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的公告》(2016年第15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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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102号――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60类工业产品实施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102号――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60类工业产品实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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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
和60类工业产品实施细则的公告(2016年修订)
为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规定,以及《质检总局关于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意见》(国质检监〔2015〕364号)精神,质检总局新制定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并对60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不含食品相关产品)进行了修订,现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修订后的60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予以公布,自2016年10月30日起实施。

自实施之日起,原公布实施细则及修订单失效。

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依法加强对发证产品和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附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60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略)
质检总局
2016年9月30日
来源: /fg/detail2028387.html。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容器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容器

编号:(X)XK12-001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部分)2016年9月30日公布2016年10月30日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录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部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等规定,制定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的实地核查、产品检验等工作,应与通则一并使用。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证。

第二章发证产品及标准第四条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指:包装、储运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产品。

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以及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产品的包装物、容器和压力容器等产品不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发证产品范围及单元、品种规格划分见表1。

表1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单元、品种、规格说明:按产品标准分级或分类的产品品种,如企业取得Ⅰ级(或Ⅰ类)生产许可证的可以生产Ⅰ、Ⅱ、Ⅲ级(或Ⅰ、Ⅱ、Ⅲ类)产品,取得Ⅱ级(或Ⅱ类)生产许可证的只能生产Ⅱ、Ⅲ级(或Ⅱ、Ⅲ类)产品, 取得Ⅲ级(或Ⅲ类)生产许可证的只能生产Ⅲ级(或Ⅲ类)产品。

第五条本细则的发证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见表2。

表2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执行标准和相关标准注:标准一经修订,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应当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实施细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实施细则

2003.01.03 2006.06.23 2006.06.16 2006.08.02 2003.10.31 2002.07.22 2006.11.16 2006.07.06 全许办 2003.05.13 2006.06.23 2006.04.10 2006.11.21 2006.04.10 2006.09.12 2005.03.31 2006.03.31 2006.06.16 全许办 2001.12.21 [2003]57 号 2003.05.21 [2003]76 号 2003.08.15
梁 41 42 43 44 45 港口装卸机械 公路桥梁支座 机动车制动液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 建筑外窗 46 建筑幕墙 47 48 49 50 建筑卷扬机 摩托车乘员头盔 水泥 混凝土输水管 1. 摩 擦 材 摩擦材料、 石 料 51 棉密封制品 2. 石 棉 密 封制品 52 53 建筑防水卷材 铜及铜合金管材 铝合金建筑型材 54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 55 56 57 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 电力金具 输电线路铁塔 1.电力线阻波 器及结合滤 电力调度 58 通讯设备 2.电力线载波 通信产品 59 60 61 带电作业工器具 水工金属结构 水文仪器 全许办[2001]28 号 全许办[2006]27 号 2001.10.10 2006.05.10 全许办[2006]58 号 2006.08.02 波器 全许办[2006]60 号 2006.08.02 全许办[2006]42 号 全许办[2001]05 号 全许办[2006]59 号 全许办[2006]67 号 2006.06.16 2001.06.11 2006.08.02 2006.08.02 全许办[2006]39 号 全许办[2006]25 号 全许办[2003]17 号 质技监局质发 [1999]261 号 全许办[2003]27 号 全许办[2002]64 号 2000.12.02 2003.02.27 2002.09.18 2006.06.16 2006.05.10 2003.02.24 全许办[2006]63 号 全许办[2006]64 号 全许办[2006]55 号 全许办[2006]44 号 全许办[2006]38 号 全许办[2006]40 号 2006.08.02 2006.08.02 2006.07.06 2006.06.16 2006.06.16 2006.06.16

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9号关于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无证查处工作的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9号关于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无证查处工作的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9号关于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无证查处工作的公告2009-02-26 09:53:32.0 本信息已浏览890次【编辑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铅酸蓄电池等11类产品(见附件1)生产许可工作已具备开展无证查处条件。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获得上述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二、新投产、新转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三、由于产品标准变化和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调整,原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公告查处的3类产品的具体品种发生变化,现将已公告查处的产品变化情况予以重新明确(见附件2),查处时间仍以原公告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 开展无证查处的产品明细表2. 已公告查处的产品变化情况对照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附件1:开展无证查处的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类别产品名称产品单元规格型号1蓄电池铅酸蓄电池起动用铅酸蓄电池船舶起动用铅酸蓄电池铅酸蓄电池用极板正极板、负极板2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手动葫芦环链手板葫芦带式输送机移动带式输送机气垫带式输送机波状带式输送机千斤顶螺旋千斤顶3农药农药颗粒剂灭线磷颗粒剂≥5.0%【1】本次公告的“草甘膦可溶粉(粒)剂(所有含量)”产品中包括“50%草甘膦可溶性粉剂”,“50%草甘膦可溶性粉剂”已于2003年8月8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7号公告进入查处。

【2】本次公告的“草甘膦水剂(所有含量)”产品中包括“10%草甘膦水剂”,“10%草甘膦水剂”已于2003年8月8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7号公告进入查处。

附件2:已公告查处的产品变化情况对照表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2020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书

2020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书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书一、工^产品生产许可依据法律、法规及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国发【201刀34号《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 <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监【2017】317《质检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监函【201刀381号《质检总局关于发布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细则〉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第91号《质检总局关于印发v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8年第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第156号令。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149号#《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年11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关于印发钢铁水泥行业兼并重组企业优化生产许可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质检监函[2016] 48号)《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代表大会公告第3号《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60类工业产品实施细则的公告》2016年9月30 H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6年第102号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条件包括1有与拟从事的生产活动相适应的营业执照。

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管理规定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管理规定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管理,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针对列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产品(加工食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除外),依据《条例》、《实施办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发布的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具体要求。

第三条实施细则的起草、征求意见、审定、批准发布、宣贯、实施、修订,应当遵循本规定。

本规定不适用加工食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实施细则的编号用大写汉语拼音xk加五位阿拉伯数字编码组成:xkxx-xxx。

前边两位数字是产品类别号,后边三位数字是产品品种号。

第五条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日常管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负责组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起草和宣贯等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负责研究起草相关产品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实施细则制定第六条审查部负责起草实施细则讨论稿,确保引用标准现行有效并正确贯彻国家产业政策。

产品单元划分、生产工艺工装设备、检测计量仪表设备、检验规则制定应当科学合理,既能够保证企业持续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同时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审查负担。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制冷设备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制冷设备

编号:XK06-015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6年9月30日公布 2016年10月30日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发证产品及标准........................................................................................................................... 第三章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和资料 ........................................................................... 第四章企业实地核查 ............................................................................................................................. 第五章产品检验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六章证书许可范围 ............................................................................................................................. 第七章附则 ............................................................................................................................................... 附件1企业核查时准备书面材料清单.................................................................................................. 附件1-1企业生产制冷设备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图 ........................................................................... 附件1-2企业生产制冷设备产品生产场所示意图 ........................................................................... 附件1-3企业生产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设备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书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书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书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依据法律、法规及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国发【】号.《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监【】号.《质检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监函【】号.《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细则>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年第号.《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年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年第号令。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年第号令.《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年月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监联[]号.《关于印发钢铁水泥行业兼并重组企业优化生产许可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质检监函【】号).《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代表大会公告第号.《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类工业产品实施细则的公告》年月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年第号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条件包括:.有与拟从事的生产活动相适应的营业执照。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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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流速/流量/流向测量仪器”中删减“光学流速仪、明渠流量仪、浑水流量计,将 “数据记录器/存贮器”单元中的“流速仪计数器”调整至此;
16
——表2、表6、表9-15 ,“铁道部科技基[2008]173号《客运专线铁路CRTSII型板式无砟轨道混凝土轨道板(有挡肩)暂行技术条件》” 修订为“TJ/GW 111-2013《高速铁路CRTS 型板式无砟轨道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轨道板暂行技术条件》、TJ/GW 118-2013《高速铁路CRTS 型板式无砟轨道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轨道板暂行技术条件》”。
20
——表7,“CRTS 型”修订为“CRTS 型”,对应的“抽样基数”修订为“不少于500块且不少于10批”,“样品数量”修订为“10块”,“备注”修订为“混凝土龄期不少于28天的样品不得少于5块”。
20
港口装卸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1
——表1“斗轮堆取料机”产品单元对应的产品品种由7个修订为3个,分别是:臂式斗轮堆取料机、臂式斗轮取料机、臂式堆料机;对应的规格型号分别是:额定生产率≤6300(取)/10000(堆)t/h、 额定生产率≤10000t/h、额定生产率≤11000t/h。
14
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5
——表1
1、名称修订为“预应力混凝土枕发证单元”
2、删除“产品品种”和“规格型号”这两列;序号为3个,对应的产品单元分别是1混凝土枕、2混凝土岔枕、3混凝土轨道板 。
3、“注:”修订为:产品替代原则如下,“可互代”的产品仅限能满足5.6.2.1b)款“产品图纸”要求的产品。(1)混凝土枕:取任一规格混凝土枕进行许可证检验,可互代。(2)混凝土岔枕:取任一图号混凝土岔枕进行许可证检验,可互代。(3)混凝土轨道板:取任一规格混凝土轨道板进行许可证检验,可互代。
4
——表1“产品品种”重要用途钢丝绳、密封钢丝绳、电梯用钢丝绳、索道用钢丝绳、石油天然气工业用钢丝绳,“工序类型”仅捻股和合绳工序对应的“适用范围”修订为“成品钢丝外购外协”;“工序类型”仅拉丝、捻股和合绳工序对应的“适用范围”修订为“拉拔用热处理磷化钢丝外购外协;或拉拔用镀锌钢丝外购外协;或拉拔用热处理磷化和镀锌钢丝外购外协”。
附件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
序号
细则名称
பைடு நூலகம்项目
修订内容
一、共性修订内容
1
人造板等99个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
——删除“7委托加工备案程序”章及全文有关内容。
2
——删除“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管理办法”中的“七、安全防护”章以及全文有关内容。
二、各产品修订内容
2
钢丝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3
——1.2删除 “重要用途钢丝绳、密封钢丝绳、电梯用钢丝绳、索道用钢丝绳和石油天然气工业用钢丝绳产品品种应具备完整工序(集团公司内所属单位构成完整工序的也适用)。”
——表1“斗式提升机”产品单元对应的规格型号“斗宽≤1000mm”修订为“斗宽≤1600mm”。
——表1“埋刮板输送机”产品单元对应的规格型号“槽宽≤1000mm”修订为“槽宽≤1250mm”。
21
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2
——1.2“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水文仪器产品划分为14个产品单元、65个产品品种,具体的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及生产类型见表1。”修订为“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水文仪器指一般环境下使用在江河、湖泊、感潮河口、水库、明渠、地下水系以及具有自由水面的封闭渠道中的测量各种水文要素(参数)的仪器。(一般环境要求参照GB/T15966-2007《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执行)。水文仪器产品划分为12个产品单元、38个产品品种,具体的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及生产类型见表1。”水文仪器产品单元及产品品种修改如下:
9
——表5“产品品种”重要用途钢丝绳、密封钢丝绳、电梯用钢丝绳、索道用钢丝绳、石油天然气工业用钢丝绳,“关键工序”栏热处理工序修订为“热处理工序*”;“关键控制点”栏热处理“三温一速”修订为“热处理‘三温一速’*”;“特殊过程”栏热处理修订为“热处理*”。
10
——删除 表10-4。
11
——删除 附件2中5.1.6款。
17
——表2、表3-4、表4-11、表5、表6、表7、表9-15、表10-15,“CRTS 型”均修订为“CRTS 型”
18
——表3-4,删除序号5、6、12、13、14、15、16、17中的设备。
19
——表6、表9-15、表10-15,涉及检验的内容以TJ/GW 111-2013《高速铁路CRTS 型板式无砟轨道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轨道板暂行技术条件》和TJ/GW 118-2013《高速铁路CRTS 型板式无砟轨道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轨道板暂行技术条件》为准。
11
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2
——表2-2企业生产铅酸蓄电池产品的相关标准增加“铅酸蓄电池中镉元素测定方法JB/T 11236-2011”。
13
——表5“铅酸蓄电池产品的抽样数量”每组电池样品中增加一只电池,用于镉含量检测。
14
——表7“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中表7-1至表7-13增加检验项目名称“镉含量”、检验依据标准及条款“JB/T11236-2011中 3.1”、检验方法依据标准及条款“JB/T11236-2011中4”、不合格分类“A”。
5
——删除表1中注3。
6
——4.1.1.1删除“或‘集团公司内所属单位构成完整工序’。”
7
——删除4.1.1.5 条。
8
——表4 “注1: ……;粗直径钢丝绳、一般用途钢丝绳、压实股钢丝绳、输送带用钢丝绳、操纵用钢丝绳、平衡用扁钢丝绳、公路护栏用镀锌钢丝绳、航空用钢丝绳、电梯门机用钢丝绳不要求必备1~4项生产设备。”修订为“注1:……;其余产品品种不要求必备1~4项生产设备。”
1.“水(液、闸)位测量仪器”中删减“地下水位计、振弦式水位计”,“光电式水位计(含激光式)” 缩减 为“激光水位计”,“超声波水位计”修改为“声波水位计”;
2.“水深测量仪器”中删减“绳长测深仪、压力式测深仪、将“水文缆道测距仪”调至“水文缆道/船测设备”;
3.“降水测量仪器”整合并重新划分为“雨量器”、“翻斗式雨量计”、“容积式雨量计(含浮子式、容柵式、光电感应式、虹吸式、声波式)”、“雨雪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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