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一)
建筑工地的现场安全督导与检查频次及程序

建筑工地的现场安全督导与检查频次及程序建筑工地是一个常常存在安全风险的地方,在建设过程中,建筑公司需要进行现场安全监管和管理。
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建筑公司必须制定合理的现场安全监管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本文将讨论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督导与检查频次及程序。
一、建设单位的基本安全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对现场安全的管理要求包括制定安全计划、安全检查、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
在建筑工程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建筑工地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
1.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建设单位应该在工程建设前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方案,设立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制定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应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对建设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不同的规定,并将规定组织实施。
3.建设工地安全检查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检查建筑工地施工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检查安全措施是否齐全。
二、建筑施工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建筑施工单位应负责建筑现场的安全生产,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1.安全生产计划建筑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2.安全检查建筑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检查措施,并定期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藏的安全隐患。
3.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单位应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措施,规范现场安全行为。
三、安全督导与检查频次及程序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复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要采取一些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在建设工地中,应建立安全督导机制和建筑施工现场检查制度。
1.安全督导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指定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督导的人员,对建筑工地进行监督管理,并制定督导计划,安排现场督导工作。
2.检查程序建筑工地现场安全检查应制定专门的检查程序。
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报告制度

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报告工作,促进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报告制度适用于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报告工作。
第三条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报告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监管、公开透明、法治原则,促进工程安全生产的全面提升。
第四条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报告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
第五条设立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报告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稳定发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报告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七条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区县范围内的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报告工作。
第八条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报告工作应当坚持“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社会参与”的多元监督模式,加强监督合作,形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合力。
第九条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报告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报告工作机构,明确岗位职责,明确权责关系,切实发挥监督报告工作的作用。
第十条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宣传教育等活动,提升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报告工作的整体水平。
第十一条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报告工作应当根据不同的工程建设项目类型、规模和难度,制定相应的监督报告方案,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部门要求,及时向监督部门提供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报告所需的信息资料。
第十三条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报告工作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二)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及其配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四)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防护设施设置及其管理维护情况;(五)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六)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七)其他相关情况。
建设项目安监报建的条件和程序

建设项目安监报建的条件和程序在建筑工程中,通常把施工分为施工准备、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和装饰等几个阶段而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技术总体规划,关系到能否保证整个施工工程安全进行的环节,安全措施的准备更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作为施工准备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组织、技术、物质等准备,只有这些准备工作做好了,才能为工程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打下坚实的基础。
做好如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准备,才可安监报建。
第一节安监报建条件1.工地周围按规定标准围蔽,有封闭式大门,门头书写企业或工程名称。
2.按临时用电方案和三相五线制要求配电、线路架设标准规范,使用标准电箱,外电防护已做好。
3.按标准搭设临时办公室、宿舍,并硬地化。
4.工地进出口、道路材料堆场、加工场规定硬地化。
5.按标准搭设厨房、厕所、仓库并硬地化(>6.主要道路硬地化,其标准是C15混凝土。
7.五牌一图齐全,挂放位置适当,要有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有关制度操作规程应悬挂的已悬挂好。
8.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档案,各种内业管理资料(表格)己准备齐全。
9.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性能完好,应检测的已检测,安全可靠,有完善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上岗证齐全。
10.按规定配好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消防方案,配备消防器材。
第二节安监报建程序一.报监登记表1.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2∙1)2.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所需资料;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文明施工等内容,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打桩作业和起重吊装等专业性强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施工区、生活区布置,砌筑围墙或围栏,施工机械,水电布置,材料堆放和排水系统等);5)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图;6)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上岗证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塔吊和起重吊装的指挥员人员)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复印件;7)大型施工设备(桩机、塔吊、施工外用电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和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等)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资质证等免印件;8)本表格填写一式三份,并经施工单位盖企业法人单位公章;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表(见附件1∙2∙2)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登记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表受监编号: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此表一式三份(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站各一份)2.填表时,应确保内容真实、书写清楚。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参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包括新建工程、扩建工程、改建工程、修缮工程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程序的内容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事故应急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等。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聘请具有相关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相关技术知识,担当起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策划、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要求,包括安全责任分工、安全控制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等。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告上级。
第三章安全生产组织体系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应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监督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志、安全生产警示标识等。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担任委员,负责统筹安排和协调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监督员由施工单位聘请,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志应按照要求,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起到提醒施工人员和过路人员注意安全的作用。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警示标识应按照要求设置在施工现场与周边环境的明显位置,警示过往人员注意安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建设工程安全报监I流程及所需准备资料

建设工程安全报监所需文件一、需提交材料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一)施工单位法人代表与该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二)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定的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三)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交接证明材料;(四)该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所有证书留复印件,其中,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证收原件,待工程完工后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竣工评定表,由施工单位开具介绍信到项目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领取);(五)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告;(六)经施工单位签署自查合格意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署审查合格意见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核表;(七)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八)施工单位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依法办理保险的凭证;(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费用支付凭证;(十)其他有关资料。
二、办理程序1、由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报监书》一式两份。
2、①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手续时,应完整提交上述材料,提交上述资料齐全,报监窗口方可接件。
②报监窗口接件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前来领取安全报监资料。
③项目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报监资料的审查,审查合格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开工前提条件审查。
④对安全报监资料审查不合格的,由项目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电话通知建设单位按要求补齐资料,待完善相关资料后,对该项目进行开工前提条件审查。
⑤对开工前提条件审查合格的,由项目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将开工前提条件审核表传真至市安全总站(XXXX),市安全总站收到传真件后应立即通知报监窗口通过安全报监。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一、安全监督报告施工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必须到所属安全监督管理部办理安全监督报告手续,明确有关监督程序,领取和填写有关资料、表格。
(一)填写《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报告》一式两份。
(二)安全监督报告时提供如下资料:1、建设单位安全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2、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工人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复印件);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措施(含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措施);4、开工前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付款计划50%的支付证明原件(施工方向建设方开具的收款发票或银行收款通知单),收复印件。
(三)采购相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
(四)领取《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通知书。
二、第一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一)会议主持:安全监督管理部。
(二)参加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及其他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
(三)会议明确了各方的主要责任:1、业主的责任(1)业主应为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和邻近区域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地下工程资料,气象、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业主应为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工作环境,并按文件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业主单位不得购买或者强行指令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健康卫生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施工单位不得指定施工所需的各种产品的制造商、供应商。
(4)督促施工单位遵守标准、规范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5)参与建设项目和单位工程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验收。
2、监理单位职责(1)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包含安全监督内容的监督计划和监督实施细则。
(2)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展和建筑业的发展,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的目的、任务、原则、组成、职责等方面,下面将从这些方面进行介绍。
一、目的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
通过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可以有效控制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周期和成本,保证建筑安全,保护自然环境,防止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任务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按规划、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进行,保障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
同时,还需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问题、隐患和违规行为,做出合理的处理措施,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原则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的原则主要包括:(1)依法管理原则。
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建设工程项目。
(2)综合治理原则。
采取综合治理的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3)风险管理原则。
通过分析、评估、控制和应对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各类风险,达到安全、高效、经济的建设目的。
(4)公开透明原则。
加强信息公开,让群众了解工程建设过程和质量标准,促进社会监督。
(5)社会责任原则。
所有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各方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保障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
四、组成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组成主要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机构、监理机构、工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相关单位等。
各方之间需要密切协作,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1)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机构。
主要负责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评估、审批、监察和验收等相关工作。
(2)监理机构。
主要负责对工程建设活动进行全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施工进度和成本控制等工作。
(3)工程施工单位。
主要负责工程建设活动的实施。
(4)设计单位。
主要负责工程建设方案制定和设计工作。
安全生产监理程序范本
安全生产监理程序范本一、监理前准备工作1. 召开监理调研会议,明确监理目标及工作职责。
2. 查阅相关设计、施工和安全管理文件,了解工程情况与计划。
3.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人员资质等。
4. 制定监理工作计划书,明确监理的重点内容和阶段目标。
5. 按照工程性质和施工进度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并报批。
二、监理开始阶段1. 召开监理启动会议,与施工单位沟通工作要求和监理目标。
2. 对施工方提供的安全生产和工作计划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3. 确定监理的重点内容,制定详细的监理检查计划。
三、监理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与记录1. 按照监理计划,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2. 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
3. 记录每次安全检查的结果,包括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和监理意见。
4. 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反馈安全检查结果,并要求整改。
四、施工单位安全培训与监督1. 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技能。
2. 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和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
3. 强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特殊工程及重要节点的监理1. 对于特殊工程和重要节点,制定专门的监理方案并实施。
2. 针对工程特点,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
3. 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计划进行严格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六、监理报告编制及提交1. 根据监理过程中的记录和检查结果,编制监理报告。
2. 监理报告包括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的评估和监理建议。
3. 及时将监理报告提交给建设单位,并与其商讨整改措施和监管要求。
七、监理结束阶段1. 完成监理任务后,召开监理总结会议,对监理过程进行总结与评价。
2. 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和监理成果文件。
八、监理维权与跟踪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监理要求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2. 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和整改。
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细则范文
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细则范文一、总则工程安全生产是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必要举措。
为了落实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工程安全监督,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特制定本细则。
二、监督制度(一)建立健全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形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的有机合力。
(二)监督执法机构应当加强对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执法力度,依法对违反工程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公布违法信息,形成威慑力。
(三)建立工程安全事故快速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工程安全事故及时进行报告,确保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三、安全责任(一)建设单位应当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要求,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及时整改漏洞。
(三)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确保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四、安全培训(一)工程安全知识培训应当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确保相关人员对工程安全规定的理解和掌握。
(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三)工程安全培训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确保培训效果和参与度。
五、安全设施(一)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防护网、安全标志、安全通道等。
(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安全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三)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使用安全设施,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六、安全检查(一)监督执法机构应当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执法机构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并实施安全检查计划,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定期安全大检查。
七、安全奖惩(一)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申报程序
建筑⼯程安全监督⼿续申报程序建筑⼯程安全监督⼿续申报程序⼀、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建设⼯程安全⽣产管理条例》、《安全⽣产许可证条例》、《建筑⼯程安全⽣产监督管理⼯作导则》等法律、法规和⼯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交下列资料(⼀)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程(含建筑装饰装修、拆除⼯程),在⼯程项⽬招标投标⼯作完成、建筑施⼯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在申领施⼯许可证之前,由建设单位向所属建设安全监督机构领取《贵州省建设⼯程安全施⼯措施资料备案表》及《贵州省建设⼯程施⼯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并组织施⼯、监理单位提交下列资料向建设⼯程安全监督机构报监:(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1.《贵州省建设⼯程安全施⼯措施资料备案表》⼀式五份,以及表中所列安全责任⼈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附原件备查);(1)施⼯单位分管安全负责⼈安全考核证书(2)施⼯单位技术负责⼈职称证书(3)项⽬负责⼈(项⽬经理)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原件(4)专职安全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原件(5)总监理⼯程师上岗证书、安全培训教育证书(6)安全监理⼯程师岗位证书、安全培训教育证书(7)特种作业⼈员的资格证书2. ⼯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批准通知书,施⼯合同和监理合同副本复印件;3.建筑施⼯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企业安全⽣产许可证复印件;4.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5.建设单位⽀付安全⽣产费⽤的付款凭证及计划;6.安全防护、⽂明施⼯措施费⽤使⽤计划;7.建筑⼯程意外伤害保险单;8.《贵州省建设⼯程施⼯现场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9.施⼯现场应急救援预案;10.施⼯、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管理⼈员岗位责任制;11.安全⽂明施⼯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12.建设单位向施⼯企业提供施⼯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排⽔、供电、供⽓、供热、通信、⼴播电视等地上和地下管线资料,⽓象和⽔⽂观测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程的有关资料的交接⼿续;13.施⼯现场临时⽤电⽅案;14.施⼯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施⼯组织设计(⽅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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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一)
一、安全报监
施工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必须到所属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明确有关监督程序,领取和填写有关资料、表格。
(一)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报监书》一式两份。
(二)安全报监时提供如下资料:
1、施工单位安全信誉等级证书(复印件);
2、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组织设计方案和措施(含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措施);
4、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及开工前已支付50%的支付证明原件(施工方向建设方开具的收款发票或银行收款通知单),收复印件。
(三)选购相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
(四)领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通知书。
二、施工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第一次联席会议
(一)会议主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二)参加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三)会议明确各方主要职责:
1、业主单位职责
(1)业主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地下工程资料,气象、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业主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并按文件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业主单位不得购买或者强行指令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健康卫生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不得为施工单位指定施工所需各种产品的生产厂、供应商。
(4)督促施工单位按标准、规范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5)参加施工项目各阶段及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验收。
2、监理单位职责
(1)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
收备案。
(4)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5)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3、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并对其所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2)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对本单位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并将培训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4)施工单位必须采购、租赁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并在安全监督部门已备案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等。
4、施工项目部经理职责
(1)项目部经理对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项目部经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项目部经理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施工安全生产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并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不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到施工现场上。
(4)项目部经理按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象条件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施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材料渣土运输及噪声、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6)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各施工阶段检查核定和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