%以上。1991年包括所得税在内的直接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总额的67.3%。 间接税在英国税制中处于辅助地位,其在全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较低。1991年,英国间接税收入占当年全部税收总额的32.7%,低于直接税所占的比重。 (二税收收入和权限高度集中 英国是实行中央集权制的国家,税收收入和权限高度集中于中央。英国税收分 为国税和地方税。国税由中央政府掌握,占全国税收收入的90%左右,是中央财政最主要的来源。地方税由地方政府负责,占全国税收收入的10%左右,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但不是主要来源。构成地方财政主要财源的是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补 助。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归纳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归纳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孩子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2.怎么扣? 答:父母亲其中一方每月扣 1000 元,或者父母亲双方各扣 500 元。 3.扣多久? 答:从孩子年满 3 岁(不论是否入园),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期间都可以扣。 4.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 答:不可以。3岁以前是婴幼儿的抚养阶段。这个阶段重在抚养而不是教育。 5.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 答:可以扣,不论是在境内或是境外接受教育;不论是接受的是公办教育还是民办教育,都可以按照规定扣除。 6.在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期间能否扣除? 答:寒暑假期间可以继续扣除。 7.孩子因病休学期间能否继续扣除呢? 答:休学期间只要学籍保留,就可以继续扣除。 8.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

答: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双方协商后,按照现有政策扣除。 9. 注意事项。 父母双方的扣除方式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自己能扣所有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本科(含)以下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可以选择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如果选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自己就不能同时再按照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扣了,两者只能选其一。 2.怎么扣?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400 元定额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定额扣 3600 元(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 3.扣多久?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最长扣 4 年(48 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扣一次。 4.如何判断哪些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个税计算教学设计

个税计算教学设计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教学设计 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课题: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的计算 教学目标:1、掌握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2、了解工资薪金的概念与征收范围 重点难点: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教学过程 【复习引入】 1、个人所得税概念。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3、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新课讲授】第三节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概念: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 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包括: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按月计征 二、应纳个人所得额税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总额—3500元/4800元—三险一金 应纳所得税=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 2

三、举例 例1:某大学教授月应发工资4800元,5月份交纳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128元,失业保险16元,医疗保险120元,单位代扣水电费200元,该教授本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4800—3500—128—16—120)*3%=31.08(元) 例2:某公司职员朱先生2011年12月14日取得工资、薪金所得4500元,当月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30000元。计算宋先生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4500-2000)×15%-125=250 例3:某单位财务总监年薪200000元,每月发放5000元,年底一次性发放140000元。 ①年薪每月计算所得税=(5000—3500)×3%=45 ②一年共计所得税=45 ×12=540 ③一次性奖金应交个人所得税=140000 ×25%—1005=33995 ④全年共应交个人所得税=33995+540=34535 【课堂练习】《法规练习题6》第4、5题 (学生上黑板写出答案,教师讲评) 【课堂小结】 1、工资薪金所得的概念及界定 2、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课后作业】《法规练习题6》 3

个人所得税教学案

五、个人所得税 【学习要求与目的】 1.了解个人所得税法概述、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等基本征收制度 2.掌握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 3.掌握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计算 【学习重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基本计算 【学习难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授课班级】2011秋会计电算化班 【授课人】张士杰 引言:我们已经学习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明确了纳税人、税率及如何计算。今天我们来学习个人所得税。同学们!想一想:你都知道哪些个人收入方面的所得 引出今天讲的题目——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体系。所得项目不同,规定不同。详见课本P182-183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重点介绍: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集锦(超详细解答)

专项附加扣除问题集锦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孩子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2.怎么扣? 答:父母亲其中一方每月扣1000元,或者父母亲双方各扣500元。 3.扣多久? 答:从孩子年满3岁(不论是否入园),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期间都可以扣。 4.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 答:不可以。3岁以前是婴幼儿的抚养阶段。这个阶段重在抚养而不是教育。 5.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 答:可以扣,不论是在境内或是境外接受教育;不论是接受的是公办教育还是民办教冇,都可以按照规定扣除。 6.在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期间能否扣除? 答:寒暑假期间可以继续扣除。 7.孩子因病休学期间能否继续扣除呢? 答:休学期间只要学籍保留,就可以继续扣除。 8.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

答: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双方协商后,按照现冇政策扣除。 9.注意事项 父母双方的扣除方式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自己能扣所有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本科(含)以下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可以选择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如果选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自己就不能同时再按照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扣了,两者只能选其一。 2.怎么扣?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定额扣3600元(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 3.扣多久?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最长扣4年(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 得证书的当年扣一次。 4.如何判断哪些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答:具体范围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

电子教案《税费计算与申报实训(第三版_梁伟样)》习题答案情境六: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实训答案

情境七: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参考答案 第二部分职业判断能力训练 一、单项选择题 1. C 2. B 3. A 4. C 5. B 6. A 7. C 8. C 9. C 10. A 11. B 12.A 13.B 14.B 15.B 16.B 17.D 18.B 19.C 20.C 21.D 二、多项选择题 1. AB 2. ABCD 3. ACD 4. ABCD 5. CD 6. AC 7. ABC 8. ABC 9. ACD 10. AD 11. AB 12. AB 13. BD 14.ABD 15.BC 16.BD 17.BC 18.ABD 19.ABC 20.BD 21.ABCD 三、判断题 1.× 2. × 3.× 4.√ 5. × 6. × 7. × 8.× 9.√ 10.×11. √ 12.× 13.× 14.× 15.× 16.×17.√18 √19.√20.×21.×22.×23.×24.×25.√26.√ 四、计算题 1. 工资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6500-3500)×10%-105=195元 工资薪金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95×12=2340元 专利技术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3200元 已在A国缴纳5000元,超过3200元,此项收入不需要在国内补缴个人所得税。 股息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20%=800元 已在B国纳税600元,此项收入需在国内补缴个人所得税200元 所以,该公民需要在国内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200=2540元 2. 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3500)×3%=15元 因为20000÷12=1666.67元,故年终奖金适用10%的税率和105元的速算扣除数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元 劳务报酬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0×(1-20%)×20%=4000元 3. 因为80000÷12=6666.67元,故该经理年薪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和555的速算扣除数 又因为该经理月基本工资3000元,距离费用扣除标准尚有500元差额,故:该经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0-500)×20%-555=15345元 4.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教案

公开课 学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授课班级:中二(5)班 课题: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一)地点:中二(5)班 授课教师:时间:2017年5月27日 指导老师: 【教学目标】 认知目标:理解并识记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确定。 能力目标:能正确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培养动手计算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情感目标:培养认真参与、积极交流、主动学习的能力;强化爱国,守法意识和爱岗敬业、依法纳税意识。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难点: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偶然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教学媒体及教学方法】 使用多媒体PPT教学讲授法、归纳总结法、比较法 【课时安排】 1课时(45分钟)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小张2011年11月取得薪金3000元,那他要交税吗?2012年11月,由于小张表现好,工资涨到6000元,那他要交税吗?交多少税? 讲授新课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补充: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实际税率为14% ;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008年3月1日,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按月 (1)费用扣除: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 (2)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35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计算题】小张2012年11月取得薪金6000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1500元以下的税率3%;超过1500元不超过4500元的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105) 应纳税所得额:6000-3500=2500(元)。 可以用两种方法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第一种方法是按照速算扣除数简易计算法计算: 2500×10%-105(速算扣除数)=145(元)。 第二种方法是按照超额累进税率定义分解计算: 1500×3%+(2500-1500)×10%=45+100=145(元)。 2.劳务报酬所得——按次 公式: 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计算题】某歌星在中国境内的一场演出中,出场费为10 000元,计算其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10 000×(1-20%)=8000(元) 应纳税额=8000×20%=1600(元) 3.稿酬所得——按次 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计算题】王某出版《国际经济法教程》一书,获稿酬8 000元,问王某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8 000×(1-20%)=6 400(元) 应纳税额=6 400×20%×(1-30%)=896(元)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部分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部分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部分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部分2 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部分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部分35 5505 7 超过80000元部分45 13505

个人所得税教学案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五、个人所得税 【学习要求与目的】 1.了解个人所得税法概述、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等基本征收制度 2.掌握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 3.掌握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计算 【学习重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基本计算 【学习难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授课班级】2011秋会计电算化班 【授课人】张士杰 引言:我们已经学习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明确了纳税人、税率及如何计算。今天我们来学习个人所得税。同学们!想一想:你都知道哪些个人收入方面的所得? 引出今天讲的题目——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讲课教案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注意:会计证学员只掌握粉红字体部分) 一、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的前提是个人因任职、受雇取得的应税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的内容: 1、基本工资、工龄(司龄、军龄)工资、职务工资等; 2、各种补贴、津贴; 3、奖金、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等; 4、与任职受雇相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或个人未建立长期的劳动合同,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而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如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具体内容 1.设计。指按照客户的要求,代为制订工程、工艺等各类设计业务。 2.装潢。指接受委托,对物体进行装饰、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作业。 3.安装。指导按照客户要求,对各种机器、设备的装配、安置以及与机器、设备相连的附属设施的装配和被安装机器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4.制图。指受托按实物或设想物体的形象,依体积、面积、距离等,用一定比例绘制成平面图、立体图、透视图等的业务。 5.化验。指受托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检验物质的成分和性质等业务。 6.测试。指利用仪器仪表或其他手段代客户对物品的性能和质量进行检测试验的业务。 7.医疗。指从事各种病情诊断、治疗等医护业务。 8.法律。指受托担任辩护律师、法律顾问,撰写辩护词、起诉书等法律文书的业务。 9.会计。指受托从事会计核算的业务。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是: 1、子女教育费。纳税人的子女在年满3岁后接受学前教育阶段和从小学到博士研究生的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费。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接受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费。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万元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费。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

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5、住房租金费,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住房租金支出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按照每月15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他城市,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双方在当地均没有住房而各自租赁住房的,只能选择一方扣除;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双方在两地均没有住房而各自租赁住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6、赡养老人费。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培训教案

个人所得税法 2006年教材本章变化内容: 1.自2006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由原来的每月800元上调为1600元,附加扣除人员每月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为4800元。 2.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也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3.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 4.企业为职员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并入职员当期的工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5.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 6.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和提供担保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 7.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8.企业利用资金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9.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税方法 10.企业高管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所得征税方法 11.个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税方法 12.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3.个人按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被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14.《个人所得税治理方法》(2005年7月)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熟悉) 税法规定,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下同)和港澳台同胞,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按照住宅和居住时刻两个标准,又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一、居民纳税义务人

【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是()。 A.在中国境内无住宅,但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 1 年的个人 B.在中国境内无住宅且不居住的个人

北师大版高中数学必修1《二章 函数 课题学习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优质课教案_1

研究性学习课题: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 理解并掌握函数的定义、分段函数和数学建模的一般步骤. 通过案例分析,加强锻炼数学建模能力,培养学生应用数学的意识.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案例分析,感受数学应用过程,培养学生对数学的兴趣,渗透德育教育,树立依法纳税意识. 教学重点和难点 重点:根据已知条件建立函数关系式. 难点:建立数学建模意识. 教学过程 情景设计 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可知的。世界之大,之变化,著名数学家华罗庚说过“数学无处不在,凡是出现‘量’的地方就少不了数学”。 师:前面,我们已经学习了函数的概念和分段函数,它们到底有什么用呢?其实,理论来自于实践,又反作用于实践,数学在当今社会各个领域均有着广泛的应用。接下来我们就通过几个例子来体会数学是如何反作用于实践的。 讲授新课 投影2 资料:“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中国个人收入差距存在着不断扩大的趋势。为避免贫富差距过度悬殊,缓解分配不公,促进社会公平,国家于1980年9月1日开始实行个人所得税制。国家征收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税是分段计算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800元,2006年1月1日调整为1600元,2008年3月1日调整为2000元,2011年9月1日调整为3500元,每月总收入不超过起征点的,免征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超过起征点部分(称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须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1年9月1日后)

通过阅读材料,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1)是否全部月收入都要交税?若不是的话,那么月收入的哪部分应缴税?(2)所缴的税率是否固定不变?税率跟什么相关? (3)现有A、B、C三人月收入分别为2000,3000,4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 (4)请写出个人全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y(元)与收入额x(元)的函数表达式? (5)能否根据个人全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y(元)与收入额x(元)的函数表达式,写出一个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帮助税务部门计算个人所得税呢?(6)如果某人某月缴纳个人所得税56元,那么他该月收入多少? (7)如果把个人全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作为自变量,该月的收入额可以作为它的函数吗?如果可以,请写出函数表达式;如果不可以,请说明理由。(8)个人所得税调整有什么用? 师:大家首先阅读资料(课前先行下发),来了解一下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有关知识,并思考下列问题(问题见投影,每6人为一小组,可前后左右讨论)(学生阅读材料,并讨论,教师巡视,启发) 生1:根据材料,只有收入中超过起征点的部分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全部收入。 师:这位同学看资料很仔细,理解也很准确,很好。从中可以发现只有收入超过了起征点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部分成为全月应纳所得额。下面请另一位同学回答第2个问题。 生2:所缴的税率是变化的。它随着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而增加。 师:能不能举例说明,比如个人收入为1000,1500元,起征点为800元,应缴的税率各为多少? 生2:个人收入1000元,则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800=200元,税率为5%,应缴个人所得税为200×5%=10元;个人收入为1500元,则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800=700元,税率为10%,应缴个人所得税为700×10%=70元。 师:这位同学分析过程很详细,逻辑很清晰,很好。下面同学有不同意见吗? 生3:我认为,个人收入1500元时,应缴个人所得税不是70元,而是45元。 师:你是在怎么得出这个结果的? 生3:个人收入为1500元,则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800=700元,其中500元对应税率为5%,200元对应税率为10%,应缴个人所得税为500×5%+200×10%=45元。 师:你是怎样想到把700元分为500+200元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