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设计管理办法(改)

项目设计管理办法(改)
项目设计管理办法(改)

工程设计管理办法二零一九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管理责任--------------------------------2 第三章组织架构及人员管理----------------------3 第四章进度控制--------------------------------6 第五章质量管理--------------------------------7 第六章投资控制--------------------------------10 第七章技术管理--------------------------------11 第八章施工图强审------------------------------14 第九章设计变更管理----------------------------15 第十章设计文件及档案管理----------------------15 第十一章人员管理------------------------------16 第十二章例会制度------------------------------17 第十三章工程报批与报建管理--------------------19 第十四章设计配合------------------------------20 第十四章考核及奖惩----------------------------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设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设计的龙头作用,保障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等目标实现,根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所有参与工程设计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设计,是指设计合同中明确的,根据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包括勘察、招标、施工配合、设备采购、系统联调等方面与设计有关的设计服务工作。

第三条相关定义

设计服务:设计合同约定的,由业主委托的设计工作范围内的设计工作。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图审查单位:

设计文件:按合同规定的,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过程文件、最终成果及互提资料等文件,载体是纸张,并相应有电子文件。

在需要时应有相应的效果图、模型。

第四条设计单位的服务期贯穿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设备联调、竣工验收、设计总结各阶段,直至试运营结束。

第五条设计管理办法的解释权为项目技术组。

第六条本办法与工程设计合同互相补充,如有矛盾之处,则依据工程设计合同执行。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一条项目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相关法规和合同,履行设计管理职责。

技术组负责设计单位的履约和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条设计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设计安全质量承担设计责任。

从事工程设计的执业人员对其签字的设计文件负责。

设计单位对本单位设计工作全面负责。

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质量控制、设计进度和设计配合管理负责。

第三章组织架构及人员管理

第一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合同或项目要求,在现场指挥部设立分支机构。具有完善的人员组织管理体系,人员集中办公。

第二条现场设计负责人1,负责项目整体的计划、安排、管理,保证项目按项目组计划要求实施与推进。

第三条按合同或项目要求配备专业设计人员若干人,设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负责本专业的设计工作。

第四条签订合同后五日内,设计单位按合同或项目要求完成组织架构的建立,相关人员全部就位。并提交设计项目部的组织架构、人员名单(包括专业情况、分管内容、联系电话)送项目指挥部审查备案。

第五条设计单位应严格设计人员管理,保障设计单位人员的稳定,确保项目的顺利进展。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人员到位情况检查,并做好记录,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报指挥部。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制定人员履约检查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被检查单位、承担任务合同段、与人员备案表的核对情况、人员变更的情况、到位人员设计能力、总体评价及处理、建议等。

第八条考勤、人员调整及请假

1、每个中标段设兼职考勤员1名,按《设计单位人员出勤表》(附表1)对本项目部所有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报所属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汇总后在每个月的最后一天报技术组。

2、项目负责人考勤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每个月在大庆的时间不少于20天。

②离开时间不超过三天(含三天)的,以电话形式向技术组组长请示,经其同意后才可离开

③离开时间超过三天的,须以书面形式报技术组,经组长签批同意后才可离开。若有工作交接的,应安排好工作交接,报临时联系人至技术组进行备案

3、各专业负责人考勤要求

①离开时间不超过一天(含一天)的,以电话形式向技术组副组长请示,经其同意后才可离开

②离开时间超过两天(含两天)的,须以书面形式由项目设计负责人签字后报技术组,经副组长签批同意后才可离开。若有工作交接的,应做好工作交接,报临时联系人至技术组。

4、设计单位应积极参加由技术组组织开展的各种设计例会、设计联络等会议,不能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的,须经技术组负责人的同意。

5、设计单位应保证设计人员的稳定性,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或设计管理人员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影响设计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组(施工组)认为有必要更换,设计单位应立即更换,更换人员的专业水平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的水平,并将更换理由和替代人的专业简历书面形式报项目指挥部,由技术组审核合格后报项目指挥部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换。

6、技术组(施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设计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处理结果直接发设计单位本部。施工组要全面掌握和监督对设计单位组织机构及人员的到位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技术组及各设计单位。

7、组织架构及人员考核奖惩参见第十四章

第四章进度控制

第一条设计进度控制的目标是确保工程筹划中各个“里程碑”时间的实现。设计单位必须根据项目对工程总筹划的要

求,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各阶段设计任务,及时提供招标、施工所需的设计施工文件。

第二条设计单位根据确定的工程总策划,负责编制各中标工程设计“综合进度计划”,上报技术组批准后,由施工组组织、监督单项设计单位执行。

第三条设计单位需制定各项工程设计管理制度和办法。由所属施工组检查设计单位的工作进度是否按计划推进、关键点的设计是否能按期完成等。每次检查后形成简报,及时解决、落实调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设计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并根据设计要求调整主要设计人员。

第四条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后的设计进度计划组织开展设计工作,接受技术组和施工组的设计跟踪检查和协调。若关键点设计工作受客观原因或设计单位责任而不能按计划完成的,必须提前通知技术组和所属施工组,说明原因。

第五条项目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设计进度的调整,下达到设计单位后,单项设计单位应贯彻执行。

第五章质量管理

第一条设计质量对工程质量有决定性影响。设计质量是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的中心环节。应从安全至上,质量保证的目标出发,强化设计质量管理,确保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质量目标

1、各项基础资料齐全、完整、准确、充分满足设计要求。

2、正确执行有关规范、规程,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选用的设计方案、系统、设备技术条件与功能需求匹配,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4、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规定,满足施工和项目技术组的要求。

5、杜绝设计成果中的差、错、漏、碰,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合格率100%。

6、确保设计质量无缺陷。

第三条控制重点

1、设计单位要对形成设计成果的设计输入、中间环节等进行严格控制。

2、重点控制的设计输入:主要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各小区总平面布局、绿化、停车场的布局和规模等。

3、重点控制的中间环节:土建工程小区环境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法的研究比选;设备系统集成与整合;二次管网改造;工程筹划和投资估算或概算编制等。

第四条质量控制方法与措施

1、严格按照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按事前指导、过程控制、成果校核的方法实施设计管理。

2、质量控制工作流程。(见下图)

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

3、设计质量管理要求

设计工作及其成果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有关规定,并能满足项目和设计需要。设计应充分考虑与施工单位配合工作,满足施工要求。

加强设计过程的中间检查,并做好质量记录和信息反馈,对重大方案修改和变更严格按《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施。

第六章投资控制

第一条严格控制投资是优质高效、经济合理地建设本工程的根本保证。鉴于项目实际情况,在满足业主要求的前提下,采取一切有效手段,切实保证设计概、预算不突破控制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

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投资估算额为基准,初步设计概算不突破投资估算额,施工图设计预算不突破经过审批的初步设计概算额。力争通过优化设计降低工程投资。

2、投资控制原则

(1)遵循功能适用、标准恰当、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不能降低工程标准和水平。

(2)加强经济观念,在所有的方案比较中,都必须有相应深度的投资数额参与比较,确保方案的可比性,并提供相应的工程数量比较表。必要时,附单价分析说明。

(3)运用价值工程方法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对方案进行优化,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节约工程投资。

3、控制投资的措施

(1)加强技术经济分析

(2)提高概预算的编制质量

(3)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4)加强检查、审查、考核与奖罚

第七章技术管理

第一条设计总体技术管理

通过对设计行为的有效控制,确保各阶段设计文件的总体性、完整性、统一性,使工程设计达到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总体技术管理工作应紧密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

1、设计单位应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对工程设计全过程实施技术管理。并报技术组备案。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主要技术标准》、《文件组成与内容》、《文件编制办法及统一规定》,指导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招标文件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在设计各阶段制定设计文件编制的指导性文件,进行各专业设计方案研究,组织最终设计文件的审查。

3、组织技术方案讨论会和设备设计联络会。

第二条设计文件审查

勘察单位在完成勘察报告初稿后将成果提交技术组,由技术组提交成果至设计院,设计院需对勘察成果进行审查并以书面意见正式反馈至勘察单位落实,待勘察报告完善后提交正式报告由技术组组织专家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提交强审单位进行审查。

设计单位应规范各设计阶段文件审查工作,确保设计的总体性、统一性、完整性和遵循审查程序的规范化、程序化。

1、初步设计阶段文件审查

初步设计阶段文件应符合“设计技术要求”、“文件组成与内容”、“文件编制及统一规定”的要求;

设计文件说明图纸应保持完整;

符合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原则的规定;

设计依据、设计范围、设计年度应符合规定;

考虑进一步优化方案和降低工程造价的可能性;

满足节能、环保、消防、人防和劳安卫的要求;

符合概算编制办法和有关规定,并达到本阶段的规定深度;

投资规模确定合理(概算审查中应附工程数量表;设备、材料清单;投资对照表和数量投资分析)。

2、施工图设计阶段审查内容

设计总包单位应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落实、进一步优化成果、设备招标等进行审查,控制施工图文件的总体性、完整性,以方便施工和安装、缩短工期、节省投资费用。

应按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执行,不能执行理由要充分说明,并得到相关部门同意;

对于施工图强审单位的意见,若不能采纳强审意见,应充分说明理由;

应符合“设计技术要求”、“文件组成与内容”、“文件编制及统一规定”的要求;

设计文件说明及图纸应按规定附全;

应符合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

有关外部、内部重要接口,特别是沟、槽、管、洞预留要认真落实;

应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措施;

在报送施工图设计同时,应附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设备和工程数量对照表,其增减说明要准确

施工注意项应切实可行。

4、配合施工阶段审查内容

Ⅰ、Ⅱ、Ⅲ类变更;

(1)由业主因周边条件改变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提出需设计配合进行修改的;

(2)由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提出的工程变更需设计修改的;

(3)由设计单位因设计缺陷或设计优化提出的设计修改。

重大技术标准、技术方案、设计原则等;

项目指挥部规定由设计单位审查的内容。

第八章设计文件审查和会签

1、设计文件会签

设计单位要按相关设计规范和设计出图进度计划组织设计文件会签工作。

2、会签范围的确定原则

根据设计的实际需要,并考虑到可操作性,有效地加强设计文件的系统性、完整性和总体性,保证设计质量,原则上规定需要会签的图纸范围如下:

(1)小区总平面图、纵断面图;

(2)小区建筑图(分层平面布置、剖面图);

(3)相关专业(或系统)间有重要接口关系的图纸。

(4)设计规范规定需要会签的图纸。

第九章施工图强审

第一条项目组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工程设计需要组织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具体要求按《项目施工图审查办法》执行。

第十章设计变更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变更控制,使工程变理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可操作性,合理控制工程造价,项目技术组制定《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贯彻执行。

第二条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设计组设计变更指令要求(以设计联系单或项目会议纪要形式),审核确定相关变更设计方案,及时提供施工设计图纸,保证施工要求。

第三条设计单位对变更设计有不同意见,应说明原因和理由。对认为有安全质量风险的变更,可提请项目技术组组织专题研究或组织专家论证。对经研究仍坚持的变更指令,设计单位应予执行。

第四条设计单位应认真审核施工、监理单位提出施工工

法和施工措施调整方案。技术组将依据施工组组织的工程洽商纪录、工程例会会议纪要和工程变更会审意见,以设计联系单的形式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据此进行变更设计,并及时提供相关设计资料和图纸。

第十一章设计文件及档案管理

第一条文件管理

1、设计单位提交的技术文件、资料、图纸的最终成果,归口技术组统一管理,过程技术文件、资料、图纸归口设计单位统一管理。

2、所有中间成果的电子文件图,如项目组有需要时,设计单位应及时提供。

3、工程前期及实施过程中由设计院或项目组搜集的纸质版、电子版资料由技术组统一管理并以联系单的形式正式下发至设计院作为设计依据,未经项目指挥部同意,资料不得擅自挪为他用。

4、执行项目制定的设计文件、图纸、资料的发放、回收和验收制度及项目编码的有关要求。施工设计图纸必须通过政府强制性审查后送交技术组发放,设计单位不得直接提供给施工单位。

5、设计单位应按照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工程设计文件图纸的统一格式,并执行。并根据设计变更情况,定期(每季度)列出作废的图纸、资料清单,报技术组进行回收,确保工程不因使用不当设计图纸、资料产生质量问题。

第二条信息管理

包括设计文件管理、文件收发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有关会议纪要、设计简讯的编写和发送;设计统计工作等。依据掌握的设计工作信息,设计单位应于每月末编制《设计简讯》,发送施工组以及相关单位。

第十二章例会制度

第一条会议制度

1、设计工作例会:设计单位应每月安排一次,将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固定为施工组与所属各设计单位召开设计工作例会时间。会议主要目的是检查设计工作完成情况、人员组织落实情况,通报设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对设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设计单位应以书面方式汇报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对能解决的问题在会上解决,会上不能解决的召开专题会议。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分发各方。

2、设计工作协调会:根据设计计划执行情况,适时召开

各设计工作协调会,协调各单位、各系统、各设计单位的设计进度,安排各设计单位设计工作,达到均衡生产的目的。检查、通报设计计划完成情况、设计人员组织落实情况、对设计单位下达的指令的执行情况等。协调解决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设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

3、设计单位应每周组织召开一次设计工作周例会,或根据不同阶段的设计工作及设计计划执行情况适时召开专题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检查设计工作完成情况,通报设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协调解决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设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

4、所有会议都要有记录,必要时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作为指导设计工作的依据,各单位都应认真执行。重要会议邀请项目技术组参加,并将会议纪要抄报项目指挥部。

第二条汇报制度

1、设计单位在执行计划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施工组汇报。重大问题应提请技术组召开有关会议或通过技术组解决,确保设计按计划进行。

2、每月25日前设计单位应将本月完成生产计划情况及其它相关事宜,写出书面材料报告报告各自所属施工组,不能按计划完成设计任务,必须说明原因或解决办法。

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办法

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提高公司勘察设计类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职责,全面履行合同任务,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自主运行或合作运行的所有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类项目。 2 组织机构 2、1 项目组织机构 2、1、1 勘察设计类项目典型组织机构如下: 2、2 项目主要成员的产生 2、2、1 项目经理 勘察设计类项目的项目经理由项目管理部提名,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2、2、2 项目文控 项目文控由主办专业室文控或办事员兼任。 2、2、3 专业负责人 项目专业负责人由各专业室按照项目需求向项目组派出。 3 职责 3、1 公司主管副总经理 3、1、1 负责公司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订项目管理方针政策。 3、1、2 负责确定项目优先权,调解项目之间资源冲突。 3、1、3 负责重大问题的高层协调。 3、1、4 对项目管理有决策权。 3、1、5 负责项目人工时最终批准。 3、2 项目管理部 3、2、1 就是勘察设计类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管理制度的制订与完善,重点监管公司级勘察设计类项目。 3、2、2 负责确定勘察设计类项目的生产与管理工作指标,下达《项目任务通知书》。 3、2、3 协助项目组组织并参加项目内外协调会、方案评审会。 3、2、4 负责资源协调,为项目配置资源,解决项目各阶段的资源需求。 3、2、5 负责审核一级计划。 3、2、6 负责审批项目人工时。

3、2、7 负责监督与检查公司级项目进度、质量与变动成本控制,为项目的管理提供支持与服务。 3、2、8 负责汇总、编制公司各类项目的周报、月报,上报上级部门项目管理部,汇总勘察设计类项目管理周报、月报。 3、2、9 协助经营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进行投标支持工作。 3、2、10 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勘察设计类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认证与设计缺口人员的招聘工作。 3、2、11 协助技术质量部、项目组进行勘察设计类项目公司级技术质量审查,协助解决勘察设计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 3、3 经营管理部 3、3、1 负责勘察设计类项目的投标工作。 3、3、2 负责勘察设计项目的主合同或分包、合作等各类合同的编制、调整、谈判、管理等相关事宜。 3、3、3 负责合同管理,监督合同执行,并在项目运行中给予支持。 3、3、4 负责经营与收费工作,负责公司级项目客户回访。 3、3、5 负责勘察设计类项目外事管理工作。 3、4 技术质量部 3、4、1 负责公司级项目技术质量审查、方案评审,协调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 3、4、2 负责监督、检查、指导项目组的质量管理工作。 3、4、3 负责项目成果的技术质量检查与审查。 3、5 工程管理部 3、5、1 负责勘察设计类项目基本设计(初步设计)ITB(招标文件)合同、商务部分的编制及总体汇总工作。 3、5、2 负责勘察设计项目ITB基础工作。 3、6 主办专业室 3、6、1 负责专业室人力资源管理,根据需要向项目组选派专业负责人与设计人。 3、6、2 对专业设计与专业技术质量负责。 3、6、3 工艺室负责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油库工程、油气长输管道工程的工程设计、工程咨询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包括油气集输、油气处理、油气加工工艺、配管、油气储运、管道线路、配管、场站总图等专业、岩土工程与工程地质勘察。 3、6、4 土建室负责小区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工程与装饰工程的工程设计、工程咨询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包括规划、建筑、结构、路桥等专业。 3、6、5 电气工程室负责电力工程的工程设计、工程咨询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包括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等专业。 3、6、6 自控工程室负责通信工程、自动化控制工程的工程设计、工程咨询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3、6、7 公用工程室负责给排水、供注水、污水处理、消防、供热、采暖通风、空调、防腐工程的工程设计、工程咨询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3、6、8 设备室负责过程装备、机械设备、机械制造与修理的工程设计、工程咨询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3、6、9 技术经济室负责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概预算、经济评价及工程经济咨询,协助完成工程招标标底编制、工程投标报价与工程结算。 3、6、10 具体专业职责与界面关系执行《勘察设计各专业职责与分工细则》。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XXXXXX分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XX分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规范建设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建设水平,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按期履行,保证投资的合理性,使分公司工程建设步入稳定有序的程序,依据总部和省分公司工程建设相关规定,结合XXX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X分公司负责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与省分掌握由分公司实施项目的建设工程管理。 第三条XX 部为XXXXXX分公司建设管理部门。 第四条分公司对所建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负责人制。即所建工程施工材料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费用结算实行一人负责制。 第五条由XX 部根据相关因素决定工程由工程队或外部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第六条由工程队施工的项目由工程队队长为工程负责人或由指定的工程队其它人员。所有设备安装工程、光缆线路测试由XXX机械室负责。由外部施工单位承包的工程,外部施工单位负责人即为工程负责人。 第七条XX 部依据工程结算办法与考核办法对工程项目进行考核与费用结算。工程负责人为考核与结算的主要负责人。 第八条XX 部在市场部、XXX部门及项目合同签定前应积极主动配合市场部、XXX部门,为市场部、XXX部门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持。

第二章工程管理职责 第九条分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各部委、XXX总部、省公司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 2、制定分公司建设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3、在省分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对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进行控制,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4、对分公司城域网专项投资项目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物资设备采购招标。 5、组织协调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按规定办理变更设计,负责向省公司统计、报告工程进度; 6、实施工程质量控制,做好安全生产。按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对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 7、负责验工计价,及时办理工程费用的结算。 8、会同维护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编制工程文件和竣工决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工作。 9、按规定向省分建设管理部门提报相应的材料,每月汇报工程进度,根据进度申请工程费用。 10、负责与工程监理单位和工程设计单位鉴定监理与设计合同。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第十条工程队、XXX部门工程负责人职责 1、在分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对所属工程进行进度、安全、质量、费用、材料的管理与控制。配合监理与设计做好工程监理与设计工作。 2、有雇佣临时工的权利,对参加所属工程的分公司员工有考核与管理的权利。

项目设计管理办法(改)

工程设计管理办法二零一九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管理责任--------------------------------2 第三章组织架构及人员管理----------------------3 第四章进度控制--------------------------------6 第五章质量管理--------------------------------7 第六章投资控制--------------------------------10 第七章技术管理--------------------------------11 第八章施工图强审------------------------------14 第九章设计变更管理----------------------------15 第十章设计文件及档案管理----------------------15 第十一章人员管理------------------------------16 第十二章例会制度------------------------------17 第十三章工程报批与报建管理--------------------19 第十四章设计配合------------------------------20 第十四章考核及奖惩----------------------------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设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设计的龙头作用,保障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等目标实现,根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所有参与工程设计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设计,是指设计合同中明确的,根据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包括勘察、招标、施工配合、设备采购、系统联调等方面与设计有关的设计服务工作。 第三条相关定义 设计服务:设计合同约定的,由业主委托的设计工作范围内的设计工作。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图审查单位: 设计文件:按合同规定的,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过程文件、最终成果及互提资料等文件,载体是纸张,并相应有电子文件。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正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正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国家鼓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

第七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第九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第三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招标发包。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评标,应当以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以及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为依据,进行综合评定。

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项目公司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定测、初步设计、补充定测、施工图设计与审核、现场施工配合等阶段的勘察设计管理与考核。 第二条管理职责 1、项目公司依照委托勘察设计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 对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管理。 2、项目公司各部门的职责 (1)工程管理部 ①组织咨询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核和优化; ②根据全线施工组织安排,结合施工单位图纸需求计划,提 出阶段性和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图供图要求; ③组织施工图工程量的核定工作; ④负责建设期间对勘察设计单位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 与考核; ⑤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向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交底; ⑥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做好现场施工配合工作。 ⑦根据全线施工组织安排,要求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甲供设备 的清单,并审查后报项目公司。 ⑧要求勘察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根据

双院制审查意见优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集团总部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的审批。 ⑨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投资额为前提,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 施工图投资控制情况; ⑩参与勘察设计合同的签订。 (2)计价合同部 ①计划合约部负责设计各阶段工程概(预)算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勘察设计管理 1、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设计强制标准,根据批准 的初步设计文件开展施工图设计,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2、设计质量控制 (1)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按初步设计审查批复进行 施工图设计,建立自查自纠制度,对设计文件和图纸中的错误或 遗漏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 (2)在施工图设计中,有关结构设计或制定施工方案要充 分考虑当前国内的工艺水平和能力、工程实施的可操作性;要对 方案的实施工序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特别是关键工序,应明确 提出工艺、质量、安全和环保等要求; (3)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国家已有规定 的,可合理选用编制成册,作为成果文件正式提交; (4)勘察设计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工程材料、设备的 生产厂或供应商。 (5)应积极利用工程试验、补充勘探、科研等成果,以及

项目设计成果归档和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统一项目文件的归档要求与整理方法,确保档案质量,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的归档与整理。 本规定所指项目文件为项目在施工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各种载体形式的全部文件。 二、归档要求 1、项目建设中形成的项目文件,应根据GB/T1182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和SH/T3503-2007《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组卷、整理,并向业主归档移交。 2、归档项目文件应完整、准确、系统。应真实记录和准确反映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 3、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项目管理手册《项目文件管理规定》。 三、归档项目文件的整理 1、项目部向业主提交归档项目文件时,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行业规范和业主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组卷整理。 2、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 3、勘察文件按勘察项目组卷;设计文件按装置单元、阶段、专业组卷;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形成文件)按合同编号组卷;项目交工技术文件文字资料按 SH/T3503的要求组卷;设备随机文件按台件组卷,其中质量证明文件与随机图纸需分别单独立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组卷;竣工图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装

置单元、阶段、专业图号组卷;监理文件按问题组卷。 4、施工图、竣工图组卷整理时需进行折叠,折叠要求为: 4.1 图纸须按照A4(297×210MM±2MM)的标准幅面进行折叠。 4.2 各种幅面图纸折叠前,要分别按照A0、A1、A2、A3、A4图纸幅面标准格式尺寸(841×1189、594×841、420×594、297×420、210×297MM)进行裁制或整理修边。 4.3 图纸折叠须图面朝里,背面朝外,保持图纸标题栏在右下角并露出。若标题栏前边有图纸遮盖,可将遮盖部分的右下角向内作45°角折入。 4.4 3号图纸折叠时,先将图纸摆正,然后将左半部向右对折,再将盖在上面部分的右下角向内作45°角折入。 4.5 2号图纸折叠时,图纸摆正后,先将竖向多出297MM部分均匀地向内折,然后自左向右进行横向正手风琴式折叠,并使右侧对齐,标题栏露在上层。 4.6 1号图纸折叠时,图纸摆正后,先将竖向多出297MM部分均匀地向内折,然后使标题栏在上层,自右向左进行横向正手风琴式折叠,并将盖在其上面部分的右下角向内做45°角折入。折好后最外层的宽度为210MM,其它层可自由折叠。 4.7 0号图纸折叠时,图纸摆正后,先将竖向多出297MM部分向内折两折,然后使标题栏在上层,自右向左进行横向正手风琴式折叠,并将盖在其上面部分的右下角向内做45°角折入。折好后最外层的宽度为210MM,其它层可自由折叠。 5、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 5.1 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5.2 勘察文件按管理、依据、报告、勘察记录、附图等排列。

公司工程建设设计管理办法

XXXXXX公司 工程建设设计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公司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加强设计优化和造价控制工作,保证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先进性。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其它项目参照执行。 3 定义 设计:是指工程从初步设计(新能源工程为可研)开始至竣工图设计的全过程设计,包括初步(可研)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4 职责 4.1 工程部 4.1.1 负责执行并监督集团公司发布的工程建设设计标准和设计管理规定,制定公司设计管理相关制度。 4.1.2 参加工程设计集中招标工作,协助集中招标范围外的工程设计招标工作。

4.1.3 负责组织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内审和新能源项目可研内审,向集团公司上报审查申请。 4.1.4 负责组织工程初步设计内审,委托初步设计审查,向集团公司上报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 4.1.5 负责组织工程司令图设计评审。 4.1.6 组织、协调设计优化工作,批复限额以下重大设计变更。 4.1.7 指导、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工作。 4.2 计划部 4.2.1 参加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内审和初步(可研)设计内审。 4.2.2 对涉及改变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可研报告)原则的重大设计变更问题提出意见。 4.2.3 会签工程限额以下重大设计变更批复意见。 4.3 财务部 参加工程初步(可研)设计内审。 4.4 生技部 4.4.1 参加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内审和初步(可研)设计内审。 4.4.2 研究确定主设备选型、主要辅机设备选型。 4.4.3 会签工程限额以下重大设计变更批复意见。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号) 二00二年一月七日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地方法规8篇裁判文书1篇)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2002年1月7日)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工程管理制度--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工程管理制度--项目设计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工程管理制度--项目设计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工程建设管理制度:项目设计管理办法本办法规定了项目规划设计的控制要求和方法,确保规划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满足“项目设计委托合同”及法规的要求。本办法由总经理总工程师、分管工程副...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项目规划设计的控制要求和方法,确保规划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满足“项目设计委托合同”及法规的要求。 本办法由总经理总工程师、分管工程副总经理负责制定、修正,工程部具体实施。 ―、规划设计依据 1、项目初步定位说明书; 2、项目定位说明书; 3、项目开发计划; 4、项目立项评审纪要。 二、项目设计委托书的确定 1、工程部根据“项目初步定位说明书”和“用地调查报告”及规划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起草“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书”。 2、“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书”由总工程师、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3、总工程师根据工程部制定的“项目定位说明书”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书”,结合“项目实施纲要“中的相关内容和规划部门有关要求及有关规定,组织起草“项目设计委托书”。 “项目设计委托书”内容概要如下:(1)项目概况及周边环境(2)主要设计指标:a)容积率b)占地面积c)建筑面积d)建筑密度e)绿化率f)退红线要求(3)设计要求:a)建筑风格b)交通组织c)功能分区d)户型设计及户内配置要求e)车库及配套f)环境空间组织及建筑小品设计要求(4)成果要求4、“项目设计委托书”由总工程师、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设计过程监理设计进度、工作安排依据“项目设计监督计划”中的相关内容控制。 四、规划方案的审核 1、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完成后,工程部组织方案评审会,评审会由主管部门领导、专家、规划部门及公司有关人员参加,工程部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整理。 2、工程部根据评审会会议纪要提出修改要求,经总工程师、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委托设计单位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修改。 3、设计方案确立、报规划部门审批后,工程部报消防、人防部门审批,并根据批准后的总平面图向规划部门索取雨、污水接口资料,正式供电、供水、热源、天然气、电视、电信等接口资料。 五、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定 1、根据公司提出的设计内容、范围、深度、建设指标等要求,及有关设计标准,由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 2、公司对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报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由其组织初步设计审查会,邀请有关部门、专家、工程技术人员等参加。 3、公司向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索取初步设计审查会会议纪要,并要求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意见报建设主管部门,由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下发“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4、工程部负责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并送公司相关部门存档。 六、施工图的审定

EPC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EPC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设计管理是总承包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所产生的文件是项目管理中采购、施工各阶段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因此设计工作对项目的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和质量控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EPC总承包商在设计中应满足业主期望的功能要求;在设计进度方面满足业主的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在设计质量方面达到业主的最终要求;在现场服务中通过设计与施工过程的组织集成,促进设计与施工的紧密结合,实现项目的增值目的。

采购组 设计交底 施工组 设计负责人 组织设计 设计产品交付出具设计变更 (优化设计) 提供技术服务设计策划 (优化方案)设计输入 与项目经理、业主沟通,收集设计基础资料,落实外部设计条件 设计输出设计验证 设计评审(优化设计)设计确认 采购组 采购组 设计外委 解决重大设计问题 设计验证 设计管理流程

7.1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部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范围 7.1.1设计部的岗位设置 本项目,项目设计部的岗位设置如图 设计部的岗位设置图 7.1.2设计部的岗位职责范围 (1)项目设计经理 项目设计经理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项目的设计工作,全面负责设计的进度、费用、质量和HSE等的管理工作。本项目实行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实行联合体投标工作,其中设计单位成立项目设计部,项目设计经理主要职责和任务如下: >项目设计经理应该保持与业主、监理、施工部、采购部、质量部、HSE部、施工控制部等部门的有效沟通,保证

施工程序和采购活动符合设计要求。 >研究、熟悉合同文件确定的工作范围,明确设计分工,提出设计主项表及进行设计工作分解,提出设计工作分解结构(WBS)清单。 >组织审查工程设计所必需的条件和设计基础资料,主要包括:设计依据、业主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和有关协作协议的文件。 >编制项目设计计划,会同项目控制部编制设计进度计划。 >组织各专业确定设计标准、规范、项目设计统一规定和重大设计原则,研究和确定重要技术方案,特别是综合性技术方案、各专业的衔接,以及节能、环保、安全卫生等。 >主持有关的设计会议,参加采购部召开的供应商协调会。按期提交采购必需的技术文件,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技术评审,审查设备先期确认.图纸和最终确认图纸。 >组织设计文件的汇总、入库和分发;工程设计结束后,组织、整理和归档有关的工程档案;编写工程设计完工报告。 >项目施工阶段,组织设计交底,必要时派遣设计代表,审查并组织设计修改。 >组织各专业做好项目设计总结。 (2)专家组 专家组负责项目中的重大技术方案的指导和咨询,参加

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行政许可资质(以下简称许可资质)管理,保护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人防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提高防护设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是指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组成,为保障人防指挥、信息、疏散、掩蔽、储备、救护等需要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本办法所称其他人防防护设施是指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和落实人防要求的城市重要基础设施、重要厂矿企业生产设施的防护部分。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许可资质申请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资质实行行政许可制度,许可资质分甲级、乙级。 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甲级许可资质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许可资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从事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活动的设计单位,应按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许可资质,经审查合格并取得许可资质后,方可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设计活动。 第二章许可条件 第五条申请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甲级许可资质的设计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取得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许可资质1年以上。 (二)资历和信誉 1、从事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业务3年以上。 2、参与不少于2项、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经验收合格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项目设计。 3、无设计质量事故。 4、社会信誉良好,达到行业信用评价规定标准。 (三)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建筑、结构、防护和其他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6人、6人、3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2人,一级人防防护工程师建筑专业3人、结构

工程项目范围规划管理细则

工程项目范围规划管理 细则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项目范围管理 1.范围规划 (1)依据 事业环境因素:组织文化、组织结构、法律法规、管理部门规章、产品质量标准、工艺标准、人力资源、企业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工具、市场状况 组织过程资产:组织进行工作的过程与程序;组织整体信息存储检索知识库 项目章程: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协议书、合同及变更等文件,是批准项目的文件,授权项目经理在项目活动中动用组织的资源,主要项目干系人都要在项目章程上签字,表示在项目需求和目标上达成一致。外部项目章程的制定以项目合同或顾客招标文件为依据,内部项目章程的制定以项目工作说明书为依据。 项目初步范围说明书:项目的范围就是项目团队工作的边界,项目的边界是通过项目范围书来界定的,项目经理根据客户的要求整理出项目的范围,要求项目范围描述详细到完全实现客户的要求并的到相关方(内部各部门、外部客户)共同确认认可,无论是主项目还是子项目,项目经理都要主持编写其各自的项目范围说明书。 内容及要求见示例 项目管理计划:项目管理计划将确定、协调与综合所有部分计划所需要的行动形成文件,使其成为项目管理计划,内容因其复杂程度而异 (2)工具与技术 专家判断

样板、表格与标准 (3)成果 项目范围管理计划 示例:项目范围说明书 1.项目名称及描述:简单描述项目所要解决的问题 2.项目目的:解释执行该项目的原因 3.项目目标:对项目时间期限、费用预算、质量要求等进行指标量化 4.项目主要可交付成果:说明在项目完成后,可交给客户的产品或服务 5.制约因素:指出项目受到的特别限制和制约,以及解决或替代的办法 6.假设前提:指出制定项目计划时,对暂时无法确定或以后极有可能变化的因素作出假 设 玻璃幕墙工程范围说明书 项目名称及描述:玻璃幕墙工程项目施工 该幕墙是×××工程项目外延装饰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施工质量的优劣对整体效果起到关键的作用,对申报优质工程也起到一定的影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该幕墙为点支撑玻璃幕墙结构,在节点安装、索张拉、支撑装置安装、及各项性能检测等要求严格,必须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目的: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项目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制订本办法。 1.1为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正确地处理设计变更,控制工程规模、标准、质量、工期和造价,保证工程的正常、顺利进行,现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1.2设计变更的含义是指对技术规范、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作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施工依据的设计文件的变更和数量的调整。 1.3设计变更的范围包括:对施工图所涉及的平纵线形、结构、型式、工程数量、规模、质量标准及任何一部分工程的标高、基线和尺寸等的变更。 第二章设计变更原则及条件 第二条设计变更的原则及条件应遵照下述规定执行。 2.1设计变更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审查意见,并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2设计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肃的科学态度,尊重施工图设计,以保持设计文件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加快施工进度、节省良田、保护环境、提高安全性能、有利于工程管理方面有显著效果时,可考虑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优化、变更和完善。 2.3设计变更由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办理,任何个人和单

位无权对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和变更指令。 2.4设计变更的依据必须是业主、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签发的正式文件。 2.5任何口头指令一律不作为承包人现场实施的依据。凡不具备设计变更依据开始施工者,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擅自实施者自负。 2.6对未正式办理变更手续的设计变更,原则上一律不得实施,并不办理工程计量支付。 2.7在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或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的,可提出变更。 2.8由于水利、工矿、文物、城建、地质、环保等方面原因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必须改变设计,可提出变更。 2.9保持原设计标准和质量,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能解决特殊的技术问题的,可提出变更。 2.10 施工图设计差、错、漏及设计明显不合理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提出变更。 2.11设计变更图表原则上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少数特殊情况经批准也可委托其它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但必须得到设计单位或其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的确认。 第三章设计变更立项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提出 设计变更可以由承包人、设计单位、业主等提出。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由承包人编报设计变更立项申请资料,总监办审核后附立项审核意见,由施工单位附备设计变更立项审查表并完善相应填报内容,并提交设计代表完善相应手续后转报指挥部现场工程部门办理立项申请;设计单位及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或设计代表出

工程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05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设计任务书制定及设计成果审核发放 ········································································第三章施工图收发、会审、交底 ·······················································································第四章附则 ···············································································································施工图评审单(GCGL-表19) ····························································································施工图评审意见审批表(GCGL-表2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工程设计的管理工作,使之程序化、规范化,确保工程设计质量,提高产品品质,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建筑工程设计和各专业设计过程中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任务书制定、设计成果审核、施工图发放管理。 第3条本办法所称设计包括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建筑、结构、水暖、电气各专业设计以及专业设计包括智能化、园林景观、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宽带各专业设计。 第4条本办法中所指设计单位是指已经按照《工程建设发包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取得设计承包的单位。 第5条工程管理部负责设计任务的发包以及对有关设计单位的协调管理。工程管理部应按照《工程建设发包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实施设计任务发包,并按设计单位要求向设计单位提供有关设 计资料。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对设计单位的设计成果组织审核、验收和设计成果的发放、存档。第二章设计任务书制定及设计成果审核发放 第6条工程管理部按照设计程序和步骤组织方案设计。 1、工程管理部负责按照公司批准的“项目策划书”(或者工程管理部提出的单个项目建设意见), 拟订“产品策划书”,按规定流程审批。 2、工程管理部负责按照公司批准的“产品策划书”,并根据政府批准的《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设 计条件书》的要求拟订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任务书”,按规定流程审批。 3、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设计单位考察项目地址和周边环境,前期开发部负责到当地规划管理部门 征求方案设计意见。 4、工程管理部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拟订工程设计考察方案,按规定流程审批。。 5、前期开发部负责组织规划管理部门和设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设计考察,并编撰设计考察报告, 对拟订的方案设计任务书提出修订意见,按规定流程审批。 6、工程管理部应向设计单位提供以下设计资料: 1)方案设计任务书; 2)政府批准的《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设计条件》;

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云南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不断提高公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范本》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勘察、设计质量管理 第二条公路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相应的勘察、设计任务,禁止转包和无证承揽、越级承揽、违规分包。主动接受质监机构对其承担勘察、设计工作的资格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序管理试行办法》做好勘察设计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勘察、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第四条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公路建设的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标准、规程、定额和合同的要求; (二)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可靠,并符合系统运行安全的要求; (三)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四)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并应特别注意沿线景观及沿线设施的协调性和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要求; (五)设计文件中关于材料、配件和设备的选用,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但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和产品品牌。 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勘查资料、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开工前作好勘查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底工作。依照《云南省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勘察、设计合同有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代表处或派驻设计代表,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解决勘察、设计方面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勘察设计招投标 第六条为规范勘察、设计招投标行为,建立健全勘察、设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勘察、设计的监督管理,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

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为完善公司设计项目管理体系,提高人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项目规划设计、深化设计、以及项目的投标工作。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主管机构 公司设计所是项目设计的主管机构。 设计所在项目设计工作中的职责是: 1.根据营销中心下达总体工作计划安排,认真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对所 属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工作计划要求。 2.组织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针对不同的工作项目,合理地进行分工。 3.针对项目具体情况,组织项目评审。 第二章项目分类 第四条项目分类 项目分为规划设计、深化设计和投标设计三类。 规划设计项目指签定设计合同,只收设计费用的项目。对于项目立项前的规划设计属于商务前期规划设计,不在此类。深化设计项目指签定工程合同,项目进场前做的设计。投标设计项目指有正式招标文件的项目。

第三章项目设计 第五条项目设计流程 项目设计分为立项、设计、评审三个阶段。营销中心负责项目立项,设计所负责项目的设计,营销中心和总工办负责项目评审。 项目规划设计程序详见附件一,《项目规划设计流程图》。项目深化设计程序详见附件二,《项目深化设计流程图》。项目投标设计程序详见附件三,《项目投标设计流程图》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六条项目设计实施 设计所是项目设计实施部门。 设计所在接到营销中心下达的《项目需求分析表》和《项目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文件后,展开项目设计工作。 第七条项目设计检查 营销中心和总工办是项目设计检查部门。 在项目设计中,对设计进展及思路进行评审,填写《项目会审单》。针对项目情况,可酌情考虑评审次数,单次或多次均可。 第五章档案管理 第八条文件存档 项目设计文件,以及关于项目的一切资料,由设计所秘书负责存档保管。 存档的项目均应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两种形式,其内容必须与对外报送的文件一致。项目对外报送设计文件的纸质文档,至少应存档一份。项目文件的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2010年12月4印发,2012年3月30日第一次修订,2014年4月17日第二次修订,2014年11月1日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正确核算和控制工程成本,防范工程建设安全及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控制要求,结合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实施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是指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出资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单位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包括: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建筑物的建设施工;管网及设备、设施的敷设、安装、定做、修缮、

维护;办公楼(含厂房)、道路或其他基础设施的施工、维修(护)、装修、安装、硬化;污泥处置、环境绿化、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及上述工程项目涉及的物资材料采购、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采购及服务项目。 工程项目包括重大工程项目和日常工程项目。 重大工程项目是指需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由公司组建项目单位管理的工程项目。 日常工程项目是指重大项目以外,公司不再组建项目单位,由公司运营单位或其他单位管理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保质守期、控制预算、节约资金、防控风险、确保安全和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重大工程项目,由公司授权投资部、分子公司或其它部室等方式组成立项单位(以下简称立项单位),负责项目

申报(批)、可研分析、前期筹备、内外部审批、投标、合同谈判、合作协议签订、资料归档等立项工作。 第六条重大工程项目,以组建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单位)的方式,由项目单位行使项目建设管理权。项目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手续审批、配合招标、组织施工、工程试运营,工程移交、提请决算、组织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根据单个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可授权工程部及其他单位人员组建项目单位,也可直接授权运营单位组建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的人员组成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并由人力资源部下发组建项目单位及组成人员的文件。项目单位可据此办理相关印章。开展前期工作。 第七条公司工程部、纪检、审计、财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参与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工程项目立项及预算管理 第八条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立项单位在对拟引进的工程项目进行前期调研、核算、初步论证后,对促进公司发展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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