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集锦(超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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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答题

个税答题

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2.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三档。

3.居民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次征收个人所得税。

4.商业健康险支出属于综合所得中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5.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

6. 军人退役金、复员费、转业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7.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8.纳税人享受子女学前教育阶段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子女年满三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9.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10.经营所得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范围。

11.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如何办理纳税申报?答: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的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12.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答: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

13.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4.哪些项目的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答: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近日,新个税法正式实施,自2019年1月1日起,国内将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此次个税改革主要是以加强个税专项扣除为核心内容,力图降低居民的税负压力。

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新增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提高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而这些专项附加扣除又都是以一定的限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因此在认真了解新政策后,每个纳税人需要综合考虑自己的各项具体情况,以选择最优的方式进行登录申报。

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些专项附加扣除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子女教育子女教育方面,新政策规定了每个子女每年的扣除金额为1.2万,不可叠加。

也就是说,每个纳税人每年最多可以扣除2.4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扣除的时间不是按学年,而是按自然年。

难点问题:1. 子女是否必须是在校学生?答:不是。

根据新规定,子女无需是在校学生也能够享受教育附加扣除。

2. 扣除为什么是按自然年?答:这是因为政府想要激发家庭教育、培养科学兴趣的潜力。

如果按学年进行扣除,那么就意味着有些孩子的教育时间会得到合理补偿,但也会有个别人的教育时间因时间差的原因而无法得到合理补偿。

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方面,新政策规定了每个纳税人每年可以扣除学费和教材费的金额,不可叠加,以一个子女的实际支付金额为准,但是最高不超过4000元。

具体计算办法为:若实际支付金额不超过4000元,则可扣除实际支付金额。

若实际支付金额超过4000元,则只能扣除4000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可扣除的金额包括了学费和教材费的总金额,教材费不得单独计算。

1. 何种类型的继续教育费用可以抵扣?答:继续教育的范围包括非学历教育、技能培训、业余技术培训等,可以选择在线学习、面授培训等形式。

答:可以提供学校开给的费用发票、证书和相关教育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

三、大病医疗大病医疗方面,新政策规定在纳税人本人或其扶养子女、配偶、父母在患有特殊疾病时,可扣除医药费用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的一部分,线上票据均可认证。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更新日期:2020年09月09日【有效】【主动公开】【适用范围:国家】一、子女教育1.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子女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3. 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子女教育扣除政策?答: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4. 残障儿童接受的特殊教育,父母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答:特殊教育属于义务教育,同时拥有学籍,因此父母可以享受扣除。

5. 大学期间参军,学校保留学籍,是否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答: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大学期间参军是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参军保留学籍期间,属于高等教育阶段,其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6. 参加“跨校联合培养”需要到国外读书几年的,是否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扣除?答:一般情况下,参加“跨校联合培养”的学生,原学校继续保留学生学籍,子女在国外读书期间,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7. 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8. 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会计继续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满分试卷答案

会计继续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满分试卷答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考试试卷(考试时间:60分钟,总分:100.00分) 考试得分:72。

00分一、判断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4。

00分,共80分)1、关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表述中,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只能由本人扣除.()•A。

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2、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劳务报酬所得.()•A。

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3、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一个纳税年度内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A。

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4、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经营所得。

()•A。

正确•B。

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5、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转让专利权收入。

()•A。

正确•B。

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6、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5%的手续费。

()•A。

正确•B。

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7、2019年度,张三发生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药费9万元,张三的儿子张小三(12岁)发生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药费6万元,在次年汇算清缴时都选择由张三扣除。

张三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支出扣除的金额是8万元。

()•A。

正确•B。

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8、子女大学期间因服兵役而休学,期间父母不享受子女教育支出扣除。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9、关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表述中,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A。

正确•B。

错误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10、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财产租赁所得。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11、关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表述中,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0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0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0问2019年01月19日前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期,根据纳税人提出的重点、热点问题,经与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纳税人如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问答口径。

现将最新整理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0问》发布,供广大纳税人享受政策时参考适用。

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们将全力为纳税人做好咨询服务。

2019年1月16日一、子女教育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4.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答:可以。

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答:可以。

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9.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按照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随着新个税改革的全面实施,人们的税负将会相应地减轻。

而在新个税制度中,有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专项附加扣除的设立。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税务机关按照法定标准将税前收入的一定比例直接扣除,以减少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收政策。

本文将对新个税改革中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进行深入探讨,重点解决其中的难点问题。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首先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此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每个子女每年1000元,适用于全日制义务教育及以下、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的家长。

但涉及到的一个难点问题是子女是否需要在本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报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与子女报考学校的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无关,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每年3600元。

对于在职场上进行持续学习,提高职业素养的人来说,可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此项附加扣除,难点问题在于,需要准确把握“持续学习”的概念。

持续学习应理解为在职员工报名参加的与本人工作直接相关的非学历或证书教育、研修班、研讨会、中外专业人士讲座等,不包括本人离岗、休假、调离、被辞退期间的学习情况。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一年一次,标准为60000元。

对于此项附加扣除,难点问题在于,如何确认是不是“大病”,同时又需要满足其他一些条件。

首先,要确定的是所患疾病是否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大病”范畴;其次,需要提供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病历、医保报销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最后,应当注意的是,在列支专项附加扣除时,为避免重复扣除,要把医保报销和商业保险理赔等扣除完毕后,剩余部分再通过专项附加扣除来抵扣应税所得。

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最高可达12000元,但实际金额以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为准,折算后直接扣除,不得超过12000元。

个税之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最新标准)

个税之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最新标准)

个税之专项附加费用扣除(2023年度最新标准)2023年起,依据《个人所得税法》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新的变化,以下是截止目前最新的标准: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支出。

每名婴幼儿每月可以定额扣除2000元。

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照标准的100%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

(注:只有这两个选择,一方扣或均分,确认好后一个纳税年度不能变更)二、年满3岁子女教育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以及学前教育。

每个子女每月可以定额扣除2000元。

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选择父母每月各扣除标准的50%。

(注:学历教育:小、初、高、中职、技工、专、本、硕、博。

学前教育: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三、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周岁(含)以上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每月定额扣除3000元。

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注:其中一个老人60岁即可开始扣除,不按人数增加)四、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的在中国境内的符合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出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定额标准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0年。

若纳税人本人和其配偶在婚前均有符合条件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夫妻双方各自根据自己名下住房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二是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其贷款人按照扣除标准的100%税前扣除。

(注:不能同时享受住房租金扣除)五、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且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根据租房城市按照一定的标准定额扣除。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除了以上城市,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1.18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1.18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更新日期:2019年01月17日【有效】【主动公开】【适用范围:国家】所属类别:业务专题->个人所得税改革->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资料简码:044826适用范围:国家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类型:通用政策纳税人类型:全部国地税选择:通用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关键字:个人所得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租房屋租金贷款利息赡养养老录入单位:知识库运维组备注:一、子女教育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4.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答:可以。

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答:可以。

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9.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按照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10.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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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问题集锦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谁能扣?答:孩子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2.怎么扣?答:父母亲其中一方每月扣1000元,或者父母亲双方各扣50 0元。

3.扣多久?答:从孩子年满3岁(不论是否入园),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期间都可以扣。

4.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答:不可以。

3岁以前是婴幼儿的抚养阶段。

这个阶段重在抚养而不是教育。

5.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答:可以扣,不论是在境内或是境外接受教育;不论是接受的是公办教育还是民办教冇,都可以按照规定扣除。

6.在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期间能否扣除?答:寒暑假期间可以继续扣除。

7.孩子因病休学期间能否继续扣除呢?答:休学期间只要学籍保留,就可以继续扣除。

8.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答: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双方协商后,按照现冇政策扣除。

9.注意事项父母双方的扣除方式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谁能扣?答:自己能扣所有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

本科(含)以下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可以选择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如果选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自己就不能同时再按照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扣了,两者只能选其一。

2.怎么扣?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定额扣3600元(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

3.扣多久?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最长扣4年(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扣一次。

4.如何判断哪些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答:具体范围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5.如果一个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后,换了个专业再读,还能再扣除吗?答:可以。

但是如果同时参加两个学历继续教冇,当年只能享受一个扣除。

6.如果一年同时取得两个符合条件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可以享受双倍扣除3600吗?答:不可以。

一年只能享受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冇扣除。

但是你可以在下一年再取得一个符合条件的证书,这样就可以在下一年再享受一次扣除3600元。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1.谁能扣?答:自己能扣自己的,也可以扣除配偶和子女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山。

2.什么时候扣?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预扣预缴时暂不能扣。

3.扣多少?答: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在医保H录范围内自付的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什么是大病,有范围界定吗?答:没有范围界定,如果住院治疗发生的与基本医疗相关的医药费用,在医保报销后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自己负担的超过1500 0元,就可以扣除。

5.一个年度内纳税人自己、配偶和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累加扣除?答:不可以累加扣除,应当分别计算范网内自付部分的扣除额。

6.孩子的大病医疗支出能否在父母双方分摊扣除?答:不可以分摊扣除,只能选择父母一方依法扣除。

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谁能扣?答:夫妻双方自行约定,选择其中一方扣。

2.怎么扣?答: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

并X夫妻两人只能扣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

3.扣多久?按照实际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240个月)。

4.怎么确定首套房贷款?答:是指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不论实际该住房是+是家庭的首套住房。

5.如果夫妻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如何扣除?答: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山购买方每月扣1000元;也可以山夫妻双方分別各自扣自己购买的住房贷款利息500元。

6.首套商业公寓贷款能享受贷款利息扣除吗?答:商业公寓不属于住房,也不能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所以不能享受贷款利息扣除。

7.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固定的标准吗?答:没有固定的标准。

无论实际利率是多高,只要是贷款银行或者公积金贷款合同上注明是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就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谁能扣?答: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承租人。

2.怎么扣?答:根据主要工作城市类型不同分为1500/1100/800三档适用扣除。

3.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能不能分别同时按照标准扣?答: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两个人只能选择一个人按照标准扣。

如果夫妻不在同一城市工作,可以两人可以分别按照标准扣。

4.如果在北京市的三环附近工作,但是房子是在通州租的,能不能扣?答:可以扣。

城市的范围包括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似是假如纳税人工作在北京市,在河北燕郊租房,就不符合扣除条件了。

5.如果纳税人在北京工作并在北京租房,在上海老家有住房,并且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能不能让配偶享受贷款利息扣除,自己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答:+能。

纳税人和配偶只能选择按照租金或者是贷款利息中的一项来扣除。

6.租房租金必须取得租赁发票才能扣除吗?答:没有取得租赁发票也能享受租金扣除。

7.如果租房实际支付的房租低于扣除标准,能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扣除吗?答:可以按照主要工作城市对应的标准扣除。

六、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1.谁能扣?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赡养人可以扣。

2.怎么扣?答:独生子女每月扣2000元,非独生子女分摊合计扣除2000元。

3.扣多久?在被赡养人其中一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开始,到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4.多位_养人分摊扣除的方式有几种?答:多位赡养人可以平均分摊,也可以约定分摊或者由老人指定分摊。

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5.如果我有一个弟弟,我每月给老人赡养费2000元,我弟弟不赡养老人。

我能不能每月扣2000元,我弟弟不扣除?答:不可以。

多位赡养人的,每人最多扣除不超过1000元。

6.我妻子能不能和我一起分摊扣除我父母的_养老人支出?答:不能。

纳税人自己只能扣除自己亲生父母、养父母或者继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

同样,女婿也+能扣除岳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

7.如果我同时有亲生父母,还有养父母,能不能叠加享受扣除4000元每月?答:不可以。

赡养老人支出扣除小'以被赡养的老人倍数加倍享受扣除。

七、哪些情形不呢个享受专项附加扣除?1.纳税人当期综合所得收入未达到5000元标准的,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不得扣除。

2.纳税人子女未满3周岁的,子女教育的专项支出(每月1 000元)不得扣除。

3.纳税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被赡养人未满60周岁的,瞻养老人的专项支出(每月2000ye)不得扣除。

4.纳税人的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支出每月1000元不得扣除。

5.纳税人首套贷款年限己经超过20年的,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支出每月1000元不得扣除。

6.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其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没有超过15000元医药费用的支出,不属于大病医疗支出,不得扣除。

7.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但没有取得相关证书的,3600元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支出不得扣除。

8.纳税人接受某专业学历继续教育,但已经超出了48个月的,每年4800元的继续教育专项支出不得扣除。

9.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住房的,住房租金的专项支出每月1500元/每月1100元/每月800元不得扣除。

10.—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己选择了住房租金扣除,其发生的每月1000元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支出,不得扣除。

八、具体的扣除时间如何规定?(一)定额扣除1.子女教育:纳税人孩子从3岁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全Id制学历教育支出,按月扣除。

2.继续教育:一是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支出,同一学历继续教育有扣除期限,按月扣除;二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需取得证书,按年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所在城市认可的首套房贷款利率对应的利息支山,有最长扣除20年(240个月)。

婚前各自购买的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有两种方式选择扣除,按月扣除。

4.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的,对应三档标准进行扣除。

纳税人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有房的,视同纳税人有房;纳税人及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出租。

住房租金按月扣除。

5.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以上年满60岁老人的,即可享受。

其中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可采取三种分摊方式,但不管哪一种,最多不能超过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

(二)限额内据实扣除大病医疗: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超过自己负担15000元后的部分,可以选择由本人扣,也可以由其配偶扣;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在超过15000元自付部分后,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

年度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扣除。

九、特别说明1.所有的专项附加扣除额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

2.子女教冇支出、贷款利息支出: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赡养老人支出: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纳税人年度内没有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时暂不能扣除,待年度汇算清缴时再中报扣除。

5.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甴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但是不回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可以选择在不回的扣缴地分别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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