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员工岗位红线管理规定
公司一线员工红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一线员工的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和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一线员工,包括生产、运营、维护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管理、公平公正、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红线内容第四条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1. 严禁在岗位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玩手机、睡觉等。
2. 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或服用影响工作能力的药物。
3. 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
4. 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客户信息。
第五条严禁违反安全生产规定。
1. 严禁在操作过程中违规操作,如违规使用设备、违章作业等。
2. 严禁在危险区域作业时,不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3. 严禁擅自改变设备、工艺流程或操作规程。
4. 严禁在危险作业区域停留、玩耍或进行无关活动。
第六条严禁违反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
1. 严禁在工作中收受贿赂、泄露客户信息、泄露公司机密等行为。
2. 严禁在工作时间离岗、串岗、脱岗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 严禁在工作中故意拖延、推诿、怠工等行为。
4. 严禁在工作中对同事进行侮辱、诽谤、威胁等行为。
第三章红线管理第七条公司设立红线管理办公室,负责红线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第八条红线管理办公室定期对一线员工进行红线教育,提高员工红线意识。
第九条一线员工违反红线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 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2. 严重违规:给予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并可根据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3. 涉及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一线员工在红线规定范围内发生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补充和完善。
生产一线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生产一线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生产一线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岗位责任
1.1 员工必须执行规定工作岗位的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或调换岗位。
1.2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生产作业流程和安全操作规定,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
1.3 员工必须积极参与生产过程中的改进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建议。
二、工作纪律
2.1 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制度上班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2.2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内部纪律,不得在工作中离开岗位,打闹嬉戏或影响其他员工工作的行为。
2.3 员工不得擅自使用公司设备和工具,必须经过培训和授权后方可操作。
三、安全保障
3.1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安全设施或违规操作。
3.2 员工必须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
3.3 员工在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或漠视。
四、绩效考核
4.1 员工的绩效考核将根据其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合规记录进行评定,对表现优秀者将给与相应的奖励。
4.2 员工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团队合作精神,积极配合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4.3 员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违规行为或渎职,一经发现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规定
5.1 公司有权根据生产需求和员工工作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5.2 员工在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同时,还需遵守公司其他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以上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将依据此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管理和考核。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依据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员工红线规定

员工红线规定第一条制定目的1. 为了使职员知晓公司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明白应该做与不该做的事,形成良好的工作适应和行为适应,沉淀企业文化,构建文明和谐企业。
2.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质量体系文件的执行力度和严肃性,有效操纵与杜绝因人为因素而导致不该发生的质量事故,提高产品质量,实现“零缺陷”的目标。
第二条红线的定义1.违反公司法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艺纪律等)的严峻错误行为。
2.职员因缺乏责任心,人为造成质量事故与生产安全事故,给公司带来直截了当或间接的严峻缺失与阻碍,是公司所不能容忍的一种错误行为。
第三条有下列错误行为之一的,视为触及红线,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1.有意的错误行为。
如职员有意违反、擅自修改操作工艺参数,或者有其它类似的行为。
2.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如泄露公司隐秘的行为,或者有在同行业其他公司兼职的行为,或者有其它类似的行为。
3.弄虚作假的错误行为。
·隐瞒事实真相,统计数据弄虚作假。
·隐瞒真实身份,不用真实姓名,伪造学历等证件的。
·* 私自抛弃或藏匿,处理报废工件的。
(*条款有三种处理方式:A罚款1000-3000元,B直截了当开除,C 开除+处罚1000-3000元,具体处理方式,将依照具体实际情形而定。
)4.不执行“三检”的错误行为。
在工作过程中,对产品不自觉执行首检、自检、抽检制度的,并造成质量事故发生的。
5.不认真做好产品标识的错误行为。
在工作中,不认真加以区分、隔离合格品、不合格品(或待决品),“三品”混装在一起的,并导致质量事故发生的。
6.违反公司消防安全、生产安全治理规定和设备操作安全规定,留下安全隐患,或直截了当造成机械设备、贵重仪器外表、量刃具、刀具等公司财产严峻缺失的。
7.代人打“考勤卡”的(包括被代人)或者伪造考勤记录的。
8.一个月内连续旷工满二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天的。
9.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的工作指示或者拒不执行公司作出的调动其岗位指令的。
公司员工红线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红线,是指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底线,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章红线内容第四条法律法规红线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任何违法活动;2.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客户隐私等;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公司规章制度红线1.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2. 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旷工;3. 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4. 不得擅自调换、借阅、复制公司文件、资料;5. 不得损害公司财产、设施。
第六条职业道德红线1. 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2. 公正廉洁,不得索贿受贿、以权谋私;3. 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4. 尊重同事,团结协作,不得诽谤、侮辱他人。
第七条社会公德红线1. 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参与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活动;2. 不得散布有损公司声誉的言论;3. 不得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八条员工违反本制度红线规定,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2. 纪律处分: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纪律处分;3.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规行为,情节恶劣,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员工违反本制度红线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员工红线管理规定

员工红线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文件的执行力度和严肃性,有效控制与杜绝因人为因素而导致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事件,使员工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行为习惯,沉淀企业文化,构建文明和谐企业。
定义违反公司法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的严重错误行为。
员工因缺乏责任心,人为造成的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的严重损失与影响的事件,即公司所不能容忍的错误行为。
管理规定贪污公司财物:如员工利用职权或职位便利,贪污公司财物。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如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或者有在同行业其他公司兼职的行为,或者有其它类似的行为。
弄虚作假的错误行为:如隐瞒事实真相、统计数据等弄虚作假的行为。
违反公司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和设备操作安全规定,留下安全隐患,或直接造成公司财产严重损失的。
没有经过公司监控部门的同意,私自调整公司监控系统设施的。
故意损坏、偷盗公司和他人财物及设备的。
业务往来中行贿受贿的。
代人打“考勤卡”的(包括被代人)或者伪造考勤记录的,直接或间接破坏考勤设备的。
一个月内连续旷工满二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天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的工作指示或者拒不执行公司作出的调动其岗位指令的。
在公司内外打架斗殴的,被公司知悉的。
利用电脑网络散布传播污秽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政治性内容的图片文字的。
没有经过公司网络同意私自下载或安装电脑软件、操作系统或者在公司电脑上私自设立网络服务的。
未经公司审批同意,擅自使用公司备用金,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未经公司审批同意,擅自使用公司物品为个人谋取利益,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
违反本公司其它规章制度,其情节相当于上述各条,可以按照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
有以上错误行为之一的,视为触及红线,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通告同同类行业、通报当地相关部门。
惩处规定发现员工出现上述情节,立即处理。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
家政公司员工红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家政公司员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维护家政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家政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保洁员、月嫂、保姆、厨师等。
三、员工红线1. 严禁员工在工作中接受客户贿赂、回扣或以其他形式获取不正当利益。
2. 严禁员工泄露客户隐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财产状况等。
3. 严禁员工在工作中故意损坏客户财产,或因操作不当造成客户财产损失。
4. 严禁员工在客户家中吸烟、饮酒、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
5. 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串岗、闲聊、玩手机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 严禁员工在工作期间佩戴饰品、手表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7. 严禁员工在工作中对客户进行辱骂、侮辱、恐吓等行为。
8. 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与客户发生争吵、打架等违法行为。
9. 严禁员工在工作中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如乱拉电线、使用明火等。
10. 严禁员工在工作中违反交通安全规定,如酒后驾车、闯红灯等。
四、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第一条的员工,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2. 对违反本制度第二条的员工,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3. 对违反本制度第三条的员工,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赔偿客户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4. 对违反本制度第四条的员工,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5. 对违反本制度第五条的员工,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6. 对违反本制度第六条的员工,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7. 对违反本制度第七条的员工,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8. 对违反本制度第八条的员工,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9. 对违反本制度第九条的员工,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红黄线行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行为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职业道德素质,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红黄线”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可能对公司和他人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第二章红线行为第四条严禁以下红线行为: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非法活动;2.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等;3. 损害公司声誉,散布不实言论;4. 暴力、侮辱、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5. 拒不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扰乱工作秩序;6. 贪污、挪用、侵占公司财物;7. 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个人经营活动;8. 其他违反公司利益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五条对违反红线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三章黄线行为第六条以下行为为黄线行为,员工应自觉避免:1. 迟到、早退、旷工;2. 工作态度消极,影响团队士气;3.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脱岗;4. 工作中不遵守操作规程,存在安全隐患;5. 拖延工作进度,影响项目完成;6. 擅自变更工作职责,未经批准进行工作调整;7. 未经批准使用公司设备、物资;8. 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七条对黄线行为的员工,公司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改正。
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公司设立员工行为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第九条员工行为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修订和完善员工行为管理制度;2. 对员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3. 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4. 对员工行为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和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员工行为管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公司员工行为红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维护公司形象,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行为红线,规范员工行为,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章行为红线第四条严禁以下行为: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非法活动;2.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3. 携带、传播淫秽、赌博、暴力等违法信息;4. 拒不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扰乱公司正常秩序;5. 虚报、冒领工资、福利、补贴等;6. 偷窃、毁坏公司财物;7. 恣意妄为,侮辱、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8. 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利益;9. 拒不配合公司调查、审计、检查等;10. 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五条员工在以下情况下,将被视为违反行为红线:1. 一次或多次违反本制度第四条所列行为;2.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3. 被有关部门查处,对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影响;4. 在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5. 其他违反公司利益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三章处理与处罚第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警告:对初次违反或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2. 记过:对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3. 留用察看:对情节严重,但尚不构成开除条件的,给予留用察看;4. 解除劳动合同: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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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坡分公司《一线员工岗位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广大职工生产行为,杜绝危及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行为发生,全面实现岗位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结合南阳坡分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有干部职工。
第二章分则
第一条员工通用总分
1、携带烟草、火种、与工作无关的易燃易爆品及酒后下井和井下吸烟者;
2、爬、蹬、跳行驶中的电机车、平斜巷人车、矿车、胶带输送机者;
发生上述情况一次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3、独自进入采空区、独头、肓巷、挂有危险警告牌牌的巷道者;
4、斜巷走钩走人或走人走钩者;
5、开关打木楔者;
6、用铜丝等材料代替保险者;
7、无措施甩掉保护者;
8、检修各种设施、设备、场所需要填写记录时,假检假填者;
9、发生轻微伤及以上工伤事故现场施工负责人或责任人不报、
缓报、瞒报者;
10、用防尘水冲皮带者;
11经、约时停送电和斜巷超挂车者;
发生上述情况一次者,给予留矿察看一年的处分。
第二条采煤专业
1、采煤机在紧急情况下没有及时停机的;
2、回料放顶进入采空区的;
发生以上情况一次者,给予留矿察看一年的处分。
第三条掘进专业
1、斜巷挪移耙装机时耙装机下方有人工作或停留的;
2、综掘机检修时在截割臂和转载桥前方或下方有人作业或停留者;
3、综掘机升降油缸升起后,检修其液压元件或在截割臂下作业未采取措施者;
4、锚杆支护巷道30%以上的螺母扭矩达不到规定要求或连续3要及以上锚杆螺母扭矩不足者;
5、架棚巷道高冒段接顶时,未设置专人监护顶板者;
6、处理冒顶区域有闲杂人员行走或逗留者;
7、清理煤仓人员在井内作业时未按措施要求下口放煤者或未使用保险绳者;
8、装煤机电缆不使用单轨吊挂,开机者;
9、装煤机不使用后退保护,开机者;
10、综掘机前方有人,开机者;
发生以上情况一次者,给予留矿察看一年的处分。
第四条火工品专业
1、炸药、雷管混装者;
2、爆破作业时有害气体超限、煤尘含量超标装药者;
3、爆破作业时,未使用专用发爆器者;
4、爆破作业时,放明炮、糊炮者;
5、放炮员不自连母线自放者;
6、炸药、雷管私自保存或转借给他人使用者;
发生以上情况一次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第五条钻孔施工
1、临时支护使用不合格;
2、干打眼、套残眼或防突钻孔不执行综合防尘措施的;
3、防突打钻深度和数量未达到规定要求或弄虚作假的;
发生以上情况一次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第六条通防专业
1、瓦斯员空班、漏检、假填瓦斯记录、牌板者;
2、在停风或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限区域强行作业者;
3、无措施排放瓦斯或措施不兑现者;
4、无措施进入肓巷者;
5、防突预测时假测、假报者;
6、瓦斯超限没有停机继续作业者。
发生以上情况一次者,给予留矿察看一年的处分。
第三章附则
分公司其他管理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规定解释权属南阳坡分公司
中煤一建南阳坡分公司工会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