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作业的劳动保护管理(正式)

合集下载

工程高温环境管理制度

工程高温环境管理制度

工程高温环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高温环境管理,保护职工健康,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高温环境下进行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高温环境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进行工程作业时,必须全面了解工程高温环境的特点,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职工的安全。

第二章高温环境在线管理第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高温环境在线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操作流程。

第六条工程作业现场应设置高温监测设备,实时监控环境温度、湿度等指标,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七条职工在高温环境作业时,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保障个人安全。

第八条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职工进行高温环境下的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在高温环境下进行工程作业时,应采取合理的工作安排,避免长时间暴露在高温环境中。

第十条工程作业现场应配备充足的饮用水和防晒用品,保障职工的生理和心理健康。

第三章高温环境下的作业控制措施第十一条温度超过35摄氏度的高温环境下,应暂停高温作业,等待温度适宜时再继续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作业现场应设立高温作业警示牌,提醒职工注意防范高温环境带来的危害。

第十三条在高温环境下进行作业时,应避免穿着过于厚重的工装和鞋帽,以减轻热量的积聚。

第十四条高温环境下作业时,应定时休息,避免过度疲劳引发身体不适。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高温环境在线管理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高温环境下的应急处理措施第十六条在高温环境下,如出现中暑、晕厥等急症情况,应及时将患者送往医院救治。

第十七条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应做好防晒、保湿等工作,防止受到紫外线和高温刺激。

第十八条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时,应定期测量职工的体温,如出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第五章复工前的安全审核第十九条工程作业现场在高温环境下停工后,应进行安全审核,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复工。

第二十条复工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通风、降温等处理,确保环境温度适宜。

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职工在高温环境下的工作安全,预防高温引起的职业病和意外事故等,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高温环境下从事作业的所有职工。

三、高温作业管理责任1.企事业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高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和权力,并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2.责任人要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定,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做好高温作业的安全管理和防护工作。

四、高温作业环境安全要求1.企事业单位应根据高温作业的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高温作业环境的安全。

2.高温作业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保证空气流通,避免高温作业产生的热风和有害气体积聚。

3.高温作业场所应设置温度监测装置,并定期检测环境温度。

当温度超过规定标准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降温或调整工作时间。

五、高温作业设备安全要求1.高温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使用过程中应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高温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避免因设备故障引发的意外事故。

3.高温作业的工具和设备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不得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问题。

六、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护要求1.高温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相关标准的防护装备,如防高温服、隔热手套、防护眼镜等。

2.高温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和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培训,增强自身的防护意识和应变能力。

3.高温作业人员应遵守作业规程和操作规定,不得擅自变更作业程序或违规操作。

4.高温作业人员应定时休息,避免长时间连续作业,防止因劳累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高温作业急救措施1.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高温作业急救组织,负责处理高温作业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和职业病病例。

2.急救组织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急救人员的救援技能和处理能力。

3.企事业单位应为高温作业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八、高温作业监督管理1.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高温作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进行高温作业安全管理。

工地高温工作制度内容

工地高温工作制度内容

工地高温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工地高温工作保护,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地全体职工,并向全体职工公示告知。

第二条高温天气界定本制度所称的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职工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第三条工作场所改善本单位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

第四条劳动保护措施1.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高温天气下,尽量避免在气温最高时段进行户外作业,调整作业时间,避免职工在烈日下长时间作业。

2. 增加休息次数:在高温天气下,适当增加职工的休息次数,保证职工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休息和补充水分。

3. 提供充足的饮用水: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饮用水,确保职工在作业过程中能够随时补充水分。

4. 配备防暑降温设施:在工地配备防暑降温设施,如遮阳伞、空调、风扇等,为职工提供舒适的作业环境。

5. 开展防暑降温培训:定期开展防暑降温培训,提高职工的防暑降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 配备急救药品:在工地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如清凉油、人丹、十滴水等,以应对职工中暑等突发状况。

第五条工作时间安排1. 调整工作时间:在高温天气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职工在气温最高时段进行户外作业。

2. 实行弹性工作制:根据高温天气情况,实行弹性工作制,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六条津贴支付1. 高温津贴:在高温天气下,按照相关规定支付高温津贴,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 加班工资:在高温天气下,职工加班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管理监督1. 建立高温天气应急预案:制定高温天气应急预案,确保在高温天气下能够迅速应对突发状况。

高温作业防护管理规定

高温作业防护管理规定

高温作业防护管理规定一、总则高温作业是指作业环境温度在35℃及以上,或者炽热环境温度超过正常体温的作业。

高温作业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严重威胁,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制定高温作业防护管理规定。

二、高温作业环境评估1. 企业应当对高温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评估内容包括温度、湿度、风速等因素的测量和分析。

2. 根据评估结果,企业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高温作业环境的安全。

三、高温作业人员管理1. 企业应当聘请专业医生进行高温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包括体温、血压、心率等指标的监测。

对于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史的人员,应当限制其进行高温作业。

2. 高温作业人员应当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防热服、防晒帽、防热手套等。

并确保防护装备的质量和适合程度。

四、高温作业管理措施1. 企业应当对高温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高温作业的危害和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提供必要的急救知识和设备。

2. 高温作业人员应当定期休息,避免长时间暴露在高温环境下。

每次休息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且应当提供充足的饮水和食物。

3. 高温作业人员应当定期测量体温,并根据体温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4. 企业应当建立高温作业的监测系统,对高温作业环境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五、应急预案1. 企业应当制定高温作业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应对措施、救援措施等。

并进行演练,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2. 高温作业人员在发生事故或身体不适时,应当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停止作业。

六、监督检查1. 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企业进行高温作业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

2. 企业应当配合相关监管部门的检查,提供相应的资料和配合工作。

七、法律责任1. 企业违反高温作业防护管理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企业造成劳动者伤亡的,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八、附则1. 本规定所称的高温作业环境指室温在35℃及以上,或者炽热环境温度超过正常体温的情况。

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高温作业管理制度

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高温作业管理制度

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高温作业系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散热量大于23w/m3.h或84kj/m3.h的车间;或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计算温度时,工作场所的气温高于室外2℃或2℃以上的作业(含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30℃地区的露天作业,不含矿井下作业)。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5℃的作业。

]第二条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应符合GBZ 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设计应符合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有关防暑的要求。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安全、职业卫生和工会等部门应制定计划,采取保障人身健康的措施,并对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防暑降温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按时检修维护,每年在暑季前检维修一次,并进行效果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办法和管理制度。

第二章技术措施第六条应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进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减少高温和热辐射对员工的影响。

第七条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时检测,包括温度、湿度、风速和辐射强度,掌握气象条件的变化,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第八条对封闭、半封闭的工作场所,热源尽可能设在室外常风向的下风侧,对室内热源,在不影响生产工艺过程的情况下,可以应用喷雾降温。

当热源(炉子、蒸汽设备等)影响员工操作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第九条高温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应首先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使用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空气淋浴等局部送风装置。

第十条根据工艺特点,对产生有害气体的高温工作场所,应采用隔热、强制送风或排风装置。

第十一条对于高温环境中的狭小房室,应有良好的隔热措施,使室内热辐射强度小于700W/m2、气温不超过28℃。

第三章保健措施第十二条对高温作业员工应进行上岗前和入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严重的呼吸、内分泌、肝、肾疾病患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高温作业安全法规与防护措施

高温作业安全法规与防护措施

高温作业安全法规与防护措施一、引言高温作业是指在高温环境下从事工作的活动。

由于高温环境对人体健康会造成一定的威胁,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法规和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以确保高温作业的安全性。

本文将介绍相关的法规,并探讨常见的防护措施。

二、相关法规1. 劳动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雇主有义务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员工在高温作业期间,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降低高温对员工的不良影响。

2. 卫生法规定《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预防和控制高温作业对工人的危害,确保工作环境的卫生和安全,减少和消除可能引起职业病的因素。

3. 相关标准规范国家标准《高温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T 50065-2017)对高温作业的操作、工作场所的设计和管理提出了详细要求,包括温度控制、通风、照明、防护用品等。

三、防护措施在高温作业中,有效的防护措施可以帮助员工预防中暑和其他高温相关疾病。

1. 高温作业计划单位应制定高温作业计划,明确工作时间和地点,减少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作业的时间。

对于长时间暴露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员工,需要进行轮班制度,确保不同员工之间可以轮流休息。

2. 温度控制工作场所的温度应符合相关标准,一般来说,室内温度不应超过28摄氏度,室外温度在高温季节中应保持在安全范围内。

3. 通风和空调工作场所应配备有效的通风设备和空调系统,确保空气流通畅通。

通风设备的维护和清洁也很重要,以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 安全设施工作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和类型的安全设施,如紧急停电装置、灭火器、消防栓等。

员工必须清楚如何正确使用这些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演习。

5. 必要的培训单位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高温作业培训,包括如何避免中暑、热衰竭等高温相关疾病的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员工还应了解相关法规和标准,以便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6. 防护用品员工在高温作业期间,需要佩戴适合的防护用品,如防护帽、太阳镜、防暑服等。

防护用品的选择应根据不同工作环境和任务的需要,确保其有效性。

有限公司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管理办法1 目的为做好高温天气的防暑降温工作,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试行)》、《中电投远达环保公司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管理办法》、《重庆远达水处理公司福利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2.1人员范围凡与公司、各项目部签订各种形式用工合同的人员。

2.2 高温天气定义和分档2.2.1高温天气当地市(县)级气象台通过当地电视、广播等媒体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包括35℃)的天气。

2.2.2高温天气分档一般高温天气:35℃以上至37℃(包括下限,但不包括上限,以下同)。

中度高温天气:37℃以上至40℃。

强度高温天气:40℃以上。

3 职责3.1工程部3.1.1工程部是工程项目人员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工程项目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

3.1.2负责发放高温补贴。

3.1.3负责提出享受高温补贴岗位及其标准的核实工作。

3.1.4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各项目部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

3.2总经理工作部总经理工作部是公司本部高温天气防护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根据公司工作环境需要,购置、维修、保养高温天气防护设施设备。

3.2.1总经理工作部是高温天气员工福利管理的审查部门。

3.2.2总经理工作部负责按本规定,在高温天气工种调换的审核和工作时间的调整。

3.2.3根据工程部提出的享受高温补贴岗位,审核该岗位人员名单。

3.3工会监督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3.4项目部3.4.1负责收集当地政府有关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管理规定,并提交工程部。

3.4.2负责记录当地高温天气情况。

3.4.3负责项目部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

3.4.4负责根据驻地气温情况,调整项目部和分包单位工作时间。

3.4.5负责督促、检查分包单位做好防暑降温措施。

4 劳动保护措施4.1公司各有关部门、各项目部要大力加强有关防暑和中暑急救的宣传教育,增强员工在高温天气的自我劳动保护能力。

某公司高温作业管理制度

某公司高温作业管理制度

某公司高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高温作业管理,保护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从事高温作业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高温作业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高温作业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高温作业管理工作负责。

第二章高温作业分级第五条公司高温作业分为三个等级:(一)一级高温作业:气温高于35℃的作业场所;(二)二级高温作业:气温在30℃至35℃之间的作业场所;(三)三级高温作业:气温在25℃至30℃之间的作业场所。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高温作业的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第三章高温作业防护措施第七条公司应加强高温作业场所的通风、降温设施建设,保证作业场所温度符合国家规定。

第八条公司应合理安排员工高温作业时间和休息时间,避免员工在高温条件下长时间连续作业。

第九条公司应为员工提供足够的清凉饮料,确保员工在高温作业过程中及时补充水分。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检测,确保作业场所温度、湿度、有害气体浓度等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员工高温作业培训,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掌握高温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急救技能。

第十二条公司应为高温作业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高温作业服、遮阳帽、太阳镜、防暑降温药品等。

第四章高温作业健康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高温作业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公司应关注高温作业员工的心理健康,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减轻员工心理压力。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高温作业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高温作业事故的能力。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监督第十六条公司违反本制度的,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纠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高温作业的劳动保护管理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342-53 高温作业的劳动保护管理(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平均湿球黑球温度(亦称WBGT指数,℃)等于或大于25E的作业称为高温作业。

高温作业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高温、强辐射型作业,如冶金工业的炼焦、炼铁、铸造、锻造,火力发电的锅炉间等。

第二种,高温、高湿型作业,如造纸、印染等行业。

第三种,夏季露天作业,如南方夏季筑路、架桥作业等。

高温作业时人体可出现一系列生理性改变,主要为体温调节、水盐代谢、循环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等方面的改变。

中暑是高温环境下发生的急性疾病,按发病机理可分为热射病、日射病、热衰竭和热痉挛。

为使基层
单位在职业病登记和报告中易于识别,在《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1960年劳动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中将中暑分为:①先兆中暑:在高温作业过程中出现头晕、头痛、眼花、耳鸣、心悸恶心、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尚能坚持工作者。

②轻症中暑:具有前述症状,而一度被迫停止工作,但经短时休息,症状消失,并能恢复工作者。

③重症中暑:具有前述中暑症状,被迫停止工作,或在工作中突然晕倒,皮肤干燥无汗,体温在40C以上或发生热痉挛者。

为了防止在高温作业中发生中暑,必须采取综合性防暑降温措施:
1.车间温、湿度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由于工艺要求湿度较高的车间,也应满足相关标准。

2.进行合理的劳动组织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3.加强宣传教育,认真遵守高温作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4.改革工艺过程,改进生产设备和作业方法,改善高温作业条件,合理布置热源,尽量隔绝热源。

加强通风,降低车间温度。

5.对高温作业工人做好就业前、入暑前的体检工作,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工人,不得安排其从事高温作业。

6.夏季供给合理的饮料和营养,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7.做好中暑患者的治疗工作。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