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并股权转让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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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66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66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正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6]66号)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受让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你公司13,000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6.5%)。

二、批准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继湖北省清江水电投资公司持有的你公司15,000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7.5%),批准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湖北省经济开发公司持有的你公司12,205.676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6.1%)。

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你公司27,205.676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13.6%)。

你公司可据此修改公司章程,并在本批复下发后30日内,依法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结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第253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第253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第253号)湖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关于增资扩股的申请报告》(湘证字[2000]第45号)、《关于增资扩股拟出资股东和出资额变更情况的说明》(湘证字[2000]第1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的增资扩股方案。

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金由23,510.41万元人民币增至120,397.08万元人民币,其中公积金转增资本金6,975.07万元,由现有股东按出资比例分享,另外89,911.6万元资本金向新股东募集,新股东必须以货币形式出资。

二、同意以下企业的入股资格及出资额:(一)三九企业集团21,000万元(二)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17,955.8万元(三)湖南正虹饲料股份有限公司17,955.8万元(四)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17,000万元(五)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7,000万元(六)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6,000万元(七)深圳市三九汽车发展有限公司3,000万元三、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第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在三个月内完成增资扩股方案的落实工作,确保资本金足额到位,并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会,选举拟任正、副董事长及拟聘正、副总经理,拟定新的公司章程。

上述事项须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予以确认。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2]10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2]10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2]102号)各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单位、各基金管理公司:近一段时间,基金管理公司股东拟转让出资的现象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股东依法转让出资是一种正常的民事行为,受法律保护。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基金市场的正常秩序。

基金业是一个需要高度规范和自律的行业,出资转让必须以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促进基金管理公司的长远发展为目标。

为维护基金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基金管理公司重大变更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2]10号)(以下简称《重大变更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现阶段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出资进行转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当事人出让或者受让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出资,应当遵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

基金管理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重大变更通知》及本通知的要求履行法律程序。

二、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对公司及全体基金投资人负有诚信义务。

在股东对基金管理公司出资进行转让期间,董事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三、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受让方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实收资本不少于三亿元;(二)经营状况良好;(三)无不良记录;(四)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它条件。

受让方拟成为第一大股东的,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属于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二)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三)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它条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方正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7.11.02
•【文号】证监机构字[2007]279号
•【施行日期】2007.11.0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
权变更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7]279号)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方正证券关于股权变更的请示》(方证字[2007]第6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资格。

二、核准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受让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你公司4,223.8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7%)、受让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你公司3,895.5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6.46%)、受让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持有的你公司2,526.9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4.19%)。

本次股权变更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你公司10646.2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17.65%)。

三、你公司应当据本批复修改公司章程,并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0日内,依法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6.04.29
•【文号】证监机构字[2006]81号
•【施行日期】2006.04.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
更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6]81号)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查,批准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受让福建闽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你公司5480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
6.04%)。

你公司应在本批复下发后1个月内,依法办理上述股份的变更手续。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必须按照《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自取得你公司股份之日起2年内将该股份予以处分。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39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39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的批复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39号2000年3月2日)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方案的请示》(国信[1999]1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的增资改制及股权转让方案。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你公司名称规范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相应更名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营业部”。

三、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至人民币200,000万元。

经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深华资验字[1999]第300号)验证,你公司200,000万元资本金已足额到位。

核准以下股东和股权份额:(一)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60000万股(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40000万股(三)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40000万股(四)云南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40000万股(五)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10200万股(六)北京城建股份有限公司9800万股四、核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五、确认李南峰、胡关金、姜长龙、费晔、李凤梧、孙宾担任国信证券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根据《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李南峰应在本批复下发后两年内解决兼职问题。

六、核准你公司为综合类证券公司。

七、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和《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平安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4.12.29
•【文号】证监机构字[2004]177号
•【施行日期】2004.12.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
权变更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4]177号)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权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平证发[2004]1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的股权变更方案。

同意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受让深圳市安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879%的股权9879万股)和1%的股权(1000万股)。

你公司可据此修改公司章程。

此外,你公司应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并报我会审查。

二、请你公司在本批复下发后一个月内,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沈阳北方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并更名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沈阳北方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并更名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沈阳北方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并更名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0.12.20•【文号】证监机构字[2000]289号•【施行日期】2000.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沈阳北方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并更名的批复(2000年12月20日证监机构字[2000]289号)沈阳北方证券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沈阳北方证券公司变更股东及增资扩股方案复查的请示》(沈北证字[2000]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的增资扩股方案,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至人民币36,000万元。

经沈阳华伦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华会股验字[2000]第0006号),你公司资本金人民币36,0000万元已足额到位。

核准以下公司的出资资格和出资额:(一)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 7200万元(二)江苏东方国际集团公司 7200万元(三)沈阳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3600万元(四)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00万元(五)辽宁国大股份有限公司 2160万元(六)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440万元(七)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1440万元(八)沈阳方园铝业集团公司 1440万元(九)东北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720万元(十)沈阳飞机工业(集团)公司 720万元(十一)沈阳黎明发动机制造公司 720万元(十二)沈阳辽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60万元(十三)新疆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400万元待中国人民银行批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整顿方案后,新疆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以所属证券营业部置换所持你公司股权。

二、同意你公司更名为“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原有证券营业部相应更名为“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营业部”。

三、核准《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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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增资扩股并股权转让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6.10.23
•【文号】证监机构字[2006]247号
•【施行日期】2006.10.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
股并股权转让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6]247号)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重组申请报告》(财证字[2006]56号)及有关文件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增资扩股的方案。

即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有限公司、湖南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总公司分别以现金向你公司增资4亿元、4亿元和2亿元。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作价6亿元向你公司增资。

上述增资完成后你公司注册资本由5.3573亿元增至21.3573亿元。

二、批准你公司此次增资中以下出资单位的股东资格、出资额:
股东名称出资额(亿元)
1、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
2、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
3、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有限公司 4
4、湖南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总公司
2
三、批准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你公司4.0056亿元股权。

四、你公司应聘请验资机构就增资事项出具《验资报告》,并按照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以《验资报告》验明的实缴资本为准。

你公司应按照《关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1]146号)的有关规定,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增资扩股工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你公司应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五、你公司可根据本批复修改公司章程。

六、你公司在增资工作中如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

附件: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此次增资扩股后股东出资情况一览表(略)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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