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设计工作管理规定完整版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委托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交规划发〔2020〕3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委托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委托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规划发〔2020〕3号部内各司局:现将《交通运输部建设项目委托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2020年1月2日交通运输部建设项目委托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部审批建设项目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部主办司局依照职责实施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审批或者出具相关意见过程中,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技术咨询服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委托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以下事项:(一)前期工作审核审批技术咨询:1. 由部审批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含重大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等)。
2. 部审核并出具行业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交通运输及相关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
3. 由部审核并出具资金安排意见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 由部审核并出具意见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
5. 关于建设项目委托技术咨询的其他事项。
上述事项中建设内容和技术较简单的建设项目,可直接办理审批或者出具意见。
(二)部安排投资的建设项目后评价。
(三)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求开展的其他审核评估。
第四条委托技术咨询机构的确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委托设计协议书完整版3篇

委托设计协议书完整版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委托设计协议书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设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相关设计需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签约项目甲方委托乙方设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详细需求如下: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项目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设计项目的不同阶段,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
具体费用及支付方式如下:阶段一:概念设计阶段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设计工作展开前支付50%,设计验收后支付50%阶段二:方案设计阶段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设计工作展开前支付30%,设计初稿完成后支付40%,设计终稿完成后支付30%阶段三:施工图设计阶段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设计工作展开前支付20%,设计初稿完成后支付40%,施工图完成后支付40%2. 如有额外设计工作,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费用及支付方式。
小型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小型工程设计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的目的为了规范小型工程设计的管理流程,提高设计质量,加强设计团队的协作和沟通,保证工程设计的顺利进行和顺利完成,特制定如下小型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小型工程设计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等。
三、管理原则1. 遵循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原则进行设计;2. 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确保设计合理、符合要求;3. 注重设计过程的协作和沟通,确保设计团队的有效协同;4. 提倡创新和合作,鼓励设计人员积极参与设计讨论和方案设计。
四、管理流程1. 项目接受阶段:确定设计项目的范围和要求,明确项目方案和工作计划;2. 设计策划阶段:进行设计前的准备工作,确定设计目标和任务书,编制设计方案;3. 设计实施阶段: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和绘图,并进行设计深化;4. 审查和评价阶段:对设计成果进行内部审查和外部评价,确保设计符合要求;5. 设计交付阶段:完成设计成果并提交给项目负责人,准备施工阶段的筹备工作。
五、管理责任1.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顺利完成;2. 设计主管:负责设计团队的协调和指导工作,监督设计质量和进度;3. 设计人员:按照任务书和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和绘图工作,保证设计质量。
六、管理措施1. 建立设计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进行项目管理和设计讨论;2. 编制设计管理手册,规范设计流程和要求,提高设计质量;3. 加强设计团队的培训和交流,提高设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团队协作能力;4. 不断总结和改进设计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和设计质量。
七、结束语小型工程设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有利于规范设计流程、提高设计质量、增强团队合作能力,对于企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希望全体设计人员能够认真遵守管理制度,共同努力,实现设计目标,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燃集团

设计工作管理规定2008-08-20发布 2008-09-01实施目录一、总则 (3)二、设计管理工作职责 (4)三、设计工作进程阶段 (5)四、设计工作程序 (7)五、工作流程 (9)六、设计工作考核办法 (10)七、设计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15)八、项目公司设计组管理协议书 (17)九、中燃集团内部设计收费标准 (18)附件1:设计成果质量评定表 (20)附件2:中燃集团所属项目公司设计资质状况 (21)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随着中燃集团项目公司数量逐步增加工程设计任务日益繁重,集团所属项目公司设计院(室)拥有的资质、设计标准、设计能力以及收费标准各不相同。
为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管理工作,现就设计工作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管理模式、工作程序等做如下规定。
二、编制原则1、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保证参与设计的单位和人员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设计资质。
2、合理划分工程设计各方责任,建立适合中燃集团工程建设模式及发展思路的设计工作程序,强化集团内部有效协调沟通。
3、集中工程设计人力资源,充分发挥项目公司设计人员才智,逐步提高设计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将设计院发展成为集团技术创新和成本控制的核心,建设成为集团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基地。
三、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控股的各燃气项目企业(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设计工作,非控股项目公司参照执行。
四、设计单位资质(一)重庆市川东燃气工程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以下简称设计院)在技术上对中燃总部负责,设计成果须经过总部审核。
(二)设计分工规定1、将项目公司设计力量整合,以设计院外派设计组的形式,组织实施项目公司当地的设计工作;无设计力量的项目公司可通过申请,在设计院指导下,经过培训后组建设计组,统一使用重庆市川东燃气工程设计研究院设计资质。
2、具备设计资质的项目公司设计院(所、室),在资质范围内进行设计工作,施工图纸通过集团总部/技术部/施工图设计成果审核流程,进行审核。
工程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设计单位的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和效率,保障设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树立单位形象,保证工程设计单位的长远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设计单位管理制度是工程设计单位内部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对工程设计单位管理规范的要求和制约,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
第三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遵循职业道德和技术规范,加强内部管理,并努力提高设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工程设计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明确各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工程设计单位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包括管理目标、管理原则、管理模式、管理流程等方面,具体内容应当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条工程设计单位管理制度应当形成书面文件,由单位领导部门批准后才能执行,必须在全单位范围内公布,并及时进行修订。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职权,建立协调、配合和推动各个部门工作的机制。
第八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设立设计部、技术部、质量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各自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设计部应当负责工程设计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确定设计方案、编制设计方案等设计工作。
第十条技术部应当负责技术支持和技术研究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等服务,并定期对设计人员进行技术考核。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部应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和督促各个部门和设计人员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工作。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应当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做好人员招聘、考核、培训等工作,并保证设计人员的权益。
第十三条财务部应当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财务制度,控制经费的使用,保证工程设计单位的经济效益。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十四条工程设计单位领导人员要履行领导责任,带头履行职责,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单位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第十五条设计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设计要求,提高设计水平和服务质量,保证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设计行业规章制度

工程设计行业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促进工程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工程设计资质管理1. 工程设计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设计资质,并持证经营。
2. 工程设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并由专门负责的设计负责人对设计工作质量负责。
3. 工程设计机构应当配备符合条件的设计人员,制定设计人员的培训计划,提升设计人员的专业水平。
4. 工程设计机构应当建立设计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对设计文档、绘图文件和技术资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设计成果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 对于违法违规的工程设计机构,相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可能吊销其设计资质。
三、工程设计合同管理1. 工程设计机构应当与业主签订书面设计合同,并在设计合同中明确设计范围、费用标准、工作进度等内容,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 工程设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设计合同的约定完成设计任务,保证设计质量和工程安全。
3. 工程设计机构应当妥善保管设计合同、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合同作废后及时销毁,保护业主的商业秘密。
4. 若设计机构与业主之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四、工程设计质量管理1. 工程设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2. 工程设计机构应当建立设计审核制度,对设计方案、计算书、施工图等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 工程设计机构应当建立设计评审制度,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4. 对于设计遇到的问题,设计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和解决,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整改。
五、工程设计信息管理1. 工程设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设计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息和资料,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电力设计院外协单位管理办法

电力设计外协单位管理办法2019 年 4 月20日目录1. 管理目标 (3)2. 管理范围 (3)3. 职责分工...................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外委设计管理负责人的职责分工........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专业负责人的职责分工.............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流程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外委设计的安排和审批 (5)4.2 外委设计的评审和验证.............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工地服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资料归档...................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附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管理目标为进一步加强配电设计外委管理,提升外委设计质量,结合公司相关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管理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外委工程管理的管理职责、外委设计的安排和审批、外委设计的审查、工地服务和资料归档。
3. 一般要求3.1 配电室负责外委设计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包括项目的委托、设计、评审、验证和评价等。
3.2 配电外委设计单位应具备配电设计资质,并在我院市场部进行资质备案。
备案后,外委单位应在项目管理流程和数字档案馆中开通账户。
3.3 外委设计单位应定期(每年)提供设计人员、校对人员和管理负责人的名单到部门报备,名单由部门负责人统一管理,外委单位调整人员应提前一个月报备。
3.4 外委设计单位报备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设计人员应从事设计工作满2 年;校对人员应从事设计工作满3 年,并在本院工作满1 年;管理负责人应能随时配合项目负责人重新调配设计人员和校审人员。
3.5 外委设计单位应具备完整的配电专业设置,具备电气、线路、土建和预算设计等专业人员。
3.6 外委设计单位人员应在指定办公地点办公,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其他内外网公共电脑、打印设备和办公用品。
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实施办法

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章设计管理工作的实施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项目设计管理,规范公司及司属单位对建设项目设计,确保建设项目设计满足质量、安全、进度、投资要求,提高工程设计整体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管理总纲》及《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项目初步设计到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包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与设计有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一)确定工程设计标准和制定管理规定。
二)组织或监督指导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招标、设计工作。
三)审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设计方案、设计变更。
四)委托和参加各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从设计方面提出初步设计中工程造价控制的修改意见。
五)审批、指导编制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六)协调建设工程工程设计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公司发展规划部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检察前的归口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检察经由过程后的设计归口管理部门。
司属单位是建设工程工程设计管理的直接实施者。
第四条公司发展规划部负责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前期管理工作。
一)在工程建设前期,协调勘查与设计单位之间、设计与设计单位之间的配合。
二)确定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原则,指导司属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概算编制及内审;指导和参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设计概算审查,协助司属单位解决审查中的问题。
XXX负责指导、监视工程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管理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批。
一)根据公司和工程实际,确定、修改工程设计标准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指导司属公司实施相关划定。
二)参加工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检察。
三)组织、研讨和检察建设工程重大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修建物型式与结构体系,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重要工程工程标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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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委托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条根据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体制改革的需要,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完善规章制度,使规划设计工作进一步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建筑设计院作为独立法人单位,一般应承担以下工作:
一、建筑设计(含总图规划、民用建筑设计、工业建筑设计等)、结构设计、采暖通风与给排水设计、电气及自动化设计;
二、建筑、结构、工程地质、采暖通风、给水排水、电气及自动化的可行性技术咨询;
三、工程图纸晒复印等任务。
第三条集团根据市场、用户需求及集团的工作需要,对设计院的设计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条开发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集团协助子公司完成项目的各设计阶段的工作。
第五条规划设计方案一般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要求方案有竞争意识,有突破创新,经反复论证,择优选用。
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可采用委托设计的方式,择优选用省内设计院,以便后期施工配合。
第六条集团协助子公司根据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选择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与之相符的勘察、设计单位,由子公司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要求设计单位向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
第七条子公司开发项目确定后,委托勘察部门进行工程地质勘察时,首先需办理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并签订工程地质勘察合同,按时提供必要的资料(包括地形图、总平面图、钉桩成果报告或提供相应的放线条件)。
地质勘察部门应在双方协商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地质勘察外业工作并向委托方提交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第八条要求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子公司作为委托方需参照《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国家物价局、建设部92价费字375号文件)向勘察部门支付勘察费用。
第九条子公司委托设计院进行规划设计时,需办理规划设计委托书和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并提供必要的设计资料:
一、规划部门批准的设计条件通知书(含规划设计要点);
二、征地地形图、管线接口图、规划红线图、地质勘查报告;
三、给各专业的文字性设计要求(如:户型户室比、厅及厨房卫生间面积、厨卫设备标准等)。
子公司根据生产计划进度要求设计院安排好设计计划进度,精心组织规划方案和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在符合集团有关部门、子公司对规划方案要求及单体建筑初步设计批复要求的情况下,组织好施工图的设计,满足子公司的开工计划需要,并积极配合施工进度中的技术交底和结构验收等工作。
第十条子公司作为委托方参照国家建设部的有关设计收费标准向设计院支付规划设计费用。
第十一条规划设计周期不超过建设部83年颁发的《民用与工业建筑设计周期定额》试行稿中规定的内容。
但集团及各子公司根据经营的需要要求提前设计周期的工程项目,可要求设计院采用加班等办法缩短设计周期。
具体设计周期由集团、子公司和设计院协商的原则在设计合同中确定。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符合设计任务书和合同规定,保证使用功能。
勘察设计文件内容,应当评价准确,数据可靠;设计文件深度应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施工图要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中提出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注明产品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第十三条子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图纸,发现不合理设计后应及时采取改正措施并报集团公司。
第十四条集团组织设计单位参加工程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设计单位应参加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含主要隐蔽工程)和竣工质量验收并签字盖章,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现场需改变使用功能或进行工程改造时,改造方案必须经集团和原设计单位审查认可,现场不得擅自改动。
第十五条本办法解释修改权在集团设计工程中心。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