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的基本政策和标准(2017年最新版)
工伤赔偿标准2017版

工伤赔偿标准2017版工伤赔偿标准2017版1. 背景介绍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或者因工作原因导致劳动者发生的人身伤害、疾病或者因工死亡。
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工伤赔偿标准,明确了工伤赔偿的计算方法和赔偿的具体内容。
本文将详细介绍2017年版的工伤赔偿标准。
2. 工伤赔偿标准的种类及计算方法细化2.1 工伤保险金的种类工伤保险金分为工伤医疗补助、工伤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和丧葬费。
2.2 工伤保险金的计算方法2.2.1 工伤医疗补助的计算方法工伤医疗补助根据受伤程度和医疗费用进行计算,具体细化如下:- 轻伤:根据就医发票金额的90%计算。
- 重伤:根据就医发票金额的80%计算。
- 特种工种:根据就医发票金额的85%计算。
2.2.2 工伤伤残津贴的计算方法工伤伤残津贴的计算根据控制程度和受伤后的就业情况进行计算,具体细化如下:- 一级伤残:基本账户月平均工资的70%。
- 二级伤残:基本账户月平均工资的60%。
- 三级伤残:基本账户月平均工资的50%。
- 四级伤残:基本账户月平均工资的40%。
2.2.3 一次性工亡补助的计算方法一次性工亡补助根据劳动者工资总额和亡故人数进行计算,具体细化如下:- 工资总额在50万元及以下:亡故人数的30倍。
- 工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上:亡故人数的20倍。
2.2.4 丧葬费的计算方法丧葬费的计算根据劳动者基本账户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具体细化如下:- 劳动者基本账户月平均工资的10倍。
3. 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2017年工伤保险金计算表格(示例)附件2:2017年工伤赔偿标准法律文件4.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4.1 工伤保险金:指根据工伤赔偿标准计算得出的赔偿数额。
4.2 工伤医疗补助:指根据工伤发生后劳动者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助的资金。
4.3 伤残津贴:指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和就业情况,以月度形式支付的补贴。
4.4 一次性工亡补助:指因工死亡产生的一次性赔偿费用。
工伤赔偿标准2017版

工伤赔偿标准2017版工伤赔偿标准2017版一、引言: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用于确定工人发生工伤时,企业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和方式。
本标准旨在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在工伤发生后得到应有的补偿。
二、工伤认定标准:1. 工伤定义: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工人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或者发生的职业病。
2. 工伤认定的程序:(1) 工人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事故,并提供相关证据和医疗证明。
(2) 用人单位应立即组织受伤工人就医,并报告劳动保障部门。
(3) 劳动保障部门将会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工伤认定。
3. 工伤认定的标准:(1) 工伤应符合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的条件。
(2) 工伤应符合意外伤害或职业病的条件。
(3) 工伤应符合与工作内容、环境相关的条件。
三、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1. 工伤医疗费用:(1) 工伤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护理费、住院费、手术费等直接与工伤相关的费用。
(2) 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由用人单位承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2. 工伤误工费:(1) 工伤误工费是指工伤期间工人因不能从事工作所造成的工资损失。
(2) 工伤误工费的计算方法为:月平均工资 × 工伤期间的天数。
3. 伤残赔偿金:(1) 伤残赔偿金是指因工伤导致工人伤残而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
(2)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根据工人伤残程度进行分类,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计算。
4. 死亡赔偿金:(1) 死亡赔偿金是指因工伤导致工人死亡而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
(2) 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根据工人的供养人数、抚养费标准等进行计算。
四、附件列表:1. 工伤认定申请表2.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3. 伤残赔偿金计算表4. 死亡赔偿金计算表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基本的劳动法律,主要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享受何种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何种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何种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017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查询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17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2017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2017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最新工伤保险赔偿多少?下面由南方财富小编为您介绍。
一、医疗费赔偿标准
医疗费赔偿标准符合工伤保险诊疗、药品、住院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以当地伙食补助为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赔偿标准
交通费、食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以当地工伤保险赔偿为准。
四、康复治疗费赔偿标准
治疗工伤赔偿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药品及住院相关费用为准。
五、辅助器具费赔偿标准
按照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赔偿为准。
六、停工留薪赔偿标准
职工停工留薪期间,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七、护理费赔偿标准
1、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费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2、因工受伤生活不能自理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赔偿;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赔偿;部分不能自理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赔偿。
2017年最新工伤认定标准工伤赔偿标准及赔偿流程

2017年最新工伤认定标准工伤赔偿标准及赔偿流程【2017年最新工伤认定标准】一、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四、国务院法制办有关答复中认为可认定为工伤的三种情形(一)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5号)中认为,职工所受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2017工伤赔偿标准

2017工伤赔偿标准
2017年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伤亡赔偿金、
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
一、伤亡赔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由雇主支付其一次工伤事故伤残津贴金额的60倍。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工伤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伤残津贴基金一次性赔偿标准为43.2万元。
二、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医疗期内,工伤保险给付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支付。
具体支付比例有一定的区别,可以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参考。
三、其他费用:
工伤保险还包括一些其他的费用,比如住院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住院误工费按照被保险人在职工平均工资的80%支付;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各级人
民政府规定的费用标准支付。
具体金额也可以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查询。
总的来说,2017年的工伤赔偿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
些差异,可以以当地相关法律法规为准进行参考。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操作中,具体赔偿标准还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和当地政府的政策进行综合判断,并由雇主和保险机构协商确定。
新工伤保险条例发布暂行标准(2017最新)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新工伤保险条例发布暂行标准(2017最新)-住院餐补每天30元-外地就医食宿费每天200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18个月平均工资按照新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元旦起工伤职工住院就医所发生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三类费用将统一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昨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本市将实施的新《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待遇暂行标准,工伤职工因工伤住院发生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30元。
同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仍暂按现行规定执行,将来再由工伤保险基金对差额部分予以补支。
新增支付:三类费用首次纳入工伤保险北京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方便工伤职工享受待遇,在北京市具体标准出台前,下月起本市将暂按下列支付标准执行。
住院伙食补助:对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天30元。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根据工伤职工住院天数,核定住院伙食补助费金额,并支付给工伤职工。
异地就医报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下月起将纳入工伤报销。
其中,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暂定为150元/人/天,在开支标准上限以内的凭据报销;伙食费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交通费用报销中,赴统筹地区外就医的工伤职工,因行动不便,由工伤职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五至十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从明年起,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暂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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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工伤保险的基本政策和标准(2017年最新版)1.工伤范围和认定这是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或合格条件,也是劳动保障部门处理工伤问题的首要工作。
这方面的主要政策和程序在第二章做了规定。
由于这一内容下一讲要专门讲解,这里只强调一点,即工伤认定政策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政策之一,必须由劳动保障部门主管工伤保险的职能机构实施管理和操作,认定工伤是为了保障职工享受工伤保险权利,而不是据此处罚职工和企业。
2.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由于工伤补偿是根据丧失劳动能力或谋生能力的程度来提供的,有伤害就给补偿,无伤害不补偿,伤害重多补偿,伤害轻少补偿,“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第14条),因此,工伤保险要制定评残标准并设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操作实施。
这方面的内容在第3章做了规定,以后也要专门讲解,这里也要说明两点:一是劳动鉴定委员会是政府委托的由劳动、卫生、工会等部门组成的,聘请合格的医生进行鉴定。
鉴定工作不是行政行为,而是执行鉴定政策性标准的技术工作。
因此,职工对鉴定结论有疑义或不服的,只能要求申请复查或重新组织鉴定,而且最高由省级鉴定机构决定(见第57条),因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不设鉴定机构。
这就是说,对于处理鉴定结论不服的问题,不走劳动争议仲裁或上诉法院的程序。
二是只有被鉴定的职工才有申请复查和重新鉴定的权利,企业单位没有这种权利,因为企业不是被鉴定当事人。
近年来,有些伤残职工对鉴定结论不服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上访或者上诉法院,有的企业认为对本单位某职工伤残等级定高了也提出申诉,这两种作法都不符合规定。
3、工伤待遇项目和基本标准主要是:(1)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挂号费和就医路费在内的有关费用全额报销;住院治疗期间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见17条)。
此项待遇可进入统筹。
(2)工伤津贴待遇——在工伤医疗期内发给相当于本人受伤前月工资收入,医疗期满后或评残后停发,改发伤残待遇或上班时领取工资(见19条)。
医疗期根据伤病情况定为1~24个月,最严重者不超过36个月(见18条)。
此项待遇暂不统筹,由企业支付。
(3)工伤护理费——评残时确认符合护理条件的,定为全部、大部和部分护理三级,一级每月发给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50%,二级为40%,三级为30%(见20条)。
此项待遇可进入统筹。
(4)残疾辅助器具费——因工残疾职工为辅助日常生活或生产劳动需要经批准配置辅助器具的,按国内普及型标难报销(见21条)。
此项待遇可进入统筹。
(5)因工伤残抚恤金——对被评定为1~4级伤残的实行工伤退休,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概念上区别于养老金),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85%,三级为80%,四级为75%。
评为5~6级的,企业难以安排工作时也按月发给70%(见22条、24条)。
此项待遇可进入统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评上伤残等级的按伤残程度分别不同标准一次性支付,一级发给本人工资24个月,二级22个月,以后各级级差2个月工资,至十级为6个月(见22条、24条)。
此项待遇可进入统筹。
(7)易地安家补助费——对评为1~4级的伤残职工,需要移居到有亲友照料生活的另一地区安家时,一次性发给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见22条)。
此项待遇由企业发给。
(8)丧葬补助金——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一次发给(见25条)。
此项待遇可进入统筹。
(9)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给工亡者生前符合供养条件的亲属,配偶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子女等其他供养亲属为30%,抚恤金总额不能超过死者生前本人工资(见25条)。
此项待遇可进人统筹。
(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发给死者生前亲属,标准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幅度,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确定(见25条)。
此项待遇可进入统筹。
4.工伤保险基金和费率工伤保险基金的设立是“企业保险”转向社会保险的关键和经济基础。
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新统筹支付的项目费用和发展工伤保险事业必须提取的费用及风险储金的总量,实行“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征收和管理。
征收工伤保险基金不实行统一费率制,而是根据各行业和企业的工伤风险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制度,风险高多收费,风险低少收费,并实行统筹调剂,共担风险。
工伤保险基金属于社会保险基金之一,应按照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实行强制性征收缴纳。
这方面的内容见于第五章的规定。
5.工伤预防机制的措施工伤保险制度对于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主要是发挥保险机制的作用,并采取宣传、教育、检查等措施,引导、激励和帮助企业搞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工伤保险机制是指差别费率、浮动费率和安全奖励等经济机制。
按不同产业工伤风险确定的行业差别费率5年调整一次,其收费高低可促进各行业的安全生产。
浮动费率是对各个企业单位上年度安全评估后决定下个年度费率的升降,目前规定浮动幅度为行业标准费率的5%至40%,每年费率动态调整,成为企业重视安全生产的经济动力。
安全奖励是对当年未发生事故或事故率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拿出工伤基金节余的5%至20%奖励给安全生产好的或比较好的企业或个人,这也是激发安全生产积极性的经济手段。
这种机制是市场经济规律和榜样效应的具体运用。
对于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又规定从基金中提取“事故预防费”、“宣传和科研费”加以保障。
这些内容在37条、38条和奶条做了规定。
6.工伤康复首先是对工伤职工进行及时救治,“企业必须落实工伤医疗抢救措施,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见49条)。
目前主要措施是加强企业医务室的工作,工伤治疗送到指定医院或专科医院,在经费上有工伤保险基金提供充分保障。
例如,珠海市几年前发生一名职工烧伤事故,珠海市社保局联系一架直升飞机专程送到广州抢救。
两年前,成都市社保局为了治疗一名工伤职工的手指不借花去14万元。
这都是工伤保险统筹后加强医疗康复措施的结果。
职业康复是帮助工伤残疾职工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使他们重返生产岗位或者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对此已有配置辅助器具的规定,工会组织也有疗养康复事业,今后要发展完善还需投入更多的资金,只能创造条件逐步开展。
所以,现在规定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兴办康复事业。
职业康复事业要配合工伤残疾职工再就业工作来开展,围绕工伤再就业问题制定配套政策措施。
7.企业和职工应尽责任工伤问题的当事人,一方是企业,另一方是职工。
工伤保险制度必须规定企业和职工的各自责任。
第八章和其他有关条文对此都做了主要规定。
例如,搞好安全生产,发生工伤时要及时报告,这是企业和职工的共同责任。
由于工伤赔偿历来是企业一方的责任,政府的责任是制定法律法规标准,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所以规定企业承担的责任或义务比较多,是主要方面。
例如,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按时缴纳保险费,及时救治工伤职工,足额支村有关待遇等等。
对于职工来说,并不是只有享受待遇的权利而不承担必要的义务。
针对现实突出的问题,要求职工“服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生工伤时要配合治疗,转院要经过批准;职工家属办理丧事要执行国家规定;经治疗恢复劳动能力的,应服从企业的工作安排等等。
这些都是职工甚至家属应当遵守或给予配合的。
工伤保险立足于企业,为企业和职工服务,只要企业和职工真正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保险事业才能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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