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培学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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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管理,提高培训效果,保障培训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培计划培训学员,培训机构和驻地单位负有执行义务。

第三条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管理工作应坚持质量第一、服务至上,依法合规,热情周到,公平公正。

第四条国培计划培训学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活动,尊重培训机构和驻地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学业目标。

第五条培训机构和驻地单位须为培训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确保学员顺利完成培训。

第六条国培计划培训学员应加强自我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维护国培计划培训形象。

第二章培训学员管理第七条培训学员应遵守培训机构的学习纪律,按时上课,完成培训任务,不得旷课、迟到、早退。

第八条培训学员应遵守培训机构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离开培训地点,不得擅自组织外出活动。

第九条培训学员应遵守培训机构的安全规定,不得在培训地点进行危险活动,不得私自外出夜间活动。

第十条培训学员应保护培训设施和设备,不得私自挪用、损坏培训机构的公共财产。

第十一条培训学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学习、实践活动,展示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的风采。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十二条培训机构应建立学员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培训成绩、考勤记录等,作为学员管理的依据。

第十三条培训机构应定期进行学员考勤管理,对缺勤学员进行考核,情况严重的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培训机构应安排专门的辅导员为学员提供学业、心理、职业规划等方面的指导服务。

第十五条驻地单位应对学员的生活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助培训机构解决学员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培训机构和驻地单位应建立学员管理协调机制,及时沟通学员情况,协同解决学员问题。

第四章教育培训第十七条培训机构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保障学员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第十八条培训机构应安排优秀的教师团队,为学员提供专业、实用的教学内容,组织多样化的教学活动。

第十九条培训机构应加强对学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关心学员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及时排解学员的心理困扰。

学校国培管理制度

学校国培管理制度

学校国培管理制度学校国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提高学校的整体素质,保障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国培管理制度。

二、培养目标学校国培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高级管理人才,具备与国际接轨的专业知识和全球化背景。

三、申请条件1.申请者必须为学校在职教职工,具备博士学历或硕士学历加工作经验5年以上。

2.申请者的研究方向应与学校发展战略紧密相关。

四、申请流程1.申请者需填写国培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和工作经历、研究方向和国际合作计划等。

2.申请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学术成果、推荐信等材料。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评审,选拔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4.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将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个人的学术背景、研究计划和国际合作能力等。

5.最终确定入选者,并公示结果。

五、国培项目1.国培项目由学校和相关合作高校/机构共同策划,包括学术研究、专业培训和国际交流等内容。

2.国培项目周期为1年,根据具体情况可延长至2年。

3.国培项目期间,学校将提供相关经费支持,包括学术研究经费、差旅费和生活津贴等。

4.国培项目期间,学校将为申请者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学术条件,包括办公场所、实验设备和图书馆资源等。

六、培养管理1.学校将委派专门的导师进行指导,跟踪申请者的研究进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申请者需按时提交学术报告和研究计划,并接受导师和专家的评审。

3.学校将组织定期研讨会,邀请国内外专家进行学术讲座,促进申请者的学术交流和创新能力培养。

4.学校将安排申请者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研讨会,并鼓励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七、考核评估1.学校将定期对申请者进行考核评估,包括学术研究成果、科研项目申请和获批情况、国际交流和合作等。

2.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申请者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八、奖励与退出1.在国培项目期间,申请者如有突出成绩和创新成果,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2.申请者如有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和学校纪律,学校有权决定终止其国培项目,并取消其国培资格。

国培计划管理制度

国培计划管理制度

国培计划管理制度一、项目立项国培计划的项目立项是整个计划的起始阶段,是确保计划顺利开展的关键。

项目立项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培养目标、明确培训内容、制定计划安排、确定预算要求等。

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要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认真评估,确保计划符合国家战略需求,具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和可行性方案。

同时,还要制定详细的绩效考核指标,明确工作责任人,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二、导师选拔导师是国培计划的核心力量,他们肩负着培养学员、指导科研、传授经验等重要任务。

因此,在导师选拔中应当注重导师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师德师风。

在选拔导师时,应当开展公开招聘或邀请专家评审等方式,确保导师的选拔公平、公正。

同时,还应当建立导师培训机制,加强对导师的培训和研讨,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三、培训实施培训是国培计划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关键。

培训实施阶段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明确学员的培训内容、时间安排、教学方式等。

二是加强培训资源的整合,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保障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建立完善的学员管理机制,加强对学员的跟踪指导和督促管理,确保培养效果。

四、成果评估成果评估是国培计划的最终目的,也是对计划整体效果的考量。

在成果评估中,需要重点考察学员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贡献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评估导师的教学水平、学员的满意度等指标。

在成果评估中,应当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根据评估结果,对计划进行调整和改进,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

总之,国培计划的管理制度是确保计划有效实施的关键,只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确保计划的顺利开展。

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密切合作,加强对计划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国培计划的健康发展。

国培课程管理制度

国培课程管理制度

国培课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国家培训课程的管理,提高培训效果,加强培训质量保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培训课程管理机构国家培训课程的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培训课程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审批、实施和评估培训课程。

三、培训课程的编制与审批1. 培训课程的编制需按照国家相关教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培训对象的实际需要,以提高培训效果为目标。

2. 编制培训课程需由专业的教育培训人员进行,制定教学大纲、课程设置、课程大纲等教学文件。

3. 审批培训课程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并出具审批文件,确保培训课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培训课程的实施1. 培训课程的实施需严格按照已经编制并审批的课程大纲进行,确保课程内容的全面覆盖和有效传达。

2. 培训课程的实施需要有专业的教师团队负责,要求教师们具备相关的教学经验和资质,确保培训课程的教学质量。

3. 培训课程的实施要求有相应的教学设备和教学场地,确保培训环境的良好,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

五、培训课程的评估1. 培训课程的评估要求培训机构建立起科学的、完善的评估体系,采用多种评价方法进行综合评估。

2. 培训课程的评估需要充分听取学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对培训课程进行调整和改进。

3. 培训课程的评估需要考虑培训的实际效果和实际需求,确保培训课程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六、培训课程的管理1. 培训课程的管理要求培训机构建立起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确保培训课程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培训课程的管理要求培训机构建立起健全的管理团队,对培训课程进行全面、细致、严格的管理。

3. 培训课程的管理还需培训机构和培训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对培训课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七、培训课程的信息化管理1. 培训课程的信息化管理要求培训机构建立起健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课程信息的全面、细致、全方位的管理。

2. 培训课程的信息化管理需要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化管理团队,对课程信息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

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促进学员全面发展,保障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管理制度适用于接受国培计划培训的学员,包括农民工、留守儿童、贫困地区学生等。

第三条国培计划培训学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规定,认真学习培训内容,努力提高学习成绩,积极参与课外活动和社区服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四条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学员招生管理第五条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的招生对象主要为农民工、留守儿童和贫困地区学生,招生计划由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

第六条学员招生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招生标准进行选拔。

第七条学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如有弄虚作假或变造证件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学员资格。

第八条学员招生工作应加强对招生对象的宣传和说明,让学员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期限和培训要求。

第三章学员进修管理第九条学员进修期间的学习、生活、考勤及行为等,应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第十条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课程,如因故无法按时参加培训,需提前请假并经培训班主任批准。

第十一条学员在校期间应当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宿舍卫生,不得擅自外出夜不归宿。

第十二条学员在培训期间应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区服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三条学员在进修期间应当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旷课、迟到、早退,听从老师管理和教育。

第十四条学员在进修期间应当特别注意安全事宜,禁止吸烟、酗酒、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等行为。

第十五条学员在进修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互助,勤奋学习。

第四章学员表彰管理第十六条学院将每学期评选出一批表现突出的学员,给予表扬并发放奖学金。

第十七条学院将每学年评选出一批优秀学员,并授予“优秀学员”荣誉称号,并在学员档案上做有关记录。

第十八条学院将每学年评选出一批困难学员,并提供相应资助和帮助。

国培计划 培训制度

国培计划 培训制度

国培计划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培养政策,提高国民素质,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培训制度。

第二条国培计划是由国家制定的为全国各级干部、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提供培训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提高国家人才素质,提升国家科技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条国培计划的培训对象主要包括各级干部、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等,培训内容涵盖领导力、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多个方面。

第四条国培计划的实施单位为国家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培训活动,制定培训计划,确保培训效果。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五条国培计划的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领导力培训:包括领导理论、沟通技巧、执行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二)管理能力培训:包括战略规划、组织管理、团队建设等方面的培训。

(三)技术水平培训: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方面的培训。

(四)职业素质提升培训:包括职业道德、职业礼仪、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第六条培训内容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可以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的特点进行个性化培训安排。

第七条培训内容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不断完善,确保培训内容与时俱进,符合国家发展需要。

第三章培训形式第八条国培计划的培训形式灵活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一)集中培训:即在一定时间内集中进行培训,由国家相关部门统一组织。

(二)分散培训:即根据实际需要,分散开展培训活动,由各级单位组织。

(三)外派培训:即通过派遣到国外进行培训,开阔视野,引进先进技术。

(四)网上培训:即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培训,方便快捷。

第九条培训形式的选择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充分考虑培训对象的特点和培训内容的需求。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十条国培计划的培训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全年度的培训计划。

(二)组织培训实施:统一组织培训活动,确保培训质量。

(三)评估培训效果:进行培训后的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培训方案。

(四)培训记录管理:对培训对象的培训记录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培训信息的及时准确。

学校国培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国培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培训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相关教育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开展的所有国家级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国培项目”)。

第三条学校国培项目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遵循国家教育政策,确保培训质量;2. 以教师需求为导向,注重实践应用;3. 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培训效果;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培训能力。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国培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国培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培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评估。

第六条国培项目办公室职责:1. 负责国培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批和实施;2. 负责制定国培项目方案,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方式、时间等;3. 负责组织培训师资,确保师资队伍的素质和能力;4. 负责培训过程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进度;5. 负责培训效果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审批第七条国培项目申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项目内容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学校发展规划;2. 项目目标明确,培训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3. 师资队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4. 项目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第八条国培项目申报程序:1. 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项目申报建议;2.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国培项目申报书》,提交项目办公室;3. 项目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4. 学校国培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批项目立项。

第四章培训实施与管理第九条国培项目实施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项目方案执行,确保培训质量和进度;2. 培训内容丰富,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3. 培训方式多样,包括讲座、研讨、实践、案例分析等;4. 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及时解决培训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条国培项目培训师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2. 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国培学员管理制度

国培学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国家培训学员的综合素质,落实学员的管理责任,完善管理机制,保障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需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国家培训学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参加各种国家培训项目的学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务人员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科研人员培训等。

第三条国家培训学员应认真遵守本管理制度,并接受学校、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服务。

第四条国家培训学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活动,努力提高专业技能,增强综合素质,增进专业交流,促进国家发展。

第五条培训机构应加强对国家培训学员的管理和服务,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六条对于不遵守管理制度的学员,培训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培训机构所有。

第二章学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国家培训学员享有以下基本权利:(一)学习权利:学员有权参加培训项目的培训活动,获取相关知识和技能。

(二)休息权利:学员有权参加排定的休息时间,保证身心健康。

(三)饮食权利:学员有权享用安全、卫生、合理的饮食。

(四)住宿权利:学员有权居住在干净、整洁、安全的住宿环境。

(五)交际权利:学员有权与其他学员、教师进行交流和互动。

(六)其他权利: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九条国家培训学员应履行以下基本义务:(一)遵守学校、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遵守培训计划。

(二)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技能,增强综合素质。

(三)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环境。

(四)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友好相处。

(五)其他义务:其他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第十条学员应按规定参加培训项目,不得擅自离开培训地点。

第十一条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课程和活动,不得旷课、迟到。

第十二条学员应认真对待培训教育工作,不得搞违法乱纪的活动。

第十三条学员应保持班级秩序和学习秩序,不得干扰教学秩序。

第三章学员的管理方式第十四条学员管理分为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两种方式。

(一)集中管理:培训机构设立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机构,对学员进行统一管理。

学校国培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培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国培计划的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质量,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参与国培计划的全体教师。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国培计划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国培计划。

第五条国培计划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国培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方式、时间和考核标准;(二)组织教师报名,审核参训资格;(三)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培训所需资源;(四)监督培训过程,确保培训质量;(五)对培训成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培训报告。

第六条教师参与国培计划,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认真参加培训,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二)积极参与讨论,分享教学经验,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三)遵守培训纪律,尊重专家和学员,维护良好培训氛围;(四)按时提交学习心得、论文等培训成果。

第三章培训内容与方式第七条国培计划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师德师风教育;(二)教育教学理论;(三)课程改革与教学实践;(四)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五)教育教学评价;(六)心理健康教育;(七)其他与教师专业发展相关的培训内容。

第八条培训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包括:(一)专家讲座;(二)案例分析;(三)教学观摩;(四)小组讨论;(五)远程培训;(六)实地考察;(七)其他培训方式。

第四章培训考核与评价第九条培训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成果考核两部分。

第十条过程考核主要包括:(一)出勤率;(二)学习态度;(三)参与讨论和交流情况;(四)完成学习任务情况。

第十一条成果考核主要包括:(一)学习心得体会;(二)教学设计;(三)论文发表;(四)教学成果展示;(五)其他成果形式。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在国培计划中表现优异的教师,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国培计划学员管理办法

附件1“国培计划”参训学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简称“中西部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简称“幼师国培”)学员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和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参训学员,由各市县根据年度“国培计划”项目组织实施通知设置的培训项目及培训对象条件要求选派,经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简称“项目办”)审核通过的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幼儿园教师(含教研员、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校长、园长、保育员,下同)。

第二章报到注册第三条由项目承办院校(机构)提前两周通知参训学员所在市县教育部门和学员本人参加培训,并提交培训需求、问题单、案例表等训前作业。

参训学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由项目承办院校(机构)告知学员所在市县教育部门更换人选。

所在市县教育部门将替换人员信息报项目办审核通过,项目办将替换人员信息发送有关院校(机构)。

第四条参训学员凭有效证件和开班通知(替换人员需携带加盖县级教育部门公章的证明)报到,由项目承办院校(机构)进行复查,信息核对无误后填写《学员登记表》,进行登记注册。

第五条参训学员注册后,由项目承办院校(机构)编制《学员信息汇总表》并报项目办备案,建立培训学员信息库,为每位学员建立培训档案袋,并督促学员在网络研修平台建立个人学习空间。

第六条参训学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置换脱产研修项目请假不得超过2天,短期集中培训项目请假不得超过1天。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无故逾期1天未报到者,取消参训资格,并由承办院校(机构)通报所在市县教育部门,并报项目办备案。

第三章组建班级第七条原则上每班不超过50人,实行小班化教学。

建立班委会,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教学管理、生活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置换脱产研修项目要建立临时党组织,开展党内活动,协助班主任做好学员思想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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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第三中学2015“国培计划”
参训教师学习管理制度
根据《县教育局“国培计划(2015)”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培训项目研修学员学习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提高研修质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特制订如下学习管理制度。

一、学员守则
1.自觉遵守培训要求,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2.学员之间相互尊重、团结互助、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3.认真学习,虚心求教,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参加各项小组及班级活动,保证研修效果。

二、课堂规则
1.尊重授课教师,认真听讲。

2.按要求完成在线听讲,保证在网学习时间,学员每周在网学习不少于10小时,整个培训期间在网学习不少于80学时。

3.主动参与教学互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研修学习作业,每个学员每周参加班级讨论或学科论坛不少于3次,周发帖数不少于10个。

4.认真学习操作规程,掌握网络学习技术。

三、考勤办法
1.研修期间学员学习期间出勤率须达到95%以上。

2.考勤情况每周通报全校,并记入学员出勤档案,反馈给该教师本人。

四、考核办法
学时考核主要考核学员出勤情况、看课及参与活动、作业完成情况等。

五、奖惩办法
1.按照考核评选优秀学员,优秀作品。

2.严重违法乱纪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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